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二十五(凶礼一)
○山陵
山陵、谥祔、服纪、葬仪与士庶之丧制为凶礼。其上陵忌日,汉仪如吉祭。宋制,是日禁屠杀,设素馔,辍乐举哭,素服行事,因以类附焉。
太祖建国,号僖祖曰钦陵,顺祖曰康陵,翼祖曰定陵,宣祖曰安陵。
安陵在京城东南隅,乾德初,改卜河南府巩县西南四十里訾乡邓封村。以司徒范质为改卜安陵使,学士窦仪礼仪使,中丞刘温叟仪仗使,枢密直学士薛居正卤簿使,太宗时尹开封,为桥道顿递使。质寻免相,以太宗兼辖五使事,修奉新陵。皇堂下深五十七尺,高三十九尺,陵台三层,正方,下层每面长九十尺。南神门至乳台、乳台至鹊台皆九十五步。乳台高二十五尺,鹊台增四尺。神墙高九尺五寸,环四百六十步,各置神门、角阙。
有司言:改卜陵寝,宣祖合用哀册及文班官各撰歌辞二首。吉仗用大驾卤簿。凶仗用大升舆、龙輴、鹅茸纛、魂车、香舆、铭旌、哀谥册宝车、方相、买道车、白幰弩、素信幡、钱山舆、黄白纸帐、暖帐、夏帐、千味台盘、衣舆、拂纛、明器舆、漆梓宫、夷衾、仪椁、素翣、包牲、仓瓶、五谷舆、瓷甒、辟恶车。进玄宫有铁帐覆梓宫,藉以棕榈褥,铁盆、铁山用然漆灯。宣祖衮冕,昭宪皇后花钗、翚衣,赠玉。十二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及留陵刻漏等,并制如仪。
有司又言:按《仪礼》'改葬緦'注云:'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也,必服緦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緦三月而除之。'又《五礼精义》云:'改葬无祖奠,盖祖奠设于柩车之前以为行始,至于改葬,告迁而已。'今请皇帝服緦,皇亲及文武官护送灵驾者亦服緦,既葬而除。不设祖奠,止于陵所行一虞之祭。宣祖谥册、谥宝旧藏庙室,合迁置陵内。改葬之礼,与始葬同,几筵宜新,明器坏者改作。凡敛衣、敛物并易之。其皇堂赠玉、镇圭、剑佩、旒冕、玉宝,并以珉玉、药玉,绶以青锦。安陵中玉圭、剑佩、玉宝等皆用于阗玉。孝明、孝惠陵内用珉玉、药玉。启故安陵,奉安宣祖、昭宪孝惠二后梓官于幄殿。灵驾发引,所过州府县镇,长吏令佐素服出城奉迎并辞,皆哭。自发引至揜皇堂,皆废朝,禁京城音乐。
顺祖、翼祖皆葬幽州,至真宗始命营奉二陵,遂以一品礼葬河南县。制度比安陵减五分之一,石作减三分之一,寻改上定陵名曰靖陵。
开宝九年十月二十日,太祖崩,遗诏:以日易月,皇帝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七日大祥。诸道节度防御团练使、刺史、知州等不得辄离任赴阙。诸州军府临三日释服。群臣叙班殿庭,宰臣宣制发哀毕,太宗即位,号哭见群臣。群臣称贺,复奉慰尽哀而退。
礼官言:群臣当服布斜巾、四脚,直领布衤兰,腰绖。命妇布帕首、裙、帔。皇弟、皇子、文武二品以上,加布冠、斜巾、帽,首绖,大袖、裙、裤,竹杖。士民缟素,妇人素缦。诸军就屯营三日哭。群臣屡请听政,始御长春殿。群臣丧服就列,帝去杖、绖,服斜巾、垂帽,卷帘视事。小祥,改服布四脚、直领布衤兰,腰绖,布裤,二品以上官亦如之。大祥,帝服素纱软脚折上巾、浅黄衫、緅皮鞓黑银带。群臣及军校以上,皆本色惨服、铁带,靴、笏。诸王入内服衰,出则服惨。又成服后,群臣朝晡临三日。大小祥、禫除、朔望,皆入临奉慰。内出遗留物颁赐诸臣亲王,遣使赉赐方镇。二十七日,命宰臣撰陵名、哀册文。
明年三月十七日,群臣奉谥号册宝告于南郊,明日,读于灵坐前。四月十日,启欑宫,帝与群臣皆服如初丧。群臣朝晡临殿中,退,易常服出宫城。十三日,发引,帝衰服,启奠哭,群臣入临,升梓宫于龙輴。祖奠彻,设次明德门外,行遣奠礼,读哀册,帝哭尽哀,再拜辞,释衰还宫,百官辞于都城外。二十五日,掩皇堂。二十九日,虞主至,奉安于大明殿。五月十九日,祔庙之第五室,以孝明皇后王氏升配。礼毕,群臣奉慰。其吉凶仗如安陵,惟增辒辌车、神帛肩舆,卤簿三千五百三十九人。陵在巩县,祔宣祖,曰永昌。
至道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太宗崩于万岁殿。真宗散发号擗,奉遗诏即位于殿之东楹。制永熙陵,皇堂深百尺,方广八十尺,陵台方二百五十尺。大驾卤簿,用玉辂一、革车五外,凡用九千四百六十八人。有司定散发之礼,皇帝、皇后、诸王、公主、县主、诸王夫人、六宫内人并左被发,皇太后全被发。帝服布斜巾、四脚、大袖、裙、裤、帽,竹杖,腰绖、首绖,直领布衤兰衫、白绫衬服。诸王皇亲以下如之,加布头冠、绢礻亲服。皇太后、皇后、内外命妇布裙、衫、帔、帕头,首绖,绢礻亲服。宫人无帔。文武二品以上布斜巾、四脚、头冠、大袖、衤兰衫、裙、裤,腰绖,竹杖,绢衬服。自余百官并布幞头、衤兰衫,腰绖。两省五品、御史台尚书省四品、诸司三品以上,见任前任防御、团练、刺史,内客省、阁门、入内都知、押班等,布头冠、幞头、大袖、衤兰,衫、裙、裤,腰绖。诸军、庶民白衫纸帽,妇人素缦不花钗,三日哭而止。山陵前,朔望不视事。
六月,诏翰林写先帝常服及绛纱袍、通天冠御容二,奉帐坐,列于大升舆之前,仍以太宗玩好、弓剑、笔砚、琴棋之属,蒙组绣置舆中,陈于仗内。十月三日,灵驾发引,其凶仗法物擎舁牵驾兵士力士,凡用万二千一百九十三人。挽郎服白练宽衫、练裙,勒帛绢帻。余并如昌陵制。十一月二日,有司奉神主至太庙,近臣题谥号,祔于第六室,以懿德皇后符氏升配。置卫十五百人于陵所,作殿以安御容,朝暮上食,四时致祭焉。
乾兴元年二月十九日,真宗崩,仁宗即位。二十日,礼仪院言:准礼例,差官奏告天地、社稷、太庙、诸陵,应祠祭惟天地、社稷、五方帝诸大祠,宗庙及诸中小祠并权停,俟祔庙礼毕,仍旧。是日,命阁门使薛贻廓告哀于契丹。宣庆使韩守英为大内都巡检,内侍分领宫殿门,卫士屯护。阁门使王遵度为皇城四面巡检,新旧城巡检各权添差,益以禁兵器仗,城门亦设器甲,以辨奸诈。
二十一日,群臣入临,见帝于东序。阁门使宣口敕曰:先皇帝奄弃万国,凡在臣僚,毕同号慕,及中外将校,并加存抚。群臣拜舞称万岁,复哭尽哀,退。是日上表请听政,凡三上,始允。二十三日,陈先帝服玩及珠襦、玉匣、含、襚应入梓宫之物于延庆殿,召辅臣通观。明日,大敛成服。二十五日,有司设御坐,垂帘崇政殿之西庑,帘幕皆缟素,群臣叙班殿门外。帝衰服,去杖、绖,侍臣扶升坐。通事舍人引群臣入殿庭,西向合班。俟帘卷,群臣再拜,班首奏圣躬万福,随班三呼万岁,退。宰臣升殿奏事如仪。三月一日,小祥,帝行奠,释衰服,群臣入临,退,赴内东门,进名奉慰。自是每七日皆临,至四十九日止。十三日,大祥,帝释服,服惨。
十四日,司天监言:山陵斩草,用四月一日丙时吉。十六日,山陵按行使蓝继宗言:据司天监定永安县东北六里曰卧龙冈,堪充山陵。诏雷允恭覆按以闻。皇堂之制,深八十一尺,方百四十尺。制陵名曰永定。九月十一日,召辅臣赴会庆殿,观入皇堂物,皆生平服御玩好之具。帝与辅臣议及天书,皆先帝尊道膺受灵贶,殊尤之瑞属于元圣,不可留于人间,宜于永定陵奉安。二十三日,奉导天书至长春殿,帝上香再拜奉辞。二十四日,天书先发,帝启奠梓宫,读哀册,礼毕,具吉凶仪仗。百官素服赴顺天门外,至板桥立班奉辞。还,诣西上阁门,进名奉慰。十月十三日,掩皇堂。十八日,虞主至京。十九日,群臣诣会庆殿行九虞祭。二十三日,祔太庙第七室。
嘉祐八年三月晦日,仁宗崩,英宗立。丧服制度及修奉永昭陵,并用定陵故事,发诸路卒四万六千七百人治之。宣庆使石全彬提举制梓宫,画样以进,命务坚完,毋过华饰。三司请内藏钱百五十万贯、绢二百五十万匹、银五十万两,助山陵及赏赉。遣使告哀辽、夏及赐遗留物,又遣使告谕诸路。又以听政奠告大行,近臣告升遐于天地、社稷、宗庙、宫观,又告嗣位。赐两府、宗室、近臣遗留物。
五月,翰林学士王珪言:天子之谥,当集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尚书省四品以上、诸司三品以上,于南郊告天,议定,然后连奏。近制唯词臣撰议,即降诏命,庶僚不得参闻,颇违称天之义。臣拟上先帝尊谥,望诏有司稽详旧典,先之郊,而后下臣之议。七月,宰臣以下宿尚书省,宗室团练使以上宿都亭驿,请谥于南郊。八月,告于福宁殿、天地、宗社、宫观。
九月二十八日,启菆宫,以初丧服日一临,易常服出。十月六日,灵驾发引,天子启奠,梓宫升龙輴。祖奠彻,与皇太后步出宣德门,群臣辞于板桥。十五日,奉安梓宫陵侧。十七日,开皇堂。十一月二日,虞主至,皇太后奠于琼林苑,天子步出集英殿门奉迎,奠于幄。七日,祭虞主。二十九日,祔太庙。主如汉制,不题谥号,及终虞,而行卒哭之祭。
礼院言:故事,大祥变除服制,以三月二十九日大祥,至五月二十九日礻覃,六月二十九日禫除,至七月一日从吉,已蒙降敕。谨按礼学,王肃以二十五月为毕丧,而郑康成以二十七月,《通典》用其说,又加至二十七月终,则是二十八月毕丧,而二十九月始吉,盖失之也。天圣中,《更定五服年月敕》断以二十七月,今士庶所同遵用。夫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不宜有异。请以三月二十九日为大祥,五月择日而为禫,六月一日而从吉。于是大祥日不御前后殿,开封府停决大辟及禁屠至四月五日,待制、观察使以上及宗室管军官日一奠,二十八日而群臣俱入奠,二十九日禫除,群臣皆奉慰焉。
治平四年正月八日,英宗崩,神宗即位。十一日,大敛。二月三日,殡。四月三日,请谥。十八日,奏告及读谥册于福宁殿。七月二十五日,启菆。八月八日,灵驾发引。二十七日,葬永厚陵。
礼院准礼:群臣成服后,乘布裹鞍鞯。小祥临讫,除头冠、方裙、大袖。大祥临讫,裹素纱软脚幞头,惨公服,乘皂鞍鞯。禫除讫,素纱幞头、常服、黑带。二日,改吉服,去佩鱼。虞主至自掩圹,五虞皆在途,四虞于集英殿。曲赦两京、畿内、郑、孟等州如故事。
元丰八年三月五日,神宗崩。十三日,大敛,帝成服。十七日,小祥。四月一日,禫除。七月五日,请谥于南郊。九月八日,读谥宝册于福宁殿。二十三日,启菆。十月一日,灵驾发引。二十一日,葬永裕陵。二十九日,虞主至。十一月一日,虞祭于集英殿。自复土,六虞在途,太常卿摄事,三虞行礼于殿。四日,卒哭。五日,祔庙。
秘书正字范祖禹言:先王制礼,以君服同于父,皆斩衰三年,盖恐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汉以来,不惟人臣无服,而人君遂亦不为三年之丧。唯国朝自祖宗以来,外廷虽用易月之制,而宫中实行三年之丧。且易月之制,前世所以难改者,以人君自不为服也。今群臣易月,而人主实行三年之丧,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夫练、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为之,又以月为之,此礼之无据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非服之色也。今乃为之惨服三日然后禫,此礼之不经者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盖不可以无服也。祔庙而后即吉,财八月矣,而遽纯吉,无所不佩,此又礼之无渐也。易月之制,因袭已久,既不可追,宜令群臣朝服,止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渐除其重者,再期而又服之,乃释衰,其余则君服斯服可也。至于禫,不必为之服,惟未纯吉以至于祥,然后无所不佩,则三年之制略如古矣。诏礼官详议。
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议:朝廷典礼,时世异宜,不必循古。若先王之制,不可尽用,则当以祖宗故事为法。今言者欲令群臣服丧三年,民间禁乐如之,虽过山陵,不去衰服,庶协古制。缘先王恤典节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尽用,则当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遗制。诏从其议。
神主祔庙,是月冬至,百官表贺。崇政殿说书程颐言:神宗丧未除,节序变迁,时思方切,恐失居丧之礼,无以风化天下。乞改贺为慰。不从。
绍圣四年,太史请迁去永裕陵禁山民冢一千三百余,以便国音。帝曰:迁墓得无扰乎?若无所害,则令勿迁,果不便国音,当给官钱,以资葬费。
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哲宗崩,徽宗即位。诏山陵制度并如元丰。七月十一日,启菆。二十日,灵驾发引。八月八日,葬永泰陵。九月九日,以升祔毕,群臣吉服如故事。
太常寺言:太宗皇帝上继太祖,兄弟相及,虽行易月之制,实斩衰三年,以重君臣之义。公除已后,庶事相称,具载国史。今皇帝嗣位哲宗,实承神考之世,已用开宝故事,为哲宗服衰重。今神主已祔,百官之服并用纯吉,皇帝服御宜如太平兴国二年故事。
礼部言:太平兴国中,宰臣薛居正表称:'公除以来,庶事相称,独命彻乐,诚未得宜。'即是公除后,除不举乐外,释衰从吉,事理甚明。今皇帝当御常服、素纱展脚幞头、淡黄衫、黑犀带,请下有司裁制。宰臣请从礼官议,乃诏候周期服吉。
时诏不由门下,径付有司。给事中龚原言:丧制乃朝廷大事,今行不由门下,是废法也。臣为君服斩衰三年,古未尝改。且陛下前此议服,礼官持两可之论,陛下既察见其奸,其服遂正。今乃不得已从之,臣窃为陛下惜。开宝时,并、汾未下,兵革未弭,祖宗栉风沐雨之不暇,其服制权宜一时,非故事也。原坐黜知南康军。于是诏依元降服丧三年之制,其元符三年九月自小祥从吉指挥,改正。
绍兴五年四月甲子,徽宗崩于五国城。七年正月,问安使何藓等还以闻,宰执入见,帝号恸擗踊,终日不食。宰臣张浚等力请,始进麋粥。成服于几筵殿,文武百僚朝晡临于行宫。自闻丧至小祥,百官朝晡临;自小祥至禫祭,朝一临。太常等言:旧制,沿边州军,不许举哀。缘诸大帅皆国家腹心爪牙之臣,休戚一体,至于将佐,皆怀忠愤,宜就所屯,自副将而上成服,日朝晡临,故校哭于本营。命徽猷阁待制王伦等为奉迎梓宫使。
时知邵州胡寅上疏,略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至于庶人,一也。及汉孝文自执谦德,用日易月,至今行之。子以便身忘其亲,臣以便身忘其君,心知其非而不肯改,自常礼言之,犹且不可,况变故特异如今日者,又当如何?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宁德皇后,蒙尘北狩,永诀不复,实由粘罕,是有不共戴天之仇。考之于礼,仇不复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无时而终。所以然者,天下虽大,万事虽众,皆无以加于父子之恩,君臣之义也。伏睹某月某日圣旨,缘国朝故典,以日易月,臣切以为非矣。自常礼言之,犹须大行有遗诏,然后遵承。今也大行诏旨不闻,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大行幽厄之中,服御饮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药,必无供亿,崩殂之后,衣衾敛藏,岂得周备?正棺卜兆,知在何所?茫茫沙漠,瞻守为谁?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备难堪忍,纵未能遵《春秋》复仇之义,俟仇殄而后除服,犹当革汉景之薄,丧纪以三年为断。不然,以终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必非圣人之所安也。
又曰:虽宅忧三祀,而军旅之事,皆当决于圣裁,则谅沍之典,有不可举。盖非枕块无闻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故鲁侯有周公之丧,而徐夷并兴,东郊不开,则是墨衰即戎,孔子取其誓命。今六师戒严,方将北讨,万几之众,孰非军务。陛下听断平决,得礼之变,卒哭之后,以墨衰临朝,合于孔子所取,其可行无疑也。如合圣意,便乞直降诏旨云'恭惟太上皇帝、宁德皇后,诞育眇躬,大恩难报,欲酬罔极,百未一伸。銮舆远征,遂至大故,讣音所至,痛贯五情。想慕慈颜,杳不复见,怨仇有在,朕敢忘之。虽军国多虞,难以谅闇,然衰麻枕戈,非异人任。以日易月,情所不安,兴自朕躬,致丧三年。即戎衣墨,况有权制,布告中外,昭示至怀。其合行典礼,令有司集议来上。如敢沮格,是使朕为人子而忘孝之道,当以大不恭论其罪。'陛下亲御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天地神明,亦必有以佑助。臣不胜大愿。
六月,张浚请谥于南郊。户部尚书章谊等言:梓宫未还,久废谥册之礼,请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庙之礼,及依嘉祐八年、治平四年虞祭毕而后卒哭,卒哭而后祔庙,仍于小祥前卜日行之。异时梓宫之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礼,更不立虞主。从之。九月甲子,上庙号曰徽宗。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及显肃皇后将及大祥,虽皇堂未置,若不先建陵名,则春秋二仲,有妨荐献。请先上陵名。宰臣秦桧等请上陵名曰永固。
徽宗与显肃初葬五国城,十二年,金人以梓宫来还。将至,帝服黄袍乘辇,诣临平奉迎,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既至行在,安奉于龙德别宫,帝后异殿。礼官请用安陵故事,梓宫入境,即承之以椁;有司预备衮冕、翚衣以往,至则纳之椁中,不复改敛。秦桧白令侍从、台谏、礼官集议,灵驾既还,当崇奉陵寝,或称欑宫。礼部员外郎程敦厚希桧意,独上奏言:仍欑宫之旧称,则莫能示通和之大信,而用因山之正典,则若亡存本之后图。臣以为宜勿褟虚名,当示大信。于是议者工部尚书莫将等乃言:太史称岁中不利大葬,请用明德皇后故事,权欑。从之。以八月奉迎,九月发引,十月掩欑,在昭慈欑宫西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亩。十三年,改陵名曰永祐。
绍兴三十一年五月,金国使至,以钦宗讣闻。诏:朕当持斩衰三年之服,以申哀慕。是日,文武百僚并常服、黑带,去鱼,诣天章阁南空地立班,听诏旨,举哭毕,次赴后殿门外进名奉慰,次诣几筵殿焚香举哭。六月,权礼部侍郎金安节等请依典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几筵,至六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权留以待梓宫之还。从之。七月,宰臣陈康伯等率百官诣南郊请谥,庙号钦宗,遥上陵名曰永献。其余并如徽宗典礼。
淳熙十四年十月八日,高宗崩,孝宗号恸擗踊,逾二日不进膳。寻谕宰执王淮,欲不用易月之制,如晋武、魏孝文实行三年之丧,自不妨听政。淮等奏:《通鉴》载晋武帝虽有此意,后来只是宫中深衣、练冠。帝曰:当时群臣不能将顺其美,司马光所以讥之。后来武帝竟欲行之。淮曰:记得亦不能行。帝曰:自我作古何害?淮曰:御殿之时,人主衰绖,群臣吉服,可乎?帝曰:自有等降。乃出内批:朕当衰绖三年,群臣自行易月之令。其合行仪制,令有司讨论。诏百官于以日易月之内,衰服治事。
二十日丁亥,小祥,帝未改服,王淮等乞俯从礼制。上流涕曰:大恩难报,情所未忍。二十一日,车驾还内,帝衰绖御辇,设素仗,军民见者,往往感泣。诏自今五日一诣梓宫前焚香。帝欲衰服素幄,引辅臣及班次,而礼官奏谓:苴麻三年,难行于外庭。奏入,不出。十一月戊戍朔,礼官颜师鲁、尤袤等奏:乞礼毕改服小祥之服,去杖、绖。禫祭礼毕,改服素纱软脚折上巾、淡黄袍、黑银带。神主祔庙毕,改服皂幞头、黑鞓犀带。遇过宫烧香,则于宫中衰绖行礼,二十五月而除。帝批:淡黄袍改服白袍。二日己亥,大祥。四日辛丑,禫祭礼毕。五日壬寅,百官请听政,不允。八日,百官三上表,引《康诰》被冕服出应门等语以证。九日,诏可。
十五年正月十八日甲寅,百日,帝过宫行焚香礼。二十一日丁巳,谕辅臣曰:昨内引洪迈,见朕已过百日,犹服衰粗因奏事应以渐,今宜服如古人墨衰之义,而巾则用缯或罗。朕以罗绢非是,若用细布则可。王淮等言:寻常士大夫丁忧过百日,巾衫皆用细布,出而见客,则以黪布。今陛下举旷古不能行之礼,足为万世法。帝又曰:晚间引宿直官之类如何?淮曰:布巾、布背子便是常服。上不以为然。自是每御延和殿,止服白布折上巾、布衫,过宫则衰绖而杖。
三月壬子,启欑,帝服初丧之服。甲寅,发引。丙寅,掩欑。甲戍,亲行第七虞祭。大臣言:虞祭乃吉礼,合用靴袍。上曰:只用布折上巾、黑带、布袍可也。
二十日丙戍,神主祔庙。是日诏曰:朕昨降指挥,欲衰绖三年,缘群臣屡请御殿易服,故以布素视事内殿。虽有俟过祔庙勉从所请之诏,稽诸典礼,心实未安,行之终制。乃为近古。宜体至意,勿复有请。于是大臣乃不敢言。盖三年之制,断自帝心,执政近臣皆主易月之说。谏官谢锷、礼官尤袤心知其不可,而不敢尽言。惟敕令所删定官沈清臣再上书:愿坚'主听大事于内殿'之旨,将来祔庙毕日,预降御笔,截然示以终丧之志,杜绝辅臣方来之章,勿令再有奏请,力全圣孝,以示百官,以刑四海。帝纳用焉。仍诏:欑宫遵遗诰务从俭约,凡修营百费,并从内库,毋侵有司经常之费。诸路监司、州军府监止进慰表,其余礼并免,不得以进奉欑宫为名,有所贡献。上陵名曰永思。
绍熙五年六月九日,孝宗崩。太皇太后有旨,皇帝以疾听在内成服,太皇太后代皇帝行礼。
庆元二年六月九日,大祥。八月十六日,禫祭。时光宗不能执丧,宁宗嗣服,欲大祥毕更服两月,曰:但欲礼制全尽,不较此两月。于是监察御史胡纮言:孙为祖服,已过期矣。议者欲更持禫两月,不知用何典礼?若曰嫡孙承重,则太上圣躬亦已康复,于宫中自行二十七月之重服,而陛下又行之,是丧有二孤也。自古孙为祖服,何尝有此礼?诏侍从、台谏、给舍集议。吏部尚书叶翥等言:孝宗升遐之初,太上圣体违豫,就宫中行三年之丧。皇帝受禅,正宜仿古方丧之服以为服,昨来有司失于讨论。今胡纮所奏,引古据经,别嫌明微,委为允当。欲从所请,参以典故:六月六日,大祥礼毕,皇帝及百官并纯吉服;七月一日,皇帝御正殿,飨祖庙。将来禫祭,令礼官检照累朝礼例施行。四月庚戌,诏:群臣所议虽合礼经,然于朕追慕之意,有所未安,早来奏知太皇太后,面奉圣旨,以太上皇帝虽未康愈,宫中亦行三年之制,宜从所议。朕躬奉慈训,敢不遵依。
初,高宗之丧,孝宗为三年服。及孝宗之丧,有司请于易月之外,用漆纱浅黄之制,盖循绍兴以前之旧。朱熹初至,不以为然,奏言:今已往之失,不及追改,惟有将来启欑发引,礼当复用初丧之服,则其变除之节,尚有可议。望明诏礼官稽考礼律,豫行指定。其官吏军民方丧之服,亦宜稍为之制,勿使肆为华靡。其后,诏中外百官,皆以凉衫视事,盖用此也。方朱熹上议时,门人有疑者,未有以折之。后读《礼记正义·丧服小记》为祖后者条,因自识于本议之末,其略云:准《五服年月格》,斩衰三年,嫡孙为祖(谓承重者),法意甚明,而《礼经》无文,但《传》云:'父没而为祖后者服斩。'然而不见本经,未详何据。但《小记》云:'祖父没而为祖母后者三年。'可以傍照。至'为祖后者'条下疏中所引《郑志》,乃有'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之问,而郑答以'天子、诸侯之服皆斩'之文,方见父在而承国于祖服。向来上此奏时,无文字可检,又无朋友可问,故大约且以礼律言之。亦有疑父在不当承重者,时无明白证验,但以礼律人情大意答之,心常不安。归来稽考,始见此说,方得无疑。乃知学之不讲,其害如此。而《礼经》之文,诚有阙略,不无待于后人。向使无郑康成,则此事终未有所断决,不可直谓古经定制,一字不可增损也。已而诏于永思陵下宫之西,修奉欑宫,上陵名曰永阜。
庆元六年,光宗崩,上陵名曰永崇。
嘉定十七年,宁宗崩,上陵名曰永茂。
景定五年,理宗崩,上陵名曰永穆。
咸淳十年,度宗崩,上陵名曰永绍。
自孝宗以降,外庭虽用易月之制,而宫中实行三年之丧云。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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