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颛 李参 郭申锡 傅求 张景宪 窦卞 张瑰 孙瑜 许遵 卢士宗钱象先 韩璹 杜纯(弟纮) 杜常 谢麟 王宗望 王吉甫
任颛,字诚之,青州寿光人。举进士,得同学究出身。至卫尉丞。上其文,乃赐第,擢盐铁判官。陕西铸康定大铜钱,颛曰:坏五为一,以一当十,恐犯者众。卒如其言。
夏人纳款,遣使要请十一事,甚者欲去臣称男。颛押伴,一切晓以义,辞折而去。又再遣使来欲自买卖,且通青盐,增岁赐。诏许置榷场,其议多颛所发。出为京西转运使,奏计京师。元昊为下所杀,遣杨守素来告哀。守素,乃始为元昊谋不称臣、纳赐节者也,仁宗记尝屈其使者,复使押伴。颛问守素其主所以死,不能对,讫去,不敢肆。改知凤翔府。帝语辅臣,颛宜备朝廷委任,留判三司恁由司。为谅祚册礼使,采摭西夏风物、山川、道里、出入攻取之要,为《治戎精要》三篇上之。
进直史馆,迁河东转运使。帝尝以禁帑金帛赐河北,亦欲与河东。颛辞曰:受委制财用,而先有求,不敢。颛为使者,每行部,必择僚佐之贤者一人与俱,凡事必与议,未尝以胥吏自随,人安其政。入为盐铁副使,擢天章阁待制。
侬贼犯岭外,以知潭州。宣抚司以宣毅卒有功,檄补军校,颛察其色动,曰:必有异志。执按之,具服为贼内应。搜其家,得所记潭事甚悉,枭首以徇。诏书褒激,赐白金五百两,进龙图阁直学士、知渭州。坐在潭日贱市死商珠,降为待制。时四路以边警闻,渭独无所上,朝廷疑斥候不密,颛力言无他虞,帝使觇之,信。乃还学士,徙徐州,以太子宾客致仕。积官户部侍郎,卒,年七十八。
李参,字清臣,郓州须城人。以荫知盐山县。岁饥,谕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不能籴者,给以糟籺,所活数万。
通判定州,都部署夏守恩贪滥不法,转运使使参按之,得其事,守恩谪死。知荆门军,荆门岁以夏伐竹,并税簿输荆南造舟,积日久多蠹恶不可用,牙校破产不偿责。参请冬伐竹,度其费以给,余募商人与为市,遂除其害。
历知兴元府,淮南、京西、陕西转运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参审订其阙,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羡粮。熙宁青苗法,盖萌于此矣。
朝廷患边费益广,参建议辇钱边郡,以平估籴,权罢入中法。比其去,省榷货钱千万计。召为盐铁副使,以右谏议大夫为河北都转运使。与安抚使郭申锡相视决河,议不协;又与真定吕溱相恶,二人皆得罪,参移使河东,知荆南。
嘉祐七年,召为三司使,参知政事孙抃曰:参为主计,外台将承风刻剥天下,天下之民困矣。乃改群牧使。诏王安石、王陶置局经度国计,参言:官各有职,臣若不任事,当从废黜。不然,乞罢此局。从之。
治平初,加集贤院学士、知瀛州,赐黄金百两,帅臣有赐自参始。再迁枢密直学士、知秦州。蕃酋药家族作乱,讨平之,得良田五百顷,以募弓箭手。居镇阅岁,未尝以边事闻。英宗遣使问故,对曰:将在边,期于无事而已,不敢妄以寇贻主忧。以疾解边任,判西京御史台,起知曹、濮二州。神宗久知其才,书姓名于殿柱。以知永兴军,不行,卒,年七十四。
参无学术,然刚果严深,喜发擿奸伏,不假贷,事至即决,虽簿书纤悉不遗,时称能吏。
郭申锡,字延之,魏人。自言唐代公元振之后。第进士,为晋陵尉。民诉弟为人所杀,申锡察其色惧而哭不哀,曰:吾得贼矣,非汝乎?执而讯之,果然。久之。知博州。州兵出戍,有欲胁众为乱者,申锡戮一人,黥二人,乃定。奏至,仁宗曰:小官临事如此,岂易得?即为御史台推直官。数上疏论事,大臣不便。鞫狱庆州。京东盗执濮州通判井渊,迁知州事,未阅月,悉擒凶党,斩以徇。
召为侍御史,遂知杂事。张贵妃追册、起园陵,张尧佐为使相,陈执中嬖妾杀婢,余靖引胡恢有丑行,高若讷引范祥启边衅,申锡皆奏劾之,屡诋权幸无所避,帝谓之曰:近世士大夫,方未达时,好指陈时事,及被进用则不然,是资言以进耳,卿勿为也。
谍称契丹遣泛使,命体量安抚河北,还为盐铁副使。相视决河,坐讼李参失实,黜知濠州。帝明榜朝堂,称其欺诬,以儆在位。旋加直史馆、知江宁府,再副盐铁,进天章阁待制、知邓州河中。
种谔取绥州,申锡曰:边患将自此始。及谅祚死,请捐前故,听其子袭爵,且言曰:二虏赖岁币甚厚,渝平岂其所利,必有以致之。但得重将守边,不要功生事,则善矣。著《边鄙守御策》。以给事中致仕,卒,年七十七。
傅求,字命之,考城人。进士甲科,通判泗州。淮水溢,毁城。朝廷遣中使护筑,绝淮取土,道远,度用兵六十万。求相汴堤旁有高埠,夷之得土,载以回舟,省工费殆半。
徙大名府,府守吕夷简委以事。夷简入相,荐其才,擢知宿州,提点江西、益州刑狱,为梓州路转运使。夷獠寇合江,钤辖司会兵掩击,求驰往按所以状,乃县吏冒取播州田,獠故恐而叛。即黥吏置岭南,夷人闻之,散去。益州文彦博上其状,进秩,徙陕西。
关中行当十铁钱,盗铸不可计,求请变法。时州县已散二百八十万缗,亟下令更为当三。民出不意,荡产失业,多自经死,然盗铸遂止。自康定用兵,移税输边,民力大困,求令输本州,而转钱以供边籴,民受其惠,而兵食亦足。召为户部副使。
陇右蕃酋兰毡献古渭州地,秦州范祥纳之,请缮城屯兵,又括熟户田,诸羌靳之,相率叛。夏人欲得渭地,又移文来索。后帅张昪以祥贪利生事,请弃之。诏求往视,求以为城已讫役,且已得而弃,非所以强国威。乃诏谕羌众,反其田,报夏人以渭非其有,不应索,正其封疆而还,兵遂解。进天章阁待制,陕西都转运使,加龙图阁直学士、知庆州。
环之定边砦蕃官苏恩,以小过疑惧而遁,将佐议致讨。泾原既出师境上,求谓恩非素携二者,乘以兵,必起边患。但遣裨将从十数卒扣其帐,开以祸福,恩感泣,还砦如初。入判太常寺,权发遣开封府,迁枢密直学士、知定州,复以龙图阁学士权开封。
求本有吏能干局,至是,春秋浸高,且病聩。三司大将钱吉密杀妹,为邻所告,求不能决,反坐告者;又断狱数差失。御史言其不胜任,出知兖州。卒,年七十一。
张景宪,字正国,河南人。以父师德任淮南转运副使。山阳令郑昉赃累巨万,亲戚多要人,景宪首案治,流之岭外,贪吏望风引去。徙京西、东转运使。王逵居郓,专持吏短长,求请贿谢如所欲,景宪上其恶,编置宿州。熙宁初,为户部副使。
韩绛筑抚宁、啰兀两城,帝命景宪往视。始受诏,即言城不可守,固不待到而后知也。未几,抚宁陷。至延安,又言:啰兀邈然孤城,凿井无水,将何以守,臣在道,所见师劳民困之状非一,愿罢徒劳之役,废无用之城,严饬边将为守计。令边郡召生羌,与之金帛、官爵,恐黠羌多诈,缓急或为内应,宜亟止之。陕西转运司议,欲限半岁令民悉纳钱于官,而易以交子。景宪言:此法可行于蜀耳,若施之陕西,民将无以为命。其后卒不行。
加集贤殿修撰,为河东都转运使。议者欲分河东为两路,景宪言:本道地肥硗相杂,州县贫富亦异,正宜有无相通,分之不便。议遂寝,改知瀛州,上言:比岁多不登,民债逋欠。今方小稔,而官督使并偿,道路流言,其祸乃甚于凶岁。愿以宽假。帝从之,仍下其事。
元丰初年,知河阳。时方讨西南蛮,景宪入辞,因言:小丑跳梁,殆边吏扰之耳。且其巢穴险阻,若动兵远征,万一馈饷不继,则我师坐困矣。帝曰:卿言是也,然朝廷有不得已者。明年,徙同州,以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
景宪在仁宗朝为部使者,时吏治尚宽,独多举刺;及熙宁以来,吏治峻急,景宪反济以宽。方新法之行,不劾一人。居官不畏强御,非公事不及执政之门。自负所守,于人少许可,母卒,一夕须发尽白,世以此称之。
窦卞,字彦法,曹州冤句人,进士第二,通判汝州。秦悼王葬汝,宗室来汝者众,役兵三千。郡守林濰以汝与其乡近,因使辇薪刍、铁石致其家。众怨愤,谋杀濰,会日暮门闭,不果,遂挟大校叛。卞启关招谕之,曰:汝曹特醉酒狂呼尔,毋恐。众少定,乃密推首恶羁之,请于朝,诏濰致仕,悉配徙乱者。
加集贤校理、知太常院,知绛州,开封府推官。方禁销金为衣,皇城卒捕得之,属卞治,以中禁为言。奏曰:真宗行此制,自掖廷始,今不正以法,无以示天下,且非祖宗立法意。英宗曰:然。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正谓是也。从其请。
出知深州。熙宁初,河决滹沱,水及郡城,地大震。流民自恩、冀来,踵相接,卞发常平粟食之。吏白擅发且获罪,卞曰:俟请而得报,民死矣。吾宁以一身活数万人。寻以请,诏许之。外间讹言水大至,卞下令敢言者斩。一日,复报大水且至,吏请闭门,卞不可,既而果妄。时发六州卒筑武强,陈卒惰,主者笞之,不服。卞曰:厢兵犯将校,法不至重,然兴役聚工,不可拘以常法。命斩之以闻,有诏嘉奖。还为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进天章阁待制,判昭文馆、将作监。
始,卞官汝时,与殿直王永年者相接颇厚,及在京师,永年求监金曜门库,卞为祷提举扬绘,绘荐为之。永年置酒于家,延绘、卞至,出其妻侑饮,且时致薄饷。永年以事系狱死,御史发其私,卞坐夺职,提举灵仙观。卒,年四十五。
张瑰,字唐公,洎之孙也。举进士,以妇父王饮若嫌,召试学士院,赐第,除秘阁校理、同知太常礼院。谥钱惟演曰文墨,其子挝登闻鼓上诉,仁宗使问状,瑰条奏甚切,朝廷不能夺,乃赐谥曰思。温成庙祠享如神御,请杀其礼。
判吏部南曹,为开封府推官、知洪州。营校督役苛急,其徒三百人将以夜杀之。求不获,持锸噪于门,请易校。瑰召问谕遣,明日,推治黠十人,不为易校。积阀当迁,十年不会课,文彦博为言,特迁之。徙两浙转运使,加直史馆、知颍州、扬州,即拜淮南转运使。
三司下诸道责羡财,淮南独上金九钱,三司使怒,移文谯切,瑰以赋数民贫对。入修起居注、知制诰。草故相刘沆赠官制,颇言其附会取显位。沆子瑾帅子弟妇女衰绖诣阙,哭诉瑰挟私怨,且丑诋其人。执政以褒赠乃恩典,瑰不当为贬词,出知黄州,然瑾亦竟不敢请父谥。还判流内铨。英宗时,论第在先朝乞蚤定储副者,进左谏议大夫、翰林侍读学士。刘瑾又讼其判铨日调其子不应法,复出濠州。历应天府、河南、河阳,请为太平州。
瑰平生荐士,后虽不如所举,未尝以令自首,故再坐削阶。当官遇事辄言,触忤势要,至屡黜,终不悔。卒,年七十。
孙瑜,字叔礼,博平人。以父任为将作监主簿,贾昌朝荐为崇文检讨、同知礼院、开封府判官。
使契丹,适西讨捷书至,馆伴要入贺,啖以厚饷,瑜辞以奉使有指,不肯贺。加秘阁校理、两浙转运使。入辞,仁宗访其家世,谓曰:卿孙奭子邪?奭,大儒也,久以道辅朕。因面赐金紫。
先是,郡县仓庾以斗斛大小为奸,瑜奏均其制,黜吏之亡状者,民大喜。有言其变新器非便,下迁知曹州。寻有言瑜所作量法均一诚便者,乃还其元资,徙知蔡州,毁吴元济像,以其祠事裴度。大水缘城隙入,瑜使囊沙数千捍其冲,城得弗坏。更相、兖、濰、单四州,累官工部侍郎,卒,年七十九。
始,奭之亡,朝廷录其子孙,时瑜之子为诸孙长,瑜曰:吾忍因父丧而官吾子乎?以兄之孤上之。瑜天资整敏,齐家以严称。善与人交,一受知终身不易。所荐士有过,或教使自言,曰:已知之而复挤之。吾不为也。
论曰:宋至神宗,承平百余年,风行政成,士皆守官称职,虽上之化,亦下之气习使然也。当时仕于朝廷,出守方岳,持节一道,专对四方者,各有其人,其政迹且多可纪,自颛至瑜是已。颛能折夏人,屈元昊使者;参击贪除害,乃心边事;申锡除凶党,诋权幸;求黥黠吏,禁盗铸;卞以身活人;瑰不贡羡财;景宪因母死而发白;孙瑜不忍以父丧而得官:此其行尤昭昭者欤。
许遵,字仲途,泗州人,第进士,又中明法,擢大理寺详断官、知长兴县。水灾,民多流徙,遵募民出米振济,竟以无患。益兴水利,溉田甚博,邑人便利,立石纪之。
为审刑院详议官,知宿州、登州。遵累典刑狱,强敏明恕。及为登州,执政许以判大理,遵欲立奇以自鬻。会妇人阿云狱起。初,云许嫁未行,嫌婿陋,伺其寝田舍,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吏求盗弗得,疑云所为,执而诘之,欲加讯掠,乃吐实。遵按云纳采之日,母服未除,应以凡人论,谳于朝。有司当为谋杀已伤,遵驳言:云被问即承,应为按问。审刑、大理当绞刑,非是。事下刑部,以遵为妄,诏以赎论。未几,果判大理。耻用议法坐劾,复言:刑部定议非直,云合免所因之罪。今弃敕不用,但引断例,一切按而杀之,塞其自守之路,殆非罪疑惟轻之义。诏司马光、王安石议。光以为不可,安石主遵,御史中丞滕甫、侍御史钱顗皆言遵所争戾法意,自是廷论纷然。安石既执政,悉罪异己者,遂从遵议。虽累问不承者,亦得为按问。或两人同为盗劫,吏先问左,则按问在左;先问右,则按问在右。狱之生死,在问之先后,而非盗之情,天下益厌其说。
熙宁间,出知寿州,再判大理寺,请知润州,又请提举崇福宫。寻致仕,累官中散大夫。卒,年八十一。
卢士宗,字公彦,濰州昌乐人。举《五经》,历审刑院详议、编敕删定官,提点江西刑狱。侍讲杨安国以经术荐之,仁宗御延和殿,诏讲官悉升殿听其讲《易》。明日,复命讲《泰卦》,又召经筵官及仆射贾昌朝听之。授天章阁侍讲,赐三品服,加直龙图阁、天章阁待制、判流内铨。
李参、郭申锡有决河讼,诏士宗劾之。士宗言两人皆为时用,有罪当验问,不宜逮鞫。于是但黜申锡为州。进龙图阁直学士、知审刑院、通进银台司。
仁宗神主祔庙,礼院请以太祖、太宗为一世,而增一室以备天子事七世之礼。诏两制与礼官考议,孙抃等欲如之。士宗以为:在礼,太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昭穆,亲尽即毁,示有终也。自汉以来,天子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祀四世或六世,其以上之主,属虽尊于太祖,亲尽则迁。故汉元帝之世,瘗太上庙主于国,魏明帝迁处士主于国邑,晋武、惠祔庙,迁征西、豫章府君。大抵过六世则迁其主,盖太祖已正东向之位,则并三昭三穆为七世矣。唐高祖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太宗祔庙则迁弘农府君,高宗祔庙又迁宣宗,皆前世成法,惟明皇九庙祀八世,于事为不经。今大行祔庙,僖祖亲尽当迁,于典礼为合,不当添展一室。诏抃等再议,卒从八室之说,议者咎之。
出知青州,入辞,英宗曰:学士忠纯之操,朕所素知,岂当久处外。命再对,及见,论知人安民之要,劝帝守祖宗法。御史言其罕通吏事,且衰病,改沂州。
熙宁初,以礼部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一。士宗以儒者长刑名之学,而主于仁恕,故在刑部审刑,前后十数年。
钱象先,字资元,苏州人。进士高第,吕夷简荐为国子监直讲,历权大理少卿、度支判官、河北、江东转运使,召兼天章阁侍讲。详定一路敕成,当进勋爵,仁宗以象先母老,欲慰之,独赐紫章服。进待制、知审刑院,加龙图阁直学士,出知蔡州。
象先长于经术,侍迩英十余年,有所顾问,必依经以对,反复讽谕,遂及当世之务,帝礼遇甚渥。故事,讲读官分日迭进,象先已得蔡,帝犹谕之曰:大夫行有日矣,宜讲彻一编。于是同列罢进者浃日。徙知河南府、陈州,复兼侍讲、知审刑院。
象先旁通法家说,故屡为刑官,条令多所裁定。尝以为犯敕者重,犯令者轻,请移敕文入令者甚众。又议告捕法,以为罪有可去,有可捕,苟皆许捕,则奸人将倚法以害善良,因削去许捕百余事。其持心平恕类此。复知许、颍、陈三州,以吏部侍郎致仕。卒,年八十一。
韩璹,字君玉,卫州汲人。登进士第,知定州安喜县。为政强力,能使吏不贿,守韩琦称其才。为开封司录。嘉祐宽恤诸道,分遣使者。璹曰:京师诸夏本,顾独不蒙惠乎?乃具徭役利害上之,诏司马光、陈洙详定条式,遂革大姓渔并之弊。提点利州路、河北刑狱,以开封府判官迎契丹使。使问:南朝不闻打围,何也?璹曰:我后仁及昆虫,非时不为耳。
熙宁初,为梓州路转运使。朝廷命诸道议更役法,璹首建并纲减役之制,纲以数计者百二十有八,衙前以人计者二百八十有三,省役人五百。又请裁定诸州衙簿,于是王安石言:璹所言皆久为公私病,监司背公养誉,莫之或恤,而独能体上意,宜加赏。乃下褒诏,且赐帛二百。入为盐铁副使,以右谏议大夫知澶州。坐失举,降太常少卿。河决,昼夜捍御。神宗念其劳,复故官太中大夫,判将作监,转正议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七。
璹吏事绝人,阅按牍,终身不忘,澶州民怀思之。他日,郡守或欲有所为,民必曰:此已经韩太中矣。以故辄止。
杜纯,字孝锡,濮州鄄城人。少有成人之操,伯父没官南海上,其孤弱,枢不能还。纯白父请往,如期而丧至。
以荫为泉州司法参军。泉有蕃舶之饶,杂货山积。时官于州者私与为市,价十不偿一,惟知州关咏与纯无私买,人亦莫知。后事败,狱治多相牵系,独两人无与。咏犹以不察免,且檄参对。纯愤懑,陈书使者为讼冤,咏得不坐。
熙宁初,以河西令上书言政,王安石异之,引置条例司,数与论事,荐于朝,充审刑详议官。或议复肉刑,先以刖代死刑之轻者,纯言:今盗抵死,岁不减五十,以死惧民,民常不畏,而况于刖乎?人知不死,犯者益众,是为名轻而实重也。事遂寝。
秦帅郭逵与其属王韶成讼,纯受诏推鞫,得韶罪。安石主韶,变其狱,免纯官。韩绛为相,以检详三司会计。安石再来,乃请监池州酒。久之,为大理正。上言:朝廷非不恶告讦,而有觇事者以擿抉隐微,盖京师聚万姓,易以宿奸,于计当然,非扰人也。比来或徒隶觖望,或民相怨仇,或意冒告赏,但泛云某有罪,某知状,官不识所逮之囚,囚不省见逮之故。若许有司先计其实,而坐为欺者以诬告,当无不竟矣。
隰州商尹奇贸温泉矾有羡数,云官润之,寺欲械讯河东。纯曰:奇情止尔,若傅致其罪,恐自是民无复敢货矾,则数百万之储,皆为土石。请姑没其羡而释其人。曹州民王坦避水患,以车载货入京,征商者以为匿税,寺议黥坦,纯复争之,卿杨汲奏为立异,又废于家。
元祐元年,范纯仁、韩维、王存、孙永交荐之,除河北转运判官。初更役书,司马光称其论议详尽,予之书曰:足下在彼,朝廷无河北忧。纯因建言:河防旧隶转运,今乃领属都水外丞,计其决溢之变,前日不加多,今日不加少。然出财之司。则常忧费而缓不急;用财之官,则宁过计而无不及,不如使之归一。后如其言。
召为刑部员外郎、大理少卿,擢侍御史。言者诋其不由科第,改右司郎中,寻知相州,徙徐州,陕西转运使。还,拜鸿胪、光禄卿,权兵部侍郎,谢病,以集贤院学士提举崇福宫,改修撰。卒,年六十四,弟纮。
纮字君章,起进士,为永年令。岁荒,民将他往,召谕父老曰:令不能使汝必无行,若留,能使汝无饥。皆喜听命。乃官给印券,使称贷于大家,约岁丰为督偿,于是咸得食,无徙者。明年稔,偿不愆素。神宗闻其材,用为大理详断官、检详枢密刑房,修《武经要略》。以职事对,帝翌日语宰相,嘉其论奏明白,未果用。
纮每议狱,必傅经谊。民间有女幼许嫁,未行而养于婿氏,婿氏杀以诬人,吏当如昏法。纮曰:礼,妇三月而庙见,未庙见而死,则归葬于家,示未成妇也。律,定昏而夫犯,论同凡人。养妇虽非礼律,然未成妇则一也。议乃定。又论:天下囚应死,吏懦不行法,辄以疑谳。夫杀人而以疑谳,是纵民为杀之道也。请治妄谳者。不从。
擢刑部郎中。元祐初,为夏国母祭奠使。时夏人方修贡,入其国,礼犹倨,迓者至衣毛裘,设下人坐,蒙以黪,且不跪受诏。纮责之曰:天王吊礼甚厚,今不可以加礼。夏人畏惧加敬。他日,夏使至,请归复侵疆。纮逆之至馆,使欲入见有所陈,纮止之,答语颇不逊。纮曰:国主设有请,必具表中,此大事也,朝廷肯以使人口语为可否乎?随语连拄之,乃不敢言。
迁右司郎中、大理卿,以直秘阁知齐、邓二州,复为大理卿,权刑部侍郎,加集贤殿修撰,为江淮发运使、知郓州。狱系囚三百人,纮至之旬日,处决立尽。又以刑部召,未至,还之郓。
尝有揭帜城隅,著妖言其上,期为变,州民皆震。俄而草场白昼火,盖所揭一事也,民又益恐。或请大索城中,纮笑曰:奸计正在是,冀因吾胶扰而发,奈何堕其术中?彼无能为也。居无何,获盗,乃奸民为妖如所揣,遂按诛之。徙知应天府,卒,年六十二。
纮事兄纯礼甚备。在郓州闻讣,泣曰:兄教我成立,今亡不得临,死不瞑矣。适诣阙,迎其柩于都门,哀动行路。悉以奉钱给寡嫂,推其子恩,官其子若孙一人。宦京师时,里人马随调选,病卧逆旅,纮载与归,医视之。随竟死,为治丧第中。或以为嫌,不自恤,其风义盖天性云。
杜常,字正甫,卫州人,昭宪皇后族孙也。折节学问,无戚里气习。尝跨驴读书,驴嗜草失道,不之觉,触桑木而堕,额为之伤。中进士第,调河阳司法参军事,富弼礼重之。积迁河东转运判官,提点河北刑狱,历兵部左司郎中、太常少卿、太仆太府卿、户工刑吏部侍郎,出知梓州、青、郓、徐州、成德军。
崇宁中,至工部尚书,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苦旱,及境而雨,大河决,直州西上埽,势危甚。常亲护役,徙处埽上,埽溃水溢,及常坐而止。于是役人尽力,河流遂退,郡赖以安。卒,年七十九。
谢麟,字应之,建州瓯宁人。登第,调会昌令。民被酒夜与仇斗,既归而所亲杀之,因诬仇。麟知死者无子,所亲利其财,一讯得实。再调石首令,县苦江水为患,堤不可御,麟叠石障之,自是人得安堵,号谢公堤。
通判辰州。章惇使湖湘,拓沅州,荐麟为守,由太常博士改西上阁门副使。徭贼犯辰溪,麟且捕且招,一方以宁。诏使经制宜州獠,降其种落四千八百人,纳思广洞民千四百室,得铠甲二万,褒赐甚渥。加果州刺史,知荆南、泾、邠二州。
元祐初,复以朝议大夫、直秘阁知潭州,加直龙图阁,历徙江宁、凤翔府、渭桂二州。融江有夷警,将吏议致讨,麟以计平之。戍兵从北来,不能水土,麟部土人使极南,而北兵止屯近郡,赖以全者甚众。卒于官。
王宗望,字磻叟,光州固始人。以荫累擢夔州路转运副使。哲宗即位,行赦赏军,万州弥旬不给。庖卒朱明因众怒,白昼入府宅,伤守臣,左右惊散,他兵籍籍谋兆乱。宗望闻变,自夔疾驱至,先命给赏,然后斩明以徇,且窜视守伤而不救者。乃自劾,朝廷嘉之。历仓部郎中、司农少卿、江淮发运使。
楚州沿淮至涟州,风涛险,舟多溺。议者谓开支氏渠引水入运河,岁久不决,宗望始成之,为公私利。代吴安持为都水使者。自大河有东、北流之异,纷争十年,水官无所适从。宗望谓回河有创立金堤七十里,索缗钱百万,诏从之。右正言张商英论其诞谩,而宗望奏已有成绩,遂增秩三等,加直龙图阁、河北都转运使,擢工部侍郎,以集贤殿修撰知郓州。卒,年七十七。元符中,治其导河东流事,以为附会元祐,追所得恩典云。
王吉甫,字邦宪,同州人。举明经,练习法律,试断刑入等,为大理评事,累迁丞、正、刑部员外郎、大理少卿。
舒亶以官烛引至第,执政欲坐以自盗。吉甫谓不可,执政怒,移狱他所,吉甫亦就辨。亶乃用饮食论罪,不以烛也。南郊起幔城,役卒急于毕事,董役者责之曰:此殆类白露屋耳。卒诉之。吏当非所宜言论死。吉甫谓非咒诅不应死,遂求对。神宗怒曰:得非为白露屋事来邪?吉甫从容敷陈,不少慑,帝为霁怒,其人得释。苏轼南迁,所过,郡守有延馆之者,走马使上闻,诏鞫之。吉甫议当笞,宰相章惇不悦。吉甫曰:法如是,难以增加成罪。卒从笞。太仓火,议诛守者十余人,亦争之,皆得不死。其持论宽平,大抵类此。
请知齐州、梓州。梓在东川为壮藩,户口最盛。转运使欲增折配以取羡余。吉甫谓其僚曰:民力竭矣,一增之后,不可复减,吾宁贻使者怒,忍为国敛怨、为民基祸哉。竟却之。历提点梓州路京畿刑狱、开封少尹、知同、刑、汉三州,以中大夫卒,年七十。
吉甫老于为吏,廉介不回,但一于用法,士恨其少缘饰云。
论曰:宋取士兼习律令,故儒者以经术润饰吏事,举能其官。遵惠政及民,而缓登州妇狱,君子谓之失刑。士宗、象先皆执经劝讲,其为刑官,论法平恕,宜哉,璹吏事绝人,民怀其德。纯以微官能著清节,纮议狱必傅经谊,风义蔼然。常坐护危埽,麟定徭、獠,宗望弭万州之变,皆靖至难之事于谈笑间。吉甫一于用法,而廉介不回,有足称云。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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