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祐(天祥)
陈祐,一名天祐,字庆甫,赵州宁晋人,世业农。祖忠,博究经史,乡党皆尊而师之,既殁,门人谥曰茂行先生。祐少好学,家贫,母张氏尝剪发易书使读之,长遂博通经史。时诸王得自辟官属,岁癸丑,穆王府署祐为其府尚书,赐其父母银十铤、锦衣一袭。王既分土于陕、洛,表祐为河南府总管。下车之日,首礼金季名士李国维、杨杲、李微、薛玄,咨访治道,商议古今,奏免征西军数百家及椒竹诸税、粮料等钱,又上便民二十余事,朝廷皆从之。世祖即位,分陕、洛为河南西路。中统元年,真除祐为总管。时州县官以未给俸,多贪暴,祐独以清慎见称,在官八年,如始至之日。至元二年,调官法行,改南京路治中。适东方大蝗,徐、邳尤甚,责捕至急。祐部民丁数万人至其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其伤稼也,今蝗虽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力小而有得。”或以事涉专擅,不可,祐曰:“救民获罪,亦所甘心。”即谕之使散去,两州之民皆赖焉。三年,朝廷以祐降官无名,乃赐虎符,授嘉议大夫、卫辉路总管。卫当四方之冲,号为难治,祐申明法令,创立孔子庙,修比干墓,且请于朝著于祀典。及去官,民为立碑颂德。尝上书世祖,言树太平之本有三:一曰太子国本,建立宜早;二曰中书政本,责成宜专;三曰人材治本,选举宜审。事虽未能尽行,时论称之。
六年,置提刑按察司,首以祐为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时中书、尚书二省并立,世祖厌其烦,欲合为一,集大臣杂议之,祐还朝,特命预其议。阿合马为尚书平章政事,欲奏升中书右丞相安童为太师,因罢中书省,惧祐有异议,许进祐为尚书参知政事以啖之。及入议,祐极言中书政本,祖宗所立,不可罢;三公古官,今徒存其虚位,未须设。事遂罢。阿合马怒其忤己,除祐佥中兴等路行尚书省事。西凉隶永昌王府,其达鲁花赤及总管为人诬构,家各百余口,王欲悉致之法,祐力辨其冤。王怒甚,祐执议弥固,王亦寻悟,二人皆获免,持祐泣曰:“公再生父母也。”
朝廷大举伐宋,遣祐签军,山东民多逃匿,闻祐来,皆曰:“陈按察来,必无私。”遂皆出,应期而办。十三年,授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吏多震慑失措,祐因谓曰:“何必若是!前为盗跖,今为颜子,吾以颜子待之;前为颜子,今为盗跖,吾以盗跖待之。”由是吏知修饬,不敢弄法。许、蔡间有巨盗,聚众劫掠,祐捕之急,逃入宋境;宋亡,随制置夏贵过汴,祐斥下马,挝杀之于市,民间帖然。十四年,迁浙东道宣慰使。时江南初附,军士俘虏温、台民男女数千口,祐悉夺还之。未几,行省榷民商酒税,祐请曰:“兵火之余,伤残之民,宜从宽恤。”不报。遣祐检覆庆元、台州民田。及还至新昌,值玉山乡盗,仓猝不及为备,遂遇害,年五十六。诏赠推忠秉义全节功臣、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左丞,追封河南郡公,谥忠定。父老请留葬会稽,不得,乃立祠祀之。祐能诗文,有《节齐集》。
子夔,芍陂屯田万户,初在扬州,闻祐遇盗死,泣请于行省,愿复父雠,擒其贼魁,戮于绍兴市。皋,昌国州知州。奭,侍仪司通事舍人。孙思鲁,袭芍陂屯田万户。思谦,湖广行省参知政事。弟天祥。
天祥字吉甫,因兄祐仕河南,自宁晋徙家洛阳。天祥少隶军籍,善骑射。中统三年,李璮叛据济南,结宋为外援,河北河南宣慰司承制以天祥为千户,屯三汊口,防遏宋兵。事平罢归,居偃师南山,有田百余亩,躬耕读书,从之游者甚众。其居近缑氏山,因号曰缑山先生。初,天祥未知学,祐未之奇也,别去数岁,献所为诗于祐,祐疑假手它人,及与语,出入经史,谈辨该博,乃大称异。
至元十一年,起家从仕郎、郢复州等处招讨司经历,从国兵渡江,因论军中事,深为行省参正贾居贞所器重。十三年,兴***以籍兵器致乱,行省命天祥权知本军事。天祥领军士才十人,入其境,去城近百里,止二日乃至城中,父老来谒,天祥谕之曰:“捍卫乡井,诚不可无兵,任事者籍之过当,故致乱尔。今令汝辈权置兵仗以自卫,何如?”民皆称便。乃条陈其事于行省曰:“镇遏奸邪,当实根本,若内无备御之资,则外生窥觎之衅,此理势必然者也。推此军变乱之故,正由当时处置失宜,疏于外而急于内。凡在军中者,寸铁尺杖不得在手,遂使奸人得以窃发,公私同被其害。今军中再经残破,单弱至此,若犹相防而不相保信,岂惟外寇可忧,第恐舟中之人皆敌国矣。莫若布推赤心于人,使戮力同心,与均祸福,人则我之人,兵则我之兵,靖乱止奸,无施不可。惟冀少加优容,然后责其必成之效。”行省许以从便处置。天祥凡所设施,皆合众望,由是流移复业,以至邻郡之民来归者相继,伐茅斩木,结屋以居。天祥命以十家为甲,十甲有长,弛兵禁以从民便。人心既安,军势稍振,用土兵收李必聪山寨,不戮一人。他寨闻之,各自散去,境内悉平。时州县官吏未有俸禄,天祥从便规措而月给之,以止其贪,民用弗扰。邻邑分宁为变,谍者时至,吏请捕之,天祥曰:“彼以官吏贪暴故叛,今我一军三县,官无侵渔,民乐其业,使之归告其党,则谍者反为我用矣。”遂一无所问。及败,逃入兴国境者数千人,天祥命验口给粮,仍戒土人勿侵陵。事定,皆得保全而归,莫不服其威信。
居岁余,诏改本军为路,有代天祥为总管者,务变更旧政,治隐匿兵者甚急,天祥去未久而兴国复变,邻郡寿昌府及大江南北诸城邑,多乘势杀守将以应之。时方改行省为宣慰司,参政忽都帖木儿、贾居贞,万户郑鼎臣为宣慰使。鼎臣帅兵讨之,至樊口,兵败死。黄州遂声言攻阳罗堡,鄂州大震。时忽都帖木儿恇怯不敢出兵,天祥言于居贞曰:“阳罗堡依山为垒,素有严备,彼若来攻,我之利也。且南人浮躁,轻进易退,官军凭高据险,而区区乌合之众,与之相敌,不二三日,死伤必多,遁逃者十八九,我出精兵以击之,惟疾走者乃始得脱。乘此一胜,则大势已定。然后取黄州、寿昌,如摧枯拉朽耳。”居贞深然之,而忽都帖木儿意犹未决。闻至阳罗堡,居贞力趣之,乃引兵宿于青山,明日,大败其众,皆如天祥所料。
初,行省闻变,尽执鄂州城中南人将杀之,以防内应,居贞救之不能得,天祥曰:“是州之人,与彼势本不相接,欲杀之者,利其财耳。”力止之,至是被执者皆纵去。复遣天祥权知寿昌府事,授兵二百余人。为乱者闻官军至,皆弃城依险而自保。天祥以众寡不敌,非可以力服,乃遣谕其徒使各归田里,惟生擒其长毛遇顺、周监斩于鄂州市。得金二百两,询知为鄂州贾人之物,召而还之。其党王宗一等十三人继亦就擒,以冬至日放令还家,约三日来归狱,皆如期而至,白宣慰司尽纵之,由是无复叛者,百姓为立生祠。
二十一年三月,拜监察御史。会右丞卢世荣以掊克聚敛骤升执政,权倾一时。御史中丞崔彧言之,帝怒,欲致之法,世荣势焰益张。左司郎中周戭因议事微有可否,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于是臣僚震慑,无敢言者。二十二年四月,天祥上疏,极言世荣奸恶,其略曰:
卢世荣素无文艺,亦无武功,惟以商贩所获之赀,趋附权臣,营求入仕,舆赃辇贿,输送权门,所献不充,又别立欠少文券银一千锭,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转运使。于其任,专务贪饕,所犯赃私,动以万计。其隐秘者固难悉举,惟发露者乃可明言,凡其掊取于人及所盗官物,略计:钞以锭计者二万五千一百一十九,金以锭计者二十五,银以锭计者一百六十八,茶以引计者一万二千四百五十有八,马以匹计者十五,玉器七事,其余繁杂物件称是。已经追纳及未纳见追者,人所共知。今竟不悔前非,狂悖愈甚,以苛刻为自安之策,以诛求为干进之门,既怀无餍之心,广畜攘掊之计,而又身当要路,手握重权,虽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实得专之。是犹以盗跖而掌阿衡之任,不止流殃于当代,亦恐取笑于将来。朝廷信其虚诳之说,俾居相位,名为试验,实授正权。校其所能,败阙如此;考其所行,毫发无称。此皆既往之真迹,可谓已试之明验。若谓必须再试,止可叙以他官,宰相之权,岂宜轻授。夫宰天下,譬犹制锦。初欲验其能否,先当试以布帛,如无能效,所损或轻。今捐相位以试验贤愚,犹舍美锦以校量工拙,脱致隳坏,悔将何追!
国家之与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国之血气,国乃民之肤体。血气充实则肤体康强,血气损伤则肤体羸病。未有耗其血气能使肤体丰荣者。是故民富则国富,民贫则国贫,民安则国安,民困则国困,其理然也。昔鲁哀公欲重敛于民,问于有若,对曰:“百姓足,君敦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以此推之,民必须赋轻而后足,国必待民足而后丰。《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历考前代,因百姓富安以致乱,百姓困穷以致治,自有天地以来,未之闻也。夫财者,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间岁有常数,惟其取之有节,故其用之不乏。今世荣欲以一岁之期,将致十年之积;危万民之命,易一世之荣;广邀增羡之功,不恤颠连之患;期锱铢之诛取,诱上下以交征。视民如雠,为国敛怨。果欲不为国家之远虑,惟取速效于目前,肆意诛求,何所不得。然其生财之本既已不存,敛财之方复何所赖?将见民间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虚,安危利害之机,殆有不可胜言者。
计其任事以来,百有余日,验其事迹,备有显明。今取其所行与所言而已不相副者,略举数端:始言能令钞法如旧,钞今愈虚;始言能令百物自贱,物今愈贵;始言课程增添三百万锭,不取于民而办,今却迫胁诸路官司增数包认;始言能令民快乐,凡今所为,无非败法扰民者。若不早有更张,须其自败,正犹蠹虽除去,木病亦深,始嫌曲突徙薪,终见焦头烂额,事至于此,救将何及?臣亦知阿附权要则荣宠可期,违忤重臣则祸患难测,缄默自固,亦岂不能!正以事在国家,关系不浅,忧深虑切,不得无言。
世祖闻其语,遣使召天祥与世荣,俱至上都面质之。既至,即日有内官传旨,缚世荣于宫门外。明日入对,天祥于帝前再举其所言与未及尽言者,帝皆称善,世荣遂伏诛。五月,朝廷录天祥从军渡江及平兴国、寿昌之功,进秩五品,擢吏部郎中。二十三年四月,除治书侍御史。六月,命理算湖北湖南行省钱粮。天祥至鄂州,即上疏劾平章岳束木凶暴不法。时桑哥窃国柄,与岳束木姻党,为其爪牙羽翼,诬天祥以罪,欲致之死,系狱几四百日。二十五年春正月,遇赦得释。二十八年,擢行台侍御史。未几,以疾辞归。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访使。
元贞元年,改山东西道廉访使。时盗贼群起,山东居多,诏求弭盗方略。天祥上奏曰:“古者盗贼之起,各有所因,除岁凶饥馑,诿之天时,宜且勿论。他如军旅不息,工役荐兴,聚敛无厌,刑法紊乱之类,此皆群盗所起之因。中间保护存恤长养之者,赦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前人言之备矣。彼强梁之徒,各执兵杖,杀人取货,不顾其生,有司尽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释之。旦脱缧囚,暮即行劫,又复督勒有司,结限追捕。贼皆经惯,习以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凶残悖逆,性已顽定。诚非善化能移,惟以严刑可制。”所拟事条,皆切于时用。于是严督有司,捕得盗贼甚众,皆杖杀之。其亡入他境者,揣知所向,选捕盗官及弓兵,密授方略,示以赏罚,使追捕之,南至汉、江,二千余里,悉皆就擒,无得免者。由是东方群盗屏息。平阴县女子刘金莲,假妖术以惑众,所至官为建立神堂,愚民皆奔走奉事之,天祥谓同僚曰:“此妇以神怪惑众,声势如此,若复有狡狯之人辅翼之,仿汉张角、晋孙恩之为,必成大害。”遂命捕系而杖于市,自此神圣屏息。天祥言山东宣慰司官冗宜罢,因劾奏其使贪暴不法,事格不行,遂以任满辞去。
大德三年六月,迁河北河南廉访使,以疾不起。人有冤抑,往往就天祥家求直,天祥以不在其位,却去之。六年,升江南行台御史中丞,上章论征西南夷事,曰: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惟能得已则已,可使兵力永强,以备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谓善用兵者也。去岁,行省右丞刘深远征八百媳妇国,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彼荒裔小邦,远在云南之西南又数千里,其地为僻陋无用之地,人皆顽愚无知。取之不足以为利,不取不足以为害。深欺上罔下,帅兵伐之,经过八番,纵横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变生,所在皆叛。深既不能制乱,反为乱众所制,军中乏粮,人自相食,计穷势蹙,仓黄退走,土兵随击,以致大败。深弃众奔逃,仅以身免,丧兵十八九,弃地千余里。朝廷再发陕西、河南、江西、湖广四省诸军,使刘二霸都总督,以图收复叛地。湖北、湖南大起丁夫,运送军粮,至播州交纳,其正夫与担负自己粮食者,通计二十余万。正当农时,兴此大役,驱愁苦之人,往回数千里中,何事不有!或所负之米尽到,固为幸矣。然数万之军,止仰今次一运之米,自此以后,又当如何?”
比问西征败卒及其将校,颇知西南远夷之地,重山复岭,陡涧深林,竹木丛茂,皆有长刺。军行径路在于其间,窄处仅容一人一骑,上如登天,下如入井,贼若乘险邀击,我军虽众,亦难施为也。又其毒雾烟瘴之气,皆能伤人,群蛮既知大军将至,若皆清野远遁,阻其要害,以老我师,或进不得前,旁无所掠,士卒饥馁,疫病死亡,将有不战自困之势,不可不为深虑也。且自征伐倭国、占城、交趾、爪哇、缅国以来,近三十年,未尝见有尺土一民内属之益,计其所费钱财,死损军数,可胜言哉!去岁西征,及今此举,亦复何异。前鉴不远,非难见也。军劳民扰,未见休期,只深一人,是其祸本。又闻八番罗国之人,向为征西之军扰害,捐弃生业,相继逃叛,怨深入于骨髓,皆欲得其肉而分食之。人心皆恶,天意亦憎,惟须上承天意,下顺人心,早正深之罪,续下明诏,示彼一方以圣朝数十年抚养之恩,仍谕今再无远征之役。以此招之,自有相续归顺之日,使其官民上下,皆知未须远劳王师,与区区小丑争一旦之胜负也。昔大舜退师而苗氏格,充国缓战而羌众安,事载经传,为万世法。
为今之计,宜且驻兵近境,使其水路远近得通,或用盐引茶引,或用实钞,多增米价,和市军粮。但法令严明,官不失信,可使米船蔽江而上,军自足食,民亦不扰,内安根本,外固边陲。以我之镇静,御彼之猖狂,布恩以柔其心,畜威以制其力,期之以久,渐次服之。此王者之师,万全之利也。若谓业已如此,欲罢不能,亦当虑其关系之大,审详成败,算定而行。彼溪洞诸蛮,各有种类,今之相聚者,皆乌合之徒,必无久能同心敌我之理。但急之则相救,缓之则相疑,以计使之互相雠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动之时,徐命诸军数道俱进。服从者恩之以仁,拒敌者威之以武,恩威相济,功乃易成。若舍恩任威,以蹈深之覆辙,恐他日之患,有甚于今日也。
不报,遂谢病去。七年,召拜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八月,地震,河东尤甚,诏问弭灾之道。天祥上章,极言阴阳不和,天地不位,皆人事失宜所致。执政者以其言切直,抑不以闻。
天祥自被召还京,至是且一岁,未尝得见言事,输忠无地,常郁郁不自释,又不欲苟糜禀禄,八年正月,移疾谢去。至通州,中书遣使追留,不还。帝闻之,赐钞五千贯,仍命给传,专官护送至其家。天祥望阙拜谢,辞所赐钞而行。九年五月,拜中书右丞,议枢密院事,提调诸卫屯田,使者五致诏,以年老不能辞。十一年,仁宗在怀州,遣使赐币帛、上尊酒。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复遣使召之,辞以老疾不起。延祐三年四月,卒于家,年八十。累赠推忠正义全德佐理功臣、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追封赵国公,谥文忠。
刘宣
刘宣,字伯宣,其先潞人也。因出戍,留居忻,金末避地于陕,后徙太原。宣沉毅清介,居家孝友,自幼喜读书,有经世之志。宣抚张德辉至河东,见而器重之,还朝,荐为中书省掾。宣暇则往从国子祭酒许衡讲明理学。初命为河北河南道巡行劝农副使。至元十二年,入为中书户部郎中,改行省郎中。从丞相伯颜、平章阿术统军平江南,赞画居多。伯颜尝命宣诣阙上捷书,世祖召见,亲问以南征事,应对称旨,赐器服宠嘉之。江南平,命宣沙汰江淮冗官,其所存革,悉合公论。除知松江府,未几同知浙西宣慰司事。在官五年,威惠并著。升江淮行省参议,擢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使。
二十三年,入为礼部尚书,遂迁吏部。时将伐交趾,宣上言曰:“连年日本之役,百姓愁戚,官府扰攘,今春停罢,江浙军民欢声如雷。安南小邦,臣事有年,岁贡未尝愆期,边帅生事兴兵,彼因避窜海岛,使大举无功,将士伤残。今又下令再征,闻者莫不恐惧。自古兴兵,必须天时,中原平土,犹避盛夏,交广炎瘴之地,毒气害人,甚于兵刃。今以七月,会诸道兵于静江,比至安南,病死必众,缓急遇敌,何以应之?又交趾无粮,水路难通,无车马牛畜驮载,不免陆运。一夫担米五斗,往还自食外,官得其半;若十万石,用四十万人,止可供一二月。军粮搬载,船料军须,通用五六十万众。广西、湖南调度频数,民多离散,户令供役,亦不能办。况湖广密迩,溪洞寇盗常多,万一奸人伺隙,大兵一出,乘虚生变,虽有留后,人马疲弱衰老,卒难应变。何不与彼中军官深知事体者,论量万全方略,不然,将复蹈前辙矣。”及再征日本,宣又上言,其略曰:“近议复置征东行省,再兴日本之师,此役不息,安危系焉。唆都建伐占城,海牙言平交趾,三数年间,湖广、江西供给船只、军须粮运,官民大扰,广东群盗并起,军兵远涉江海瘴毒之地,死伤过半,即日连兵未解。且交趾与我接境,蕞尔小邦,遣亲王提兵深入,未见报功,唆都为贼所杀,自遗羞辱。况日本海洋万里,疆土阔远,非二国可比。今次出师,动众履险,纵不遇风,可到彼岸,倭国地广,徒众猥多,彼兵四集,我师无援,万一不利,欲发救兵,其能飞渡耶?隋伐高丽,三次大举,数见败北,丧师百万。唐太宗以英武自负,亲征高丽,虽取数城而还,徒增追悔。且高丽平壤诸城,皆居陆地,去中原不远,以二国之众加之,尚不能克,况日本僻在海隅,与中国相悬万里哉!”帝嘉纳其言。
二十三年十二月,中书传旨,议更钞用钱,宣献议曰:“原交钞所起,汉、唐以来,皆未尝有。宋绍兴初,军饷不继,造此以诱商旅,为沿边粜买之计,比铜钱易于赍擎,民甚便之。稍有滞碍,即用见钱,尚存古人子母相权之意。日增月益,其法浸弊,欲求目前速效,未见良策。新钞必欲创造,用权旧钞,只是改换名目,无金银作本称提,军国支用,不复抑损,三数年后亦如元宝矣。宋、金之弊,足为殷鉴。铸造铜钱,又当详究。秦、汉、隋、唐、金、宋利病,著在史策,不待缕陈。国朝废钱已久,一旦行之,功费不赀,非为远计。大抵利民权物,其要自不妄用始,若欲济丘壑之用,非惟铸造不敷,抑亦不久自弊矣。”属桑哥谋立尚书省,以专国柄,钱议遂罢。
二十五年,由集贤学士除行台御史中丞。时江浙行省丞相忙古台悍戾纵恣,常虑台臣纠言其罪,而尤忌宣。一日,御史大夫与中丞出建康城,点视军船,群御史从。有以军船载苇者,御史张谅诘之,知为行省官所使,诣扬州覆实。忙古台盛怒,即图报复。时大夫之父,官于属郡,随被按劾。遣其党造建康,伺台中违失,台官皆竦惧,阴往恳求自解,惟宣屹然不动。忙古台怨宣愈甚,罗织宣之子,系扬州狱。又令建康酒务、淘金等官及录事司官以罪免者,诬告行台沮坏钱粮,以闻于朝,必欲置宣死地。朝廷为遣官二员,置狱于行省,鞫问其事。宣及御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以军船列兵卫驱迫之,至则分异各处,不使往来。九月朔,宣自刭于舟中。
始宣将行时,书后事缄付从子自诚,令勿启视。宣死,视其书,辞云:“触怒大臣,诬构成罪,岂能与经断小人交口辩讼,屈膝为容于怨家之前。身为台臣,义不受辱,当自引决,但不获以身殉国为恨耳。呜呼!天乎!实鉴此心。”且别有公文言忙古台罪状,后得其稿,涂注勾抹,辞句难辨。前治书侍御史霍肃为叙次其文,读者悲愤。
宣既引决,行省白于朝,以为宣知罪重自杀。前后构成其事者,郎中张斯立也。然宣忠义节操,为世所重,闻者莫不嗟悼。延祐四年,从子自持上宣行实,御史台以闻,制赠资善大夫、御史中丞、上护军,追封彭城郡公,谥忠宪。
何荣祖
何荣祖,字继先,其先太原人。父瑛,金贞祐间试文法入优等,补吏,后授明威将军,守巨鹿尹,权军器监主事。金亡,徙家广平。荣祖状貌魁伟,额有赤文如双树,背负隆起。有相者谓曰:“子位极人臣,且寿相也。”何氏世业吏,荣祖尤所通习,遂以吏累迁中书省掾,擢御史台都事。始折节读书,日记数千言。阿合马方用事,置总库于其家,以收四方之利,号曰和市。监察御史范方等斥其非,论甚力。阿合马知荣祖主其谋,奏为左右司都事以隶己。未几,御史台除治书侍御史,升侍御史,又出为山东按察使,而阿合马莫逞其志矣。
有帖木剌思者,以贪墨为佥事李唐卿所劾。帖木剌思计无所出,适济南有上变告者,唐卿察其妄,取讼牒焚之。帖木剌思乃摭取为辞,告唐卿纵反者,逮系数十人。狱久不决,诏荣祖与左丞郝祯、参政耿仁杰鞫之。荣祖得其情,欲抵告者罪。祯、仁杰议以失口乱言之罪坐之,荣祖不可。俄迁河南按察使,二执政竟以失口乱言杖其人,而株连者俱得释,唐卿之诬遂白。平凉府言有南人二十余辈叛归江南,安西行省欲上闻,会荣祖来为参政,止之曰:“何必上闻朝廷,此辈去者皆人奴耳,今闻江南平,遁往求其家,移文召捕之可也。”已而逃者俱获,果人奴也,治以本罪而付其主。其于事明决多类此。除云南行省参知政事,以母老辞。又拜御史中丞,复出为山东东西道按察使。
时宣慰使乐实、姚演开胶州海道,有制禁戢诸人沮挠,粮舶遇暴风多漂覆。乐实弗信,督诸漕卒偿之,搒掠惨毒,自杀者相继。按察官惧违制,莫敢言。荣祖曰:“第言之,若朝廷见谴,吾自当之。”即草辞以奏,诏免其征。召入为尚书参知政事。时桑哥专政,亟于理算钱谷,人受其害。荣祖请罢之,帝不从,屡恳请不已,乃稍缓之。而畿内民苦尤甚,荣祖每以为辞。同僚曰:“上既为免诸路,惟未及在京,可少止勿言也。”荣祖执愈坚,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闻,帝乃思荣祖言,召问所宜。荣祖请于岁终立局考校,人以为便,立为常式,诏赐以钞万一千贯。荣祖条中外有官规程,欲矫时敝,桑哥抑不为通。荣祖既与之异议,乃以病告,特授集贤大学士。未几,起为尚书右丞。桑哥败,改中书右丞。奏行所定《至元新格》,请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而立监治之法。又上言:“国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今理财者弗顾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图国计之大。且当用之人恒多,而得用之人恒少。要之,省部实为根本,必择材而用之。按察司虽监临一道,其职在于除蠹弊、安斯民,苟有弗至,则省台又当遣官体察之,庶有所益。”帝深然之。屡以老疾乞解机务,诏免署事,惟预议中书而食其禄。寻拜昭文馆大学士,预中书省事,又加平章政事。以水旱请罢,不允。
先是,荣祖奉旨定《大德律令》,书成已久,至是乃得请于上,诏元老大臣聚听之。未及颁行,适子秘书少监惠没,遂归广平,卒,年七十九。赠光禄大夫、大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文宪。
荣祖身至大官,而僦第以居,饮器用青瓷杯。中宫闻之,赐以上尊,及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二万五千贯,俾置器买宅,以旌其廉。所著书,有《大畜》十集,又有《学易记》、《载道集》、《观物外篇》等书。
陈思济
陈思济,字济民,柘城人也。幼读书,即晓大义,以才器见称于时辈间。世祖在潜邸,闻其名,召之以备顾问;既即位,始建省部,俾掌敷奏。世祖以京兆为国重镇,命廉希宪等行中书省于陕西。思济实与偕行,多所赞画。中统三年,诏诛王文统,召廉希宪入中书,思济还,仍掌敷奏。事无巨细,悉就准绳,姚枢、许衡皆器重之。会阿合马入省,耻其位在希宪左,每欲肆意而行,希宪守正不从。及希宪去位,省臣晨集,掾属皆惮阿合马,莫敢前。思济独先以文牍进,阿合马辄于希宪位署押,思济遽掩以手曰:“此非君相署位也。”阿合马怒目视之,众为之惧,思济神色自若。除右司都事,从希宪行省山东,未几召还。至元五年,分命中书省总百揆,御史台正百官,一时黜陟登庸,宪章程式,多出其手。迁承务郎、同知高唐州事,以绩最闻,拜监察御史。时阿合马立尚书省,权在中书右。思济与魏初等劾其不法,帝命近臣正之。御史各以次对,思济独厉声曰:“御史言官也,非为辨讼设!”拂袖而出。授奉训大夫、知沁州,为政简要,不务苛察。迁中顺大夫、同知绍兴路总管府事,承檄谳狱。桐庐有囚羸瘠将死,纵遣还家,候期来决,囚拜请曰:“闻公名久矣,若不早决,恐终不可保。”为阅其案而释之。转同知两浙都转运司事,胥吏侵渔,民困于赋役,悉蠲除之。调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副使,丁母忧去官。二十三年,加少中大夫、同知浙东道宣慰司事。时浙西大水,民饥,浙东仓廪殷实,即转输以赈之,全活者众,檄上中书,奏允之。浙东复旱,祷于名山,雨大澍,民赖以苏。两淮盐课不敷,授嘉议大夫、两淮都转运使,奸弊尽革,商贾通行,岁课以足。擢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改池州路总管。江浙行省平章也速答儿威势赫然,摘淘金户三千,括民间田亩,檄下,力上章以止之。累迁通议大夫、佥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事。大德五年冬,以疾卒,年七十。赠正议大夫、吏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肃。
子诚袭,荫入官,拜监察御史、朝列大夫、佥广西道肃政廉访司事。
秦长卿
秦长卿,洛阳人也。姿貌魁特,性倜傥,有大志。世祖在京兆潜藩,已闻其名,既即位,务收揽时才,以布衣征至京师。长卿尚风节,好论事,与刘宣同在宿卫,以气岸相高。是时尚书省立,阿合马专政,长卿上书曰:“臣愚赣,能识阿合马,其为政擅生杀人,人畏惮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观其禁绝异议,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赵高;私蓄逾公家赀,觊觎非望,其事似汉董卓。《春秋》人臣无将,请及其未发,诛之为便。”事下中书。阿合马为人便佞,善伺人主意,又其赀足以动人,中贵人力为救解,事遂寝,然由是大恨长卿。除兴和宣德同知铁冶事,竟诬以折阅课额数万缗,逮长卿下吏,籍其家产偿官,又使狱吏杀之。狱吏濡纸塞其口鼻,即死。未几,王著聚徒杀阿合马。帝后悟,亦追罪之,斩棺戮尸,并诛其子,而长卿冤终不白。
长卿从子山甫,为建康府判官,闻长卿冤状,即日弃官去,累荐不起以卒。山甫子从龙,仕至南台治书侍御史;从德,江浙行省参知政事。
赵与蒨
赵与蒨,字晦叔,宋宗室子,尝登进士第,为鄂州教授。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颜既渡江,与蒨率其宗人之在鄂州者,诣军门上书,力陈不嗜杀人可以一天下,且乞全其宗党。后伯颜朝京师,世祖问宋宗室之贤者,伯颜首以与蒨对。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京,幅巾深衣以见,言宋败亡之故,悉由误用权奸,词旨激切,令人感动。世祖念之,即授翰林待制。朝廷立法,多所谘访,与蒨忠言谠论,无所顾惜。进直学士,转侍讲。疏陈江南科敛急督,移括大姓,宋世丘垄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诏所为。二十七年,京师雾四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与蒨又疏言权臣专正之咎,退而家居待罪。未几桑哥败,平章不忽木奏与蒨贫窭有守,有抱负,世祖曰:“得非指权臣为虎者邪?”锡钞万三千贯,岁给其妻子衣粮。后累迁翰林学士。其伯祖师渊,尝从朱熹学,家庭受授,具有端绪,于是与许衡论尹洛阃奥,衡雅敬之。
与蒨既老,成宗命特官其子孟实以终养。大德七年,以疾卒。家贫无以为葬,成宗命有司赙钞五千贯,给舟军,还葬台州之黄岩。赠通议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天水郡侯,谥文简。
姚天福
姚天福,字君祥,绛州人。父居实,避兵徙雁门。天福幼读《春秋》,通大义。及长,以材辟怀仁丞。至元五年,诏立御史台,以天福为阁管勾,寻拜监察御史。每廷折权臣,帝嘉其直,锡名巴儿思,谓其不畏强悍,犹虎也。仍厚赐以旌其忠,天福曰:“臣职居抨弹,惟负爵禄是惧,敢贪厚赏,以重臣罪?”时御史台置二大夫,纲纪无统,天福言于世祖曰:“古称一蛇九尾,首动尾随;一蛇二首,不能寸进。今台纲不张,有一蛇二首之患。陛下不急拯之,久则紊不可理。”帝诏玉速帖木儿及孛罗谕之,孛罗以年幼自劾。天福时按行畿内,有出使者凌民取贿,天福乃易服间行得其状,奏戮之以徇,豪右慑服。十二年,诏罢各道按察司,天福白大夫玉速帖木儿曰:“是司之设,所以广视听、虞非常,虑至深远,不但绳有司而已也。”大夫骇然曰:“微公言,几失之。”夜入帝卧内,奏其言,帝大悟,诏复立之。权臣不悦,左迁天福朝列大夫、衡州路同知,不就,起为河东道提刑按察副使。时北鄙兵兴,转输烦急,河东民苦徭役。天福以反侧为忧,劾执政失计,奏罢其役。征拜中顺大夫、治书侍御史。
十六年,江南既平,授嘉议大夫、淮西道按察使。淮甸当兵冲,将吏有豪猾为民害者,悉铲除之,民大悦。转湖北道按察使,发省臣赃事数十以闻。帝以其尝有勋劳,特原之,而流其党与,州郡称治。二十年,迁山北道按察使,其民鲜知稼穑,天福教以树艺,皆致蕃富,民为建祠,而刻石以纪之。二十二年,入为刑部尚书,寻出为扬州路总管。二十六年,复为淮西按察使,按巨奸一人,没其家赀,政化大行。二十八年,桑哥败,考讯党援,平阳为多,以天福为平阳总管,俾穷治其事。俄拜甘肃行省参知政事,以母老辞。三十一年,授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寻除真定路总管。真定驿传之需,多为民害,天福更议措置之方,使不扰民,宪长争之。省臣以其事闻,诏从之,颁其制为天下式。大德二年,授江西行省参政,以疾辞。四年,拜参知政事、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畿甸大治。后之尹京者,以天福为称首。六年,以疾卒,年七十三。
初,天福拜御史时,其母戒之曰:“古称公尔忘私,委质为臣,当罄所衷,以塞其职,勿以未亡人为恤,俾吾追踪陵母,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天福亦请于宪府曰:“监察责当言路,有犯无隐,苟获谴,乞不为亲累。”或以闻,帝叹曰:“巴儿思母子虽生今世,其义烈之言当于古人中求之。”
子祖舜,秘书监著作郎;侃,内藏库副使。
许国祯
许国祯,字进之,绛州曲沃人也。祖济,金绛州节度使。父日严,荣州节度判官。皆业医。国祯博通经史,尤精医术。金乱,避地嵩州永宁县。河南平,归寓太原。世祖在潜邸,国祯以医征至翰海,留守掌医药。庄圣太后有疾,国祯治之,刻期而愈,乃张晏赐坐。太后时年五十三,遂以白金铤如年数赐之。伯撒王妃病目,治者针误损其明。世祖怒,欲坐以死罪,国祯从容谏曰:“罪固当死,然原其情乃恐怖失次所致。即诛之,后谁敢复进?”世祖意解,且奖之曰:“国祯之直,可作谏官。”宗王昔班屡请以国祯隶帐下,世祖重违其请,将遣之,辞曰:“国祯蒙恩拔擢,誓尽心以报,不敢易所事。”乃不果遣。世祖过饮马湩,得足疾,国祯进药味苦,却不服,国祯曰:“古人有言: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已而足疾再作,召国祯入视,世祖曰:“不听汝言,果困斯疾。”对曰:“良药苦口既知之矣,忠言逆耳愿留意焉。”世祖大悦,以七宝马鞍赐之。
宪宗三年癸丑,从征云南,机密皆得参与,朝夕未尝离左右。或在告,帝辄为之不悦。九年己未,世祖帅师围鄂州,获宋人数百族,诸将欲尽坑之,国祯力请止诛其凶暴,余皆获免。及师还,招降民数十万口,疲饿颠仆者满道,国祯白发蔡州军储粮赈之,全活甚众。世祖即位,录前劳,授荣禄大夫、提点太医院事,赐金符。至元三年,改授金虎符。十二年,迁礼部尚书。国祯尝上疏言:慎财赋、禁服色、明法律、严武备、设谏官、均卫兵、建学校、立朝仪,事多施行。凡所荐引,皆知名士,士亦归重之。帝与近臣言及勋旧大臣,因谓国祯曰:“朕昔出征,同履艰难者,惟卿数人在尔。”遂拜集贤大学士,进阶光禄大夫。每进见,帝呼为许光禄而不名,由是内外诸王大臣皆以许光禄呼之。升翰林集贤大学士。卒年七十六。时大臣非有勋德为帝所知者,罕得赠谥,特赠国祯金紫光禄大夫,谥忠宪,人以为荣。后加赠推诚广德协恭翊亮功臣、翰林学士承旨、上柱国,追封蓟国公。
初,国祯母韩氏,亦以能医侍庄圣太后,又善调和食味,称旨,凡四方所献珍膳旨酒,皆命掌之。太后闵其劳,赐以真定宅一区,岁给衣廪终身,国祯由是家焉。子扆。
扆字君黼,一名忽鲁火孙,从其父国祯事世祖于潜邸,进退庄重,世祖喜之,赐今名。俾从许衡学,入备宿卫,忠慎小心。尝因事忤旨,欲罪之,帝后悔,谓近侍帖哥曰:“朕欲罪忽鲁火孙,汝何不言?汝二人自今结为兄弟,有所谴责,则更相进谏。”乃置金酒中,赐二人饮,以为盟。时裕宗居东宫,帝又谕忽鲁火孙曰:“若太子罪汝,将谁谏耶?”遂命东宫臣庆山奴亦同饮金酒。俄除礼部尚书、提点太医院事,赐日月龙凤纹绮衣二袭。每外国使至,必命与之语,辞理明辨,莫不倾服。改尚医太监。帝尝命画工写其像赐之。转正议大夫,仍提点太医院事。
有窃大安阁礼神之币者,将诛之,群臣莫敢言,忽鲁火孙独谏曰:“敬神,善事也。因置人于死地,臣恐神不享所祭。”帝即命释之。忽鲁火孙与丞相安童善,国政多所赞益,桑哥忌之,数谮于上,帝不之信。桑哥败,系于左掖门,帝命忽鲁火孙往唾其面,辞不可,帝称其仁厚,赐以白玉带。且谕之曰:“以汝明洁无瑕,有类此玉,故以赐汝也。”成宗即位,迁中书右丞,行太常卿。力辞,乃命以中书右丞署太常事。俄改陕西行中书省右丞。时关中饥,议发仓粟赈之,同列以未得请于朝不可,忽鲁火孙曰:“民为邦本,今饥馁如此,若俟命下,无及矣。擅发之罪,吾当独任之,不以累公等。”遂大发粟,不数日命亦下。明年旱,祷于终南山而雨,岁以大熟,民皆画像祀之。
忽鲁火孙不事生业,田宅皆上所赐。有足疾,不能行,仁宗以为先朝老臣,特敕乘小舆入禁中,访以旧事。后足益弱,不可出,每国有大政,诏使近侍即其家问之。特授荣禄大夫、大司徒,食其禄终身。赠推忠守正佐理功臣、光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僖简。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