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汝砺 张行信
高汝砺,字岩夫,应州金城人。登大定十九年进士第,莅官有能声。明昌五年九月,章宗诏宰执,举奏中外可为刺史者,上亲阅阙点注,盖取两员同举者升用之。于是,汝砺自同知绛阳军节度事起为石州刺史。承安元年七月,入为左司郎中。一日奏事紫宸殿,时侍臣皆回避,上所御凉扇忽堕案下,汝砺以非职不敢取以进。奏事毕,上谓宰臣曰:“高汝砺不进扇,可谓知体矣。”
未几,擢为左谏议大夫。以赋调军须,郡县有司或不得人,追胥走卒利其事急,规取货赂,深为民害,建言:“自今若因兵调发,有犯者乞权依‘推排受财法’治之,庶使小人有所畏惧。”二年六月,定制,因军前差发受财者,一贯以下徒二年,以上徒三年,十贯处死,从汝砺之言也。时遇奏事,台臣亦令回避,汝砺乃上言:“国家置谏臣以备侍从,盖欲周知时政以参得失,非徒使排行就列而已。故唐制,凡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阁,必遣谏官随之,俾预闻政事,冀其有所开说。今省台以下,遇朝奏事则一切回避,与诸侍卫之臣旅进旅退。殿廷论事初莫得闻,及其已行,又不详其始末,遂事而谏,斯亦难矣。顾谏职为何如哉?若曰非材,择人可也,岂可置之言责而疏远若此。乞自今以往,有司奏事谏官得以预闻,庶望少补。且修注之职,掌记言动,俱当一体。”上从之。
又言:“年前十月尝举行推排之法,寻以逾时而止,诚知圣上爱民之深也。切闻周制,以岁时定民之众寡,辨物之多少,入其数于小司徒,以施政教,以行征令,三年则天下大比,按为定法。伏自大定四年通检前后,迄今三十余年,其间虽两经推排,其浮财物力,惟凭一时小民之语以为增减,有司惟务速定,不复推究其实。由是豪强有力者符同而幸免,贫弱寡援者抑屈而无诉。况近年以来,边方屡有调发,贫户益多。如止循例推排,缘去岁条理已行,人所通知,恐新强之家预为请嘱狡狯之人,冀望至时同辞推唱。或虚作贫之,故以产业低价质典,及将财物徙置他所,权止营运。如此奸弊百端,欲望物力均一,难矣。欲革斯弊,莫若据实通检,预令有司照勘大定四年条理,严立罪赏,截日立限,关防禁约。其间有可以轻重者斟酌行之,去烦碎而就简易,戒搔扰而事镇静,使富者不得以苟避,困者有望于少息,则赋税易办,人免不均之患矣。”诏尚书省俟边事息行之。
是岁十月,上谕尚书省,遣官诣各路通检民力,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令诸路所差官视以为法焉。寻为同知大兴府事。四年十二月,为陕西东路转运使。泰和元年七月,改西京路转运使。二年正月,为北京临潢府路按察使。四年二月,迁河北西路转运使。十一月,进中都路都转运使。
六年六月,拜户部尚书。时钞法不能流转,汝砺随事上言,多所更定,民甚便之,语在《食货志》。上嘉其议,敕尚书省曰:“内外百官所司不同,比应诏言事者不啻千数,俱不达各司利害,汗漫陈说,莫能详尽。近惟户部尚书高汝砺,论本部数事,并切事情,皆已行之。其谕内外百司各究利害举明,若可举而不即申闻,以致上司举行者,量制其罚。”
贞祐二年六月,宣宗南迁,次邯郸,拜汝砺为参知政事。次汤阴,上闻汴京谷价腾踊,虑扈从人至则愈贵,问宰臣何以处之。皆请命留守司约束,汝砺独曰:“物价低昂,朝夕或异,然籴多粜少则贵。盖诸路之人辐凑河南,籴者既多,安得不贵?若禁止之,有物之家皆将闭而不出,商旅转贩亦不复入城,则籴者益急而贵益甚矣。事有难易,不可不知,今少而难得者谷也,多而易致者钞也,自当先其所难,后其所易, 多方开诱,务使出粟更钞,则谷价自平矣。”上从之。
三年五月,朝廷议徙河北军户家属于河南,留其军守卫郡县,汝砺言:“此事果行,但便于豪强家耳,贫户岂能徙?且安土重迁,人之情也。今使尽赴河南,彼一旦去其田园,扶携老幼,驱驰道路,流离失所,岂不可怜。且所过百姓见军户尽迁,必将惊疑,谓国家分别彼此,其心安得不摇。况军人已去其家,而令护卫他人,以情度之,其不肯尽心必矣。民至愚而神者也,虽告以卫护之意,亦将不信,徒令交乱,俱不得安,此其利害所系至重。乞先令诸道元帅府、宣抚司、总管府熟论可否,如无可疑,然后施行。”不报。
军户既迁,将括地分授之,未有定论,上敕尚书省曰:“北兵将及河南,由是尽起诸路军户,共图保守。今既至矣,粮食所当必与,然未有以处之。可分遣官聚耆老问之,其将益赋,或与之田,二者孰便。”又以谕汝砺。既而所遣官言:“农民并称,比年以来,租赋已重,若更益之,力实不足,不敢复佃官田,愿以给军。”于是汝砺奏:“迁徙军户,一时之事也。民佃官田,久远之计也。河南民地、官田,计数相半。又多全佃官田之家,坟茔、庄井俱在其中。率皆贫民,一旦夺之,何以自活?夫小民易动难安,一时避赋,遂有此言。及其与人,即前日之主,今还为客,能勿悔乎?悔则忿心生矣。如山东拨地时,腴田沃壤尽入势家,瘠恶者乃付贫户。无益於军,而民则有损,至于互相憎疾,今犹未已,前事不远,足为明戒。惟当倍益官租,以给军粮之半,复以系官荒田、牧马草地量数付之,令其自耕,则百姓免失业之艰,而官司不必为厉民之事矣。且河南之田最宜麦,今雨泽沾足,正播种之时,诚恐民疑以误岁计,宜早决之。”上从其请。
寻迁尚书右丞。时上以军户地当拨付,使得及时耕垦,而汝砺复上奏曰:“在官荒田及牧马地,民多私耕者。今正艺麦之时,彼知将以与人,必皆弃去。军户虽得,亦已逾时,徒成旷废。若候毕功而后拨,量收所得,以补军储,则公私俱便。乞尽九月然后遣官。”十月,汝砺言:“今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人日给米一升,岁率三百六十万石,半给其直犹支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征粟才一百五十六万有奇,更乞于经费之外倍征以给,仍以系官闲田及牧马地可耕者畀之。”奏可。乃遣右司谏冯开等分诣诸郡就给之,人三十亩,以汝砺总之。既而括地官还,皆曰:“顷亩之数甚少,且瘠恶不可耕。计其可耕者均以与之,人得无几,又僻远处不免徙就之,军人皆以为不便。”汝砺遂言於上,诏有司罢之,但给军粮之半,而半折以实直焉。
四年正月,拜尚书左丞,连上表乞致仕,皆优诏不许。会朝廷议发兵河北,护民芟麦,而民间流言谓官将尽取之。上闻,以问宰职曰:“为之奈何?”高琪等奏:“若令枢密院遣兵居其冲要,镇遏土寇,仍许收逃户之田,则军民两便。或有警急,军士亦必尽心。”汝砺曰:“甚非计也。盖河朔之民所恃以食者,惟此麦耳。今已有流言,而复以兵往,是益使之疑惧也。不若听其自便,令宣抚司禁戢无赖,不致侵扰足矣。逃户田令有司收之,以充军储可也。”乃诏遣户部员外郎裴满蒲剌都阅视田数,及访民愿发兵以否,还奏:“臣西由怀、孟,东抵曹、单,麦苗苦亦无多,讯诸农民,往往自为义军。臣即宣布朝廷欲发兵之意,皆感戴而不愿也。”于是罢之。
汝砺以数乞致仕不从,乃上言曰:“立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今大兵既退,正完葺关隘、简练兵士之时,须得通敏经纶之才预为筹画,俾济中兴。伏见尚书左丞兼行枢密副使胥鼎,才擅众长,身兼数器,乞召还朝省。”不从。时高琪欲从言事者岁阅民田征租,朝廷将从之。汝砺言:“臣闻治大国者若烹小鲜,最为政之善喻也。国朝自大定通检后,十年一推物力,惟其贵简静而重劳民耳。今言者请如河北岁括实种之田,计数征敛,即是常时通检,无乃骇人视听,使之不安乎。且河南、河北事体不同。河北累经劫掠,户口亡匿,田畴荒废,差调难依元额,故为此权宜之法,盖军储不加多,且地少而易见也。河南自车驾巡幸以来,百姓凑集,凡有闲田及逃户所弃,耕垦殆遍,各承元户输租,其所征敛,皆准通推之额,虽军马益多,未尝阙误,讵宜一概动扰。若恐豪右蔽匿而逋征赋,则有司检括亦岂尽实。但严立赏罚,许其自首,及听人告捕,犯者以盗军储坐之,地付告者,自足使人知惧,而赋悉入官,何必为是纷纷也。抑又有大不可者三:如每岁检括,则夏田春量,秋田夏量,中间杂种亦且随时量之,一岁中略无休息,民将厌避,耕种失时,或止耕膏腴而弃其余,则所收仍旧而所输益少,一不可也。检括之时,县官不能家至户到,里胥得以暗通货赂,上下其手,虚为文具,转失其真,二不可也。民田与军田犬牙相错,彼或阴结军人以相冒乱,而朝廷止凭有司之籍,倘使临时少于元额,则资储阙误必矣,三不可也。夫朝廷举事,务在必行,既行而复中止焉,是岂善计哉。”议遂寝。
兴定元年十月,上疏曰:“言者请姑与宋人议和以息边民,切以为非计。宋人多诈无实,虽与文移往来,而边备未敢遽撤。备既不撤,则议和与否盖无以异。或复蔓以浮辞,礼例之外别有求索,言涉不逊,将若之何?或曰:‘大定间亦尝先遣使,今何不可?’切谓时殊事异,难以例言。昔海陵师出无名,曲在于我,是以世宗即位,首遣高忠建等报谕宋主,罢淮甸所侵以修旧好。彼随遣使来,书辞慢易,不复奉表称臣,愿还故疆,为兄弟国。虽其枢密院与我帅府时通书问,而侵轶未尝已也。既而征西元帅合喜败宋将吴璘、姚良辅于德顺、原州,右丞相仆散忠义、右副元帅纥石烈志宁败李世辅于宿州,斩首五万,兵威大振。世宗谓宰臣曰:‘昔宋人,言遣使请和,乘吾无备遂攻宿州,今为我军大败,杀戮过当,故不敢复通问。朕哀南北生灵久困于兵,本欲息民,何较细故,其令帅府移书宋人,以议和好。’宋果遣使告和,以当时堂堂之势,又无边患,竟免其奉表称臣之礼。今宋弃信背盟,侵我边鄙,是曲在彼也。彼若请和,于理为顺,岂当先发此议而自示弱耶?恐非徒无益,反招谤侮而已。”
十一月,汝砺言:“臣闻国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是以王者必先爱养基本。国家调发,河南为重,所征税租率常三倍于旧。今省部计岁收通宝不敷所支,乃于民间科敛桑皮故纸钱七千万贯以补之。近以通宝稍滞,又加两倍。河南人户,农民居三之二,今税租犹多未足,而此令复出,彼不粜所当输租,则必减其食以应之。夫事有难易,势有缓急。今急用而难得者,刍粮也,出于民力,其来有限,可缓图。而易为者,钞法也,行于国家,其变无穷。向者大钞滞,更为小钞,小钞弊,改为宝券,宝券不行,易为通宝,从权制变,皆由于上,尚何以烦民为哉。彼悉力以奉军储已患不足,而又添征通宝,苟不能给,则有逃亡。民逃亡则农事废,兵食何自而得?有司不究远图而贪近效,不固本原而较末节,诚恐军储、钞法两有所妨。臣非于钞法不为意也,非于省部故相违也,但以钞法稍滞物价稍增之害轻,民生不安军储不给之害重耳。惟陛下外度事势,俯察臣言,特命有司减免,则群心和悦,而未足之租有所望矣。”
时朝廷以贾仝、苗道润等相攻不和,将分畀州县、别署名号以处之。汝砺上书曰:“甚非计也。盖河北诸帅多本土义军,一时权为队长,亦有先尝叛亡者,非若素宦于朝,知礼义、识名分之人也。贪暴不法,盖无足怪。朝廷以时方多故,姑牢笼用之,庶使遣民少得安息。彼互相攻劫则势浸弱,势力既弱则朝廷易制。今若分地而与之,州县官吏得辄署置,民户税赋得擅征收,则地广者日益强,狭者日益弱。久之,弱者皆并于强,强者之地不可复夺,是朝廷愈难制也。昔唐分河朔地授诸叛将,史臣谓其护养孽萌以成其祸,此可为今日大戒也。不若姑令行省羁縻和辑,多方牵制,使之不得逞。异时边事稍息,气力渐完,若辈又何足患哉。”议遂寝。
上尝谓汝砺曰:“朕每见卿侍朝,恐不任其劳,许坐殿下,而卿终不从何哉?夫君臣相遇,贵在诚实,小谨区区,朕固不较也。”汝砺以君臣之分甚严,不敢奉命。
三年,河南颇丰稔,民间多积粟,汝砺乃奏曰:“国家之务,莫重于食,今所在屯兵益众,而修筑新城其费亦广,若不及此丰年多方营办,防秋之际或乏军兴。乞于河南州府验其物价低昂,权宜立式,凡内外四品以下杂正班散官及承荫人,免当暴使监官功酬,或僧道官师德号度牒、寺观院额等,并听买之。司县官有能劝诱输粟至三千石者,将来注授升本榜首,五千石以上迁官一阶,万石以上升职一等,并注见阙。庶几人知劝慕,多所收获。”上从之。
同提举榷货司王三锡建议榷油,高琪以用度方急,劝上行之。汝砺上言曰:“古无榷法,自汉以来始置盐铁酒榷均输官,以佐经费。末流至有算舟车、税间架,其征利之术固已尽矣,然亦未闻榷油也。盖油者世所共用,利归于公则害及于民,故古今皆置不论,亦厌苛细而重烦扰也。国家自军兴,河南一路岁入税租不啻加倍,又有额征诸钱、横泛杂役,无非出于民者,而更议榷油,岁收银数十万两。夫国以民为本,当此之际,民可以重困乎!若从三锡议,是以举世通行之货为榷货,私家常用之物为禁物,自古不行之法为良法,切为圣朝不取也。若果行之,其害有五,臣请言之:河南州县当立务九百余所,设官千八百馀员,而胥隶工作之徒不与焉。费既不赀,而又创构屋宇,夺买作具,公私俱扰,殆不胜言。至于提点官司有升降决罚之法,其课一亏,必生抑配之弊,小民受病,益不能堪,其害一也。夫油之贵贱所在不齐,惟其商旅转贩有无相易,所以其价常平,人易得之。今既设官各有分地,辄相侵犯者有罪,是使贵处常贵而贱处常贱,其害二也。民家日用不能躬自沽之,而转鬻者增取利息,则价不得不贵,而用不得不难,其害三也。盐、铁、酒、醋,公私所造不同,易于分别,惟油不然,莫可辨记。今私造者有刑,捕告者有赏,则无赖辈因之得以诬构良民枉陷于罪,其害四也。油户所置屋宇、作具,用钱已多,有司按业推定物力,以给差赋。今夺其具、废其业而差赋如前,何以自活,其害五也。惟罢之便。”上是之,然重违高琪意,乃诏集百官议于尚书省。户部尚书高夔、工部侍郎粘割荆山、知开封府事温迪罕二十等二十六人议同高琪,礼部尚书杨云翼、翰林侍读学士赵秉文、南京路转运使赵瑄、吏部侍郎赵伯成、刑部郎中姬世英、右司谏郭著、提举仓场使时戩皆以为不可。上曰:“古所不行者而今行之,是又生一事也,其罢之。”
十月,赐金鼎一,重币三。四年三月,拜平章政事,俄而进拜尚书右丞相,监修国史,封寿国公。五年二月,上表乞致政,不许。九月,上谕汝砺曰:“昨日视朝,至午方罢。卿老矣,不任久立,奏事毕,用宝之际,可先退坐,恐以劳致疾,反妨议政也。”是月,复乞致仕,上谕之曰:“丞相之礼尽矣,然今廷臣谁如丞相者,而必欲求去乎,姑留辅朕可也。”十月,躐迁荣禄大夫,仍谕曰:“丞相数求去,朕以社稷事重,故坚留之。丞相老矣,而官犹未至二品,故特升两阶。”十二月,上复谕曰:“向朕以卿年老,视朝之日侍立为劳,令用宝时退坐廊下,而卿违之,复侍立终朝,岂有司不为设榻耶?卿其勉从朕意。”元光元年四月,汝砺跪奏事,上命起曰:“卿大臣也,所言皆社稷计。朕之责卿,惟在尽诚,何事小谨,自今勿复尔也。”
七月,上谓宰臣曰:“昔有言世宗太俭者,或曰不尔则安得广畜积。章宗时用度甚多,而得不阙乏者,盖先朝有以遗之也。”汝砺因进言曰:“俭乃帝王大德,陛下言及此,天下福也。”九月,上又谓宰臣曰:“有功者虽有微过亦当贷之,无功者岂可贷耶?然有功者人喜谤议。凡有以功过言于朕者,朕必深求其实,虽近侍为言不敢轻信,亦未尝徇一己之爱憎也。”汝砺因对曰:“公生明,偏生暗。凡人多徇爱憎,不合公议。陛下圣明,故能如是耳。”
二年正月,复乞致政,上面谕曰:“今若从卿,始终之道俱尽,于卿甚安,在朕亦为美事。但时方多故,而朕复不德,正赖旧人辅佐,故未能遂卿高志耳。”汝砺固辞,竟不许,因谓曰:“朕每闻人有所毁誉,必求其实。”汝砺对曰:“昔齐威王封即墨大夫,烹阿大夫及左右之尝毁誉者,由是群臣恐惧,莫敢饰非,齐国大治。陛下言及此,治安可期也。”二月,上以汝砺年高,免朝拜,侍立久则憩于殿下,仍敕有司设榻焉。三月,又乞致仕,复优诏不许。上谓群臣曰:“人有才堪任事,而处心不正者,终不足贵。”汝砺对曰:“其心不正而济之以才,所谓虎而翼者也,虽古圣人亦未易知。”上以为然。他日复谓宰臣曰:“凡人处心善良而行事忠实,斯为难得。若言巧心伪,亦复何用。然善良者,人又多目为平常。”汝砺对曰:“人材少全,亦随其所长取之耳。”上然之。五月,上问宰执以修完京城楼橹事,汝砺奏:“所用皆大木,顾今难得,方令计置。”上曰:“朕宫中别殿有可用者即用之。”汝砺对以不宜毁,上曰:“所居之外,毁亦何害,不愈于劳民远致乎!”
哀宗初即位,谏官言汝砺欺君固位,天下所共嫉,宜黜之以厉百官。哀宗曰:“昔惠帝言,我不如高帝,当守先帝法耳。汝砺乃先帝立以为相者,又可黜欤!”又有投匿名书云:“高某不退当杀之。”汝砺因是告老,优诏不许。正大元年三月,薨,年七十一,配享宣宗庙。
为人慎密廉洁,能结人主知,然规守格法,循嘿避事,故为相十余年未尝有谴诃。贪恋不去,当时士论颇以为讥云。
张行信,字信甫,先名行忠,避庄献太子讳改焉。行简弟也。登大定二十八年进士第,累官铜山令。明昌元年,以廉擢授监察御史。泰和三年,同知山东西路转运使,俄签河东路按察司事。四年四月,召见于泰和殿,行信因言二事,一依旧移转吏目以除民害,一徐、邳地下宜麦,税粟许纳麦以便民。上是其言,令尚书省议行之。崇庆二年,为左谏议大夫。时胡沙虎已除名为民,赂遗权贵,将复进用。举朝无敢言者,行信乃上章曰:“胡沙虎残忍凶悖,跋扈强梁,媚结近习,以图称誉。自其废黜,士庶莫不忻悦。今若复用,惟恐为害更甚前日,况利害之机更有大于此者。”书再上,不报。及胡沙虎弑逆,人甚危之,行信坦然不顾也。
是岁九月,宣宗即位,改元贞祐。行信以皇嗣未立,无以系天下之望,上疏曰:“自古人君即位,必立太子以为储副,必下诏以告中外。窃见皇长子每遇趋朝,用东宫仪卫,及至丹墀,还列诸王班。况已除侍臣,而今未定其礼,可谓名不正言不顺矣。昔汉文帝元年,首立子启为太子者,所以尊祖庙、重社稷也。愿与大臣详议,酌前代故事,早下明诏,以定其位,慎选宫僚,辅成德器,则天下幸甚。”上嘉纳之。
胡沙虎诛,上封事言正刑赏,辞载《胡沙虎传》。又言:“自兵兴以来,将帅甚难其人,愿陛下令重臣各举所知,才果可用,即赐召见,褒显奖谕,令其自效,必有奋命报国者。昔李牧为赵将,军功爵赏皆得自专,出攻入守不从中覆,遂能北破大敌,西抑强秦。今命将若不以文法拘绳、中旨牵制,委任责成,使得尽其智能,则克复之功可望矣。”上善其言。时方擢任王守信、贾耐儿者为将,皆鄙俗不材、不晓兵律。行信惧其误国,上疏曰:“《易》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圣人所以垂戒后世者,其严如此。今大兵纵横,人情汹惧,应敌兴理,非贤智莫能。狂子庸流,猥蒙拔擢,参预机务,甚无谓也。”于是上皆罢之。权元帅右都监内族讹可率兵五千护粮通州,遇兵辄溃,行信上章曰:“御兵之道,无过赏罚,使其临敌有所慕而乐于进,有所畏而不敢退,然后将士用命而功可成。若讹可败衄,宜明正其罪,朝廷宽容,一切不问,臣恐御兵之道未尽也。”诏报曰:“卿意具悉,讹可等已下狱矣。”
时中都受兵,方遣使请和,握兵者畏缩不敢战,曰:“恐坏和事。”行信上言:“和与战二事本不相干,奉使者自专议和,将兵者惟当主战,岂得以和事为辞。自崇庆来,皆以和误,若我军时肯进战,稍挫其锋,则和事成也久矣。顷北使既来,然犹破东京,略河东。今我使方行,将帅辄按兵不动,于和议卒无益也。事势益急,刍粮益艰,和之成否盖未可知,岂当闭门坐守以待弊哉。宜及士马尚壮,择猛将锐兵,防卫转输,往来拒战,使之少沮,则附近蓄积皆可入京师,和议亦不日可成矣。”上心知其善而不能行。
二年三月,以朝廷括粮恐失民心,上书言:“近日朝廷令知大兴府胥鼎便宜计画军食,鼎因奏许人纳粟买官。既又遣参知政事奥屯忠孝括官民粮,户存两月,余悉令输官,酬以爵级银钞。时有粟者或先具数于鼎,未及入官。忠孝复欲多得以明己功,凡鼎所籍者不除其数,民甚苦之。今米价踊贵,无所从籴,民粮止两月又夺之,将不独归咎有司,亦怨朝廷不察也。大兵在迩,人方危惧,若复无聊,或生他变,则所得不偿所损矣。”上深善其言,即命与近臣往审处焉。仍谕忠孝曰:“极知卿尽心于公,然国家本欲得粮,今既得矣,姑从人便可也。”四月,迁山东东路按察使,兼转运使,仍权本路宣抚副使。将行,求入见,上御便殿见之。奏曰:“臣伏见奥屯忠孝饰诈不忠,临事惨刻,与胡沙虎为党。”历数其罪,且曰:“无事时犹不容一相非才,况今多故,可使斯人与政乎?愿即罢之。”上曰:“朕始即位,进退大臣自当以礼,卿语其亲知,讽令求去可也。”行信以告右司郎中把胡鲁白忠孝,忠孝不恤也。
三年二月,改安武军节度使,兼冀州管内观察使。始至,即上书言四事,其一曰:“杨安儿贼党旦暮成擒,盖不足虑。今日之急,惟在收人心而已。向者官军讨赋,不分善恶,一概诛夷,劫其资产,掠其妇女,重使居民疑畏,逃聚山林。今宜明敕有司,严为约束,毋令劫掠平民。如此则百姓无不安之心,奸人诳胁之计不行,其势渐消矣。”其二曰:“自兵乱之后,郡县官豪,多能纠集义徒,摧击土寇,朝廷虽授以本处职任,未几遣人代之。夫旧者人所素服,新者未必皆才,缓急之间,启衅败事。自今郡县阙员,乞令尚书省选人拟注。其旧官,民便安者宜就加任使,如资级未及,令摄其职,待有功则正授。庶几人尽其才,事易以立。”其三曰:“掌军官敢进战者十无一二,其或有之,即当责以立功,不宜更授他职。”其四曰:“山东军储皆鬻爵所获,及或持敕牒求仕,选曹以等级有不当鬻者往往驳退。夫鬻所不当,有司罪也,彼何责焉。况海岱重地,群寇未平,田野无所收,仓廪无所积,一旦军饷不给,复欲鬻爵,其谁信之?”朝廷多用其议。八月,召为吏部尚书。九月,改户部尚书。十二月,转礼部尚书,兼同修国史。
四年二月,为太子少保,兼前职。时尚书省奏:“辽东宣抚副使完颜海奴言,参议官王澮尝言,本朝绍高辛,黄帝之后也。昔汉祖陶唐,唐祖老子,皆为立庙。我朝迄今百年,不为黄帝立庙,无乃愧于汉、唐乎!”又云:“本朝初兴,旗帜尚赤,其为火德明矣。主德之祀,阙而不讲,亦非礼经重祭祀之意。臣闻于澮者如此,乞朝廷议其事。”诏问有司,行信奏曰:“按《始祖实录》止称自高丽而来,未闻出于高辛。今所据欲立黄帝庙,黄帝高辛之祖,借曰绍之,当为木德,今乃言火德,亦何谓也?况国初太祖有训,因完颜部多尚白,又取金之不变,乃以大金为国号,未尝议及德运。近章宗朝始集百僚议之,而以继亡宋火行之绝,定为土德,以告宗庙而诏天下焉。顾澮所言特狂妄者耳。”上是之。
八月,上将祔享太庙,诏依世宗十六拜之礼。行信与礼官参定仪注,上言宜从四十四拜之礼,上嘉纳焉,语在《礼志》。祭毕,赐行信宝券二万贯、重币下端,谕之曰:“太庙拜礼,朕初欲依世宗所行,卿进奏章,备述随室读祝,殊为中理。向非卿言,朕几失之,故特以是旌赏,自今每事更宜尽心。”是年十二月,行信以父暐卒,去官。
兴定元年三月,起复旧职,权参知政事。六月,真拜参知政事。时高琪为相,专权用事,恶不附己者,衣冠之士,动遭窘辱,惟行信屡引旧制力抵其非。会宋兵侵境,朝廷议遣使详问,高琪等以为失体,行信独上疏曰:“今以遣使为不当,臣切惑之。议者不过曰:‘遣使则为先示弱,其或不报,报而不逊,则愈失国体。’臣独以为不然。彼幸吾衅隙,数肆侵掠,边臣以兵却之复来,我大国不责以辞而敌以兵,兹非示弱乎。至于问而不报,报而不逊,曲自在彼,何损于我。昔大定之初,彼尝犯顺,世宗虽遣丞相乌者行省于汴,实令元帅撒合辇先为辞诘之,彼遂伏罪。其后宋主夺取国书,朝廷复欲加兵,丞相娄室独以为不可,及刑部尚书梁肃衔命以往,寻亦屈焉。在章宗时,猖狂最甚,犹先理问而后用兵。然则遣使详问正国家故事,何失体之有。且国步多艰,戍兵滋久,不思所以休息之,如民力何。臣书生无甚高论,然事当机会,不敢不罄其愚,惟陛下察之。”上复令尚书省议,高琪等奏:“行信所言固遵旧制,然今日之事与昔不同。”诏姑待之。已而高汝砺亦上言先遣使不便,议遂寝,语在汝砺传。
时监察御史多被的决,行信乃上言曰:“大定间,监察坐罪大抵收赎,或至夺俸,重则外降而已,间有的决者,皆有为而然。当时执政程辉已尝面论其非是,又有敕旨,监察职主弹劾,而或看循者,非谓凡失察皆然也。近日无问事之大小、情之轻重,一概的决,以为大定故实、先朝明训,过矣。”于是诏尚书省更定监察罪名制。
史馆修《章宗实录》,尚书省奏:“旧制,凡修史,宰相执政皆预焉。然女直、汉人各一员。崇庆中,既以参知政事梁絪兼之,复命翰林承旨张行简同事,盖行简家学相传,多所考据。今修《章宗实录》,左丞汝砺已充兼修,宜令参知政事行信同修如行简例。”制可。
二年二月,出为彰化军节度使,兼泾州管内观察使,谕之曰:“初,朕以朝臣多称卿才,乃令参决机务。而廷议之际,每不据正,妄为异同,甚非为相之道。复闻迩来殊不以干当为意,岂欲求散地故耶?今授此职,卿宜悉之。”初,内族合周避敌不击,且诡言密奉朝旨,下狱当诛。诸皇族多抗表乞从末减,高琪以为自古犯法无告免者,行信独曰:“事无古今,但合周平昔忠孝,或可以免。”又以行信族弟行贞居山东,受红袄贼伪命,枢密院得宋人书,有干涉行信事,故出之。其子莒,时为尚书省令史,亦命别加注授焉。
初,行信言:“今法,职官论罪,多从的决。伏见大定间世宗敕旨,职官犯故违圣旨,徒年、杖数并的决。然其后三十余年,有司论罪,未尝引用,盖非经久为例之事也。乞详定之。”行信既出,上以其章付尚书省。至是,宰臣奏:“自今违奏条之所指挥、及诸条格,当坐违制旨者,其徒年、杖数论赎可也。特奉诏旨违者,依大定例。”制可。行信去未久,上尝谕宰臣曰:“自张行信降黜,卿等遂缄默,此殊非是。行信事,卿等具知,岂以言之故耶!自今宜各尽言,毋复畏忌。”
行信始至泾,即上书曰:“马者甲兵之本,方军旅未息,马政不可缓也。臣自到泾,闻陕右豪民多市于河州,转入内地,利盖百倍。及见省差买马官平凉府判官乌古论桓端市于洮州,以银百铤几得马千疋,云生羌木波诸部蕃族人户畜牧甚广。盖前所遣官或抑其直,或以势陵夺,遂失其和,且常患银少,所以不能多得也。又闻蕃地今秋薄收,鬻马得银辄以易粟。冬春之交必艰食,马价甚低。乞令所司辇银粟于洮、河等州,选委知蕃情、达时变如桓端者贸易之。若捐银万两,可得良马千疋,机会不可失,惟朝廷亟图之。”
又曰:“此者沿边战士有功,朝廷遗使宣谕,赐以官赏,莫不感戴圣恩,愿出死力,此诚得激劝之方也。然赠遗使者或马或金,习以为常,臣所未谕也。大定间,尝立送宣礼,自五品以上各有定数,后竟停罢。况今时务与昔不同,而六品以下及止迁散官者,亦不免馈献,或莫能办,则敛所部以应之,至有因而获罪者。彼军士效死立功,仅蒙恩赏,而反以馈献为苦,是岂朝廷之意哉。乞令有司依大定例,参以时务,明立等夷,使取予有限,无伤大体,则上下两得矣。”
又曰:“近闻保举县令,特增其俸,此朝廷为民之善意也。然自关以西,尚未有到任者,远方之民不能无望。岂举者犹寡,而有所不敷耶?乞诏内外职事官,益广选举,以补其阙,使天下均受其赐。且丞、簿、尉亦皆亲民,而独不增俸,彼既不足以自给,安能禁其侵牟乎。或谓国用方阙,不宜虚费,是大不然。夫重吏禄者,固使之不扰民也,民安则国定,岂为虚费。诚能裁减冗食,不养无用之人,亦何患乎不足。今一军充役,举家廪给,军既物故,给其子弟,感悦士心,为国尽力耳。至于无男丁而其妻女犹给之,此何谓耶?自大驾南巡,存赡者已数年,张颐待哺,以困农民。国家粮储,常患不及,顾乃久养此老幼数千万口,冗食虚费,正在是耳。如即罢之,恐其失所,宜限以岁月,使自为计,至期而罢,复将何辞。”上多采纳焉。
元光元年正月,迁保大军节度使,兼鄜州管内观察使。二月,改静难军节度使,兼邠州管内观察使。未几,致仕。哀宗即位,征用旧人,起为尚书左丞。言事稍不及前,人望颇减。寻复致仕家居,惟以抄书教子孙为事,葺园池汴城东,筑亭号“静隐”,时时与侯挚辈游咏其间。正大八年二月乙丑,薨于嵩山崇福宫,年六十有九。初游嵩山,尝曰:“吾意欲主此山。”果终于此。
为人纯正真率,不事修饰,虽两登相位,殆若无官然。遇事辄发,无所畏避,每奏事上前,旁人为动色,行信处之坦如也。及薨之日,虽平昔甚媢忌者,亦曰正人亡矣。初至汴,父暐以御史大夫致仕,犹康健,兄行简为翰林学士承旨,行信为礼部尚书,诸子侄多中第居官,当世未之有也。
赞曰:高汝砺禔身清慎,练达事宜,久居相位,虽为大夫士所鄙,而人主宠遇不衰。张行信砺志謇谔,言无避忌,然一簉政途,便多坎壈,及其再用,论事稍不及前,岂以汝砺为真可法耶。宣宗伐宋,本非万全之策,行信谏,汝砺不谏,又沮和议。胡沙虎之恶未著,行信两疏击之。汝砺与高琪共事,人疑其党附。优劣可概见于斯矣。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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