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三(吉礼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农 先蚕 高禖 祭告 祈报 神祇 星辰灵星寿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禄)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 岳镇海渎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师以及王国府州县皆有之。其坛在宫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太社在东,太稷在西,坛皆北向。洪武元年,中书省臣定议:“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社稷之祀,坛而不屋。其制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为群姓立者曰太社。其自为立者曰王社。又胜国之社屋之,国虽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后世天子惟立太社、太稷。汉高祖立官太社、太稷,一岁各再祀。光武立太社稷于洛阳宗庙之右,春秋二仲月及腊,一岁三祀。唐因隋制,并建社稷于含光门右,仲春、秋戊日祭之。玄宗升社稷为大祀,仍令四时致祭。宋制如东汉时。元世祖营社稷于和义门内,以春秋二仲上戊日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是年二月,太祖亲祀太社、太稷。社配以后土,西向。稷配以后稷,东向。帝服皮弁服,省牲;通天冠、绛纱袍,行三献礼。初,帝命中书省翰林院议创屋,备风雨。学士陶安言:“天子太社必受风雨霜露。亡国之社则屋之,不受天阳也。建屋非宜。若遇风雨,则请于斋宫望祭。”从之。三年,于坛北建祭殿五间,又北建拜殿五间,以备风雨。
十年,太祖以社稷分祭,配祀未当,下礼官议,尚书张筹言:
按《通典》,颛顼祀共工氏子句龙为后土。后土,社也。烈山氏子柱为稷。稷,田正也。唐、虞、夏因之。此社稷所由始也。商汤因旱迁社,以后稷代柱。欲迁句龙,无可继者,故止。然王肃谓社祭句龙,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而陈氏《礼书》又谓社祭五土之祇,稷祭五谷之神。郑康成亦谓社为五土总神,稷为原隰之神。句龙有平水土功,故配社,后稷有播种功,故配稷。二说不同。汉元始中,以夏禹配官社,后稷配官稷。唐、宋及元又以句龙配社,周弃配稷。此配祀之制,初无定论也。至社稷分合之义,《书召诰》言‘社于新邑”,孔注曰:“社稷共牢。”《周礼》“封人掌设王之社壝”,注云:“不言稷者,举社则稷从之。”陈氏《礼书》曰:“稷非土无以生,土非稷无以见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山堂考索》曰:“社为九土之尊,稷为五谷之长,稷生于土,则社与稷固不可分。”其宜合祭,古有明证。请社稷共为一坛。至句龙,共工氏之子也,祀之无义。商汤欲迁未果。汉尝易以夏禹,而夏禹今已列祀帝王之次,弃稷亦配先农。请罢句龙、弃配位,谨奉仁祖淳皇帝配享,以成一代盛典。
遂改作于午门之右,社稷共为一坛。
初,社稷列中祀,及以仁祖配,乃升为上祀。具冕服以祭,行奉安礼。十一年春,祭社稷行新定仪。迎神、饮福、送神凡十二拜,馀如旧。建文时,更奉太祖配,永乐中。北京社稷坛成,制如南京。洪熙后,奉太祖、太宗同配。旧制,上丁释奠孔子,次日上戊祀社稷。弘治十七年八月,上丁在初十日,上戊在朔日,礼官请以十一日祀社稷。御史金洪劾之,言如此则中戊,非上戊矣。礼部覆奏言:“洪武二十年尝以十一日为上戊,失不始今日。”命遵旧制,仍用上戊。
嘉靖九年谕礼部:“天地至尊,次则宗庙,又次则社稷。今奉祖配天,又奉祖配社,此礼官之失也。宜改从皇祖旧制,太社以句龙配,太稷以后稷配。”乃以更正社稷坛配位礼,告太庙及社稷,遂藏二配位于寝庙,更定行八拜礼。其坛在西苑豳风亭之西者,曰帝社稷。东帝社,西帝稷,皆北向。始名西苑土谷坛。嘉靖十年,帝谓土谷坛亦社稷耳,何以别于太社稷?张璁等言:“古者天子称王,今若称王社、王稷,与王府社稷名同。前定神牌曰五土谷之神,名义至当。”帝采帝耤之义,改为帝社、帝稷,以上戊明日祭。后改次戊,次戊在望后,则仍用上巳。春告秋报为定制。隆庆元年,礼部言:“帝社稷之名,自古所无,嫌于烦数,宜罢。”从之。
中都亦有太社坛,洪武四年建。取五方土以筑。直隶、河南进黄土,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进赤土,江西、湖广、陕西进白土,山东进青土,北平进黑土。天下府县千三百余城,各土百斤,取于名山高爽之地。
王国社稷,洪武四年定。十一年,礼臣言:“太社稷既同坛合祭,王国各府州县亦宜同坛,称国社国稷之神,不设配位。”诏可。十三年九月,复定制两坛一壝如初式。十八年,定王国祭社稷山川等仪,行十二拜礼。
府州县社稷,洪武元年颁坛制于天下郡邑,俱设于本城西北,右社左稷。十一年,定同坛合祭如京师。献官以守御武臣为初献,文官为亚献、终献。十三年,溧水县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礼部言:“定制,祭物缺者许以他物代。”帝曰:“所谓缺者,以非土地所产。溧水固有鹿,是有司故为苟简也。百司所以能理其职而尽民事者,以其常存敬惧之心耳。神犹忽之,于人事又何惧焉!”命论如律。乃敕礼部下天下郡邑,凡祭祀必备物,苟非地产、无从市鬻者,听其缺。十四年,令三献皆以文职长官,武官不与。
里社,每里一百户立坛一所,祀五土五谷之神。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礼部言:
古者祀日月之礼有六。《郊特牲》曰:“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玉藻》曰:“翰日于东门之外”,《祭义》曰:“祭日于东郊,祭月于西郊”,二也。《小宗伯》:“肆类于四郊,兆日于东郊,兆月于西郊”,三也。《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天宗,日月之类,四也。《觐礼》:“拜日于东门之外,反祀方明,礼日于南门之外,礼月于北门之外”,五也。“霜雪风雨之不时,则禜日月”,六也。说者谓因郊祀而祀之,非正祀也。类禜而祀之,与觐诸侯而礼之,非常祀也。惟春分朝之于东门外,秋分夕之于西门外者,祀之正与常也。盖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日月次天地,春分阳气方永,秋分阴气向长,故祭以二分,为得阴阳之义。自秦祭八神,六曰月主,七曰日主,雍又有日月庙。汉郊太乙,朝日夕月改周法。常以郊泰畤,质明出行宫,东向揖日,西向揖月,又于殿下东西拜日月。宣帝于神山祠日,莱山祠月。魏明帝始朝日东郊,夕月西郊。唐以二分日,朝日夕月于国城东西。宋人因之,升为大祀。元郊坛以日月从祀,其二分朝日夕月,皇庆中议建立而未行。今当稽古正祭之礼,各设坛专祀。朝日坛宜筑于城东门外,夕月坛宜筑于城西门外。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星辰则祔祭于月坛。从之。其祀仪与社稷同。二十一年,帝以大明、夜明已从祀,罢朝日夕月之祭。嘉靖九年,帝谓“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大明坛当与夜明坛异。且日月照临,其功甚大。太岁等神,岁有二祭,而日月星辰止一从祭,义所不安”。大学士张璁亦以为缺典。遂定额春秋分之祭如旧仪,而建朝日坛于朝阳门外,西向;夕月坛于阜城门外,东向。坛制有隆杀以示别。朝日,护坛地一百亩;夕月,护坛地三十六亩。朝日无从祀,夕月以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一坛,南向祔焉。春祭,时以寅,迎日出也。秋祭,时以亥,迎月出也。十年,礼部上朝日、夕月仪:朝日迎神四拜,饮福受胙两拜,送神四拜;夕月迎神饮福受胙送神皆再拜。馀并如旧仪。隆庆元年,礼部议定,东郊以甲、丙、戊、庚、壬年,西郊以丑、辰、未、戌年,车驾亲祭。馀岁遣文大臣摄祭朝日坛,武大臣摄祭夕月坛。三年,礼部上朝日仪,言:“正祭遇风雨,则设小次于坛前,驾就小次行礼。其升降奠献,俱以太常寺执事官代。”制曰“可”。
先农
洪武元年,谕廷臣以来春举行耤田礼。于是礼官钱用壬等言:“汉郑玄谓王社在耤田之中。唐祝钦明云:“先农即社。”宋陈祥道谓:“社自社,先农自先农。耤田所祭乃先农,非社也。至享先农与躬耕同日,礼无明文,惟《周语》曰:“农正陈耤礼。”而韦昭注云:“祭其神为农祈也。”至汉以耤田之日祀先农,而其礼始著。由晋至唐、宋相沿不废。政和间,命有司享先农,止行亲耕之礼。南渡后,复亲祀。元虽议耕耤,竟不亲行。其祀先农,命有司摄事。今议耕耤之日,皇帝躬祀先农。礼毕,躬耕耤田。以仲春择日行事。”从之。
二年二月,帝建先农坛于南郊,在耤田北。亲祭,以后稷配。器物祀仪与社稷同。祀毕,行耕耤礼。御耒耜二具,韬以青绢,御耕牛四,被以青衣。礼毕,还大次。应天府尹及上元、江宁两县令率庶人终亩。是日,宴劳百官耆老于坛所,十年二月,遣官享先农,命应天府官率农民耆老陪祀。二十一年,更定祭先农仪,不设配位。
永乐中,建坛京师,如南京制,在太岁坛西南。石阶九级。西瘗位,东斋宫、銮驾库,东北神仓,东南具服殿,殿前为观耕之所。护坛地六百亩,供黍稷及荐新品物地九十余亩。每岁仲春上戊,顺天府尹致祭。后凡遇登极之初,行耕耤礼,则亲祭。
弘治元年,定耕耤仪:前期百官致斋。顺天府官以耒耜及穜稑种进呈,内官仍捧出授之,由午门左出。置彩舆,鼓乐,送至耤田所。至期,帝翼善冠黄袍,诣坛所具服殿,服衮冕,祭先农。毕,还,更翼善冠黄袍。太常卿导引至耕耤位,南向立。三公以下各就位,户部尚书北向跪进耒耜,顺天府官北向跪进鞭。帝秉耒,三推三反讫,户部尚书跪受耒耜,顺天府官跪受鞭,太常卿奏请复位。府尹挟青箱以种子播而覆之。帝御外门,南向坐,观三公五推,尚书九卿九推。太常卿奏耕毕,帝还具服殿,升座。府尹率两县令耆老人行礼毕,引上中下农夫各十人,执农器朝见,令其终亩。百官行庆贺礼,赐酒馔。三品以上丹陛上东西坐,四品以下台下坐,并宴劳耆老于坛旁。宴毕,驾还宫。大乐鼓吹振作,农夫人赐布一匹。
嘉靖十年,帝以其礼过烦,命礼官更定。迎神送神止行二拜。先二日,顺天府尹以耒耜穜稑种置彩舆,至耕耤所,并罢百官庆贺。后又议造耕根车载耒耜,府尹于祭日进呈毕,以耒耜载车内前玉辂行。其御门观耕,地位卑下,议建观耕台一。诏皆可。后又命垦西苑隙地为田。建殿曰无逸,亭曰豳风,又曰省耕,曰省敛,仓曰恒裕。礼部上郊庙粢盛支给之数,因言:“南郊耤田,皇上三推,公卿各宣其力,较西苑为重。西苑虽农官督理,皇上时省耕敛,较耤田为勤。请以耤田所出,藏南郊圆廪神仓,以供圜丘、祈谷、先农、神祇坛、长陵等陵、历代帝王及百神之祀。西苑所出,藏恒裕仓,以供方泽、朝日、夕月、太庙、世庙、太社稷、帝社稷、禘佩、先蚕及先师孔子之祀。”从之。十六年,谕凡遇亲耕,则户部尚书先祭先农。皇帝至,止行三推礼。三十八年,罢亲耕,惟遣官祭先农。四十一年,并令所司勿复奏。隆庆元年,罢西苑耕种诸祀,皆取之耤田。
先蚕
明初未列祀典。嘉靖时,都给事中夏言请改各宫庄田为亲蚕厂公桑园。令有司种桑柘,以备宫中蚕事。九年,复疏言,耕蚕之礼,不宜偏废。帝乃敕礼部:“古者天子亲耕,皇后亲蚕,以劝天下。自今岁始,朕亲祀先农,皇后亲蚕,其考古制,具仪以闻。”大学士张璁等请于安定门外建先蚕坛。詹事霍韬以道远争之。户部亦言:“安定门外近西之地,水源不通,无浴蚕所。皇城内西苑中有太液、琼岛之水。考唐制在苑中,宋亦在宫中,宜仿行之。”帝谓唐人因陋就安,不可法。于是礼部尚书李时等言:“大明门至安定门,道路遥远,请凤辇出东华、玄武二门。”因条上四事:一、治茧之礼,二、坛壝之向,三、采桑之器,四、掌坛之官。帝从其言,命自玄武门出。内使陈仪卫,军一万人,五千围坛所,五千护于道,余如议。
二月,工部上先蚕坛图式,帝亲定其制。坛方二丈六尺,叠二级,高二尺六寸,四出陛。东西北俱树桑柘,内设蚕宫令署。采桑台高一尺四寸,方十倍,三出陛。銮驾库五间。后盖织堂。坛围方八十丈。礼部上皇后亲蚕仪:蚕将生,钦天监择吉巳日以闻。顺天府具蚕母名数送北郊,工部以钩箔筐架诸器物给蚕母。顺天府以蚕种及钩筐一进呈,内官捧出,还授之。出玄武右门,置彩舆中,鼓乐送至蚕室。蚕母受蚕种,浴饲以待。命妇文四品、武三品以上俱陪祀,携一侍女执钩筐。皇后斋三日,内执事并司赞、六尚等女官及应入坛者斋一日。先一日,太常寺具祝版,祭物,羊、豕、笾豆各六、黑帛,送蚕宫令。是日,分授执事女官。日未明。宿卫陈兵备,女乐司设监备仪仗及重翟车,俱候玄武门外。将明,内侍诣坤宁宫奏请。皇后服常服,导引女官导出宫门,乘肩舆,至玄武门。内侍奏请降舆,升重翟车。兵卫仪仗及女乐前导,出北安门,障以行帷,至坛内壝东门。内侍奏请降车,乘肩舆,兵卫、仪仗停东门外。皇后入具服殿,易礼服,出,至坛。司赞奏就位。公主、内外命妇各就拜位。祭先蚕,行三献礼,女官执事如仪。迎神四拜,赐福胙二拜,送神四拜。凡拜跪兴,公主、内外命妇皆同。礼毕,皇后还具服殿,更常服。司宾引外命妇先诣采桑坛东陛下,南北向。尚仪奏请,皇后诣采桑位,东向。公主以下位皇后位东,亦南北向,以西为上。执钩者跪进钩,执筐者跪奉筐受桑。皇后采桑三条,还至坛南仪门坐,观命妇采桑。三公命妇采五条,列侯、九卿命妇采九条。讫,各授女侍。司宾引内命妇一人,诣桑室,尚功率执钩筐者从。尚功以桑授蚕母。蚕母受桑,缕切之,以授内命妇。内命妇食蚕,洒一箔讫,还。尚仪奏礼毕,皇后还坐具服殿。司宾率蚕母等叩头讫,司赞唱班齐。外名妇序立定,尚仪致词云:“亲蚕既成,礼当庆贺。”四拜毕,赐宴命妇,并赐蚕母酒食。公主及内命妇于殿内,外命妇文武二品以上于台上,三品以下于丹墀,尚食进膳。教坊司女乐奏乐。宴毕,公主以下各就班四拜。礼毕,皇后还宫,导从前。诏如拟。
四月,蚕事告成,行治茧礼。选蚕妇善缫丝及织者各十人。卜日,皇后出宫,导从如常仪,至织堂。内命妇一人行三盆手礼,布于织妇,以终其事。蚕宫令送尚衣织染监局造祭服,其祀先蚕,止用乐,不用舞,乐女生冠服俱用黑。
十年二月,礼臣言:“去岁皇后躬行采桑,已足风励天下。今先蚕坛殿工未毕,宜且遣官行礼。”帝初不可,令如旧行。已而以皇后出入不便,命改筑先蚕坛于西苑。坛之东为采桑台,台东为具服殿,北为蚕室,左右为厢房,其后为从室,以居蚕妇。设蚕宫署于宫左,令一员,丞二员,择内臣谨恪者为之。四月,皇后行亲蚕礼于内苑。帝谓亲耕无贺,此安得贺,第行叩头礼,女乐第供宴,勿前导。三十八年罢,亲蚕礼。四十一年,并罢所司奏请。
高禖
嘉靖九年,青州儒生李时飏请祠高禖,以祈圣嗣。礼官覆以闻。帝曰:“高禖虽古礼,今实难行。”遂寝其议。已而定祀高禖礼。设木台于皇城东,永安门北,震方。台上,皇天上帝南向,骍犊,苍壁。献皇帝配,西向,牛羊豕各一。高禖在坛下西向,牲数如之,礼三献。皇帝位坛下北向,后妃位南数十丈外,北向,用帷。坛下陈弓矢、弓韣如后妃嫔之数。祭毕,女官导后妃嫔至高禖前,跪取弓矢授后妃嫔,后妃嫔受而纳于弓韣。
祭告
明制,凡登极、巡幸及上谥、葬陵、册立、册封、冠婚等事,皆祭告天地、宗庙、社稷。凡营造宫室,及命将出师,岁时旱潦,祭告天地、山川、太庙、社稷、后土。凡即位之初,并祭告阙里孔庙及历代帝王陵寝。
洪武二年,礼部尚书崔亮奏,圜丘、方丘、大祀,前期亲告太庙,仍遣使告百神于天下神祇坛。六年,礼部尚书牛谅奏,太岁诸神,凡祈报,则设一十五坛,有事祭告,则设神位二十八坛。中,太岁、风云雷雨、五岳、五镇、四海,凡五坛。东,四渎、京畿、湖广、山东、河南、北平、广西、四川、甘肃山川,夏冬二季月将,京都城隍,凡十二坛。西,钟山,江西、浙江、福建、山西、广东、辽东山川,春秋二季月将,旗纛、战船等神,凡十一坛。若亲祀,皇帝皮弁服行一献礼,每三坛行一次礼。八年,帝驻跸中都,祭告天地于中都之圜丘。九年,以诸王将之藩,分日告祭太庙、社稷、岳镇海渎及天下名山大川,复告祀天地于圜丘。初,诸王来朝还藩,祭真武等神于端门,用豕九、羊九、制帛等物,祭护卫旗纛于承天门,亦如之。二十六年,帝以其礼太繁,定制豕一、羊一,不用帛。寻又罢端门祭,惟用荤素二坛祭于承天门外。
永乐七年,巡狩北京,祭告天地、宗庙、社稷,嘉靖八年秋,以躬祭山川诸神,命先期不必遣官告太庙。凡出入,必亲告祖考于内殿。圣诞前一日,以酒果告列圣帝后于奉先殿,至日,以酒脯告皇天上帝于玄极宝殿,遣官以牲醴祭神烈、天寿、纯德诸陵山,及东岳、都城隍,以素羞祭真武及灵济宫,又告修斋于道极七宝帝尊。隆庆三年,以亲祭朝日坛,预告奉先、弘孝、神霄殿。
祈报
洪武二年,太祖以春久不雨,祈告诸神祇。中设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凡五坛。东设钟山、两淮、江西、两广、海南北、山东、燕南燕蓟山川、旗纛诸神,凡七坛。西设江东、两浙、福建、湖广荆襄、河南北、河东、华州山川、京都城隍,凡六坛。中五坛奠帛。初献,帝亲行礼,两庑命官分献。三年夏,旱。六月朔,帝素服草履,步祷于山川坛。藁席露坐,昼曝于日,夜卧于地,凡三日。六年,从礼部尚书牛谅言,太岁诸神,春祈秋报,凡十五坛。中,太岁、风云雷雨、五岳、五镇、四海。东,四渎、京畿山川,春秋二季月将,京都各府城隍。西,钟山、甘肃山川,夏冬二季月将,旗纛战船等神。各五坛。时甘肃新附,故附其山川之祭于京师。其亲祀之仪与祭告同。正统九年三月,雨雪愆期,遣官祭天地、社稷、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弘治十七年,畿内、山东久旱,命官祭告天寿山,分命各巡抚祭告北岳、北镇、东岳、东镇、东海。
嘉靖八年春,帝谕礼部:“去冬少雪,今当东作,雨泽不降,当亲祭南郊社稷、山川。”尚书方献夫等言:“《周礼·大宗伯》:‘以荒礼哀凶札。’释者谓:‘君膳不举,驰道不除,祭事不县,皆所以示贬损之意。”又曰:‘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释者曰:‘故谓凶灾。旅,陈也,陈其祭祀以祷焉,礼不若祀之备也。’今陛下闵劳万姓,亲出祈祷。礼仪务简约,以答天戒。常朝官并从,同致省愆祈吁之诚。”随具上仪注。二月,亲祷南郊,山川同日,社稷用次日,不除道,冠服浅色,群臣同。文五品、武四品以上于大祀门外,馀官于南天门外,就班陪祀。是秋,帝欲亲祀山川诸神。礼部尚书李时言:“旧例山川等祭,中夜行礼,先一日出郊斋宿。祭毕,清晨回銮,两日毕事,礼太重。宜比先农坛例,昧爽行礼。”因具仪以进。制可。祭服用皮弁,迎神、送神各两拜。
十一年,大学士李时等以圣嗣未降,请廷臣诣岳镇名山祝祷。帝欲分遣道士赍香帛行,令所在守臣行礼,在廷大臣分诣地祇坛祈告。于是礼部尚书夏言言:“我朝建地祇坛,自岳镇海渎以及远近名山大川,莫不怀柔,即此而祷,正合古人望衍之义。但辅臣所请,止于岳镇。窃以山川海渎,发祥效灵,与岳镇同功,况基运、翊圣、神烈、天寿、纯德诸山,又祖宗妥灵之地,祈祷之礼,皆不可缺。”遂命大臣诣坛分祀。
神祇坛
洪武二年,从礼部尚书崔亮言,建天下神祇坛于圆丘壝外之东,及方丘壝外之西。郊祀前期,帝躬诣坛,设神位,西向,以酒脯祭告。郊之日,俟分献从祀将毕,就坛以祭。后定遣官预告。又建山川坛于正阳门外天地坛西,合祀诸神。凡设坛十有九,太岁、春夏秋冬四季月将为第一,次风云雷雨,次五岳,次五镇,次四海,次四渎,次京都钟山,次江东,次江西,次湖广,次淮东、淮西,次浙东、浙西、福建,次广东、广西、海南、海北,次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次北平、陕西,次左江、右江,次安南、高丽、占城诸国山川,次京都城隍,次六纛大神、旗纛大将、五方旗神、战船、金鼓、铳炮、弓弩、飞枪飞石、阵前阵后诸神,皆躬自行礼。先祭,礼官奏:“祝文,太岁以下至四海,凡五坛,称臣者亲署御名。其钟山诸神,称余者请令礼官代署。”帝曰:“朋友书牍,尚亲题姓名,况神明乎?”遂加亲署。后又定惊蛰、秋分后三日,遣官祭山川坛诸神。七年令春、秋仲月上旬,择日以祭。九年,复定山川坛制,凡十三坛。正殿,太岁、风云雷雨、五岳、五镇、四海、四渎、钟山七坛。东西庑各三坛,东,京畿山川、夏冬二季月将。西,春秋二季月将、京都城隍。十年,定正殿七坛,帝亲行礼,东西庑遣功臣分献。二十一年,增修大祀殿诸神坛壝。乃敕十三坛诸神并停春祭,每岁八月中旬,择日祭之。命礼部更定祭山川坛仪,与社稷同。永乐中,京师建山川坛,并同南京制,惟正殿钟山之右,益以天寿山之神。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坛名为天神地祇坛,改序云师、雨师、风伯、雷师。天神坛在左,南向,云、雨、雷,凡四坛。地祇坛在右,北向,五岳、五镇、基运翊圣神烈天寿纯德五陵山、四海、四渎,凡五坛。从祀,京畿山川,西向;天下山川,东向。以辰、戌、丑、未年仲秋,皇帝亲祭,馀年遣大臣摄祭。其太岁、月将、旗纛、城隍,别祀之。十七年,加上皇天上帝尊称,预告于神祇,遂设坛于圜丘外壝东南,亲定神祇坛位,陈设仪式。礼部言:“皇上亲献大明坛,则四坛分献诸臣,不敢并列。请先上香毕,命官代献。”帝裁定,上香、奠帛、献爵复位后,分献官方行礼。亚、终二献,执事官代,馀坛俱献官三行。隆庆元年,礼臣言:“天神地祇已从祀南北郊,其仲秋神祇之祭不宜复举。”令罢之。
星辰坛
洪武三年,帝谓中书省臣:“日月皆专坛祭,而星辰乃祔祭于月坛,非礼也。”礼部拟于城南诸神享祭坛正南向,增九间,朝日夕月祭周天星辰,俱于是行礼。朝日夕月仍以春秋分祭,星辰则于天寿节前三日。从之。四年九月,帝躬祀周天星辰。正殿共十坛,中设周天星辰位,仪如朝日。二十一年,以星辰既从祀南郊,罢禜星之祭。
灵星诸神
洪武元年,太常司奏:“《周礼》‘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天府》‘若祭天则祀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受而藏之。’汉高帝命郡国立灵星祠。唐制,立秋后辰日祀灵星,立冬后亥日遣官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禄,以少牢。宋祀如唐,而于秋分日祀寿星。今拟如唐制,分日而祀,为坛于城南。”从之。二年,从礼部尚书崔亮奏,每岁圣寿日祭寿星,同日祭司中、司命、司民、司禄,示与民同受其福也。八月望日祀灵星。皆遣官行礼。三年,罢寿星等祀。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古无太岁、月将坛宇之制,明始重其祭。增云师于风师之次,亦自明始。太祖既以太岁诸神从祀圜丘,又合祭群祀坛。已而命礼官议专祀坛壝。礼臣言:“太岁者,十二辰之神。按《说文》,岁字从步从戌。木星一岁行一次,历十二辰而周天,若步然也。阴阳家说,又有十二月将,十日十二时所直之神,若天乙、天罡、太乙、功曹、太冲之类。虽不经见,历代因之。元每有大兴作,祭太岁、月将、日直、时直于太史院。若风师、雨师之祀,见于《周官》,后世皆有祭。唐天宝中,增雷师于雨师之次。宋、元因之。然唐制各以时别祭,失享祀本意。宜以太岁、风云雷雨诸天神合为一坛,诸地祇为一坛,春秋专祀。”乃定惊蛰、秋分日祀太岁诸神于城南。三年后以诸神阴阳一气,流行无间,乃合二坛为一,而增四季月将。又改祭期,与地祇俱用惊蛰、秋分后三日。
嘉靖十年,命礼部考太岁坛制。礼官言:“太岁之神,唐、宋祀典不载,元虽有祭,亦无常典。坛宇之制,于古无稽。太岁天神,宜设坛露祭,准社稷坛制而差小。”从之。遂建太岁坛于正阳门外之西,与天坛对。中,太岁殿。东庑,春、秋月将二坛。西庑,夏、冬月将二坛。帝亲祭于拜殿中。每岁孟春享庙,岁暮祫祭之日,遣官致祭。王国府州县亦祀风云雷雨师,仍筑坛城西南。祭用惊蛰、秋分日。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洪武二年,太祖以岳渎诸神合祭城南,未有专祀。又享祀之所,屋而不坛,非尊神之道。礼官言:“虞舜祭四岳,《王制》始有五岳之称。《周官》:“兆四望于四郊”,《郑注》以四望为五岳四镇四渎。《诗序》巡狩而礼四岳河海,则又有四海之祭。盖天子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而岳镇海渎,在诸侯封内,则各祀之。奏罢封建,岳渎皆领于祠官。汉复建诸侯,则侯国各祀其封内山川,天子无与。武帝时,诸侯或分或废,五岳皆在天子之邦。宣帝时,始有使者持节祠岳渎之礼。由魏及隋,岳镇海渎,即其地立祠,有司致祭。唐、宋之制,有命本界刺史、县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祀,又有遣使之祀。元遣使祀岳镇海渎,分东西南北中为五道。今宜以岳镇海渎及天下山川城隍诸地祇合为一坛。与天神埒,春秋专祀。”遂定祭日以清明霜降。前期一日,皇帝躬省牲。至日,服通天冠绛纱袍,诣岳镇海渎前,行三献礼。山川城隍,分献官行礼。是年,命官十八人,祭天下岳镇海渎之神。帝皮弁御奉天殿,躬署御名,以香祝授使者。百官公服,送至中书省,使者奉以行。黄金合贮香,黄绮幡二,白金二十五两市祭物。
三年,诏定岳镇海渎神号。略曰:“为治之道,必本于礼。岳镇海渎之封,起自唐、宋。夫英灵之气,萃而为神,必受命于上帝,岂国家封号所可加?渎礼不经,莫此为甚。今依古定制,并去前代所封名号。五岳称东岳泰山之神,南岳衡山之神,中岳嵩山之神,西岳华山之神,北岳恒山之神。五镇称东镇沂山之神,南镇会稽山之神,中镇霍山之神,西镇吴山之神,北镇医无闾山之神。四海称东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四渎称东渎大淮之神,南渎大江之神,西渎大河之神,北渎大济之神。”帝躬署名于祝文,遣官以更定神号告祭。六年,礼官言:“四川未平,望祭江渎于峡州。今蜀既下,当遣人于南渎致祭。”从之。十年,命官十八人分祀岳镇海渎,赐之制。
万历十四年,巡抚胡来贡请改祀北岳于浑源州。礼官言:“《大明集礼》载,汉、唐、宋北岳之祭,皆在定州曲阳县,与史俱合。浑源之称北岳,止见州志碑文,经传无可考,仍祀曲阳是。”
其他山川之祀。洪武元年躬祀汴梁诸神,仍遣官祭境内山川。二年,以天下山川祔祭岳渎坛。帝又以安南、高丽皆臣附,其国内山川,宜与中国同祭。谕中书及礼官考之。安南之山二十一,其江六,其水六。高丽之山三,其水四。命著祀典,设位以祭。三年,遣使往安南、高丽、占城,祀其国山川。帝斋戒,亲为祝文。仍遣官颁革正山川神号诏于安南、占城、高丽。六年,琉球诸国已朝贡,祀其国山川。八年,礼部尚书牛谅言:“京都既罢祭天下山川,其外国山川,亦非天子所当亲祀。”中书及礼臣请附祭各省,从之。广西附祭安南、占城、真腊、暹罗、锁里,广东附祭三佛齐、爪哇,福建附祭日本、琉球、渤泥,辽东附祭高丽,陕西附祭甘肃、朵甘、乌斯藏,京城不复祭。又从礼官言,各省山川居中南向,外国山川东西向,同坛共祀。其王国山川之祀,洪武十三年定制。十八年定王国祭山川。仪同社稷,但无瘗埋之文。凡岳镇海渎及他山川所在,令有司岁二祭,以清明、霜降。
城隍
洪武二年,礼官言:“城隍之祀,莫详其始。先儒谓既有社,不应复有城隍。故唐李阳冰《缙云城隍记》谓‘祀殿无之,惟吴越有之。’然成都城隍祠,李德裕所建,张说有祭城隍之文,杜牧有祭黄州城隍文,则不独吴越为然。又芜湖城隍庙建于吴赤乌二年,高齐慕容俨、梁武陵王祀城隍,皆书于史,又不独唐而已。宋以来其祠遍天下,或锡庙额,或颁封爵,至或迁就傅会,各指一人以为神之姓名。按张九龄《祭洪州城隍文》曰:‘城隍是保,氓庶是依。’则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今宜附祭于岳渎诸神之坛。”乃命加以封爵。京都为承天鉴国司民升福明灵王,开封、临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为王。其馀府为鉴察司民城隍威灵公,秩正二品。州为鉴察司民城隍灵佑侯,秩三品。县为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秩四品。衮章冕旒俱有差。命词臣撰制文以颁之。
三年,诏去封号,止称其府州县城隍之神。又令各庙屏去他神。定庙制,高广视官署厅堂。造木为主,毁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涂壁,绘以云山。六年,制中都城隍神主成,遣官赍香币奉安。京师城隍既附飨山川坛,又于二十一年改建庙。寻以从祀大礼殿,罢山川坛春祭。永乐中,建庙都城之西,曰大威灵祠。嘉靖九年,罢山川坛从祀,岁以仲秋祭旗纛日,并祭都城隍之神。凡圣诞节及五月十一日神诞,皆遣太常寺堂上官行礼。国有大灾则告庙。在王国者王亲祭之,在各府州县者守令主之。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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