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三
○黄潜善 汪伯彦 秦桧
黄潜善,字茂和,邵武人。擢进士第,宣和初,为左司郎。陕西、河东地大震,陵谷易处,徽宗命潜善察访陕西,因往视。潜善归,不以实闻,但言震而已。擢户部侍郎,坐事谪亳州,以徽猷阁待制知河间府。
靖康初,金人入攻,康王开大元帅府,檄潜善将兵入援。张邦昌僣位,潜善趋白于帅府,王承制拜潜善为副元帅。
二年,高宗即位,拜中书侍郎。时上从人望,擢李纲为右相,纲将奏逐潜善及汪伯彦,右丞吕好问止之。未几,潜善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纲遂罢。御史张所言潜善奸邪,恐害新政,左迁所尚书郎,寻谪江州。太学生陈东论李纲不可去,潜善、伯彦不可任,潜善恚。会欧阳澈上书诋时事,语侵宫掖,帝谓其言不实,潜善乘间启杀澈并东诛之,识与不识皆为之垂涕,帝悔焉。
明年,金人攻陕西,京东、山东盗起,潜善、伯彦匿不以闻。张遇焚真州,距行在六十里,内侍邵成章疏潜善、伯彦误国,成章坐除名。御史马伸亦以劾潜善、伯彦得罪,谪监濮州酒税,道卒。
潜善进左仆射兼门下侍郎。郓、濮相继陷没,宿、泗屡警,右丞许景衡以扈卫单弱,请帝避其锋,潜善以为不足虑,率同列听浮屠克勤说法。俄泗州奏金人且至,帝大惊,决策南渡。御舟已戒,潜善、伯彦方共食,堂吏大呼曰:驾行矣。乃相视苍黄鞭马南驰。都人争门而出,死者相枕藉,人无不怨愤。会司农卿黄锷至江上,军士闻其姓以为潜善也,争数其罪,挥刃而前,锷方辩其非是,而首已断矣。
帝渡瓜州,幸镇江,敌兵已蹑其后。潜善、伯彦联疏言艰难之时,不敢具文求退。中丞张澄劾之,乃罢潜善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落职居衡州。郑瑴又论潜善、伯彦均于误国,而潜善之恶居多,王庭秀继以为言,责置英州。谏官袁植乞斩之都市,帝不许。寻卒于梅州。
潜善猥持国柄,嫉害忠良。李纲既逐,张悫、宗泽、许景衡辈相继贬死,宪谏一言,随陷其祸,中外为之切齿。高宗末年有旨,潜善、余深、薛昂皆复官录后。谏官凌哲言深、昂朋附蔡京,潜善专恣误国,今尽复三人恩数,恐政刑失平,忠义解体。诏以潜善尝任副元帅,特复元官,录一子。
汪伯彦,字廷俊,徽之祁门人。登进士第,积官为虞部郎官。靖康改元,召见,献河北边防十策,直龙图阁、知相州。是冬,金人陷真定,诏徙真定帅司于相,俾伯彦领之。
高宗以康王使金至磁,时金骑充斥,尝有甲马数百至城下,踪迹王所在。伯彦亟以帛书请王还相,躬服橐鞬,部兵逆王于河上。王劳之曰:他日见上,当首以京兆荐公。其受知自此始矣。未几,王奉蜡书,开天下兵马大元帅府,以伯彦为副将。王引兵渡河,谋所向,言人人殊,伯彦独曰:非出北门济子城不可。王喜曰:廷俊言是也。既济,由大名历郓、济达于南京,奏为集英殿修撰。
北兵薄京城,钦宗诏:金人见议通和,康王将兵,毋得轻动。伯彦以为然。宗泽曰:女真狂谲,是欲款我师尔。如即信之,后悔何及乎!宜亟进兵。伯彦等难之。及城破,金人逼二帝北行,张邦昌僣立,王闻之涕泣。明年春,王承制除伯彦显谟阁待制,升元帅,进直学士。高宗即位,擢知枢密院事。未几,拜右仆射。
方高宗初政,天下望治。伯彦、潜善逾年在相位,专权自恣,不能有所经画。御史谏官,下至韦布内侍,皆劾奏之。罢伯彦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洪州,改提举崇福宫,寻落职居永州。绍兴初,复职,知池州、江东安抚大使。言者弗置,乃诏以旧职奉祠,寻知广州。四年,帝追赠陈东、欧阳澈。舍人王居正论伯彦、潜善不已,复褫前职。
七年,帝谓辅臣曰:元帅旧僚,往往沦谢,惟汪伯彦实同艰难。朕之故人,所存无几,宜与牵复。秦桧、张浚曰:臣等已议曰郊恩取旨,更得天笔明其旧劳,庶几内外孚信。始伯彦之未第也,受馆于王氏,桧尝从之学,而浚亦伯彦所引,故共赞焉。九年,知宣州,过阙,帝谓桧曰:伯彦便令之官,庶免纷纭。又曰:伯彦潜藩旧僚,去国七年。汉之高、光不忘丰沛、南阳故旧,皆人情之常。伯彦上所著《中兴日历》五卷,拜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十年,请祠,从之。明年五月,卒,赠少师,谥忠定。
初,伯彦既去相州,金人执其子军器监丞似,使割地以至相州,守臣赵不试固守不下,遂拘而北,久之乃还。或云似之得归,伯彦实使人赎之。似后更名召嗣。
秦桧,字会之,江宁人。登政和五年第,补密州教授。继中词学兼茂科,历太学学正。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一言金人要请无厌,乞止许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诈,守御不可缓;三乞集百官详议,择其当者载之誓书;四乞馆金使于外,不可令入门及引上殿。不报。除职方员外郎。寻属张邦昌为干当公事,桧言:是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三上章辞,许之。
时议割三镇以弭兵,命桧借礼部侍郎与程瑀为割地使,奉肃王以往。金师退,桧、瑀至燕而还。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吴幵共荐桧,拜殿中侍御史,迁左司谏。王云、李若水见金二酋归,言金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十一月,集百官议于延和殿,范宗尹等七十人请与之,桧等三十六人持不可。未几,除御史中丞。
闰十一月,汴京失守,二帝幸金营。二年二月,莫俦、吴幵自金营来,传金帅命推立异姓。留守王时雍等召百官军民共议立张邦昌,皆失色不敢答,监察御史马伸言于众曰:吾曹职为争臣,岂容坐视不吐一辞?当共入议状,乞存赵氏。时桧为台长,闻伸言以为然,即进状曰:
桧荷国厚恩,甚愧无报。今金人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必欲易姓,桧尽死以辨,非特忠于主也,且明两国之利害尔。赵氏自祖宗以至嗣君,百七十余载。顷缘奸臣败盟,结怨邻国,谋臣失计,误主丧师,遂致生灵被祸,京都失守,主上出郊,求和军前。两元帅既允其议,布闻中外矣,且空竭帑藏,追取服御所用,割两河地,恭为臣子,今乃变易前议,人臣安忍畏死不论哉?
宋于中国,号令一统,绵地万里,德泽加于百姓,前古未有。虽兴亡之命在天有数,焉可以一城决废立哉?昔西汉绝于新室,光武以兴;东汉绝于曹氏,刘备帝蜀;唐为朱温篡夺,李克用犹推其世序而继之。盖基广则难倾,根深则难拔。
张邦昌在上皇时,附会权幸,共为蠹国之政。社稷倾危,生民涂炭,固非一人所致,亦邦昌为之也。天下方疾之如仇雠,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豪杰必共起而诛之,终不足为大金屏翰。必立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
金人寻取桧诣军前。三月,金人立邦昌为伪楚。邦昌遗金书请还孙傅、张叔夜及桧,不许。初,二帝北迁,桧与傅、叔夜、何{卤木},司马朴从至燕山,又徙韩州。上皇闻康王即位,作书贻粘罕,与约和议,俾桧润色之。桧以厚赂达粘罕。会金主吴乞买以桧赐其弟挞懒为任用,挞懒攻山阳,建炎四年十月甲辰,桧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自军中取涟水军水砦航海归行在。丙午,桧入见。丁未,拜礼部尚书,赐以银帛。
桧之归也,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奔舟而来。朝士多谓桧与{卤木}、傅、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李回与桧善,尽破群疑,力荐其忠。未对前一日,帝命先见宰执。桧首言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及首奏所草与挞懒求和书。帝曰:桧朴忠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盖闻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也。宗尹欲处之经筵,帝曰:且与一事简尚书。故有礼部之命。从行王安道、冯由义、水砦丁不异及参议官并改京秩,舟人孙靖亦补承信郎。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盖桧在金庭首唱和议,故挞懒纵之使归也。
绍兴元年二月,除参知政事。七月,宗尹罢。先是,范宗尹建议讨论崇宁、大观以来滥赏,桧力赞其议,见帝意坚,反以此挤之。宗尹既去,相位久虚。桧扬言曰:我有二策,可耸动天下。或问何以不言,桧曰:今无相,不可行也。八月,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九月,吕颐浩再相,桧同秉政,谋夺其柄,风其党建言:周宣王内修外攘,故能中兴,今二相宜分任内外。颐浩遂建都督府于镇江。帝曰:颐浩专治军旅,桧专理庶务,如种、蠡之分职可也。
二年,桧奏置修政局,自为提举,参知政事翟汝文同领之。未几,桧面劾汝文擅治堂吏,汝文求去;谏官方孟卿一再论之,汝文竟罢。监察御史刘一止,桧党也,言:宣王内修,修其所谓外攘之政而已。今簿书狱讼、官吏差除、土木营缮俱非所当急者。屯田郎曾统亦谓桧曰:宰相事无不统,何以局为?桧皆不听。既而有议废局以摇桧者,一止及检讨官林待聘皆上疏言不可废。七月,一止出台,除起居郎,盖自叛其说,识者笑之。
颐浩自江上还,谋逐桧,有教以引朱胜非为助者。诏以胜非同都督。给事中胡安国言胜非不可用,胜非遂以醴泉观使兼侍读。安国求去,桧三上章留之,不报。颐浩寻以黄龟年为殿中侍御史,刘棐为右司谏,盖将逐桧。于是江跻、吴表臣、程瑀、张焘、胡世将、刘一止、林待聘、楼炤并落职予祠,台省一空,皆桧党也。桧初欲倾颐浩,引一时名贤如安国、焘、瑀辈布列清要。颐浩问去桧之术于席益,益曰:目为党可也。今党魁胡安国在琐闼,宜先去之。盖安国尝问人材于游酢,酢以桧为言,且比之荀文若。故安国力言桧贤于张浚诸人,桧亦力引安国。至是,安国等去,桧亦寻去。桧再相误国,安国已死矣。黄龟年始劾桧专主和议,沮止恢复,植党专权,渐不可长,至比桧为莽、卓。八月,桧罢,乃为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
前一日,上召直学士院綦崈礼入对,示以桧所陈二策,欲以河北人还金国,中原人还刘豫。帝曰: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桧又言'为相数月,可耸动天下',今无闻。崈礼即以上意载训辞,播告中外,人始知桧之奸。龟年等论桧不已,诏落职,榜朝堂,示不复用。三年,韩肖胄等使还,洎金使李永寿、王翊偕来,求尽还北俘,与桧前议吻合。识者益知桧与金人共谋,国家之辱未已也。
五年,金主既死,挞懒主议,卒成其和。二月,复资政殿学士,仍旧宫祠。六月,除观文殿学士、知温州。六年七月,改知绍兴府。寻除醴泉观使兼侍读,充行宫留守;孟庾同留守,并权赴尚书、枢密院参决庶事。时已降诏将行幸,桧乞扈从,不许。帝驻跸平江,召桧赴行在,用右相张浚荐也。十二月,桧以醴泉观兼侍读赴讲筵。七年正月,何藓使金还,得徽宗及宁德后讣,帝号恸发丧,即日授桧枢密使,恩数视宰臣。四月,命王伦使金国迎奉梓宫。
九月,浚求去,帝问:谁可代卿?浚不对。帝曰:秦桧何如?浚曰:与之共事,始知其暗。帝曰:然则用赵鼎。鼎于是复相。台谏交章论浚,安置岭表。鼎约同列救解。与张守面奏,各数千百言,桧独无一语。浚遂谪永州。始,浚、鼎相得甚,浚先达,力引鼎。尝共论人才,浚剧谈桧善,鼎曰:此人得志,吾人无所措足矣!浚不以为然,故引桧,共政方知其暗,不复再荐也。桧因此憾浚,反谓鼎曰:上欲召公,而张相迟留。盖怒鼎使挤浚也。桧在枢府惟听鼎,鼎素恶桧,由是反深信之,卒为所倾。鼎与浚晚遇于闽,言及此,始知皆为桧所卖。
十一月,奉使朱弁以书报粘罕死,帝曰:金人暴虐,不亡何待?桧曰:陛下但积德,中兴固有时。帝曰:此固有时,然亦须有所施为,然后可以得志。
八年三月,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吏部侍郎晏敦复有忧色,曰:奸人相矣。五月,金遣乌陵思谋等来议和,与王伦偕至。思谋即宣和始通好海上者。议以吏部侍郎魏矼馆伴,矼辞曰:顷任御史,尝言和议之非,今不可专对。桧问矼所以不主和,矼备言敌情。桧曰:公以智料敌,桧以诚待敌。矼曰:第恐敌不以诚待相公尔。桧乃改命。六月,思谋等入见。帝愀然谓宰相曰:先帝梓宫,果有还期,虽待二三年尚庶几。惟是太后春秋高,朕旦夕思念,欲早相见,此所以不惮屈己,冀和议之速成也。桧曰:屈己议和,此人主之孝也。见主卑屈,怀愤不平,此人臣之忠也。帝曰:虽然,有备无患,使和议可成,边备亦不可弛。
十月,宰执入见,桧独留身,言:臣僚畏首尾,多持两端,此不足与断大事。若陛下决欲讲和,乞颛与臣议,勿许群臣预。帝曰:朕独委卿。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坚,桧犹以为未也,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帝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臣预。
鼎力求去位,以少傅出知绍兴府。初,帝无子。建炎末,范宗尹造膝有请,遂命宗室令懬择艺祖后,得伯琮、伯玖入宫,皆艺祖七世孙。伯琮改名瑗,伯玖改名璩。瑗先建节,封建国公。帝谕鼎专任其事。又请建资善堂,鼎罢,言者攻鼎,必以资善为口实。及鼎、桧再相,帝出御札,除璩节度使,封吴国公。执政聚议,枢密副使王庶见之,大呼曰:并后匹嫡,此不可行。鼎以问桧,不答。桧更问鼎,鼎曰:自丙辰罢相,议者专以此藉口,今当避嫌。约同奏面纳御笔,及至帝前,桧无一语。鼎曰:今建国在上,名虽未正,天下之人知陛下有子矣。今日礼数不得不异。帝乃留御笔俟议。明日,桧留身奏事。后数日,参知政事刘大中参告,亦以此为言。故鼎与大中俱罢。明年,璩卒授保大军节度使,封崇国公。故鼎入辞,劝帝曰:臣去后,必有以孝弟之说胁制陛下者。出见桧,一揖而去,桧亦憾之。
鼎既去,桧独专国,决意议和。中朝贤士,以议论不合,相继而去。于是,中书舍人吕本中、礼部侍郎张九成皆不附和议,桧谕之使优游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正人者。桧深憾之。殿中侍御史张戒上疏乞留赵鼎,又陈十三事论和议之非,忤桧。王庶与桧尤不合,自淮西入枢庭,始终言和议非是,疏凡七上,且谓桧曰:而忘东都欲存赵氏时,何遗此敌邪?桧方挟金人自重,尤恨庶言,故出之。
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愿斩桧与王伦以谢天下。于是上下汹汹。桧谬为解救,卒械送铨贬昭州。陈刚中以启贺铨,桧大怒,送刚中吏部,差知赣州安远县。赣有十二邑,安远滨岭,地恶瘴深,谚曰:龙南、安远,一去不转。言必死也。刚中果死。寻以铨事戒谕中外。既而校书郎许忻、枢密院编修官赵雍同日上疏,犹祖铨意,力排和议。雍又欲正南北兄弟之名,桧亦不能罪。曾开见桧,言今日当论存亡,不当论安危。桧骇愕,遂出之。司勋员外郎朱松、馆职胡珵张扩、凌景夏、常明、范如圭同上一疏言:金人以和之一字得志于我者十有二年,以覆我王室,以弛我边备,以竭我国力,以懈缓我不共戴天之仇,以绝望我中国讴吟思汉之赤子,以诏谕江南为名,要陛下以稽首之礼。自公卿大夫至六军万姓,莫不扼腕愤怒,岂肯听陛下北面为仇敌之臣哉!天下将有仗大义,问相公之罪者。后数日,权吏部尚书张焘、吏部侍郎晏敦复、魏矼、户部侍郎李弥逊、梁汝嘉、给事中楼炤、中书舍人苏符、工部侍郎萧振、起居舍人薛徽言同班入奏,极言屈己之礼非是。新除礼部侍郎尹焞独上疏,且移书切责桧,桧始大怒,焞于是固辞新命不拜。奉礼郎冯时行召对,言和议不可信,至引汉高祖分羹事为喻。帝曰:朕不忍闻。颦蹙而起。桧乃谪时行知万州,寻亦抵罪。中书舍人勾龙如渊抗言于桧曰:邪说横起,胡不择台官击去之。桧遂奏如渊为御史中丞,首劾铨。
金使张通古、萧哲以诏谕江南为名,桧犹恐物论咎己,与哲等议,改江南为宋,诏谕为国信。京、淮宣抚处置使韩世忠凡四上疏力谏,有金以刘豫相待之语,且言兵势重处,愿以身当之,不许。哲等既至泗州,要所过州县迎以臣礼,至临安日,欲帝待以客礼,世忠益愤,再疏言:金以诏谕为名,暗致陛下归顺之义,此主辱臣死之时,愿效死战以决胜败。若其不克,委曲从之未晚。亦不许。哲等既入境,接伴使范同再拜问金主起居,军民见者,往往流涕。过平江,守臣向子諲不拜,乞致仕。哲等至淮安,言先归河南地,且册上为帝,徐议余事。
桧至是欲上行屈己之礼,帝曰:朕嗣守太祖、太宗基业,岂可受金人封册。会三衙帅杨沂中、解潜、韩世良相率见桧曰:军民汹汹,若之何?退,又白之台谏。于是勾龙如渊、李谊数见桧议国书事,如渊谓得其书纳之禁中,则礼不行而事定。给事中楼炤亦举谅阴三年不言事以告桧,于是定桧摄冢宰受书之议。帝亦切责王伦,伦谕金使,金使亦惧而从。帝命桧即馆中见哲等受其书。金使欲百官备礼,桧使省吏朝服导从,以书纳禁中。先一日,诏金使来,将尽割河南、陕西故地,又许还梓宫及母兄亲族,初无需索。以参知政事李光素有时望,俾押和议榜以镇浮言。又降御札赐三大将。
九年,金人归河南、陕西故地,以王伦签书枢密院事,充迎奉梓宫、奉还两宫、交割地界使,蓝公佐副之。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兵部侍郎张焘朝八陵。帝谓宰执曰:河南新复,宜命守臣专抚遗民,劝农桑,各因其地以食,因其人以守,不可移东南之财,虚内以事外。帝虽听桧和而实疑金诈,未尝弛备也。
时张浚在永州,驰奏,力言以石晋、刘豫为戒,复遗书孙近,以帝秦之祸,发迟而大。徐俯守上饶,连南夫帅广东,岳飞宣抚淮西,皆因贺表寓讽。俯曰:祸福倚伏,情伪多端。南夫曰:不信亦信,其然岂然?虽虞舜之十二州,皆归王化;然商於之六百里,当念尔欺!飞曰:救暂急而解倒悬,犹之可也;欲长虑而尊中国,岂其然乎?他如秘书省正字汪应辰、樊光远、澧州推官韩纟川、临安府司户参军毛叔庆,皆言金人叵测;迪功郎张行成献《询荛书》二十篇,大意言自古讲和,未有终不变者,条具者皆豫备之策。桧悉加黜责,紃贬循州。
七月,兀术杀其领三省事宗磐及左副元帅挞懒,拘王伦于中山府。盖兀术以归地为二人所主,将有他谋也。伦尝密奏于朝,桧不之备,但趣伦进。时韩世忠有乘懈掩击之请,桧言《春秋》不伐丧,与帝意合,遂已。
十年,金人果败盟,分四道入侵。兀术入东京,葛王褎取南京,李成取西京,撒离喝趋永兴军。河南诸郡相继陷没。帝始大怪,下诏罪状兀术。御史中丞王次翁奏曰:前日国是,初无主议。事有小变,则更用他相,后来者未必贤,而排黜异党,纷纷累月不能定,愿陛下以为至戒。帝深然之。桧力排群言,始终以和议自任,而次翁谓无主议者,专为桧地也。于是桧位复安,据之凡十八年,公论不能撼摇矣。
六月,桧奏曰:德无常师,主善为师。臣昨见挞懒有割地讲和之议,故赞陛下取河南故疆。今兀术戕其叔挞懒,蓝公佐归,和议已变,故赞陛下定吊伐之计。愿至江上谕诸帅同力招讨。卒不行。闰六月,贬赵鼎兴化军,以王次翁受桧旨,言其规图复用也。言者不已,寻窜潮州。
时张俊克亳州,王胜克海州,岳飞克郾城,几获兀术。张浚战胜于长安,韩世忠胜于泇口镇,诸将所向皆奏捷,而桧力主班师。九月,诏飞还行在,沂中还镇江,光世还池州,锜还太平。飞军闻诏,旗靡辙乱,飞口呿不能合。于是淮宁、蔡、郑复为金人有。以明堂恩封桧莘国公。十一年,兀术再举,取寿春,入庐州,诸将邵隆、王德、关师古等连战皆捷。杨沂中战拓皋,又破之。桧忽谕沂中及张俊遽班师。韩世忠闻之,止濠州不进;刘锜闻之,弃寿春而归。自是不复出兵。
四月,桧欲尽收诸将兵权,给事中范同献策,桧纳之。密奏召三大将论功行赏,韩世忠、张俊并为枢密使,岳飞为副使,以宣抚司军隶枢密院。六月,拜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进封庆国公。《徽宗实录》成,迁少保,加封冀国公。先是,莫将、韩恕使金,拘于涿州。至是,兀术有求和意,纵之归。桧复奏遣刘光远、曹勋使金,又以魏良臣为通问使。未几,良臣偕金使萧毅等来,议以淮水为界,求割唐、邓二州。寻遣何铸报聘,许之。
十月,兴岳飞之狱。桧使谏官万俟禼论其罪,张俊又诬飞旧将张宪谋反,于是飞及子云俱送大理寺,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卿周三畏鞫之。十一月,贬李光藤州,范同罢参知政事。同虽附和议,以自奏事,桧忌之也。十二月,杀岳飞。桧以飞屡言和议失计,且尝奏请定国本,俱与桧大异,必欲杀之。铸、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台,狱遂上。诬飞尝自言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为指斥乘舆,受诏不救淮西罪,赐死狱中。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天下冤之,闻者流涕。飞之死,张俊有力焉,语在《飞传》。
十二年,胡铨再编管新州。八月,徽宗及显肃、懿节二梓宫至行在。太后还慈宁宫。九月,加太师,进封魏国公。十月,进封秦、魏两国公。桧以封两国与蔡京、童贯同,请改封母为秦、魏国夫人。子熺举进士,馆客何溥赴南省,皆为第一。熺本王唤孽子,桧妻唤妹,无子,唤妻贵而妒,桧在金国,出熺为桧后。桧还,其家以熺见,桧喜甚。桧幸和议复成,益咎前日之异己者。先是,赵鼎贬潮州,王庶贬道州,胡铨再贬新州。至是,皆遇赦永不检举。曾开、李弥逊并落职。张俊本助和议,居位岁余无去意,桧讽江邈论罢之。
十三年,贺瑞雪,贺雪自桧始。贺日食不见,是后日食多书不见。彗星常见,选人康倬上书言彗星不足畏,桧大喜,特改京秩。楚州奏盐城县海清,桧请贺,帝不许。知虔州薛弼言木内有文曰天下太平年,诏付史馆。于是修饰弥文,以粉饰治具,如乡饮、耕籍之类节节备举,为苟安余杭之计,自此不复巡幸江上,而祥瑞之奏日闻矣。
洪皓归自金国,名节独著,以致金酋室捻语,直翰苑不一月逐去。室捻者,阁,粘罕之左右也。初,粘罕行军至淮上,桧尝为之草檄,为室捻所见,故因皓归寄声。桧意士大夫莫有知者,闻皓语,深以为憾,遂令李文会论之。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狱死,张九成以鼓唱浮言贬,累及僧宗杲,编配,皆以语忤桧也。张邵亦坐与桧言金人有归钦宗及诸王后妃意,斥为外祠。十四年,贬黄龟年,以前尝论桧也。闽、浙大水,右武大夫白锷有燮理乖谬语,刺配万安军。太学生张伯麟尝题壁曰夫差,尔忘越王杀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阳军。故将解潜罢官闲居,辛永宗总戎外郡,亦坐不附和议,潜窜南安死,永宗编置肇庆死。赵鼎、李光皆再窜过海。皓之罪由白锷延誉,光以在藤州唱和有讽刺及桧者,为守臣所告也。
先是,议建国公出阁,吏部尚书吴表臣、礼部尚书苏符等七人论礼与桧意异,于是表臣等以讨论不祥、怀奸附鼎皆罢。始,桧为上言:赵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终无子也,宜俟亲子乃立。遂嗾御史中丞詹大方言鼎邪谋密计,深不可测,与范冲等咸怀异意,以徼无妄之福。冲尝为资善翊善,故大方诬之。其后监察御史王鎡言帝未有嗣,宜祠高禖,诏筑坛于圜丘东,皆桧意也。
台州曾惇献桧诗称圣相。凡投献者以皋、夔、稷、契为不足,必曰元圣。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冬十月,右正言何若指程颐、张载遗书为专门曲学,力加禁绝,人无敢以为非。
十五年,熺除翰林学士兼侍读。四月,赐桧甲第,命教坊乐导之入,赐缗钱金绵有差。六月,帝幸桧第,桧妻妇子孙皆加恩。桧先禁私史,七月,又对帝言私史害正道。时司马伋遂言《涑水记闻》非其曾祖光论著之书,其后李光家亦举光所藏书万卷焚之。十月,帝亲书一德格天扁其阁。十六年正月,桧立家庙。三月,赐祭器,将相赐祭器自桧始。
先是,帝以彗星见求言。张浚上疏,言:今事势如养大疽于头目心腹之间,不决不止,愿谋为豫备。不然,异时以国与敌者,反归罪正议。桧久憾浚,至是大怒,即落浚节钺,贬连州,寻移永州。
十七年,改封桧益国公。五月,移贬洪皓于英州。八月,赵鼎死于吉阳军。是夏,先有赵鼎遇赦永不检举之旨,又令月申存亡,鼎知之,不食而卒。自鼎之谪,门人故吏皆被罗织,虽闻其死而叹息者亦加以罪。又窜吕颐浩子摭于藤州。十二月,进士施锷上《中兴颂》、《行都赋》及《绍兴雅》十篇,永免文解。自此颂咏导谀愈多。赐百官喜雪御筵于桧第。
十八年,熺除知枢密院事,桧问胡宁曰:外议如何?宁曰: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五月,李显忠上恢复策,落军职,与祠。六月,迪功郎王廷珪编管辰州,以作诗送胡铨也。闰八月,福州言民采竹实万斛以济饥。十一月,胡铨自新州移贬吉阳军,以作颂谤讪也。
十九年,帝命绘桧像,自为赞。是岁,湖、广、江西、建康府皆言甘露降,诸郡奏狱空。帝尝语桧曰:自今有奏狱空者,当令监司验实。果妄诞,即按治,仍命御史台察之。苟不惩戒,则奏甘露瑞芝之类,崇虚饰诞,无所不至。帝虽眷桧,而不可蔽欺也如此。十二月,禁私作野史,许人告。
二十年正月,桧趋朝,殿司小校施全刺桧不中,磔于市。自是每出,列五十兵持长梃以自卫。是月,曹泳告李光子孟坚省记光所作私史,狱成,光窜已久,诏永不检举;孟坚编置峡州;朝士连坐者八人,皆落职贬秩;胡寅窜新州。泳由是骤用。五月,秘书少监汤思退奏以桧存赵氏本末付史馆。六月,熺加少保。郑炜告其乡人福建安抚司机宜吴元美作《夏二子传》,指蚊、蝇也;家有潜光亭、商隐堂,以亭号潜光,有心于党李,堂名商隐,无意于事秦。故桧尤恶之。编管右迪功郎安诚、布衣汪大圭,斩有荫人惠俊、进义副尉刘允中,黥径山僧清言,皆以讪谤也。时桧疾愈,朝参许肩舆,二孙扶掖,仍免拜。二十一年,朝散郎王扬英上书荐熺为相,桧奏扬英知泰州。
二十二年,又兴王庶二子之奇之荀、叶三省、杨炜、袁敏求四大狱,皆坐谤讪。炜又以尝登李光、萧振之门,言时事也。于是光永不检举,振贬池州。二十三年,桧请下台州于谢伋家取綦崈礼所受御笔缴进。桧初罢相,上有责桧语,欲泯其迹焉,是岁,进士黄友龙坐谤讪,黥配岭南;内侍裴咏坐指斥,编管琼州。二十四年二月,杨炬以弟炜旧累死宾州,炬编管邕州。何兑讼其师马伸发端上金人书乞存赵氏,为分桧功,兑编管英州。三月,桧孙敷文阁待制埙试进士举,省殿试皆为第一,桧从子焞、焴、姻党周夤,沈兴杰皆登上第,士论为之不平。考官则魏师逊、汤思退、郑仲熊、沈虚中、董德元也。师逊等初知贡举,即语人曰:吾曹可以富贵矣。及廷试,桧又奏思退为编排,师逊为详定。埙与第二人曹冠策皆攻专门之学,张孝祥策则主一德元老且及存赵事。帝读埙策,皆桧、熺语,于是擢孝祥为第一,降埙第三。未几,埙修撰实录院,宰相子孙同领史职,前所无也。
六月,以王循友前知建康尝罪桧族党,循友安置藤州。八月,王趯为李光求内徙,趯编管辰州。郑玘、贾子展以会中有嘲谑讲和之语,玘窜容州,子展窜德庆府。方畴以与胡铨通书,编置永州。十二月,魏安行、洪兴祖以广传程瑀《论语解》,安行编置钦州,兴祖编置昭州。又窜程纬,以其慢上无礼也。
帝尝谕桧曰:近轮对者,多谒告避免。百官轮对,正欲闻所未闻,可令检举约束。桧擅政以来,屏塞人言,蔽上耳目,凡一时献言者,非诵桧功德,则讦人语言以中伤善类。欲有言者恐触忌讳,畏言国事,仅论销金铺翠、乞禁鹿胎冠子之类,以塞责而已。故帝及之,盖亦防桧之壅蔽也。
衢州尝有盗起,桧遣殿前司将官辛立将千人捕之,不以闻。晋安郡王因入侍言之,帝大惊,问桧,桧曰:不足上烦圣虑,故不敢闻,盗平即奏矣。退而求其故,知晋安言之,遂奏晋安居秀王丧不当给俸,月损二百缗,帝为出内帑给之。
二十五年二月,以沈长卿旧与李光启讥和议,又与芮烨共赋《牡丹诗》,有宁令汉社稷,变作莽乾坤之句,为邻人所告,长卿编置化州,烨武冈军。静江有驿名秦城,知府吕愿中率宾僚共赋《秦城王气诗》以媚桧,不赋者刘芮、李燮、罗博文三人而已。愿中由此得召。又张扶请桧乘金根车,又有乞置益国官属及议九锡者,桧闻之安然。十月,申禁专门之学。以太庙灵芝绘为华旗,凡郡国所奏瑞木、嘉禾、瑞瓜、双莲悉绘之。
赵令衿观桧《家庙记》,口诵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为汪召锡所告。御史徐嚞又论赵鼎子汾与令衿饮别厚赆,必有奸谋,诏送大理,拘令衿南外宗正司。桧于一德格天阁书赵鼎、李光、胡铨姓名,必欲杀之而后已。鼎已死而憾之不置,遂欲孥戮汾。桧忌张浚尤甚,故令衿之狱,张宗元之罢,皆波及浚。浚在永州,桧又使其死党张柄知潭州,与郡丞汪召锡共伺察之。至是,使汾自诬与浚及李光、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皆与焉。狱成,而桧病不能书。
是月乙未,帝幸桧第问疾,桧无一语,惟流涕而已。熺奏请代居相位者,帝曰:此事卿不当与。帝遂命权直学士院沈虚中草桧父子致仕制。熺犹遣其子埙与林一飞、郑柟夜见台谏徐喜、张扶谋奏请己为相。丙申,诏桧加封建康郡王,熺进少师,皆致仕,埙、堪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是夜,桧卒,年六十六。后赠申王,谥忠献。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桧立久任之说,士淹滞失职,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与擢用。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跻政地。既共政,则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听桧弹击,辄以政府报之,由中丞、谏议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阅月,或半年即罢去。惟王次翁阅四年,以金人败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论,桧德之深也。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桧阴险如崖阱,深阻竟叵测。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礼。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术。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
然桧死熺废,其党祖述余说,力持和议,以窃据相位者尚数人,至孝宗始荡涤无余。开禧二年四月,追夺王爵,改谥谬丑。嘉定元年,史弥远奏复王爵、赠谥。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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