熊概(叶春) 陈镒 李仪(丁璿) 陈泰 李棠(曾翚) 贾铨 王宇崔恭 刘孜(宋杰 邢宥) 李侃(雷复 李纲) 原杰 彭谊 牟俸 夏壎(子鍭) 高明 杨继宗
熊概,字元节,丰城人。幼孤,随母适胡氏,冒其姓。永乐九年进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广西按察使。峒溪蛮大出掠,布政使议请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无捍御,顾烦王耶?且寇必不至,戒严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调广东。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与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还,代以左通政赵居任,兼督农务。居任不恤民,岁以丰稔闻。成祖亦知其诬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继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监国时,尝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贤,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干还,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恶,而福不任职。宣宗召福还,擢概大理寺卿,与春同往巡抚。南畿、浙江设巡抚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长为不法。海盐民平康暴横甚,御史捕之,遁去。会赦还,益聚党八百余人。概捕诛之。已,悉捕豪恶数十辈,械至京,论如法。于是奸宄帖息。诸卫所粮运不继,军乏食。概以便宜发诸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赡军,乃闻于朝。帝悦,谕户部勿以专擅罪概。概用法严,奸民惮之,腾谤书于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与春所至作威福,纵兵扰民。帝弗问,阴使御史廉之,无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赐玺书奖励。概亦自信,诸当兴革者皆列以闻。时屡遣部官至江南造纸、市铜铁。概言水涝民饥,乞罢之。
五年还朝,始复姓。亡何,迁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顾佐疾,驿召概代领其职,兼署刑部。九年十月录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风眩卒。赐祭,给舟归其丧。
概性刚决,巡视江南,威名甚盛。及掌台宪,声称渐损于初。
叶春者,海盐人。起家掾吏,历礼部郎中两淮盐运使,改四川右参政。与概巡抚江、浙诸府。既复奉命与锦衣指挥任启、御史赖英、太监刘宁巡视。先后凡三涖浙西,治事于乡,人无议其私者。概迁都御史。春同日进刑部右侍郎。卒于官。
陈镒,字有戒,吴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授御史。迁湖广副使,历山东、浙江,皆有声。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副都御史,与都督同知郑铭镇守陕西。北方饥民多流移就食。镒道出大名见之,疏陈其状,诏免赋役。正统改元,镒言陕西用兵,民困供亿,派征物料,乞悉停免。诏可。明年五月,以劳绩下敕奖励,因命巡延绥、宁夏边。所至条奏军民便宜,多所废置。所部六府饥,请发仓振。帝从辅臣请,修荒政。镒请遍行于各边,由是塞上咸有储蓄。六年春,以镒久劳于外,命与王翱岁一更代。七年,翱调辽东,镒复出镇。岁满当代,以陕人乞留,诏仍旧任。时仓储充溢,有军卫者足支十年,无者直可支百年。镒以陈腐委弃可惜,请每岁春夏时,给官军为月饷,不复折钞。从之。
九年春进右都御史,镇守如故。秦中饥,乞蠲租十之四,其余米布兼收。时瓦剌也先渐强,遣人授罕东诸卫都督喃哥等为平章,又置甘肃行省名号。镒以闻,请严为之备。已,命与靖远伯王骥巡视甘肃、宁夏、延绥边务,听便宜处置。以灾沴频仍,条上抚安军民二十四事,多议行。
镒尝恐襄、汉间流民啸聚为乱,请命河南、湖广、陕西三司官亲至其地抚恤之。得旨允行,而当事者不以为意。王文亦相继力言有司怠忽,恐遗祸。至成化时,乃有项忠之役,人益思镒言。
英宗北狩,景帝监国,镒合大臣廷论王振。于是振侄王山伏诛。也先将入犯,以于谦荐,出抚畿内。事宁,召还,进左都御史。
景泰二年,陕西饥,军民万余人,“愿得陈公活我。”监司以闻,帝复命之。镒至是凡三镇陕,先后十余年,陕人戴之若父母。每还朝,必遮道拥车泣。再至,则欢迎数百里不绝。其得军民心,前后抚陕者莫及也。
三年春召还,加太子太保,与王文并掌都察院。文威严,诸御史畏之若神。镒性宽恕,少风裁,誉望损于在陕时。明年秋以疾致仕。卒,赠太保,谥僖敏。天顺七年,诏官其子伸为刑部照磨。
李仪,涿人。永乐间以荐举授户部主事。宣宗既平高煦,义请去赵王护卫。尚书张本亦言:“往岁孟贤谋逆,赵王未必不知。高煦亦谓与赵合谋。仪言是。”帝不听。既而言者益众。帝封其词,遣使谕王如仪指。王即献护卫,赵卒无事。仪寻出知九江府,有惠政。
英宗即位之岁,始设诸边巡抚。佥都御史丁璿方督大同、宣府军储,而仪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其地,盛有所建置。明年请以大同东西二路分责于总兵官罗文、方政。从之。时朝议遣方政、杨洪出塞,与甘肃将蒋贵、史昭合击朵儿只伯。仪言:“四裔为患,自古有之,在备御有方耳。和宁残部,穷无所归,乍臣乍叛,小为边寇。边将谨待之,将自遁,何必穷兵。万一乘虚袭我,少有失,适足为笑,乞敕政等无穷追。”不纳。
督粮参政刘琏不职,仪劾之。琏乃诬仪淫乱事。适参将石亨欲奏镇守中官郭敬罪,先咨仪。仪误缄咨牒于核饷主事文卷中,户部以闻,致亨、敬相奏讦。诏仪、琏自陈,而切责敬等。琏止停俸二岁。仪虽引罪,自负其直,词颇激,遂被劾下吏瘐死。正统二年二月也。仪居官廉谨,边人素德之。闻其死,建昭德祠以祀。
丁璿,上元人。永乐中进士。由御史擢居是职。正统五年将征麓川,命乘传往备储饷。寻言用兵便宜,遂命抚云南。麓川平,召为左副都御史,所至有声。
陈泰,字吉亨,光泽人。幼从外家曹姓,既贵,乃复故。举乡试第一,除安庆府学训导。
正统初,廷臣交荐,擢御史,巡按贵州。官军征麓川,岁取土兵二千为乡导,战失利,辄杀以冒功,泰奏罢之。再按山西。时百官俸薄,折钞又不能即得。泰上章乞量增禄廪,俾足养廉,然后治赃污,则贪风自息。事格不行。六年夏言:“连岁灾异,咎在廷臣,请敕御史给事中纠弹大臣,去其尤不职者,而后所司各考核其属。”帝从之。于是御史马谨等交章劾吏部尚书郭琎等数十人。已,复出按山东。泰素励操行,好搏击。三为巡按,惩奸去贪,威棱甚峻。
九年超擢四川按察使,与镇守都御史寇深相失。十二年八月,参议陈敏希深指,劾泰擅杖武职,殴舆夫至死。逮刑部狱,坐斩。泰奏辩,大理卿俞士悦亦具状以闻。皆不听。
景帝监国,赦复官。于谦荐守紫荆关。也先入犯,关门不守,复论死。景帝宥之,命充为事官,从总兵官顾兴祖筑关隘自效。景泰元年擢大理右少卿,守备白羊口。四月,都督同知刘安代宁远伯任礼巡备涿、易、真、保诸城,命泰以右佥都御史参其军务。三年兼巡抚保定六府。寻命督治河道。自仪真至淮安,浚渠百八十里,塞决口九,筑坝三,役六万人,数月而毕。七年移抚苏、松。
天顺改元,罢巡抚官,改广东副使,以忧去。四川盗起,有言泰尝莅其地,有威名,乃复故官,往巡抚。八年进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诸府。莅淮三年,谢政归。成化六年卒。
李棠,字宗楷,缙云人。宣德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为尚书魏源所器。金濂代源,以刚严慑下。棠与辩论是非,谴诃不为动,濂亦器之。进员外郎。录囚南畿,多所***,进郎中。景帝嗣位,超擢本部侍郎。未几,巡抚广西,提督军务。所部多寇,棠以次讨平之。正己帅下,令行政举。
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黄夌老,子钧嗣。夌庶兄矰使其子杀夌父子,灭其家,而以他盗为乱告。棠檄右参政曾翚副使刘仁宅按其事。翚等诱执矰父子下之狱。矰窘则遣使走京师,上书请帝废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矰都督同知,出其子于狱。事具《怀献太子》及《土司传》。棠既不得竟黄矰狱,郁郁累疏谢病归。不携岭表一物,以清节显。
曾翚,字时升,泰和人。宣德八年进士。治秦府永兴王葬,却有司馈遗。历刑部员外郎。尚书金濂器之,俾典奏牍。有重狱,诸郎不能决,辄以属翚。秦王讦巡抚陈镒狎妓。翚按得其情,劾藩府诬大臣,镒得白。
正统十三年进郎中。以何文渊荐,擢广西右参政。李棠檄翚及副使刘仁宅按黄矰父子。矰使人持千金贿于道,且拥精兵挟之。二人佯许诺,已,诱执矰下之狱。棠以闻。未几,矰以上书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狱,翚等太息而已。寻以忧去。服阕,起官河南御史。清军者利得军,多枉及民,翚辨释甚众。南阳诸府多流户,众议驱逐,人情惶急,翚与巡抚抚安之。
天顺五年迁山东右布政使。民垦田无赋者,奸民指为闲田,献诸戚畹。部使者来勘,翚曰:“祖制,民垦荒田,永不科税,奈何夺之?”使者奏如言,乃免。成化初,转左。河南岁饥,计开封积粟多,奏请平粜,贫民赖以济。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从二品俸。寻巡视浙江,考察官吏,奏罢不职者百余人,他弊政多所厘革。还朝,久之,谢病去。
翚操行谨,所至有声。及归,生计萧然,绝迹公府,乡人以为贤。
贾铨,字秉钧,邯鄣人。永乐末进士。宣德四年授礼科给事中,数有参驳。
英宗践阼,既肆赦,复命谳在京重囚,多所原宥。从铨请,推之南京。秩满,出为大理知府。王骥征麓川,馈运有劳。骥荐之。麓川平,擢云南左参政,仍知府事。寻以骥言,还治司事。正统十二年,左布政使阙,军民数万人颂铨,参赞军务侍郎侯琎等亦疏请,铨遂得擢。土官十余部,岁当贡马输差发银及海〈贝巴〉,八府民岁当输食盐米钞。至景泰初,皆积逋不能偿。铨等为言除之。治行闻,赐诰旌异。景泰七年,九载满,当入都,军民乞留。命还任。
天顺四年与梁楘等举政绩卓异。户部初阙尚书,王翱欲擢铨。帝问李贤,贤曰:“闻其名,未见其人也。”及是来觐,帝命贤视之,还奏貌寝。乃以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寻兼抚河南。山东岁侵,请召还清军御史。河南饥,请停征课马。皆许之。成化初,左都御史李秉督师辽东,召铨署院事。中官唐慎等从征荆、襄还,杖死淮安知事谷渊,自奏丐免。铨请罪之。乃付慎等司礼监,命法司罪其从人。未几,卒官。谥恭靖。
铨在云南,治行为一时冠。比为巡抚,清静不自表暴,吏民亦安之。
王宇,字仲宏,祥符人。童丱时,日记万言,巡抚侍郎于谦奇之。登正统四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秩满当转郎中,吏部以宇才,特用为抚州知府。为政简静,而锄强遏奸,凛不可犯,一府大治。
天顺元年,所司上其治行,诏赐诰命。顷之,抉山东右布政使,命抚恤所属饥民。明年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中官严顺、都督张林等令家人承纳刍粮。宇劾奏。都御史寇深为解,帝切责深。寻命兼抚大同。石亨及从子彪骄恣,大同其旧镇地,征索尤横。宇抗疏论其奸,乞置之法。疏虽不行,闻者敬惮。督饷郎中杨益不能备刍藁,为宇所劾。户部庇之,宇并劾尚书沈固等。皆输罪。遭丧,起复为大理卿。固辞,不许。
宇刚介,所至有盛名。居大理,***为多。七年卒。
崔恭,字克让,广宗人。正统元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出理延绥仓储,有能声。以杨溥荐,擢莱州知府。内地输辽东布,悉贮郡库,岁久朽敝,守者多破家。恭别构屋三十楹贮之,请约计岁输外,余以充本府军饷,遂放遣守者八百人。也先犯京师,遣民兵数千入援。廷议城临清,檄发役夫。恭以方春民乏食,请俟秋成。居府六年,莱人以比汉杨震。
景泰中,超迁湖广右布政使。诸司供给,率取之民。恭与僚佐约,悉罢之。公安、监利流民擅相杀。恭下令愿附籍者听,否则迨秋遣归,众遂定。寻迁江西左布政使。司有广济库,官吏干没五十万。恭白于巡抚韩雍,典守者咸获罪。定均徭法,酌轻重,十年一役,遂为定例。
天顺二年,宁王奠培不法,恭劾之。削其护卫,王稍戢。迁右副都御史,代李秉巡抚苏、松诸府。按部,进耆老言利病,为兴革。与都督徐恭浚仪真漕河,又浚常、镇河,避江险。已,大治吴淞江。起昆山夏界口,至上海白鹤江,又自白鹤江至嘉定卞家渡,迄庄家泾,凡浚万四千二百余丈。又浚曹家港、蒲汇塘、新泾诸水。民赖其利,目曹家港为“都堂浦”。初,周忱奏定耗羡则例,李秉改定以赋之轻重递盈缩。其例甚平,而难于稽算,吏不胜烦扰。恭乃罢去,悉如忱旧。
吏部缺右侍郎,李贤、王翱举恭。遂召用。置“劝惩簿”,有闻皆识之。翱甚倚恭,转左。父忧起复。宪宗即位,乞致仕。不允。成化五年,尚书李秉罢。商辂欲用姚夔,彭时欲用王概,而北人居言路者,谓时实逐秉,喧谤于朝。时称疾不出,侍读尹直以时、概皆已乡人,恐因此得罪,急言于辂,以恭代秉。越五月,母丧归。服除,起南京吏部,劾罢诸司不识者数人。十一年春命参赞机务。居三年,致仕。又二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敏。
刘孜,字显孜,万安人。正统十年进士。授御史,出按辽东。景帝即位,有建南迁议者。孜驰奏,乞斩言者以定人心。期满当代,朝议边务方殷,复留一岁。再按畿辅。时方筑沦州城,以孜言罢。擢山东按察使。
天顺四年,吏部举天下治行卓异,按察使惟孜一人,迁左布政使。明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南十府。苏、松财赋,自周忱立法后,代者多纷更。孜首访忱遗积,斟酌行之,民称便。成化元年,应天饥,方振贷,而江北饥民就食者众。孜请尽发诸县廪,全活无算。时民间多积困:濒江官田久废没,仍责输赋;苏、松、杭、嘉诸府佥补富户;南京廊房既倾圮,犹征钞;上元、江宁农民代河泊所纲户采鲥鱼;应天都税宣课诸司额外增税;江阴诸县民户偿纳荒租;六合、江浦官牛岁征犊。孜皆疏罢之。
召拜南京刑部尚书,以宋杰代。四年致仕,道卒。
孜廉慎,治事精审。然持法过严,时议其刻。杰为人长者。居二年,罢去,而邢宥代。
宥,文昌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授御史,出巡福建。民十人被诬为盗,当刑呼冤。宥为缓之,果得真盗。天顺中,出为台州知府,有治绩。坐累谪晋江丞。宪宗复其职,改知苏州。奸民揽纳秋赋,置之法,得其赃万缗,以隄沙河,甓官道。大水,民饥,不待奏辄发米二十万斛以振。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苛。杰荐于朝,诏加浙江左参政仍理府事,赐玺书。居半岁,遂以右佥都御史代杰巡抚。开丹阳河,筑奔牛闸,省兑运冗费,民以为便。寻兼理两浙盐政,考察属吏,奏黜不识者百七十余人。居数载,引疾归。
李侃,字希正,东安人。正统七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景帝监国,陈简将才、募民壮、用战车三事。也先逼京师议者欲焚城外马草。侃言敌轻剽,无持久心,乞勿焚,免复敛为民累。皆报许。时父母在容城,侃晓夜悲泣,乞假,冒险迎之。景泰初,议录扈从死事诸臣后。侃因言避难偷生者,宜严谴以厉臣节。上皇将还,与同官刘福等言礼宜从厚。忤旨,被诘,尚书胡濙为解,乃已。
再迁都给事中。军兴,减天下学校师儒俸廪。侃奏复之。户部尚书金濂违诏征租,侃论濂,下之吏。石亨从子彪侵民业,侃请置重典,并严禁勋戚、中官不得豪夺细民,有司隐者同罪。帝宥亨、彪,余如其请。时给事中敢言者,林聪称首,侃亦矫抗有直声。廷议易储,诸大臣唯唯。侃泣言东宫无失德,聪与御史朱英亦言不可,时议壮之。擢詹事府丞。
天顺元年改太常丞,进太仆卿。明年复设山西巡抚,迁侃右佥都御史任之。奏言:“塞北之地,与穷荒无异。非生长其间者,未有能宁居而狎敌者也。今南人戍西北边,怯风寒,闻寇股栗。而北人戍南,亦不耐暑,多潜逃。宜令南北清勾之军,各就本土补伍,人情交便,戎备得修。”时不能用。奏发巡按李杰罪,杰亦讦侃。按杰事有验,除名。侃无赃罪,获宥。六年考察属吏,奏罢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百六十人。因言:“诸臣年与臣若、不堪任事者,臣悉退之,臣亦当罢。”诏不许。侃性刚方,力振风纪,贪墨者屏迹。其年冬以母丧归,军民拥泣,至不得行。服除,遂不出,家居十余年卒。
侃事亲孝,好学安贫,殁几不能殓。弘治初,国子生江纪等言,前祭酒胡俨,都御史高明、李侃学行事功,彰著耳目,并乞赐谥。寝不行。侃二子:德恢,严州知府;德仁,河东盐运使。
雷复,字景昜,湖广宁远人。正统初进士。授行人,历官广西副使。藤县民胡赵成构瑶陷县治,复与参将范信讨斩之。成化初以大臣会荐,擢山东右布政使。七年征拜礼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继李侃后,端恪守法,得军民心。败寇红沙烟,再败之烟寺沟、石人村,赐敕奖劳。时山西大浸,而廷议以陕西用兵,令预征刍饷,转输榆林。复上言:“自山西至榆林,道路险绝,民赍银往易,价腾涌,不免称贷,偿责多破产。今雨雪愆违,饥民疾病流离,困悴万状,而应输绫帛、药果诸物,又不下万计。乞依山东例蠲除,仍发帑振赡。”帝从之。及发金三万不足,请鬻盐四十万引,并令民入粟授散官。皆报可。十年夏卒于官。
李纲,字廷张,长清人。幼从父入都,坠车下,车轹体过,竟不伤,人咸异之。登天顺元年进士,授御史。历按南畿、浙江。劾去浙江赃吏至四百余人,时目为“铁御史”。奉敕编集陕西延绥土兵。还,迁太仆寺少卿,巡畿辅马政,尽却有司馈。按冀州,遇盗。问隶人曰:“太仆李公耶?是何从得金。”不启箧而去。成化十三年迁右佥都御史。转左,出督漕运,与平江伯陈锐共事。逾年卒。锐见笥中惟敝衣,挥涕曰:“君子也。”为具棺敛,闻其清节于朝。帝特命赐祭葬,不为令。纲清刚似李侃,为时所重。
原杰,字子英,阳城人。正统十年进士。又二年,授南京御史,寻改北。巡按江西,捕诛剧盗,奸宄敛迹。复按顺天诸府。大水,牧官马者乏刍,马多毙,有司责偿,杰请免之。开中盐引入米振饥。疏入,为部所格,景帝卒从杰议。超擢江西按察使。发宁王奠培淫乱事,革其护卫。治行闻,赐诰旌异,迁山东左布政使。
成化二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岁凶振救,民无流移。召为户部左侍郎。时黄河迁决不常,彼陷则此淤。军民就淤垦种。奸徒指为园场屯地,献王府邀赏,王府辄据有之。杰请献者谪戍,并罪受献者。从之。江西盗起,以杰尝再莅其地得民,诏往治。捕戮六百余人,余悉解散。改左副都御史,还佐院事。
荆、襄流民数十万,朝廷以为忧。祭酒周洪谟尝著《流民图说》,谓当增置府县,听附籍为编氓,可实襄、邓户口,俾数百年无患。都御史李宾以闻,帝善之。十二年,遂命杰出抚。遍历山溪,宣朝廷德意,诸流民欣然愿附籍。于是大会湖广、河南、陕西抚、按官籍之,得户十一万三千有奇,口四十三万八千有奇。其初至,无产及平时顽梗者,驱还其乡,而附籍者用轻则定田赋。民大悦。因相地势,以襄阳所辖郧县,居竹、房、上津、商、洛诸县中,道路四达,去襄阳五百余里。山林阻深,将吏鲜至,猝有盗贼,府难遥制。乃拓其城,置郧阳府,以县附之。且置湖广行都司,增兵设戍,而析竹山置竹溪,析郧置郧西,析汉中之洵阳置白河,与竹山、上津、房咸隶新府。又于西安增山阳,南阳增南召、桐柏,汝州增伊阳,各隶其旧府。制既定,荐知邓州吴远为郧阳知府,诸县皆择邻境良吏为之。流人得所,四境乂安。将还,以地界湖广、河南、陕西,事无统纪,因荐御史吴道宏自代。诏即擢道宏大理少卿,抚治郧阳、襄阳、荆州、南阳、西安、汉中六府。郧阳之有抚治,自此始也。杰以功进右都御史。
杰数扬历于外,既居内台,不欲出。荆、襄之命,非其意也。事竣,急请还朝。会南京兵部缺尚书,以杰任之。杰疏辞。不许。遂卒于南阳,年六十一。郧、襄民为立祠,诏赠太子太保,录其子宗敏为国子生。
彭谊,字景宜,东莞人。正统中,由乡举除工部司务。尝与尚书辩事,无所阿。景帝立,用荐改御史。从尚书石璞塞沙湾决河,进秩二等。复决,再往塞之。
景泰五年,以从大学士王文巡视江、淮,擒获苏州贼,擢大理寺丞。时年二月擢右佥都御史,提督紫荆、倒马诸关。劾都指挥胡玺纳贿纵军罪。天顺初,罢巡抚官。中朝有不悦谊者,下迁绍兴知府。岁饥,辄发廪振贷。吏白当俟朝命,谊曰:“民方急,安得循故事耶?”筑白马闸障海潮。历九载,多惠政。超擢山东左布政使,入为工部左侍郎。
成化四年,辽东巡抚张岐得罪,吏部举代者。帝曰:“辽东自王翱后,屡更巡抚,多不称,可于大臣中求之。”乃改谊右副都御史以往,镇守中官横征诸属卫。谊下令,凡文牒不经巡抚审定者,所司毋辄行,虐焰为息。十年冬,户部檄所司开黑山金场。谊奏永乐中太监王彦等开是山,督夫六千人,三阅月止得金八两,请罢之。遂止。
谊好古博学,通律历、占象、水利、兵法之属。平居谦厚简默,临事毅然有断。镇辽八年,军令振肃。年未老,四疏告归,家居四十余年卒。
牟俸,巴人。景泰初进士。授御史,巡按云南。南宁伯毛胜镇金齿,俸列其违纵罪,将吏皆耸。天顺元年出为福建佥事。成化初,进秩副使。久之,迁江西按察使,政尚严厉,入为太仆卿。
八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岁祲,请发济南仓储减价以粜,令临清关税收米麦济振。皆从之。时大饥,虽获振,饥民众,转徙益多。俸请敕邻境抚、按随所在安辑,秋成资遣复业。又乞开中淮、浙盐百万引,尽蠲州县逋课。诏如所请,更命移临清仓粟十万石振之。至七月,俸又言公私困竭,救荒靡策,乞开纳粟例,令胥吏得就选,富民授散官,且截留漕粮备振。十月复言:“今救荒者止救其饥,不谋其寒。纵得食,终不免僵死,乞贷贫民布棉。”帝皆嘉纳。俸又檄发东昌、济宁仓粟十万余石为军士月粮,而以德州、临清寄库银易米振济,奏请伏专擅罪。帝特宥之。已,复以俸奏免柴夫折价银,移河南输边粟济山东,而别给银为边饷,山东输京租二十万石,给本地用。十年又饥,请发仓储出贷。抚山东五年,尽心荒政,活饥民不可胜数。
以右副都御史改抚苏、松。俸性严。以所部多巨室,欲故摧抑之,乃禁索私租,劝富家出谷备振动千计,怨谤纷然。中官汪直有事南京,或谮俸。直归,未发也。俸初在山东,与布政陈钺负气不相下。后钺从容言俸短,直信之。十四年,俸议事至京,直请执俸下诏狱。先是,所亲学士江朝宗除服还朝,俸迓之九江,联舟并下。所至,有司供张颇盛。直因谓朝宗有所关说,并下狱。词连佥事吴〈王扁〉等十余人,俱被逮。系狱半岁,谪戍湖广。
俸在江西时,共成许聪狱,人多议其深文。至是被祸,皆知为直诬,然无白其冤者。逾年,卒戍所。
夏壎,字宗成,天台人。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巡按福建,继清军江西,发镇守中官叶达恣横状,达为敛威。以荐超擢广东按察使。时用师岁久,役民守城,壎至悉遣之。
成化初,奏:“瑶、僮弗靖,用兵无功,由有司抚字乖方,贼因得诱良民为徒党。剧寇数百,胁从万千,进则驱之当前,退则杀以抒愤,害常在民,而利常在彼。况用兵不已,供敛日增。以易摇之人心,责无穷之军费。恐外患未除,内变先作。请慎选监司守令,抚绥遗民,彼被胁之众自闻风来归。”帝深纳其言。寻迁布政使,调江西。
八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苗、僚时为寇。壎立互知会捕法,贼为之戢。古州苗万余,居烂土久,时议逐之,壎谓非计。松潘参将尧彧请益戍兵三千,又力陈不可。皆得寝。已,奏所部将校多犯法,奏请逾时,辄至遁逸。请先逮系,然后奏闻。帝可之。
壎刚介,善听断,所至民不冤。在蜀二年,民夷畏服。然厌繁剧,与时多龃龉。子鍭献诗劝归,壎欣然纳焉。年未五十,即求退。章四上,得请。既归,杜门养亲,不按宾客。又五年卒。
鍭,举进士。弘治四年谒选入都,上书请复李文祥、邹智等官,罢大学士刘吉。忤旨,下狱,得释。久之,除南京大理评事。疏论赋敛、徭役、马政、盐课利弊及宗藩、戚里侵渔状。不报。鍭素无宦情。居官仅岁余,念母老,乞侍养,遂归。家居三十余年,竟不复出。
高明,字上达,贵溪人。幼事母以孝闻。登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闻内苑造龙舟,切谏。有指挥为大臣所陷,论死,辩出之。徐州民诉有司于朝,时例,越诉者戍边。明言:“戍边,防诬诉也。今诉不诬,法止当杖。”民有为妖言者,吏贪功,诬以谋反。明按无反状,止坐妖言律。皆报许。
巡抚河南,黜属吏六十人。再按畿辅,入总诸道章奏。天顺初,尚书陈汝言有罪,偕诸御史劾,下之狱。四年,御史赵明等劾天下朝觐官,触帝怒,诘草疏主名。众大惧,明独自承。都御史寇深言:“频年章疏,尽出明手,幸勿以细故加罪。”帝意解,反称明能。石亨既诛,僮仆皆收。明言不宜,坐免者百人。擢大理寺丞。
宪宗立,拜南京右佥都御史。以留都春夏淫雨,请修人事以回天意。时纳马入监者至万余人,明请区别。荐郎中孙琼、陈鸿渐、梅伦、何宜,主事宋瑛,皆端方廉洁,恬于进取,宜显擢以风有位。疏下所司。
成化三年,扬州盐寇起,守兵失利,诏明讨之。造巨舰,名曰“筹亭”,往来江上督战,并江置逻堡候望。贼纵迹无所匿,遂平之。内官鬻私盐,据法没入,盐政大治。因条上利病十余事,多议行。仍还原任,以亲老乞终养归。
十四年,上杭盗发。诏起巡抚福建,督兵往讨。擒诛首恶,余皆减死遣戍。以上杭地接江西、广东,盗易啸聚,请析置永定县。移疾径归。久之,卒。杨继宗,字承芳,阳城人。天顺初进士。授刑部主事。囚多疫死,为时其食饮,令三日一栉沐,全活甚众。又善辨疑狱。河间获盗,遣里民张文、郭礼送京师,盗逸。文谓礼曰:“吾二人并当死。汝母老,鲜兄弟,以我代盗,庶全汝母子命。”礼泣谢,从之。文桎梏诣部,继宗察非盗,竟辨出之。
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以一仆自随,署斋萧然。性刚廉孤峭,人莫敢犯。而时时集父老问疾苦,为祛除之。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遇学官以宾礼。师儒竞劝,文教大兴。御史孔儒清军,里老多挞死。继宗榜曰:“御史杖人至死者,诣府报名。”儒怒。继宗入见曰:“为治有体。公但剔奸弊,劝惩官吏。若比户稽核,则有司事,非宪体也。”儒不能难,而心甚衔之。濒行,突入府署,发箧视之,敝衣数袭而已。儒惭而去。中官过者,继宗遗以菱芡、历书。中官索钱,继宗即发牒取库金,曰:“金具在,与我印券。”中官咋舌不敢受。入觐,汪直欲见之,不可。宪宗问直:“朝觐官孰廉?”直对曰:“天下不爱钱者,惟杨继宗一人耳。”九载秩满,超迁浙江按察使。数与中官张庆忤。庆兄敏在司礼,每于帝前毁继宗。帝曰:“得非不私一钱之杨继宗乎?”敏惶恐,遗书庆曰:“善遇之,上已知其人矣。”闻母丧,立出。止驿亭下,尽籍廨中器物付有司。惟携一仆、书数卷而还。
服除,以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畿内多权贵庄田,有侵民业者,辄夺还之。按行关塞,武备大饬。星变,应诏陈言,历指中官及文武诸臣贪残状,且请召还中官出镇者。益为权贵所嫉。治中陈翼讦其过,权贵因中之,左迁云南副使。
孝宗立,迁湖广按察使。既至,命汲水百斛,洗涤厅事而后视事,曰:“吾以除秽也。”居无何,复以佥都御史巡抚云南。三司多旧僚,相见欢然。既而出位揖之曰:“明日有公事,诸君幸相谅。”遂劾罢不职者八人。未几卒。
继宗力持风节,而居心慈厚,自处必以礼。为知府,谒上官必衣绣服,朝觐谒吏部亦然。或言不可,笑曰:“此朝廷法服也,此而不服,将安用之?”为浙江按察时,仓官十余人坐缺粮系狱,至鬻子女以偿。继宗欲宽之而无由。一日,送月俸至,命量之,则溢原数。较他司亦然。因悟仓吏缺粮之由,将具实以闻。众惧,请于继宗,愿捐俸代偿。由是十人者获释。尝监乡试得二卷,具朝服再拜曰:“二子当大魁天下,吾为朝廷得人贺耳。”及拆卷,王华、李旻也,后果相继为状元。人服其鉴。天启初,谥贞肃。
赞曰:明初以十五布政司分治天下,诸边要害则遣侯伯勋臣镇扼之。永乐之季,敕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事竣还朝,不为经制。宣德初,始命熊概巡抚苏、松、两浙。越数年,而江西、河南诸省以次专设巡抚官。天顺初,暂罢复设,诸边亦稍用廷臣出镇或参赞军务。盖以地大物众,法令滋章,三司谨奉教条,修其常职;而兴利除弊,均赋税,击贪浊,安善良,惟巡抚得以便宜从事。熊概以下诸人,强干者立声威,恺悌者流惠爱,政绩均有可纪。于谦、周忱巡抚最为有名,而勋业尤盛,故别著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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