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一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
初,太宗六年甲午,灭金,得中原州郡。七年乙未,下诏籍民,自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宪宗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户二十余万。世祖至元七年,又籍之,又增三十余万。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圆。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八百有奇。于是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与焉。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岭北,曰辽阳,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广,曰征东,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文宗至顺元年,户部钱粮户数一千三百四十万六百九十九,视前又增二十万有奇,汉、唐极盛之际,有不及焉。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而高丽守东藩,执臣礼惟谨,亦古所未见。地大民众,后世狃于治安,而不知诘戎兵、慎封守,积习委靡,一旦有变,而天下遂至于不可为。呜呼!盛极而衰,固其理也。
唐以前以郡领县而已,元则有路、府、州、县四等。大率以路领州、领县,而腹里或有以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者,其府与州又有不隶路而直隶省者,具载于篇,而其沿革则溯唐而止焉。作《地理志》。(凡路,低于省一字。府与州直隶省者,亦低于省一字。其有宣慰司、廉访司,亦止低于省一字。各路录事司与路所亲领之县与府、州之隶路者,低于路一字。府与州所领之县,低于府与州一字。府领州、州又领县者,又低于县一字。路所亲领之县若府若州,曰领县若干、府若干、州若干;府与州所领之县,则曰若干县,所以别之也。)
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为路二十九,州八,属府三,属州九十一,属县三百四十六。(各路立站,总计一百九十八处。)
大都路,唐幽州范阳郡。辽改燕京。金迁都,为大兴府。元太祖十年,克燕,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太宗七年,置版籍。世祖至元元年,中书省臣言:“开平府阙庭所在,加号上都,燕京分立省部,亦乞正名。”遂改中都,其大兴府仍旧。四年,始于中都之东北置今城而迁都焉。(京城右拥太行,左挹沧海,枕居庸,奠朔方。城方六十里,十一门:正南曰丽正,南之右曰顺承,南之左曰文明,北之东曰安贞,北之西曰健德,正东曰崇仁,东之右曰齐化,东之左曰光熙,正西曰和义,西之右曰肃清,西之左曰平则。海子在皇城之北、万寿山之阴,旧名积水潭,聚西北诸泉之水,流入都城而汇于此,汪洋如海,都人因名焉。恣民渔采无禁,拟周之灵沼云。)九年,改大都。十九年,置留守司。二十一年,置大都路总管府。户一十四万七千五百九十,口四十万一千三百五十。(用至元七年抄籍数。)领院二、县六、州十。州领十六县。
右警巡院。
左警巡院。(初设警巡院三,至元四年,省其一,止设左右二院,分领坊市民事。)
县六
大兴,(赤。)宛平,(赤。与大兴分治郭下。金水河源出玉泉山,流入皇城,故名金水。)良乡,(下。)永清,(下。)宝坻(下。至元十六年,于县立屯田所,收子粒赴太仓及醴源仓输纳。)昌平。(下。)
州十
涿州,(下。)唐范阳县,复改涿州。宋因之。元太宗八年,为涿州路。中统四年,复为涿州。领二县:
范阳,(下。倚郭。)房山。(下。金奉先县,至元二十七年,改今名。)
霸州,(下。)唐隶幽州。周始置霸州。宋升永清郡。金置信安军。元仍为霸州。领四县:
益津,(下。倚郭。中统四年省,至元二年置。)文安,(下。)大城,(下。)保定。(下。至元二年,省入益津,四年置。)
通州,(下。)唐为潞县。金改通州,取漕运通济之义,有丰备、通济、太仓以供京师。领二县:
潞县,(倚郭。)三河。(下。)
蓟州,(下。)唐置,后改渔阳郡,仍改蓟州。宋为广川郡。金为中都。元太祖十年,定其地,仍为蓟州。领五县:
渔阳,(下。倚郭。)丰闰,(下。至元二年,省入玉田,四年,以路当冲要复置。二十一年,立丰闰署,领屯田八百三十七户。)玉田,(下。)遵化,(下。)平谷。(下。至元二年,省入渔阳,十三年复置。)
漷州,(下。)辽、金为漷阴县。元初为大兴府属邑,至元十三年,升漷州,割大兴府之武清、香河二邑来属。领二县:
香河,(下。)武清。
顺州,(下。)唐初改燕州,复为归德郡,复为顺州,复为归顺州。辽为归化军。宋为顺兴军。金仍为顺州,置温阳县。元废县存州。
檀州,(下。)唐改密云郡,又复为檀州。辽为武威军。宋为镇远军。金仍为檀州。元因之。
东安州,(下。)唐以前为安次县。辽、金因之,元初隶大兴府。太宗七年,隶霸州。中统四年,升为东安州,隶大都路。
固安州,(下。)唐仍隋旧为固安县,隶幽州。宋隶涿水郡。金隶涿州。元宪宗九年,隶霸州,又改隶大兴府。中统四年,升固安州。
龙庆州,唐为妫川县。金为缙山县。元至元三年,省入怀来县,五年复置,本属上都路宣德府奉圣州。二十二年,仁宗生于此。延祐三年,割缙山、怀来来隶大都,升缙山为龙庆州。领一县:
怀来。(下。)
上都路,唐为奚、契丹地。金平契丹,置桓州。元初为札剌儿部、兀鲁郡王营幕地。宪宗五年,命世祖居其地,为巨镇。明年,世祖命刘秉忠相宅于桓州东、滦水北之龙冈。中统元年,为开平府。五年,以阙庭所在,加号上都,岁一幸焉。至元二年,置留守司。五年,升上都路总管府。十八年,升上都留守司,兼行本路总管府事。户四万一千六十二,口一十一万八千一百九十一。领院一、县一、府一、州四,州领三县,府领三县、二州,州领六县。
警巡院。
县一
开平。(上。)
府一
顺宁府,唐为武州。辽为德州。金为宣德州。元初为宣宁府。太宗七年,改山东路总管府。中统四年,改宣德府,隶上都路。至元三年,以地震改顺宁府。领三县、二州。
三县
宣德,(下。倚郭。至元二年,省本府之录事司并龙门县并入焉。二十八年,又割龙门去属云州。)宣平,(下。)顺圣。(下。本隶弘州,今来属。)
二州
保安州,(下。)唐新州。辽改奉圣州。金为德兴府。元初因之。旧领永兴、缙山、怀来、矾山四县。至元二年,省矾山入永兴。三年,省缙山入怀来,仍改为奉圣州,隶宣德府。五年,复置缙山。延祐三年,以缙山、怀来仍隶大都。至元三年,以地震改保安州。领一县:永兴。(下。倚郭。)
蔚州,(下。)唐改为安边郡,又改为兴唐县,又仍为蔚州。辽为忠顺军。金仍为蔚州。元至元二年,省州为灵仙县,隶弘州。其年,复改为蔚州,隶宣德府。领五县:灵仙,(下。)灵丘,(下。)飞狐,(下。)定安,(下。)广灵。(下。)
州四
兴州,(下。)唐为奚地。金初为兴化军,隶北京,后为兴州。元中统三年,属上都路。领二县:
兴安,(下。至元二年置。)宜兴。(中。至元二年置。)
松州,(下。)本松林南境,辽置松山州。金为松山县,隶北京路大定府。元中统三年,升为松州,仍存县。至元二年,省县入州。
桓州,(下。)本上谷郡地,金置桓州。元初废,至元二年复置。
云州,(下。)古望云川地,契丹置望云县。金因之。元中统四年,升县为云州,治望云县。至元二年,州存县废。二十八年,复升宣德之龙门镇为望云县,隶云州。领一县:
望云。
兴和路,(上。)唐属新州。金置柔远镇,后升为县,又升抚州,属西京。元中统三年,以郡为内辅,升隆兴路总管府,建行宫。户八千九百七十三,口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五。领县四、州一。
县四
高原,(下。倚郭。中统二年隶宣德府,三年来属。)怀安,(下。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来属。)天成,(下。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来属。)咸宁。(下。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来属。)
州一
宝昌州,(下。)金置昌州。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隶本路,置盐使司。延祐六年,改宝昌州。
永平路,(下。)唐平州。辽为卢龙军。金为兴平军。元太祖十年,改兴平府。中统元年,升平滦路,置总管府,设录事司。大德四年,以水患改永平路。户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九,口三万五千三百。领司一、县四、州一。州领二县。
录事司。
县四
卢龙,(下。倚郭。)迁安,(下。至元二年,省入卢龙县,后复置。)抚宁,(下。至元二年,与海山俱省入昌黎。三年复置。四年,又与海山俱入昌黎。七年复置,仍省昌黎、海山入焉。十一年,复置昌黎,以属滦州,今昌黎属本县。)昌黎。(下。至元十一年复置,仍并海山入焉。详见抚宁县。)
州一
滦州,(下。)在卢龙塞南,金领义丰、马城、石城、乐亭四县。元至元二年,省义丰入州。三年复置,先以石城省入乐亭,其年改入义丰。四年,马城亦省。领二县:
义丰,(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州,三年复置。)乐亭。(下。)元初尝于县置漠州,寻废,复为乐亭县,隶滦州。
德宁路,(下。)领县一:德宁。(下。)
净州路,(下。)领县一:天山。(下。)
泰宁路,(下。)领县一:泰宁。(下。)
集宁路,(下。)领县一:集宁。(下。)
应昌路,(下。)领县一:应昌。(下。)
全宁路,(下。)领县一:全宁。(下。)
宁昌路,(下。)领县一:宁昌。(下。)
砂井总管府,领县一:砂井。
以上七路、一府、八县皆阙。
保定路,(上。)本清苑县,唐隶鄚州。宋升保州。金改顺天军。元太宗十一年,升顺天路,置总管府。至元十二年,改保定路,设录事司。户七万五千一百八十二,口一十三万九百四十。领司一、县八、州七。州领十一县。
录事司。
县八
清苑,(中。附郭。)满城,(中。)唐县,(下。金隶定州,后来属。)庆都,(下。元初隶真定府,太宗十一年来属。)行唐,(下。)曲阳,(中。古恒州地,唐为曲阳县。宋属中山府。金因之。元初改恒州,立元帅府,割阜平、灵寿、行唐、庆都、唐县以隶之。逮移镇归德,还隶中山府,复为曲阳县,后隶保定,北岳恒山在焉。)新安,(下。金置新安州渥城县。元至元二年,州县俱废,改为新安镇,入归信县。四年,割入容城。九年,置新安县来属。)博野。(下。至元三十一年立。)
州七
易州,(中。)唐改上谷郡,又复为易州。元太宗十一年,割隶顺天府。至元十年,隶大都路。二十三年,还隶保定。领三县:
易县,(中。倚郭。元初存州废县,至元三年复置。)涞水,(下。)定兴。(下。金隶涿州,今来属。)
祁州,(中。)唐为义丰县,属定州。宋改为蒲阴县。金于县置祁州,属真定路。元至元三年,立附郭蒲阴县及以束鹿、深泽二县来属,隶保定。领三县:
蒲阴,(中。倚郭。)深泽,(下。至元二年,并入束鹿县,三年又来属。)束鹿。(中。)
雄州,(下。)唐归义县。五代为瓦桥关,周世宗克三关,于关置雄州。宋为易阳郡。金为永定军。元太宗十一年,割雄州三县属顺天路。至元十年,改属大都路。十二年改顺天路为保定路,二十三年,复以雄州隶之。领三县:
归信,(下。)容城,(下。金隶安肃州,今来属。)新城。(太宗二年,改新泰州。七年,复为县,隶大都路。十一年,隶顺天路。至元二年,隶雄州。十年,隶大都。二十三年复来属。)
安州,(下。)唐为唐兴县,隶鄚州。宋升顺安军。金改安州,治渥城县。元初移治葛城。至元二年,废为镇,入高阳县,后复改安州,隶保定。领二县:
葛城,(下。倚郭。)高阳。(下。)
遂州,(下。)唐为遂城县,属易州。宋改广信军。金废为遂城县,隶保州。元至元二年,省入安肃州为镇,后复置州而县废,隶保定。
安肃州,(下。)本易州宥戎镇地,宋创立静戎军,又改安肃军。金为安肃州。元隶保定。
完州,(下。)唐为北平县,隶定州。宋升北平军。金更为永平县,又改完州。元至元二年,改永平县,后复为完州。
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
真定路,唐恒山郡,又改镇州。宋为真定府。元初置总管府,领中山府,赵、邢、洺、磁、滑、相、浚、卫、祁、威、完十一州。后割磁、威隶广平,浚、滑隶大名,祁、完隶保定,又以邢入顺德,洺入广平,相入彰德,卫入卫辉;又以冀、深、晋、蠡四州来属。户一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六,口二十四万六百七十。领司一、县九、府一、州五。府领三县,州领十八县。
录事司。
县九
真定,(中。倚郭。)藁城,(中。太宗六年,为永安州,无极、宁晋、新乐、平棘四县隶焉。七年,废州为藁城县,属真定。)栾城,(下。)元氏,(中。)获鹿,(中。太宗在潜邸改西宁州,既即位七年,复为获鹿县,隶真定。)平山。(下。)灵寿,(下。)阜平,(下。)涉县。(元初为崇州,隶真定路,后废州复置涉县。至元二年,省入磁州,后复来属。)
府一
中山府,唐定州。宋为中山郡。金为中山府。元初因之。旧领祁、完二州,太宗十一年,割二州隶顺天府,后为散府,隶真定。领三县:
安喜,(中。)新乐,(下。)无极。(中。)
州五
赵州,(中。)唐赵州。宋为庆源军。金改沃州。元仍为赵州。旧领平棘、临城、栾城、元氏、高邑、赞皇、宁晋、隆平、柏乡九县,太祖十五年,割栾城、元氏隶真定。领七县:
平棘,(中。)宁晋,(下。)隆平,(下。)临城,(中。)柏乡,(下。)高邑,(下。)赞皇。(下。至元二年,并入高邑。七年复置。)
冀州,(上。)唐改魏州,后仍为冀州。宋升安武军。元仍为冀州。领五县:
信都,(中。至元初与冀州录事司俱省入冀州,后复置。三年,省录事司入焉,为冀州治所。)南宫,(上。)枣强,(中。)武邑,(中。)新河。(中。太宗四年置。)
深州,(下。)唐改饶阳郡,后仍为深州。元初隶河间,置帅府。太宗十年,隶真定路,领饶阳、安平、武强、束鹿、静安五县。后割安平、饶阳、武强隶晋州,束鹿隶祁州,以冀州之衡水来属。领二县:
静安,(中。)衡水。(下。)
晋州,唐、宋皆为鼓城县。元太祖十年,改晋州。太宗十年,立鼓城等处军民万户府。中统二年,复为晋州。领四县:
鼓城,(中。倚郭。)饶阳,(中。)安平,(下。太祖十九年,为南平州,于此行千户总管府事,领饶阳一县。太宗七年,复改为县,隶深州。宪宗在潜,隶鼓城等处军民万户府。中统二年,改立晋州,仍为安平县隶焉。武强。(下。元初创立东武州,领武邑、静安。太宗六年,废州复为县,改隶深州。十一年,割属祁州。宪宗在潜,隶鼓城等处军民万户府。中统二年,置晋州,县隶焉。)
蠡州,(下。)唐始置。宋改永宁军。金仍为蠡州。元初隶真定,领司候司、博野县。至元三年,省司候司、博野县入蠡州。十七年,直隶省部。二十一年,仍属真定。
顺德路,(下。)唐邢州。宋为信德府。金改邢州。元初置元帅府,后改安抚司。宪宗分洺水民户之半于武道镇,置司总管。五年,以武道镇置广宗县,并以来属。中统三年,升顺德府。至元元年,以洺州、磁州来属。二年,洺、磁自为一路,以顺德为顺德路总管府。户三万五百一,口一十二万四千四百六十五。领司一、县九。
录事司。
县九
邢台,(中。倚郭。)钜鹿,(中。)内丘,(中。至元二年,并唐山县入焉,后复置唐山,与内丘并。)平乡,(中。)广宗,(中。宪宗五年置。中统三年以后属顺德府。至元二年,省入平乡县,后复置,隶顺德路。)沙河,(下。至元二年,省南和县入焉。后复置南和,与沙河并。)南河,(下。)唐山。(下。)任县。(下。至元二年,省入邢台县,后复置。)
广平路,(下。)唐洺州,又为广平郡。元太宗八年,置邢洺路总管府,以邢、磁、威隶之。宪宗二年,为洺磁路,止领磁、威二州。至元十五年,升广平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四百四十六,口六万九千八十二。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六县。
录事司。
县五
永平,(中。倚郭。)曲周,(中。)肥乡,(中。)鸡泽,(下。元初并入永年,后复置。)广平。(下。)
州二
磁州,(中。)唐磁州。宋为滏阳郡。金以隶彰德。元太祖十年,升为滏源军节度,隶真定路。太宗八年,隶邢洺路。宪宗二年,改邢洺路为洺磁路。至元二年,以真定之涉县及成安县并入滏阳,武安县并入邯郸,止以滏阳、邯郸二县及录事司来属。后复置涉县归真定,以滏阳、武安、邯郸、成安、录事司隶焉。至元三年,并录事司入滏阳县。至元十五年,改洺磁路为广平路总管府,磁州仍隶焉。领四县:
滏阳,(中。倚郭。)武安,(中。)邯郸,(下。)成安。(下。)
威州,(中。)旧无此州,金始置。元太宗六年,割隶邢洺路,以洺水县来属。宪宗二年,隶洺磁路,徙州治于洺水。领二县:
洺水,(中。倚郭。太宗八年,隶洺州。定宗二年,改隶威州。宪宗二年,徙威州治此。)井陉。(下。威州本治此,宪宗二年,移州治于洺水县,井陉为属县。)
彰德路,(下。)唐相州,又改邺郡。石晋升彰德军。金升彰德府。元太宗四年,立彰德总帅府,领卫、辉二州。宪宗二年,割出卫、辉,以彰德为散府,属真定路。至元二年,复立彰德总管府,领怀、孟、卫、辉四州,及本府安阳、临漳、汤阴、辅岩、林虑五县。四年,又割出怀、孟、卫、辉,仍立总管,以林虑升为林州,复立辅岩县隶之。六年,并辅岩入安阳。户三万五千二百四十六,口八万八千二百六。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
县三
安阳,(上。至元六年,并辅岩入焉。)汤阴,(中。)临漳。(中。)
州一
林州,(下。)本林虑县,金升为州。元太宗七年,行县事。宪宗二年,复为州。至元二年,复为县,又并辅岩入焉。未几复为州,割辅岩入安阳,仍以州隶彰德路。
大名路(上。)唐魏州。五代南汉改大名府。金改安武军。元因旧名,为大名府路总管府。户六万八千六百三十九,口一十六万三百六十九。领司一、县五、州三。州领六县。
录事司。
县五
元城,(中。倚郭。至元二年,并入大名县,后复置。)大名,(中。倚郭。太宗六年,立县治。宪宗二年,迁县事于府城内。至元二年,省元城来属,寻析大名、元城为二县。九年,还县治于故所。)南乐,(中。)魏县,(中。)清河。(本恩州地,太宗七年,籍为清河县,隶大名路。)
州三
开州,(上。)唐澶州。宋升开德府。金为开州。元割开封之长垣、曹州之东明来属。领四县:
濮阳,(上。倚郭。)东明,(中。太宗七年,割隶大名路。至元二年来属。)长垣,(中。初隶大名路,至元二年始隶开州。)清丰。(中。)
滑州,(中。)唐改灵昌郡。宋改武成军。元仍为滑州。领二县:
白马,(上。为州治所。)内黄。
浚州,(下。)唐置黎州,后废。石晋置浚州。宋为通利军,又改平川军。金复为浚州。元初隶真定。至元二年,隶大名。
怀庆路,(下。)唐怀州,复改河内郡,又仍为怀州。宋升为防御。金改南怀州,又改沁南军。元初复为怀州。太宗四年,行怀孟州事。宪宗六年,世祖在潜邸,以怀孟二州为汤沐邑。七年,改怀孟路总管府。至元元年,以怀孟路隶彰德路。二年,复以怀孟自为一路。延祐六年,以仁宗潜邸改怀庆路。户三万四千九百九十三,口一十七万九百二十六。领司一、县三、州一。州领三县。
录事司。
县三
河内,(中。)修武,(中。)武陟。(中。)
州一
孟州,(下。)唐置河阳军,又升孟州。宋隶河北道。金大定中,为河水所害,北去故城十五里,筑今城,徙治焉。故城谓之下孟州,新城谓之上孟州。元初治下孟州。宪宗八年,复立上孟州,河阳、济源、王屋、温四县隶焉,设司候司。至元三年,省王屋入济源,并司候司入河阳。领三县:
河阳,(下。)济源,(下。太宗六年,改济源为原州。七年,州废,复为县。至元三年,省王屋县入焉。)温县。
卫辉路,(下。)唐义州,又为卫州,又为汲郡。金改河平军。元中统元年,升卫辉路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二万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二万七千二百四十七。领司一、县四、州二。
录事司。
县四
汲县,(下。倚郭。)新乡,(中。)获嘉,(下。)胙城。(下。旧以胙城为倚郭。宪宗元年,还州治于汲,以胙城为属邑。)
州二
辉州,(下。)唐以共城县置共州。宋隶卫州。金改为河平县,又改苏门县,又升苏门县为辉州,置山阳县属焉。至元三年,省苏门县,废山阳为镇,入本州。
淇州,(下。)唐、宋、金并为卫县之域,曰鹿台乡。元宪宗五年,以大名、彰德、卫辉籍余之民,立为淇州,因又置县曰临淇,为倚郭。中统元年,隶大名路宣抚司。至元三年,立卫辉路,以州隶之,而临淇县省。
河间路,(上。)唐瀛州。宋河间府。元至元二年,置河间路总管府。户七万九千二百六十六,口一十六万八千五百三十六。领司一、县六、州六。州领十七县。
录事司。
县六
河间,(中。倚郭。)肃宁,(下。至元二年,废为镇,入河间县,后复旧。)齐东,(下。宪宗三年,隶济南路。至元二年,还属河间路。)宁津,(下。宪宗二年,属济南路,至元二年,隶河间。)临邑,(下。本属济南府,太宗七年,割属河间。宪宗三年,还属济南。至元二年,复属河间。)青城。(下。本青平镇,太宗七年,析临邑、宁津地置县,隶济南。中统置青城县,隶陵州。至元二年,隶河间。)
州六
沧州,(中。)唐改景城郡,复仍为沧州。金升临海军。元复为沧州。领五县:
清池,(中。)乐陵,(中。)南皮,(下。)无棣,(下。至元二年,并入乐陵县,以县治入济南之棣州,寻复置。)盐山。(下。)
景州,(中。)唐观州,又改景州。宋改永静军。金仍改观州。元因之。至元二年,复为景州。领五县:
蓚县,(中。旧属观州,元初升元州,后复为蓚县。)故城,(中。元初隶河间路。至元二年,并为故城镇,属景州。是年,复置县还来属。)阜城,(下。)东光,(下。)吴桥。(中。)
清州,(下。)五代置乾宁军。宋为乾宁郡,大观间以河清,改清州。金为乾宁军。元太宗二年,改清宁府。七年,又改清州。至元二年,以靖海、兴济两县及本州司候司并为会川县,后复置清州。领三县:
会川,(中。)靖海,(下。)兴济。(下。)
献州,(下。)本乐寿县,宋隶瀛州,又隶河间府。金改为寿州,又改献州。元至元二年,以州并入乐寿,直隶河间路,未几复旧。领二县:
乐寿,(中。附郭。)交河。(中。至元二年,入乐寿,未几如故。)
莫州,(下。)唐置鄚州,寻改为莫。旧领二县,至元二年,省入河间,未几仍领二县:
莫亭,(下。倚郭。至元二年,与任丘俱省入河间县,后复置。)任丘。(下。)
陵州,(下。)本将陵县,宋、金皆隶景州。宪宗三年,割隶河间府。是年升陵州,隶济南路。至元二年,复为县。三年,复为州,仍隶河间路。
东平路,(下。)唐郓州,又改东平郡,又号天平军。宋改东平府,隶河南道。金隶山东西路。元太祖十五年,严实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浚、滑等户三十万来归,以实行台东平,领州县五十四。实没,子忠济为东平路管军万户总管,行总管府事,州县如旧。至元五年,以东平为散府。九年,改下路总管府。户四万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万一百四十七。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顺城,(下。为东平治所。)东阿,(中。)阳谷,(中。)汶上,(中。)寿张,(下。)平阴。(下。至元十一年,以县之辛镇寨、孝德等四乡分析他属。明年,改寨为肥城,作中县,隶济宁路,以平阴为下县,仍属东平。)
东昌路,(下。)唐博州。宋隶河北东路。金隶大名府。元初隶东平路。至元四年,析为博州路总管府。十三年,改东昌路,仍置总管府。户三万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万五千四百六。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聊城,(中。倚郭。)堂邑,(中。)莘县,(中。宋隶大名府,元割以来属。)博平,(中。)茌平,(中。)丘县。(下。本为镇,隶曲周。至元二年,并入堂邑。二十六年,山东宣慰司言:“丘县并入堂邑,差税词诉相去二百余里,往复非便。平恩有户二千七百,升县为宜。”遂立丘县,隶东昌。)
济宁路,(下。)唐麟州。周于此置济州。元太宗七年,割属东平府。至元六年,以济州还治巨野,仍析郓城之四乡来属。八年,升济宁府,治任城,寻还治巨野。十二年,复立济州,治任城,属济宁府。十五年,迁府于济州,却以巨野行济州事。其年又以府治归巨野,而济州仍治任城,但为散州。十六年,济宁升为路,置总管府。户一万五百四十五,口五万九千八百一十八。领司一、县七、州三。州领九县。
录事司。
县七
巨野,(中。倚郭。金废,属郓州。至元六年复立。)郓城,(上。金以水患,徙置盘沟村。元至元八年,复来属。)肥城,(中。宋、金为平阴县。元至元十二年,以平阴莘镇寨东北十五里旧城改设今县。)金乡,(下。初隶济州,至元二年来属。)砀山,(金为水荡没。元宪宗七年,始复置县治,隶东平路。至元二年,以户口稀少,并入单父县。三年复置,属济州。八年,属济宁路。)虞城,(下。金圮于水。元宪宗二年,始复置县,隶东平路。至元二年,以户口稀少,并入单父。三年,复立县,属济州。八年,隶济宁路。)丰县。(唐属徐州。元宪宗二年,属济州。至元二年,以沛县并入丰县。三年,复立沛县。八年,以丰县直隶济宁路。)
州三
济州,(下。)唐以前为济北郡,治单父。唐初为济州,又为济阳郡,仍改济州。周濒济水立济州。宋因之。金迁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没故也。元至元二年,以户不及千数,并隶任城。六年,迁州于巨野,而任城为属邑。八年,升州为济宁府,治任城,复还府治巨野。十二年,以任城当江淮水陆冲要,复立济州,属济宁府而任城废。十五年,迁府于济州,以巨野行济州事。其年复于巨野立府,仍于此为州。二十三年,复置任城,隶州。领三县:
任城,(倚郭。)鱼台,(太宗七年,属济州。至元二年,并入金乡。三年复故。八年,属济宁府。十三年来属。)沛县。(太宗七年,移滕州治此。宪宗二年,州废,复为县。至元二年,省入丰县。三年复置。八年,隶济宁府。十三年来属。)
兖州,(下。)唐初为兖州,复升泰宁军。宋改袭庆府。金改泰定军。元初复为兖州,属济州。宪宗二年,分隶东平路。至元五年,复属济州。十六年,隶济宁路总管府。(二十三年,立尚珍署,领屯田四百五十六户,收子粒赴济州官仓输纳,余粮粜卖,所入钞纳于光禄寺。)领四县:
嵫阳,曲阜,泗水,(至元二年,省入曲阜。三年复置。)宁阳。(至元二年,省入嵫阳。大德元年复置。)
单州,(下。)唐置辉州,治单父。后唐改为单州。宋升团练州。金隶归德府。元初属济州。宪宗二年,属东平府。至元五年,复属济州。十六年,隶济宁路。领二县:
单父,(县在郭下。元初与单州并属济州。宪宗二年,隶东平府。至元二年,复立单父县。三年,还属济州,今属单州。)嘉祥。(旧属济州。宪宗二年,割隶东平路。至元三年,还属济州。今为单州属县。)
曹州,(上。)唐初为曹州,后改济阴郡,又仍为曹州。宋改兴仁府。金复为曹州。元初隶东平路总管府。至元二年,直隶省部。户三万七千一百五十三,口一十九万五千三百三十五。领县五:
济阴,(上。)成武,(中。)定陶,(中。)禹城,(中。)楚丘。(中。)
濮州,(上。)唐初为濮州,后改濮阳郡,又仍为濮州。宋升防御郡。金为刺史州。元初隶东平路,后割大名之馆陶、朝城,恩州之临清,开州之观城来属。至元五年,析隶省部。户一万七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四千二百九十三。领县六:
鄄城,(上。)朝城,(中。初隶东平府,至元五年来属。)馆陶。(中。初属东平路,至元三年来属。)临清,观城,(下。金属开州,元初来属。)范县。(下。初属东平府路,至元二年来属。)
高唐州,(中。)唐为县,属博州。宋、金因之。元初隶东平,至元七年升州。户一万九千一百四,口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一。领县三:
高唐,(中。)夏津,(中。初隶东平,至元七年来属。)武城。(中。初隶东平,至元七年来属。)
泰安州,(中。)本博城县,唐初于县置东泰州,后废州,改为乾封县,属兖州。宋改奉符县。金置泰安州。元初属东平路。至元二年,省新泰县入莱芜县。五年,析隶省部。三十一年,复立新泰县。(东岳泰山在焉。)户九千五百四十,口一万七百九十五。领县四:
奉符,(中。)长清,(中。旧属济南府,元初来属。)莱芜,(下。)新泰。(金属泰安州,至元二年,省入莱芜,三十一年复立。)
德州,唐初为德州,后改平原郡,又仍为德州。金属山东西路。元初隶东平路总管府,割大名之清平、济南之齐河县来属。户二万四千四百二十四,口一十五万六千九百五十二。领县五:
安德,(下。)平原,(下。)齐河,(金创置此县,隶济南府,至元二年来属。)清平,(宋、金隶大名府,元初来属。)德平。
恩州,(中。)唐贝州,又为清河郡。宋改恩州。金隶大名府路。元初割清河县隶大名府,以武城隶高唐,惟存历亭一县及司候司。至元二年,县及司俱省入州。七年,自东平析隶省部。户一万五百四十五,口三万七千四百七十九。
冠州,本冠氏县,唐因隋旧,置毛州,后州废,县属魏州。宋、金并属大名府。元初属东平路。至元六年,升冠州,直隶省。户五千六百九十七,口二万三千四十。
山东东西道宣慰司
益都路,唐青州,又升卢龙军。宋改镇海军。金为益都路总管府。户七万七千一百六十四,口二十一万二千五百二。领司一、县六、州八。州领十五县。
录事司。
县六
益都,(中。倚郭。至元二年,以行淄州及行淄川县并入。三年,又并临淄、临朐二县入焉。十五年,割临淄、临朐复置县,并属本路。)临淄,(下。)临朐,(下。)高苑,(下。旧属淄州。)乐安,(下。)寿光。(下。)
州八
濰州,(下。)唐初为濰州,后废。宋为北海军,复升濰州。金属益都路。元初领北海、昌邑、昌乐三县及司候司。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北海。至元三年,省昌乐县入北海。领二县:
北海,(下。)昌邑。(下。)
胶州,(下。)唐初为胶西县。宋置临海军。金仍改为胶西县,属密州。元太祖于县置胶州。领三县:
胶西,(中。)即墨,(下。宋、金皆隶莱州,元太祖二十二年来属。)高密。(下。宋、金并隶密州。)
密州,唐初改为高密郡,后仍为密州。宋为临海军,复为密州。元初因之,以胶西、高密属胶州。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诸城县,隶益都。领二县:
诸城,(州治所。)安丘。(下。)
莒州,(下。)唐废莒州,以莒县隶密州。宋沿其旧。金复为莒州,隶益都府。元初因之。领四县:
莒县,(下。州治所。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沂水,(下。有沂山,为东镇。)日照,(下。)蒙阴。(下。元初,因旧名为新泰县。中统三年,以李璮乱,人民逃散,省入沂水。皇庆二年,复置为蒙阴县。)
沂州,(下。)唐初改为琅邪郡,后仍为沂州。宋属京东东路。金属山东东路。元属益都路。领二县:
临沂,(中。州治所。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费县。(下。)
滕州,(下。)唐为滕县,属徐州。宋仍旧。金改为滕州,属兖州。元隶益都路。领二县:
滕县,(下。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邹县。(下。)
峄州,(下。)唐置鄫州,又改兰陵县为承县,后州废,以县属沂州。宋仍旧。金改兰陵县,于县置峄州。元初以峄州隶益都路,至元二年,省兰陵入本州。
博兴州,(下。)唐博昌县。后唐改博兴。宋属青州。金属益都府。元初升为州。
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
济南路,(上。)唐济州,又改临淄郡,又改济南郡,又为青州。宋为济南府。金因之。元初改济南路总管府,旧领淄、陵二州。至元二年,淄州割入淄莱路,陵州割入河间路,又割临邑县隶河间路,长清县入泰安州,禹城县隶曹州,齐河县入德州,割淄州之邹平县来属,置总管府。户六万三千二百八十九,口一十六万四千八百八十五。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七县。
录事司。
县四
历城,(中。倚郭。)章丘,(上。)邹平,(上。唐、宋皆属淄州,至元间来属。)济阳。(中。)
州二
棣州,(上。)唐析沧州之阳信、商河、乐陵、厌次置棣州。宋、金因之。元初滨、棣自为一道,中统三年,改置滨棣路安抚司。至元二年,与滨州俱棣济南路。领四县:
厌次,(中。倚郭。初立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本县。)商河,(中。)阳信,(中。)无棣。(下。宋、金属沧州,元初割无棣之半属沧州,半以来属。)
滨州,(中。)唐属棣州。周始置滨州。金隶益都。元初以棣州为滨棣路。至元二年,省路为州,隶济南路。领三县:
渤海,(中。初设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此县。)利津,(下。)沾化。(下。)
般阳府路,(下。)唐淄州,宋属河南道。金属山东东路。元初太宗在潜,置新城县。中统四年,割滨州之蒲台来属。先是,淄州隶济南路总管府;五年,升淄州路,置总管府。是岁改元至元,割邹平属济南路、高苑属益都路。二年,改淄州路为淄莱路。二十四年,改般阳路,取汉县以为名。户二万一千五百三十,口一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五。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八县。
录事司。
县四
淄川,(中。倚郭。)长山,(中。初属济南路,中统三年来属。)新城,(中。本长山县驿台,太宗在潜,以人民完聚,创置城曰新城,以田、索二镇属焉。)蒲台。(下。金属滨州,元初隶滨棣路。中统五年,属淄州。至元二年,改属淄莱路,升中县。)
州二
莱州,(中。)唐初改东莱郡为莱州。宋为防御州。金升定海军,属山东东路。元初属益都路。中统五年,属淄莱路。旧设录事司。至元二年,省入掖县,又省即墨入掖与胶水,仍隶般阳路。领四县:
掖县,(中。倚郭。至元二年,省录事司,析即墨县入焉。)胶水,(下。至元二年,析即墨县入焉。)招远,(下。)莱阳。(下。)
登州,(下。)唐初为牟州,复改登州,宋属河南道。元初属益都路。中统五年,别置淄莱路,以登州隶之。至元二十四年,改属般阳路。领四县:
蓬莱,(下。)黄县,(下。)福山,(下。伪齐以登州之雨水镇为福山县,杨疃镇为栖霞县。)栖霞。(下。)
宁海州,(下。)伪齐刘豫以登州之文登、牟平二县立宁海军。金升宁海州。元初隶益都路。至元九年,直隶省部。户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三。领县二:
牟平,(中。)文登。(下。)
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司
大同路,(上。)唐为北恒州,又为云州,又改云中郡。辽为西京大同府。金改总管府。元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十五年,改西京为大同路。户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五,口一十二万八千四百九十六。领司一、县五、州八。州领四县。(大德四年,于西京黄华岭立屯田。六年,立万户府,所属山阴、雁门、马邑、鄯阳、洪济、金城、宁武凡七屯。)
录事司。
县五
大同,(中。倚郭。至元二年,省西县入焉。)白登,(下。至元二年,废为镇,属大同县,寻复置。)宣宁,(下。)平地,(下。本号平地袅,至元二年,省入丰州。三年,置县,曰平地。)怀仁。(下。)
州八
弘州,(下。)唐为清塞军,隶蔚州。辽置弘州。金仍旧。旧领襄阴、顺圣二县。元至元中,割顺圣隶宣德府,惟领襄阴及司候司,后并省入州。
浑源州,(下。)唐为浑源县,隶应州。金升为州,仍置县在郭下,并置司候司。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应州,(下。)唐末置。后唐升彰***。元初仍为应州。领二县:
金城,(下。州治所。)山阴。(下。至元二年,并入金城,后复置。)
朔州,(下。)唐改马邑郡为朔州。后唐升振武军。宋为朔宁府。金为朔州。元因之。领二县:
鄯阳,(下。至元四年,省录事司入焉。)马邑。(下。)
武州,(下。)唐隶定襄、马邑二郡。辽置武州宣威军。元至元二年,割宁边州之半来属。旧领宁边一县及司候司,四年省入州。
丰州,(下。)唐初为丰州,又改九原郡,又仍为丰州。金为天德军。元复为丰州。旧有录事司并富民县,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东胜州,(下。)唐胜州,又改榆林郡,又复为胜州。张仁愿筑三受降城,东城南直榆林,后以东城滨河,徙置绥远峰南郡今东胜州是也。金初属西夏,后复取之。元至元二年,省宁边州之半入焉。旧有东胜县及录事司,四年省入州。
云内州,(下。)唐初立云中都督府,复改横塞军,又改天德军,即中受降城之地。金为云内州。旧领云川、柔服二县,元初废云川,设录事司。至元四年,省司、县入州。
河东山西道肃政廉访司
冀宁路,(上。)唐并州,又为太原府。宋、金因之。元太祖十三年,立太原路总管府。大德九年,以地震改冀宁路。户七万五千四百四,口一十五万五千三百二十一。领司一、县十、州十四。州领九县。
录事司。
县十
阳曲,(中。倚郭。)文水,(中。)平晋,(下。)祁县,(下。旧隶晋州,后州废,隶太原路。)榆次,(下。至元二年,隶太原路。)太谷,(下。)清源,(下。)寿阳,(下。)交城,(下。)徐沟。(下。)
州十四
汾州,(中。)唐改西河郡为浩州,又改汾州,又改西河郡,又为汾州。金置汾阳军。元初立汾州元帅府,割灵石县隶平阳路之霍州,仍析置小灵石县,后废府。至元二年,复行州事,省小灵石入介休。三年,并温泉入孝义。领四县:
西河,(中。)孝义,(下。至元三年,割温泉县之半置巡检司,隶本县。)平遥,(下。元初属太原府,至元二年来属。)
介休。(下。元初置,隶太原府,至元二年来属,仍省小灵石县入焉。)
石州,(下。)唐初改离石郡为石州,又改昌化郡,又仍为石州。宋、金因其名。元中统二年,省离石县入本州。三年,复立。至元三年,省温泉入孝义,以临泉为临州。旧置司候司,后与孟门、方山俱省入离石。领二县:
离石,(下。倚郭。)宁乡。(下。太宗九年,隶太原府。定宗三年,隶石州。宪宗九年,又隶太原府。至元三年,复来属。)
忻州,(下。)唐初置新兴郡,后改忻州,又改定襄郡,又为忻州。金隶太原府。元因之。领二县:
秀容,(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忻州。四年复置。)定襄。(下。)
平定州,(下。)唐为广阳县。宋为平定军。金为平定州。元至元二年,省倚郭平定、乐平二县入本州。七年,复立乐平。领一县:
乐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县为乡,入本州,立巡检司。七年复立。)
临州,(下。)唐置临泉县,又置北和州,后州废,隶石州。宋置晋宁军。金废军,置临水县,隶石州。元中统二年,仍改临泉县,直隶太原府。三年,升临州。
保德州,(下。)本岚州地,宋始置州。旧有倚郭县,元宪宗七年废县。至元二年,省隩州、芭州入本州。三年,又并岢岚军入焉。四年,割岢岚隶管州,隩州仍来属。
崞州,(下。)本崞县,元太祖十四年升崞州。
管州,(下。)唐以静乐县置,后州废,属岚州。后又为宪州。宋为静乐军。金为静乐郡,又改为管州。元太祖十六年,以岚州之岢岚、宁化、楼烦并入本州。至元二十二年,割岢岚隶岚州,而宁化、楼烦并入本州。
代州,(下。)唐置代州总管府。金改都督府。元中统四年,并雁门县入州。
台州,(下。)唐为五台县,隶代州。金升台州,隶太原路。元因之。
兴州,(下。)唐临津县,隶岚州,又改合河县。金升兴州,隶太原路。元因之。
坚州,(下。)唐繁畤县。金为坚州,隶太原路。元因之。
岚州,(下。)唐、宋并为岚州。金升镇西节度。至元二年,省入管州。五年复立。
盂州,(下。)本盂县,金升为州。元因之。
晋宁路,(上。)唐晋州。金为平阳府。元初为平阳路,大德九年,以地震改晋宁路。户一十二万六百二十,口二十七万一百二十一。领司一、县六、府一、州九。府领六县,州领四十县。
录事司。
县六
临汾,(中。倚郭。)襄陵,(中。)洪洞,(中。)浮山,(下。)汾西,(下。)岳阳。(下。本猗氏县,属平阳府。至元三年,省入岳阳县。四年,以县当东西驿路之要复置,并岳阳、和川二县入焉。后复改为岳阳县。)
府一
河中府,唐蒲州,又改河中府,又改河东郡,又仍为河中府。宋为护***。金复为河中府。元宪宗在潜,置河解万户府,领河、解二州。河中府领录事司及河东、临晋、虞乡、猗氏、万泉、河津、荣河七县。至元三年,省虞乡入临晋,省万泉入猗氏,并录事司入河东,罢万户府,而河中府仍领解州。八年,割解州直隶平阳路,河中止领五县。十五年,复置万泉县来属。领六县:
河东,(下。府治所。)万泉,(下。)猗氏,(下。)荣河,(下。)金隶荣州,元初废荣州,复为荣河县。)临晋,(下。)河津。(下。)
州九
绛州,(中。)唐初为绛郡,又改绛州。宋置防御。金改晋安府。元初为绛州行元帅府,河、解二州诸县皆隶焉。后罢元帅府,仍为绛州,隶平阳路。领七县:
正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录事司入焉。)太平,(中。)曲沃,(下。)翼城,(下。金为翼州,元初复为翼城县,隶绛州。)稷山,(下。)绛县,(下。至元二年,省垣曲县入焉。十六年,复立垣曲县,绛县如故。)垣曲。(下。)
潞州,(下。)唐初为潞州,后改上党郡,又仍为潞州。宋改隆德军。金复为潞州。元初为隆德府,行都元帅府事。太宗三年,复为潞州,隶平阳路。至元三年,以涉县割入真定府,以录事司并入上党县。领七县:
上党,(下。)壸关,(下。)长子,(下。)潞城,(下。)屯留,(下。至元三年,省入襄垣。十五年复置。襄垣,(下。)黎城。(下。至元二年,并涉县偏城等十三村入焉。)
泽州,(下。)唐初为泽州,后为高平郡,又仍为泽州。宋属河东道。金为平阳府。元初置司候司及领晋城、高平、阳城、沁水、端氏、陵川六县。至元三年,省司候司、陵川县入晋城,省端氏入沁水。后复置陵州。领五县:
晋城,(下。)高平,(下。)阳城,(下。)沁水,(下。)陵川。(下。至元三年,省入晋城,后复置。)
解州,(下。)本唐蒲州之解县。五代汉乾祐中置解州。宋属京兆府。金升宝昌军。元至元四年,并司候司入解县。(有盐池,方一百二十里。)领六县:
解县,(下。)安邑,(下。)闻喜,(下。)夏县,(下。)平陆,(下。)芮城。(下。)
霍州,(下。)唐初为霍山郡,又改吕州,又废州而以县隶晋州。金改霍州。元因之。领三县:
霍邑,(下。倚郭。有霍山为中镇。)赵城,(旧属平阳府。)灵石。(下。旧属汾州。)
隰州,(下。)唐初为隰州,又改大宁郡,又仍为隰州。元以州隶晋宁路。领五县:
隰川,(中。州治所。至元三年,省大宁、蒲、温泉三县入焉。)大宁,(下。至元三年,省入隰川,二十三年复置。)石楼,(下。)永和,(下。)蒲县。(下。)
沁州,(下。)唐初为沁州,又改阳城郡,又仍为沁州。宋置威胜军。金仍为沁州。元因之。领三县:
铜鞮,(下。州治所。至元十年,省录事司、武乡县入焉。)沁源,(下。)至元十年,省绵上县入焉。)武乡。(下。至元三年,省入铜鞮,后复立。)
辽州,(下。)唐初置辽州,又改箕州,又改仪州。宋复为辽州。元隶晋宁路。领三县:
辽山,(下。倚郭。)榆社,(下。至元三年,省入辽山,六年复立。)和顺。(下。至元三年,省仪城县入焉。)
吉州,(下。)唐初置西汾州,又为南汾州,又改慈州。宋置吉乡军。金改耿州,又改吉州。元初领司候司、吉乡、乡宁二县。中统二年,并司候司入吉乡县。至元二年,省吉乡。三年,又省乡宁并入州。后复置乡宁。领一县:
乡宁。(下。)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统和宁路总管府
和宁路,(上。)始名和林,以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诸郡,建都于此。初立元昌路,后改转运和林使司,前后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万安宫。丁酉,治迦坚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余里。戊戌,营图苏胡迎驾殿,去和林城三十余里。)世祖中统元年,迁都大兴,和林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后分都元帅府于金山之南,和林止设宣慰司。至元二十六年,诸王叛兵侵轶和林,宣慰使怯伯等乘隙叛去。二十七年,立和林等处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以淇阳王月赤察儿为右丞相,太傅答剌罕为左丞相,罢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和林总管府。至大二年,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四年,罢尚书省,复为行中书省。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改和林路总管府为和宁路总管府。(至元二十年,令西京宣慰司送牛一千,赴和林屯田。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入五条河。三十年,命戍和林汉军四百,留百人,余令耕屯杭海。元贞元年,于六卫汉军内拨一千人赴青海屯田。北方立站帖里干、木怜、纳怜等一百一十九处。)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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