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珪
张珪,字公端,弘范之子也。少能挽强命中,尝从其父出林中,有虎,珪抽矢直前,虎人立,洞其喉,一军尽哗。至元十六年,弘范平广海,宋礼部侍郎邓光荐将赴水死,弘范救而礼之,命珪受学。光荐尝遗一编书,目曰《相业》,语珪曰:“熟读此,后必赖其用。”师还,道出江淮,珪年十六,摄管军万户。十七年,真拜昭勇大将军、管军万户,佩其父虎符,治所统军,镇建康。未几,弘范卒,丧毕,世祖召见,亲抚之。奏曰:“臣年幼,军事重,聂祯者,从臣父、祖,久历行阵,幸以副臣。”帝叹曰:“求老成自副,常儿不知出此。”厚赐而遣之,遍及其从者。十九年,太平、宣、徽群盗起,行省檄珪讨之,士卒数为贼所败,卒有杀民家豕而并伤其主者,珪曰:“此军之所以败也。”斩其卒,悉平诸盗。
二十九年,入朝。时朝廷言者谓天下事定,行枢密院可罢;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张瑄,领海道,亦以为言。枢密副使暗伯问于珪,珪曰:“见上当自言之。”召对,珪曰:“纵使行院可罢,亦非瑄所宜言。”遂得不罢。命为枢密副使。太傅月儿鲁那演言:“珪尚少,姑试以佥书,果可大用,请俟他日。”帝曰:“不然,是家为国灭金、灭宋,尽死力者三世矣,而可吝此耶!”拜镇国上将军、江淮行枢密副使。
成宗即位,行院罢。大德三年,遣使巡行天下,珪使川、陕,问民疾苦,赈恤孤贫,罢冗官,黜贪吏。还,擢江南行御史台侍御史,换文阶中奉大夫,迁浙西肃政廉访使。劾罢郡长吏以下三十馀人、府史胥徒数百,征赃巨万计。珪得盐司奸利事,将发之。事干行省,有内不自安者,欲以危法中珪,赂遗近臣,妄言珪有厌胜事,且沮盐法。帝遣官杂治之,得行省大小吏及盐官欺罔状,皆伏罪。召珪拜佥枢密院事,入见,赐只孙冠服侍宴,又命买宅以赐,辞不受。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因上疏,极言天人之际、灾异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广言路、进君子、退小人、信赏必罚、减冗官、节浮费,以法祖宗成宪,累数百言。劾大官之不法者,不报;并及近侍之荧惑者,又不报。遂谢病归。久之,拜陕西行台中丞,不赴。
武宗即位,召拜太子谕德。未数日,拜宾客,复拜詹事,辞不就。尚书省立,中外汹汹,中丞久阙,方议择人,仁宗时在东宫,曰:“必欲得真中丞,惟张珪可。”即日召拜中丞。至大四年,帝崩,仁宗将即位,廷臣用皇太后旨,行大礼于隆福宫,法驾已陈矣,珪言:“当御大明殿。”御史大夫止之曰:“议已定,虽百奏无益。”珪曰:“未始一奏,讵知无益!”入奏,帝悟,移仗大明。既即位,赐只孙衣二十袭、金带一。帝尝亲解衣赐珪,明日复召,谓之曰:“朕欲赐卿宝玉,非卿所欲。”以帨拭面额,纳诸珪怀,曰:“朕泽之所存,朕心之所存也。”
皇庆元年,拜荣禄大夫、枢密副使。徽政院使失列门请以洪城军隶兴圣宫,而己领之,以上旨移文枢密院,众恐惧承命,珪固不署,事遂不行。延祐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请减烦冗还有司,以清政务,得专修宰相之职,帝从之,著为令。教坊使曹咬住拜礼部尚书,珪曰:“伶人为宗伯,何以示后世!”力谏止之。皇太后以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为太师,万户别薛参知行省政事,珪曰:“太师论道经邦,铁木迭儿非其人,别薛无功,不得为外执政。”车驾度居庸,失列门传皇太后旨,召珪切责,杖之。珪创甚,舆归京师,明日遂出国门。珪子景元掌符玺,不得一日去宿卫,至是,以父病笃告,遽归。帝惊曰:“乡别时,卿父无病。”景元顿首涕泣,不敢言。帝不怿,遣参议中书省事换住往赐之酒,遂拜大司徒,谢病家居。继丁母忧,庐墓寝苫啜粥者三年。六年七月,帝忆珪生日,赐上尊、御衣。
至治二年,英宗召见于易水之上曰:“四世旧臣,朕将畀卿以政。”珪辞归。遣近臣设醴。丞相拜住问珪曰:“宰相之体何先?”珪曰:“莫先于格君心,莫急于广言路。”是年冬,起珪为集贤大学士。先是,铁木迭儿既复为丞相,以私怨杀平章萧拜住、御史中丞杨朵儿只、上都留守贺伯颜,大小之臣,不能自保。会地震风烈,敕廷臣集议弭灾之道,珪抗言于坐曰:“弭灾,当究其所以致灾者。汉杀孝妇,三年不雨;萧、杨、贺冤死,非致沴之端乎!死者固不可复生,而情义犹可昭白,毋使朝廷终失之也。”又拜中书平章政事,侍宴万寿山,赐以五带。
三年秋八月,御史大夫铁失既行杀逆,夜入都门,坐中书堂,矫制夺执符印,珪密疏言:“贼党罪不可逭。”既皆伏诛,铁木迭儿之子治书侍御史锁南,独议远流,珪曰:“于法,强盗不分首从,发冢伤尸者亦死。锁南从弑逆,亲斫丞相拜住臂,乃欲活之耶!”遂伏诛。盗窃仁庙神主,时参知政事马剌兼领太常礼仪使,当迁左丞,珪曰:“以参政迁左丞,姑曰叙进。而太常奉宗祏不谨,当待罪,而反迁官,何以谢在天之灵!”命遂不下。
泰定元年六月,车驾在上都。先是,帝以灾异,诏百官集议,珪乃与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贤两院官,极论当世得失,与左右司员外郎宋文瓒诣上都奏之。其议曰:
国之安危,在乎论相。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则治,后用李林甫、杨国忠,天下骚动,几致亡国。虽赖子仪诸将,效忠竭力,克复旧物,然自是藩镇纵横,纪纲亦不复振矣。良由李林甫妒害忠良,布置邪党,奸惑蒙蔽,保禄养祸所致,死有余辜。如前宰相铁木迭儿,奸狡险深,阴谋丛出,专政十年。凡宗戚忤己者,巧饰危间,阴中以法,忠直被诛窜者甚众。始以赃败,谄附权奸失列门,及嬖幸也里失班之徒,苟全其生,寻任太子太师。未几,仁宗宾天,乘时幸变,再入中书。当英庙之初,与失列门等恩义相许,表里为奸,诬杀萧、杨等,以快私怨。天讨元凶,失列门之党既诛,坐要上功,遂获信任,诸子内布宿卫,外据显要,蔽上抑下,杜绝言路,卖官鬻狱,威福己出,一令发口,上下股栗,稍不附己,其祸立至,权势日炽,中外寒心。由是群邪并进,如逆贼铁失之徒,名为义子,实其腹心,忠良屏迹,坐待收系。先帝悟其奸恶,仆碑夺爵,籍没其家,终以遗患,构成弑逆。其子锁南,亲与逆谋,所由来者渐矣,虽剖棺戮尸,夷灭其家,犹不足以塞责。今复回给所籍家产,诸子尚在京师,夤缘再入宿卫。世祖时,阿合马贪残败事,虽死犹正其罪,况如铁木迭儿之奸恶者哉!臣等议:宜遵成宪,仍籍铁木迭儿家产,远窜其子孙外郡,以惩大奸。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明纲常、别上下也。铁失之党,结谋弑逆,君相遇害,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所不忍闻。比奉旨:“以铁失之徒既伏其辜,诸王按梯不花、孛罗、月鲁铁木儿、曲吕不花、兀鲁思不花,亦已流窜,逆党胁从者众,何可尽诛。后之言事者,其勿复举。”臣等议:古法,弑逆,凡在官者杀无赦。圣朝立法,强盗劫杀庶民,其同情者犹且首从俱罪,况弑逆之党,天地不容,宜诛按梯不花之徒,以谢天下。
《书》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臣无有作福作威,臣而有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盖生杀与夺,于子之权,非臣下所得盗用也。辽王脱脱,位冠宗室,居镇辽东,属任非轻,国家不幸,有非常之变,不能讨贼,而乃觊幸赦恩,报复仇忿,杀亲王妃主百余人,分其羊马畜产,残忍骨肉,盗窃主权,闻者切齿。今不之罪,乃复厚赐放还,仍守爵土,臣恐国之纪纲,由此不振。设或效尤,何法以治!且辽东地广,素号重镇,若使脱脱久居,彼既纵肆,将无忌惮,况令死者含冤,感伤和气!臣等议:累朝典宪,闻赦杀人,罪在不原,宜夺削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刑以惩恶,国有常宪。武备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补报,专务奸欺,诈称奉旨,令鹰师强收郑国宝妻古哈,贪其家人畜产,自恃权贵,莫敢如何。事闻之官,刑曹逮鞫服实,竟原其罪。辇毂之下,肆行无忌,远在外郡,何事不为!夫京师天下之本,纵恶如此,何以为政!古人有言,一妇衔冤,三年不雨,以此论之,即非细务。臣等议:宜以即烈、不花付刑曹鞫之。
中卖宝物,世祖时不闻其事,自成宗以来,始有此弊。分珠寸石,售直数万,当时民怀愤怨,台察交言。且所酬之钞,率皆天下生民膏血,锱铢取之,从以捶挞,何其用之不吝!夫以经国有用之宝,而易此不济饥寒之物,又非有司聘要和买,大抵皆时贵与斡脱中宝之人,妄称呈献,冒给回赐,高其直且十倍,蚕蠹国财,暗行分用。如沙不丁之徒,顷以增价中宝事败,且存吏牍。陛下即位之初,首知其弊,下令禁止,天下欣幸。臣等比闻中书乃复奏给累朝未酬宝价四十余万锭,较其元直,利已数倍,有事经年远者三十余万锭,复令给以市舶番货,计今天下所征包银差发,岁入止十一万锭,已是四年征入之数,比以经费弗足,急于科征。臣等议:番舶之货,宜以资国用、纾民力,宝价请俟国用饶给之日议之。
太庙神主,祖宗之所妥灵,国家孝治天下,四时大祀,诚为重典。比者仁宗皇帝、皇后神主,盗利其金而窃之,至今未获。斯乃非常之事,而捕盗官兵,不闻杖责。臣等议:庶民失盗,应捕官兵,尚有三限之法;监临主守,倘失官物,亦有不行知觉之罪。今失神主,宜罪太常,请拣其官属免之。
国家经赋,皆出于民,量入为出,有司之事。比者建西山寺,损军害民,费以亿万计;刺绣经幡,驰驿江浙,逼迫郡县,杂役男女,动经年岁,穷奢致怨。近诏虽已罢之,又闻奸人乘间奏请,复欲兴修,流言喧播,群情惊骇。臣等议:宜守前诏,示民有信,其创造、刺绣事,非岁用之常者,悉罢之。人有冤抑,必当昭雪,事有枉直,尤宜明辨。平章政事萧拜住、中丞杨朵儿只等,枉遭铁木迭儿诬陷,籍其家以分赐人,闻者嗟悼。比奉明诏,还给元业,子孙奉祀家庙,修葺苟完,未及宁处,复以其家财仍赐旧人,止酬以直,即与再罹断没无异。臣等议:宜如前诏,以元业还之,量其直以酬后所赐者,则人无冤愤矣。
德以出治,刑以防奸。若刑罚不立,奸宄滋长,虽有智者,不能禁止。比者也先铁木儿之徒,遇朱太医妻女过省门外,强拽以入,奸宿馆所。事闻,有司以扈从上都为解,竟弗就鞫。辇毂之下,肆恶无忌,京民愤骇,何以取则四方!臣等议:宜遵世祖成宪,以奸人命有司鞫之。臣等又议:天下囚系,冤滞不无,方今盛夏,宜命省台选官审录,结正重刑,疏决轻系,疑者申闻详谳。边镇利病,宜命行省、行台体究兴除,广海镇戍卒更病者,给粥食药;力死者,人给钞二十五贯,责所司及同乡者,归骨于其家。
岁贡方物有常制。广州东莞县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奸民刘进、程连言利,分蜑户七百余家,官给之粮,三年一采,仅获小珠五两六两,入水为虫鱼伤死者众,遂罢珠户为民。其后同知广州路事塔塔儿等,又献利于失列门,创设提举司监采,廉访司言其扰民,复罢归有司。既而内正少卿魏暗都剌,冒启中旨,驰驿督采,耗廪食,疲民驿,非旧制,请悉罢遣归民。
善良死于非命,国法当为昭雪。铁失弑逆之变,学士不花、指挥不颜忽里、院使秃古思皆以无罪死,未褒赠;铁木迭儿专权之际,御史徐元素以言事锁项死东平,及买秃坚不花之属,皆未申理。臣等议:宜追赠死者,优叙其子孙,且命刑部及监察御史,体勘其余有冤抑者,具实以闻。
政出多门,古人所戒。今内外增置官署,员冗俸滥,白丁骤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军民俱蒙其害。夫为治之要,莫先于安民;安民之道,莫急于除滥费、汰冗员。世祖设官分职,俱有定制。至元三十年已后,改升创设,日积月增,虽尝奉旨取勘减降,近侍各私其署,夤缘保禄,姑息中止。至英宗时,始锐然减罢崇祥、寿福院之属十有三署,徽政院断事官、江淮财赋之属六十余署,不幸遭罹大故,未竟其余。比奉诏:凡事悉遵世祖成宪。若复循常取勘,调虚文,延岁月,必无实效,即与诏旨异矣。臣等议:宜敕中外军民,署置官吏,有非世祖之制,及至元三十年已后改升创设员冗者,诏格至日,悉减并除罢之;近侍不得巧词复奏,不该常调之人亦不得滥入常选。累朝斡耳朵所立长秋、承徽、长宁寺及边镇屯戍,别议处之。
自古圣君,惟诚于治政,可以动天地、感鬼神,初未尝徼福于僧道,以厉民病国也。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积五百有余,今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又复营干近侍,买作佛事,指以算卦,欺昧奏请,增修布施莽斋,自称特奉、传奉,所司不敢较问,供给恐后。况佛以清净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贪慕货利,自违其教,一事所需,金银钞币不可数计,岁用钞数千万锭,数倍于至元间矣。凡所供物,悉为己有,布施等钞,复出其外,生民脂膏,纵其所欲,取以自利,畜养妻子,彼既行不修洁,适足亵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国不永,致灾愈速,事无应验,断可知矣。臣等议:宜罢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领修举,余悉减罢,近侍之属,并不得巧计擅奏,妄增名目;若有特奉、传奉,从中书复奏乃行。
古今帝王治国理财之要,莫先于节用,盖侈用则伤财,伤财必至于害民;国用匮而重敛生,如盐课增价之类,皆足以厉民矣。比年游惰之徒,妄投宿卫部属及宦者、女红、太医、阴阳之属,不可胜数,一人收籍,一门蠲复,一岁所请衣马刍粮,数十户所征入不足以给之,耗国损民为甚。臣等议:诸宿卫宦女之属,宜如世祖时支请之数给之,余悉简汰。
阔端赤牧养马驼,岁有常法,分布郡县,各有常数,而宿卫近侍,委之仆御,役民放牧。始至,即夺其居,俾饮食之,残伤桑果,百害蜂起;其仆御四出,无所拘钤,私鬻刍豆,瘠损马驼。大德中,始责州县正官监视,盖暖棚、团槽枥以牧之。至治初,复散之民间,其害如故。监察御史及河间路守臣屡言之。臣等议:宜如大德团槽之制,正官监临,阅视肥瘠,拘钤宿卫仆御,著为令。
兵戎之兴,号为凶器,擅开边衅,非国之福。蛮夷无知,少梗王化,得之无益,失之无损。至治三年,参卜郎盗,始者劫杀使臣,利其财物而已。至用大师,期年不戢,伤我士卒,费国资粮。臣等议:好生恶死,人之恒性。宜令宣政院督守将严边防,遣良使抵巢招谕。简罢冗兵,明敕边吏谨守御,勿生事,则远人格矣。
天下官田岁入,所以赡卫士,给戍卒。自至元三十一年以后,累朝以是田分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遂令中书酬直海漕,虚耗国储。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为庄官,催甲斗级,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饩廪,折辱州县,闭偿逋负,至仓之日,变鬻以归。官司交忿,农民窘窜。臣等议:惟诸王、公主、驸马、寺观,如所与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输之公廪,计月直折支以钞,令有司兼令输之省部,给之大都;其所赐百官及宦者之田,悉拘还官,著为令。
国家经费,皆取于民。世祖时,淮北内地,惟输丁税,铁木迭儿为相,专务聚敛,遣使括勘两淮、河南田土,重并科粮;又以两淮、荆襄沙碛作熟收征,徼名兴利,农民流徙。臣等议:宜如旧制,止征丁税,其括勘重并之粮,及沙碛不可田亩之税,悉除之。
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典卖田,随收入户。铁木迭儿为相,纳江南诸寺贿赂,奏令僧人买民田者毋役之,以里正主首之属,逮今流毒细民。臣等议:惟累朝所赐僧寺田及亡宋旧业,如旧制勿征,其僧道典买民田及民间所施产业,宜悉役之,著为令。
僧道出家,屏绝妻孥,盖欲超出世表,是以国家优视,无所徭役,且处之官寺;宜清净绝俗为心,诵经祝寿。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无异常人,如蔡道泰、班讲主之徒,伤人逞欲、坏教干刑者,何可胜数!俾奉祠典,岂不亵天渎神!臣等议: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旧制,罢遣为民。
赏功劝善,人主大柄,岂宜轻以与人。世祖临御三十五年,左右之臣,虽甚爱幸,未闻无功而给一赏者。比年赏赐泛滥,盖因近侍之人,窥伺天颜喜悦之际,或称乏财无居,或称嫁女取妇,或以枝物呈献,殊无寸功小善,递互奏请,要求赏赐回奉,奄有国家金银珠玉,及断没人畜产业。似此无功受赏,何以激劝,既伤财用,复启幸门。臣等议:非有功勋劳效著明实迹,不宜加以赏赐,乞著为令。
臣等所言:弑逆未讨、奸恶未除、忠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赏罚不公、赋役不均、财用不节、民怨神怒,皆足以感伤和气。惟陛下裁择,以答天意,消弭灾变。
帝不从。珪复进曰:“臣闻日食修德,月食修刑,应天以实不以文,动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应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议,乞悉行之。”帝终不能从。
未几,珪病增剧,非扶掖不能行。有诏:常见免拜跪,赐小车,得乘至殿门下。帝始开经筵,令左丞相与珪领之,珪进翰林学士吴澄等,以备顾问。自是辞位甚力,犹封蔡国公,知经筵事,别刻蔡国公印以赐。泰定二年夏,得旨暂归。
三年春,上遣使召珪,期于必见。珪至,帝曰:“卿来时,民间如何?”对曰:“臣老,少宾客,不能远知,真定、保定、河间,臣乡里也,民饥甚,朝廷虽赈以金帛,惠未及者十五六,惟陛下念之。”帝恻然,敕有司毕赈之。拜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国公、经筵如故。帝察其诚病,命养疾西山,继得旨还家。未几,起珪商议中书省事,以疾不起。四年十二月薨,遗命上蔡国公印。珪尝自号曰淡庵。子六人。
李孟
李孟,字道复,潞州上党人。曾祖执,金末举进士。祖昌祚,归朝,授金符、潞州宣抚使。父唐,历仕秦、蜀,因徙居汉中。孟生而敏悟,七岁能文,倜傥有大志,博学强记,通贯经史,善论古今治乱,开门授徒,远近争从之。一时名人商挺、王博文,皆折行辈与交。郭彦通名能知人,尝语唐曰:“此儿骨相异常,宰辅之器也。”至元十四年,随父入蜀,行省辟为掾,不赴;调晋原县主簿,又辞;行御史台交荐之,亦不就。后以事至京师,中书右丞杨吉丁一见奇之,荐于裕宗,得召见东宫。未几,裕宗薨,不及擢用。成宗立,首命采访先朝圣政,以备史官之纪述,陕西省使孟讨论编次,乘驿以进。时武宗、仁宗皆未出阁,徽仁裕圣皇后求名儒辅导,有荐者曰:“布衣李孟有宰相才,宜令为太子师傅。”大德元年,武宗抚军北方,仁宗留宫中,孟日陈善言正道,多所进益。成宗闻而嘉之,诏授太常少卿,执政以孟未尝一造其门,沮之不行,改礼部侍郎,命亦中止。
仁宗侍昭献元圣皇后降居怀州,又如官山,孟常单骑以从。在怀州四年,诚节如一,左右化之,皆有儒雅风,由是上下益亲。每进言曰:“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今大兄在朔方,大母有居外之忧,殿下当迎奉意旨以娱乐之,则孝悌之道皆得矣。”仁宗深纳其言,日问安视膳,婉容愉色,天下称孝焉。有暇,则就孟讲论古先帝王得失成败,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义。孟特善论事,忠爱恳恻,言之不厌,而治天下之大经大法,深切明白。厥后仁宗入清内难,敬事武皇,笃孝母后,端拱以成太平之功,文物典章,号为极盛。尝与群臣语,握拳示之曰:“所重乎儒者,为其握持纲常,如此其固也。”其讲学之功如此者,实孟启之也。
成宗崩,安西王阿难答谋继大统,成后为之主,丞相、枢密同声附和。中书右丞相哈剌哈孙答剌罕密使来告,仁宗疑而未行。孟曰:“支子不嗣,世祖之典训也。今宫车晏驾,大太子远在万里,宗庙社稷危疑之秋,殿下当奉大母,急还宫庭,以折奸谋、固人心。不然,国家安危,未可保也。”仁宗犹豫未决。孟复进曰:“邪谋得成,以一纸书召还,则殿下母子且不自保,岂暇论宗族乎!”仁宗悦,曰:“先生之言,宗庙社稷之福。”乃奉太后还都。时哈剌哈孙称病坚卧,仁宗遣孟往问之,适成后使人问疾,络绎不绝。孟入,长揖而坐,已而前引其手,诊其脉,众以为医,乃不疑之。既得知安西王即位有日,还告曰:“事急矣!先发者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不可不早图之。”左右之人皆不能决,惟曲出、伯铁木儿劝其行。或曰:“皇后深居九重,八玺在手,四卫之士,一呼而应者累万;安西王府中从者如林。殿下侍卫寡弱,不过数十人,兵仗不备,奋赤手而往,事未必济。不如静守,以俟阿合之至,然后图之,未晚也。”阿合,中国称兄,谓武宗也。孟曰:“群邪违弃祖训,党附中宫,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弗与。殿下入造内庭,以大义责之,则凡知君臣之义者,无不舍彼为殿下用,何求而弗获!克清宫禁,以迎大兄之至,不亦可乎!且安西既正位号,纵大太子至,彼安肯两手进玺,退就藩国;必将斗于国中,生民涂炭,宗社危矣。且危身以及其亲,非孝也;遗祸难于大兄,非悌也;得时弗为,非智也;临机不断,无勇也。仗义而动,事必万全。”仁宗曰:“当以卜决之。”命召卜人,有儒服持囊游于市者,召之至,孟出迎,语之曰:“大事待汝而决,但言其吉。”乃入筮,遇乾三五皆九,立而献卦曰:“是谓乾之睽。乾,刚也;睽,外也。以刚处外,乃定内也。君子乾乾,行事也。飞龙在天,上治也。舆曳牛掣,其人耏且劓,内兑废也。厥宗筮肤,往必济也。大君外至,明相丽也。乾而不乾,事乃睽也;刚运善断,无惑疑也。”孟曰:“筮不违人,是谓大同,时不可以失。”仁宗喜,振袖而起,乃共扶上马,孟及诸臣皆步从,入自延春门。哈剌哈孙自东掖来就之,至殿廊,收首谋及同恶者,悉送都狱;奉御玺,北迎武宗,中外翕然,随以定。
仁宗监国,使孟参知政事。孟久在民间,备知闾阎幽隐,损益庶务,悉中利病,远近无不悦服,然特抑绝侥幸,群小多不乐,孟不为变。事定,乃言于仁宗曰:“执政大臣,当自天子亲用,今鸾舆在道,孟未见颜色,诚不敢冒当重任。”固辞弗许,遂逃去,不知所之。夏五月,武宗即位,有言于帝曰:“内难之初定也,李孟尝劝皇弟以自取,如彼言,岂有今日!”武宗察其诬,弗听,仁宗亦不敢复言孟。至大二年,仁宗为皇太子,尝侍帝同太后内宴,饮半,仁宗深思,戚然改容。帝顾语曰:“吾弟今日不乐,何所思邪?”仁宗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器有归,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欢者,李道复之功为多。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色也。”帝甚友爱,感其言,即命搜访之,得之许昌陉山,遣使召之。
三年春正月,入见武宗于玉德殿,帝指孟谓宰执大臣曰:“此皇祖妣命为朕宾师者,宜速任之。”三月,特授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同知徽政院事。仁宗嗣立,真拜中书平章政事,进阶光禄大夫,推恩其三世,且谕之曰:“卿,朕之旧学,其尽心以辅朕之不及。”孟感知遇,力以国事为己任,节赐与,重名爵,核太官之滥费,汰宿卫之冗员。贵戚近臣,恶其不便于己,而心服其公,无间言焉。
司空、司徒、太尉,古之三公,自大德以来,封拜繁多;释、老二教,设官统治,权抗有司,挠乱政事,僧道尤苦其扰。孟言:“人君之柄,在赏与刑,赏一善而天下劝,罚一恶而天下惩,柄乃不失。所施失当,不足劝惩,何以为治!僧、道士既为出世法,何用官府绳治!”乃奏雪冤死者,复其官荫;滥冒名爵者,悉夺之;罢僧道官。天下称快。
仁宗初出居怀,深见吏弊,欲痛刬除之。孟进言曰:“吏亦有贤者,在乎变化激厉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与此曹气类不合,而曲相护祐如此,真长者之言。卿在朕前,惟举人所长,而不斥其短,尤朕所深嘉也。”时承平日久,风俗奢靡,车服僣拟,上下无章,近臣恃恩,求请无厌。时宰不为裁制,乃更相汲引,望幸恩赐,耗竭公储,以为私惠。孟言:“贵贱有章,所以定民志;赐与有节,所以劝臣下。请各为之限制。”帝皆从之。
孟在政府,虽多所补益,而自视常若不及,尝因间请曰:“臣学圣人道,遭遇陛下,陛下尧、舜之主也。臣不能使天下为尧、舜之民,上负陛下,下负所学,乞解罢政权,避贤路。”帝曰:“朕在位,必卿在中书,朕与卿相与终始,自今其勿复言。”继赐爵秦国公,帝亲授以印章,命学士院降制。又图其像,敕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识以玺而赐之。入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其见尊礼如此。帝尝语近臣曰:“道复以道德相朕,致天下蒙泽。”赐之钞十万贯,令将作为治第。孟辞曰:“臣布衣际遇,所望于陛下者,非富贵之谓也。”悉辞不受。皇庆元年正月,授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仍平章政事。未几,请告归葬其父母,帝劳饯之曰:“事讫,宜速还,毋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入朝,帝大悦,慰劳甚至,因请谢事,优诏不允;请益坚,乃命以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承旨翰林。二年夏,乞还国公印,奏三上,始如所请。帝每与孟论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汉、唐、宋、金,科举得人为盛。今欲兴天下之贤能,如以科举取之,犹胜于多门而进;然必先德行经术而后文辞,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决意行之。延祐元年十二月,复拜平章政事。二年春,命知贡举,及廷策进士,为监试官。七月,进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改封韩国公,职任如故。已而以衰病不任事,乞解政权归田里,帝不得已从所请,复为翰林学士承旨,入侍宴间,礼遇尤厚。
延祐七年,仁宗崩,英宗初立,太师铁木迭儿复相,以孟前共政时不附己,谗构诬谤,尽收前后封拜制命,降授集贤侍讲学士、嘉议大夫,度其必辞,因中害之。孟拜命欣然,适翰林学士刘赓来慰问,即与同入院。宣徽使以闻曰:“李孟今日供职,旧例当赐酒。”帝愕然曰:“李道复乃肯俯就集贤耶?”时铁木迭儿子八尔吉思侍帝侧,帝顾谓曰:“尔辈谓彼不肯为是官,今定何如!”由是谗不得行。尝语人曰:“老臣待罪中书,无补于国,圣恩宽宥,不夺其禄,今老矣,其何以报称!”帝闻而善之,恩意稍加。至治元年卒。御史累章辨其诬,诏复元官。至治中,赠旧学同德翊戴辅治功臣、太保、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魏国公,谥文忠。
孟宇量闳廓,材略过人,三入中书,民间利害,知无不言,引古证今,务归至当。士无贵贱,苟贤矣,不进拔不已。游其门者,后皆知名。退居一室,萧然如布衣。为文有奇气,其论必主于理,其献纳谋议,常自毁其稿,家无几存。皇庆、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缪,人必以为铁木迭儿所为;一令之善,必归之于孟焉。子献,御史中丞、同知经筵事。
张养浩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游京师,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仁宗在东宫,召为司经,未至,改文学,拜监察御史。初,议立尚书省,养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台臣抑而不闻,乃扬言曰:“昔桑哥用事,台臣不言,后几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闻,台将安用!”时武宗将亲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风忽大起,人多冻死。养浩于祀所扬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变。”大违时相意。时省臣奏用台臣,养浩叹曰:“尉专捕盗,纵不称职,使盗自选可乎?”遂疏时政万余言:一曰赏赐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轻,四曰台纲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号令太浮,七曰幸门太多,八曰风俗太靡,九曰异端太横,十曰取相之术太宽。言皆切直,当国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复构以罪罢之,戒省台勿复用。养浩恐及祸,乃变姓名遁去。
尚书省罢,始召为右司都事。在堂邑时,其县达鲁花赤尝与之有隙,时方求选,养浩为白宰相,授以美职。迁翰林直学士,改秘书少监。延祐初,设进士科,遂以礼部侍郎知贡举。进士诣谒,皆不纳,但使人戒之曰:“诸君子但思报效,奚劳谢为!”擢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改右司郎中,拜礼部尚书。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即上疏于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张希孟不敢言。”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后以父老,弃官归养,召为吏部尚书,不拜。丁父忧,未终丧,复以吏部尚书召,力辞不起。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经筵说书召,又辞;改淮东廉访使,进翰林学士,皆不赴。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即抚膺痛哭,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至顺二年,赠据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文忠。二子:彊、引,彊先卒。
敬俨
敬俨,字威卿,其先河东人,后徙易水。五世祖嗣徽,仕金,官至参知政事;曾祖子渊,乐陵令;祖鉴,同知嵩州事。皆以进士起家。父元长,有学行,官至太常博士。俨其仲子也,幼不为嬉戏事,长嗜学,善属文,御史中丞郭良弼荐为殿中知班,著宪章若干卷。受知于广平王月吕禄那演,连辟太傅、太师两府掾,调高邮县尹,未赴,选充中书省掾。朱清、张瑄为海运万户,豪纵不法,适俨典其文牍,尝致厚赂,俨怒拒之,二人以罪伏诛。权贵多以贿败连坐,独俨不与。
大德二年,授吏部主事,改集贤司直。会湖湘有警,丞相哈剌合孙答剌罕奏俨奉诏恤民,且观衅,甚称旨意。六年,擢礼部员外郎。有故郡守子,当以荫补官,继母诉其非嫡者,俨察其诬,按之,果如所言。七年,拜监察御史。时省臣有既黜而复收用者,参预官巧佞,与相比周,以黩货挠法,即日劾去之。江浙行省与浙西宪司交章相攻击,事闻,命省台遣官往治之,俨与阿思兰海牙偕行,议多不合,两上之,朝廷是俨议。七月,迁中书左司都事,扈从上京。西京贾人有以运粮供饷北边而得官者,盗用至数十万石,以利啗主者,匿不发,俨按征之以输边。
九年,授吏部郎中,以父病辞。已而父卒,既终丧,复入御史台为都事。中丞何某与执政有隙,省议欲核台选之当否,俨曰:“迩者省除吏千余人,台亦当分别之邪?”语闻,议遂寝。江南行御史台与江浙省争政,事闻,俨曰:“省台政事,风化本原,各宜尽职,顾乃以小故忿争,而渎上听乎!”建康路总管侯珪,贪纵事败,俨亟遣官决其事,及其夤缘近幸,奏请原之,命下,已无及矣。
武宗抚军北边,成宗升遐,宰臣有异谋者,事定,命俨预鞫问之,悉得其情。除山北廉访副使,入为右司郎中。武宗临御,湖广省臣有伪为警报,驰驿入奏,以图柄用者,俨面诘之曰:“汝守方面,既有警,岂得离职,是必虚诞耳。”其人竟以状露被斥。旱蝗为灾,民多因饥为盗,有司捕治,论以真犯。狱既上,朝议互有从违,俨曰:“民饥而盗,迫于不得已,非故为也。且死者不可复生,宜在所矜贷。”用是得减死者甚众。
至大元年,授左司郎中,擢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治书侍御史。先是,俨以议立尚书省,忤宰臣意,适两淮盐法久滞,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以陷之。比至,首劾场官之贪污者,法既大行,课复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行省参政来会盐筴,将以羡数为岁入常额。俨以亭户凋弊已甚,以羡为额,民力将殚,病人以为己,非宰臣事,事遂止。仁宗践阼,召为户部尚书,廷议欲革尚书省弊政,俨言:“遽罢钱不用,恐细民失利。”不从,以疾辞。
皇庆元年,除浙东道廉访使。有钱塘退卒,诈服僧衣,称太后旨,建婺州双谿石桥,因大兴工役以病民。俨命有司发其奸赃,杖遣之,仍请奏罢其役。郡大火,焚数千家,俨令发廪赈贫馁。取宪司废堂材木及诸路学廪之羡者,建孔子庙。二年,拜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旧俗,民有争,往往越诉于省,吏得并缘为奸利,讼以故繁。俨令下省府,非有司,不得侵民,讼事遂简。诏设科举,俨荐临川吴澂、金陵杨刚中为考试官,得人为多。其年冬,移疾退居真州。除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不赴。四年春,诏促就前职,以疾辞。七月,召为侍御史;十月,迁太子副詹事,御史大夫脱欢答剌罕奏留之,制曰“可”。湖广省臣以赃败,俨一日五奏,卒正其罪。台臣有劾去而复职者,御史复劾之,章再上,有旨命丞相、枢密共决之。俨曰:“如是,则台事去矣。”遂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头请代。帝谕之曰:“事非由汝,汝其复位。”
五年夏五月,拜中书参知政事,台臣复奏留之,俨亦陛辞,不允。赐《大学衍义》及所服犀带。每入见,帝以字呼之,曰威卿而不名,其见礼遇如此。旧制,诸院及寺监,得奏除其僚属者,岁久多冒滥,富民或以赂进,有至大官者。俨以名爵当慎惜,会台臣亦以为言,乃奏请悉追夺之,遂著为令。六年,告病,赐衣一袭,遣医视疗。俨以其乡在近圻,恐复征用,乃徙居淮南,虽亲故皆不接见。至治元年,除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中丞。泰定元年,改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中丞。皆不赴。年六十五,即告老,朝廷虽命其子自强为安庆总管府判官,而未从其请。四年春,遣使赐酒,征为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俨令使者先返,而挈家归易水。九月,帝特署为中政院使,复赐酒,召之,乃舆疾入见,赐食慰劳,亲为差吉日使视事,命朝会日无下拜;是月,拜中书平章政事,复以老病辞,不从。
天历改元,朝议欲尽戮朝臣之在上京者,俨抗论,谓是皆循常岁例从行,杀之非罪。众赖之获免。居月余,伤足,告归。家居十余年,痹不能行,犹劬书不废。临终,戒子弟曰:“国恩未报,而至不禄,奈何!汝曹当清白守恒业,无急仕进。”正冠帻,端坐而逝。赠翰林学士承旨、光禄大夫、柱国,封鲁国公,谥文忠。
自强,朝散大夫、礼部员外郎。俨有诗文若干卷,藏于家。叔祖铉,与太原元好问同登金进士第,国初为中都提学,著《春秋备忘》四十卷,仁宗朝命刻其书,今行于世。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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