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铸 王次翁 范同 杨愿 楼炤 勾龙如渊 薛弼 罗汝楫(子愿附)萧振
何铸,字伯寿,余杭人。登政和五年进士第,历官州县,入为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秘书郎。御史中丞廖刚荐铸操履劲正,可备拾遗补阙之选。即命对。铸首陈:动天之德莫大于孝,感物之道莫过于诚。诚孝既至,则归梓宫于陵寝,奉两宫于魏阙,绍大业,复境土,又何难焉。帝嘉纳之。
拜监察御史,寻迁殿中侍御史。上疏论:士大夫心术不正,徇虚以掠名,托名以规利。言不由中而首尾向背,行险自售而设意相倾者,为事君之失。怀险巇之谋,行刻薄之政,轻儇不庄,慢易无礼者,为行己之失。乞大明好恶,申饬中外,各务正其心术,毋或欺诞。盖有所指也。时迁温州诸宫殿神像于湖州,有司迎奉,所过骚然。铸言:孝莫大于宁神,宁神莫大于得四海之欢心。浙东旱荒,若加勤动,恐道路怨咨。乞务从简约,不得过为骚扰。疏奏,其事遂已。擢右谏议大夫。论:中兴之功,在于立志,天下之事济与否,在于思与不思。愿陛下事无大小,精思熟虑,求其至当而行。如是,则事无过举矣。寻拜御史中丞。
先是,秦桧力主和议,大将岳飞有战功,金人所深忌,桧恶其异己,欲除之,胁飞故将王贵上变,逮飞系大理狱,先命铸鞫之。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俱无验,铸察其冤,白之桧。桧不悦曰:此上意也。铸曰: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桧语塞,改命万俟卨。飞死狱中,子云斩于市。
桧衔铸。时金遣萧毅、邢具瞻来议事,桧言:先帝梓宫未反,太后銮舆尚迁朔方,非大臣不可祈请。乃以铸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为报谢使。铸曰:是行犹颜真卿使李希烈也,然君命不可辞。既返命,桧讽万俟卨使论铸私岳飞为不反,欲窜诸岭表,帝不从,止谪徽州。
时有使金者还,言金人问铸安在,曾用否。于是复使知温州。未几,以端明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召赴行在,力辞。乃再遣使金,使事秘而不传。既归报,帝复许以大用,又力请祠,除资政殿学士、知徽州。居数月,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卒,年六十五。
铸孝友廉俭。既贵,无屋可居,止寓佛寺。其辨岳飞之冤,亦人所难。然绍兴己未以后,遍历台谏,所论如赵鼎、李光、周葵、范冲、孙近诸人,未免迎望风旨,议者以此少之。至于慈宁归养,梓宫复还,虽铸祈请之力,而金谋盖素定矣。
先是,金诸将皆已厌兵欲和,难自己发,故使桧尽室航海而归,密有成约。绍兴以后,我师屡捷,金欲和益坚。至是,遣铸衔命,盖桧之阴谋,以铸尝争岳飞之狱,而飞竟死,使金知之而其议速谐也。
铸死四十余年,谥通惠,其家辞焉。嘉定初,改谥恭敏。
王次翁,字庆曾,济南人。聚徒授业,齐、鲁多从游者,入太学,贫甚,夜持书就旁舍借灯读之。礼部别头试第一,授恩州司理参军,历婺州教授、辟雍博士,出知道州。
燕云之役,取免夫钱不及期,辄以乏兴论。次翁檄取属邑丁籍,视民产高下以为所输多寡之数,约期受输,不扰而集。除广西转运判官。时剧盗马友、孔彦舟、曹成更据长沙,帅檄漕司预鸠粮刍三十万以备调发,次翁即以具报,吏愕眙,次翁曰:兵未必发,先扰民可乎?吾以一路常平上供计之,不啻三十万。已而贼不犯境。召对,论事不合,出知处州,乞祠,归寓于婺。
吕颐浩帅长沙,辟为参谋官。顷之,力乞致仕。秦桧召还,道出婺,次翁见之。楼炤言:颐浩与次翁同郡,颐浩再相,次翁贫困至此。桧笑曰:非其类也。桧居朝,遂以为吏部员外郎,迁秘书少监,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刘光世除使相,奏以文资荫其子,次翁执奏缴还。
除工部侍郎兼侍讲。蜀阙帅,宰执拟次翁以闻。帝以次翁明经术,留兼资善堂翊善。改御史中丞。论赵鼎不法,罢知泉州。部差李泗为鄂州巡检,而湖北宣抚使不可,次翁言:法令沮于下,而不知朝廷之尊,渐不可长。帝令诘宣抚司。宣赞舍人陈谔、孙崇节即阁门受旨升转,次翁言:阁门径自画旨,不由三省,非祖宗法。寝弗命。呼延通因内教出不逊语,次翁乞斩通以肃军,且言:著令,寸铁入皇城者有常刑。遂罢内教。
韩世忠与刘光世、张俊与刘锜皆不相能,次翁言:世忠于光世因言议有隙,俊于锜由措置有睽。窃恐锜保一孤垒,光世军处穷,独俊与世忠不肯急援。愿遣使切责,因用郭子仪、李光弼以忠义泣别相勉者感动之。
金人败盟入侵,次翁为秦桧言于帝曰:前日国是,初无主议,事有小变则更用他相,后来者未必贤于前人,而排斥异党,收召亲故,纷纷非累月不能定,于国事初无补。愿陛下以为至戒,无使小人异议乘间而入。桧德之。先是,桧兄子与其内兄王
〈日奂〉皆以恩幸得官,桧初罢政,二人摈斥累年。至是,次翁希桧旨,言:吏部之有审量,皆暴扬君父过举,得无伤陛下孝治。乞悉罢建炎、绍兴前后累降指挥。由是二人骤进。
初,次翁既论罢赵鼎,鼎归会稽,上书言时政。桧忌鼎复用,乃令次翁又言之,乞显置于法。且言:特进乃宰相阶官,鼎虽谪降,而阶官如故,是未尝罢相也。遂降散官,谪居兴化军。右谏议大夫何铸又论鼎罪重罚轻,降朝奉大夫,移漳州。桧意犹未厌,次翁又论:鼎闻边警,喜见颜色。绳以汉法,当伏不道之诛;责以《春秋》,当坐诛意之罚。虽再行贬责,然朝奉大夫视中大夫品秩不相辽,漳州比兴化尤为善地,以此示罚,人将玩刑。再移潮州安置。
次翁除参知政事。两浙转运司牒试,主司观望,桧与次翁子侄预选者数人,士论大骇。金人败于柘皋,帝曰:将帅成不战劫敌之功,乃辅弼奇谋指纵之力。除一子职名。
桧召三大将论功行赏,岳飞未至。桧与次翁谋,以明日率世忠、俊置酒湖上,欲出,则语直省官曰:姑待岳少保来。益令堂厨丰其燕具,如此展期以待者六七日。飞既至,皆除枢密使,罢兵柄。次翁归语其子伯庠曰:吾与秦相谋之久矣。
太后回銮,次翁为奉迎扈从礼仪使。初,太后贷金于金使以犒从者,至境,金使责偿乃入。次翁以未得桧命,且惧桧疑其私相结纳,欲攘其位,坚不肯偿,相持境上凡三日,中外忧虑,副使王〈日奂〉裒金与之。太后归,泣诉于帝曰:王次翁大臣,不顾国家利害,万一有变,则我子母不相见矣。帝震怒,欲暴其罪诛之。次翁先白桧谓所以然者,以未尝禀命,故不敢专。桧大喜,力为营救,奏为报谢使以避帝怒。
使还,帝立中宫,奏为册宝副使,帝终恶之。桧谕次翁辞位,遂以资政殿学士奉祠,引年归,居明州。桧怜之,馈问不绝。十九年,卒,年七十一,赠宣奉大夫,诸子婿亲戚族人添差浙东者又数人,皆桧为开陈也。桧擅国十九年,凡居政府者,莫不以微忤出去,终始不二者,惟次翁尔。
范同,字择善,建康人。登政和五年第,再中宏词科,累官至吏部员外郎。与秦桧力主和议。绍兴八年,假太常少卿接伴金使萧哲、张通古入境,同北向再拜,问金主起居,军民见者多流涕。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权吏部侍郎兼实录院修撰,迁给事中。
十一年,桧再主和议,患诸将难制,同献计于桧,请皆除枢府,罢其兵权。桧喜,乃密奏以柘皋之捷,召三大将赴行在,论功行赏。同入对,帝命与林待聘分草三制,世忠、俊枢密使,飞副使,并宣押赴枢府治事。张俊与桧意合,且觉朝廷欲罢兵权,即首纳所统兵。帝召同入对,复以同为翰林学士,俄拜参知政事兼修实录。
同始赞和议,为桧所引,及在政府,或自奏事,桧忌之。万俟卨因论:同贰政之初,首为迁葬之议,自建康至信州,调夫治道,怨嗟籍籍。近朝廷收天下兵柄,归之宥密,同辄于稠人中贪天功以为己有。遂罢与祠。桧意未已,卨再论,责授左朝奉郎、秘书少监,谪居筠州。
十四年,复朝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观,移池州。十八年,复太中大夫、知太平州。卒,年五十二。
杨愿,字原仲。宣和末,补太学录。二帝北迁,金人闻愿名,索之,愿匿民间。上书执政,请迎复元祐皇后。又奔济州元帅府劝进,辟为属。
高宗即位,以元帅府结局恩,授修职郎,御营司辟机宜文字。历新昌县丞、越州判官。秦桧荐之,召改枢密院编修官。登绍兴二年进士第,迁计议官。召试馆职,罢。主管崇道观,复除秘书郎。议者谓外任未终,故通判明州。
桧既专政,召为秘书丞。未几,拜监察御史。台长言愿资浅,当先历郎官,改司封员外郎,迁右司,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初修玉牒,特以命愿,愿言:玉牒当载靖康推戴赵氏事,以秦桧建议本末书之。
十三年,权直学士院,充金国贺正旦接伴使。金使完颜晔入境,犹欲据主席,中使传宣,晔不迎拜,愿以礼折之,皆听服。及还,就充送伴使。十四年,为御史中丞。逾月,升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仍兼修玉牒。
十五年罢,提举太平观。初,愿与张扩并居西掖,一时书命,藉扩润色。扩咏《二毫笔诗》,愿以为诮己,诉于桧,訹御史李文会劾之。高闶侍经筵,帝问张九成安否,翌日,又问桧,桧曰:九成以唱异惑众,为台臣所论,予郡,乃力乞祠。观其意,终不为陛下用。帝曰:九成清贫,不可无禄。桧疑闶荐之,以语愿,愿又嗾文会攻闶去。藤州守臣言迁客李光作诗讽刺时政,愿在中司,傅会其说,谓:光纵横倾险,子弟宾客往来吴、越,诱人上书,动摇国是。光再移谪琼海。文会既升西府,愿觇桧意稍厌,即数其害政,罢之。后二日,愿遂补其处。帝与桧论事,因曰:朕谓进用士大夫,一相之责也。一相既贤,则所荐皆贤。愿曰:陛下任相如此,盖得治道之要。又论史事,桧曰:靖康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公肆挤排。帝曰:卿不推异姓,宜其不容。愿曰:桧非独是时不肯雷同,宣和间耿延禧为学官,以其父在东宫,势倾一时,士皆靡然从之,以徼后福,独桧守正不易。盖自桧再居相位,每荐执政,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愿希桧意迎合,附下罔上,至是斥去,天下快之。
又三年,起知宣州。玉牒书成,加资政殿学士,移建康府。二十二年,卒,年五十二。
初,愿守宣城,表弟王炎调蕲水令,过之,醉中谓愿曰:尝于吕丞相处得公顷岁所通书,其间颇及秦丞相之短,尚记忆否?愿闻之,色如死灰,遂留炎不听去。会愿移守金陵,宴监司,大合乐,守卒皆怠,炎即青溪得客舟以行,愿忧挠而卒。
楼炤,字仲晖,婺州永康人。登政和五年进士第,调大名府户曹,改西京国子博士、辟雍录、淮宁府司仪曹事,改尚书考功员外郎。
帝在建康,炤谓:今日之计,当思古人量力之言,察兵家知己之计。力可以保淮南,则以淮南为屏蔽,权都建康,渐图恢复。力未可以保淮南,则因长江为险阻,权都吴会,以养国力。于是移跸临安。擢右司郎中。时铨曹患员多阙少,自倅贰以下多添差。炤言:光武并省吏员,今纵未能损其所素有,安可置其所本无乎?
绍兴二年,秦桧罢相,炤亦以言者论去。六年,召为左司员外郎,寻迁殿中侍御史。明年,迁起居郎。言:今暴师日久,财用匮乏。考唐故事,以宰相领盐铁转运使,或判户部,或兼度支。今宰相之事难行,若参仿唐制,使户部长贰兼领诸路漕权,何不可之有?内则可以总大计之出入,外则可以制诸道之盈虚,如刘晏自按租庸,以知州县钱谷利病。诏三省相度措置,卒施行之。又言:监司、郡守,系民甚切。乞令侍从官各举通判资序或尝任监察御史以上可任监司、郡守者一二人。诏从之,命中书、门下置籍。
七年,宰相张浚之兄滉赐出身与郡,中书舍人张焘封还,乃命炤行,炤又封还,而竟为权起居舍人何抡书黄行下,于是焘与炤皆请补外,以秘阁修撰知温州。未几,除中书舍人,与勾龙如渊并命。如渊入对,帝谓之曰:卿与楼炤皆朕所亲擢。寻迁给事中兼直学士院。
九年,以金人来和传敕,炤草其文,曰:乃上穹开悔祸之期,而大金报许和之约。割河南之境土,归我舆图;戢宇内之干戈,用全民命。寻兼侍读,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继命往陕西宣谕德意。炤奏:京城统制吴革、知环州田敢、成忠郎卢大受皆以节义,革为范琼所害,敢、大受为刘豫所杀,乞赐褒恤。又奏:陕西诸路陷刘豫,郡县有不从伪之人,所籍赀产,并令勘验给还。炤至东京,检视宫室,寻诣永安军谒陵寝,遂至长安。
会李世辅自夏国欲归朝,炤以书招之,世辅以二千人赴行在。寻至凤翔,以便宜命郭浩帅鄜延,杨政帅熙河兰巩,吴璘帅凤翔。炤欲尽移川口诸军于陕西,璘曰:金人反覆难信,今移军陕右,则蜀口空虚。金若自南山捣蜀,要我陕右军,则我不战自屈。当依山为屯,控守要害。于是璘、政二军独屯内地。炤又会诸路监司于凤翔,皆言蜀边屯驻大军之久,坐困四川民力,乃下其议,语在《胡世将传》。
炤还朝,以亲老求归省于明州,许之,命给假迎侍,仍赐以金带。十四年,以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过阙入见,除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寻为李文会、詹大方所劾,与祠。久之,除知宣州,徙广州,未行而卒,年七十三。后谥襄靖。
炤早附蔡京改秩,为台谏所论。其后立朝至位二府,皆与秦桧同时。其宣谕陕西,妄自尊大,或者论其好货失将士心云。
勾龙如渊,字行父,永康军导江人。勾姓本出古勾芒,高宗即位,避御名,更勾龙氏。政和八年,登上舍第。沉浮州县二十年,以张浚荐,召试馆职。
绍兴六年,除秘书省校书郎。历著作佐郎、祠部员外兼礼部、起居舍人。尝进所为文三十篇,帝曰:卿文极高古,更令平易尽善。后因进对,帝复言:文章平易者多浅近,渊深者多艰涩,惟用意渊深而造语平易,此最难者。
八年,兼给事中、同知贡举,除中书舍人兼侍读,兼直学士院。面命草赵鼎罢相制,如渊言:陛下既罢鼎,则用人才须耸动四方,当速召君子,显黜小人。帝曰:君子谓谁?曰:孙近、李光。小人谓谁?曰:吕本中。先是,祠臣曾开以老病辞不草国书,帝欲用如渊代之,而赵鼎荐本中,故如渊憾之。
又言:臣观朝廷事,非君臣情通,未易能济。大臣于事稍有过差,陛下训饬之可也。陛下所欲为,势有未可,大臣亦当明白辩论。然必陛下先与大臣言及此意,若不先言,即大臣论一事不从,尚未之觉,至再至三,遂以为陛下疏之,或疑他人有以间之。既以怀疑,即不能尽诚,陛下察其不诚,又从而疑之,安有君臣之间,动相疑间而能久于其位者?愿陛下明谕之。帝曰:前此未常有以此告朕者,卿见秦桧亦宜语此。时桧方得君,如渊犹恐委桧未专,故及之。除御史中丞。
先是,桧力主和,执政、侍从及内外诸臣皆以为非是,多上书谏止者,桧患之。如渊为桧谋曰:相公为天下大计,而邪说横起,盍不择人为台谏,使尽击去,则相公之事遂矣。桧大喜,即擢如渊中司。
如渊言:凡事必有初,及其初而为之则易,无其端而发之则难。陛下即位,一初也;渡江,二初也;移跸建康,三初也;自建康复还临安,四初也。自赵鼎相,刘大中、王庶相继去,今复独任一相,召一二名士,凡事有当行而弊有当去者,又一初也,臣愿以正纪纲、辨邪正、明赏罚、谨名器、审用度、厚风俗、去文具七者为献。
又言:孟庾召节在途,士论不与。帝曰:朕欲遣令使金国,在廷莫更有小人否?对曰:如赵鼎为相,尽隳纪纲,乃窃贤相之名而去。王庶在枢府,尽用奸计,乃以和议不合,卖直而去。刘大中以不孝得罪,乃窃朝廷美职而去。帝曰:卿胡不论?对曰:目今士论见孟庾之召,王庶之去,已有'一解不如一解'之语。愿陛下不惜孟庾一人,以正今日公论,其他容臣一一为陛下别白之。于是出庾知严州。又连论庶、大中,皆罢之。
金国遣二使来议和,许归河南地。使者踞甚,议受书之礼不决,外议汹汹。如渊建议取其书纳禁中。于是同谏长请对,又呼台吏问:朝廷有大议论,许台谏见宰执商议乎?吏曰:有。遂赴都堂与宰执议取书事,宰执皆以为然。帝亲笔召如渊、李谊入对。明日,诏宰执就馆见金使,受其书纳入,人情始安。
九年,奏召还曾开、范同,而罢施庭臣、莫将,以谓:开、同之出,虽曰语言之过,而其心实出于爱君;庭臣、将之迁,虽曰议论之合,而其迹终近于希进。今国论既定,好恶黜陟,所宜深谨。又论张邦昌时伪臣因赦复职非是。帝曰:卿言是也,朕亦欲置此数匹夫不问。对曰:将恐无以示训。其后卒不行。
忽一日,如渊言:和议之际,臣粗自效,如臣到都堂,若不遏朝廷再遣使之议,则和议必至于坏,而宣对之日,稍有将顺,则遂至于屈。臣于二者,粗有报国之忠。臣亲老,愿求归。帝不许。如渊疑帝有疏之之意,又奏曰:臣向荐君臣腹心之论,陛下大以为然。其后秦桧在和议可否未决之间欲求去,陛下颇罪之,臣再三为桧辨析。今陛下与桧君臣如初,而臣反若有谗诉于其间者。帝曰:朕素不喜谗,卿其勿疑。如渊尝与施庭臣忿争,庭臣谓如渊有指斥语,帝谓秦桧曰:以朕观之,庭臣之罪小,如渊之罪大。桧请斥庭臣而徙如渊,待其求去然后补外。帝不可,于是与庭臣皆罢。
初,如渊与莫将及庭臣皆力主和议,如渊缘此擢中司,而将及庭臣缘此皆峻用。张焘、晏敦复上疏专以三人为言。如渊入言路,即劾二人,至是与庭臣俱罢。其后桧拟如渊知遂宁府,帝曰:此人用心不端。遂已。两奉祠,卒,年六十二。
如渊始以张浚荐召,而终乃翼秦桧挤赵鼎,仇吕本中,逐刘大中、王庶,心迹固可见矣。子佃、僎、似。
薛弼,字直老,温州永嘉人。登政和二年进士第,调怀州刑曹、杭州教授。初颁《五礼》《新书》,定著释奠先圣误用下丁,弼据礼是正,州以闻,诏从其议。监左藏东库。内侍王道使奴从旁礼绢美恶,多取之,弼白版曹穷治,人严惮之。
靖康初,金兵攻汴京,李纲定议坚守,众不悦。弼意与纲同,围解,迁光禄寺丞。尝言:姚平仲不可恃。未几而败。纲救太原,弼言:金必再至,纲不当去,宜先事河北。金人果再入。始命刑部侍郎宋伯友提举河防,弼以点检粮草从之,为计画甚切,皆不能用,乃乞罢归,改三门、白波辇运,寻主管明道宫,提举淮东盐事,改湖南运判。
杨么据洞庭,寇鼎州,王〈王燮〉久不能平,更命岳飞讨之。么陆耕水战,楼船十余丈,官军徒仰视不得近。飞谋益造大舟,弼曰:若是,则未可以岁月胜矣。且彼之所长,可避而不可斗也。今大旱,湖水落洪,若重购舟首,勿与战,逐筏断江路,藁其上流,使彼之长坐废,而精骑直捣其垒,则破坏在目前矣。飞曰:善。兼旬,积寇尽平,进直秘阁。时道殣相望,弼以闻,帝恻然,命给钱六万缗、广西常平米六万斛、鄂州米二十万斛振之,且使讲求富弼青州荒政,民赖以甦。
王彦自荆移襄,迁延不即赴。彦所将八字军皆中原劲卒,朝廷患其恣横,以弼直徽猷阁代之。彦殊不意,弼径入府受将吏谒,大骇。弼曲折譬晓,彦感悟,即日出境。
除岳飞参谋官。飞母死,遁于庐山,张宗元摄飞事。飞将张宪移疾,部曲汹汹,生异语。弼谓诸将曰:太尉力乞张公,而诏使随至,岳军素整,今而哗哄,是汝曹累太尉也。诸将以谂宪,宪佯悟曰:相公腹心,惟参谋知之。众乃定。除户部郎官,再知荆南。
桃源剧盗伍俊既招安,复谋叛,提点刑狱万俟卨不能制,乃以委弼,弼许俊以靖州。俊喜曰:我得靖,则地过桃源远矣。俊至,则斩以徇。迁秘阁修撰、陕西转运使,以左司郎官召知虔州,移黄州。
时福州大盗有号管天下、伍黑龙、满山红之属,其众甚盛,钤辖李贵为贼所获,民作山砦自保。守臣莫将议委漳、泉、汀、建,募强壮游手各千人为效用,与殿司统制张渊同措置。未及行,诏升弼集英殿修撰,与将两易。弼至郡,漕臣以游手易聚难散,恐为他日患,闻于朝。事下弼议,弼谓:昔守章贡,有武夫周虎臣、陈敏者,丁壮各数百,皆能战,视官军可一当十。乃奏虎臣为副将,敏为巡检,选丁壮千人,号奇兵,日给糗粮,责以灭贼。自是岁费钱三万六千余缗、米九千石,凡四年而贼平。弼知广州,擢敷文阁待制。卒,年六十三。
初,秦桧居永嘉,弼游其门。弼在湖北除盗,归功于万俟卨。桧诬岳飞下吏,卨以中司鞫狱,飞父子及宪皆死。朱芾、李若虚亦坐尝为飞谋议,夺职,惟弼得免,且为桧用,屡更事任,通籍从官,世以此少之。
罗汝楫,字彦济,徽州歙县人。登政和二年进士第,监登闻鼓院,迁大理丞、刑部员外郎。奏命官犯公罪,勿取特旨以终惠臣子,又户口凋耗,宜少宽养子之禁。
拜监察御史。未逾月,迁殿中侍御史。与中丞何铸交章论岳飞,罢其枢筦。朱芾、李若虚尝为飞议曹,主帅有异意而不能谏;又言,飞狱具,寺官聚断,咸谓死有余罪,寺丞何彦猷、李若朴独喧然以众议为非,欲从轻典。皆坐黜。王庶谪道州,郡丞孙行俭以官廨居之,汝楫劾其无忌惮当斥,且令庶徙居。刘子羽知镇江,上言:和好非久远计,宜及闲暇为备。桧怒,风汝楫论罢之。
时抚州有两陈四系狱,误论轻罪者死,汝楫诵其冤,且言:独罪狱官而守卒不坐,非祖宗法。于是诏天下断死刑,守以下引囚问姓名、乡里然后决。又言:国家驻跸临安,淮南不可置度外,当重防海之寄,守长江之要,革窜名赏籍以劝有功。
迁起居郎兼侍讲。帝问:或谓《春秋》有贬无褒,此谊是否?对曰:《春秋》上法天道,春生秋杀,若贬而无褒,则天道不具矣。帝称善,尝曰:自王安石废《春秋》学,圣人之旨浸以不明。近世得其要者,惟胡安国与卿耳。兼权中书舍人,除右谏议大夫。
有南雄守奏对:太后之归,和议之力也,当尽按前言和不便者。时相是之,骤用为台官,中外悚惧,多束装待遣。汝楫言:皆不当罪,宜以崇宁事党为戒。议遂寝。
迁御史中丞。旧例,中丞、侍御史不并置,乃更侍御史。汝楫求去益力,迁吏部尚书,充国信使。除龙图阁学士、知严州。秩满,请祠,居丧未终而卒,年七十。累赠开府仪同三司。子颢、吁、颉、颂、愿、颒,皆有文。
愿字端良,博学好古。法秦、汉为词章,高雅精炼,朱熹特称重之。有《小集》七卷,《尔雅翼》二十卷。知鄂州,有治绩,以父故不敢入岳飞庙。一日,自念吾政善,姑往祠之,甫拜,遽卒于像前。人疑飞之憾不释云。
萧振,字德起,温州平阳人。幼庄重,不好弄。稍长,能自谋学。尝奉父命董农役陇亩,手不释卷,其师谓其父曰:此儿远大器也。未冠,游郡庠,既冠,升太学。时有号三贤者,推振为首。登政和八年进士第,调信州仪曹。
时州郡奉神霄宫务侈靡,振不欲费财劳民,与守议不合。会方腊寇东南,距信尤近,守欲危振,檄振摄贵溪、弋阳二邑。既而王师至衢,又檄振督军饷,振治办无阙。大将刘光世见而喜之,欲以军中俘馘授振为赏,振辞曰:岂可不冒矢石而贪人之功乎!诸邑盗未息,守复檄振如初。振悉意区处,许其自新,贼多降者。守以赃去,振独为办行,守愧谢之。
调婺州兵曹兼功曹。时振妇翁许景衡以给事中召,振祝之曰:公至朝幸勿见荐。景衡询其故,振曰:今执政多私其亲,愿为时革弊。景衡然之。
时盗贼所在猖獗,婺卒扬言欲叛以应贼,官吏震恐。振选诸邑士兵强勇者几千人,日习武以备,蓄异谋者稍惧。有一兵官素得军士心,守疑而罢之,群卒数百人被甲挺刃,斩仪门入。振闻即往,群卒皆罗拜呼曰:某等屈抑,愿兵曹理之。振使之言,厉色叱曰:细事耳。车驾南巡,大兵咫尺,汝速死耶!可急释械,当为汝言。众拜谢而去。郡守由是益相信,事悉与谋。尝议城守,振请以钱数万缗庸工板筑,未数月,城垒屹然,一毫无扰。任满归,告其亲曰:家世业农,幸有田可力以奉甘旨,振不愿仕。或荐于朝,授婺州教授,改秩,乞祠。
以执政荐召对,敷奏数事,皆中时病,帝大喜,拜监察御史。明年冬,以亲老乞补外,章七上,不许。面奏曰:臣事亲之日短,事陛下之日长。指心自誓:今日之事父母,乃他日之事陛下也。遂除提点浙西刑狱,寻召为宗正少卿,俄擢侍御史。
振本赵鼎所荐,后因秦桧引入台,时刘大中与鼎不主和议,振遂劾大中以摇鼎。大中既出,振谓人曰:如赵丞相不必论,盍自为去就。鼎遂罢。
后振知绍兴府,改兵部,除徽猷阁待制、知湖州。陛辞,奏曰:国家讲和,恐失诸将心,宜遣使抚谕,示以朝廷息兵宽民意。虽两国通好,战御之备宜勿弛。帝曰:卿欲奉亲求便,岂不知朕有亲哉?振曰:臣之亲所系者一夫也,陛下之亲所系者天下也。陛下以天下为心,圣孝愈光矣。帝叹其忠。将行,白桧曰:宰相如一元气,不可有私,私则万物为之不生。桧不悦。
振至州,桧欲取羡余,振遗桧书,谓:财用在天下,如血气之在一身,移左以实右,则病矣。桧属以私事,又不克尽从。以亲老乞祠,提举太平观。后知台州。海寇势张,振至,克之。二十二年,以杨炜在狱供涉,镌徽猷待制,谪居池州。
初,炜将上书,责李光徇秦桧议和。时振为侍御史,炜见振道书意,振然其言。及振知台州,而炜治邑有声,每大言无顾忌,振击节称善,遂荐炜改秩,又移书于桧从子秦昌时,俾同荐之。属吏密语振曰:炜尝以书责李参政及太师,昌时义不当举,待制亦不可举。振曰:吾业已许之,岂可中辍。遂因炜狱中供前事而贬。
明年,诏除敷文阁待制、知成都府、安抚制置使。军储适阙,仓吏以窘告,振奏留对籴米八万斛以足军食,以其直归计所。总计者利在掊克,即先告桧,谓振唱为阙乏之语,风御史劾振要誉,复谪池阳。而总计者以谮得蜀帅,既而专用罗织掊克其民,民益思振。
桧死,语得闻,帝大感悟。亟遣振还成都,父老欢呼蜀道。振至,一切以宽治。或问其故,振曰:承纵弛,革之当严,今继苛劾,非宽则民力瘁矣。帝嘉振治行,谓宰臣沈该、汤思退曰:四川善政,前有胡世将,今有萧振。进秩四等,加敷文阁学士。卒于成都府治,年七十二。振两为蜀守,威行惠孚,死之日,民无老稚,相与聚哭于道。遗表至,帝悼惜之,赙银五百两、绢五百匹,赠四官。
振好奖善类,端人正士多所交识,其间有卓然拔出者,迄为名臣。振居濒江,自父微时,见过客与掌渡者争,多溺死。振造大舟,佣工以济,人感其德,相与名其江为萧家渡云。有文集二十卷。子諴、忱。
论曰:何铸、王次翁以下数人者,附丽秦桧,斥逐忠良,以饕富贵,而次翁尤为柔媚,故桧独怜之,其在位最久。孔子所谓鄙夫患得患失无所不至者,此辈是已。铸能伸岳飞之枉,虽为可尚,然又为之使金而通问焉,盖堕其术而不悟者,桧之计深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