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童
安童,木华黎四世孙,霸突鲁长子也。中统初,世祖追录元勋,召入长宿卫,年方十三,位在百僚上。母弘吉剌氏,昭睿皇后之姊,通籍禁中。世祖一日见之,问及安童,对曰:“安童虽幼,公辅器也。”世祖曰:“何以知之?”对曰:“每退朝必与老成人语,未尝狎一年少,是以知之。”世祖悦。四年,执阿里不哥党千余,将置之法,安童侍侧,帝语之曰:“朕欲置此属于死地,何如?”对曰:“人各为其主,陛下甫定大难,遽以私憾杀人,将何以怀服未附。”帝惊曰:“卿年少,何从得老成语?此言正与朕意合。”由是深重之。
至元二年秋八月,拜光禄大夫、中书右丞相,增食邑至四千户。辞曰:“今三方虽定,江南未附,臣以年少,谬膺重任,恐四方有轻朝廷心。”帝动容,有间曰:“朕思之熟矣,无以逾卿。”冬十月,召许衡至,传旨令衡入省议事,衡以疾辞。安童即亲候其馆,与语良久,既还,念之不释者累日。三年,帝谕衡曰:“安童尚幼,未更事,善辅导之。汝有嘉谟,当先告之以达朕,朕将择焉。”衡对曰:“安童聪敏,且有执守,告以古人所言,悉能领解,臣不敢不尽心。但虑中有人间之,则难行,外用势力纳人其中,则难行。臣入省之日浅,所见如此。”四年三月,安童奏:“内外官须用老成人,宜令儒臣姚枢等入省议事。”帝曰:“此辈虽闲,犹当优养,其令入省议事。”
五年,廷臣密议立尚书省,以阿合马领之,乃先奏以安童宜位三公。事下诸儒议,商挺倡言曰:“安童,国之柱石,若为三公,是崇以虚名而实夺之权也,甚不可。”众曰然,事遂罢。七年四月,奏曰:“臣近言:‘尚书省、枢密院各令奏事,并如常制,其大政令,从臣等议定,然后上闻。’既得旨矣,今尚书一切径奏,似违前旨。”帝曰:“岂阿合马以朕颇信用之,故尔专权耶?不与卿议,非是。”敕如前旨。
八年,陕西省臣也速迭儿建言,比因饥馑,盗贼滋横,若不显戮一二,无以示惩。敕中书详议,安童奏曰:“强、窃均死,恐非所宜,罪至死者,宜仍旧待报。”从之。十年春三月,奏以玉册玉宝上皇后弘吉剌氏,以玉册金宝立燕王为皇太子,兼中书令,判枢密院事。冬十月,帝谕安童及伯颜等曰:“近史天泽、姚枢纂定《新格》,朕已亲览,皆可行之典,汝等亦当一一留心参考,岂无一二可增减者。”各令纪录促议行之。时天下待报死囚五十人,安童奏其中十三人因斗殴杀人,余无可疑。于是诏以所奏十三人免死从军。十一年,奏阿合马蠹国害民数事;又奏各部与大都路官多非才,乞加黜汰。从之。
十二年七月,诏以行中书省枢密院事,从太子北平王出镇极边,在边十年。二十一年三月,从王归,待罪阙下,帝即召见慰劳之,顿首谢曰:“臣奉使无状,有累圣德。”遂留寝殿,语至四鼓乃出。冬十一月,和礼霍孙罢,复拜中书右丞相,加金紫光禄大夫。二十二年,右丞卢世荣败,诏与诸儒条其所用人及所为事,悉罢之。二十三年夏,中书奏拟漕司诸官姓名,帝曰:“如平章、右丞等,朕当亲择,余皆卿等职也。”安童奏曰:“比闻圣意欲倚近侍为耳目,臣猥承任使,若所行非法,从其举奏,罪之轻重,惟陛下裁处。今近臣乃伺隙援引非类,曰某居某官、某居某职,以所署奏目付中书施行。臣谓铨选之法,自有定制,其尤无事例者,臣常废格不行,虑其党有短臣者,幸陛下详察。”帝曰:“卿言是也。今后若此者勿行,其妄奏者,即入言之。”奏征前吏部尚书李昶,不起;复奏赐田十顷。
二十四年,宗王乃颜叛,世祖亲讨平之。宗室诖误者,命安童按问,多所***。尝退朝,自左掖门出,诸免罪者争迎谢,或执辔扶上马,安童毅然不顾。有乘间言于帝曰:“诸王虽有罪,皆帝室近亲也,丞相虽尊,人臣也,何悖慢如此!”帝良久曰:“汝等小人,岂知安童所为?特辱之使改过耳。”是岁,复立尚书省,安童切谏曰:“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别相贤者,犹或不至虐民误国。”不听。二十五年,见天下大权尽归尚书,屡求退,不许。二十八年,罢相,仍领宿卫事。三十年春正月,以疾薨于京师乐安里第,年四十九。雨木冰三日。世祖震悼曰:“人言丞相病,朕固弗信,果丧予良弼。”诏大臣监护丧事。大德七年,成宗制赠推忠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东平忠宪王。碑曰《开国元勋命世大臣之碑》。子兀都带。
兀都带器度宏远,世祖时袭长宿卫。父安童殁,凡赗赙之物,一无所受,以素车朴马归葬只兰秃先茔。事母以孝闻。成宗即位,拜银青荣禄大夫、大司徒,领太常寺事。为请谥南郊,摄太尉,奉册上尊号、庙号、皇后尊号。常侍掖庭,赞画大政,帝及中宫咸以家人礼待之。大德六年正月薨,年三十一。至大二年,制赠输诚保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东平王,谥忠简。子拜住,自有传。
廉希宪
廉希宪,字善用,布鲁海牙子也。幼魁伟,举止异凡儿。九岁,家奴四人盗五马逃去,既获,时于法当死,父怒,将付有司,希宪泣谏止之,俱得免死。又尝侍母居中山,有二奴醉出恶言,希宪曰:“是以我为幼也。”即送系府狱,杖之。皆奇其有识。世祖为皇弟,希宪年十九,得入侍,见其容止议论,恩宠殊绝。希宪笃好经史,手不释卷。一日,方读《孟子》,闻召,急怀以进。世祖问其说,遂以性善义利仁暴之旨为对,世祖嘉之,目曰廉孟子,由是知名。尝与近臣校射世祖前,希宪腰插三矢,有欲取以射者,希宪曰:“汝以我为不能耶?但吾弓力稍弱耳。”左右授以劲弓,三发连中。众惊服曰:“真文武材也。”
岁甲寅,世祖以京兆分地命希宪为宣抚使。京兆控制陇蜀,诸王贵藩分布左右,民杂羌戎,尤号难治。希宪讲求民病,抑强扶弱。暇日从名儒若许衡、姚枢辈谘访治道,首请用衡提举京兆学校,教育人材,为根本计。国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京兆多豪强,废令不行。希宪至,悉令著籍为儒。有民妻与卜者厌诅其夫,杀之,狱成,僚佐皆言方大旱,卜者宜减死,希宪议当伏法,已而大雨立应。
初,世祖受命宪宗,经理河南关右,居数岁,谗者谓王府人多专擅不法,至是,命阿蓝答儿、刘太平检核所部,用酷吏分领其事,大开告讦。希宪曰:“宣抚司事由己出,有罪固当独任,僚属何预。”及事竟,卒无获罪者。己未,宪宗驻跸合州,世祖渡江取鄂州,命希宪入籍府库。希宪引儒生百余,拜伏军门,因言:“今王师渡江,凡军中俘获士人,宜官购遣还,以广异恩。”世祖嘉纳之。还者五百余人。
宪宗崩,讣音至,希宪启曰:“殿下太祖嫡孙,先皇母弟,前征云南,克期抚定,及今南伐,率先渡江,天道可知。且殿下收召才杰,悉从人望,子惠黎庶,率土归心。今先皇奄弃万国,神器无主,愿速还京,正大位以安天下。”世祖然之,且命希宪先行,审察事变。对曰:“刘太平、霍鲁海在关右,浑都海在六盘,征南诸军散处秦蜀,太平要结诸将,其性险诈,素畏殿下英武,倘倚关中形胜,设有异谋,渐不可制,宜遣赵良弼往觇人情事宜。”从之。阿里不哥构乱北边,遣脱忽思发兵河朔,大肆凶暴。真定名士李盘尝奉庄圣太后命侍阿里不哥讲读,脱忽思怒盘不附己,械之,希宪访盘于狱,言于世祖而释之。世祖命希宪赐膳于宗王塔察儿,希宪即以己意白王,宜首建翊戴之谋,王然之,许以身任其事。归启其言,世祖曰:“若此重事,卿何不惧之甚耶!”庚申,至开平,宗室诸王劝进,谦让未允,希宪复以天时人事进言。且曰:“阿里不哥于殿下为母弟,居守朔方,专制有年,或觊望神器,事不可测,宜早定大计。”世祖然之。明日即位,建元中统。希宪上言:“高丽王子倎久留京师,今闻其父死,宜立为王,遣还国,以恩结之。”又言:“鄂兵未还,宜遣使与宋讲好,敕诸军北归。”帝皆从之。
赵良弼还自关右,奏刘太平、霍鲁海反状,皆如希宪言。初分汉地为十道,乃并京兆、四川为一道,以希宪为宣抚使。太平、霍鲁海闻之,乘驿急入京兆,密谋为变。后三日,希宪至,宣布诏旨,遣使安谕六盘。未几,断事官阔阔出遣使来告:浑都海已反,杀所遣使者朵罗台,遣人谕其党密里火者于成都、乞台不花于青居,使各以兵来援,又多与蒙古军奥鲁官兀奴忽等金帛,尽起新军,且约太平、霍鲁海同日俱发。希宪得报,召僚属谓曰:“上新即位,责任吾等,正为今日。不早为之计,殆将无及。”遣万户刘黑马、京兆治中高鹏霄、华州尹史广,掩捕太平、霍鲁海及其党,获之,尽得其奸谋,悉置于狱。复遣刘黑马诛密里火者,总帅汪惟正诛乞台不花,具以驿闻。时关中无兵备,命汪惟良将秦、巩诸军进六盘,惟良以未得上旨为辞,希宪即解所佩虎符银印授之曰:“此皆身承密旨,君但办吾事,制符已飞奏矣。”又付银一万五千两,以充功赏,出库币制军衣。惟良感激,遂行。又发蜀卒更戍及在家余丁,推节制诸军蒙古官八春将之,谓之曰:“君所将之众,未经训练,六盘兵精,勿与争锋,但张声势,使不得东,则大事济矣。”会有诏赦至,希宪命绞太平等于狱,尸于通衢,方出迎诏,人心遂安。乃遣使自劾停赦行刑、征调诸军、擅以惟良为帅等罪,帝深善之。曰:“《经》所谓行权,此其是也。”别赐金虎符,使节制诸军,且诏曰:“朕委卿以方面之权,事当从宜,毋拘常制,坐失事机。”
西川将纽邻奥鲁官将举兵应浑都海,八春获之,系其党五十余人于乾州狱,送二人至京兆,请并杀之。二人自分必死,希宪谓海僚佐曰:“浑都海不能乘势东来,保无他虑。今众志未一,犹怀反侧,彼军见其将校执囚,或别生心,为害不细。今因其惧死,并加宽释,使之感恩效力,就发此军余丁,往隶八春,上策也。”初,八春既执诸校,其军疑惧,骇乱四出,莫可禁遏,及知诸校获全,纽邻奥鲁官得释,大喜过望。切谕其属出兵效力,人人感悦,八春亦释然开悟,果得精骑数千,将与俱西。诏以希宪为中书右丞,行秦蜀省事。浑都海闻京兆有备,遂西渡河,趋甘州,阿蓝答儿复自和林提兵与之合,分结陇、蜀诸将,又使纽邻兄宿敦为书招纽邻。于是成都帅百家奴,兴元忙古台,青居汪惟正、钦察,俱遣使言,人心危疑,事不可测。希宪遣使深谕戒之,两川诸将素惮希宪威名,按堵从命。浑都海、阿蓝答儿合军而东,诸将失利,河右大震,西土亲王执毕帖木儿辎重皆空,就食秦雍。朝议欲弃两川,退守兴元,希宪力言不可,乃止。会亲王合丹及汪惟良、八春等合兵复战西凉,大败之,俘斩略尽,得二叛首以送,枭之京兆市。事闻,帝大嘉之曰:“希宪真男子也。”进拜平章政事,赐宅一区。时希宪年三十矣。
希宪奏:四川降民,皆散处山谷,宜申敕军吏,禁止俘掠,违者,千户以下与犯人同罪。又禁诸人无贩易生口。由是四川遂安,降者益众。又罢解盐户所摘军,及京兆诸处无籍户之戍灵州屯田者,以宽民力。钦察获宋臣张炳震、王政二人,俱以母老,愿赐矜放,希宪皆遣之还。因为书与宋四川制置余玠,谕以天道人事,玠得书,愧感自守,不敢复轻动。巩昌帅府言,镇戎州有谋为叛者,连引四百余人,希宪详推之,惟诛首恶五人。宋将刘整以泸州降,尽系前归宋者数百人待报。希宪奏释之,且致书宰臣,待整以恩,当得其死力。整后首建取襄阳之策,果立勋效。宋将家属之在北者,希宪岁给其粮,仕于宋者,子弟得越界省其亲,人皆感之。
李璮反山东,事连王文统,平章赵璧素忌希宪勋名,因言文统由张易、希宪荐引,遂至大用,且关中形胜之地,希宪得民习,有商挺、赵良弼为之辅,此事宜关圣虑。帝曰:“希宪自幼事朕,朕知其心,挺、良弼皆正士,何虑焉。”蜀降人费正寅以私怨谮希宪因李璮叛,亦修城治兵,潜畜异志。帝因惑之,命中书右丞南合代希宪行省,且覆视所告事,卒无实状。诏希宪还京师。陛见,言曰:“方关陕叛乱,川蜀未宁,事急星火,臣随宜行事,不谋佐贰,如寅所言,罪止在臣,臣请逮系有司。”帝抚御床曰:“当时之言,天知之,朕知之,卿果何罪!”慰谕良久。进拜中书平章政事。一日夜半,召希宪入禁中,从容道藩邸时事,因及赵璧所言。希宪曰:“昔攻鄂时,贾似道作木栅环城,一夕而成,陛下顾扈从诸臣曰‘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刘秉忠、张易进曰‘山东王文统,才智士也,今为李璮幕僚’。诏问臣,臣对‘亦闻之,实未尝识其人也’。”帝曰:“朕亦记此。”
希宪在中书,振举纲维,综劾名实,汰逐冗滥,裁抑侥幸,兴利除害,事无不便,当时翕然称治,典章文物,粲然可考。又建言:“国家自开创已来,凡纳土及始命之臣,咸令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部下,都邑长吏,皆其皂隶僮使,前古所无,宜更张之,使考课黜陟。”始议行迁转法。
至元元年,丁母忧,率亲族行古丧礼,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则呕血,不能起,寝卧草土,庐于墓傍。宰执以忧制未定,欲极力起之,相与诣庐,闻号痛声,竟不忍言。未几,有诏夺情起复,希宪虽不敢违旨,然出则素服从事,入必縗绖。及丧父,亦如之。
奸臣阿合马领左右部,专总财赋,会其党相攻击,帝命中书推覆,众畏其权,莫敢问。希宪穷治其事,以状闻,杖阿合马,罢所领归有司。帝谕希宪曰:“吏废法而贪,民失业而逃,工不给用,财不赡费,先朝患此久矣。自卿等为相,朕无此忧。”对曰:“陛下圣犹尧、舜,臣等未能以皋陶、稷、契之道赞辅治化,以致太平,怀愧多矣。今日小治,未足多也。”因论及魏征,对曰:“忠臣良臣,何代无之,顾人主用不用尔。”有内侍传旨入朝堂,言某事当尔,希宪曰:“此阉宦预政之渐,不可启也。”遂入奏,杖之。
言者讼丞相史天泽亲党布列中外,威权日盛,渐不可制。诏罢天泽政事,使待鞫问。希宪进曰:“天泽事陛下久,知天泽深者,无如陛下。始自潜藩,多经任使,将兵牧民,悉有治效。陛下知其可付大事,用为辅相。小人一旦有言,陛下当熟察其心迹,果有肆横不臣者乎?今日信臣,故臣得预此旨,他日有讼臣者,臣亦遭疑矣。臣等备员政府,陛下之疑信若此,何敢自保。天泽既罢,亦当罢臣。”帝良久曰:“卿且退,朕思之。”明日,帝召希宪谕曰:“昨思之,天泽无对讼者。”事遂解。又有讼四川帅钦察者,帝敕中书急遣使诛之。明日,希宪覆奏,帝怒曰:“尚尔迟回耶!”对曰:“饮察大帅,以一小人言被诛,民心必骇,收系至此,与讼者廷对,然后明其罪于天下为宜。”诏遣能者按问。其后事竟无实,钦察得免。
希宪每奏议帝前,论事激切,无少回惜。帝曰:“卿昔事朕王府,多所容受,今为天子臣,乃尔木强耶?”希宪对曰:“王府事轻,天下事重,一或面从,天下将受其害,臣非不自爱也。”方士请炼大丹,敕中书给所需,希宪具以秦、汉故事奏,且曰:“尧、舜得寿,不因大丹也。”帝曰:“然。”遂却之。时方尊礼国师,帝命希宪受戒,对曰:“臣受孔子戒矣。”帝曰:“孔子亦有戒耶?”对曰:“为臣当忠,为子当孝,孔子之戒,如是而已。”
五年,始建御史台,继设各道提刑按察司。时阿合马专总财利,乃曰:“庶务责成诸路,钱谷付之转运,今绳治之如此,事何由办?”希宪曰:“立台察,古制也,内则弹劾奸邪,外则察视非常,访求民瘼,裨益国政,无大于此。若去之,使上下专恣贪暴,事岂可集耶!”阿合马不能对。
七年,诏释京师系囚。西域人匿赞马丁,用事先朝,资累巨万,为怨家所告,系大都狱,既释之矣,时希宪在告,实不预其事。是秋,车驾还自上都,怨家诉于帝,希宪取堂判补署之,曰:“天威莫测,岂可幸其独不署以苟免耶!”希宪入见,以诏书为言,帝曰:“诏释囚耳,岂有诏释匿赞马丁耶?”对曰:“不释匿赞马丁,臣等亦未闻有此诏。”帝怒曰:“汝等号称读书,临事乃尔,宜得何罪?”对曰:“臣等忝为宰相,有罪当罢退。”帝曰:“但从汝言。”即与左丞相耶律铸同罢。一日,帝问侍臣,希宪居家何为,侍臣以读书对。帝曰:“读书固朕所教,然读之而不肯用,多读何为。”意责其罢政而不复求进也。阿合马因谗之曰:“希宪日与妻子宴乐尔。”帝变色曰:“希宪清贫,何从宴设!”希宪尝有疾,帝遣医三人诊视,医言须用沙糖作饮。时最艰得,家人求于外,阿合马与之二斤,且致密意。希宪却之曰:“使此物果能活人,吾终不以奸人所与求活也。”帝闻而遣赐之。
嗣国王头辇哥行省镇辽阳,有言其扰民不便者。十一年,诏起希宪为北京行省平章政事。将行,肩舆入辞,赐坐,帝曰:“昔在先朝,卿深识事机,每以帝道启朕。及鄂汉班师,屡陈天命,朕心不忘,丞相卿实宜为,顾退托耳。辽霫户不下数万,诸王、国婿分地所在,彼皆素知卿能,故命卿往镇,体朕此意。”辽东多亲王,使者传令旨,官吏立听,希宪至,始革正之。有西域人自称驸马,营于城外,系富民,诬其祖父尝贷息钱,索偿甚急,民诉之行省,希宪命收捕之。其人怒,乘马入省堂,坐榻上,希宪命捽下跪,而问之曰:“法无私狱,汝何人,敢擅系民?”令械系之。其人惶惧求哀,国王亦为之请,乃稍宽,令待对,举营夜遁。俄诏国王归国,希宪独行省事。朝廷降钞买马六千五百,希宪遣买于东州,得羡余马千三百。希宪曰:“上之则若自衒。”即与他郡之不及者,以其直还官。长公主及国婿入朝,纵猎郊原,扰民为甚,希宪面谕国婿,欲入奏之。国婿惊愕,入语公主,公主出,饮希宪酒曰:“从者扰民,吾不知也。请以钞万五千贯还敛民之直,幸勿遣使者。”自是贵人过者,皆莫敢纵。
十二年,右丞阿里海牙下江陵,图地形上于朝,请命重臣开大府镇之。帝急召希宪还,使行省荆南,赐坐,谕曰:“荆南入我版籍,欲使新附者感恩、未来者向化,宋知我朝有臣如此,亦足以降其心。南土卑湿,于卿非宜,今以大事付托,度卿不辞。”赐田以养居者,马五十以给从者。希宪曰:“臣每惧才识浅近,不能胜负大任,何敢辞疾。然敢辞新赐。”复有诏,令希宪承制授三品以下官。希宪冒暑疾驱以进。至镇,阿里海牙率其属郊迎,望拜尘中,荆人大骇。即日禁剽夺,通商贩,兴利除害,兵民按堵。首录宋故宣抚、制置二司幕僚能任事者,以备采访,仍择二十余人,随材授职。左右难之,希宪曰:“今皆国家臣子也,何用致疑。”时宋故官礼谒大府,必广致珍玩,希宪拒之,且语之曰:“汝等身仍故官,或不次迁擢,当念圣恩,尽力报效。今所馈者,若皆己物,我取之为非义;一或系官,事同盗窃;若敛于民,不为无罪。宜戒慎之。”皆感激谢去。令凡俘获之人,敢杀者,以故杀平民论。为军士所虏,病而弃之者,许人收养;病愈,故主不得复有。立契券质卖妻子者,重其罪,仍没入其直。先时,江陵城外蓄水扞御,希宪命决之,得良田数万亩,以为贫民之业。发沙市仓粟之不入官籍者二十万斛,以赈公安之饥。大纲既举,乃曰:“教不可缓也。”遂大兴学,选教官,置经籍,旦日亲诣讲舍,以厉诸生。西南溪洞,及思、播田、杨二氏,重庆制置赵定应,俱越境请降。事闻,帝曰:“先朝非用兵不可得地,今希宪能令数千百里外越境纳土,其治化可见也。”关吏得江陵人私书,不敢发,上之,枢密臣发之帝前,其中有曰:“归附之初,人不聊生。皇帝遣廉相出镇荆南,岂惟人渐德化,昆虫草木,咸被泽矣。”帝曰:“希宪不嗜杀人,故能尔也。”
希宪疾久不愈,十四年春,近臣董文忠言:“江陵湿热,如希宪病何?”即召希宪还,江陵民号泣遮道留之不得,相与画像建祠。希宪还,囊橐萧然,琴书自随而已。帝知其贫,特赐白金五千两、钞万贯。五月,至上都,太常卿田忠良来问疾,希宪谓曰:“上都圣上龙飞之地,天下视为根本。近闻龙冈遗火,延烧民居,此常事耳,慎勿令妄谈地理者惑动上意。”未几,果有数辈以徙置都邑事奏,枢密副使张易、中书左丞张文谦与廷辨,力言不可,帝不悦。明日,召忠良质其事,忠良以希宪语对,帝曰:“希宪病甚,犹虑及此耶?”其议遂止。诏征扬州名医王仲明视希宪疾,既至,希宪服其药,能杖而起,帝喜谓希宪曰:“卿得良医,疾向愈矣。”对曰:“医持善药以疗臣疾,苟能戒慎,则诚如圣谕;设或肆惰,良医何益。”盖以医讽谏也。
会议立门下省,帝曰:“侍中非希宪不可。”遣中使谕旨曰:“鞍马之任,不以劳卿,坐而论道,时至省中,事有必须执奏,肩舆以入可也。”希宪附奏曰:“臣疾何足恤。输忠效力,生平所愿。”皇太子亦遣人谕旨曰:“上命卿领门下省,无惮群小,吾为卿除之。”竟为阿合马所沮。
十六年春,赐钞万贯,诏复入中书,希宪称疾笃。皇太子遣侍臣问疾,因问治道,希宪曰:“君天下在用人,用君子则治,用小人则乱。臣病虽剧,委之于天。所甚忧者,大奸专政,群小阿附,误国害民,病之大者。殿下宜开圣意,急为屏除,不然,日就沉瑑,不可药矣。”戒其子曰:“丈夫见义勇为,祸福无预于己,谓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为不可及,是自弃也。天下事苟无牵制,三代可复也。”又曰:“汝读《狄梁公传》乎?梁公有大节,为不肖子所坠,汝辈宜慎之!”
十七年十一月十九夜,有大星陨于正寝之旁,流光照地,久之方灭。是夕,希宪卒,年五十。大德八年,赠忠清粹德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公,谥文正。加赠推忠佐理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恒阳王,谥如故。
子六人:孚,佥辽阳等处行中书事;恪,台州路总管;恂,中书平章政事;忱,邵武路总管;恒,御史中丞;惇,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从弟希贤。
希贤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伯父布鲁海牙尝曰:“是儿刚果,当大吾家。”年二十余,与从兄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小心慎密。至元初,北部王拘杀使者,世祖选使往谕之,廷臣推希贤。至则布上意,辞旨条畅,王悔谢,为设宴,赠貂裘一袭、白金一笏。还奏,帝喜,赐以御膳。寻进中议大夫、兵部尚书。左丞相伯颜伐宋,既渡江,至元十二年春,授希贤礼部尚书,佩金虎符,与工部侍郎严中范、秘书丞柴紫芝持国书使宋。三月丙戌,至广德军独松关,守关者不知为使,袭而杀之。张濡以为己功,受赏,知广德军。明年宋亡,获张濡杀之,诏遣使护希贤丧归,后复籍濡家赀付其家。希贤死时,年二十九。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