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斌
崔斌,字仲文,马邑人。性警敏,多智虑,魁岸雄伟,善骑射,尤攻文学,而达政术。世祖在潜邸召见,应对称旨,命佐卜怜吉带,将游骑戍淮南。斌负才略,卜怜吉带甚敬礼之。兵驻扬州西城,俾斌领骑兵觇敌形势,斌视敌兵乱,潜出袭之,多所杀获。俄丁父忧,袭授金符,为总管。中统元年,改西京参议宣慰司事。世祖尝命安童举汉人识治体者一人,安童举斌。入见,敷陈时政得失,曲中宸虑。时世祖锐意图治,斌危言谠论,直指面斥,是非立判,无有所讳。帝幸上都,尝召斌,斌下马步从。帝命之骑,因问为治大体,今当何先。斌以任相对。帝曰:“汝其为我举可为相者。”斌以安童、史天泽对,帝默然良久。斌曰:“陛下岂以臣猥鄙,所举未允公议,有所惑欤?今近臣咸在,乞采舆言,陛下裁之。”帝俞其请,斌立马扬言曰:“有旨问安童为相,可否?”众欢然呼万岁。帝悦,遂以二人并为相。除斌左右司郎中。每论事帝前,群言终日不决者,斌以数言决之。进见,必与近臣偕,其所献替,虽密近之臣,有不得与闻者,以此人多忌之。会阿合马立制国用使司,专总财赋,一以掊克为事,斌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于帝前屡斥其奸恶。
至元四年,出守东平。五年,大兵南征,道寿张。卒有撤民席,投其赤子于地以死,诉于斌。斌驰谓主将曰:“未至敌境,而先杀吾民,国有常刑,汝亦当坐。”于是下其卒于狱,自是莫敢犯。岁大昆,征赋如常年,斌驰奏以免,复请于朝,得楮币十万缗,以赈民饥。六年,除同佥枢密院事。襄樊之役,命斌佥河南行省事。方议攻鹿门山,斌曰:“自岘山西抵万山,北抵汉江,筑城浚堑,以绝饷援,则襄阳可坐制矣。”时调曹、濮民丁,屯田南阳。斌议罢曹、濮屯民,以近地兵多者补之,民以为便。又议户部给滨、棣、清、沧盐券,付行省,募民以米贸之,仍增价和籴。远近输贩者辐辏,馈饷不劳而集。有旨:河南四路,籍兵二万,以益襄樊。斌即驰奏曰:“河南户少,而调度繁多,实不堪命,减其半为宜。”从之。襄阳既下,转嘉议大夫,仍佥行中书省。
十年,诏丞相伯颜总兵南征,改行省为河南宣慰司,加中奉大夫,赐金虎符,充宣慰使。是时,襄阳、正阳诸军,悉道河南,供亿虽繁,而事无缺失。伯颜既渡江,分阿里海牙定湖南,诏斌贰之,拜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十月,围潭州,斌攻西北铁坝。阿里海牙中流矢,不能军,斌以军夜集栅下,黎明毕登,不利。斌曰:“彼军小捷而骄弛,吾今焚其角楼,断其援道,堑城为三周,如此则城可得。”诸将然之。乃誓师,衔枚潜登铁坝,人赍刍秸,梯其楼火之,且竖木栅城上。诘旦,布云梯鼓噪而上,斌挟盾先登。阿里海牙持酒劳曰:“取此城,公之力也。”斌自语阿里海牙曰:“潭人胆破矣。若敛兵不进,许其来降,则土地人民皆我有,自重湖以南,连城数十,可传檄而定。若纵兵急攻,彼无噍类,得一空城何益!”从之。明日,即遣开示祸福,城中争出降。诸将怒其抗敌持久,咸欲屠之。斌喻以兴师本意,诸将曰:“编民当如公说,敌兵必诛之。”斌曰:“彼各为其主耳,宜旌之,以劝未附者,且杀降不祥。”诸将乃止。捷闻,帝嘉之,进资善大夫、行中书省左丞,潭人德之,为立生祠。十一年,奉旨抚谕广西,寻命还治湖南。潭属邑安化、湘乡、衡山以南,贼周龙、张唐、张虎等,所在蜂起,斌驻兵南岳。凡来降者,同僚议欲尽戮,以惩反侧,斌但按诛其首恶,胁从者尽释之。
十五年,被召入觐。时阿合马擅权日甚,廷臣莫敢谁何。斌从帝至察罕脑儿。帝问江南各省抚治如何。斌对以治安之道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因极言阿合马奸蠹。帝乃令御史大夫相威、枢密副使孛罗按问之,汰其冗员,黜其亲党,检核其不法,罢天下转运司,海内无不称快。适尚书留梦炎、谢昌元言:“江淮行省事至重,而省臣无一人通文墨者。”乃命斌迁江淮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国渔民不法之政,悉厘政之,仍条具以闻。阿合马虑其害己,捃摭其细事,遮留使不获上见,因诬构以罪,竟为所害。裕宗在东宫,闻之,方食,投箸恻然,遣使止之,已不及矣。天下冤之。年五十六。至大初,赠推忠保节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郑国公,谥忠毅。
子三人,良知、威、恩。孙一人,敬。皆为大官。
崔彧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儿,弘州人。负才气,刚直敢言,世祖甚器重之。至元十六年,奉诏偕牙纳木至江南,访求艺术之人。明年,自江南回,首言忽都带儿根索亡宋财货,烦扰百姓,身为使臣,乃挈妻子以往,所在取索鞍马刍粟。世祖虽听其言,然虚实竟不辨决也。
十九年,除集贤侍读学士。彧言于世祖,谓:“阿合马当国时,同列皆知其恶,无一人孰何之者;及既诛,乃各自以为洁,诚欺罔之大者。先有旨,凡阿合马所用之人皆革去,臣以为守门卒隶亦不可留。如参知政事阿里,请以阿散袭父职,倘使得请,其害又有不可胜言者。赖陛下神圣,灼知其奸,拒而不可。臣已疏其奸恶十余事,乞召阿里廷辩。”帝曰:“已敕中书,凡阿合马所用,皆罢之,穷治党与,纤悉无遗。事竟之时,朕与汝别有言也。”又请以郝祯剖棺戮尸,从之。寻奉旨钩考枢密文牍,遂由刑部尚书拜御史中丞。彧言:“台臣于国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虽王公将相,亦宜纠察。近唯御史得有所言,臣以为台官皆当建言,庶于国家有补。选用台察官,若由中书,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从本台选择,初用汉人十六员,今用蒙古十六员,相参巡历为宜。”皆从其言。二十年,复以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一曰开广言路,多选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党附壅塞之患。二曰当阿合马擅权,台臣莫敢纠其非,迨其事败,然后接踵随声,徒取讥笑。宜别加选用,其旧人除蒙古人取圣断外,余皆当问罪。三曰枢密院定夺军官,赏罚不当,多听阿合马风旨。宜择有声望者为长贰,庶几号令明而赏罚当。四曰翰苑亦颂阿合马功德,宜博访南北耆儒硕望,以重此选。五曰郝祯、耿仁等虽在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罚异,公论未伸,合次第屏除。六曰贵游子弟,用即显官,幼不讲学,何以从政。得如左丞许衡教国子学,则人才辈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书,不过奏事检目而已。宜择蒙古人之有声望、汉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动必书,以垂法于无穷。八曰宪曹无法可守,是以奸人无所顾忌。宜定律令,以为一代之法。九曰官冗,若徒省一官员,并一衙门,亦非经久之策。宜参众议,而立定成规。十曰官僚无以养廉,责其贪则苛。乞将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无俸者特给。然不取之于官,惟赋之于民,盖官吏既有所养,不致病民,少增岁赋,亦将乐从。十一曰内地百姓流移江南避赋役者,已十五万户。去家就旅,岂人之情,赋重政繁,驱之致此。乞特降诏旨,招集复业,免其后来五年科役,其余积欠并蠲,事产即日给还。民官满替,以户口增耗为黜陟,其徙江南不归者,与土著一例当役。十二曰凡丞相安童迁转民臣,悉为阿合马所摈黜,或居散地,或在远方,并令拔擢。十三曰簿录奸党财物,本国家之物,不可视为横得,遂致滥用。宜以之实帑藏、供岁计。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备巡幸,不应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马以此位置私党。今宜易置总管府。十五曰中书省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诸左。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置丞相、平章,止设左右丞以下,庶几内重,不致势均。彼谓非隆其名不足***者,奸臣欺罔之论也。十七曰阿剌海牙掌兵民之权,子侄姻党,分列权要,官吏出其门者,十之七八,其威权不在阿合马下。宜罢职理算,其党虽无污染者,亦当迁转他所,勿使久据湖广。十八曰铨选类奏,贤否莫知。自今三品已上,必引见而后授官。疏奏,即日命中书行其数事,余命与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议行之。
又言:“江南盗贼,相挻而起,凡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手与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变。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四省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产所无。凡给物价与民者,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其所欲,伺民气稍苏,我力粗备,三二年后,东征未晚也。”世祖以为不切,曰:“尔之所言如射然,挽弓虽可观,发矢则非是矣。”彧又言:“昨中书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县地亩,本以革权势兼并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于军民诸色人户,通行核实。又因取勘畜牧数目,初意本非扰民,而近者浮言胥动,恐失农时。乞降旨省谕诏中书即行之。”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书宜集议,可行者行之,不可则明谕言者为便。”又言:“各路每岁选取室女,宜罢。”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粮,无所容隐,所宜颁行。”皆从之。
二十一年,彧劾奏卢世荣不可居相职,忤旨,罢。二十三年,加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同佥枢密院事。寻出为甘肃行省右丞。召拜中书右丞。与中书平章政事麦术丁奏曰:“近者桑哥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而得者。其昆弟故旧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为事。宜令两省严加考核,凡入其党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赇者,论如律,仍追宣敕,除名为民。”又奏:“桑哥所设衙门,其闲冗不急之官,徒费禄食,宜令百司集议汰罢,及自今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赀户,多为桑哥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贫民当之。今后徭役,不问何人,宜皆均输,有敢如前以贿求人容庇者,罪之。又,军、站诸户,每岁官吏非名取索,赋税倍蓰,民多流移。请自今非奉旨及省部文学,敢私敛民及役军匠者,论如法。又,忽都忽那颜籍户之后,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为籍已定,乞依太宗所行为是。”皆从之。二十八年,由中书右丞迁御史中丞,彧奏:“太医院使刘岳臣,尝仕宋,练达政事,比者命其参议机务,众皆称善。乞以为翰林学士,俾议朝政。”又言:“行御史台言:‘建宁路总管马谋,因捕盗延及平民,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财,迫通处女,受民财积百五十锭。狱未具,会赦。如臣等议,马谋以非罪杀人,不在原例。’宜令行台诘问,明白定罪。”又言:“昔行御史台监察御史周祚,劾尚书省官忙兀带、教化的、纳速剌丁灭里奸赃;纳速剌丁灭里反诬祚以罪,遣人诣尚书省告桑哥。桑哥暧昧以闻,流祚于憨答孙,妻子家财并没入官。祚至和林遇乱,走还京师。桑哥又遣诣云南理算钱谷,以赎其罪。今自云南回,臣与省臣阅其伏词,为罪甚微,宜复其妻子。”皆从之。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等奏:“四方之人,来聚阙下,率言事以干进。国家名器,资品高下,具有定格。臣等以为,中书、枢密,宜早为铨定,应格者与之,不当与者,明语其故使去。又言事有是非当否,宜早与详审言之。当者即议施行,或所陈有须诘难条具者,即令其人讲究,否则罢遣。”帝嘉纳之。又奏:“纳速剌丁灭里、忻都、王巨济,党比桑哥,恣为不法,楮币、铨选、盐课、酒税,无不更张变乱之;衔命江南,理算积久逋赋,期限严急,胥卒追逮,半于道路,民至嫁妻卖女,殃及亲邻,维扬、钱塘受害最惨,无故而殒其生五百余人。近者阇里按问,悉皆首实请死,士民乃知圣天子仁爱元元,而使之至此极者,实桑哥及其凶党之为也,莫不愿食其肉。臣等其议: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书省、御史台从公论罪,以谢天下。”从之。又言:“河西人薛阇干,领兵为宣慰,其吏诣廉访司,告其三十六事,檄佥事簿问。而薛阇干率军人禽问者辱之,且夺告者以去。臣议:从行台选御史往按问薛阇干,仍先夺其职。”又言:“行台官言:去岁桑哥既败,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玺书,口传圣旨,纵释有罪,擅籍人家,真伪莫辨。臣等请:自今凡使臣,必降玺书,省、台、院诸司,必给印信文书,以杜奸欺。”帝曰:“何人乃敢尔耶?”对曰:“咬剌也奴、伯颜察儿,比尝传旨纵罪人。”帝悉可其奏。又奏:“松州达鲁花赤长孙,自言不愿为钱谷官,愿备员廉访司,令木八剌沙上闻。传旨至台,特令委用,台臣所宜奉行。但径自陈献,又且尝有罪,理应区别。”帝曰:“此自卿事,宜审行之。”又奏:“江南李淦言叶李过愆,被旨赴京以辩,今叶李物故,事有不待辨者。李淦本儒人,请授以教官,旌其直言。”又奏:“鄂州一道,旧有按察司,要束木恶其害己,令桑哥奏罢之。臣观鄂州等九郡,境土亦广,宜复置廉访司。行御史台旧治扬州,今扬州隶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东廉访司旧治淮安,今宜移治扬州。”又奏:“诸官吏受赇,在朝则诣御史台首告,在外则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宪。自桑哥持国,受赇者不赴宪台宪司,而诣诸司首,故尔反覆牵延,事久不竟。臣谓宜如前旨,惟于本台、行台及诸道廉访司首告,诸司无得辄受。又监察御史塔的失言:女直人教化的,去岁东征,妄言以米千石饷阇里铁木儿军万人,奏支钞四百锭,宜令本处廉访司究问,与本处行省追偿议罪。”皆从之。
三月,中书省臣奏,请以彧为右丞,世祖曰:“崔彧不爱于言,惟可使任言责。”闰六月,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奏:“近耿熙告:河间盐运司官吏盗官库钱,省台遣人同告者杂问,凡负二万二千余锭,已征八千九百余锭,犹欠一万三千一百余锭。运使张庸,尝献其妹于阿合马,有宠;阿合马既没,以官婢事桑哥,复有宠。故庸夤缘戚属,得久居漕司,独盗三千一百锭。臣等议:宜命台省遣官,同廉访司倍征之。”又言:“月林伯察江西廉访司官术儿赤带、河东廉访司官忽儿赤,擅纵盗贼,抑夺民田,贪污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京,宜就令诘问。”又言:“扬州盐运司受财,多付商贾盐,计直该钞二万二千八百锭,臣等以谓追征足日,课以归省,赃以归台,斟酌定罪,以清蠹源。”并从之。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术致位集贤。当桑哥持国,遣其掊核江西学粮,贪酷暴横,学校大废。近与臣言:撒里蛮、答失蛮传旨,以江南有谋叛者,俾乘传往鞫;明日,访知为秃速忽、香山欺罔奏遣。玉在京师,犹敢诳诞如此,宜亟追还讯问。”帝曰:“此恶人也,遣之往者,朕未尝知之。其亟禽以来。”三十年,彧言:“大都民食唯仰客籴,顷缘官括商船载递诸物,致贩鬻者少,米价翔踊。臣等议:勿令有司括船为便。”从之。
宝泉提举张简及子乃蛮带,告彧尝受邹道源、许宗师银万五千两;又其子知微讼彧不法十余事。有旨就辩中书。彧已书简等所告与己宜对者为牍袖之,视而后对。简父子所告皆无验,并系狱,简瘐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乃蛮带、知微皆坐杖罪除名。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先是,彧得玉玺于故臣紥剌氏之家,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即以上之徽仁裕圣皇后。至是,皇后手以授于成宗。彧以久任宪台,乞迁他职,不许。成宗谕之曰:“卿若辞避,其谁抗言哉!”彧言:“肃政廉访司案牍,而令总管府检劾,非宜。”成宗曰:“朕知难行,当时事由小人擅奏耳,其改之。”大德元年,彧又条陈台宪诸事,皆见于施行。
于是彧居御史台久,又守正不阿,以故人疾之,监察御史斡罗失剌,劾奏“中丞崔彧,兄在先朝尝有罪,还其所籍家产非宜”等事,成宗怒其妄言,笞而遣之。十一月,御史台奏:“大都路总管沙的,盗支官钱,及受赃计五千三百缗,准律当杖百七,不叙,以故臣子从轻论。”而成宗欲止权停其职,彧与御史大夫只而合郎执不可。已而御史又奏:“彧任中丞且十年,非所宜。”彧遂以病辞,成宗谕之曰:“卿之辞退,诚是已,然勉为朕少留之。”闰十二月,兼领侍仪司事,与太常卿刘无隐奏:“新正朝贺,岁常习仪大万安寺。”成宗曰:“去岁兀都带以雪故来后,今而复然。诸不至及失仪者,殿中司、监察御史同纠之。”二年,加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寻与御史大夫秃赤奏:“世祖圣训,凡在籍儒人,皆复其家。今岁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学,宜遵先制,俾廉访司常加勉励。”成宗深然之,命彧与不忽木、阿里浑撒里同翰林、集贤议,特降诏条,使作成人材,以备选举。彧以是岁九月卒。至大元年七月,赠推诚履正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郑国公,谥忠肃。
叶李
叶李,字太白,一字舜玉,杭州人。少有奇质,从学于太学博士义乌施南学,补京学生。宋景定五年,彗出于柳,理宗下诏罪己,求直言。是时,世祖南伐,驻师江上,宋命贾似道领兵御之。会宪宗崩,世祖班师,鄂州围解。似道自诡以为己功,因复入相,益骄肆自颛,创置公田关子,其法病民甚,中外毋敢指议。李乃与同舍生康棣而下八十三人,伏阙上书,攻似道,其略曰:“三光舛错,宰执之愆。似道缪司台鼎,变乱纪纲,毒害生灵,神人共怒,以干天谴。”似道大怒,知书稿出于李,嗾其党临安尹刘良贵,诬李僣用金饰斋扁,锻炼成狱,窜漳州。似道既败,乃得自便。会宋亡,归隐富春山。江淮行省及宣、宪两司争辟之,署苏、杭、常等郡教授,俱不应。
至元十四年,世祖命御史大夫相威行台江南,且求遗逸,以李姓名上。初,李攻似道书,其末有“前年之师,适有天幸,克成厥勋”之语,世祖习闻之,每拊掌称叹。及是,其姓名闻,世祖大悦,即授奉训大夫、浙西道儒学提举。李闻命,欲遁去,而使者致丞相安童书,有云:“先生在宋,以忠言谠论著称,简在帝心。今授以五品秩,士君子当隐见随时,其尚悉心,以报殊遇。”李乃幡然北向再拜曰:“仕而得行其言,此臣夙心也,敢不奉诏!”二十三年,侍御史程文海,奉命搜贤江南。世祖谕之曰:“此行必致叶李来。”李既至京师,敕集贤大学士阿鲁浑撒里馆于院中。它日,召见披香殿,劳问“卿远来良苦”,且曰:“卿向时讼似道书,朕赏识之。”更询以治道安出。李历陈古帝王得失成败之由,世祖首肯,赐坐锡宴,更命五日一入议事。时各道儒司悉以旷官罢,李因奏曰:“臣钦睹先帝诏书,当创业时,军务繁夥,尚招致士类。今陛下混一区宇,偃武修文,可不作养人才,以弘治道?各道儒学提举及郡教授,实风化所系,不宜罢。请复立提举司,专提调学官,课诸生,讲明治道,而上其成才者于太学,以备录用。凡儒户徭役,乞一切蠲免。”可其奏。
是时,乃颜叛北边,诏李庭出师讨之,而将校多用国人,或其亲昵,立马相向语,辄释仗不战,逡巡退却。帝患之。李密启曰:“兵贵奇,不贵众,临敌当以计取。彼既亲昵,谁肯尽力?徒费陛下粮饷,四方转输甚劳。臣前用汉军列前步战,而联大车断其后,以示死斗。彼尝玩我,必不设备,我以大众踣之,无不胜矣。”帝以其谋谕将帅,师果奏捷。自是帝益奇李,每罢朝,必召见论事。二十四年,特拜御史中丞,兼商议中书省事。李固辞曰:“臣本羁旅,荷蒙眷知,使备顾问,固当竭尽愚衷。御史台总察中外机务,臣愚不足当此任。且臣昔窜瘴乡,素染足疾,比岁尤剧。”帝笑曰:“卿足艰于行,心岂不可行耶?”李固辞,得许。因叩首谢曰:“臣今虽不居是职,然御史台天子耳目,常行事务,可以呈省。至若监察御史奏疏、西南两台咨禀,事关军国,利及生民,宜令便宜闻奏,以广视听,不应一一拘律,遂成文具。臣请诏台臣言事,各许实封,幸甚。”又曰:“宪臣以绳愆纠缪为职,苟不自检,于击搏何有!其有贪婪败度之人,宜付法司增条科罪,以惩欺罔。”制曰:“可”。由是台宪得实封言事。
会尚书省立,授李资善大夫、尚书左丞,李复固辞,以谓“论臣资格,未宜遽至此”。帝曰:“商起伊尹,周举太公,岂循格耶!尚书系天下轻重,朕以烦卿,卿其勿辞。”赐大小车各一,许乘小车入禁中,仍给扶升殿。始定至元钞法。又请立太学。一日,从至柳林,奏曰:“善政不可以徒行,人才不可以骤进,必训以德义,摩以《诗》《书》,使知古圣贤行事方略,然后贤良辈出,膏泽下流。唐、虞、三代,咸有胄学,汉、唐明主,数幸辟雍,匪为观美也。”乃荐周砥等十人为祭酒等官,凡庙学规制,条具以闻,帝皆从之。时帝欲徙江南宋宗室及大姓于北方,李乘间言:“宋已归命,其民安于田里。今无故闻徙,必将疑惧,万一有奸人乘衅而起,非国之利也。”帝大悟,事遂寝。升尚书右丞,转资德大夫。时淮、浙饥馑,谷价腾踊,李奏免江淮租税之半,运湖广、江西粮十七万石至镇江,以赈饥民。帝欲伐交趾,召李入议,李曰:“遐方远夷,得之无益,军旅一兴,费縻巨万,今山路险巇,深入敌境,万一蹉跌,非所以威示远人也。”乃止。
二十五年,升平章政事,李固辞,许之。赐以玉带,视秩一品,及平江田四千亩。于是桑哥为尚书丞相,颛擅国政,急于财利,毒及生民,事具《桑哥传》。李虽与之同事,然莫能有所匡正。会桑哥败,事颇连及同列。久之,李独以疾得请南还。扬州儒学正李淦上书言:“叶李本一黥徒,受皇帝简知,可为千载一遇。而才近天光,即以举桑哥为第一事;禁近侍言事,以非罪杀参政郭佑、杨居宽;迫御史中丞刘宣自裁,锢治书侍御史陈天祥,罢御史大夫门答占、侍御史程文海,杖监察御史;变钞法,拘学粮,征军官俸,减兵士粮;立行司农司、木绵提举司,增盐酒醋税课,官民皆受其祸。尤可痛者,要束木祸湖广,沙不丁祸江淮,灭贵里祸福建。又大钩考钱粮,民怨而盗发,天怒而地震,水灾洊至。尚赖皇帝圣明,更张政化。人皆知桑哥用群小之罪,而不知叶李举桑哥之罪。叶李虽罢相权,刑戮未加,天下往往窃议,宜斩叶李以谢天下。”书闻,帝矍然曰:“叶李廉介刚直,朕所素知者,宁有是耶!”有旨驿召淦诣京师。
二十九年二月,李南还,至临清,帝遣使召之,俾为平章政事,佐丞相完泽治省事,李上表力辞。未几,卒,年五十一。李既卒而淦至,诏以淦为江阴路教授,以旌直言。帝尝问兵部郎中赵孟頫,李与留梦炎孰优,孟頫对:“梦炎优。”帝笑曰:“不然,梦炎以抡魁位宰相,而附贾似道,病民误国,伴食中书,无所可否;李旧由诸生,力诋似道,其过梦炎甚远。然其性刚直,人不能容,而朕独爱之也。”李前后被赐之物甚多,而自奉甚俭。尝戒其子曰:“吾世业儒,甘贫约,唯以忠义结主知。汝曹其清慎自持,勿增吾过。”指所赐物曰:“此终当还官也。”比卒,悉表送官,一毫不以自私。至正八年,赠资德大夫、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右丞、上护军,追封南阳郡公,谥文简。
燕公楠
燕公楠,字国材,南康之建昌人,宋礼部侍郎肃之七世孙。母雷氏,梦五色巨翼入帏,遂生公楠。十岁能属文,居父丧,庐墓三年。再贡于乡,不第,后以连帅辟,五迁至通判赣州事。至元十三年,世祖既平江南,帅臣板授同知赣州事。十四年,以平广南功,迁同知吉州路总管府事。二十二年夏,召至上都,奏对称旨,世祖赐名赛因囊加带,命参大政,辞,乞补外。除佥江浙行中书省事,俄移江淮。尚书省立,就佥江淮行尚书省事。江淮在宋为边陲,故多闲田,公楠请置两淮屯田,劝导有方,田日以垦。二十五年,除大司农,领八道劝农营田司事。按行郡县,兴利举弊,绩用大著。劾江西营田使沙不丁贪横,罢之。
二十七年,拜江淮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桑哥既败,而蠹政未尽去,民不堪命。公楠赴阙,极陈其故,请更张以固国本。世祖悦。会欲易政府大臣,以问公楠,公楠荐伯颜、不灰木、阇里、阔里吉思、史弼、徐琰、赵琪、陈天祥等十人。又问孰可以为首相,对曰:“天下人望所属,莫若安童。”问其次,曰:“完泽可。”明日,拜完泽为丞相,以公楠及不灰木为平章政事,固辞。改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赐弓矢及卫士十人以行。三十年,复为大司农,得藏匿公私田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二顷,岁出粟十五万一千一百斛、钞二千六百贯、帛千五百匹、麻丝二千七百斤。元贞元年,进河南行省右丞,厘正盐法,民便之。召入觐。成宗以公楠先帝旧臣,慰劳良至,改拜江浙行省右丞。明年,迁湖广行省右丞。转运司判官唐申,家沅州,豪横夺民田;武昌县尹刘权杀主簿,诬系其妻子。悉正其罪。五年,召还朝,以卒。帝闻,甚伤悼之。赙赠有加,特命朝臣护丧南归。
马绍
马绍,字子卿,济州金乡人,从上党张播学。丞相安童入侍世祖,奏言宜得儒士讲论经史,以资见闻。平章政事张启元以绍应诏,授左右司都事。出知单州,民刻石颂德。至元十年,佥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事。益都宁海饥,绍发粟赈之。十三年,移佥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未行,属江淮甫定,选官抚治,迁同知和州路总管府事,民赖以安。
十九年,诏割隆兴为东宫分地,皇太子选署总管,召至京师,为刑部尚书。万亿库吏盗绒四两,时相欲置之重典,绍言:“物情俱轻,宜从贷减。”乃决杖释之。河间李移住妄言惑众,谋为不轨,绍被檄按问,所全活几百人。二十年,参议中书省事。二十二年,改兵部尚书。逾年,复为刑部尚书。二十四年,分立尚书省,擢拜参知政事,赐中统钞五千缗。时更印至元钞,前信州三务提举杜
璠言至元钞公私非便。平章政事桑哥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钞法耶!”欲当以重罪。绍从容言曰:“国家导人使言,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之,岂不与诏书违戾乎?”璠得免。拜尚书左丞。亲王戍边,其士卒有过支廪米者,有司以闻,帝欲究问加罪。绍言:“方边庭用兵,罪之,惧失将士心。所支逾数者,当嗣年之数可也。”制可。宗亲海都作乱,其民来归者七十余万,散居云、朔间。桑哥议徙之内地就食,绍持不可。桑哥怒曰:“马左丞爱惜汉人,欲令馁死此辈耶?”绍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虑生疾疫。若恐馁死,葛若计口给羊马之资,俾还本土,则未归者孰不欣慕。言有异同,丞相何以怒为?宜取圣裁。”乃如绍言以闻,帝曰:“马秀才所言是也。”桑哥集诸路总管三十人,导之入见,欲以趣办财赋之多寡为殿最。帝曰:“财赋办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军,岂少此哉!”绍退至省,追录圣训,付太史书之。议增盐课,绍独力争山东课不可增。议增赋,绍曰:“苟不节浮费,虽重敛数倍,亦不足也。”事遂寝。都城种苜蓿地,分给居民,权势因取为己有,以一区授绍,绍独不取。桑哥欲奏请赐绍,绍辞曰:“绍以非才居政府,恒忧不能塞责,讵敢徼非分之福,以速罪戾!”桑哥败,迹其所尝行赂者,索其籍阅之,独无绍名。桑哥既败,乃曰:“使吾早信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祸。”帝曰:“马左丞忠洁可尚,其复旧职。”尚书省罢,改中书左丞,居再岁,移疾还家。元贞元年,迁中书右丞,行江浙省事。大德三年,移河南省。明年卒。有诗文数百篇。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