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服四
○诸臣服上
诸臣祭服。唐制,有衮冕九旒,鷩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玄冕五旒。宋初,省八旒、六旒冕。九旒冕:涂金银花额,犀、玳瑁簪导,青罗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章,绯罗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章,绯蔽膝绣山、火二章,白花罗中单,玉装剑、佩,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绯白罗大带,绯罗袜、履,亲王、中书门下奉祀则服之。其冕无额花者,玄衣纁裳,悉画,小白绫中单,师子锦绶,二银环,余同上,三公奉祀则服之。七旒冕:犀角簪导,衣画虎蜼、藻、粉米三章,裳画黼、黻二章,银装佩、剑,革带,余同九旒冕,九卿奉祀则服之。五旒冕:青罗衣裳,无章,铜装佩、剑,革带,余同七旒冕,四品、五品为献官则服之;六品以下无剑、佩、绶;紫檀衣,朱裳,罗为之,皂大绫绶,铜装剑、佩,御史、博士服之。平冕无旒,青衣纁裳,无剑、佩、绶,余同五旒冕,太祝、奉礼服之。
庆历三年,太常博士余靖言:《周礼》司服之职,掌王之吉服,大裘而冕无旒,以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衮冕十有二旒,其服十有二章,以享先王。鷩冕八旒,其服七章,以享先公,亦以飨射。毳冕七旒,其服五章,以祀四望、山川。絺冕六旒,其服三章,以祭社稷、五祀。玄冕五旒,其服无章,以祭小祀。此皆天子亲行祠事所服,冕服悉因所祀大小神鬼以为制度。今大祠、中祠所遣献官并用上公九旒、九章冕服,以为初献,其余公卿亦皆七旒冕服,全无等降;小祠则公服行事,乖戾旧典。宜详《周礼》,因所祭鬼神,以为献官冕服之制。诏下礼官议,奏曰:圣朝之制,唯皇帝亲祠郊庙及朝会大礼服衮冕外,余冕皆不设。其每岁常祀,遣官行事,摄公则服一品九旒冕,摄卿则服三品七旒冕,自从品制为服,不以祠之大小为差。至于小祠献官,旧以公服行事,则有违典礼。案《衣服令》,五旒冕,衣裳无章,皂绫绶,铜装剑、佩,四品以下为献官则服之。今小祠献官,既不摄公、卿,则尽属四品以下,当有祭服。请除公、卿祭服仍旧从本品外,小祠所遣献官,并依令文祭服行事。若非时告祭,用香币礼器行事之处,亦皆准此。诏施行焉。
皇祐四年,同知太常礼院邵必言:伏见监祭使、监礼各冠五旒冕,衣裳无章,色以紫檀。案《周礼》六冕之制,凡有旒者,衣裳皆有章,惟大裘冕无旒,衣裳无章。一命大夫之冕无旒,衣裳亦无章。今监祭、监礼所服冕五旒,侯伯之冕也,而衣无章,深所不称;色以紫檀,又无经据。窃详监祭、监礼既非祠官,则御史、博士尔,而服用五等,盖非所宜,而且有旒无章。况国家南郊大礼,太常卿止服朝服,前导皇帝,明非祠官也。今后监祭者请冠獬豸、监礼者冠进贤为称。诏不充。
元丰元年,详定礼文所言:国家服章,视唐尤为不备。于令文,祀仪有九旒冕、七旒冕、五旒冕,今既无冕名,而有司仍不制七旒冕,乃有四旒冕,其非礼尤甚。又服之者不以官秩上下,故分献四品官皆服四旒冕,博士、御史则冕五旒而衣紫檀,太祝、奉礼则服平冕而无佩玉,此因循不讲之失也。且古者朝、祭异服,所以别事神与事君之礼。今皇帝冬至及正旦御殿,服通天冠、绛纱袍,则百官皆服朝服,乃礼之称。至亲祠郊、庙,皇帝严裘冕以事神,而侍祠之官止以朝服,岂礼之称哉。至于景灵宫分献官,皆服朝服,尤为失礼。伏请亲祠郊、庙、景灵宫,除导驾、赞引、扶侍、宿卫之官,其侍祠及分献者,并服祭服。如所考制度,修制五冕及爵弁服,各正冕弁之名。又国朝祀仪,祭社稷、朝日、夕月、风师、雨师皆服衮冕,其蜡祭、先蚕、五龙亦如之;祭司命、户、灶、门、厉、行皆服鷩冕,寿星、灵星、司中、司寒、中霤、马祭皆服毳冕,皆非是。今天子六服,自鷩冕而下,既不亲祠,废而不用,则诸臣摄事,自当从王所祭之服。伏请依《周礼》,凡祀四望、山川则以毳冕,祭社稷、五祀则以絺冕,朝夕日月、风师、雨师、司命、司中则以玄冕。若七祀、蜡祭百神、先蚕、五龙、灵星、寿星、司寒、马祭,盖皆群小祀之比,当服玄冕。从之。
哲宗元祐元年,太常寺言:旧制,大礼行事、执事官并服祭服,余服朝服。至元丰七年,吕升卿始有行事及陪祠官并服祭服之议。今欲令行事、执事官并服祭服,其赞引、行事、礼仪使、太常卿、太常博士、阁门使、枢密院官进接圭,殿中监止供奉皇帝,其陪位官止导驾、押宿及主管事务,并他处行事官仍服朝服。从之。
徽宗大观元年,议礼局言:太社、太学献官祝礼,皆以法服奉祠,至郡邑则用常服,乞降祭服。诏颁制度于州郡,然未明使制造。后政和间,始诏:州县冠服,形制诡异,令礼制局造样颁下转运司,转运司制以给州县焉。
二年,议礼局检讨官俞栗言:玄以象道,纁以象事,故凡冕皆玄衣纁裳,今太常寺祭服,则衣色青矣。前三幅以象阳,后四幅以象阴,故裳制不相连属,今之裳则为六幅而不殊矣。冕玄表而朱里,今乃青罗为覆,以金银饰之。佩用绶以贯玉,今既有玉佩矣,又有锦绶以银、铜二环,饰之以玉。宗彝,宗庙之彝也,乃为虎蜼之状,而不作虎彝、蜼彝。粉米,散利以养人也,乃分为二章,而以五色圆花为藉。其余不合古者甚多。乞下礼局,博考古制,画太常寺及古者祭服样二本以进。至于损益裁成,断自圣学。诏令议礼局详议。
四年,议礼局官宇文粹中议改衣服制度曰:凡冕皆玄衣纁裳,衣则绘而章数皆奇,裳则绣而章数皆偶,阴阳之义也。今衣用深青,非是。欲乞视冕之等,衣色用玄,裳色用纁,以应典礼。古者蔽前而已,芾存此象,以韦为之。今蔽膝自一品以下,并以绯罗为表缘,绯绢为里,无复上下广狭及会、纰、纯、紃之制,又有山、火、龙章。案《明堂位》:'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商火、周龙章。韨者乃黻冕之黻,非赤芾之芾也。且芾在下体,与裳同用,而山、龙、火者,衣之章也。周既缋于上衣,不应又缋于芾。请改芾制,去山、龙、火章,以破诸儒之惑。又祭服有革带,今不用皮革,而通裹以绯罗,又以铜为饰。其绶或锦或皂,环或银或铜,尤无经据,宜依古制除去。至佩玉、中单、赤舄之制,则全取元丰中详定官所议行之。
粹中又上所编《祭服制度》曰:
古者,冕以木版为中,广八寸,长尺六寸,后方前圆,后仰前低,染三十升之布,玄表朱里。后方者不变之体,前圆者无方之用;仰而玄者,升而辨于物,俛而朱者,降而与万物相见。后世以缯易布,故纯俭。今群臣冕版长一尺二寸,阔六寸二分,非古广长之制;以青罗为覆,以金涂银棱为饰,非古玄表朱里之制,乞下有司改正。古者,冕之名虽有五,而缫就、旒玉则视其命数以为等差。合彩丝为绳,用以贯玉,谓之缫。以一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谓之就。就间相去一寸,则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各以旒数长短为差。今群臣之冕,用药玉、青珠、五色茸線,非藻玉三采、二采之义;每旒之长各八寸,非旒数长短为差之义;又献官冕服,杂以诸侯之制,而一品服衮冕,臣窃以为非宜。
元丰中,礼官建言,请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观察使以上服毳冕,监察御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选人以上爵弁。诏许之,而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选人,尽服玄冕无旒。臣窃谓依此参定,乃合礼制。古者,三公一命衮,则三公在朝,其服当鷩冕。盖出封则远君而伸,在朝则近君而屈。今之摄事及侍祠皆在朝之臣也,在朝之臣乃与古之出封者同命数,非先王之意。乞下有司制鷩冕八旒、毳冕六旒、絺冕四旒、玄冕三旒,其次二旒,又其次无旒。依元丰诏旨,参酌等降,为侍祠及摄祭之服,长短之度、采色之别,皆乞依古制施行。
又案《周礼》,诸侯爵有五等,而服则三,所谓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子、男自毳冕而下是也。古者,诸侯有君之道,故其服以五、七、九为节。今之郡守,虽曰犹古之侯、伯,其实皆王臣也。欲乞只用群臣之服,自鷩冕而下,分为三等:三都、四辅为一等,初献鷩冕八旒;经略、安抚、钤辖为一等,初献毳冕六旒,亚献并玄冕二旒,终献无旒;节镇、防、团、军事为一等,初献絺冕四旒,亚、终献并玄冕无旒。其衣服之制,则各从其冕之等。
又曰:今之纮组,仍缀两缯带而结于颐,冕旁仍垂青纩而不以瑱,以犀为簪而不以玉笄、象笄,并非古制,乞下有司改正。从之。
政和议礼局言:大观中,所上群臣祭服制度,已依所奏修定,乞付有司依图画制造。既又上群臣祭服之制:正一品,九旒冕,金涂银棱,有额花,犀簪,青衣画降龙,朱裳,蔽膝,白罗中单,大带,革带,玉佩,锦绶,青丝网玉环,朱袜、履。革带以金涂银,玉佩以金涂银装,绶以天下乐晕。亲祠大礼使、亚献、终献、太宰、少宰、左丞,每岁大祠宰臣、亲王、执政官、郡王充初献服之。奏告官并依本品服,已下准此。从一品,九旒冕,无额花,白绫中单,红锦绶,银环,金涂银佩,余如正一品服。亲祠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太庙进受币爵、奉币爵宗室,每岁大祠捧俎官、大祠中祠初献官服之。二品,七旒冕,角簪,青衣无降龙,余如从一品服。亲祠吏部侍郎、殿中监、大司乐、光禄卿、读册官,太庙荐俎、赞进饮福宗室,七祀、配享功臣分献官,每岁大祀,谓用宫架者,大司乐、大祠中祠亚终献、大祠礼官、小祠献官,朔祭太常卿服之。三品,五旒冕,皂绫绶,铜环,金涂铜革带,佩,余如二品服。亲祠举册官、大乐令、光禄丞、奉俎馔笾豆簠簋官、分献官,(分献坛壝从祀。)太庙奉瓒盘、荐香灯、安奉神主、奉毛血盘、萧蒿篚、肝膋豆宗室,每岁祭祠大乐令、大中祠分献官服之。无旒冕,素青衣,朱裳,蔽膝,无佩绶,余如三品服。奉礼协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亲祠抬鼎官、进抟黍官、太庙供亚终献金斝、供七祀献官、执爵官服之。五旒冕,紫檀絁衣,余如三品服,监察御史服之。
州郡祭服:三都初献,八旒冕;经略、安抚、钤辖初献,六旒冕;亚献并二旒冕,终献无旒;节镇、防、团、军事初献四旒冕,亚、终献并无旒冕。
中兴之后,省九旒、七旒、五旒冕,定为四等:一曰鷩冕,八旒;二曰毳冕,六旒;三曰絺冕,四旒;四曰玄冕,无旒。其义以公、卿、大夫、士皆北面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节以八、以六、以四,从阴数也。先是,绍兴四年五月,国子监丞王普奏言:
臣尝考诸经传,具得冕服之制。盖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上士三命,玄冕三旒;中士再命,玄冕二旒;下士一命,玄冕无旒;衣皆无章。裳、韨视其命数,自三而下。其缫至笄、衡、纮、紞、瑱、纩、带、佩、芾、舄、中衣,皆有等差。
近世冕服制度,沿袭失真,多不如古。夫后方而前圆,后昂而前俛,玄表而朱里,此冕之制也;今则方圆俛仰,几于无辨,且以青为表,而饰以金银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后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则衣色以青,裳色以绯,且以六幅而不殊矣。山以章也,今则以嶞。火以圜也,今则以锐。宗彝,宗庙虎蜼之彝也,乃画虎蜼之状,而不为虎蜼彝。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为二章,而以五色圆花为藉。佩有衡、璜、琚、瑀、冲牙而已,乃加以双滴,而重设二衡。绶以贯佩玉而已,乃别为锦绶,而间以双环。以至带无纽约,芾无肩颈,舄无絇繶,中衣无连裳。
臣伏读《国朝会要》郊庙奉祀礼文,祖宗以来,屡尝讲究,第以旧服无有存者。欲乞因
兹改作,是正讹缪,一从周制,以合先圣之言。
寻礼部契勘,奏言:
衣服之制,或因时王而为之损益,事虽变古,要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虽行之已久,不应承误袭非,惮于改正。案《周官》,自上公服衮,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无旒,亦五等。国家承唐之旧,初有五旒之名,其后去三公衮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与无旒玄冕,凡三等而已。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并絺冕去之,自尚书服毳冕,以至光禄丞亦服焉,贵贱几无差等。此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
今合增鷩冕为八旒,增毳冕为六旒,复置絺冕为四旒,并及无旒玄冕,共四等,庶几稍合周制。若冕之方圆低昂至于无辨,则制造之差也。以青为表,非不用玄也,为玄而不至者也。以绯为裳,非不用纁也,为纁而太过者也。山止而静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势而不知其性。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锐,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至于宗彝、粉米、佩绶、带纽、芾屦之属,皆宜改正施行。
是时,诸臣奏请讨论虽详,然终以承袭之久,未能尽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苍,角笄,青纩,以三色紞垂之,纮以紫罗,属于武。衣以青黑罗,三章,华虫、火、虎蜼彝;裳以纁表罗里,缯七幅,绣四章,藻、粉、黼、黻。大带,中单,佩以珉,贯以药珠,绶以绛锦、银环。韨上纰下纯,绘二章,山、火。革带,绯罗表,金涂银装。袜、舄并如旧制。宰相、亚终献、大礼使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亚终献,明堂涤濯、进玉爵酒官亦如之。
毳冕:六玉,三采,衣三章,绘虎蜼彝、藻、粉米;裳二章,绣黼、黻。佩药珠、衡、璜等,以金涂铜带,韨绘以山。革带以金涂铜。余如鷩冕。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进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币官、荐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币、奉彻笾豆、进饮福酒、彻俎祝腥、赞引、亚终献,礼仪使、亚终献爵并盥洗官四员,并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献,社坛九宫坛分祭初献、亚献亦如之。
絺冕:四玉,二采,朱、绿。衣一章,绘粉米;裳二章,绣黼、黻。绶以皂绫,铜环。余如毳冕。光禄卿、监察御史、读册官、举册官、分献官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禄卿、沃水举册官、读册官、押乐太常卿、东朵殿三员、西朵殿二员、东廊二十八员、西廊二十五员、南廊二十七员、軷门祭献官,前二日奏告亚献终献官、监察御史,并如之;社坛九宫坛分祭终献官、监察御史、兵工部、光禄卿丞亦如之。
玄冕:无旒,无佩绶,衣纯黑,无章,裳刺绣而已,韨无刺绣,余如絺冕。光禄丞、奉礼郎、协律郎、进抟黍官、太社令、良酝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供祠执事官内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禄丞、奉礼郎、良酝令、太祝抟黍官、宫架协律郎、登歌协律郎、奉御官、内侍供祠执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门祭奉礼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坛九宫坛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礼郎,并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檀衣,博士、御史服之。
外州军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献服之;毳冕,六旒,经略、安抚、钤辖初献服之;絺冕,四旒,经略、安抚、钤辖亚献服之,节镇、防、团、军事初献亦如之;玄冕,无旒,节镇、防、团、军事亚终献服之。
朝服:一曰进贤冠,二曰貂蝉冠,三曰獬豸冠,皆朱衣朱裳。宋初之制,进贤五梁冠:涂金银花额,犀、玳瑁簪导,立笔。绯罗袍,白花罗中单,绯罗裙,绯罗蔽膝,并皂缥襈,白罗大带,白罗方心曲领,玉剑、佩,银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白绫袜,皂皮履。一品、二品侍祠朝会则服之,中书门下则冠加笼巾貂蝉。三梁冠:犀角簪导,无中单,银剑、佩,师子锦绶,银环,余同五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御史大夫、中丞则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单。两梁冠:犀角簪导,铜剑、佩,练鹊锦绶,铜环,余同三梁冠。四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六品以下无中单,无剑、佩、绶。御史则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单。袴褶紫、绯、绿,各从本服色,白绫中单,白绫裤,白罗方心曲领,本品官导驾,则骑而服之。
袴褶之制,建隆四年,范质与礼官议:裤褶制度,先儒无说,惟《开元杂礼》有五品以上用细绫及罗,六品以下用小绫之制。注:褶衣,复衣也。又案令文,武弁,金饰平巾帻,簪导,紫褶白袴,玉梁珠宝钿带,靴,骑马服之。金饰,即附蝉也。详此,即是二品、三品所配弁之制也。附蝉之数,盖一品九,二品八,三品七,四品六,五品五。又侍中、中书令、散骑加貂蝉,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又《开元礼》导驾官并朱衣,冠履依本品。朱衣,今朝服也。故令文三品以上紫褶,五品以上绯褶,七品以上绿褶,九品以上碧褶,并白大口袴,起梁带,乌皮靴。今请造袴褶如令文之制,其起梁带形制,检寻未是,望以革带代之。奏可。是岁,造成而未用。乾德六年,郊禋始服,而冠未造,乃取朝服进贤冠、带、袜、履参用焉。
康定二年,少府监言:每大礼,法物库定百官品位给朝服。今两班内,有官卑品高、官高品卑者,难以裁定,愿敕礼院详其等第。诏下礼院参酌旧制以闻。奏曰:
准《衣服令》,五梁冠,一品、二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中书门下则加笼巾貂蝉。准《官品令》,一品:尚书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二品: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诸州府牧,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又准《阁门仪制》,以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臣,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使相,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宣徽南北院使、佥书枢密院事并在东宫三司之上。以上品位职事,宜准前法给朝服。宰臣、使相则加笼巾貂蝉,其散官勋爵不系品位,止从正官为之服。
三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御史中丞则冠獬豸。准《官品令》,诸司三品,诸卫上将军,六军统军,诸卫大将军,神武、龙武大将军,太常、宗正卿,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司天监,诸卫将军,神武、龙武将军,下都督,三京府尹,五大都督府长史,亲王傅;御史台三品、四品,御史大夫、中丞;两省三品、四品、五品,左右散骑常侍,门下、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尚书省三品、四品,六尚书,左右丞,诸行侍郎;东宫三品、四品,宾客,詹事,左右庶子,少詹事,左右谕德。节度使,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三司使,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天章阁直学士,次中书侍郎;节度观察留后,次六尚书、侍郎;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待制,观察使,次中书舍人;内客省使,次太府卿;客省使,次将作监;引进使,防御、团练、三司副使,次左右庶子。以上品位职事,宜准前法给朝服。
两梁冠,四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六品则去剑、佩、绶,御史则冠獬豸。淮《官品令》,诸司四品,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寺少卿,国子司业,殿中、少府、将作、司天少监,三京府少尹,太子率更令、家令、仆、诸卫率府率、副率,诸军卫中郎将,诸王府长史、司马,大都督府左右司马,内侍;尚书省五品,左右司诸行郎中;诸司五品,国子博士,经筵博士,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夫,都水使者,开封祥符、河南洛阳、宋城县令,太子中舍、洗马,内常侍,太常、宗正、秘书、殿中丞,著作郎,殿中省五尚奉御,大理正,诸王友,诸军卫郎将,诸王府谘议参军,司天五官正,太史令,内给事;诸升朝官六品以下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诸行员外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四方馆使,次七寺少卿;诸州刺史,次太子仆;(谓正任不带使职者。)东西上阁门使,次司天少监;客省、引进、阁门副使,次诸行员外郎。已上品位职事,据令文,但言四品、五品,亦不分班叙上下。今请自尚书省五品以上及诸州刺史已上,准前法给朝服。其诸司五品已上,实有官高品卑及品高官卑者,宜自诸司五品、国子博士至内给事,并依六品以下例去剑、佩、绶,御史则冠獬豸,衣有中单。其诸司使、副使以下至阁门祗候,如有摄事合请朝服者,并同六品。
诏从所请。
元丰二年,详定朝会仪注所言:
古者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数也。自上而下,降杀以两。畿外诸侯,远于尊者而伸,则以九、以七、以五,从阳奇之数;王朝公卿大夫,近于尊者而屈,则以八、以六、以四,从阴偶之数。本朝《衣服令》,通天冠二十四梁,为乘舆服,以应冕旒前后之数。若人臣之冠,则自五梁而下,与汉、唐少异矣。至于绶,则乘舆及皇太子以织成,诸臣用锦为之。一品、二品冠五梁,中书门下加笼巾貂蝉。诸司三品三梁,四品、五品二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亦三梁,而绶有晕锦、黄狮子、方胜、练鹊四等之殊。六品则去剑、佩、绶。
隋、唐冠服皆以品为定,盖其时官与品轻重相准故也。今之令式,尚或用品,虽因袭旧文,然以官方之,颇为舛谬。概举一二,则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品卑于诸寺丞,太子中舍品高于起居郎,内常侍才比内殿崇班,而在尚书诸司郎中之上,是品不可用也。若以差遗,则有官卑而任要剧者,有官品高而处之冗散者,有一官而兼领数局者,有徒以官奉朝请者,有分局莅职特出于一时随事立名者,是差遣又不可用也。以此言之,用品及差遣定冠绶之制,则未为允当。伏请以官为定,庶名实相副,轻重有准,仍乞分官为七等,冠绶亦如之。
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蝴蝶状,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右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黄狮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诸司使至诸卫率府率服之。内臣自内常侍以上及入内省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秘书郎至诸寺、监主簿,既预朝会,亦宜朝服从事。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冠服各从本等,寄资者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陪位京官为第七等,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依古者,韠韨、舄、履并从裳色。
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以文采高下为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后汉志》:法冠一曰柱后,执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监平也,或谓之獬豸冠。《南齐志》亦曰:法冠,廷尉等诸执法者冠之。今御史台自中丞而下至监察御史,大理卿、少卿、丞,审刑院、刑部主判官,既正定厥官,真行执法之事,则宜冠法冠,改服青荷莲锦绶,其梁数与佩准本品。
从之。
其后,又诏冬正朝会,诸军所服衣冠,厢都军都指挥使、都虞候、领团练使、刺史服第五等,军都指挥使、都虞候服第六等,指挥使、副指挥使服第七等,并班于庭。副都头以上常服,班殿门外。其朝会,执事高品以下,并服介帻,绛服,大带,革带,袜、履,方心曲领。
政和议礼局更上群臣朝服之制:七梁冠,金涂银棱,貂蝉笼巾,犀簪导,银立笔,朱衣裳,白罗中单,并皂褾、襈,蔽膝随裳色,方心曲领,绯白罗大带,金涂银革带,金涂银装玉佩,天下乐晕锦绶,青丝网间施三玉环,白袜,黑履;三公,左辅,右弼,三少,太宰,少宰,亲王,开府仪同三司服之。七梁冠,无貂蝉笼巾,银装玉佩,杂花晕锦绶,余同三公以下服;执政官,东宫三师服之。六梁冠,白纱中单,银革带,佩,方胜宜男锦绶,银环,余同七梁冠服;大学士,学士,直学士,东宫三少,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殿中监,大司成,散骑常侍,特进,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太尉,节度使,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余同六梁冠服;太子宾客、詹事,给事中,中书舍人,谏议大夫,待制,九寺卿,大司乐,秘书监,殿中少监,国子祭酒,宣奉、正奉、通奉、通议、太中、中大夫,中奉、中散大夫,上将军,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通侍大夫,枢密都承旨服之。四梁冠,簇四盘雕锦绶,余同五梁冠服;九寺少卿,大晟典乐,秘书少监,国子、辟廱司业,少府、将作、军器监,都水使者,起居舍人,侍御史,太子左右庶子、少詹事、谕德,尚书左右司郎中、员外,六曹诸司郎中,朝议、奉直、朝请、朝散、朝奉大夫,防御、团练使,刺史,大将军,正侍、中侍、中亮、中卫、拱卫、左武、右武大夫,驸马都尉,带遥郡武功大夫以下,枢密副都承旨服之。三梁冠,金涂铜革带,佩,黄狮子锦绶,鍮石环,余同四梁冠服;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司谏,正言,尚书六曹员外郎,外符宝郎,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太子侍读、侍讲,中书舍人,亲王府翊善、侍读、侍讲,九寺、秘书、殿中监,辟廱丞,大晟乐令,两赤县令,大理正、司直、评事,著作郎,秘书郎,著作佐郎,太常、宗学、国子、辟廱博士,太史局令、正、丞,五官正,朝请、朝散、朝奉、承议、奉议、通直郎,中亮、中卫、拱卫、左武、右武郎,诸卫将军,卫率府率,武功、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武翼大夫郎,医职翰林医正以上,内符宝郎,阁门通事舍人,敦武郎,修武郎服之。二梁冠,角簪,方胜练鹊锦绶,余同三梁冠服;在京职事官,阁门祗候,看班祗候,率府副率,升辇辂立侍内臣服之。御史大夫、中丞,刑部尚书、侍郎,大理卿、少卿,侍御史,刑部郎中,大理寺正、丞、司直、评事并冠獬豸冠,服青荷莲绶。诏悉颁行。六年,诏导驾官朝服结佩。七年,诏夏祭百官朝、祭服用纱。
中兴,仍旧制。行事、执事官则服祭服,导引、陪祠官则服朝服,从绍兴三年太常寺请也。祠毕驾回,若服通天、绛纱袍,乘大辇,则百官从驾服朝服,或服履袍;乘平辇,则百官从驾服常服,自隆兴二年洪适请始也。
进贤冠以漆布为之,上缕纸为额花,金涂银铜饰,后有纳言。以梁数为差,凡七等,以罗为缨结之:第一等七梁,加貂蝉笼巾、貂鼠尾、立笔;第二等无貂蝉笼巾;第三等六梁,第四等五梁,第五等四梁,第六等三梁,第七等二梁,并如旧制,服同。貂蝉冠一名笼巾,织藤漆之,形正方,如平巾帻。饰以银,前有银花,上缀玳瑁蝉,左右为三小蝉,御玉鼻,左插貂尾。三公、亲王侍祠大朝会,则加于进贤冠而服之。獬豸冠即进贤冠,其梁上刻木为獬豸角,碧粉涂之,梁数从本品。立笔,古人臣簪笔之遗象。其制削竹为干,裹以绯罗,以黄丝为毫,拓以银缕叶,插于冠后。旧令,文官七品以上服朝服者,簪白笔,武官则否,今文武皆簪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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