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三
四年春正月庚子,帝谓左右曰:“中书比奏百姓乏食,宜加赈恤。朕默思之,民饥若此,岂政有过差以致然欤?向诏百司务遵世祖成宪,宜勉力奉行,辅朕不逮,然尝思之,唯省刑薄赋,庶使百姓各遂其生也。”乙卯,诸王脱脱驻云南,扰害军民,以按灰代之。丙辰,以知枢密院事完者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己未,给帝师寺廪食钞万锭。壬戌,冀宁路地震。戊辰,给诸王也速也不干、明安答儿部粮三月。
闰月庚辰,封诸王孛罗为冀王。丙戌,以立皇太子诏天下,给赐鳏寡孤独钞,减免各路租税有差。赐诸王、宗戚朝会者,金三百两、银二千五百两、钞四万三千九百锭。辛卯,封别铁木儿为汾阳王。壬辰,给豳王南忽里部钞十二万锭买马。汴梁、扬州、河南、淮安、重庆、顺庆、襄阳民皆饥,发廪赈之。
二月庚子,赐诸王买闾部钞三万锭。甲辰,敕郡县各社复置义仓。戊申,特授近侍完者不花翰林侍读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癸亥,升泰宁府为泰宁路,仍置泰宁县。乙丑,升蒙古国子监秩正三品,赐银印。丙寅,以诸王部值脱火赤之乱,百姓贫乏,给钞十六万六千锭、米万石赈之。曹州水,免今年租。三月丁卯朔,升靖州为路。庚午,给赵王阿鲁秃部粮四千石。乙酉,太阴犯箕。辛卯,车驾幸上都。
夏四月戊戌,给安王兀都思不花部军粮三月。己亥,德安府旱,免屯田租。壬寅,加授太常礼仪院使拜住大司徒,赐赵王阿鲁秃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千锭,割怀来县隶龙庆州。甲辰,以太宁路隶辽阳省。戊申,答合孙寇边,吴王朵列纳等败之于和怀,赐金玉束带、黄金、币帛有差。己未,诸王纽怜薨。乙丑,禁岭北酒。常尝夜坐,谓侍臣曰:“雨旸不时,奈何?”萧拜住对曰:“宰相之过也。”帝曰:“卿不在中书耶?”拜住惶愧。顷之,帝露香默祷。既而大雨,左右以雨衣进,帝曰:“朕为民祈雨,何避焉!”翰林学士承旨忽都鲁都儿迷失、刘赓等译《大学衍义》以进,帝览之,谓群臣曰:“《大学衍义》议论甚嘉,其令翰林学士阿怜铁木儿译以国语。”五月辛未,授上都留守阔阔出开府仪同三司、大司徒。壬申,赐出征诸王丑汉等金银、钞币有差。乙亥,加封大长公主忙哥台为皇姑大长公主,给金印。戊寅,改卫率府为中翊府。壬午,黄州、高邮、真州、建宁等处,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伤人及盗者罪之,余并给粮遣归。以翰林学士承旨赤因铁木儿为中书平章政事,中书平章兀伯都剌为集贤大学士。己丑,升中书左丞阿卜海牙为平章政事,参政乞塔为右丞,高昉为左丞,参议中书省事换住、张思明并参知政事。
六月乙巳,太阴犯心。内外监察御史四十余人劾铁木迭儿奸贪不法。戊申,铁木迭儿罢,以左丞相合散为中书右丞相。己酉,兀伯都剌复为中书平章政事。壬子,以工部尚书王桂为中书参知政事。安远王丑汉、赵王阿鲁秃为叛王脱火赤所掠,各赐金银、币帛。丙辰,敕:“诸王、驸马、功臣分地,仍旧制自辟达鲁花赤。”丁巳,安南国遣使来贡。戊午,置冀王孛罗王傅二员,中尉、司马各一员,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己未,给岭北行省经费钞九十万锭、杂彩五万匹。癸亥,禁总摄沈明仁所佩司空印毋移文有司。
秋七月乙亥,李孟罢,以江浙行省左丞王毅为中书平章政事。庚辰,赐皇姑大长公主忙哥台金百两、银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百匹。赏讨叛王有功句容郡王床兀儿等金银、币帛、钞各有差。壬午,敕赤因铁木儿颁赉诸王、驸马,及赈济所部贫乏。特授中卫亲军都指挥使孛兰奚太尉。己丑,成纪县山崩,土石溃徙,坏田稼庐舍,压死居民。辛卯,冀宁路地震。帝谕省臣曰:“比闻蒙古诸部困乏,往往鬻子女于民家为婢仆,其命有司赎之还各部。”帝出,见卫士有敝衣者,驻马问之,对曰:“戍守边镇余十五年,以故贫耳。”帝曰:“此辈久劳于外,留守臣未常以闻,非朕亲见,何由知之!自今有类此者,必言于朕。”因命赐之钱帛。八月丙申,车驾至自上都。荧惑犯舆鬼。壬子,太阴犯昴。庚申,合散奏事毕,帝问曰:“卿等日所行者何事?”合散对曰:“臣等第奉行诏旨而已。”帝曰:“卿等何尝奉行朕旨,虽祖宗遗训,朝廷法令,皆不遵守。夫法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自古及今,未有法不立而天下治者。使人君制法,宰相能守而勿失,则下民知所畏避,纲纪可正,风俗可厚。其或法弛民慢,怨言并兴,欲求治安,岂不难哉?”九月丙寅,合散言:“故事,丞相必用蒙古勋臣;合散回回人,不厌人望。”遂恳辞,制以宣徽使伯答沙为中书右丞相,合散为左丞相。己巳,大都南城产嘉禾,一茎十一穗。庚午,太阴犯斗。壬辰,诏戒饬海漕,谕诸司毋得沮挠。岭北地震三日。
冬十月甲午朔,有事于太庙。戊戌,给诸王晃火铁木儿等部粮五千石。壬寅,敕刑部尚书举林柏监大都兵马司防遏盗贼,仍严饬军校,制其出入。遣御史大夫伯忽、参知政事王桂祭陕西岳镇名山,赈恤秦州被灾之民。己酉,监察御史言:“官吏丁忧起复,人情惊惑,请禁止以绝侥幸。惟朝廷耆旧特旨起复者,不在禁例。”制曰:“可。”给两淮屯田总管府职田。壬子,给钞五万锭、粮五万石,赈察罕脑儿。戊午,海外婆罗公之民往贾海番,遇风涛,存者十四人漂至温州永嘉县,敕江浙省资遣还乡。改潮州路所统梅州隶广东道宣慰司。
十一月己卯,复浚扬州运河。己丑,并汧源县入陇州。壬辰,谕:“诸宿卫入直,各居其次,非有旨不得上殿,阑入禁中者坐罪。大臣许从二人,他官一人,门者讥其出入。”十二月丁酉,复广州采金银珠子都提举司,秩正四品,官三员。乙巳,置詹事院,从一品,太子詹事四员,副詹事、詹事丞并二员,家令府、延庆司设官并四员,典宝监八员。遣官即兴和路及净州发廪赈给北方流民。己酉,卢沟桥、泽畔店、琉璃河并置巡检司。壬子,置安王王傅。丁巳,赐诸王秃满铁木儿等及驸马忽剌兀带各部,金一千二百两、银七千七百两、钞一万七千七百锭、币帛二千匹。以内宰领延福司事秃满迭儿知枢密院事,特授晋王内史按摊出金紫光禄大夫、鲁国公。辛酉,改怯怜口民匠总管府为缮用司。
五年春正月辛未,赐诸王秃满铁木儿等所部钞四万锭。甲戌,懿州地震。丙子,安南国遣其臣尹世才等以方物来贡。乙酉,敕诸王位下民在大都者,与民均役。丁亥,会试进士。湖广平章买住加鲁国公、大司农。赈晋王也孙铁木儿等部贫乏者。
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和宁路地震。丁酉,敕:“广宁、开元等万户府军入侍卫,有兄弟子侄五人者,三人留,四人三人者,二人留,著为籍。”秦州秦安县山崩。封诸王晃火铁木儿为嘉王,秃满铁木儿为武平王,并赐印。丁未,敕云南、四川归还所侵顺元宣抚司民地。戊申,升内史府秩正二品。建鹿顶殿于文德殿后。辛亥,敕杭州守臣春秋祭淮安忠武王伯颜祠。王子诸王答失蛮部乏食,敕甘肃行省给粮赈之。赐诸王察吉儿钞万锭。甲寅,置宁昌府。乙卯,命中书省汰不急之役,增置河东宣慰司副使一员。敕上都诸寺、权豪商贩货物,并输税课。戊午,以者连怯耶儿万户府为右卫率府。给书西天字《维摩经》金三千两。庚申,罢封赠。赏讨叛王脱火赤战功,赐诸王部察罕等金银币钞有差。
三月戊辰,御试进士,赐忽都达儿、霍希贤以下五十人及第、出身有差。己巳,赐宁海王八都儿金印。庚午,立诸王斡罗温孙部打捕鹰坊诸色人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四品。改静安路为德宁路,静安县为德宁县。癸酉,晋王也孙铁木儿部贫乏,赈米四千一百五十石,仍赐钞二万锭买牛羊孳畜。乙亥,增给两淮运司分司印一。特授安远王丑汉开府仪同三司、录军国重事、知枢密院事。戊寅,以湖州路为安王兀都思不花分地,其户数视卫王阿木哥。癸未,和宁、净州路禁酒。赐钞万锭,命晋王也孙铁木儿赈济辽东贫民。晋王内史拾得闾加荣禄大夫,封桓国公。给金九百两、银百五十两,书金字《藏经》。甲申,免巩昌等处经赈济者差税盐课。乙酉,御史台臣言:“诸司近侍隔越中书闻奏者,请如旧制论罪。”制曰:“可。”己丑,敕以红城屯田米赈净州、平地等处流民。置汾阳王别铁木儿王傅四员,赐丑驴答剌罕平江路田百顷。
夏四月壬辰,安吉王乞台普济薨。丁酉,诸王雍吉剌带部乏食,赈米三千石。己亥,耽罗捕猎户成金等为寇,敕征东行省督兵捕之。庚子,赐诸王察吉儿部钞万锭,布帛称是。给中翊府阎台顺州屯田钞万锭,置牛种农具。庚戌,敕:“安远王丑汉分地隶建宁者七县、汀州者三县,达鲁花赤听其自辟。”升印经提举司为延福监,秩正三品。遣官分汰各部流民,给粮赈济。免怀孟、河南、南阳居民所输陕西盐课。是时解州盐池为水所坏,命怀孟等处食陕西红盐;后以地远,改食沧盐,而仍输课陕西,民不堪命,故免之。木邻、铁里干驿困乏,济以马五千匹。辽阳饥,海漕粮十万石于义、锦州,以赈贫民。甲寅,枢密院臣言:“各省调度军马,惟长官二人领其事。今四川省诸臣皆预,非便,请如旧制。”从之。以千奴、史弼并为中书平章政事,侍御史敬俨为中书参知政事。戊午,车驾幸上都。
五月辛酉朔,顺元等处军民宣抚使阿昼以洞蛮酋黑冲子子昌奉方物来觐。丁卯,赐安王兀都思不花金五百两、银五千两。以御史中丞亦列赤为中书右丞相。戊辰,遣平章政事王毅翙星于司天台三昼夜。诸王按塔木儿、不颜铁木儿部乏食,赈粮两月。壬申,监察御史言:“比年名爵冒滥,太尉、司徒、国公接迹于朝。昔奉诏裁罢,中外莫不欣悦。近闻礼部奉旨铸太尉、司徒、司空等印二十有六,此辈无功于国,载在史册,贻笑将来。请自今门阀贵重、勋业昭著者存留一二,余并革去。”制曰:“可。”癸酉,遣官分道减决笞以下罪。己卯,德庆路地震。巩昌陇西县大雨,南土山崩,压死居民,给粮赈之。六月辛卯,御史台臣言:“昔遣张驴等经理江浙、江西、河南田粮,虚增粮数,流毒生民,已尝奉旨俟三年征租。今及其期,若江浙、江西当如例输之,其河南请视乡例减半征之。”制曰:“可。”癸巳,以典瑞院使斡赤为集贤大学士、领典瑞院事、大司徒。己亥,北地诸部军士乏食,给粮赈之。庚子,遣阿尼八都儿、只儿海分汰净州北地流民,其隶四宿卫及诸王、驸马者,给资粮遣还各部。癸卯,赐诸王桑哥班金束带一、银百两、钞五百锭。乙巳,术者赵子玉等七人伏诛。时卫王阿木哥以罪贬高丽,子玉言于王府司马曹脱不台等曰:“阿木哥名应图谶。”于是潜谋备兵器、衣甲、旗鼓,航海往高丽取阿木哥至大都,俟时而发,行次利津县,事觉,诛之。西番土寇作乱,敕甘肃省调兵捕之。丁巳,赐安王兀都思不花等金束带及金二百两、银一千五十两、钞二千二百锭、币帛二百八十匹。
秋七月己未朔,李邦宁加开府仪同三司。癸亥,赐诸王八里带等金二百两、银八百五十两、钞二千锭、币帛二百匹。甲子,给钦察卫马羊价钞一十四万五千九百九十二锭。丙寅,调军五千乌蒙等处屯田,置总管万户府,秩正三品,给银印。丁卯,给钞二十万锭、粮万石,命晋王分赉所部宿卫士。壬申,御史中丞赵简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选耆儒敷陈道义。今李铨侍东宫说书,未谙经史,请别求硕学,分进讲读,实宗社无疆之福。”制曰:“可。”诸王不里牙敦之叛,诸王也舍、失列吉及卫士朵带、伯都坐持两端,不助官军进讨,敕流也舍江西,失列吉湖广,朵带衡州,伯都潭州。癸酉,拘卫王阿木哥王傅印。置饩廪司,秩正八品,隶上都留守司。丰州石泉店置巡检司。赐诸王别失帖木儿等金、银,并赈其部米万石、钞万锭。己卯,诸王雍吉剌带、曲春铁木儿来朝,赐金二百两、银一千两、钞五千锭、币帛一百匹,仍给钞万锭、米万石,分赉其所部。辛巳,立受给库,秩九品,隶工部。壬午,罢河南省左丞陈英等所括民田,止如旧例输税。戊子,巩昌路宁远县山崩。加封楚三闾大夫屈原为忠节清烈公。
八月戊子,车驾至自上都。乙卯,并翁源县入曲江县。九月癸亥,大司农买住等进司农丞苗好谦所撰《栽桑图说》,帝曰:“农桑衣食之本,此图甚善。”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间。丙寅,广西两江龙州万户赵清臣、太平路总管李兴隆率土官黄法扶、何凯,并以方物来贡,赐以币帛有差。豳王南忽里等部贫乏,命甘肃省市马万匹给之。丁卯,中书右丞、宣徽使亦列赤为中书平章政事,左丞高昉为右丞,参知政事换住为左丞,吏部尚书燕只干为参知政事。壬申,以钞给北边军为马价。甲戌,以作佛事,释重囚三人,轻囚五十三人。己卯,以江浙省所印《大学衍义》五十部赐朝臣。辛巳,置大永福寺都总管府,秩三品。壬午,敕:“军官犯罪,行省咨枢密院议拟,毋擅决遣。”丙戌,以佥太常礼仪院事狗儿为中书参知政事。丁亥,立行宣政院于杭州,设官八员。大同路金城县大雨雹。
冬十月己丑,以大宁路隶辽阳省,宣德府隶大都路。敕:“僧人除宋旧有及朝廷拨赐土田免租税,余田与民一体科征。”播州南宁长官洛麽作乱,思州守臣换住哥招谕之,洛麽遣人以方物来觐。罢胶、莱、莒、密盐使司,复立涛洛场。辛卯,禁大同、冀宁、晋宁等路酿酒。壬辰,建帝师巴思八殿于大兴教寺,给钞万锭。癸巳,改中翊府为羽林亲军都指挥使司。甲午,有事于太庙。癸丑,赣州路雩都县里胥刘景周,以有司征括田新租,聚众作乱,敕免征新租,招谕之。
十一月辛酉,开成、庄浪等处禁酒。壬戌,改黄花岭屯储军民总管府为屯储总管府,设官四员。山后民饥,增海漕四十万石。增置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色目、汉人各二员,给分司印二。丁卯,用监察御史乃蛮带等言,追夺建康富民王训等白身滥受宣敕,仍禁冒籍贯宿卫及巧受远方职官、不赴任求别调者,隐匿不自首者罪之。己巳,升同知枢密院事忠嘉知枢密院事。丙子,集贤大学士、太保曲出言:“唐陆淳著《春秋纂例》、《辨疑》、《微旨》三书,有益后学,请令江西行省鋟梓,以广其传。”从之。癸未,敕江西茶运司岁课以二十五万锭为额。敕大永福寺创殿,安奉顺宗皇帝御容。
十二月壬辰,特授集贤大学士脱列大司徒。辛亥,置重庆路江津、巴县等处屯田,省成都岁漕万二千石。甲寅,敕枢密院核实蒙古军贫乏者,存恤五年。
六年春正月丁巳朔,暹国遣使奉表来贡方物。丁卯,敕:“福建、两广、云南、甘肃、四川军官致仕还家,官给驿传如民官例。”戊辰,赈晋王部贫民。癸酉,特授同知徽政院事丑驴答剌罕金紫光禄大夫、太尉,给银印。甲戌,监察御史孛术鲁翀等言:“皇太子位正东宫,既立詹事院以总家政,宜择年德老成、道义崇重者为师保宾赞,俾尽心辅导,以广缉熙之学。”制曰:“可。”戊寅,太阴犯心。己卯,翙星于司天台。广东南恩、新州徭贼龙郎庚等为寇,命江西行省发兵捕之。帝御嘉禧殿,谓紥鲁忽赤买闾曰:“紥鲁忽赤人命所系,其详阅狱辞,事无大小,必谋诸同僚,疑不能决者,与省、台臣集议以闻。”又顾谓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为安邪?朕惟太祖创业艰难,世祖混一疆宇,兢业守成,恒惧不能当天心,绳祖武,使万方百姓乐得其所,朕念虑在兹,卿等固不知也。”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改释奠于中丁,祀社稷于中戊。翙星于回回司天台。丁酉,云南阇里爱俄、永昌蒲蛮阿八剌等并为寇,命云南省从宜剿捕。戊戌,改陕西转运盐使司为河东陕西都转运盐使司,直隶省部。己亥,太阴犯灵台。乙巳,敕:“诸司不由中书奏官辄署事者悉罢之。”特授僧从吉祥荣禄大夫、大司空,加荣禄大夫、大司徒僧文吉祥开府仪同三司。
三月丁巳,以天寿节,释重囚一人。乙未,给钞赈济上都、西番诸驿。辛酉,斡端地有叛者入寇,遣镇西武靖王搠思班率兵讨之。诏以御史中丞秃秃合为御史大夫,谕之曰:“御史大夫职任至重,以卿勋旧之裔,故特授汝。当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为法,否则将坠汝家声,负朕委任之意矣。”丙寅,改怀孟路为怀庆路。特授翰林学士承旨八儿思不花开府仪同三司、大司徒。己巳,太阴犯明堂。敕:“诸王、驸马、宗姻诸事,依旧制领于内八府官,忽径移文中书。”封诸王月鲁铁木儿为恩王,给印,置王傅官。免大都、上都、兴和、大同今岁租税。癸酉,太阴犯日星。甲戌,太阴犯心。壬午,赐大兴教寺僧斋食钞二万锭,禁甘肃行省所属郡县酿酒。
夏四月壬辰,中书省臣言:“云南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袭之,无则妻承夫职。远方蛮夷,顽犷难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今或阙员,宜从本俗,权职以行。”制曰:“可。”丙辰,命京师诸司官吏运粮输上都、兴和,赈济蒙古饥民。庚子,车驾幸上都。以铁木迭儿为太子太师。内外监察御史四十余人,劾其逞私蠹政,难居师保之任,不听。诸王合赞薨。丙午,命宣政院赈给西番诸驿。壬子,伯颜铁木儿部贫乏,给钞赈之。
五月辛酉,太阴犯灵台。丁卯,太阴犯房。丙子,太阴犯垒壁阵。加安南国王陈益稷仪同三司。六月戊子,以庄浪巡检司为庄浪县,移巡检司于北卜渡。癸巳,以米五千石赈大长公主所隶贫民。甲午,改缮珍司为徽仪使司,秩二品。己亥,岁星犯东咸。辛丑,置河南田赋总管府,隶内史府,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秩从三品。戊申,置勇校署,以角者隶之。庚戌,大同县雨雹,大如鸡卵。诏以驼马牛羊分给朔方蒙古民戍守边徼者,俾牧养蕃息以自赡,仍命议兴屯田。壬子,赐大乾元寺钞万锭,俾营子钱,供缮修之费,仍升其提点所为总管府,给银印,秩正三品。给钞四十万锭,赈合剌赤部贫民;三十万锭,赈诸位怯怜口被灾者;诸有俸禄及能自赡者勿给。癸丑,以羽林亲军万人隶东宫。丙子,升广惠司秩正三品,掌回回医药。丁丑,以济宁等路水,遣官阅视其民,乏食者赈之,仍禁酒,开河泊禁,听民采食。晋阳、西凉、钧等州,阳翟、新郑、密等县大雨雹,汴梁、益都、般阳、济南、东昌、东平、济宁、泰安、高唐、濮州、淮安诸处大水。
秋七月丙辰,缅国赵钦撒以方物来觐。来安路总管岑世兴叛,据唐兴州,赐玺书招谕之。诸王阔慳坚部贫乏,给粮赈之。壬戌,太阴犯心。以者连怯耶儿万户府军万人隶东宫,置右卫率府,秩正三品。丁卯,诏谕江西官吏、豪民毋沮挠茶课。甲戌,皇姊大长公主祥哥剌吉作佛事,释全宁府重囚二十七人,敕按问全宁守臣阿从不法,仍追所释囚还狱。命分简奴儿流囚罪稍轻者,屯田肇州。乙亥,
通州、漷州增置三仓。丙子,太白犯太微垣右执法。增置上都警巡院、开平县官各二员。己卯,晋王也孙铁木儿所部民,经剽掠灾伤,为盗者众,敕紥鲁忽赤囊加带往,与晋王内史审录罪囚,重者就启晋王诛之,当流配者加等杖之。庚辰,赐木怜、麦该两驿钞一万二千一百二十锭,俾市马给驿。辛巳,赐左右鹰坊及合剌赤等贫乏者钞一十四万锭。
八月甲申,以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张思明为中书参知政事。乙酉,荧惑犯舆鬼。甲午,以授皇太子玉册,告祭于南郊。庚子,车驾至自上都。丁未,告祭于太庙。是月,伏羌县山崩。
闰八月丙辰,辰星犯太微垣右执法。赐嘉王晃火铁木儿部羊十万、马万匹。庚申,增置兴和路预备仓,秩正八品;升广盈库从八品。癸亥,荧惑犯轩辕。甲子,太阴犯垒壁阵。浚会通河。壬申,以太傅、御史大夫伯忽为太师。癸酉,敕:“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官,给俸同随朝。”敕:“诸司有受命不之官及避繁剧托故去职者,夺其宣敕。”乙亥,太白犯东咸。并永兴县入奉圣州。
九月甲申,以徽政使朵带为太傅,升参议中书省事钦察为参知政事。辛卯,铁里干等二十八驿被灾,给钞赈之。壬辰,翙星于司天台。癸巳,以作佛事,释大辟囚七人,流以下囚六人。戊戌,增海漕十万石。置云南县,隶云内州。以故昌州宝山县置宝昌州,隶兴和路。庚子,并顺德、广平两铁冶提举司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铁冶提举司。癸卯,御史台臣言:“比者官以幸求,罪以赂免,乞凡内外官非勋旧有资望者,不许骤升。诸犯赃罪已款伏及当鞫而幸免者,悉付元问官以竟其罪;其贪污受刑,夺职不叙者,夤缘近侍,出入内庭,觊幸名爵,宜斥逐之。”帝皆纳其言。诏谓四宿卫尝受刑者,勿令造禁廷。山东诸路禁酒。浚镇江练湖。发粟赈济宁、东平、东昌、高唐、德州、济南、益都、般阳、扬州等路饥。十月甲寅,省都功德使四员,止存六员。乙卯,东平、济宁路水陆十五驿乏食,户给麦十石。中书省臣言:“白云宗总摄沈明仁,强夺民田二万顷,诳诱愚俗十万人,私赂近侍,妄受名爵,已奉旨追夺,请汰其徒,还所夺民田。其诸不法事,宜令核问。”有旨:“朕知沈明仁奸恶,其严鞫之。”戊午,遣中书右丞相伯答沙持节授皇太子玉册。辛酉,以紥鲁忽赤铁木儿不花为御史大夫。癸亥,荧惑犯太微垣左执法。上都民饥,发官粟万石减价赈粜。置两浙盐仓六所,秩从八品,官二员,惟杭州、嘉兴二仓设官三员,秩从七品;盐场三十四所,场设监运一员,正八品。罢检校所。乙丑,太阴犯昴。丁卯,赈北方诸驿。戊辰,太阴犯东井。庚午,太白昼见。辛未,太阴犯轩辕。丙子,以皇太子受玉册,诏天下。己卯,浚通惠河。增河东、陕西盐运司判官一员,给分司印二;置提领所二,秩从八品,官各二员;盐场二,增管勾各二员;罢漉盐户提领二十人。济南滨、棣州、章丘等县水,免其田租。
十一月辛卯,荧惑犯进贤。木邦路带邦为寇,敕云南省招捕之。乙巳,以秘书卿苫思丁为大司徒。庚子,敕晋王部贫民二千居称海屯田。增京畿漕运司同知、副使各一员,给分司印。中书省臣言:“曩赐诸王阿只吉钞三万锭,使营子钱以给畋猎廪膳,毋取诸民。今其部阿鲁忽等出猎,恣索于民,且为奸事,宜令宗正府、刑部讯鞫之,以正典刑。”制曰:“可。”禁民匿蒙古军亡奴。帝谕台臣曰:“有国家者,以民为本。比闻百姓疾苦衔冤者众,其令监察御史、廉访司审察以闻。”河间民饥,发粟赈之。
十二月壬戌,命皇太子参决国政。封宋儒周惇颐为道国公。甲子,遣宗正府紥鲁忽赤二员,审决兴和、平地等处狱囚。省云南大理、大、小彻里等地同知、相副官及儒学、蒙古教授等官百二十四员。丙寅,太阴犯轩辕。己巳,复吏人出身旧制,其犯赃者止从七品。免大都、上都、兴和延祐七年差税。河西塔塔剌地置屯田,立军民万户府。壬申,太阴犯星。平章政事王毅以亲老辞职,从之,仍赐其父币帛。癸酉,是夜风雪甚寒,帝谓侍臣曰:“朕与卿等居暖室,宗戚、昆弟远戍边陲,曷胜其苦!岁赐钱帛,可不遍及耶?”敕上都、大都冬夏设食于路,以食饥者。
七年春正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帝斋居损膳,辍朝贺。壬午,御史台臣言:“比赐不儿罕丁山场、完者不花海舶税,会计其钞,皆数十万锭,诸王军民贫乏者,所赐未尝若是,苟不撙节,渐致帑藏虚竭,民益困矣。”中书省臣进曰:“台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纲,法度愈坏。臣等乞赐罢黜,选任贤者。”帝曰:“卿等不必言,其各共乃事。”癸未,帝御大明殿,受诸王、百官朝贺。辛卯,江浙行省丞相黑驴言:“白云僧沈明仁,擅度僧四千八百余人,获钞四万余锭,既已辞伏,今遣其徒沈崇胜潜赴京师行贿求援,请逮赴江浙,并治其罪。”从之。乙未,太阴犯明堂上星。丁亥,帝不豫。辛丑,帝崩于光天宫,寿三十有六,在位十年。癸卯,葬起辇谷,从诸帝陵。五月乙未,群臣上谥曰圣文钦孝皇帝,庙号仁宗,国语曰普颜笃皇帝。
仁宗天性慈孝,聪明恭俭,通达儒术,妙悟释典,尝曰:“明心见性,佛教为深;修身治国,儒道为切。”又曰:“儒者可尚,以能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平居服御质素,澹然无欲,不事游畋,不喜征伐,不崇货利。事皇太后,终身不违颜色;待宗戚勋旧,始终以礼。大臣亲老,时加恩赉;太官进膳,必分赐贵近。有司奏大辟,每惨恻移时。其孜孜为治,一遵世祖之成宪云。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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