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弁 郑望之 张邵 洪皓(子适 遵 迈)
朱弁,字少章,徽州婺源人。少颖悟,读书日数千言。既冠,入太学,晁说之见其诗,奇之,与归新郑,妻以兄女。新郑介汴、洛间,多故家遗俗,弁游其中,闻见日广。靖康之乱,家碎于贼,弁南归。
建炎初,议遣使问安两宫,弁奋身自献,诏补修武郎,借吉州团练使,为通问副使。至云中,见粘罕,邀说甚切。粘罕不听,使就馆,守之以兵。弁复与书,言用兵讲和利害甚悉。
绍兴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虚中来,言和议可成,当遣一人诣元帅府受书还,虚中欲弁与正使王伦探策决去留,弁曰:吾来,固自分必死,岂应今日觊幸先归。愿正使受书归报天子,成两国之好,蚤申四海之养于两宫,则吾虽暴骨外国,犹生之年也。伦将归,弁请曰:古之使者有节以为信,今无节有印,印亦信也。愿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伦解以授弁,弁受而怀之,卧起与俱。
金人迫弁仕刘豫,且訹之曰:此南归之渐。弁曰:豫乃国贼,吾尝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绝其饩遗以困之。弁固拒驿门,忍饥待尽,誓不为屈。金人亦感动,致礼如初。久之,复欲易其官,弁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间,言可从从之,不可从则囚之、杀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且移书耶律绍文等曰:上国之威命朝以至,则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则朝以死。又以书诀后使洪皓曰:杀行人非细事,吾曹遭之,命也,要当舍生以全义尔。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饮,半酣,语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毕命报国,诸公幸瘗我其处,题其上曰'有宋通问副使朱公之墓',于我幸矣。众皆泣下,莫能仰视。弁谈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终不可屈,遂不复强。
王伦还朝,言弁守节不屈,帝为官其子林,赐其家银帛。会粘罕等相继死灭,弁密疏其事及金国虚实,曰:此不可失之时也。遣李发等间行归报。其后,伦复归,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为献,其辞有曰:叹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龙髯而莫逮,泪洒冰天。帝读之感泣,官其亲属五人,赐吴兴田五顷。帝谓丞相张浚曰:归日,当以禁林处之。八年,金使乌陵思谋、石庆充至,称弁忠节,诏附黄金三十两以赐。
十三年,和议成,弁得归。入见便殿,弁谢且曰:人之所难得者时,而时之运无已;事之不可失者几,而几之藏无形。惟无已也,故来迟而难遇;惟无形也,故动微而难见。陛下与金人讲和,上返梓宫,次迎太母,又其次则怜赤子之无辜,此皆知时知几之明验。然时运而往,或难固执;几动有变,宜鉴未兆。盟可守,而诡诈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销弭之术宜详以讲之。金人以黩武为至德,以苟安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广地而不广德,此皆天助中兴之势。若时与几,陛下既知于始,愿图厥终。帝纳其言,赐金帛甚厚。弁又以金国所得六朝御容及宣和御书画为献。秦桧恶其言敌情,奏以初补官易宣教郎、直秘阁。有司校其考十七年,应迁数官。桧沮之,仅转奉议郎。十四年,卒。
弁为文慕陆宣公,援据精博,曲尽事理。诗学李义山,词气雍容,不蹈其险怪奇涩之弊。金国名王贵人多遣子弟就学,弁因文字往来说以和好之利。及归,述北方所见闻忠臣义士朱昭、史抗、张忠辅、高景平、孙益、孙谷、傅伟文、李舟、五台僧宝真、妇人丁氏、晏氏、小校阎进、朱勣等死节事状,请加褒录以劝来者。有《聘游集》四十二卷、《书解》十卷、《曲洧旧闻》三卷、《续骫骳说》一卷,《杂书》一卷、《风月堂诗话》三卷、《新郑旧诗》一卷、《南归诗文》一卷。
郑望之,字顾道,彭城人,显谟阁直学士仅之子也。望之少有文名,山东皆推重。登崇宁五年进士第,自陈留簿累迁枢密院编修官,历开封府仪、工、户曹,以治办称。临事劲正,不受请托。宦寺有强占民田者,奏归之。蔡京子欲夺人妾,使人谕意,望之拒不受。除驾部员外郎兼金部。
靖康元年,金人攻汴京,假尚书工部侍郎,俾为军前计议使。既还,金人遣吴孝民与望之同入见。望之言金人意在金币,且要大臣同议,乃命同知枢密院事李棁与望之再使,斡离不以朝廷受归朝官及赐平州张觉手诏为辞,遣萧三宝奴偕棁等还,以书求割三镇,欲得宰相交地,亲王送大军过河。
时高宗在康邸慷慨请行,遂与张邦昌乘筏渡濠,自午至夜分,始达金砦。又除望之户部侍郎,同棁再至金营,仍以珠玉遗金人。金人拘留望之逾旬。会姚平仲夜劫砦不克,斡离不以用兵诘责诸使者,邦昌恐惧涕泣,王不为动。金人遂不欲留王,更请肃王,乃以兵送望之诣国王砦诘问。会再遣宇文虚中持割地诏至,望之得还,因盛言敌势强大,我兵削弱,不可不和。既而金兵退,朝廷以议和非策,罢望之提举亳州明道宫。
建炎初,李纲以望之张皇敌势,沮损国威,以致祸败,责海州团练副使,连州居住。纲罢,诏望之为户部侍郎,寻转吏部侍郎。论王云之冤,帝为感动,复云元官,与七子恩泽。寻兼主管御营司参赞军事。论航海不便,忤旨,以集英殿修撰再领亳州明道宫。起知宣州,逾年,以言章罢。
绍兴二年,会赦,复徽猷阁待制致仕。七年,落致仕,召赴行在。望之以衰老辞,帝谓大臣曰:望之,朕故人也。于是升徽猷阁直学士,复致仕。三十一年,卒,年八十四。赠中大夫。
张邵,字才彦,乌江人。登宣和三年上舍第。建炎元年,为衢州司刑曹事。会诏求直言,邵上疏曰:有中原之形势,有东南之形势。今纵未能遽争中原,宜进都金陵,因江、淮、蜀、汉、闽、广之资,以图恢复,不应退自削弱。
三年,金人南侵,诏求可至军前者,邵慨然请行,转五官,直龙图阁,假礼部尚书,充通问使,武官杨宪副之,即日就道。至濰州,接伴使置酒张乐,邵曰:二帝北迁,邵为臣子,所不忍听,请止乐。至于三四,闻者泣下。翌日,见左监军挞揽,命邵拜,邵曰:监军与邵为南北朝从臣,无相拜礼。且以书抵之曰:兵不在强弱,在曲直。宣和以来,我非无兵也,帅臣初开边隙,谋臣复启兵端,是以大国能胜之。厥后伪楚僣立,群盗蜂起,曾几何时,电扫无余,是天意人心未厌宋德也。今大国复裂地以封刘豫,穷兵不已,曲有在矣。挞揽怒,取国书去,执邵送密州,囚于祚山砦。
明年,又送邵于刘豫,使用之。邵见刘豫,长揖而已,又呼为殿院,责以君臣大义,词气俱厉,豫怒,械置于狱,杨宪遂降。豫知邵不屈,久之,复送于金,拘之燕山僧寺,从者皆莫知所之。后又作书,为金言刘豫挟大国之势,日夜南侵,不胜则首鼠两端,胜则如养鹰,饱则飏去,终非大国之利,守者密以告,金取其书去,益北徙之会宁府,距燕三千里。金尝大赦,许宋使者自便还乡,人人多占籍淮北,冀幸稍南。惟邵与洪皓、朱弁言家在江南。
十三年,和议成,及皓、弁南归。八月,入见,奏前后使者如陈过庭、司马朴、滕茂实、崔纵、魏行可皆殁异域未褒赠者,乞早颁恤典。邵并携崔纵柩归其家。升秘阁修撰,主管佑神观。左司谏詹大方论其奉使无成,改台州崇道观。移书时相,劝其迎请钦宗与诸王后妃。十九年,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知池州,再奉祠卒,年六十一。累赠少师。
邵负气,遇事慷慨,常以功名自许,出使囚徙,屡濒于死。其在会宁,金人多从之学。喜诵佛书,虽异域不废。初,使金时,遇秦桧于濰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议者以是少之。后弟祁下大理狱,将株连邵,会桧死得免。有文集十卷。
子孝览、孝曾、孝忠。孝曾后亦以出使殁于金,金人知为邵子,尚怜之。
洪皓,字光弼,番易人。少有奇节,慷慨有经略四方志。登政和五年进士第。王黼、朱勔皆欲婚之,力辞。宣和中,为秀州司录。大水,民多失业,皓白郡守以拯荒自任,发廪损直以粜。民坌集,皓恐其纷竞,乃别以青白帜,涅其手以识之,令严而惠遍。浙东纲米过城下,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愿以一身易十万人命。人感之切骨,号洪佛子。其后秀军叛,纵掠郡民,无一得脱,惟过皓门曰:此洪佛子家也。不敢犯。
建炎三年五月,帝将如金陵,皓上书言:内患甫平,外敌方炽,若轻至建康,恐金人乘虚侵轶。宜先遣近臣往经营,俟告办,回銮未晚。时朝议已定,不从,既而悔之。他日,帝问宰辅近谏移跸者谓谁,张浚以皓对。时议遣使金国,浚又荐皓于吕颐浩,召与语,大悦。皓方居父丧,颐浩解衣巾,俾易墨衰绖入对。帝以国步艰难、两宫远播为忧。皓极言:天道好还,金人安能久陵中夏!此正春秋邲、郢之役,天其或者警晋训楚也。帝悦,迁皓五官,擢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为大金通问使,龚
璹副之。令与执政议国书,皓欲有所易,颐浩不乐,遂抑迁官之命。
时淮南盗贼踵起,李成甫就招,即命知泗州羁縻之。乃命皓兼淮南、京东等路抚谕使,俾成以所部卫皓至南京。比过淮南,成方与耿坚共围楚州,责权州事贾敦诗以降敌,实持叛心。皓先以书抵成,成以汴涸,虹有红巾贼,军食绝,不可往。皓闻坚起义兵,可撼以义,遣人密谕之曰:君数千里赴国家急,山阳纵有罪,当禀命于朝;今擅攻围,名勤王,实作贼尔。坚意动,遂强成敛兵。
皓至泗境,迎骑介而来,龚璹曰:虎口不可入。皓遂还,上疏言:成以朝廷馈饷不继,有'引众建康'之语。今靳赛据扬州,薛庆据高邮,万一三叛连衡,何以待之?此含垢之时,宜使人谕意,优进官秩,畀之以京口纲运,如晋明帝待王敦可也。疏奏,帝即遣使抚成,给米伍万石。颐浩恶其直达而不先白堂,奏皓托事稽留,贬二秩。皓遂请出滁阳路,自寿春由东京以行。至顺昌,闻群盗李阎罗、小张俊者梗颍上道。皓与其党遇,譬晓之曰:自古无白头贼。其党悔悟,皓使持书至贼巢,二渠魁听命,领兵入宿卫。
皓至太原,留几一年,金遇使人礼日薄。及至云中,粘罕迫二使仕刘豫,皓曰:万里衔命,不得奉两宫南归,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邪!留亦死,不即豫亦死,不愿偷生鼠狗间,愿就鼎镬无悔。粘罕怒,将杀之。旁一酋唶曰:此真忠臣也。目止剑士,为之跪请,得流递冷山。流递,犹编窜也。惟璹至汴受豫官。
云中至冷山行六十日,距金主所都仅百里,地苦寒,四月草生,八月已雪,穴居百家,陈王悟室聚落也。悟室敬皓,使教其八子。或二年不给食,盛夏衣粗布,尝大雪薪尽,以马矢然火煨面食之。或献取蜀策,悟室持问皓,皓力折之。悟室锐欲南侵,曰:孰谓海大,我力可乾,但不能使天地相拍尔。皓曰:兵犹火也,弗戢将***,自古无四十年用兵不止者。又数为言所以来为两国事,既不受使,乃令深入教小儿,非古者待使之礼也。悟室或答或默,忽发怒曰:汝作和事官,而口硬如许,谓我不能杀汝耶?皓曰:自分当死,顾大国无受杀行人之名,愿投之水,以坠渊为名可也。悟室义之而止。
和议将成,悟室问所议十事,皓条析甚至。大略谓封册乃虚名,年号本朝自有;金三千两景德所无,东南不宜蚕,绢不可增也;至于取淮北人,景德载书犹可覆视。悟室曰:诛投附人何为不可?皓曰:昔魏侯景归梁,梁武帝欲以易其侄萧明于魏,景遂叛,陷台城,中国决不蹈其覆辙。悟室悟曰:汝性直不诳我,吾与汝如燕,遣汝归议。遂行。会莫将北来,议不合,事复中止。留燕甫一月,兀术杀悟室,党类株连者数千人,独皓与异论几死,故得免。
方二帝迁居五国城,皓在云中密遣人奏书,以桃、梨、粟、面献,二帝始知帝即位。皓闻祐陵讣,北向泣血,旦夕临,讳日操文以祭,其辞激烈,旧臣读之皆挥涕。绍兴十年,因谍者赵德,书机事数万言,藏故絮中,归达于帝。言:顺昌之役,金人震惧夺魄,燕山珍宝尽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弃之。王师亟还,自失机会,今再举尚可。十一年,又求得太后书,遣李微持归,帝大喜曰:朕不知太后宁否几二十年,虽遣使百辈,不如此一书。是冬,又密奏书曰:金已厌兵,势不能久,异时以妇女随军,今不敢也。若和议未决,不若乘势进击,再造反掌尔。又言:胡铨封事此或有之,金人知中国有人,益惧。张丞相名动异域,惜置之散地。又问李纲、赵鼎安否,献六朝御容、徽宗御书。其后梓宫及太后归音,皓皆先报。
初,皓至燕,宇文虚中已受金官,因荐皓。金主闻其名,欲以为翰林直学士,力辞之。皓有逃归意,乃请于参政韩昉,乞于真定或大名以自养。昉怒,始易皓官为中京副留守,再降为留司判官。趣行屡矣,皓乞不就职,昉竟不能屈。金法,虽未易官而曾经任使者,永不可归,昉遂令皓校云中进士试,盖欲以计堕皓也。皓复以疾辞。未几,金主以生子大赦,许使人还乡,皓与张邵、朱弁三人在遣中。金人惧为患,犹遣人追之,七骑及淮,而皓已登舟。
十二年七月,见于内殿,力求郡养母。帝曰:卿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岂可舍朕去邪!请见慈宁宫,帟人设帘,太后曰:吾故识尚书。命撤之。皓自建炎己酉出使,至是还,留北中凡十五年。同时使者十三人,惟皓、邵、弁得生还,而忠义之声闻于天下者,独皓而已。皓既对,退见秦桧,语连日不止,曰:张和公金人所惮,乃不得用。钱塘暂居,而景灵宫、太庙皆极土木之华,岂非示无中原意乎?桧不怿,谓皓子适曰:尊公信有忠节,得上眷。但官职如读书,速则易终而无味,须如黄钟、大吕乃可。八月,除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
金人来取赵彬等三十人家属,诏归之。皓曰:昔韩起谒环于郑,郑,小国也,能引义不与。金既限淮,官属皆吴人,宜留不遣,盖虑知其虚实也。彼方困于蒙兀,姑示强以尝中国,若遽从之,谓秦无人,益轻我矣。桧变色曰:公无谓秦无人。既而复上疏曰:恐以不与之故,或致渝盟,宜告之曰:'俟渊圣及皇族归,乃遣。'又言:王伦、郭元迈以身徇国,弃之不取,缓急何以使人?桧大怒,又因言室撚寄声,桧怒益甚,语在《桧传》。翌日,侍御史李文会劾皓不省母,出知饶州。
明年,大水,中官白锷宣言:燮理乖盭,洪尚书名闻天下,胡不用?桧闻之愈怒,系锷大理狱,寻流岭表。谏官詹大方遂论皓与锷为刎颈交,更相称誉,罢皓提举江州太平观。锷初不识皓,特以从太后北归,在金国素知皓名尔。
寻居母丧,他言者犹谓皓睥睨钧衡。终丧,除饶州通判。李勤又附桧诬皓作欺世飞语,责濠州团练副使,安置英州。居九年,始复朝奉郎,徙袁州,至南雄州卒,年六十八。死后一日,桧亦死。帝闻皓卒,嗟惜之,复敷文阁直学士,赠四官。久之,复徽猷阁直学士,谥忠宣。
皓虽久在北廷,不堪其苦,然为金人所敬,所著诗文,争钞诵求鋟梓。既归,后使者至,必问皓为何官、居何地。性急义,当艰危中不少变。懿节后之戚赵伯璘隶悟室戏下,贫甚,皓赒之。范镇之孙祖平为佣奴,皓言于金人而释之。刘光世庶女为人豢豕,赎而嫁之。他贵族流落贱微者,皆力拔以出。惟为桧所嫉,不死于敌国,乃死于谗慝。
皓博学强记,有文集五十卷及《帝王勇要》、《姓氏指南》、《松漠纪闻》、《金国文具录》等书。子适、遵、迈。
适字景伯,皓长子也。幼敏悟,日诵三千言。皓使朔方,适年甫十三,能任家事。以皓出使恩,补修职郎。绍兴十二年,与弟遵同中博学宏词科。高宗曰: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宜升擢。遂除敕令所删定官。后三年,弟迈亦中是选,由是三洪文名满天下。改秘书省正字。
甫数月,皓归,忤秦桧,出知饶州,适亦出为台州通判。垂满,皓谪英州,适复论罢,往来岭南省侍者九载。桧死皓还,道卒,服阕,起知荆门军。应诏上宽恤四事:轻茶额钱,它州代贡礼物,辟试闱以复旧额,蠲官田令不种者输租。改知徽州,寻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首言役法不均之弊。
会完颜亮来侵,上亲征,适觐金陵,言:本路旱,百姓逐食于淮,复遭金兵,今各怀归而田产为官鬻,请听其估赎之。及亮毙,适上疏曰:大定僣号,诸国未必服从,宜多遣密诏传谕中原义士,各取州县,因以畀之。王师但留屯淮、泗,募兵积粟,以为声援。俟蜀、汉、山东之兵数道皆集,见可而进,庶几兵力不顿,可以万全。升尚书户部郎中,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孝宗即位,海州解围,符离用兵,馈饷繁多,适究心调度,供亿无阙。迁司农少卿。
隆兴二年二月,召贰太常兼权直学士院。上欲除诸将环卫官,诏讨论其制。适具唐及本朝沿革十一条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处诸将及降王之君臣,自后多以皇族为之,故国史以为官存而事废。陛下修饬戎备,不必远取唐制,祖宗故事盖可法则。今径行换授,恐有减奉之患,乞如阁职兼带节度,至刺史带上将军,横行遥郡带大将军,正使带将军,副使带中郎将,又以下则带左右郎将,其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闻。除中书舍人。时金人再犯淮,羽檄沓至,书诏填委,盗访醻答率称上旨,自此有大用意。金既寻盟,首为贺生辰使。金遣同签书枢密院事高嗣先接伴,自言其父司空有德于皓,相与甚欢,得其要领以归。
乾道元年五月,迁翰林学士,仍兼中书舍人。秦埙久废,忽予祠,适奏曰:李林甫死后,诸子皆流配岭南。秦桧稔恶自毙,不肖之孙官职仍旧,可谓幸矣。宫观虽小,埙得之,则人以除用之渐,恐桧党牵连而进。其命遂寝。时巫伋复召,莫汲擢枢密院编修官,余尧弼复龙图阁学士,适谓其皆桧党也,随命缴之。
六月,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上谕参政钱端礼、虞允文曰:三省事与洪适商量。东西府始同班奏事。八月,拜参知政事。谏议大夫林安宅以铜钱多入北境,请禁之,即蜀中取铁钱行之淮上。事既行,适言其不可。上问之,适曰:今每州不得千缗,一州以万户计之,每家才得数百,恐民间无以贸易。且客旅无回货,盐场有大利害。上以为然,乃寝前命,但于蜀中取十五万缗,行之庐、和二州而已。
十二月,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未几,春霖,适引咎乞退,林安宅抗疏论适,既而台臣复合奏。三月,除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起知绍兴府、浙东安抚使。再奉祠。淳熙十一年薨,年六十八,谥文惠。
适以文学闻望,遭时遇主,自两制一月入政府,又四阅月居相位,又三月罢政,然无大建明以究其学。家居十有六年,兄弟鼎立,子孙森然,以著述吟咏自乐,近世备福鲜有及之。或谓适党汤思退,又谓适来自淮东,言张浚妄费,浚以此罢相,子九人:槻、柲、〈木習〉、〈木修〉、樌、桴、楹、槺、梠。
遵字景严,皓仲子也。自儿时端重如成人,从师业文,不以岁时寒暑辍。父留沙漠,母亡,遵孺慕攀号。既葬,兄弟即僧舍肄词业,夜枕不解衣。以父荫补承务郎,与兄适同试博学宏词科,中魁选,赐进士出身。高宗以皓远使,擢为秘书省正字。中兴以来,词科中选即入馆,自遵始。宰相秦桧子熺为官长,謦欬为人轻重,遵恬然不附丽。二年弗迁。
皓南还,与朝论异,出守。遵遂乞外,通判常、婺、越三州。绍兴二十五年,汤思退荐之,复入为正字。八月,兼权直学士院。汤鹏举副台端,密荐为御史。方赐对而父讣闻。二十八年,免丧,召对,极陈父冤,曰:先臣与龚璹同出疆,璹仕于刘豫,以妄杀兵官为豫所诛,而秦桧赠以节旄,擢用其子。先臣拒金人之命,留十五岁乃得归,顾南窜岭外,臣兄弟屏迹在外。桧不分忠逆如此。高宗悉为道谤语所起,且曰:卿再登三馆,尝典书命,今以修注处卿。遂拜起居舍人。
奏乞以经筵官除罢及封章进对、宴会锡予、讲读问答等事,萃为一书,名之曰《迩英记注》。其后乾道间又有《祥曦殿记注》,实自遵始。又因面对,论铸钱利害,帝嘉纳之。迁起居郎兼权枢密院都承旨。旧制,修注官、经筵官许留身奏事,而近例无有。遵奏请复旧制,且言起居注未修者十五年,请除见修月进外,每月带修,皆从之。
二十九年,拜中书舍人。殿前裨将辅逵转防御使,王纲转团练使,遵言:近制管军官十年始一迁,今两人不满岁,安得尔?时勋臣子孙多躐居台省,遵极言乞明有所止。高宗曰:正立法,自今功臣子孙序迁至侍从,并令久任在京宫观。遵曰:侍从,朝廷高选,非如磨勘阶官,安有迁序之制?退而上奏言:今内外将家无虑二十人,若以序迁,不出十年,西清次对皆可坐致。太祖开国功臣子孙不过诸司,惟曹彬之子琮、玮以功名自奋,遂为节度,初不闻有递迁侍从之例。今旨一出,使穆清之地类皆将种,非所以示天下。望收还前诏。又言:瑞昌、兴国之间茶商失业,聚为盗贼。望揭榜开谕,许其自新,愿充军者填刺,愿为农者放还。上皆可其奏。
论者欲复鄱阳永平、永丰两监鼓铸,诏给、舍议,遵曰:唐有鼓铸使,国朝或以漕臣兼领,或分道置使,厘为三司。自中兴来,置都大提点,官属太多,动为州县之害。间者亟行废罢,又无一定之论,初委运使,又委提刑,又委郡守、贰,号令不一,鼓铸益少。窃以为复置便。
三十年正月,试吏部侍郎。异时选人诣曹改秩,吏倚为市,亳毛不中节,必巧生沮阂,须赂饷满欲乃止。遵明与约,苟于大体无害,先行后审,荐员有定限,而举者周遮重复,或同时一章而巧为两牍,或当荐五员而辄逾十数,或当举职官而诡为京状,或身系常调而妄称职司,或东西分曹而交错搀补,或已予复夺而指云事故,件析枚数,请凡如是者得通劾之。旧制,致仕任子,随所在审敕牒即请行。是时,从议者请,必令于元州判奏。遵言:士大夫或游宦粤、蜀,数千里外,不幸以死。临终谢事,其家获归故里已为至难,今复因此龃龉,反复稽延,是明与恶吏为地也。乃止仍旧贯。
平江、湖、秀三州水,无以输秋苗,有司抑令输麦。遵言:麦价珠不在米下,民困如是,奈何指夏以为秋,衍一以为二,使挤沟壑乎?愿量取其半,而被水害者悉免之。金人来索绛阳郭小的、安化刘孝恭二百家,遵以蜀之李特可为至戒,愿以根集未足为解,淹引日月报之。迁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汪澈论汤思退罢相,遵行制无贬词,澈以为言。遂丐去,以徽猷阁直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
三十一年,金主完颜亮命其尚书苏保衡由海道窥二浙,朝廷以浙西副总管李宝御之。宝驻兵平江,守臣朱翌素与宝异,朝议以遵尝荐宝,乃命遵知平江。及宝以舟师捣胶西,凡资粮、器械、舟楫皆遵供亿,宝成功而归,遵之助为多。车驾幸金陵,禁卫士丐索无艺,它郡随与不厌。至吴,乃相告曰:内翰在此,汝毋复然。先是,朝廷虑商舶为贼得,悉拘入官,既而不返,并海县团萃巨舰及募水手、民兵,皆絷留未得去。遵因对论之,以船还商,而听水手自便,吴人德之。
孝宗即位,拜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诏问宰执、侍从、台谏曰:敌人来索旧礼,从之则不忍屈,不从则边患未已。中原归正人源源不绝,纳之则东南力不能给,否则绝向化之心。宜指陈定论以闻。遵与给事中金安节、中书舍人唐文若、起居郎周必大共为一议,其略谓:不宜直情径行,亦未可遽为之屈,谓宜遗金缯如前日之数,或许稍归侵地如海、泗之类,则彼亦可藉口而来议矣。
知隆兴元年贡举,拜同知枢密院事。寿康殿产金芝十二,同列议表贺,遵引李文靖奏灾异故事风止之。荐眉山李焘、永嘉郑伯熊及林光朝,未及用,会汤思退为左相,而次相张浚罢,御史周璪策遵且超迁,上章致劾,上亟徙置他官。遵不能安位,连章乞免,讫与御史俱去。是年七月,以端明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
乾道六年,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前守周璪以尝论遵,闻遵来,不俟合符驰去。遵追饯至十里,劳苦如平时,曰:君当官而行,我何怨?闻者以为盛德。圩田坏,民失业,遵鸠民筑圩凡万数。方冬盛寒,遵躬履其间,载酒食亲饷馌,恩意倾尽,人忘其劳。运使张松忌功,妄奏圩未尝决,民未尝转徙,必责圩户自阏筑,且裁省募工钱米之半。遵连疏争,至酒遣朝臣覆按。于是将作少监马希言、监察御史陈举善狎至,黜松言,圩遂成,合四百五十有五。松无所泄其忿,则别治溧水永丰圩,来调丁、米、木,数甚广。遵曰:郡当岁俭,方振恤流移,劝分乞籴,如自刲其股以充喉,不暇食,况能饱他人腹哉。执不从。
楚地旱,旁县振赡者虑不早,施置失后先,或得米而亡以炊,或阖户莩藉而廪不至。遵简宾佐,随远近壮老以差赋给,蠲租至十九,又告籴于江西,得活者不啻万计。戍兵乘时盗利,曹伍剽于野,尽执拘以归其军。故当大札瘥而邑落晏然。徙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兼行宫留守。孝宗谕当制舍人范成大,褒其治绩,且许入觐。
时虞允文当国,有北征志。先调侍卫马军出屯,其在府者五军,悉送其孥,谋筑营砦,无虑万灶。张松用不能罢,特敕遵同宰执赴选德殿奏事。遵奏外臣不敢尾二府后,愿需班退别引,上弗许。进资政殿学士以行。至则揭榜,民苗米唯输正不输耗,听民自持斛概,庾人不能轻重其手。遍行郊野卜砦地,求不妨民居、不夷冢墓者,逾年始得之。营卒醉,妄言摇众,斩之,磔于市,三军无敢哗。有昼入旗亭挺刃椎垆者,械付狱,驿上奏未下,统帅惧得谴,请自治之。孝宗怒,罢统帅,遵亦坐贬两秩。未几,五营成,复元官,仍拜资政殿学士。淳熙元年,提举洞霄宫。十一月,薨,年五十有五。谥文安。
迈字景卢,皓季子也。幼读书日数千言,一过目辄不忘,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靡不涉猎。从二兄试博学宏词科,迈独被黜。绍兴十五年始中第,授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入为敕令所删定官。皓忤秦桧投闲,桧憾未已,御史汪勃论迈知其父不靖之谋,遂出添差教授福州。累迁吏部郎兼礼部。
上居显仁皇后丧,当孟飨,礼官未知所从,迈请遣宰相分祭,奏可。除枢密检详文字。建议令民入粟赎罪,以纾国用,又请严法驾出入之仪。
三十一年,议钦宗谥,迈曰:渊圣北狩不返,臣民悲痛,当如楚人立怀王之义,号怀宗,以系复仇之意。不用。吴璘病笃,朝论欲徙吴拱代之。迈曰:吴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观听,毋使尾大不掉。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出视师,奏以迈参议军事,至镇江,闻瓜洲官军与金人相持,遑遽失措。会建康走驿告急,义问遽欲还,迈力止之曰:今退师,无益京口胜败之数,而金陵闻返旆,人心动摇,不可。迁左司员外郎。
三十二年春,金主褒遣左监军高忠建来告登位,且议和,迈为接伴使,知阁门张抡副之。上谓执政曰:向日讲和,本为梓宫、太后,虽屈己卑辞,有所不惮。今两国之盟已绝,名称以何为正,疆土以何为准,朝见之仪,岁币之数,所宜先定。及迈、抡入辞,上又曰:朕料此事终归于和,欲首议名分,而土地次之。迈于是奏更接伴礼数,凡十有四事。自渡江以来,屈己含忍多过礼,至是一切杀之,用敌国体,凡远迎及引接金银等皆罢。既而高忠建有责臣礼及取新复州郡之议,迈以闻,且奏言:土疆实利不可与,礼际虚名不足惜。礼部侍郎黄中闻之,亟奏曰:名定实随,百世不易,不可谓虚。土疆得失,一彼一此,不可谓实。兵部侍郎陈俊卿亦谓:先正名分,名分正则国威张,而岁币亦可损矣。
进起居舍人。时议遣使报金国聘,三月丁巳,诏侍从、台谏各举可备使命者一人。初,迈之接伴也,既持旧礼折伏金使,至是,慨然请行。于是假翰林学士,充贺登位使,欲令金称兄弟敌国而归河南地。夏四月戊子,迈辞行,书用敌国礼,高宗亲札赐迈等曰:祖宗陵寝,隔阔三十年,不得以时洒扫祭祀,心实痛之。若彼能以河南地见归,必欲居尊如故,正复屈己,亦何所惜。迈奏言:山东之兵未解,则两国之好不成。至燕,金阁门见国书,呼曰:不如式。抑令使人于表中改陪臣二字,朝见之仪必欲用旧礼。迈初执不可,既而金锁使馆,自旦及暮水浆不通,三日乃得见。金人语极不逊,大都督怀忠议欲质留,左丞相张浩持不可,乃遣还。七月,迈回朝,则孝宗已即位矣。殿中侍御史张震以迈使金辱命,论罢之。明年,起知泉州。
乾道二年,复知吉州。入对,遂除起居舍人,直前言:起居注皆据诸处关报,始加修纂,虽有日历、时政记,亦莫得书。景祐故事,有《迩英延义二阁注记》,凡经筵侍臣出处、封章进对、宴会赐予,皆用存记。十年间稍废不续,陛下言动皆罔闻知,恐非命侍本意。乞令讲读官自今各以日得圣语关送修注官,令讲筵所牒报,使谨录之,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记注》。制可。
三年,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仍参史事。父忠宣、兄适、遵皆历此三职,迈又踵之。迈奏:三省事无巨细,必先经中书书黄,宰执书押,当制舍人书行,然后过门下,给事中书读,如给、舍有所建明,则封黄具奏,以听上旨。惟枢密院既得旨,即书黄过门下,例不送中书,谓之'密白',则封驳之职似有所偏,况今宰相兼枢密,因而厘正,不为有嫌。望诏枢密院。凡已被制敕,并关左右省依三省书黄,以示重出命之意。报可。
六年,除知赣州,起学宫,造浮梁,士民安之。郡兵素骄,小不如欲则跋扈,郡岁遣千人戍九江,是岁,或怵以至则留不复返,众遂反戈。民讹言相惊,百姓恟惧。迈不为动,但遣一校婉说之,俾归营,众皆听,垂橐而入,徐诘什五长两人,械送浔阳,斩于市。辛卯岁饥,赣适中熟,迈移粟济邻郡。僚属有谏止者,迈笑曰:秦、越瘠肥,臣子义耶?寻知建宁府。富民有睚眦杀人衷刃篡狱者,久拒捕,迈正其罪,黥流岭外。
十一年,知婺州,奏:金华田多沙,势不受水,五日不雨则旱,故境内陂湖最当缮治。命耕者出力,田主出谷,凡为公私塘堰及湖,总之为八百三十七所。婺军素无律,春给衣,欲以缗易帛,吏不可,则群呼啸聚于郡将之治,郡将惴恐,姑息如其欲。迈至,众狃前事,至以飞语榜谯门。迈以计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理,党众相嗾,哄拥迈轿,迈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预?众逡巡散去。迈戮首恶二人,枭之市,余黥挞有差,莫敢哗者。事闻,上语辅臣曰:不谓书生能临事达权。特迁敷文阁待制。
明年,召对,首论淮东边备六要地:曰海陵,曰喻洳,曰盐城,曰宝应,曰清口,曰盱眙。谓宜修城池,严屯兵,立游桩,益戍卒。又言:许浦宜开河三十六里,梅里镇宜筑二大堰,作斗门,遇行师,则决防送船。又言:冯湛创多桨船,底平樯浮,虽尺水可运。今十五六年,修葺数少,不足用。谓宜募濒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补水军,上嘉之。以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
迈初入史馆,预修《四朝帝纪》,进敷文阁直学士、直学士院。讲读官宿直,上时召入,谈论至夜分。十三年九月,拜翰林学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百七十八年为一书。
绍熙改元,进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过阙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渐为戒。上曰:浙东民困于和市,卿往,为朕正之。迈再拜曰:誓尽力。迈至郡,核实诡户四万八千三百有奇,所减绢以匹计者,略如其数。提举玉隆万寿宫。明年,再上章告老,进龙图阁学士。寻以端明殿学士致仕,是岁卒,年八十。赠光禄大夫,谥文敏。
迈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跻贵显,迈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谓其文备众体。迈考阅典故,渔猎经史,极鬼神事物之变,手书《资治通鉴》凡三。有《容斋五笔》、《夷坚志》行于世,其他著述尤多。所修《钦宗纪》多本之孙觌,附耿南仲,恶李纲,所纪多失实,故朱熹举王允之论,言佞臣不可使执笔,以为不当取觌所纪云。
论曰:孔子云: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当建炎、绍兴之际,凡使金者,如探虎口,能全节而归,若朱弁、张邵、洪皓其庶几乎,望之不足议也。皓留北十五年,忠节尤著,高宗谓苏武不能过,诚哉。然竟以忤秦桧谪死,悲夫!其子适、遵、迈相继登词科,文名满天下,适位极台辅,而迈文学尤高,立朝议论最多,所谓忠议之报,讵不信夫。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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