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一
自黄帝画野置监,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废兴因革,前史备矣。明太祖奋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东兼吴、会,然后遣将北伐,并山东,收河南,进取幽、燕,分军四出,芟除秦、晋,讫於岭表。最后削平巴、蜀,收复滇南。禹迹所奄,尽入版图。近古以来,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天诸府直隶京师。后乃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及羁縻诸司。又置十五都指挥使司以领卫所番汉诸军,其边境海疆则增置行都指挥使司,而於京师建五军都督府,俾外都指挥使司各以其方附焉。成祖定都北京,北倚群山,东临沧海,南面而临天下,乃以北平为直隶,又增设贵州、交址二布政使司。仁、宣之际,南交屡叛,旋复弃之外徼。
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为布政使司者十三:曰山东,曰山西,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湖广,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广东,曰广西,曰云南,曰贵州。其分统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县千一百三十有八。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编里六万九千五百五十有六。而两京都督府分统都指挥使司十有六,行都指挥使司五,曰北平、曰山西、曰陕西、曰四川、曰福建,留守司二。所属卫四百九十有三,所二千五百九十有三,守御千户所三百一十有五。又土官宣慰司十有一,宣抚司十,安抚司二十有二,招讨司一,长官司一百六十有九,蛮夷长官司五。其边陲要地称重镇者凡九:曰辽东,曰蓟州,曰宣府,曰大同,曰榆林,曰宁夏,曰甘肃,曰太原,曰固原。皆分统卫所关堡,环列兵戎。纲维布置,可谓深且固矣。
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於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其声教所讫,岁时纳贽,而非命吏置籍,侯尉羁属者,不在此数。呜呼盛矣!
论者谓交趾之弃,未为失图,而开平近迁,则守卫益薄,虽置万全都指挥使司,不足以镇伏山后诸部,故再传而有土木之变。然睿皇自以失律蒙尘,非由经制未备。景帝任贤才,修守御,国步未移,乘舆旋复。由是观之,三卫者,一隅之隘,而无关大计也审矣。至其季世,流寇首祸於西陲,浸寻蔓延,中原为之糜烂。金汤之固不足以制土崩,皈宇之广不足以成掎角。疆圉不蹙於曩时,形胜无亏於初盛,而强弱悬殊,兴亡异数者,天降丧乱,昏椓内讧,人事之乖,而非地利之失也。语曰:“在德不在险”,讵不信夫!今考其升降之差,沿革之故, 具著於篇。作《地理志》。
京师 南京
京师 《禹贡》冀、兖、豫三州之域,元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四月分属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二年三月置北平等处行中书省,(治北平府。)先属山东、河南者皆复其旧。领府八,州三十七,县一百三十六。八月置燕山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北平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正月建北京於顺天府,称为“行在”。二月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十九年正月改北京为京师。罢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直隶后军都督府。(卫所有实土者附见,无实土者不载。)罢北京行部,直隶六部。洪熙初,仍称行在。正统六年十一月罢称行在,定为京师。府八,直隶州二,属州十七,县一百一十六。(为里三千二百三十有奇。府州县建置沿革,俱自元始。其沿革年月已见《元史志》者,不载。其未见《元史志》及明改元旧,并新增、新废者,悉书。)北至宣府,(外为边地。)东至辽海,(与山东界。)南至东明,(与山东、河南界。)西至阜平,(与山西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九十二,口一百九十二万六千五百九十五。
顺天府(元大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八月改为北平府。十月属山东行省。二年三月改属北平。三年四月建燕王府。永乐元年正月升为北京,改府为顺天府。(永乐四年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门八:正南第一重曰承天,第二重曰端门,第三重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宫城之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门六:正南曰大明,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大明门东转曰长安左,西转曰长安右。皇城之外曰京城,周四十五里。门九:正南曰丽正,正统初改曰正阳;南之左曰文明,后曰崇文;南之右曰顺城,后曰宣武;东之南曰齐化,后曰朝阳;东之北曰东直;西之南曰平则,后曰阜成;西之北曰彰仪,后曰西直;北之东曰安定;北之西曰德胜。嘉靖三十二年筑重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门七:正南曰永定,南之左为左安,南之右为右安,东曰广渠,东之北曰东便,西曰广宁,西之北曰西便。)领州五,县二十二。弘治四年编户一十万五百一十八,口六十六万九千三十三。万历六年,户一十万一千一百三十四,口七十万六千八百六十一。
大兴(倚。东南有大通河,亦日通惠河,水自玉河出,绕都城东南,下流至高丽庄,入白河,即元运河也。又有玉河,源自玉泉山,流经大内,出都城东南,注大通河。)
宛平(倚。西山在西。有桑乾河出山西马邑县,流千里入京师宛平县境。出卢沟桥下,又东南分为二:一至通州,入白河;一至武清小直沽,合卫河,入於海。又有沙河、高梁河、清河,皆在西北。西又有沿河口守御千户所,有卢沟、王平口、石港口、齐家庄四巡检司。)
良乡(府西南。有琉璃河,即古圣水,下流入淀。北有天津关。)
固安(府西南。元固安州。洪武元年十二月降为县。西南有拒马河,即涞水。源自代郡,下流合易水为白沟,入三角淀。)
永清(府南。南有拒马河。)
东安(府东南。元东安州,治在西。洪武元年十二月降为县。三年徙今治。南有凤河,即桑乾分流,南入三角淀。)
香河(府东南。元属漷州。洪武十年二月省入州。十三年二月复置,改属府。西有板罾口河,源出通州东之孤山,经县界,入於白河。)
通州 洪武初,以州治潞县省入。(西有通惠河,西南有浑河,即桑乾,至州东张家湾,俱合於白河。有张家湾巡检司。西南有弘仁桥巡检司。)西距府四十里。领县四:
三河(州东。北有泃河。又西有洳河,西南有鲍丘河,一名矣榆河,即东潞水,俱流入於泃河。西有泥洼铺巡检司,后移於夏店铺。)
武清(州南。元属漷州。洪武十二年来属。有三角淀,在县南,即古之雍奴,周二百余里,诸水所聚。有直沽,在县东南,卫河、白河、丁字沽合流於此入海。有巡检司。又东北有河西务、东南有杨村二巡检司。)
漷县(州南。元漷州。洪武十四年二月降为县来属。有漷河,一名新河,东入于白河,即卢沟之下流。)
宝坻(州东南。元直隶大都路。洪武十年二月来属。东有潮河。南有泃河。又县东南有梁城守御千户所,建文二年,燕王置。有芦台巡检司。)
霸州 洪武初,以州治益津县省入。(拒马河旧在北,后徙治南。又南有沙河。东有苑家口巡检司。)北距府二百十里。领县三:
文安(州南少东。西有易水。东北有得胜、火烧等淀。)
大城(州东南。东北有黄汊河,源自交河,分流至县境,入三角淀。)
保定(州南少西。洪武七年九月省入霸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玉带河在北,东流入会通河。西南有磁河,东南与玉带河合。)
涿州 洪武初以州治范阳县省入。(西有独鹿山。北有涿水,西北有挟河,合焉。南有范水。)东北距府百四十里。领县一。
房山(州北,少西。西有大房山。北有大安山。西南有青龙潭,其下流为挟河,一名韩村河,至涿州与胡良河合。北有磁家务巡检司。)
昌平州(元昌平县,直隶大都路。)正德元年七月升为州,旋罢。八年复升为州。(旧治白浮图城,景泰元年筑永安城於东,三年迁县治焉。北有天寿山,成祖以下陵寝咸在。东南有白浮山。西南有驻跸山。又南有榆河,一名温余河,下流为沙河,入於白河。又东南有巩华城,嘉靖十九年筑。东北有黄花镇。弘治中,置渤海守御千户所於此,万历元年移於慕田峪,四年复故。西有镇边城,又有常峪城,俱正德十年五月筑,各置守御千户所。又有白阳守御千户所,亦正德中置。西北有居庸关。)南距府九十里。领县三:
顺义(州东少南。元顺州。洪武元年十二月改为顺义县,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东有白河,西南有榆河,又有潮河,俱流入焉。)
怀柔(州东北。洪武元年十一月省入檀州。十二月复分密云、昌平二县地置,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东有黍谷山。西有白河。)
密云(州东北。元檀州,后置县,为州治。洪武元年十一月省县入州。十二月复置县,省州入焉,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南有白檀山。西有白河。东有潮河。北有古北口,洪武十二年九月置守御千户所於此。三十年改为密云后卫。又有石塘岭、墙子岭等关。)
蓟州 洪武初,以州治渔阳县省入。(西北有盘山。东北有崆峒山。又泃水在北,沽河在南。州北有黄崖峪、宽佃峪等关。东又有石门镇。)西距府二百里。领县四:
玉田(州东南。东北有无终山,又有徐无山。又东有梨河。北有浭水。东南有兴州左屯卫,永乐元年自故开平境移置于此。)
丰润(州东南。南有沙河。西南有浭水。)
遵化(州东。东北有五峰山。南有灵灵山及龙门峡。又东有滦河。西南有梨河。北有喜峰口、马兰峪、松亭等关。)
平谷(州西北。洪武十年二月省入三河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南有泃河,又有洳河。西北有营州中屯卫,永乐元年自故龙山县移置於此。又东有黄松峪关,与密云县将军石关相接。)
保定府(元保定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九月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三,县十七。东北距京师三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五万六百三十九,口五十八万二千四百八十二。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五十二万五千八十三。
清苑(倚。北有徐河,一名大册水,自满城经县北至安州,东入淀。又西有清苑河。又南有张登巡检司,嘉靖十三年自满城县方顺桥移置於此。)
满城(府西少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庆都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北有徐河。南有方顺河。)
安肃(府北少东。元安肃州。洪武二年七月降为县。易水在北。曹河在南。徐河在西。西南又有鲍河。又西有遂州,元属保定路。洪武初降为县。八年二月省。)
定兴(府北少东。元属易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属府。西有拒马河,即涞水也。又易水自西来,合焉,谓之白沟河。南有河阳巡检司,后移於清苑县界之固城镇。)
新城(府东北。元属雄州。洪武初属北平府。六年五月改属府。南有白沟河。西南有巨河镇巡检司。)
雄(府东北。元雄州。洪武二年七月省州治归信县入焉。七年四月降为县。北有白沟河。南有瓦济河。)
容城(府东北。元属雄州。洪武七年四月省入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属。旧治在拒马河南,景泰二年迁於河北。西有易水,又有濡水。)
唐(府西,少南。西北有大茂山,即恒岳也,东麓有岳岭口巡检司。又唐河在西,源出恒山,流经定州曰滱水,下流合於南易水。又西北有倒马关,有巡检司,后移於县西之横河口。又有周家铺、军城镇二巡检司。)
庆都(府西南,南有唐河。北有祁水。)
博野(府南。旧治在今蠡县界,直隶保定路。洪武元年从今治,改属祁州。六年五月还属府。西北有博水。南有唐河,亦曰滱水。又有永安镇巡检司,有铁灯盏巡检司。)
蠡(府南少东。元蠡州,属真定路。洪武二年七月来属。八年正月降为县。杨村河在南,滋、沙、唐三河之下流也,俗亦谓之唐河。)
完(府西。元完州。洪武二年七月降为县。西有伊祁山,祁水出焉,其下流为方顺河。)
祁州 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蒲阴县省入。(北有唐河,西南有滋河,至州东南合沙河,流入易水。)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二:
深泽(州南少西。西有滋河。)
束鹿(州东南。北有故城。今治,天启二年所徙。滹沱河在南。又南有百天口巡检司。)
安州 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葛城县省入。七年降为县。十三年十一月复升为州。(北有易水,府境九河之水所汇也,下流至雄县南,为瓦济河。)西距府七十里。领县二:
高阳(州南。元属安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属府。寻属蠡州。八年正月省入蠡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还属。故城在东,洪武三年圮於水,迁於今治。东有马家河,其上流为蠡县之杨村河。)
新安(州东少北。元直隶保定路。洪武七年七月省入安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属。西有长流河,一名长沟河,其上源为鲍河。南有曹河,又有徐河,经县南,合流为温义河,又南与长流河合,又东南入於瓦济河。)
易州 洪武初,以州治易县省入。(西南有五回山,雷溪出焉,徐河之上源也。西北有穷独山,濡水所出。又南有易水,出州境之西山,与濡水并东流,而为白沟河,所谓北易水也。又有雹水,一名鲍河,出县西南,东南流为长流河,所谓南易水也。西有紫荆关,洪武中置守御千户所於此。又有安座岭、五回岭、金陂镇、奇峰口、塔崖口五巡检司。)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一:
涞水(州东北。东有涞水,亦曰拒马河,源出山西代郡,下流合易水。北有乾河口、西北有黄儿庄二巡检司。)
河间府(元河间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十月为府,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二,县十六。北距京师四百十里。弘治四年编户四万二千五百四十八,口三十七万八千六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二十四,口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五十二。
河间(倚。西南有滹沱河。西有滱水。西南有景和镇巡检司。)
献(府南。元献州。洪武初,省州治乐寿县入焉。八年四月降为县。有滹沱河自代郡流入境,经县南,至青县合卫河达於海。有单家桥巡检司。)
阜城(府南。元属景州。洪武七年改属府。西北有胡卢河,即《禹贡》衡漳水。)
肃宁(府西。中堡河在县东。)
任丘(府北少西。元属莫州。洪武七年改属府。西北有瓦济河,下流为五官淀,注於滹沱河。北有莫州,元治莫亭县,属河间路。洪武七年七月,州县俱省。)
交河(府东南。元属献州。洪武八年四月改属府。十年五月省入献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有卫河,源自卫辉,流入故城境,经县东,过沧州,又东北至直沽入海,一名御河。又西北有高河,经县南,合滹沱,谓之交河,下流入卫县,以此名。又南有洚河。又东有泊头镇巡检司。)
青(府东北。元清州。洪武初,以州治会川县省入。八年四月降为县,寻改清为青。滹沱河自县南流入卫,谓之岔河口。其支流经县之北者,曰独流河。)
兴济(元属清州。洪武初省。十三年复置,属府。卫河在城西。)
静海(府东北。元曰靖海,属清州。洪武初,更名。八年四月改属北平府。十年五月来属。县北有小直沽,卫河自西来,与白河合,入於海。又有丁字沽、碱水沽。又北有天津卫,永乐二年十一月置。)
宁津(府东南。南有土河,自山东德州流入,又东入山东乐陵县界。)
景州 洪武初,以州治蓚县省入。(东有卫河。东北有胡卢河。又东有安陵、西北有宋门二巡检司。又东北有李晏镇。)西北距府百八十五里。领县三:
吴桥(州东,少南。西有卫河。)
东光(州东北。洪武七年七月省入阜城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南有卫河,又有胡卢河。)
故城(州南少西。有卫河,自山东武城县流入境。又西南有索卢枯河。)
沧州 洪武初,以州治清池县省入。(旧治在东南。洪武二年五月徙於长芦,即今治也。东滨海。西有卫河。南有浮河。北有长芦巡检司。)西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三:
南皮(州西南。卫河在县西。)
盐山(州东南。东滨海,产盐。东南有盐山。)
庆云(州东南。洪武六年六月析山东乐安州北地置,来属。)
真定府(元真定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十月为府。属河南分省。二年正月属山东。三月来属。领州五,县二十七。东北距京师六百三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五万九千四百三十九,口五十九万七千六百七十三。万历六年,户七万四千七百三十八,口一百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一。
真定(倚。滹沱河在城南。又北有滋河,自山西灵丘县流入,经行唐县之张茂村伏流不见,至府北南孟社复出,下流合於南易水。)
井径(府西南。元属广平路威州。洪武二年来属。东南有城山,又有甘淘河,亦名冶河。南与绵蔓水合。又故关在其西。)
获鹿(府西南。西有抱犊山,有西屏山。又有莲花山,白鹿泉出焉,东流为西河,即洨水上源也。又有土门关在西,亦曰井径关。)
元氏(府西南。西北有封龙山,汦水所出,下流入胡卢河。西南有槐水,下流曰野河。)
灵寿(府西北。东北有卫水,源出恒山,《禹贡》“恒、卫既从”即此。俗名雷沟河,东北入於滹沱。北有叉头镇巡检司,后迁於慈峪镇。)
藁城(府东南。北有滹沱河,又有滋河。)
栾城(府南,县北有故城,今治洪武初所徙。西有洨河。)
无极(府东少北。元属中山府。洪武初废。四年七月复置,属定州。七年四月改属府。南有滋河。)
平山(府西少北。北有滹沱河,东北有冶河入焉。西北有房山。西有十八盘、下口村巡检司。)
阜平(府西北。东北有大茂山。北有派河。西有龙泉关。)
行唐(府北。元属保定路。洪武二年属定州,正统十三年十月直隶真定府。西有滋河。西北有两岭口巡检司。)
定州(元中山府。)洪武二年正月改曰定州。三年以州治安喜县省入。(滱水在北,沙河在南,下流合於滱水。西北有倒马关守御千户所。景泰二年置关,与紫荆、居庸为内三关。北有清风店巡检司。)西南距府百三十里。领县二:
新乐(州西南。西南有沙河。)
曲阳(州西北。元属保定路。洪武二年来属。恒山在西北,恒水出焉。又沙河在南,自山西繁峙县流入。)
冀州 洪武二年以州治信都县省入。(西北有漳水。北有滹沱河。成化十八年,滹沱挟漳南注为州患。正德十二年,二水自宁晋县南北流,患始息。又北有洚水,一名枯洚,下流合於漳。)西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四:
南宫(州南少西。故城在县西北,成化十六年迁於今治。漳水在北。洚水在南。东南有董家庙堡巡检司。)
新河(州西少南。有清水河,成化后堙。)
枣强(州东少北。西北有索卢水,乃卫河之支流也,亦曰黄卢河。)
武邑(州东北。西有洚水。西北有漳水。)
晋州 洪武二年以州治鼓城县省入。(南有滹沱河。)西距府九十里。领县三:
安平(州东北。滹沱河旧在县南,万历二十三年自束鹿县南行,始不经县境。)
饶阳(州东北。北有滹沱河。西南有饶河,即滹沱河支流也。)
武强(州东。漳河在县东。又南有滹沱河,旧合於漳,万历二十六年北出饶阳县境,而县之滹沱河始涸。)
赵州 洪武元年以州治平棘县省入。(南有洨河,下流入於胡卢河。)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六:
柏乡(州南。东北有野河,即槐水也,下流入於胡卢河。)
隆平(州东南。洪武六年九月省入柏乡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有沣水,东北与沙河合,下流入於胡卢河。沙河,亦槐水之别名也。又东北有大陆泽,亦曰广阿,漳水所汇。)
高邑(州西南。北有黑水,即槐水也,流合县南之泲水。)
临城(州西南。南有敦舆山。西南有铁山。西北有汦水,东经钓盘山下,与水合。)
赞皇(州西南。西南有赞皇山,泲水出焉,亦曰沙水。又城北有槐水。西北有黄沙岭巡检司。)
宁晋(州东少南。东南有胡卢河,其上流即漳水也,深、冀群川悉汇於此。东北有百尺口巡检司。)
深州 洪武二年以州治静安县省入。(南有故城,今治本吴家庄,永乐十年迁於此。滹沱河在东北。胡卢河在东南。有傅家池巡检司,后废。)西距府二百五十里。领县一:
衡水(州南少东。故城在县西南,永乐十三年迁於今治。西有漳水,南有洚水。又北有滹沱河,旧与漳合,成化八年北徙,不经县界。西南有盐池。)
顺德府(元顺德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县九。距京师一千里。弘治四年编户二万一千六百一十四,口一十八万一千八百二十五。万历六年,户二万七千六百三十三,口二十八万一千九百五十七。
邢台(倚。西北有夷仪山,又有封山,一曰西山。又有黄榆岭,上有黄榆关。又漳水在东南,自河南临漳县流入,下流为胡卢河,至交河县合滹沱河,此为漳水经流也。又东南有百泉水,其下流为沣河,一名涡水,又名鸳鸯水。西有西王社巡检司。)
沙河(府南。弘治四年以沙壅迁县於西山小屯。十八年六月复还旧治。西南有磬口山,产铁。南有沙河,亦名湡水。)
南和(府东少南。南有漳河,合县西之沣河,又县西北有汦水,盖伏流而旁出者。)
任(府东北。东北有汦水。东有沣水。)
内丘(府北。东南有汦水。)
唐山(府东北。西北汦水。)
平乡(府东少南。西南有漳河,西有沙河,又有洺河。东有滏阳河。万历三十年,漳挟滏阳河北出,会於沙、洺名诸河,而漳水之旧流益乱。)
钜鹿(府东北。漳水旧在县东,有大小二河,亦谓之新旧二河,其后北徙,不复至县境,而二河遂成平陆。北有钜鹿泽,即隆平县之大陆泽也,泽畔旧有盐泉。)
广宗(府东少北。洪武十年六月省入平乡、钜鹿二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漳水旧在西。又东有枯洚河。)
广平府(元广平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县九。东北距京师千里。弘治四年编户二万七千七百六十四,口二十一万二千八百四十六。万历六年,户三万一千四百二十,口二十六万四千八百九十八。
永年(倚。北有沙河。又有洺水,自河南武安县流入。西南又有滏水,自河南临漳县流入,亦曰滏阳河。西有临洺镇巡检司。西南又有黄龙镇。)
曲周(府东北。西南有漳水。东有滏阳河。)
肥乡(府东南。漳河在县西北。)
鸡泽(府东北。漳河在县东。又西有洺河,又有沙河自南来合焉。)
广平(府东南。北有漳河。)
成安(安府南。元属磁州。洪武初废。四年六月复置,来属。西南有洹水,自河南临漳县流入,其下流合於卫河。又南有漳水,亦自河南临漳县流入。)
威(府东北。元威州。至正间,省州治洺水县入州。洪武二年四月降为县。漳水旧在南,洺水自西流入焉。)
邯郸(府西南。元属磁州。洪武元年来属。西北有洺河。东有滏阳河。)
清河(府东北。元属大名路。洪武六年九月来属。东有卫河。)
大名府(元大名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一,县十。东北距京师千一百六十里。弘治四年编户六万六千二百七,口五十七万四千九百七十二。万历六年,户七万一千一百八十,口六十九万二千五十八。
元城(倚。故城在东,洪武三十一年圮於卫河,徙此。东有沙麓山。西有漳河。北有卫河,即永济渠也,自河南汲县流入,下流合漳河。东北有小滩镇巡检司。)
大名(府南少东。元与元城县同为大名府治。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魏县。十五年二月复置。永乐九年移於今治。北有惬山,东南有卫河。)
魏(府西少北。旧治在县西。洪武三年迁於此。南有魏河,又有新旧二漳河,下流俱合於卫河。)
南乐(府东。南有繁水,北入於卫河。)
清丰(府东南。元属开州。洪武七年三月改属府。西南有澶水,伏流至古繁水城西南,谓之繁水。)
内黄(府西南。元属滑州。洪武七年三月改属府。北有卫河。东有繁水。西有洹水。西北有回隆镇,有回龙庙巡检司。嘉靖三十六年,漳河决於此,入卫。)
浚(府西南。元浚州治在浮丘山之西。洪武二年四月降为县,徙治於山东北之平坡。嘉靖二十九年复徙城於山巅,即今治也。东有大伾山,一名黎阳山,又名清澶山。西有卫河。北有淇水,自河南淇县流入,经县南,东入於卫,谓之黎水,亦谓之浚水。又西有长丰泊。西南有新镇巡检司。)
滑(府西南。元滑州。洪武二年四月省州治白马县入焉。七年三月降为县。西北有卫河。东南有老岸镇巡检司。)
开州 洪武二年四月以州治濮阳县省入。(大河故道在城南,正统十三年,河决入焉。景泰五年塞。)北距府百六十里,领县二:
长垣(州南。旧治在县东北,洪武二年以河患迁於古蒲城。南有黄河故道。东南有朱家口,正统十三年,河决於此。又南有大社口,万历十五年,河复决焉。又东南有大冈巡检司,本治永丰里,寻徙竹林,后徙大冈。)
东明(州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州及长垣县。弘治三年九月复置,属府。万历中,仍属州,其旧治在今县南。洪武初,徙今县西。弘治三年始徙於今治。南有黄河,有杜胜集巡检司。)
永平府(元永平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改为平滦府。四年三月为永平府。领州一,县五。西距京师五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二万三千五百三十九,口二十二万八千九百四十四。万历六年,户二万五千九十四,口二十五万五千六百四十六。
卢龙(倚。东南有阳山。西有滦河,自开平流经县境,有漆河自北来入焉。东有肥如河,经城西入於漆。北有桃林口关。)
迁安(府西北。北有都山。东有滦河。又北有刘家口、冷口、青山口等关。)
抚宁(府东少南。旧治在阳河西,洪武六年十二月所徙。十三年又迁於兔耳山东。东南滨海。又东有榆河,又有阳河,一名洋河,俱自塞外流入,俱东南注於海。东有山海关。洪武十四年九月置山海卫於此。北有抚宁卫,永乐元年二月置。又有董家口、义院口等关。东有一片石口,一名九门水口。)
昌黎(府东南。西北有碣石山。东南有溟海,亦曰七里海,有黑阳河,自天津达县之海道也。又有蒲泊,旧产盐,置惠民盐场於此。北有界岭口、箭捍岭等关。)
滦州 洪武二年九月以州治义丰县省入。(南滨海。东有滦河,又南有开平中屯卫,永乐元年二月自沙峪移置於此。)东北距府四十里,领县一:
乐亭(州东南。南滨海。西有滦河,经县北岳婆港分为二,东曰胡卢河,西曰定流河,各入於海。景泰中,胡卢河塞,定流河独自入海,其水清碧,亦谓之绿洋沟。又西南有新桥海口巡检司。万历四十三年移於滦州西之榛子镇。)
延庆州(元龙庆州,属大都路。)洪武初,属永平府。三年三月属北平府,寻废。永乐十二年三月置隆庆州,属北京行部。十八年十一月直隶京师。隆庆元年改曰延庆州。(西有阪泉山。南有八达岭。东北有妫川,俗名清水河,下流注於桑乾河。又西南有沽河。东南有岔道口,与居庸关相接。关口有居庸关守御千户所,洪武三年置。建文四年,燕王改为隆庆卫,隆庆元年曰延庆卫。东南又有柳沟营,隆庆初,置城於此,为防御处。)领县一。东南距京师百八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一千七百八十七,口二千五百四十四。万历六年,户二千七百五十五,口一万九千二百六十七。
永宁(本永宁卫,洪武十二年九月置。永乐十二年三月置县於卫城。妫川在西。东有四海冶堡,天顺八年置。西北有靖胡堡,东南有黑汉岭堡,北有周四沟堡,俱嘉靖中置。又有刘斌堡,万历三十二年所置也。)
保安州(元属上都路之顺宁府。)洪武初,废。永乐二年闰九月置保安卫。十三年正月复置州於卫城,属北京行部。十八年十一月直隶京师。(旧州城在西南山下,景泰二年移於雷家站,即今治也。西南又有涿鹿山,涿水出焉。西北有磨笄山,亦曰鸡鸣山,又有鹞儿岭。又桑乾河在西南,自山西蔚州流入,东有妫川来入焉,谓之合和口。西有甯川,亦入於桑乾。东有东八里堡、良田屯堡、麻谷口堡,俱洪武二十五年置。南有美峪守御千户所,本在州西之美峪岭,永乐十二年置。十六年二月徙於董家庄。景泰二年又移於此,与山西蔚州界。)东南距京师三百里。弘治四年编户四百四十五,口一千五百六十。万历六年,户七百七十二,口六千四百四十五。
万全都指挥使司(元顺宁府,属上都路。)洪武四年三月,府废。宣德五年六月置司於此。领卫十五,(蔚州、延庆左、永宁、保安四卫俱设于本州县,)守御千户所三,(广昌、美峪二所,亦设於本处,)堡五。东南距京师三百五十里。
宣府左卫(元宣德县,为顺宁府治。)洪武四年,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属山西行都司。二十八年四月改为宣府护卫,属谷王府。三十五年十一月罢宣府护卫,复置,徙治保定。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还故治,改属。(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建谷王府,永乐元年迁於湖广长沙。西有滦河,源自炭山,下流入开平界。南有桑乾河,洋河东流入之。又有顺圣川,延袤二百余里,下流亦合於桑乾河。北有东西二城,其东城为顺圣县,元属顺宁府,西城为弘州,元属大同路,洪武中俱废。天顺四年修筑二城。又东北有大白阳、小白阳及龙门关等堡。东南有鸡鸣驿堡。北有葛峪堡。西北有长峪口、青边口、羊房等堡。)
宣府右卫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与左卫同城,属山西行都司。二十八年四月改为宣府护卫,属谷王府。三十五年十一月罢宣府护卫,复置,徙治定州。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还故治,改属。
宣府前卫 洪武二十六年置,治宣府城,属山西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属。
万全左卫(元宣平县,属顺宁府。)洪武四年,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属山西行都司。三十五年徙治山西蔚州。永乐元年二月徙治通州,直隶后军都督府,寻还故治。宣德五年改属。(北有洋河,西海子自西来,流入之。又西北有沙城堡。西有会河堡。东有宁远站堡。)东距都司六十里。
万全右卫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与左卫同城,属山西行都司。三十五年徙治山西蔚州。永元元年二月徙治通州,直隶后军都督府。二年徙治德胜堡。宣德五年改属。(北有翠屏山,又有野狐岭。西北有西阳河,下流入滦河。东有张家口堡。西有新河口堡。北有膳房堡、上庄堡。西北有新开口、柴沟、洗马林等堡。西南有渡口堡,又有西阳河堡。)东距都司八十里。
怀安卫(元怀安县,属兴和路。)洪武三年属兴和府,改属山西大同府,寻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属山西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属。(西北有花山。北有荨麻岭。南有水沟口河,东入於洋河。东北有威宁县,元属兴和路,洪武中废。又西有李信屯堡,嘉靖十六年置。)东距都司百二十里。
保安右卫 永乐十五年置於顺圣川,直隶后军都督府。十七年移治西沙城。二十年徙怀安城内。宣德五年六月改属。
怀来卫(元怀来县,属龙庆州。)洪武二年属永平府。三年三月属北平府,寻废。三十年正月置怀来守御千户所。永乐十五年改为怀来左卫,明年曰怀来卫,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属。(北有螺山,或云即滏山也。东南有妫川。西有沽河。又西南有土木堡。东南有榆林堡,又有殷繁水。)西北距都司百五十里。
延庆右卫 本隆庆右卫,永乐二年置於居庸关北口,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来属,徙治怀来城。隆庆元年更名。
开平卫 本独石堡,宣德五年筑。六月自开平故城移卫,置於此。(东有东山,韭菜川出焉,经城南,与毡帽山水合。又南有独石水,下流合於龙门川。南有半壁店、猫儿峪等堡。东北有清泉堡。)西南距都司三百里。
龙门卫 宣德六年七月置於故龙门县。(东有红石山,红石水出焉,下流合於龙门川。西有大松山。北有洗马岭。西北有金家庄堡。东有三岔口堡。)西距都司百二十里。
兴和守御千户所 永乐二十年自兴和旧城徙宣府城内。宣德五年六月改属。
龙门守御千户所 宣德六年七月置於李家庄。(西有西高山。东有白河。北有牧马堡。东有宁远堡。东北有长伸地、滴水涯等堡。东南有样田堡。)西南距都司二百四十里。
长安岭堡(永乐九年置。弘治二年置守御千户所於此。有长安岭,名枪杆岭。西北有鹰窝山泉。)西南距都司一百四十里。
雕鹗堡(宣德五年六月置。北有浩门岭。南有南河,下流入於白河。)西南距都司一百七十里。
赤城堡(宣德五年六月置。东有赤城山,又有东河,即通州白河之上源也,又有西河,合焉。西北有镇宁堡,弘治十一年置。)西南距都司二百里。
云州堡(元云州,属上都路。洪武三年七月属北平府。五年七月废。宣德五年六月置堡。景泰五年置新军千户所於此。东北有龙门山,亦曰龙门峡,下为龙门川。又北有滦河。东北有金莲川。西北有鸳鸯泊。又金莲川东有镇安堡,成化八年置。)西南距都司二百十里。
马营堡(宣德七年置。西北有冠帽山。南有滦河。又西北有君子堡。西有松树堡。东南有仓上堡。)西南距都司二百里。
北平行都指挥使司 本大宁都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治大宁卫。)二十一年七月更名。领卫十。永乐元年三月复故名,侨治保定府,而其地遂虚。景泰四年,泰宁等三卫乞居大宁废城,不许,令去塞二百里外居住。天顺后,遂入於三卫。西南距北平布政司八百里。
大宁卫(元大宁路,治大定县,属辽阳行省。)洪武十三年为府,属北平布政司,寻废。二十年八月置卫。九月分置左、右、中三卫,寻又置前、后二卫。二十八年四月改左、右、后三卫为营州左、右、中三护卫。永乐元年二月省,又徙中、前二卫於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宁王府建於此,永乐元年迁於江西南昌。南有土河。东南有大碱场。东北有惠和县,又有武平县。东有和众县。元俱属大宁路,洪武中俱废。)
新城卫 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乐元年废。距行都司六十里。
富峪卫本富峪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二年二月置。二十四年五月改为卫。永乐元年二月徙置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会州卫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乐元年废。(南有冷岭。西北有马孟山,广袤千里,土河之源出焉,下流合於漌河,又南入於辽水。)距行都司里。
榆木卫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乐元年废。距行都司里。
全宁卫(元全宁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中废。二十二年四月置卫。永乐元年废。(有潢河,又有黑龙江。)西南距行都司二百里。
营州左屯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永乐元年三月徙治顺义县,属大宁都司。(南有塔山。)距行都司里。
营州右屯卫(元建州,属大宁路。)洪武中,州废。二十六年二月置此卫。永乐元年三月徙治蓟州,属大宁都司。西北距行都司四百里。
营州中屯卫(元龙山县,属大宁路。)洪武中,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此卫。永乐元年三月徙治平谷县西,属大宁都司。(南有榆河。)距行都司里。
营州前屯卫(元兴州,属上都路。)洪武三年七月属北平府。五年七月废。二十六年置此卫。永乐元年三月徙治香河县,属大宁都司。(西有新开岭。南有老河,源出马孟山,流经此,又经行都司城南,东北入於潢河。西南有兴安县,元属兴州,顺帝后至元五年四月废。)距行都司里。
营州后屯卫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永乐元年三月徙治三河县,属大宁都司。距行都司里。
兴州左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玉田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右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迁安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中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良乡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前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丰润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后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三河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开平卫(元上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为府,属北平行省,寻废府置卫,属北平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卫治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四年二月还旧治。宣德五年迁治独石堡,改属万全都司,而令兵分班哨备於此,后废。(西北有卧龙山。南有南屏山,又有滦河。东北有香河,又有簸箕河、闾河,西南有兔儿河,下流俱合於滦河。又东有凉亭、沈阿、赛峰、黄崖四驿,路接大宁、古北口;西有桓州、威虏、明安、隰宁四驿,路接独石。俱洪武中置,宣德后废。又西北有宁昌路,东北有应昌路,北有泰宁路,又有德宁路,元俱直隶中书省。西有桓州,元属上都路。洪武中皆废。)距北平都司里。
开平左屯卫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七合营。永乐元年废。距都司里。
开平右屯卫洪武二十九年置於军台。永乐元年废。距北平都司里。
开平中屯卫洪武二十九年置於沙峪。永乐元年二月徙治真定府,直隶后军都督府。寻徙治滦州西石城废县。距都司里。
开平前屯卫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偏岭。永乐元年废。距北平都司里。
开平后屯卫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石塔。永乐元年废。距北平都司里。
兴和守御千户所(元隆兴路,直隶中书省。皇庆元年十月改为兴和路。)洪武三年为府,属北平布政司。四年后,府废。三十年正月置所。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二十年为阿鲁台所攻,徙治宣府卫城,而所地遂虚。(东北有凌霄峰。南有威远川。西有鱼儿泺。又西有集宁路,元直隶中书省。西北有宝昌州,元属兴和路。又有高原县,元为兴和路治。洪武中俱废。)距北平都司里。
宽河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二年二月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遵化县,仍属大宁都司。又侨置宽河卫於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东南有宽河,一名豹河,下流经迁安县西北,又东合於滦河。)距北平都司里。
宜兴守御千户所(元宜兴县,属兴州。致和元年八月升为宜兴州。)洪武二年兼置卫,属永平府。三年三月属北平府。六月改卫为守御千户所。五年七月,州废,存所。永乐元年,所废。距北平都司里。
南京《禹贡》扬、徐、豫三州之域。元以江北地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淮东道宣慰使司(治扬州路)属焉;江南地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明太祖丙申年七月置江南行中书省。(治应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南京,罢行中书省,以应天等府直隶中书省,卫所直隶大都督府。十一年正月改南京为京师。十三年正月己亥罢中书省,以所领直隶六部。癸卯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以所领直隶中军都督府。永乐元年正月仍称南京。统府十四,直隶州四,属州十七,县九十有七。(为里万三千七百四十有奇。)北至丰、沛,(与山东、河南界。)西至英山,(与河南、湖广界。)南至婺源,(与浙江、江西界。)东至海。距北京三千四百四十五里。
应天府(元集庆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三月曰应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都,曰南京。十一年曰京师。永乐元年仍曰南京。(洪武二年九月始建新城,六年八月成。内为宫城,亦曰紫禁城,门六:正南曰午门,左曰左掖,右曰右掖,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宫城之外门六:正南曰洪武,东曰长安左,西曰长安右,东之北曰东华,西之北曰西华,北曰玄武。皇城之外曰京城,周九十六里,门十三:南曰正阳,南之西曰通济,又西曰聚宝,西南曰三山,曰石城,北曰太平,北之西曰神策,曰金川,曰钟阜,东曰朝阳,西曰清凉,西之北曰定淮,曰仪凤。后塞钟阜、仪凤二门,存十一门。其外郭,洪武二十三年四月建,周一百八十里,门十有六:东曰姚坊、仙鹤、麒麟、沧波、高桥、双桥,南曰上方、夹冈、凤台、大驯象、大安德、小安德,西曰江东,北曰佛宁、上元、观音。)领县八。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六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口一百十九万三千六百二十。弘治四年,户一十四万四千三百六十八,口七十一万一千三。万历六年,户一十四万三千五百九十七,口七十九万五百一十三。
上元(倚。太祖丙申年迁县治淳化镇,明年复还旧治。东北有钟山,山南有孝陵卫,洪武三十一年置。北有覆舟山。西北有鸡鸣山、幕府山。又东北有摄山。东南有方山。北滨大江。东南有秦淮水,北流入城,又西出,入大江。又北有玄武湖。东有青溪,又有淳化镇巡检司。)
江宁(倚。南有聚宝山、牛首山。西南有三山、烈山、慈姥山。西滨大江。东北有靖安河。西南有大胜关、江宁镇。东南有秣陵关。西有江东四巡检司。北有龙江关,置户分司於此。)
句容(府东。南有茅山。北有华山,秦淮水源於此。北滨大江。西北有龙潭巡检司。)
溧阳(府东南。元溧阳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南有铁山、铜山。西南有铁冶山。北有长荡湖,一名洮湖,与宜兴、金坛二县分界。西北有溧水,一名濑水,上承丹阳湖,东流为宜兴县荆溪,入太湖,旧名永阳江,又曰中江也。西北有上兴埠巡检司,后废。)
溧水(府东。元溧水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南有东庐山,秦淮水别源出焉。南有石臼湖,西连丹阳湖,注大江。)
高淳(府南。弘治四年以溧水县高淳镇置。西南有固城、丹阳、石臼诸湖。东南有广通镇,俗曰东坝,有广通镇巡检司。)
江浦(府西。本六合县浦子口巡检司,洪武九年六月改为县,析和、滁二州及江宁县地益之。二十五年七月移於江北新开路口,仍置巡检司於旧治。东南滨大江,有江淮卫,洪武二十八年正月置。又有西江口巡检司。)
六合(府西北。元属真州。洪武三年直隶扬州府。二十二年二月来属。东有瓜步山,滨大江,滁河水自西来,入焉。有瓜埠巡检司。)
凤阳府(元濠州,属安丰路。)太祖吴元年升为临濠府。洪武二年九月建中都,置留守司於此。六年九月曰中立府。七年八月曰凤阳府。(洪武二年九月建中都城於旧城西,三年十二月始成。周五十里四百四十三步。立门九:正南曰洪武,南之左曰南左甲第,右曰前右甲第,北之东曰北左甲第,西曰后右甲第,正东曰独山,东之左曰长春,右曰朝阳,正西曰涂山。中为皇城,周九里三十步,正南门曰午门,北曰玄城,东曰东华,西曰西华。)领州五,县十三。距南京三百三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七万九千一百七,口四十二万七千三百三。弘治四年,户九万五千一十,口九十三万一千一百八。万历六年,户一十一万一千七十,口一百二十万二千三百四十九。
凤阳(倚。洪武七年八月析临淮县地置,为府治。十一年又割虹县地益之。北滨淮,南有镆铘山,西濠水出焉。又西南有皇陵城,洪武二年置卫。西北有长淮关,洪武六年置长淮卫於此。东北有洪塘湖屯田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一年置。)
临淮(府东北。元曰钟离,为濠州治。洪武二年九月改曰中立。三年十一月改曰临淮。七年为府属。北滨淮。有二濠水,东源出濠塘山,西源出镆铘山,至城西南合流,东入淮。)
怀远(府西北。荆山在县西南。涂山在县东南。淮水经两山峡间,有北肥水入焉。又北有涡水亦入淮,谓之涡口。又西南有洛水,与寿州分界,径县南新城村入淮。有洛河镇巡检司。)
定远(府南。南有池河。西有洛河。又有英武卫在北,飞熊卫在东北,俱洪武十一年置。)
五河(府东北。元属泗州。洪武四年二月来属。旧治在县南,永乐元年圮於水,徙治西北界。嘉靖二十五年迁於浍河北,即今治也。东滨淮。东南有漴河,西北有浍河、沱河,东北有潼河,并流合淮,谓之五河口。又西有上店巡检司,后废。)
虹(府东北。元属泗州。洪武七年七月来属。南有汴河。东南有潼河。西有沱河。)
寿州(元安丰路,属河南江北行省。)太祖丙午年曰寿春府。吴元年曰寿州,属临濠府。洪武二年九月直隶中书省。四年二月还属,后以州治寿春县省入。(北滨淮。淮水经山硖中,谓之硖石山,有西肥水来合焉。东北有八公山,东肥水经其下,西入淮,谓之肥口。又西北有颍水,亦入淮。又南有芍陂水,西有渒水,俱入淮。又北有下蔡县,南有安丰县,俱洪武中省,有下蔡镇巡检司。又东有北炉镇、西有正阳镇二巡检司。)东距府一百八十里,领县二:
霍丘(州西南。西南有大别山。北滨淮,史河、沣河俱流入焉。南有开顺镇、丁塔店,西有高唐店三巡检司。)
蒙城(州北。北有涡水,又有北肥水。)
泗州(元属淮安路。)太祖吴元年属临濠府。洪武二年九月直隶中书省。四年二月还属府,后以州治临淮县省入。(南滨淮,有汴水自城北南流入焉。)西距府二百十里,领县二:
盱眙(州南。东南有都梁山。东北有龟山。西有浮山。北滨淮,有池河自西来入焉。又东北有洪泽湖,淮水之所汇也。又西有旧县巡检司。)
天长(州东南。冶山在县南。西北有石梁河,下流为五湖,接高邮州界。东北有城门乡巡检司。)
宿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四年二月来属。(龙山在西南,北肥水出焉。又北有睢河,自河南永城县流入,下流至宿迁县合淮,亦曰小河也。南有汴河,亦自永城县流入,又有浍河与涣水合。又东南有沱水。)东南距府二百三十三里。领县一:
灵璧(州东。西南有齐眉山。北有磬石山。黄河在东北。南有汴河。北有睢河。又南有固镇巡检司。)
颍州(元属汝宁府。)洪武四年二月来属。(淮河在南,自河南固始县流入,下流合大河入海。又南有汝水,自河南息县流入,经朱皋镇入淮。又北有颍河,自河南沈丘县流入。洪武二十四年,黄河决於河南,由陈州合颍,径太和县,又经州城北,又经颍上县,至寿州同入於淮。永乐九年,河复故道。宣德、正统、成化、正德间,河、颍时通时塞,俗亦称颍为小黄河。西北又有沈丘镇巡检司。)东距府四百四十里。领县二:
颍上(州东南。东有颍河。南有淮河。东北有西肥水。)
太和(州西北。南有颍水,亦名沙河。北有西肥水。又有洪山、北原和二巡检司。)
亳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初,以州治谯县省入,寻降为县,属归德州。六年属颍州。弘治九年十月复升为州。(西有涡河,自河南鹿邑县流入,北有马尚河,流合焉。南有西肥水,即夏肥水也。又东南有城父县,洪武中废。又有义门巡检司。)东南距府四百五十里。
淮安府(元淮安路,属淮东道宣慰司。)太祖丙午年四月为府。领州二,县九。西南距南京五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八万六百八十九,口六十三万二千五百四十一。弘治四年,户二万七千九百七十八,口二十三万七千五百二十七。万历六年,户一十万九千二百五,口九十万六千三十三。
山阳(倚。北滨淮。高家堰在其西南。南有运河,永乐中浚。西南有永济河,万历九年开,长六十五里,亦谓之新运河。东南有射阳湖。东北有马逻乡、庙湾镇、羊寨乡三巡检司。)
清河(府西。县治滨黄河,崇祯末,迁治县东南之甘罗城。南有淮河,东北与黄河合,谓之清口,旧谓之泗口。自徐州至此,皆泗水故道,为黄河所夺者也。南有洪泽湖,有洪泽巡检司。又东有马头镇巡检司。)
盐城(府东南。东滨海,有盐场。北有射阳湖。西有清沟、西北有喻口镇二巡检司。)
安东(府东北。元安东州。洪武二年正月降为县。东北朐山在南。东北有郁洲山,在海中,洪武初,置东海巡检司於此,后移於州南之新坝。西南有涟河,又有桑墟湖,滨海。南有淮水,东北过云梯关,折旋入於海。自清口至此,皆淮水故道,为黄河所夺者也。又涟水自西北来,东南流入淮。又西北有硕项湖。东北有五港口、长乐镇,东南有坝上三巡检司。)
桃源(府西北。元曰桃园。洪武初,更名。北有大河,即泗水故道。西北有古城巡检司。东有三义镇巡检司,崇祯末,移於县西之白洋河镇。)
沭阳(府北。元属海宁州。洪武初改属。东南有沭水,自山东郯城县流入,其下流为涟水。又北有桑墟湖。)海州(元曰海宁州。)洪武初,复曰海州,以州治朐山县省入。(北有于公、白沟等浦,皆产盐。南有惠泽、西北有高桥二巡检司。)南距府二百七十里。领县一:
赣榆(州北。西北有羽山。东滨海。东北有荻水镇、南有临洪镇二巡检司。)
邳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初,以州治下邳县省入。四年二月改属中都。十五年来属。(北有艾山,接山东沂水县界。西有沂水,自沂州西流,至下邳入泗。又西北有泇河。万历三十五年开泇以通运,自沛县夏镇迄直河口,长二百六十余里,避黄河险者三百余里。有直河口巡检司。又西有新安巡检司。)东南距府四百五十里。领县二:
宿迁(州东南。北有峒峿山。南有大河,即泗水故道。又东南有睢水,入大河,曰睢口,亦曰小河口。又东南有白洋河,西北有骆马湖,皆入大河。东北有刘家庄巡检司。)
睢宁(州南。北滨大河。有睢水自西来,经县界,至睢口入河。)
扬州府(元扬州路,属淮东道宣慰司。)太祖丁酉年十月曰淮海府。辛丑年十二月曰维扬府。丙午年正月曰扬州府。领州三,县七。西距南京二百二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二万三千九十七,口七十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五。弘治四年,户一十万四千一百四,口六十五万六千五百四十七。万历六年,户一十四万七千二百一十六,口八十一万七千八百五十六。
江都(倚。元末废。太祖辛丑年复置。西有蜀冈。东有官河,即古邗沟,今运河也。南滨大江。东北有艾陵湖。北有邵伯湖,有邵伯镇巡检司。又东有万寿镇、西北有上官桥、南有瓜洲镇三巡检司。又东有归仁镇巡检司,后迁便益河口。)
仪真(府西。元真州,治扬子县。洪武二年,州废,改县曰仪真。西北有大、小铜山。南滨江。南有运河。东南有旧江口巡检司,寻移於县南汊河口。)
泰兴(府南。南滨江。西北有口岸镇、东有黄桥镇、南有印庄三巡检司。)
高邮州(元高邮府,属淮东道宣慰司。)洪武元年闰七月降为州,以州治高邮县省入。(西有运河。西北有樊梁、甓社、新开等湖。西南有白马塘。北有张家沟、东北有时堡二巡检司。又西有北阿镇。东有三垛镇。)西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二:
宝应(州北。西有运河,又有汜光、白马、射阳等湖。南有槐楼镇、西南有衡阳二巡检司。)
兴化(州东。南有运河。东有得胜湖。东北有安丰巡检司。又东北有盐场。)
泰州洪武初,以州治海陵县省入。(东滨海。南滨江。西有运河。东北有西溪镇、北有宁乡镇、东南有海安镇三巡检司。)西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一:
如皋(州东南。大江在县南。运河在县北。东有掘港、南有石庄、北有西场三巡检司。又东南有白浦镇。)
通州洪武初,以州治静海县省入。(南有狼山,临大江,有狼山巡检司。东南滨海,旧有海门岛及布州夹。西有运盐河。又东北有石港巡检司。城南有利丰监,宋置。)西距府四百里。领县一:
海门(州东。旧治礼安乡圮於海,正德七年徙治余中场。嘉靖二十四年八月迁於金沙场以避水患。海在东,大江於此入海。又西有张港、东有吴陵、又有安东坝上、又有白塔河四巡检司。东南有料角嘴。)
苏州府(元平江路,属江浙行省。)太祖吴元年九月曰苏州府。领州一,县七。西距南京五百八十八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四十九万一千五百一十四,口二百三十五万五千三十。弘治四年,户五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口二百四万八千九十七。万历六年,户六十万七百五十五,口二百一万一千九百八十五。
吴(倚。西有姑苏山。西南有横山,又有穹窿、光福等山。又有太湖。湖纵广三百八十三里,周三万六千顷,跨苏、常、嘉、湖四府之境,亦曰具区,亦曰五湖,中有包山、莫厘山。又南有吴淞江,亦曰松江,亦曰松陵江,亦曰笠泽,自太湖分流,东入海。又西有运河。西南有木渎、东山、甪头三巡检司。又有横金巡检司,后废。)
长洲(倚。西北有虎丘山,又有阳山,又有长荡、阳城等湖。东有娄江,源出太湖。东南有运河。又北有吴塔、东南有陈墓二巡检司。又东有唐湖巡检司。后废。)
吴江(府东南。元吴江州。洪武二年降为县。西滨太湖。东有吴淞江,又有运河。又东南有白蚬江。又东有同里,南有平望,西南有震泽,东南有简村、汾湖五巡检司。又东有长桥、西南有澜溪、东南有因渎三巡检司,后废。)
昆山(府东。元昆山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南有吴淞江。西有女娄江。东南有淀山湖。又南有千墩浦,东有夏驾浦,皆注於娄江。东南有石浦巡检司,后移於千墩浦口。西北有巴城巡检司,后移於县西之真义镇。)
常熟(府北。元常熟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万历末避讳曰尝熟。西北有虞山。北有福山,下临大江。有福山浦,又东有白茆浦,东北有许浦,西北有奚浦、黄泗浦,为五大浦。皆分太湖西北之水,注於大江。南有运河。有许浦、白茅、黄泗、福山四巡检司。)
嘉定(府东。元嘉定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滨海,南有运河。又南有吴淞江,东南有白鹤江,西南有青龙江,南有蟠龙江,皆汇吴淞江入海。又刘河在县北,即娄江也。又东南有吴淞江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九年置。又有宝山守御千户所,本协守吴淞中千户所,嘉靖三十六年置,万历五年更名。又东有顾径、东南有江湾二巡检司。又西南有吴塘、南有南翔二巡检司,后废。)
太仓州本太仓卫,太祖吴元年四月置。弘治十年正月置州於卫城,析昆山、常熟、嘉定三县地益之。(东滨海。海口有镇海卫,洪武十二年十月置,后移於太仓卫城。南有刘河,其入海处曰刘河口,有刘家港巡检司。北有七鸦浦,亦东入海。又东北有甘草巡检司。又有唐茜泾口巡检司,后移於东花浦口,寻废。又有茜泾巡检司,亦废。)西距府一百零五里。领县一:
崇明(州东。元崇明州,属扬州路。洪武二年降为县。八年改属苏州府。弘治十年正月来属。旧治在县东北曰东沙,为海所圮。永乐十九年、嘉靖八年、三十三年三迁,亦俱圮於水。万历十三年迁於平洋沙巡检司,即今治也。四面环海。西有西沙、北有三沙二巡检司。)
松江府(元直隶江浙行省。)太祖吴元年正月因之。领县三。西北距南京七百七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二十四万九千九百五十,口一百二十一万九千九百三十七。弘治四年,户二十万五百二十,口六十二万七千三百一十三。万历六年,户二十一万八千三百五十九,口四十八万四千四百一十四。
华亭(倚。昆山在县西北。东南滨海,有盐场。又西北有淀山湖,西有泖湖。东南有黄浦,西北有赵屯、大盈、顾会、松子、磐龙等五浦,俱会吴淞江入海。东南有金山卫,又东有青村守御千户所,俱洪武二十年二月置。西北有小贞村、西南有泖桥二巡检司。南有金山巡检司,本治张堰,后徙胡家巷。东南有南桥巡检司,本戚睦,后徙治更名。又有陶宅巡检司,后废。又东南有柘林镇,嘉靖间筑城戍守。)
上海(府东北。东滨海,有盐场。北有吴淞江,有巡检司。东有黄浦,有巡检司。东南有南汇觜守御中、后千户所,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又有三林庄巡检司。又有南跄巡检司,后废。嘉靖三十六年筑城曰川沙堡,置兵戍守焉。)
青浦(府西北。嘉靖二十一年四月以今县东北之新径巡检司置,析华亭、上海二县地益之。三十二年废为青龙镇,仍置新径巡检司。万历元年复於唐行镇置县,即今治也。北有吴淞江。东有顾会等浦。西南有淀山湖。又西有安庄镇,殿山巡检司置於此。)
常州府(元常州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三月丁亥曰长春府,己丑曰常州府。万历末,避讳曰尝州府。领县五。西北距南京三百六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五万二千一百六十四,口七十七万五千五百一十三。弘治四年,户五万一百三十一,口二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三。万历六年,户二十五万四千四百六十,口一百万二千七百七十九。
武进(倚。东为晋陵县,元时同治郭内。太祖丁酉年三月改武进县曰永定,晋陵县曰京临。寻以京临省入永定。壬寅年八月仍改永定曰武进。东南有马迹山,滨太湖。北有大江。西有孟渎,又有得胜新河,俱北入江。南有运河。西南有滆湖。与宜兴界。东有阳湖,与无锡界。西有魏村闸守御百户所,洪武三年置。又有奔牛巡检司。西北有小河巡检司,旧在郑港,后移小河寨,寻复迁孟河城。北有澡江巡检司,旧在江北沙新河,后迁县北於塘村。)
无锡(府东。元无锡州。洪武二年四月降为县。西有慧山,梁溪出焉,西南入太湖,其别阜曰锡山。西南有太湖。东南有运河。又西北有高桥、东南有望亭二巡检司。)
宜兴(府南。元宜兴州。太祖戊戌年十月曰建宁州,寻复曰宜兴州。洪武二年降为县。西南有荆南山,又有国山,又有龙池山。又东南有香兰山,临太湖。又有唐贡山,产茶。西北有掞山,有长荡湖。北有运河。南有荆溪。西南有百渎,疏荆溪之下流,注於太湖,后多堙废。东北有下邾、北有钟溪、东南有湖氵父、西南有张渚四巡检司。)
江阴(府西北。元江阴州,直隶江浙行省。太祖甲辰年曰连洋州,寻复曰江阴州。吴元年四月降为县,来属。北有君山,滨大江。西南又有秦望山。东有香山。南有运河。又申浦在西,又有黄田等港,俱注大江。东有石头港巡检司。西有利港巡检司,后移於夏港。又东有范港巡检司,后废。又有杨舍镇,嘉靖三十七年筑城。)
靖江(府东北。成化七年闰九月以江阴县马驮沙置。大江旧分二派,绕县南北。天启后,潮沙壅积,县北大江渐为平陆。西南有新港巡检司。)
镇江府(元镇江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三月曰江淮府,十二月曰镇江府。领县三。西距南京城二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八万七千三百六十四,口五十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三。弘治四年,户六万八千三百四十四,口一十七万一千五百八。万历六年,户六万九千三十九,口一十六万五千五百八十九。
丹徒(倚。北有北固山,滨大江。江中西北有金山,东北有焦山。又城西江口有蒜山。又京岘山在东,圌山在北,滨江为险。又南有运河。西有高资镇、东北有安巷、东有丹徒镇、北有姜家觜四巡检司。)
丹阳(府东南。北滨大江,又有练湖。南有运河。又东有吕城镇巡检司,寻移镇东。又有包港巡检司,寻移顾巷。)
金坛(府东南。西有茅山。东南有长荡湖,一名洮湖,有湖溪巡检司。北有白鹤溪。)
庐州府(元庐州路,属河南江北行省。)太祖甲辰年七月为府,置江淮中书行省於此,寻罢。领州二,县六。距南京五百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四万八千七百二十,口三十六万七千二百。弘治四年,户三万六千五百四十八,口四十八万六千五百四十九。万历六年,户四万七千三百七十三,口六十二万二千六百九十八。
合肥(倚。西有鸡鸣山,肥水所出,东南流入巢湖。西南有紫篷山。东有浮槎山、横山。又东南有四顶山,俯瞰巢湖,湖周四百余里,中有姥山、孤山。又东北有滁水,源出龙潭,下流至六合县入江。又东有店阜河,南有三汊河,皆入巢湖。东北有梁县,洪武初省。西南有庐镇关巡检司,后徙於县东之石梁镇。)
舒城(府西南。西南有龙眠山,与桐城县界。西有三角山。又巢湖在东。又南有北峡关,亦与桐城界。)
庐江(府南。元属无为州。洪武初,改属府。东北有冶父山。东有巢湖。东南有黄陂湖。西有冷水关,有巡检司。)
无为州洪武中,以州治无为县省入。(大江在东南。东有濡须水,一名天河,自巢湖分流,东北入江。又东有奥龙河镇,东南有泥汊河镇、土桥河镇,北有黄落河镇四巡检司。)西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一:
巢(州北。东南有七宝山,与含山县濡须山相对峙,有西关在其上。巢湖在西,西北有柘皋河流入焉。南有石梁河,即濡须上流也,东南有清溪入焉。西南有焦湖巡检司。)
六安州洪武四年二月属中都临濠府,以州治六安县省入。十五年改属。(西有淠水,亦曰沘水,下流至寿州入淮。西南有麻埠巡检司,后废。又西北有和尚滩巡检司,弘治间属霍山县,后移於新店,仍来属。)东距府百八十里。领县二:
英山(州西南。县治本直河乡,崇祯十二年徙於西北之章山,十六年又迁於北境之添楼乡。多云山在西北,接湖广罗田县界。西有英山河,湖广浠水之上源也。)
霍山(州西南。本六安州故埠镇巡检司,弘治二年改为县。南有霍山,亦曰天柱山,亦曰衡山,又谓之南岳也。东南有铁炉山,多铁冶。又西南有四十八盘山,又淠河在东,源出霍山,下流至寿州入淮。西北有千罗畈、西南有上土市二巡检司。)
安庆府(元安庆路,属河南江北行省。)太祖辛丑年八月曰宁江府,壬寅年四月曰安庆府。领县六。北距南京六百五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五万五千五百七十三,口四十二万二千八百四。弘治四年,户四万六千五十,口六十一万六千八十九。万历六年,户四万六千六百九,口五十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六。
怀宁(倚。南滨大江,西有皖水流入焉,曰皖口。西北有观音港巡检司。东有长风沙镇巡检司。)
桐城(府东北。东有浮山,一名浮度山。西北有龙眠山。北有北峡山,与舒城界,有北峡关巡检司。又北有西峡山,亦谓之南峡石,对寿州峡石则此为南也。东南滨江,有枞阳河,自西北流入焉。又东有六百丈、东南有马踏石、源子港三巡检司。)
潜山(府西北。元末废。洪武初复置。西北有灊山,亦曰天柱山,亦曰皖公山,即霍山也,皖水出焉,别流曰灊水,合流注大江。又有天堂山,后部河所出,有天堂寨巡检司。)
太湖(府西北。西北有司空山。城西有马路河,即后部河之下流也,东合于灊水。又西北有南阳、白沙,东北有小池,北有后部四巡检司。)
宿松(府西南。东有马头山。又小姑山在县南大江中,与江西彭泽县界,有小姑山巡检司。又西南有归林滩、南有泾江口二巡检司。)
望江(府西南。南滨江。东有雷池,南入江,曰雷江口,亦曰雷港,有巡检司。西有泊湖,北有慈湖,东北有漳湖,下流俱入江。又西南有杨湾镇巡检司。)
太平府(元太平路,属江浙行省江东道。)太祖乙未年六月为府。领县三。东距南京百三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万九千二百九十,口二十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七。弘治四年,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十七万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历六年,户三万三千二百六十二,口一十七万六千八十五。
当涂(倚。城北有采石山,一名牛渚山,临大江。西南有博望山,与和州梁山夹江相对,亦曰东梁山。又丹阳湖在东南,周三百余里,分流芜湖,西入江。南有姑熟溪,又有黄池河,西南有大信河,北有慈湖,皆入大江。有采石、大信二巡检司。)
芜湖(府西南。西南有战鸟山,在大江中,西北有七矶。南有鲁明江,一名鲁港,又有石洈河,俱注大江。西有河口镇巡检司,后移於鲁港镇。)
繁昌(府西南。西北有磕山,在江中。又三山矶在东北,滨江。又西有荻港,入大江。有三山、荻港二巡检司。)
池州府(元池州路,属江浙行省江东道。)太祖辛丑年八月曰九华府,寻曰池州府。领县六。东北距南京五百五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万五千八百二十六,口一十九万八千五百七十四。弘治四年,户一万四千九十一,口六万九千四百七十入。万历六年,户一万八千三百七十七,口八万四千八百五十一。
贵池(倚。南有齐山。北滨江。东有梅根港。西有池口河,即贵池也,又西有李阳河,俱流入大江。有池口镇、李阳河二巡检司。)
青阳(府东。西南有九华山。北有青山。西有五溪水,出九华山,又南有临城河,俱会流大通河入江。)
铜陵(府东北。南有铜官山。东有城山。西滨大江。又南有大通河,北有荻港河,俱入大江,有大通巡检司。)
石埭(府东南。北有陵阳山。西有栎山,官溪出焉,即池口河之源也。又舒溪在南,下流合芜湖县之鲁港入江。)
建德(府西南。南有龙口河,东南入饶州府之独山湖。又有尧城溪,下流为东流县之江口河,入江。又西南有永丰镇巡检司。)
东流(府西。西南有马当山,枕大江,与江西彭泽县界。南有香口河,流入江,有香口镇巡检司,后移於吉阳镇。)
宁国府(元宁国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四月曰宁国府。辛丑年四月曰宣城府。丙午年正月曰宣州府。吴元年四月仍曰宁国府。领县六。北距南京三百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九万九千七百三十二,口五十三万二千二百五十九。弘治四年,户六万三百六十四,口三十七万一千五百四十三。万历六年,户五万二千一百四十八,口三十八万七千一十九。
宣城(倚。北有敬亭山。西有清弋江,西北至芜湖县入江。又东有宛溪,与东北之句溪合,北流入大江。又南湖亦在东北,流注於句溪。北有黄池镇、东北有水阳镇二巡检司。)
南陵(府西。西有工山。南有吕山,淮水出焉。东有青弋江。又西南有漳水,与淮水合,入於青弋江。又南有峨岭巡检司。)
径(府西。南有承流山。西有赏溪,亦曰泾溪,其上流即舒溪也。又东南有藤溪来合焉,下流入青弋江。东南有茹蔴岭巡检司。)
宁国(府东南。西有紫山。西北有文脊山。东南有千秋岭,有关。东有东溪,出浙江於潜县天目山。西有西溪,出绩溪县巄丛山,即句溪上源也。东南有岳山巡检司,旧置岳山下,洪武中迁於纽口,复移於石口镇。又西南有胡乐巡检司。)
旌德(府南。北有石壁山。西有正山。西南有箬岭,与太平、歙二县界。东有徽水,自绩溪县流入,即藤溪上流也。东北有乌岭巡检司,废。又北有三溪巡检司。)
太平(府西南。南有黄山,与歙县分界。西有龙门山,有巡检司。南有麻川,与舒溪合流入泾县,为赏溪。西南有宏潭巡检司,后移於郭岩前。)
徽州府(元徽州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七月曰兴安府。吴元年曰徽州府。领县六。北距南京六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二万五千五百四十八,口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四。弘治四年,户七千二百五十一,口六万五千八百六十一。万历六年,户一十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三,口五十六万六千九百四十八。
歙(倚。西北有黄山,亦曰黟山,新安江出焉,东南流为歙浦。又东曰新安江,至浙江建德县,与东阳江合为浙江上源。又杨之水在西,亦曰徽溪,合於歙浦。东南有街口镇、王干寨二巡检司。西北有黄山巡检司。)
休宁(府西。东北有松萝山。西有白岳山。东南有率山,率水出焉,新安江别源也。西南有浙溪,东流与率水合。又西有吉阳水,亦曰白鹤溪,下流合於浙溪。西南有黄竹岭巡检司,寻废。东南有〈土太〉厦巡检司,后移於屯溪。)
婺源(府西南。元婺源州。洪武二年正月降为县。北有浙岭,浙溪水出焉,一名渐溪,新安江别源也。西北有大广山,婺水所出,南流达於鄱阳湖。又西南有太白、东有大镛岭二巡检司。又西有项村巡检司。旧治浇岭,后移县西北之严田。万历九年复故。)
祁门(府西。东北有祁山。西有新安山,又有武陵岭。北有大共山,大共水出焉,南流入江西浮梁县界。有大共岭巡检司。又西南有良禾岭巡检司,后移於苦竹港。)
黟(府西。西南有林历山。又有武亭山,横江水出焉。又东北有吉阳山,吉阳水所出。南有鱼亭山,鱼亭水出焉。俱流合横江。)
绩溪(府东北。西北有徽岭山。东有大鄣山,浙水出焉,亦新安江别源也。又巄丛山在东北,杨之水出焉,流合大鄣山水。有丛山关,与宁国县界。东有西坑寨巡检司,寻废。西北有濠寨巡检司。)
徐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四年二月属中都临濠府。十四年十一月直隶京师。(东南有云龙山。天启四年迁州治於云龙山。东北有盘马山,产铁。又有铜山。东南有吕梁山,泗水所经。大河自萧县流入,经州城北,遂夺泗水之道,东经百步洪、吕梁洪而入邳州界。有吕梁洪巡检司。又睢水在南。)领县四。南距南京一千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二万二千六百八十三,口一十八万八百二十一。弘治四年,户三万四千八百八十六,口三十五万四千三百一十一。万历六年,户三万七千八百四十一,口三十四万五千七百六十六。
萧(州西南。旧治在县西北,今治,万历五年徙。南有永固山。北有大河,旧汴河所经道也。南有睢水。又西北有赵家圈巡检司。嘉靖四十四年,大河决於此。)
沛(州西北。元属济宁路。太祖吴元年来属。南有大河。东有泗河,自山东鱼台县流入境。又泡河在西,薛河在东,又北有南沙河、北沙河,皆会於泗。又昭阳湖在县东。又东北有夏镇。)
丰(州西北。元属济宁路。太祖吴元年来属。大河在南。北有丰水,即泡河也。)
砀山(州西。元属济宁路。太祖吴元年来属。东南有砀山。其北有芒山。大河自河南虞城县流入,旧经县南,嘉靖三十七年徙在北。又南有睢水。)
滁州(元属扬州路。)洪武初,以州治清流县省入。七年属凤阳府。二十二年二月直隶京师。(南有琅邪山。西南有清流山,清流关在其南,清流水出焉,合於滁水。又滁水自全椒县流入,下流至六合县入江。西有大枪岭巡检司。)领县二。东距南京一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二万四千七百九十七。弘治四年,户四千八百四十,口四万九千七百一十二。万历六年,户六千七百一十七,口六万七千二百七十七。
全椒(州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南有九斗山。西北有桑根山。又滁水在南,自合肥县流入,有襄水自北流合焉。)
来安(州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北有五湖山,下有五湖。北有石固山。又来安水在东,东南合清流河。又东南有汤河,南入滁河。东北有白塔镇巡检司。)
和州(元治历阳县,属卢州路。)洪武初,省州入县。二年九月复改县为州,仍属庐州府。七年属凤阳府,寻直隶京师。(梁山在南,与当涂县博望山夹江相对,谓之天门山,亦曰西梁山。又东南有横江,南对当涂县之采石矶。西南有栅江,即濡须水,入江之口也。南有白石水,又有裕溪河,源出巢湖,皆南流注於江。西有麻湖,亦曰历湖,永乐中堙。东北有乌江县,洪武初省。东有浮沙口、南有裕溪镇二巡检司。又南有牛屯河巡检司,后移於乌江镇,即故乌江县也。)领县一。东南距南京百三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九千五百三十一,口六万六千七百一十一。弘治四年,户七千四百五十,口六万七千一十六。万历六年,户八千八百,口一十万四千九百六十。
含山(州西。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南有白石山,白石水出焉。西南有濡须山,与无为州界。西对巢县之七宝山,濡须水出其间,即东关口也。又南有三义河,东合裕溪入江。)
广德州(元广德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六月曰广兴府。洪武四年九月曰广德州。十三年四月以州治广德县省入,直隶京师。(西有横山。南有灵山。西北有桐川,汇丹阳湖入江,亦名白石水。南有广安、西南有陈阳、北有杭村三巡检司。又东南有苦岭关,路通浙江安吉州。又有四安镇。)领县一。北距南京五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七,口二十四万七千九百七十九。弘治四年,户四万五千四十三,口一十二万七千七百九十五。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二百九十六,口二十二万一千五十三。
建平(州西北。西南有桐川,又有南碕湖,亦谓之南湖,与宣城县界,流入丹阳湖。北有梅渚、南有陈村二巡检司。)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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