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七
○云南 贵州
云南《禹贡》梁州徼外。元置云南等处行中书省。(治中庆路。)洪武十五年二月癸丑平云南,置云南都指挥使司。乙卯置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同治云南府。)领府五十八,州七十五,县五十五,蛮部六。后领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县三十,宣慰司八,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三十三,御夷长官司二。北至永宁,(与四川界。)东至福州,(与广西界。)西至干崖,(与西番界。)南至木邦,(与交址界。)距南京七千二百里,京师一万六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五万九千五百七十六,口二十五万九千二百七十。弘治四年,户一万五千九百五十,口一十二万五千九百五十五。万历六年,户一十三万五千五百六十,口一百四十七万六千六百九十二。
云南府(元中庆路。)洪武十五年正月改为云南府。领州四,县九:
昆明(倚。洪武二十六年,岷王府自陕西岷州迁於此。永乐二十二年迁岷王府於湖广武冈州,建滕王府於此,宣德元年除。东有金马山,与西南碧鸡山相对,俱有关,山下即滇池。池在城南,周五百里,其西南为海口,至武定府北,注於金沙江。又东有盘龙江,西注滇池。东有赤水鹏、清水江二巡检司。)
富民(府西北。东有螳螂川,源自滇池,下流入金沙江。东南有安宁河。)
宜良(府东少南。东有大池江,一名大河,亦曰巴盘江。西有汤池巡检司。)
罗次(府西北。旧属安宁州,弘治十三年八月改属府。西有星宿河,自武定府流入。又有沙摩溪,即安宁河。南有炼象关巡检司。)
晋宁州(西有大堡河,下流入滇池。)北距府百里。领县二:
归化(东北有交七浦,滇池下流。)
呈贡(州北。西有滇池,北有落龙河,南流入焉。)
安宁州(西有呀嵕山,有煎盐水,设盐课提举司,辖盐井四。天启三年改设於琅井,此司遂废。又南有螳螂川。西有安宁河。又有禄脿、贴琉二巡检司。)东距府八十里。领县一:
禄丰(州西。西有南平山,上有关。东有大溪,即安宁河。西有星宿河,河东有老鸦关巡检司。又西有兰谷关。)
昆阳州(东南有渠滥川,东北入於滇池。)北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二:
三泊(州西北。西有三泊溪,流入滇池。)
易门(州西。南有易门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四年置,旧县治在焉。万历三年复还县治於此。又南有黎崖山,产异马,一名马头山。西有九渡河,即禄丰县大溪,下流入元江府界。)
嵩明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曰嵩盟。成化十八年复故。(东北有罗锦山。东有秀嵩山。西北有东葛勒山。东南有乌纳山,牧漾水出焉,西南入滇池。又东南有嘉利泽,亦曰杨林泽。又西有邵甸河,汇九十九泉,至昆明为备龙江。西有邵甸县,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州,寻废。东南有杨林县,成化十七年十月废。又东有杨林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置。又西有兔儿关巡检司。)西南距府百二十里。
曲靖府(元曲靖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二十七年四月升为军民府。领州四,县二。西距布政司二百九十里。
南宁(倚。东南有石堡山,山西有元越州治,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废。北有白石江,流合城南之潇湘江,又东南合左小江,亦谓之南盘江,下流环云南、澂江、广西三府之境,至罗平州入贵州界。东北有白水关巡检司。)
亦佐(府东。元属罗雄州。永乐初,改属府。西南有块泽江。)
沾益州(东南有堆涌山。北有北盘江,其上流即贵州毕节卫之可渡河,流入州境,又东南入贵州安南卫。其西南又有南盘江,即南宁县之东山河。南有交水县,东南有罗山县,东北有石梁县,元皆属州,洪武十五年皆废。南有平夷卫,本平夷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十一月置,二十三年四月改为卫,后废,永乐元年复置卫。卫当贵州西入之冲,东有峦冈,西有定南岭,北有豫顺关、宣威关。州东南又有越州卫,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置,二十四年十二月徙於陆凉州,二十八年与州同废,永乐元年九月复置。又州南有松韶铺、阿幢桥二巡检司。又南有炎方城,西南有松株城,俱天启五年筑。)西南距府二百十三里。
陆凉州(东有丘雄山,下有中涎泽,即南盘江所汇也。西北有木容山,有关。又西有部封山。又西有芳华县,南有河纳县,元皆属州,永乐初皆废。西南有陆凉卫,洪武二十三年三月以古鲁昌地置,西南有乔甸,万历二年立营置戍於此。四十八年复设法古甸、龙峒等营,协守其地。)北距府百二十里。
马龙州(东南有木容箐山,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置宁越堡於此。山下有木容溪,下流即潇湘江。又西有杨磨山,一名关索岭,上有关。西南有通泉县,元属州,永乐初废。北有马隆守御千户所,本马隆卫,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置,二十八年十月改为所。南有鲁婆伽岭巡检司。又有马龙县,元属州,洪武十五年废。西南有分水岭关。东有三叉口关。)东距府七十里。
罗平州(元罗雄州。)万历十五年四月更名。(北有禄布山。东南有盘江,下流入贵州慕役长官司界。南有定雄守御千户所,万历十四年九月置。)西北距府二百七十里。
寻甸府(元仁德府。)洪武十六年十月辛未升为仁德军民府。丁丑改寻甸军民府。成化十二年改为寻甸府。(旧治在东。今治在凤梧山下,嘉靖七年十月徙。西南有落陇雄山,又有哇山。西有果马山,其泉流为龙巨江,下流入滇池。又西南有三棱山,上有九十九泉,即盘龙江之上源。又东有阿交合溪。又北有为美县,西有归厚县,元属府,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寻废。东南有木密关,一名易龙堡,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木密关守御千户所於此。)西南距布政司二百六十里。
临安府(元临安路。)洪武十五年正月为府。领州六,县五,长官司九。北距布政司四百二十里。
建水州(倚。元时府在州北,洪武中移府治此。西南有宝山。西北右有火焰山。东有石岩山,泸江水自石屏州流经此,伏流入岩洞中,东出为乐蒙河。又东北有曲江,东入於盘江,有曲江巡检司。又西有礼社江,源出赵州,流经此。又有宁远州,万历十四年析建水州置,四十八年废。东南有纳更山土巡检司。)
石屏州(元曰石坪。)洪武十五年三月改曰石平,后改今名。(南有钟秀山。东有菜玉山,产石似玉。有曲江。又有异龙湖,周百五十里,中有大、小、中三岛,其大岛、中岛上皆有城,其水引流为泸江。西有宝秀关巡检司。)东距府七十里。
阿迷州(元阿甯万户。)洪武十五年三月置州。(东南有买吾山,万历初,改名雷公山。又南有盘江,东有乐蒙河流入焉。又东有火井,有东山口土巡检司。又有部旧村巡检司,后废。又有阿迷守御城,万历二年筑。)西距府百二十里。
宁州(东南有登楼山。东有水角甸山,产芦甘石。又东有婆兮江,源出澂江府抚仙湖,下流入盘江,又西南有浣江,流合焉。又东有西沙县,元属州,后省,洪武十五年三月复置,仍属州,寻复省。西北有甸直巡检司。)西南距府百八十里。
通海(府西北。元属宁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属府。南有秀山。北有通海湖。东有守御通海前前、右右二千户所,本元临安路治。洪武初,徙府治建水州。十五年置守御千户所於此。)
河西(府西北。东有曲江。又西有禄卑江,自新兴州流入,合於曲江。又东北有绿溪河,其下流即通海湖。又北有曲陀关巡检司,后废。)
嶍峨(府西北。元属宁州。洪武十五年二月改属府。东有曲江,自新兴州流入,又南有合流江,西北有丁癸江,俱流合焉。又西南有伽罗关、西有兴衣乡二巡检司。)
蒙自(府东南。西有目则山。东有云龙山,又有羡裒山。又东南有黎花江,即礼社江也,东南注於交址清水江。有黎花旧市栅,宣德五年五月置临安卫右千户所於此。又西南有西溪二,出银矿。又南有莲花滩,即澜沧江下流,交址洮江上流。西南有箐口关巡检司,又有大窝关、杨柳河关。东南有废果寨,又有贺谜寨,俱道通交址。)
新平(府西北。万历十九年置。东南有鲁奎山。东有平甸河。南有南峒巡检司。)
新化州本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洪武十七年四月置,直隶布政司。弘治八年改为新化州。万历十九年来属。(北有彻崇山。西有马笼山,蛮酋结寨处,元置马笼部千户於此,属元江路,洪武十五年废。又北有法龙山,亦蛮酋结寨处。又东南有马笼江,即礼社江,亦曰摩沙勒江,有摩沙勒巡检司。东北有阿怒甸。)东南距府五百三十里。
宁远州(元至治三年二月置,直隶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来属。宣德元年与安南。
纳楼茶甸长官司(府西南。本纳楼千户所,洪武十五年置,属和泥府。十七年四月改置。北有羚羊洞,产银矿。又有禄丰江,即礼社江下流。又东有倘甸。)
教化三部长官司(府东南。元强现三部,洪武中改置。西南有鲁部河,源出礼社江,下流合蒙自县梨花江。)
王弄山长官司(府东南。元王弄山大小二部,洪武中改置。)
亏容甸长官司(府西南。元铁容甸,属元江路。洪武中改置,来属。西有亏容江,源出沅江府,东经车人寨,出宁远州境。)
溪处甸长官司(府西南。元溪处甸军民副万户,属元江路。洪武中改置,来属。)
思佗甸长官司(府西南。元和泥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领纳楼千户所伴溪、七溪、阿撒三蛮部,十七年废,后改置。)
左能寨长官司(府西南。本思佗甸寨,洪武中改置。)
落恐甸长官司(府西南。元伴溪落恐部军民万户。洪武中改置。)
安南长官司(府东南。元舍资千户,后改安南道防送军千户。洪武十五年三月仍曰舍资千户所,寻改置长官司。正德六年省入蒙自县。天启二年复置。)
澂江府(元澂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府。领州二,县三。西北距布政司八十里。
河阳(倚。旧治在西。洪武中,迁绣球山上。弘治中,又迁县东金莲山。正德十三年又迁县东昜溥山麓。嘉靖二十年又迁金莲山南。隆庆四年又迁舞凤山下,即今治。北有罗藏山。南有抚仙湖,一名罗伽湖,下流东会於盘江。又东有铁池河,源出陆凉州,流至此,会抚仙湖,复引流为铁赤河,入於盘江。)
江川(府西南。南有故城,崇祯七年圮於水,迁於旧江川驿,即今治。又南有星云湖,东南入抚仙湖。北有关索岭巡检司。)
阳宗(府东北。北有明湖,一名阳宗湖,源出罗藏山,流入於盘江。)
新兴州(东北有罗麽山,一名石崖山。西北有大棋山。又有蒙习山,山与晋宁州交界。又有大溪,下流至嶍峨县,入於曲江。有罗麽溪,源出罗麽山,入於大溪。又北有普舍县,南有研和县,元俱属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寻废。又北有铁炉关巡检司。)东距府二百里。
路南州(西南有竹子山。东有劄龙山,石可炼铜。西有巴盘江,源自陆凉州。又有铁赤河合焉。东南有邑市县,元属州,弘治三年九月废。东北有革泥巡检司。)西距府百三十里。
广西府(元广西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西有阿卢山。西北有巴盘江。又西有南盘江。又南有矣邦池,一名龙甸海,跨弥勒州界,南入盘江。)领州三。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十里。
师宗州(西有龟山,万历四十八年筑督捕城於此。东有英武山。西有盘江,又西北有巴盘江合焉,东北入罗平州界。)西南距府八十里。
弥勒州(南有卜龙山。西有阿欲山。东南有盘江山,南盘江经其下。又东有八甸溪,南合南盘江。又西有十八寨山,嘉靖元年二月置十八寨守御千户所於此,直隶云南都司。又南有捏招巡检司。)东北距府九十里。
维摩州(元大德四年二月置。东北有小维摩山。东南有大维摩山,又有阿母山。又东北有宝宁溪,下流经广南府界,合西洋江。西有三乡城,万历二十二年筑。)西北距府二百二十里。
广南府(元广南西路宣抚司。)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改置广南府。(西北有牌头山,土人筑砦其上。南有西洋江,东南至广西田州府,入於左江。)领州一。西北距布政司七百九十里。
富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属广南西路。)洪武十五年改属府。(东南有者鹞山。东北有西宁山。又东有楠木溪,至州南与南汪溪合,伏流十五里,东出於西洋江。西南有安宁州,东北有罗佐州,俱元至元十三年置,属广南西路。洪武十五年因之,后俱废。)西距府二百里。
元江军民府(元元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永乐初,升军民府。领州二。东北距布政司七百九十里。
奉化州(倚。本因远罗必甸长官司,洪武十八年四月置。嘉靖中,改州。东有罗盘山,亦名玉台山。又有路通山。东南有元江,亦曰礼社江,东南入纳楼茶甸长官司界。西南有澜沧江,与车里宣慰司分界。又西有步日部,洪武中废。又东有禾摩村巡检司。)
恭顺州(本他郎寨长官司,嘉靖中改州。)
楚雄府(元威楚开南路。)洪武十五年三月改为楚雄府。领州二,县五。东距布政司六百里。
楚雄(倚。元曰威楚。洪武十五年二月更名。西有薇溪山,又有龙川江,经城北青峰下,曰峨〈山录〉江,下流入武定府,合金沙江。西有波罗涧,其麓有滷水,元设盐课司於此,明废。西北有吕合巡检司。)
广通(府东。元属南安州。洪武十五年因之,后改属府。东北有盘龙山,亦曰九盘山。西有罗苴甸山。东有盐仓山,旧产盐。又有卧象山,东南有卧狮山,俱产银矿。又东北有阿陋雄山,有阿陋井、猴井,俱产盐。又东有舍资河,自武定府流入,下流入於元江。又北有大河,西北入定远县之龙川江。东有舍资巡检司,东北有沙矣旧,西有回蹬关二土巡检司。)
定远(府西北。西有赤石山。东有龙川江。又有黑盐井,设提举於此。又有琅井提举司,本置於安宁州,天启三年移此,有黑井、琅井二巡检司。又西南有罗平关、南有会基关二巡检司。)
定边(府西。元至元十二年置,属镇南州。洪武中,改属。北有螺盘山,上有自普关。又有无量山。南有定边河,又有阳江,自蒙化府流合焉。)
柷嘉(府南。元置。西有黑初山。东北有卜门河,在卜门山下,又东北合马龙江,流入新化州。又西有上江河,接南安州界。)
南安州(东有健林苍山。又西南有表罗山,产银。北有舍资河。)西北距府五十里。
镇南州(东北有石吠山。东有五楼山。西南有马龙江,其上流为定边河,又东南入柷嘉县界。又西有平夷川,龙川江之上流。又有沙桥巡检司。又有镇南关、英武关、阿雄关三土巡检司。)东南距府五十里。
姚安军民府(元姚安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二十七年四月升军民府。领州一,县一。东南距布政司七百里。
姚州(倚。元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来属。东有东山,一名饱烟萝山。东北有金沙江。南有青蛉河,源出三窠山,下流合大姚河。北有守御姚安千户所,洪武二十八年置。东有箭场、西有普昌、南有三窠、西南有普淜四巡检司。)
大姚(府北。元属姚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后改属府。西北有赤石崖。北有大姚河,源出书案山。西北有龙蛟江,源出铁索箐,一名苴泡江,产金。俱东北流入金沙江。南有白盐井提举司,辖盐井九。又有白盐井巡检司。东有姚安中屯千户所,洪武二十八年置。)
武定府(元武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寻升军民府。隆庆三年闰六月徙治狮子山。万历中,罢称军民。领州二,县一。东南距布政司百五十里。
和曲州(倚。旧城在南,元州治於此。隆庆三年十二月徙州为府附郭,令吏目领兵守焉。西北有三台山。北有金沙江,源出吐蕃共龙川犁牛石,下流经丽江、鹤庆二府,至本府北界,东流入黎溪州,又东入四川会川卫界。有金沙江土巡检司。又有乌龙河,流入金沙江。又西北有西溪河,即楚雄府龙川江下流。又有只旧、草起二盐井。东有南甸县,元路治,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属州,成化二十年仍属府,正德元年七月省。西北有乾海子、又有罗摩洱、又南有小甸关三巡检司。西北有龙街关土巡检司。)
元谋(府西北。西北有住雄山,又有竹沙雄山。北有金沙江,西有西溪河流入焉。)
禄劝州(北有法块山,又有哇匿歪山。东北有幸丘山,又有乌蒙山,一名绛云露山。北有金沙江,与四川东川府界。又东有普渡河,即螳螂川,下流会掌鸠河水,入於金沙江。北有易笼县,元属州,洪武十七年省。东有石旧县,元属州,天启元年七月省。又北有普渡河巡检司。南有撒墨巡检司,后废。)西距府二十里。
景东府(元至顺二年二月置。)洪武十五年闰二月因之。三月降为州,属楚雄府。十七年正月仍升为府。(西有景董山,洪武中筑景东卫城於其上,又筑小城於山颠,谓之月城。北有蒙落山,一名无量山。西南有澜沧江,源出金齿,流经府西南二百余里,南注车里,为九龙江,下流入交址,东南有大河,即定边河之下流,又东入镇南州,为马龙江。又南有土井,产盐。北有开南州,元属威楚开南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楚雄府,寻省。又东有三汊河、西北有保甸二土巡检司。又北有安定关。南有母瓜关。东南有景兰关。西南有兰津桥,铁索为之。)东北距布政司千一百八十里。
镇沅府(本镇沅州。)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置。永乐四年四月升为府。(西有波弄山,山上下有盐井六。南有杉木江,源出者乐甸,下流合威远州之谷宝江。)领长官司一。北距布政司千五十里。
禄谷寨长官司(府东北。永乐十年四月以禄平寨置。北有马容山。南有南浪江,西南流合杉木江。)
大理府(元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领州四,县三,长官司一。东南距布政司八百九十里。
太和(倚。西有点苍山。东有西洱河,一名洱海,自浪穹县流入,经天桥下,又东合点苍山之十八川汇於此,中有三岛、四洲、九曲。西有样备江,一曰漾鼻水,自剑川州流入,经点苍山后,合於西洱河,又西南流入澜沧江。南有太和土巡检司。又北有龙首关,亦曰上关。南有龙尾关,亦曰下关。)
赵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名赵喜州,寻复。(南有九龙顶山。又有定西岭,大江之源出焉,一名波罗江,西北入西洱河。又西南有样备江,南入蒙化府界。东南有白崖崄江,源出定西岭,下流为礼社江。有旧白崖城,嘉靖四十三年修筑,更名彩云城。又东有乾海子、南有迷度市二巡检司。又有定西岭上巡检司。)西北距府三十里。领县一:
云南(州东。元云南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为县,属府。十七年改属州。西北有宝泉水,有一泡江。东北有周官些海子。西有品甸,洪武十九年四月置洱海卫於此。又东北有你场、又有楚甸、南有安南坡三巡检司。)
邓川州(北有钟山,又有普陀江,一名蒲萄江,又名弥苴佉江,南入西洱河。又东有豪猪洞,一名银坑。又有青索鼻土巡检司。)南距府七十里。领县一:
浪穹(州东。东北有佛光山,山半有洞,可容万人,山后险仄,名一女关。又有莲花山,有蒙次和山,皆险峻。西南有凤羽山。北有罢谷山,洱水所出。西有样备江。西北有宁湖,亦曰明河,即普陀江上源。又有五盐井提举司,洪武十六年置,万历四十二年废。西南有凤羽县,洪武十五年三月置,属邓川州,寻省。有凤羽乡巡检司。又东南有晋陀崆巡检司,后废。西有上江嘴、西南有下江嘴二土巡检司。)
宾川州弘治六年四月析赵州及太和、云南二县地置。(西有鸡足山,一名九曲岩。东北有金沙江,东入姚安府界。西有金龙湫,流入西洱河。又东有大罗卫,在钟英山下,弘治六年四月与州同置。又东北有赤石崖、西南有宾居二巡检司。西有神摩洞。又南有蔓神寨、北有白羊市二巡检司,后废。又北有金沙江土巡检司。)西距府百里。
云龙州(元云龙甸军民府,至元末置。)洪武十七年改为州,来属。正统间属蒙化府,后仍来属。(西有三峰山。东有澜沧江。又西北有诺邓等盐井,东南有大井等盐井,旧俱辖於五井提举司,后改属州。东有云龙甸巡检司,后废。东北有顺荡井、又有上五井、东有师井、北有箭捍场四巡检司,又东有十二关土巡检司,旧俱属浪穹县,后改属。)东南距府六十里。
十二关长官司(府东。元十二关防送千户所。洪武中改置。嘉靖元年五月徙於一泡江之西。)
鹤庆军民府(元鹤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三十年十一月升军民府。(南有方丈山,又有半子山,产矿。东有金沙江。东南有漾共江,即鹤川,其下流入金沙江。有木按州,又有副州,元俱属府,洪武十五年俱废。东北有宣化关、西南有观音山、又有清水江三巡检司。)领州二。东南距布政司千一百六十里。
剑川州(元剑川县。)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十七年正月升为州。(西南有石宝山。南有剑川湖,俗呼海子,样备江之下流。又西南有弥沙井盐课司。又有弥沙井巡检司。)东距府九十里。
顺州(元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北胜府,寻来属。(西有金沙江。东有浴海浦,与北胜州分界。)西距府百二十里。
丽江军民府(元丽江路宣抚司。)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三十年十一月升军民府。领州四。东南距布政司千二百四十里。
通安州(倚。西北有玉龙山,一名雪岭。又有金沙江,古名丽水,源出吐蕃界犁牛石下,名犁水,“犁”讹“丽”,流经巨津、宝山二州,至武定府,北流入四川大江。西有石门关巡检司。)
宝山州(西南有阿那山。南有金沙江。)西距府二百四十里。
兰州(元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丽江府,寻属鹤庆府,后仍来属。(北有福源山。西北有澜沧江,源出吐蕃嵯和歌甸,流入境,南入云龙州界。)东北距府三百六十里。
巨津州(南有华马山。北有金沙江,流入州界,有铁桥跨其上。西北有临西县,元属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弘治后废。又东北有雪山关。)东南距府三百里。
永宁府(元永宁州,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北胜府。十七年属鹤庆府。二十九年改属澜沧卫。永乐四年四月升为府。(金沙江在西。又东有泸沽湖,周三百里,中有三岛。又东南有鲁窟海子,在干木山下,下流入四川盐井卫之打冲河。又北有勒汲河,自吐蕃流入,亦东流入打冲河。又南有罗易江,自蒗蕖州流入,注於泸沽湖。)领长官司四。东南距布政司千四百五十里。
剌次和长官司(府东北)、革甸长官司(府西北)、香罗甸长官司(府西)、瓦鲁之长官司(府北。四司,俱永乐四年四月置。)
北胜州(元北胜府,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布政司,寻降为州,属鹤庆府。二十九年改属澜沧卫。正统七年九月直隶布政司。弘治九年徙治澜沧卫城。(澜沧卫旧在州南,本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八年九月置,属都司。弘治九年徙州来同治。寻罢军民司,止为卫。西南有澜沧山。南有九龙山。西有金沙江,环绕州治,亦曰丽江。又南有陈海,又有呈湖,东南有浪峨海,下流俱入金沙江。东有罗易江,下流入永宁府界。北有蒗蕖州,元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北胜府,寻属鹤庆军民府,二十九年改属澜沧卫,天启中废。东有宁番土巡检司。)南距布政司千二十五里。
永昌军民府(元永昌府,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布政司。十八年二月兼置金齿卫,属都司。二十三年十二月省府,升卫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元年十月罢军民司,止为卫,复置永昌军民府。领州一,县二,安抚司四,长官司三。东距布政司千二百里。
保山(倚。本金齿千户所,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九月又置永昌府守御千户所,俱属金齿军民司。嘉靖三年三月改二所为保山县,东有哀牢山,本名安乐,夷语哀牢。西有九隆山。又东北有罗岷山,澜沧江经其麓。又南有潞江,旧名怒江,一名喳里江,自潞江司流入。又北有清水河,经县东南峡口山下,伏流东出,入澜沧江。又有潞江州,宣德八年六月置,直隶布政司,正统二年五月废。又东北有沙木和、西北有清水关二巡检司。又北有甸头、南有水眼二土巡检司。)
永平(府东北。元属永昌府。洪武二十三年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仍属府。西南有博南山,一名金浪巅山,俗讹为丁当丁山,上有关。又有花桥山,产铁矿。又东北有横岭山,驿道所经。东有银龙江,下流入澜沧江。又东北有胜备江,下流入蒙化府样备江。又西南有花桥河,源出博南山,流入银龙江,上有花桥关,亦曰玉龙关。又东北有上甸定夷关巡检司。东有打牛坪土巡检司。)
腾越州(元腾冲府,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布政司,寻废。永乐元年九月置腾冲守御千户所,属金齿军民司。宣德六年八月直隶都司。正统十年三月升所为腾冲军民指挥使司。嘉靖三年十月置腾越州,属府。十年十二月罢司为腾冲卫。(东有球牟山。东南有罗生山。南有罗佐冲山,上有镇夷关,有巡检司。又东北有高黎共山,一名昆仑冈。西北有明光山,有银矿铜矿。西有大盈江,亦曰大车江,自徼外流入,下流至比苏蛮界,注於金沙江。又东北有龙川江,源出徼外蛾昌蛮地之七藏甸,下流合於大盈江,有藤桥在其上。有龙川江关巡检司。又西南有叠水河,即大盈江之支流。又有腾冲土州,宣德五年六月置,属金齿军民司,后直隶布政司,正统三年五月仍属金齿军民司,寻废。又西有古勇关。)东北距府二百七十五里。
潞江安抚司(元柔远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属麓川平缅司。永乐元年正月析置潞江长官司,直隶都司。十六年六月升安抚司。宣德元年六月改隶布政司。正统三年六月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十月属府。(北有潞江,一名怒江,源出吐蕃雍望甸,南流经此,折而东南入府界。东岸有潞江关,北岸有细甸。又西有镇姚守御千户所,万历十三年置,治老姚关凤山之阿。又西有全胜关。)东北距府三百五十里。
镇道安抚司、杨塘安抚司(二司地旧属西番,与丽江府接界。)俱永乐四年正月置,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属府。
瓦甸安抚司本瓦甸长官司。宣德二年置,属金齿军民司。九年二月直隶都司。正统三年五月仍属金齿军民司。五年十一月升为安抚司。嘉靖元年属府。
凤溪长官司(府东。洪武二十三年十一月置,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改属府。)
施甸长官司(府南。元石甸长官司。洪武十七年五月更名,属府。二十三年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仍属府。西有坪市河,下流入於怒江。东南有猛淋寨,万历十三年置镇安守御千户所於此。南有金齿巡检司,治浦关。又南有石甸巡检司。)
茶山长官司(永乐五年析孟养地置,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属府。东有高黎共山。)
蒙化府(元蒙化州,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正统十三年六月升为府。(北有龙宇图山、又有甸头山,一名天耳山。南有甸尾山。西有阳江,源出甸头涧,下流至定边县,入定边河。又西有样备江,一名神庄江,与永平县分界,南入顺宁府境,为黑惠江。西南有澜沧江。有甸头、甸尾、样备、澜沧江四巡检司。又西南有备溪江土巡检司。又东有迷渡市,嘉靖初筑。)东距布政司八百六十里。
顺宁府(元泰定四年十一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庚戌因之。己未降为州,属大理府。十七年正月仍升为府。(西北有乐平山。南有把边山,中有把边关。东北有澜沧江,又有黑惠江,即样备江也,又名墨会江,南流至府东泮山下,合於澜沧江。又城东有顺宁河,源出甸头村山箐,流入云州之孟祐河。南有宝通州,又有庆甸县,元俱与府同置,洪武十五年省。又西南有矣堵寨,万历三十年置右甸守御士千户所於此。北有锡铅寨、又有牛街、又有猛麻、又有锡蜡寨、董瓮寨、蟒水寨、亦壁岭七巡检司。)领州一。东距布政司千五百五十里。
云州本大侯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宣德三年五月升为大侯御夷州,直隶布政司。万历二十五年更名,来属。(旧治在南。万历三十年移於今治。南有澜沧江,东有孟祐河流入焉。有腊丁乡巡检司,后废。)西距府百五十里。领长官司一:
孟缅长官司(州西南。宣德五年六月以景东府之孟缅、孟梳地置,属景东府,后直隶布政司。万历二十五年来属。有大猛麻、又有猛撒二土巡检司,与猛缅称为“三猛”。)
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元车里路,泰定二年七月置,即大彻里。)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为军民府。十九年十一月改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中废。宣德六年复置。(东北有澜沧江,与九龙江会,达於交址,为富良江,而入於海。又有沙木江。东有小彻里部,永乐十九年正月置车里靖安宣慰使司,宣德九年十月省入车里。又有元耿冻路,至正七年正月置,又有耿当、孟弄二州,亦元末置,洪武十五年俱省入车里。)西北距布政司三十四程。
缅甸军民宣慰使司本缅中宣慰司。洪武二十七年六月置,寻废。永乐元年十月复置,更名。(北有大金沙江,其上流即大盈江也,源出青石山,自孟养境内流经司北江头城下,下流注於南海。东有阿瓦河,自孟养流入境,下流入大金沙江。又北有江头城、太公城、马来城、安正国城、蒲甘缅王城,谓之“缅中五城”。元后至元四年十二月置邦牙宣慰司於蒲甘缅王城,至正二年六月废。至元二十六年置太公路於太公城,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领长官司一。东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东倘长官司(宣德八年九月置。)
木邦军民宣慰使司(元木邦路,至顺元年三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三十五年十二月复置。永乐二年六月改军民宣慰司。(北有慕义山。西有喳里江,即潞江,自芒市流入境,又西南入缅甸界。又北有蒙怜路、蒙来路,俱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为府,后俱废。又西北有孟炎甸,有天马关。)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五程。
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元八百等处宣慰使司。)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改置。(东北有南格剌山,下有河,与车里分界。有八百者乃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二年四月分八百大甸地置,后废。又有蒙庆宣慰司,元泰定四年闰月置,至正二年四月罢,洪武十五年三月复置府,后废。又有孟绢路,元元统元年置,属八百宣慰司,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又有木按、孟杰二路,俱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为府,后俱废。)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孟养军民宣慰使司(元云远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十七年改为孟养府,后废。三十五年十二月复置。永乐二年六月改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十三年废。万历十三年改置长官司。(东有鬼窟山,又有茫崖山。又有大金沙江,其上流即大盈江,南流入於缅甸。又南有密堵城,有速送城。又南有戛撒寨。西有猛伦,西南有孟拱、戛里、猛别、盏西诸部。)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七程。
老挝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二年四月置。(东南有三关,与安南界。)西北距布政司六十八程。
南甸宣抚司(元至元二十六年置南甸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属腾冲守御千户所。永乐十二年正月置州,直隶布政司。正统三年五月改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九年六月升宣抚司,仍直隶布政司。(东有丙弄山,又有蛮干山。南有沙木笼山,上有沙木笼关。西有大盈江。东北有小梁河,西南经南牙山下,曰南牙江,入干崖境内。又东南有孟乃河,即腾越州之龙川江。又南有黄连坡关。东北有小陇川关。)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二程。
十崖宣抚司(元镇西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属麓川平缅司。永乐元年正月析置干崖长官司,直隶都司,后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宣德五年六月复属都司。正统三年五月复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九年六月升宣抚司,直隶布政司。(东有云笼山。西有大盈江,又南有槟榔江,自吐蕃界流合焉。东有安乐河,即小梁河,下流经云笼山下,曰云笼江,经司治北,折而西,合於槟榔江。又西北有南赕,元置,洪武中废。又西有雷弄、盏达等部。)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陇川宣抚司本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废,九年九月改置,治陇把。(元平缅路,在陇把东北。洪武十五年闰三月置平缅宣慰使司。三月又改路为府,未几府废。十七年八月丙子升司为平缅军民宣慰使司。甲午改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省麓川路入焉。元麓川路在陇把南,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未几府废。十七年八月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治所,正统中,司废,曰平麓城,亦曰孟卯城,万历十二年置宣抚同知於此。又西南有通西军民总管府,元至元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又东南有遮放城,万历十二年置宣抚副使於此。北有马鞍山。西北有大金沙江。又有麓川江,即龙川江,自南甸流入,与芒市分界,西南入於大金沙江。)东北距布政司六十六程。
孟定御夷府(元孟定路,至元三十一年四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东北有无量山,又有喳哩江,与麓川江合。东南有谋粘路,元泰定三年七月置。有木连路,元至正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因之,后俱废。)领安抚司一。东北距布政司十八程。
耿马安抚司万历十三年析孟定地置。(西有三尖山。南有喳哩江,与孟定分界。)北距府百里。
孟艮御夷府永乐三年七月置,直隶都司,后直隶布政司。(东有木朵路,又有孟隆路,俱元泰定三年九月置。东北有孟爱等甸军民府,元至元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为府,后俱废。)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威远御夷州(元威远州,属威楚路,后改威远蛮栅府。)洪武十五年三月仍为威远州,属楚雄府。十七年升为府,后废。三十五年十二月复置州,直隶布政司。(北有蒙乐山,接景东府界。西北有威远江,一名谷宝江,下流合澜沧江。)东北距布政司十九程。
湾甸御夷州本湾甸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三年四月升为州,直隶布政司。(西北有高黎共山。北有姚关,与顺宁府界。)东北距布政司二十程。
镇康御夷州(元镇康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十七年降为州,后废,以其地属湾甸州。永乐七年七月复置,直隶布政司。(西有喳哩江,接潞江安抚司界。南有昔剌寨。西南有控尾寨。)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孟密宣抚司本孟密安抚司。成化二十年六月析木邦地置。万历十三年升为宣抚司。(东北有南牙山,与南甸分界。西南有摩勒江,有大金沙江,俱与缅甸分界。又有宝井。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三程。
蛮莫安抚司万历十三年析孟密地置。(东北有等练山。西南有那莫江,下流入大金沙江。又西有孟木寨。)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一程。
者乐甸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后改隶布政司。(南有澜沧江。又东有景来河,自景东府流入,下流入马龙江。)东北距布政司千一百七十里。
钮兀御夷长官司宣德八年十月以和泥之钮兀、五隆二寨置,北距布政司十六程。
芒市御夷长官司(元芒施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正统八年四月改置,属金齿军民指挥司,后直隶布政司。(西南有永昌干山,又有孟契山。又有大盈江,西南经青石山下,又西有麓川江来合焉。)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孟琏长官司(旧为麓川平缅司地,后为孟定府。)永乐四年四月置,直隶都司。(东南有木来府,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后废。)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大古剌军民宣慰使司(在孟养西南。亦曰摆古,滨南海,与暹罗邻)、底马撒军民宣慰使司(在大古剌东南)、小古剌长官司、茶山长官司、底板长官司、孟伦长官司、八家塔长官司(皆在西南极边)俱永乐四年六月置。
刺和庄长官司永乐四年十月置,直隶都司。
促瓦长官司
散金长官司(旧俱为麓川平缅司地。)永乐六年四月置。
里麻长官司永乐六年七月析孟养地置,直隶都司。
八寨长官司永乐十二年九月置,直隶都司。
底兀刺宣慰使司永乐二十二年三月置。(地旧为大古剌所据,上谕还之,故置司。)
广邑州本金齿军民司之广邑寨。宣德五年五月升为州。八年十一月直隶布政司。正统元年三月徙於顺宁府之右甸。
贵州《禹贡》荆、梁二州徼外。元为湖广、四川、云南三行中书省地。洪武十五年正月置贵州都指挥使司,(治贵州宣慰司。)其民职有司则仍属湖广、四川、云南三布政司。永乐十一年置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与都指挥司同治。)领府八,州一,县一,宣慰司一,长官司三十九。后领府十,州九,县十四,宣慰司一,长官司七十六。北至铜仁,(与湖广、四川界。)南至镇宁,(与广西、云南界。)东至黎平,(与湖广、广西界。)西至普安,(与云南、四川界。)距南京四千二百五十里,京师七千六百七十里。弘治四年,编户四万三千三百六十七,口二十五万八千六百九十三。万历六年,户四万三千四百五,口二十九万九百七十二。
贵阳军民府本程番府。成化十二年七月分贵州宣慰司地置,治程番长官司。隆庆二年六月移入布政司城,与宣慰司同治。三年三月改府名贵阳。万历二十九年四月升为军民府。领州三,县二,长官司十六:
新贵(倚。本贵竹长官司,洪武五年正月置,属宣慰司。万历十四年二月改置县,来属。西有狮子山。西北有木阁箐山,在水西境内。北有贵人峰。又西有白龙洞。北有乌江,源出水西,与四川遵义府分界,北流至四川彭水县,入涪陵江。西北有陆广河,下流入於乌江,有陆广河巡检司。又西有宅溪。又西北有蔡家关,一名响水关,又有阔水关。)
贵定(倚。万历三十六年析新贵县及定番州地置。东有铜鼓山,有石门山。南有高连山,有南门河。又东有龙洞河,下流俱入陆广河。)
开州崇祯四年十一月以副宣慰洪边旧地置。西南距府一百二十里。
广顺州本金筑长官司。洪武五年三月置,属四川行省。十年正月改安抚司。十九年十二月属广西。二十七年仍属四川。二十九年属贵州卫。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属程番府。隆庆二年六月属贵阳府。万历四十年置州。(东南有天台山。北有天生桥。)南距府一百一十里。
定番州(元程番武胜军安抚司。)洪武五年罢。成化十二年七月置程番府,领金筑安抚司,上马桥、大龙番、小龙番、程番、方番、韦番、卧龙番、洪番、小程番、卢番、罗番、金石番、卢山、木瓜、大华、麻响十六长官司。隆庆二年六月移府入布政司城。万历十四年三月置州。距府八十五里,领长官司十六:
程番长官司(倚。洪武五年三月置,属贵州卫。正统三年八月属贵州宣慰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属程番府。万历十四年三月属州。北有青岩。南有都泥江,源出州西北乱山中,曰濛潭,经司南,州境之水皆流合焉,入广西南丹州界。下十二司所属仿此。)
小程番长官司(州西北。元小程番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上马桥长官司(州西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
卢番长官司(州北。元卢番静海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省元卢番蛮夷军民长官司入焉。)
韦番长官司(州南。元韦番蛮夷长官司。洪武十五年六月改置。)
方番长官司(州南。元方番河中府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洪番长官司(州西。元洪番永盛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卧龙番长官司(州南。元卧龙番南宁州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小龙番长官司(州东南。元小龙番静蛮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大龙番长官司(州东南。元大龙番应天府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金石番长官司(州东。元金石番太平军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罗番长官司(州南。元罗番大龙遏蛮军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卢山长官司(州南。元卢山等处蛮夷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木瓜长官司(元木瓜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属贵州卫。正统三年八月属金筑安抚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属程番府。万历十四年三月属州。下二司仿此。)
麻响长官司(洪武七年六月置。)
大华长官司(洪武七年六月置。)
贵州宣慰使司(元改顺元路军民安抚司置,属湖广行省。)洪武五年正月属四川行省。九年六月属四川布政司。永乐十一年二月来属。(有沙溪、的澄河二巡检司。又有黄沙渡、龙谷二土巡检司。)领长官司七:
水东长官司(宣慰司北。元水东寨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后废。永乐元年六月置,属都司,后来属。)
中曹蛮夷长官司(宣慰司东南。元中曹白纳等处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洪武五年改置,来属。)
龙里长官司(宣慰司东南。元龙里等寨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洪武五年改置,来属。)
白纳长官司(宣慰司东南。元茶山白纳等处长官司。洪武五年并入中曹司。永乐四年五月置,来属。)
底寨长官司(宣慰司北。元底寨等处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
乖西蛮夷长官司(宣慰司东北。元乖西军民府,属管番民总管。洪武五年改置,后废。永乐元年六月复置,属都司,后来属。)
养龙坑长官司(宣慰司北。元养龙坑宿徵等处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
安顺军民府(元安顺州,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十八年直隶云南布政司。二十五年八月属四川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成化中,徙州治普定卫城。万历三十年九月升安顺军民府。(普定卫旧在州西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属四川都司。三月升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三年改属贵州都司。成化中,州自卫东南来同治。西北有旧坡山,两峰相对,中有石关。东有岩孔山。北有欢喜岭,又有思腊河,接水西界。西南有北盘江,自云南沾益州流入。东南有九溪河。又东有元普定路,属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属云南布政司,寻并军民府,改属四川布政司,十八年七月废。)领州三,长官司六。东距布政司百五十里。
宁谷寨长官司(府西南。洪武十九年置,属安顺州。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仍来属。下仿此。东南有乾海子。)
西堡长官司(府西北。建置所属同上。北有浪伏山,元置习安州於山下,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后废。又北有白石岩。东南有楚油洞山。北有谷龙河,下流合乌江。)
镇宁州(元至正十一年四月以火烘夷地置,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后侨治卫城。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嘉靖十一年六月徙州治安庄卫城。万历三十年九月属府。(安庄卫旧在州西,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置,属贵州都司。万历三十五年九月,州自卫东来同治。南有白水河,又有乌泥江,即都泥江,源出山箐中,东南流,入金筑安抚司境。)东距府五十五里。领长官司二:
十二营长官司(州北。洪武十九年置,属安顺州。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来属。下仿此。东北有天生桥,又有公具河。北有阿破河。)
康佐长官司(州东。建置所属同上。)
永宁州(元以打罕夷地置,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后侨治卫城。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嘉靖十一年三月徙州治关索岭守御千户所城。万历三十年九月属府。(关索所旧在州西南,洪武二十五年置,属安庄卫。万历三十年九月,州自所东北来同治。西北有红崖山。西有北盘江,自普安州流入,有盘江河巡检司。)东北距府一百二十里。领长官司二:
慕役长官司(州西。洪武十九年置,属安顺州。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来属。下仿此。北有安笼箐山。西北有象鼻岭。东有北盘江,与永宁州分界,东南流,南盘江自云南罗平州来合焉,又南入广西泗城州界。)
顶营长官司(州北。洪武四年置,所属同上。东有关索岭。西有盘江。)
普安州本贡宁安抚司。建文中置,属普安军民府。永乐元年正月改普安安抚司,属四川布政司。十三年十二月改为州,直隶贵州布政司。万历十四年二月徙治普安卫城。三十年九月属府。(普安卫旧在州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属云南都司,后改属贵州都司。二十二年三月升军民指挥使司。万历十四年二月,州自卫北来同治。东有八部山,元普安路治山下,属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属云南布政司,寻升军民府,二十七年四月改属四川,永乐后废。东北有格孤山。又西北有番纳牟山,一名云南坡。又东南有得都山,一名白崖,产雄黄水银。又东有盘江。东南有者卜河,下流入於盘江。东有芭蕉关。西有分水岭关。东南有安笼箐关。又西南有乐民守御千户所,西有平夷守御千户所,俱洪武二十二年置,又东南有安南守御千户所,又有安笼守御千户所,俱洪武二十三年置,皆属普安卫。正统十年四月徙安南所於罗渭江。)东北距府三百三十五里。
都匀府本都匀安抚司。洪武十九年十二月置。二十三年十月改都匀卫,属贵州都司。二十九年四月升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布政司。永乐十七年仍属贵州都司。弘治七年五月置都匀府於卫城。(西有龙山。南有独山镇巡检司。北有平定关,西有威镇关,俱洪武二十四年置。)领州二,县一,长官司八。西北距布政司二百六十里。
都匀长官司(府南。元上都匀等处军民长官司。洪武十六年更名。南有都匀河,亦名马尾河。)
邦水长官司(府西。元中都云板水等处军民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洪武十六年更名。邦水河在东南,本名扳河,即都匀河上源。)
平浪长官司(府西。洪武十六年置。西南有凯阳山,上有灭苗镇,即故凯口囤。东南有麦冲河。)
平洲六洞长官司(府西南。洪武十六年置。西南有六洞山。南有平洲河,中有沙洲。)
麻哈州本麻哈长官司。洪武十六年置,属平越卫。弘治七年五月升为州,来属。(南有麻哈江,即邦水河之上源。)南距府六十里。领长官司二。
乐平长官司(州西北。洪武二十四年五月置,属云南,后属平越卫。弘治七年五月来属。东北有马场山。南有乐平溪。)
平定长官司(州西北。洪武二十二年置,属平越卫。三十年属清平卫。弘治七年五月来属。东有山江河。)
独山州本九名九姓独山州长官司。洪武十六年置,属都匀卫。弘治七年五月升为独山州,属府。(南有独山,有独山江,即都匀河下流,南入广西天河县界,为龙江。)北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一,长官司二:
清平(府北。本清平长官司,洪武二十二年置,属平越卫。三十年属清平卫。弘治七年五月改为县,属麻哈州,后来属。东有香炉山,嘉靖十二年四月徙清平卫中左所於此。北有云溪洞。南有木级坡。又东有山江河,源出香炉山,有舟溪江流合焉,亦都匀河上源。又南有鸡场关,北有罗冲关,俱洪武二十五年置。又东北有黎树等寨。)
合江洲陈蒙烂土长官司(州东。洪武十六年置,属都匀卫。弘治七年五月属州。东南有梅花洞。)
丰宁长官司(州西南。洪武二十三年置,属都匀卫。弘治七年五月属州。西南有行郎山。)
平越军民府(元平月长官司。)洪武十四年置平越守御千户所。十五年闰二月改为平越卫。十七年二月升军民指挥使司。领长官司五,属四川布政司,寻属贵州都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置平越军民府於卫城,以播州地益之,属贵州布政司。(东有峨黎山,又有七盘坡。东南有麻哈江,其上源即黄平州之两岔江。南有马场江,又有羊场河,俱东入於麻哈江。南有武胜关。西南有通津关。东南有羊场关。)领卫二,州一,县三,长官司二。西距布政司百八十里。
清平卫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置,属贵州都司。万历二十九年来属。(卫治在清平县北一里。)西南距府六十里。
兴隆卫洪武二十二年六月置,属贵州都司。万历二十九年来属。(北有龙岩山,亦名龙洞山。又有截洞,其深险。东有飞云岩。)西南距府百二十里。
黄平州本黄平安抚司。洪武七年十一月置,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改为州,来属。(东有七里谷。西南有两岔江,以两源合流而名。又东有冷水河。西北有黄平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一年正月置,十五年正月改为卫,闰二月仍为千户所。)南距府三十里。
余庆(州西。本余庆长官司,洪武十七年置,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六月改为县,来属。东有白泥长官司,亦洪武十七年置,属播州宣卫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省入余庆县。南有小乌江,下流入於乌江。东南有白泥河,下流合於思南河。又有走马坪寨,嘉靖三十四年置。)
瓮安(州西北。本瓮水安抚司,洪武初置。万历二十九年四月改为县,来属。东有草塘安抚司,洪武十七年六月置,又有重安长官司,永乐四年九月置,俱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俱省入瓮安县。东南有万丈山。西有乌江,县境诸山溪之水皆流合焉。又有黄滩关。东北有飞练堡,有天邦囤,西有西坪等寨。)
湄潭(州北。万历二十九年四月以播州湄潭地置。西有容山长官司,洪武中置,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省入湄潭县。南有湄潭水,又西有三江水,下流俱入於乌江。)
凯里长官司(府东北。本凯里安抚司,嘉靖八年二月分播州宣慰司地置,属清平卫。万历二十九年来属。三十五年六月改为长官司。)
杨义长官司(府东南。洪武初置,属平越卫。万历二十九年属府。西有杉木箐山。又有清水江,上流自新添卫流入,经城西,又名皮陇江,北经乖西、巴香诸苗界,而入乌江。)
黎平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洪武十八年正月置五开卫,属湖广都司,后废。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黎平府於卫城,属贵州布政司。弘治十年徙府治卫南。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改府属湖广。三十一年四月还属贵州。(南有宝带山。东有摩天岭。东北有铜鼓岩。西有新化江。又有福禄江,其上源为古州江,下流入广西怀远县境。西南有黎平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属五开卫。)领县一,长官司十三。西距布政司六百三十里。
永从(府南。本元福禄永从军民长官司。洪武中改置福禄永从蛮夷长官司,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正统六年九月改为县。南有福禄江,有彩江流合焉。又有永从溪。)
潭溪蛮夷长官司(府东南。元潭溪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南有铜关铁寨山。南有潭溪。)
八舟蛮夷长官司(府北。元八舟军民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南有八舟江,源自府城,西为三十里江,北流经此,又东北为新化江。)
洪舟泊里蛮夷长官司(府东南。元洪舟泊里军民长官司。洪武初改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三年三月来属。北有洪舟江,下流合於湖广靖州之渠河。西南有中潮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属五开卫。)
曹滴洞蛮夷长官司(府西北。元曹滴等洞军民长官司。洪武初改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南有容江,源出苗地,北流入福禄江。)
古州蛮夷长官司(府西北。元古州八万洞军民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有古州卫,洪武二十六年置,寻废。东北有古州江。)
西山阳洞蛮夷长官司(府西南。洪武初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北有大岩山,大岩江出焉,东南入於福禄江。)
新化蛮夷长官司(府东北。元新化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一年二月置新化府於此,领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验洞、龙里六蛮夷长官司,赤溪湳洞长官司。宣德九年十一月府废,以所领俱属黎平府。西有六叠山。东南有新化江,又西北合於清水江。又东有新化亮寨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西南有新化屯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置,俱属五开卫。)
湖耳蛮夷长官司(府东北。元湖耳洞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西有铜鼓卫,本铜鼓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属五开卫,三十年改所为卫,属湖广都司,后二年废,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属湖广都司。)
亮寨蛮夷长官司(府东北。本八万亮寨蛮夷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改名,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
欧阳蛮夷长官司(府东北。元欧阳寨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
中林验洞蛮夷长官司(府北。洪武初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下二司仿此。)
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府东北。)
龙里蛮夷长官司(府北。南有龙里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置,属五开卫。)
思南府(元思南宣慰司,属湖广行省。)洪武四年改属四川。六年十二月升为思南道宣慰使司,仍属湖广。永乐十一年二月改为府,属贵州布政司。隆庆四年三月徙治平溪卫。寻复故。(有都儒、五堡、二坑等处巡检司。又有覃韩偏力水土巡检司。又有板桥巡检司,旧属石阡府,后来属。)领县三,长官司三。西南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安化(倚。本水犄姜长官司,元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曰水德江,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万历三十三年改置安化县。西南有崖门山。南有万胜山。又有乌江,自石阡府流入,经城西鲇鱼峡北,入四川彭水县界,合涪陵江。东南有水德江,即乌江之分流,又有思印江流合焉,下流亦入於涪陵江。旧有洪安、化济二长官司,属思南宣慰司,洪武二十六年五月省。东有水胜关。南有武胜关。北有太平关。)
蛮夷长官司(倚。洪武十年十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
婺川(府北。元属思州安抚司。洪武五年属镇远州。十七年后仍属思州。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东有河只水,又有罗多水,下流俱注於水德江。)
印江(府东。本思印江长官司,元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弘治七年六月改为印江县。)
沿河祐溪长官司(府东北。洪武七年十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
朗溪蛮夷长官司(府东。洪武七年十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乌罗府。正统三年五月,府废,来属。有厥溪蛮夷长官司,亦洪武七年十月置,寻废。)
思州府(元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一年二月改为府,属贵州布政司。领长官司四。西距布政司七百五十里。
都坪峨异溪蛮夷长官司(倚。洪武六年置,二十五年省。永乐十二年三月复置。南有峨山。西北有江头山。东有异溪。东北有平溪,上有关,洪武二十二年三月置平溪卫於此,属湖广都司,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改属贵州,三十一年四月还属湖广。又有鲇鱼关。南有黄土关。又东北有晃州驿,路出湖广沅州。)
都素蛮夷长官司(府西。永乐十二年三月置,属府。)
施溪长官司(府北。元施溪样头长官司。洪武五年改名,属湖广沅州卫。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东有施溪。)
黄道溪长官司(府东北。元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西南有黄道溪。)
镇远府(元镇远府,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四年降为镇远州,属思南宣慰司。五年六月直隶湖广。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镇远府於州治,属贵州布政司。正统三年五月省州入焉。领县二,长官司三。西距布政司五百三十里。
镇远(倚。本镇远溪洞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洪武二年二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州。正统三年五月改属府。弘治七年十月改为镇远县。北有石崖山。东有中河山,以两水夹流而名。东北有铁山。又东有观音山,有马场坡。东南有巴邦山。西有平冒山。南有镇阳江,一名镇南江,亦曰潕水,上受兴隆、黄平诸水,东流三百里,入於沅江。又东北有铁溪,出铁山,下流入镇阳江。又西有油榨关。有焦溪关、梅溪关。又有清浪关,清浪卫治於此,又西有偏桥,偏桥卫在焉,俱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西南有镇远卫,洪武二十二年七月置。俱属湖广都司,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俱改属贵州,三十一年四月还属湖广。)
施秉(府西南。本施秉蛮夷长官司,洪武五年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州。正统九年七月改为县。天启元年四月省。崇祯四年十一月复置。南有洪江,即镇阳江。)
偏桥长官司(府西。元偏桥中寨蛮夷军民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府东。元邛水县。洪武五年改置团罗、得民、晓隘、陂带、邛水五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二十九年以四司并入邛水司,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
臻剖六洞横坡等处长官司(府西。本臻剖、六洞、横坡三长官司,洪武二十二年置,属镇远卫,后并为一司。)
铜仁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铜仁府。领县一,长官司五。西南距布政司七百七十里。
铜仁(倚。元铜人大小江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置铜仁长官司,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置府治於此。万历二十六年四月改为县。南有铜崖山。又有新坑山,产朱砂水银。西南有铜仁大江,西北有小江流合焉,下流入沅州界,注於沅江。)
省溪长官司(府西。元省溪坝场等处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西有棨逻江,即省溪,产金。)
提溪长官司(府西。元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东有印江。西有提溪,产砂金。)
大万山长官司(府南。元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乌罗长官司(府西。元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更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一年二月置乌罗府,领朗溪蛮夷长官司,乌罗、答意、治古、平头著可四长官司治於此。正统三年五月,府废来属。西有九龙山,铜仁大江源於此。又西南有观音囤,亦曰乌罗洞。南有九江。又有木耳溪,亦曰九十九溪,下流亦入沅江。)
平头著可长官司(府西北。元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七年十月改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乌罗府,府废来属。又有答意长官司,治古寨长官司,俱永乐三年七月置,属贵州宣慰司,十二年三月改属乌罗府,正统三年五月俱与府同废。)
石阡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永乐十一年二月置石阡府。领县一,长官司三。西南距布政司六百三十里。
石阡长官司(倚。元石阡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置,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为石阡府治。西有崖门山。南有秋满洞。西有乌江,自四川遵义府流入,东北入思南府界。有石阡江,下流入於乌江。)
龙泉(府西。本龙泉坪长官司,元为思州安抚司治。洪武七年七月复置,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万历二十九年四月改为县。北有腾云洞。南有邓坎等寨。)
苗民长官司(府西南。洪武七年十月置,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葛彰葛商长官司(府南。元属思州安抚司。洪武中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龙里卫军民指挥使司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卫。二十九年四月升军民指挥使司。(西有莲花泾,又有加牙河,下流入瓮首河。东南有平伐长官司,本元平伐等处长官司,洪武十五年改置,属贵州卫,二十八年属龙里卫,万历十四年二月省入新贵县。又西有长冲关。东有巄耸关。)领长官司一。西距布政司五十里。
大平伐长官司(卫南。洪武十九年置,属贵州卫。二十八年来属。东北有谷峡山。东南有瓮首河,下流合清水江。)
新添卫军民指挥使司(元新添葛蛮安抚司,后废。)洪武二十二年置新添千户所,属贵州卫。二十三年二月改为新添卫,属贵州都司。二十九年四月升军民指挥使司。领长官司五。西距布政司百十里。
新添长官司(倚。洪武四年置。东有凭虚洞,一名猪母洞。西北有清水江。西南有瓮城河,有瓮城河土巡检司。又东有谷忙关。)
小平伐长官司(卫西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属贵州卫,寻属龙里卫。二十九年来属。)
把平寨长官司(卫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属贵州卫,寻属龙里卫。二十九年来属。)
丹平长官司(卫西南。洪武三十年置,寻省。永乐二年复置。)
丹行长官司(卫西南。洪武三十年置,寻省。永乐二年复置。)
安南卫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尾洒卫於此,寻废。二十三年十二月复置,更名,属贵州都司。(南有尾洒山。东有盘江山,有清源洞。又有北盘江,自云南沾益州流入,又南入安顺府界。东南有者卜河,自普安州流入,注於盘江。西有江西陂,初置栅屯守於此,寻徙於尾洒,筑城为卫。南有乌鸣关,亦洪武中置。)东北距布政司三百四十里。
威清卫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置,属贵州都司。(北有羊耳山。西有的澄河,即陆广河上流。西北有鸭池河,即乌江。)西距布政司六十里。
平坝卫洪武二十三年闰四月置,属贵州都司。(东南有南仙洞,有马头山。东有东溪。)西南距布政司八十里。
毕节卫洪武十七年二月置,属贵州都司。(东有木稀山,有关。又有响水河。南有善欲关,西有老鸦关,俱洪武中置。东北有层台卫,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二十七年六月废。)领守御所一。东南距布政司四百五十里。
守御七星关后千户所(卫西。洪武二十一年置,属乌撒卫。永乐中来属。有七星关河,亦曰可渡河,源出四川乌撒府,即北盘江上流,七星关在其上,下流入云南沾益州界。)
赤水卫洪武二十一年十月置,(北有雪山,上有关。东有赤水河,有赤水关。)领所四。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摩尼千户所(卫北)、白撒千户所(卫东南。二所俱洪武二十二年九月置)、阿落密千户所(卫南)、前千户所(卫南。二所俱洪武二十七年置。)
普市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三月析永宁宣抚司地置,直隶贵州都司。(东有木案山。西南有水脑洞。又东南有龙泉涧。)距布政司七百二十里。
敷勇卫本劄佐长官司。洪武五年改元落邦札佐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崇祯三年改置,属贵州都司。(东有阳明洞。西有三湘水。北有乌江,有陆广河。)领所四。南距布政司五十里。
於襄守御千户所(卫西。本青山长官司,洪武五年改元青山远地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崇祯三年改置。)
息烽守御千户所(卫东北。崇祯三年以贵州前卫故绝六屯并割底寨司地置。西有西望山。南有石天洞。北有乌江。)
濯灵守御千户所(卫北。西有陆广河,北流合乌江)、修文守御千户所(卫东北。二所俱宣慰司水西地,崇祯三年同置。)
镇西卫崇祯三年以宣慰司水西地置。(北有天柱洞,又有鸭池河,即乌江异名。)领所四。西南距布政司六十里。
威武守御千户所(卫东)、赫声守御千户所(卫北。有鸭池河)、柔远守御千户所(卫□)、定远守御千户所(卫□。以上俱水西地,崇祯三年与卫同置。)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