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五
○漳河 滹沱河 御河 塘泺缘边诸水 河北诸水 岷江
漳河源于西山,由磁、洺州南入冀州新河镇,与胡卢河合流,其后变徙,入于大河。
神宗熙宁三年,诏程昉同河北提点刑狱王广廉相视。四年,开修,役兵万人,袤一百六十里。帝因与大臣论财用,文彦博曰:足财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不开,不出于东,则出于西,利害一也。今发夫开治,徙东从西,何利之有?王安石曰:使漳河不由地中行,则或东或西,为害一也。治之使行地中,则有利而无害。劳民,先王所谨,然以佚道使民,虽劳不可不勉。会京东、河北大风,三月,诏曰:风变异常,当安静以应天灾。漳河之役妨农,来岁为之未晚。中书格诏不下。寻有旨权令罢役,程昉愤恚,遂请休退。朝廷令以都水丞领淤田事于河上。
五月,御史刘挚言:昉等开修漳河,凡用九万夫。物料本不预备,官私应急,劳费百倍。逼人夫夜役,践蹂田苗,发掘坟墓,残坏桑柘,不知其数。愁怨之声,流播道路,而昉等妄奏民间乐于工役。河北厢军,刬刷都尽,而昉等仍乞于洺州调急夫,又欲令役兵不分番次,其急切扰攘,至于如此。乞重行贬窜,以谢疲民。中丞杨绘亦以为言。王安石为昉辨说甚力,后卒开之。五年,工毕,昉与大理寺丞李宜之、知洺州黄秉推恩有差。
七年六月,知冀州王庆民言:州有小漳河,向为黄河北流所壅,今河已东,乞开浚。诏外都水监相度而已。
滹沱河源于西山,由真定、深州、乾宁,与御河合流。
神宗熙宁元年,河水涨溢,诏都水监、河北转运司疏治。六年,深州、祁州、永宁军修新河。八年正月,发夫五千人,并胡卢河增治之。
元丰四年正月,北外都水丞陈祐甫言:滹沱自熙宁八年以后,泛滥深州诸邑,为患甚大。诸司累相度不决,谓其下流旧入边吴、宜子淀,最为便顺,而屯田司惧填淤塘泺,烦文往复,无所适从。昨差官计之,若障入胡卢河,约用工千六百万,若治程昉新河,约用工六百万,若依旧入边吴等淀,约用工二十九万,其工费固已相远。乞严立期会,定归一策。诏河北屯田转运司同北外都水丞司相视。
五年八月癸酉,前河北转运副使周革言:熙宁中,程昉于真定府中渡创系浮梁,增费数倍。既非形势控扼,请岁八九月易以版桥,至四五月防河即拆去,权用船渡。从之。
御河源出卫州共城县百门泉,自通利、乾宁入界河,达于海。
神宗熙宁二年九月,刘彝、程昉言:二股河北流今已闭塞,然御河水由冀州下流,尚当疏导,以绝河患。先是,议者欲于恩州武城县开御河约二十里,入黄河北流故道,下五股河,故命彝、昉相度。而通判冀州王庠谓,第开见行流处,下接胡卢河,尤便近。彝等又奏:如庠言,虽于河流为顺,然其间漫浅沮洳,费工犹多,不若开乌栏堤东北至大、小流港,横截黄河,入五股河,复故道,尤便。遂命河北提举籴便粮草皮公弼、提举常平王广廉按视,二人议协,诏调镇、赵、邢、洺、磁、相州兵夫六万浚之,以寒食后入役。
三年正月,韩琦言:河朔累经灾伤,虽得去年夏秋一稔,疮痍未复。而六州之人,奔走河役,远者十一二程,近者不下七八程,比常岁劳费过倍。兼镇、赵两州,旧以次边,未尝差夫,一旦调发,人心不安。又于寒食后入役,比满一月,正妨农务。诏河北都转运使刘庠相度,如可就寒食前入役,即亟兴工,仍相度最远州县,量减差夫,而辍修塘堤兵千人代其役。二月,琦又奏:御河漕运通流,不宜减大河夫役。于是止令枢密院调兵三千,并都水监卒二千。三月,又益发壮城兵三千,仍诏提举官程昉等促迫功限。六月,河成,诏昉赴阙,迁宫苑副使。四年,命昉为都大提举黄、御等河。
八年,昉与刘璯言:卫州沙河湮没,宜自王供埽开浚,引大河水注之御河,以通江、淮漕运。仍置斗门,以时启闭。其利有五:王供危急,免河势变移而别开口地,一也。漕舟出汴,横绝沙河,免大河风涛之患,二也。沙河引水入于御河,大河涨溢,沙河自有限节,三也。御河涨溢,有斗门启闭,无冲注淤塞之弊,四也。德、博舟运,免数百里大河之险,五也。一举而五利附焉。请发卒万人,一月可成。从之。
九年秋,昉奏毕功。中书欲论赏,帝令河北监司案视保明,大名安抚使文彦博覆实。十月,彦博言:
去秋开旧沙河,取黄河行运,欲通江、淮舟楫,彻于河北极边。自今春开口放水,后来涨落不定,所行舟栰皆轻载,有害无利,枉费功料极多。今御河上源,止是百门泉水,其势壮猛,至卫州以下,可胜三四百斛之舟,四时行运,未尝阻滞。堤防不至高厚,亦无水患。今乃取黄河水以益之,大即不能吞纳,必致决溢;小则缓漫浅涩,必致淤淀。凡上下千余里,必难岁岁开浚。况此河穿北京城中,利害易睹。今始初冬,已见阻滞,恐年岁间,反坏久来行运。傥谓通江、淮之漕,即尤不然。自江、浙、淮、汴入黄河,顺流而下,又合于御河,大约岁不过一百万斛。若自汴顺流径入黄河,达于北京,自北京和雇车乘,陆行入仓,约用钱五六千缗,却于御河装载赴边城,其省工役、物料及河清衣粮之费,不可胜计。
又去冬,外监丞欲于北京黄河新堤开置水口,以通行运,其策尤疏。此乃熙宁四年秋黄河下注御河之处,当时朝廷选差近臣,督役修塞,所费不赀。大名、恩冀之人,至今疮痍未平,今奈何反欲开口导水耶?都水监虽令所属相视,而官吏恐忤建谋之官,止作迁延,回报谓俟修固御河堤防,方议开置河口,况御河堤道,仅如蔡河之类,若欲吞纳河水,须如汴岸增修,犹恐不能制蓄。乞别委清强官相视利害,并议可否。
又言:今之水官,尤为不职,容易建言,侥幸恩赏。朝廷便为主张,中外莫敢异议,事若不效,都无谴罚。臣谓更当选择其人,不宜令狂妄辈横费生民膏血。
已而都水监言,运河乞置双闸,例放舟船实便,与彦博所言不同。十二月,命知制诰熊本与都水监、河北转运司官相视。本奏:
河北州军赏给茶货,以至应接沿边榷场要用之物,并自黄河运至黎阳出卸,转入御河,费用止于客军数百人添支而已。向者,朝廷曾赐米河北,亦于黎阳或马陵道口下卸,倒装转致,费亦不多。昨因程昉等擘画,于卫州西南,循沙河故迹决口置闸,凿堤引河,以通江、淮舟楫,而实边郡仓禀。自兴役至毕,凡用钱米、功料二百万有奇。今后每岁用物料一百一十六万,厢军一千七百余人,约费钱五万七千余缗。开河行水,才百余日,所过船栰六百二十五,而卫州界御河淤浅,已及三万八千余步;沙河左右民田,渰浸者几千顷,所免租税二千贯石有余。有费无利,诚如议者所论。
然尚有大者,卫州居御河上游,而西南当王供向著之会,所以捍黄河之患者,一堤而已。今穴堤引河,而置闸之地,才及堤身之半。询之土人云,自庆历八年后,大水七至,方其盛时,游波有平堤者。今河流安顺三年矣,设复矾水暴涨,则河身乃在闸口之上。以湍悍之势而无堤防之阻,泛滥冲溢,下合御河,臣恐垫溺之祸,不特在乎卫州,而濒御河郡县,皆罹其患矣。
夫此河之兴,一岁所济船栰,其数止此,而萌每岁不测之患,积无穷不赀之费,岂陛下所以垂世裕民之意哉!臣博采众论,究极利病,咸以谓葺故堤,堰新口,存新闸而勿治,庶可以销淤淀决溢之患,而省无穷之费。万一他日欲由此河转粟塞下,则暂开亟止,或可纾飞輓之劳。
未几,河果决卫州。
元丰五年,提举河北黄河堤防司言:御河狭隘,堤防不固,不足容大河分水,乞令纲运转入大河,而闭截徐曲。既从之矣。明年,户部侍郎蹇周辅复请开拨,以通漕运,及令商旅舟船至边。是时,每有一议,朝廷辄下水官相度,或作或辍,迄莫能定。大抵自小吴埽决,大河北流,御河数为涨水所冒,亦或湮没。哲宗绍圣三年四月,河北都转运使吴安持始奏,大河东流,御河复出。诏委前都水丞李仲提举开导。
徽宗崇宁元年冬,诏侯临同北外都水丞司开临清县坝子口,增修御河西堤,高三尺,并计度西堤开置斗门,决北京、恩、冀、沧州、永静军积水入御河枯源。明年秋,黄河涨入御河,行流浸大名府馆陶县,败庐舍,复用夫七千,役二十一万余工修西堤,三月始毕,涨水复坏之。
政和五年闰正月,诏于恩州北增修御河东堤,为治水堤防,令京西路差借来年分沟河夫千人赴役。于是都水使者孟揆移拨十八埽官兵,分地步修筑,又取枣强上埽水口以下旧堤所管榆柳为桩木。
塘泺,缘边诸水所聚,因以限辽。河北屯田司、缘边安抚司皆掌之,而以河北转运使兼都大制置。凡水之浅深,屯田司季申工部。其水东起沧州界,拒海岸黑龙港,西至乾宁军,沿永济河合破船淀、灰淀、方淀为一水,衡广一百一十里,纵九十里至一百三十里,其深五尺。东起乾宁军、西信安军永济渠为一水,西合鹅巢淀、陈人淀、燕丹淀、大光淀、孟宗淀为一水,衡广一百二十里,纵三十里,或五十里,其深丈余或六尺。东起信安军永济渠,西至霸州莫金口,合水汶淀、得胜淀、下光淀、小兰淀、李子淀、大兰淀为一水,衡广七十里,或十五里或六里,其深六尺或七尺。东北起霸州莫金口,西南保定军父母砦,合粮料淀、回淀为一水,衡广二十七里,纵八里,其深六尺。霸州至保定军并塘岸水最浅,故咸平、景德中,契丹南牧,以霸州、信安军为归路。东南起保安军,西北雄州,合百水淀、黑羊淀、小莲花淀为一水,衡广六十里,纵二十五里或十里,其深八尺或九尺。东起雄州,西至顺安军,合大莲花淀、洛阳淀、牛横淀、康池淀、畴淀、白羊淀为一水,衡广七十里,纵三十里或四十五里,其深一丈或六尺或七尺。东起顺安军,西边吴淀至保州,合齐女淀、劳淀为一水,衡广三十余里,纵百五十里,其深一丈三尺或一丈。起安肃、广信军之南,保州西北,畜沈苑河为塘,衡广二十里,纵十里,其深五尺,浅或三尺,曰沈苑泊。自保州西合鸡距泉、尚泉为稻田、方田,衡广十里,其深五尺至三尺,曰西塘泊。自何承矩以黄懋为判官,始开置屯田,筑堤储水为阻固,其后益增广之。凡并边诸河,若滹沱、胡卢、永济等河,皆汇于塘。
天圣以后,相循而不废,仍领于沿边屯田司。而当职之吏,各从其所见,或曰:有兵将在,契丹来,云无所事塘。自边吴淀西望长城口,尚百余里,皆山阜高仰,水不能至,契丹骑驰突,得此路足矣,塘虽距海,亦无所用。夫以无用之塘,而废可耕之田,则边谷贵,自困之道也。不如勿广,以息民为根本。或者则曰:河朔幅员二千里,地平夷无险阻。契丹从西方入,放兵大掠,由东方而归,我婴城之不暇,其何以御之?自边吴淀至泥姑海口,绵亘七州军,屈曲九百里,深不可以舟行,浅不可以徒涉,虽有劲兵,不能度也。东有所阻,则甲兵之备,可以专力于其西矣。孰谓无益?论者自是分为两歧,而廷朝以契丹出没无常,阻固终不可以废也。
仁宗明道二年,刘平自雄州徙知成德军,奏曰:臣向为沿边安抚使,与安抚都监刘志尝陈备边之略。臣今徙真定路,由顺安、安肃、保定州界,自边吴淀望赵旷川、长城口,乃契丹出入要害之地,东西不及一百五十里。臣窃恨圣朝七十余年,守边之臣,何可胜数,皆不能为朝廷预设深沟高垒,以为扼塞。臣闻太宗朝,尝有建请置方田者。今契丹国多事,兵荒相继,我乘此以引水植稻为名,开方田,随田塍四面穿沟渠,纵广一丈,深二丈,鳞次交错,两沟间屈曲为径路,才令通步兵。引曹河、鲍河、徐河、鸡距泉分注沟中,地高则用水车汲引,灌溉甚便。愿以刘志知广信军,与杨怀敏共主其事,数年之后,必有成绩。帝遂密敕平与怀敏建方田。侍禁刘宗言又奏请种木于西山之麓,以法榆塞,云可以限契丹也。后刘平去真定,怀敏犹领屯田司。塘泊益广,至吞没民田,荡溺丘墓,百姓始告病,乃有盗决以免水患者,怀敏奏立法依盗决堤防律。
景祐二年,怀敏知雄州,又请立木为水则,以限盈缩。宝元元年十一月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于石冢口导永济河水,以注缘边塘泊,请免所经民田税。从之。时岁旱,塘水涸,怀敏虑契丹使至,测知其广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复如故。
庆历二年三月己巳,契丹遣使致书,求关南十县。且曰:营筑长堤,填塞隘路,开决塘水,添置边军,既潜稔于猜嫌,虑难敦于信睦。四月庚辰,复书曰:营筑堤埭,开决陂塘,昨缘霖潦之余,大为衍溢之患,既非疏导,当稍缮防,岂蕴猜嫌,以亏信睦。辽使刘六符尝谓贾昌朝曰:南朝塘泺何为者哉?一苇可杭,投箠可平。不然,决其堤,十万土囊,遂可逾矣。时议者亦请涸其地以养兵。帝问王拱辰,对曰:兵事尚诡,彼诚有谋,不应以语敌,此六符夸言尔。设险守国,先王不废,且祖宗所以限辽骑也。帝深然之。
七月,契丹复议和好,约两界河淀已前开畎者并依旧外,自今已后,各不添展。其见堤堰水口,逐时决泄壅塞,量差兵夫,取便修叠疏导。非时霖潦,别至大段涨溢,并不在关报之限。是岁,刘宗言知顺安军,上言:屯田司浚塘水,漂招贤乡六千户。
五年七月,初与契丹约,罢广两界塘淀。约既定,朝廷重生事,自是每边臣言利害,虽听许,必戒之以毋张皇,使契丹有词。而杨怀敏独治塘益急,是月,怀敏密奏曰:前转运使沈邈开七汲口泄塘水,臣已亟塞之。知顺安军刘宗言闭五门幞头港、下赤大涡柳林口漳河水,不使入塘,臣已复通之,令注白羊淀矣。邈、宗言朋党沮事如此,不谴诛无以惩后。诏从怀敏奏,自今有妄乞改水口者,重责之。
嘉祐中,御史中丞韩绛言:宣祖已上,本籍保州,怀敏广塘水,侵皇朝远祖坟。近闻诏旨以钱二百千赐本宗使易葬,此亏薄国体尤甚,物论骇叹,愿请州县屏水患而已。知雄州赵滋言:屯田司当徐河间筑堤断水,塘堤具存,可覆视也。宜开水窦六十尺,修石限以节之。咸可其奏。八年,河北提点刑狱张问言:视八州军塘,出土为堤,以畜西山之水,涉夏河溢,而民田无患。亦施行焉。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复汾州西河泺。泺旧在城东,围四十里,岁旱以溉民田,雨以潴水,又有蒲鱼、茭芡之利,可给贫民。前转运使王沿废为田,人不以为便。至是,知杂御史刘述请复之。是岁,又遣程昉谕边臣营治诸泺,以备守御。
五年,东头供奉官赵忠政言:界河以南至沧州凡三百里,夏秋可徒涉,遇冬则冰合,无异平地。请自沧州东接海,西抵西山,植榆柳、桑枣,数年之间,可限契丹。然后施力耕种,益出租赋,以助边储。诏程昉察视利害以闻。
六年五月,帝与王安石论王公设险守国,安石曰:《周官》亦有掌固之官,但多侵民田,恃以为国,亦非计也。太祖时未有塘泊,然契丹莫敢侵轶。他日,枢密院官言:程昉放滹沱水,大惧填淤塘泺,失险固之利。安石谓:滹沱旧入边吴淀,新入洪城淀,均塘泺也。何昔不言而今言乎?盖安石方主昉等,故其论如此。
六年十二月癸酉,命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阎士良专兴修朴桩口,增灌东塘淀泺。先是,沧州北三堂等塘泺,为黄河所注,其后河改而泺塞。程昉尝请开琵琶湾引河水,而功不成。至是,士良请堰水绝御河,引西塘水灌之,故有是命。
七年六月丁丑,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制置沿边浚陂塘筑堤道条式图》,请付边郡屯田司。又言于沿边军城植柳莳麻,以备边用。并从之。
九年六月,高阳关言:信安、乾宁塘泺,昨因不收独流决口,至今干涸。于是命河北东、西路分遣监司,视广狭浅深,具图本上。十年正月甲子,诏:比修筑河北破缺塘堤,收匮水势。其信安军等处因塘水减涸,退出田土,己召入耕佃者复取之。
元丰三年,诏谕边臣曰:比者契丹出没不常,不可全恃信约以为万世之安。况河朔地势坦平,略无险阻,殆非前世之比。惟是塘水实为碍塞,卿等当体朕意,协力增修,自非地势高仰,人力所不可施者,皆在滋广,用谨边防。盖功利近在目前而不为,良可惜也。六年十二月,定州路安抚使韩绛言:定州界西自山麓,东接塘淀,绵地百余里,可潴水设险。诏以引水灌田陂为名。哲宗元祐中,大臣欲回河东流者,皆以北流坏塘泺为言,事见前篇。
徽宗大观二年十二月,诏曰:潴水为塘,以备泛滥,留屯营田,以实塞下,国家设官置吏,专总其事。州县习玩,岁久隳坏。其令屯田司循祖宗以来塘堤故迹修治之,毋得增益生事。大抵河北塘泺,东距海,西抵广信、安肃,深不可涉,浅不可舟,故指为险固之地。其后淤淀干涸,不复开浚,官司利于稻田,往往泄去积水,自是堤防坏矣。
河北诸水,有通转饷者,有为方田限辽人者。太宗太平兴国六年正月,遣八作使郝守浚分行河道,抵于辽境者,皆疏导之。又于清苑界开徐河、鸡距河五十里入白河。自是关南之漕,悉通济焉。端拱二年,以左谏议大夫陈恕为河北东路招置营田使,魏羽为副使;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西路招置营田使,索湘为副使,欲大兴营田也。
先是,自雄州东际于海,多积水,契丹患之,未尝敢由此路入,每岁,数扰顺安军。议者以为宜度地形高下,因水陆之便,建阡陌,浚沟洫,益树五稼,所以实边廪而限契丹。雍熙后,数用兵,岐沟、君子馆败衄之后,河朔之民,农桑失业,多闲田,且戍兵增倍,故遣恕等经营之。恕密奏:戍卒皆堕游,仰食县官,一旦使冬被甲兵,春执耒耜,恐变生不测。乃诏止令葺营堡,营田之议遂寝。
淳化二年,从河北转运使请,自深州新砦镇开新河,导胡卢河,分为一派,凡二百里抵常山,以通漕运。胡卢河源于西山,始自冀州新河镇入深州武强县,与滹沱河合流,其后变徙,入大河。至神宗熙宁中,内侍程昉请开决引水入新河故道,诏本路遣官按视。永静军判官林伸、东光县令张言举言:新河地形高仰,恐害民田昉言:地势最顺,宜无不便。乃复遣刘璯、李直躬考实,而璯等卒如昉言,伸等坐贬官。
四年春,诏六宅使何承矩等督戍兵万八千人,自霸州界引滹沱水灌稻为屯田,用实军廪,且为备御焉。初,临津令黄懋上封事,盛称水田之利,乃以承矩洎内供奉官阎承翰、殿直张从古同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事,仍以懋为大理寺丞,充屯田判官,其所经画,悉如懋奏。
真宗咸平四年,知静戎军王能请自姜女庙东决鲍河水,北入阎台淀,又自静戎之东,引北注三台、小李村,其水溢入长城口而南,又壅使北流而东入于雄州。五年,顺安军兵马都监马济复请自静戎军东,拥鲍河开渠入顺安军,又自顺安军之西引入威虏军,置水陆营田于渠侧。济等言:役成,可以达粮漕,隔辽骑。帝许之,独盐台淀稍高,恐决引非便,不从其议。因诏莫州部署石普并护其役。逾年功毕。帝曰:普引军壁马村以西,开凿深广,足以张大军势。若边城壕沟悉如此,则辽人仓卒难驰突而易追袭矣。其年,河北转运使耿望开镇州常山镇南河水入洨河至赵州,有诏褒之。三月,西京左藏库使舒知白请于泥姑海口、章口复置海作务造舟,令民入海捕鱼,因侦平州机事。异日王师征讨,亦可由此进兵,以分敌势。先是,置船务,以近海之民与辽人往还,辽人尝泛舟直入千乘县,亦疑有乡导之者,故废务。至是,令转运使条上利害。既而以为非便,罢之。
景德元年,北面都钤辖阎承翰自嘉山东引唐河三十二里至定州,酾而为渠,直蒲阴县东六十二里会沙河,径边吴泊,遂入于界河,以达方舟之漕。又引保州赵彬堰徐河水入鸡距泉,以息挽舟之役,自是朔方之民,灌溉饶益,大蒙其利矣。八月,诏沧州、乾宁军谨视斗门水口,壅潮水入御河东塘堰,以广溉荫。四年五月,知雄州李允则决渠为水田,帝以渠接界河,罢之。因下诏曰:顷修国好,听其盟约,不欲生事,姑务息民。自今边城止可修葺城壕,其余河道,不得辄有浚治。
大中祥符七年四月,泾原都钤辖曹玮言:渭北有古池,连带山麓,今浚为渠,令民导以溉田。六月,知永兴军陈尧咨导龙首渠入城,民庶便之。并诏嘉奖。天禧末,诸州屯田总四千二百余顷,而河北屯田岁收二万九千四百余石,保州最多,逾其半焉。江、淮、两浙承伪制,皆有屯田,克复后,多赋与民输租,第存其名。在河北者虽有其实,而岁入无几,利在畜水以限辽骑而已。
仁宗天圣四年闰五月,陕西转运使王博文等言:准敕相度开治解州安邑县至白家场永丰渠,行舟运盐,经久不至劳民。按此渠自后魏正始二年,都水校尉元清引平坑水西入黄河以运盐,故号永丰渠。周、齐之间,渠遂废绝。隋大业中,都水监姚暹决堰浚渠,自陕郊西入解县,民赖其利。及唐末至五代乱离,迄今湮没,水甚浅涸,舟楫不行。诏三司相度以闻。
神宗即位,志在富国,故以劭农为先。熙宁元年六月,诏诸路监司:比岁所在陂塘堙没,濒江圩垾浸坏,沃壤不得耕,宜访其可兴者,劝民兴之,具所增田亩税赋以闻。二年十月,权三司使吴充言:前宜城令朱纮,治平间修复木渠,不费公家束薪斗粟,而民乐趋之。渠成,溉田六千余顷,数邑蒙其利。诏迁纮大理寺丞,知比阳县。或云纮之木渠,绕工度溪以行水,数勤民而终无功。
十一月,制置三司条例司具《农田利害条约》,诏颁诸路:凡有能知土地所宜种植之法,及修复陂湖河港,或元无陂塘、圩垾、堤堰、沟洫而可以创修,或水利可及众而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远,为地界所隔,可以均济流通者;县有废田旷土,可纠合兴修,大川沟渎浅塞荒秽,合行浚导,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废坏可兴治者,各述所见,编为图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川,数经水害,或地势汙下,雨潦所钟,要在修筑圩垾、堤防之类,以障水涝,或疏导沟洫、畎浍,以泄积水。县不能办,州为遣官,事关数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许贷常平钱谷给用。初,条例司奏遣刘彝等八人行天下,相枧农田水利,又下诸路转运司各条上利害,又诏诸路各置相度农田水利官。至是,以《条约》颁焉。
秘书丞侯叔献言:汴岸沃壤千里,而夹河公私废田,略计二万余顷,多用牧马。计马而牧,不过用地之半,则是万有余顷常为不耕之地。观其地势,利于行水。欲于汴河两岸置斗门,泄其余水,分为支渠,及引京、索河并三十六陂,以灌溉田。诏叔献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使行之,而以著作佐郎杨汲同提举。叔献又引汴水淤田,而祥符、中牟之民大被水患,都水监或以为非。
三年三月,帝谓王安石、韩绛曰:都水沮坏淤田者,以侵其职事尔。安石曰:必欲任属,当以杨汲为都水监。今每事禀于沈立、张巩,何能办集。七月,帝闻淤田多浸民田稼、屋宇,令内侍冯宗道往视,宗道以说者为妄。八月,叔献、汲并权都水监丞、提举沿汴淤田。
九月戊申,遣殿中丞陈世修乘驿经度陈、颍州八丈沟故迹。初,世修言:陈州项城县界蔡河东岸有八丈沟,或断或续,迤逦东去,由颍及寿,绵亘三百五十余里,乞因其故道,量加浚治。兴复大江、次河、射虎、流龙、百尺等陂塘,导水行沟中,棋布灌溉,俾数百里复为稻田,则其利百倍。绘图来上,帝意向之。王安石曰:世修言引水事即可试,八丈沟新河则不然。昔邓艾不赖蔡河漕运,故能并水东下,大兴水田。厥后既分水以注蔡河,又有新修闸以限之,与昔不同。惟无所用水,即水可并而沟可复矣。故先命世修相度。
四年三月,帝语侍臣:中人视麦者,言淤田甚佳,有未淤不可耕之地,一望数百里。独枢密院以淤田无益,谓其薄如饼。安石曰:就令薄,固可再淤,厚而后止。是月,帝以庆州军乱,召执政对资政殿。冯京曰:府界既淤田,又行免役,作保甲,人极劳弊。帝曰:淤田于百姓何苦?闻土细如面。王安石曰:庆卒之变,陛下旰食。大臣宜于此时共图消弭,乃合为浮议,归咎淤田、保甲,了不相关,此非待至明而后察也。十月,前知襄州光禄卿史炤言:开修古淳河一百六里,灌田六千六百余顷,修治陂堰,民已获利,虑州县遽欲增税。诏三司应兴修水利,垦开荒梗,毋增税。
五年二月侯叔献等言:民愿买官淤田者七十余户,已分赤淤、花淤等,及定其直各有差,仍于次年起税。若愿增钱者,不以投状先后给之。五月,御史张商英言:尝闻献议者请开邓州穰县永国渠,引湍河水灌溉民田,失邵信臣故道,凿焦家庄,地势偏仰,水不通流。诏京西路覆实,遣程昉领其事。昉刳河去疏土,筑为巨堰。水行再岁,会霖雨,溪谷合流大涨,堰下土疏恶,莫能御,由此废不复治。闰七月,程昉奏引漳、洺河淤地凡二千四百余顷,帝曰:灌溉之利,农事大本,但陕西、河东民素不习此,苟享其利,后必乐趋。三白渠为利尤大,有旧迹,可极力修治。凡疏积水,须自下流开导,则畎浍易治。《书》所谓'浚畎浍距川'是也。
时人人争言水利。提举京西常平陈世修乞于唐州引淮水入东西邵渠,灌注九子等十五陂,溉田二百里。提举陕西常平沈披乞复京兆府武功县古迹六门堰,于石渠南二百步傍为土洞,以木为门,回改河流,溉田三百四十里。大抵迂阔少效。披坐前为两浙提举,开常州五泻堰不当,法寺论之,至是降一官。十一月,陕西提举常平杨蟠议修郑、白渠,诏都水丞周良孺相视。乃自石门堰泾水开新渠,至三限口以合白渠。王安石请捐常平息钱助民兴作,帝曰:纵用内帑钱,亦何惜也。
六年三月,程昉言:得共城县旧河槽,若疏导入三渡河,可灌西垙稻田。从之。五月,诏:诸创置水硙碾碓妨灌溉民田者,以违制论。命赞善大夫蔡朦修永兴军白渠。八月,程昉欲引水淤漳旁地,王安石以为长利,须及冬乃可经画。九月丙辰,赐侯叔献、杨汲府界淤田各十顷。十月,命叔献理提点刑狱资序,周良孺与升一任,皆赏淤田之劳也。阳武县民邢晏等三百六十四户言:田沙碱瘠薄,乞淤溉,候淤深一尺,计亩输钱,以助兴修。诏与淤溉,勿输钱。
十二月,河北提举常平韩宗师论程昉十六罪,盛陶亦言昉。帝以问安石,安石请令昉、宗师及京东转运司各差官同考实以闻。还奏得良田万顷,又淤四千余顷。于是进呈。宗师疏至言:昉奏百姓乞淤田,实未尝乞。帝曰:此小失,何罪,但不知淤田如何尔?安石曰:今检到好田万顷,又淤田四千余顷,陛下以为不知,臣实未喻。帝曰:昉修漳河,漳河岁决;修滹沱,又无下尾。安石力为辨说。已而宗师与昉皆放罪。他日,帝论唐太宗能受谏,安石因言:陛下判功罪不及太宗。如程昉开闭四河,除漳河、黄河外,尚有溉淤及退出田四万余顷。自秦以来,水利之功,未有及此。止转一官,又令与韩宗师同放罪,臣恐后世有以议圣德。安石右昉,大率类此。
是时,原武等县民因淤田坏庐舍坟墓,妨秋稼,相率诣阙诉。使者闻之,急责县令追呼,将杖之。民谬云:诣阙谢耳。使者因为民谢表,遣二吏诣鼓院投之,安石大喜。久之,帝始知雍丘等县淤田清水颇害民田,诏提举常平官视民耕地,蠲税一料。枢密院奏:淤田役兵多死,每一指挥,仅存军员数人。下提点司密究其事,提点司言:死事者数不及三厘。
七年正月,程昉言:沧州增修西流河堤,引黄河水淤田种稻,增灌塘泊,并深州开引滹沱水淤田,及开回胡卢河,并回滹沱河下尾。六月,金州西城县民葛德出私财修长乐堰,引水灌溉乡户土田,授本州司士参军。八月甲戌,诏司农寺具所兴修农田水利次第。九月,又诏:籍所兴水利,自今遣使体访,其不实不当者,案验以闻。从侍御史张琥请也。十一月壬寅,知谏院邓润甫言:淤田司引河水淤酸枣、阳武县田,已役夫四五十万,后以地下难淤而止。相度官吏初不审议,妄兴夫役,乞加绌罚。诏开封劾元检计按覆官。丁未,同知谏院范百禄言:向者都水监丞王孝先献议,于同州朝邑县界畎黄河,淤安昌等处碱地。及放河水,而碱地高原不能及,乃灌注朝邑县长丰乡永丰等十社千九百户秋苗田三百六十余顷。诏蠲被水户夏税。是岁,知耀州阎充国募流民治漆水堤。
八年正月,程昉言:开滹沱、胡卢河直河淤田等部役官吏劳绩,别为三等,乞推恩。从之。三月庚戌,发京东常平米,募饥民修水利。四月,管辖京东淤田李孝宽言:矾山涨水甚浊,乞开四斗门,引以淤田,权罢漕运再旬。从之。深州静安令任迪乞俟来年刈麦毕,全放滹沱、胡卢两河,又引永静军双陵口河水,淤溉南北岸田二万七千余顷,河北安抚副使沈披请治保州东南沿边陆地为水田,皆从之。闰四月丁未,提点秦凤等路刑狱郑民宪请于熙州南关以南开渠堰,堰引洮水并东山直北道下至北关,并自通远军熟羊砦导渭河至军溉田。诏民宪经度,如可作陂,即募京西、江南陂匠以往。
五月乙酉,右班殿直、干当修内司杨琰言:开封、陈留、咸平三县种稻,乞于陈留界旧汴河下口,因新旧二堤之间修筑水塘,用碎甓筑虚堤五步以来,取汴河清水入塘灌溉。从之。七月,江宁府上元县主簿韩宗厚引水溉田二千七百余顷,迁光禄寺丞。太原府草泽史守一修晋祠水利,溉田六百余顷。八月,知河中府陆经奏,管下淤官私田约二千余顷,下司农覆实。九月癸未,提举出卖解盐张景温言:陈留等八县碱地,可引黄、汴河水淤溉。诏次年差夫。十二月癸丑,侯叔献言:刘瑾相度淮南合兴修水利,仅十万余顷,皆并运河,乞候开河毕工,以水利司钱募民修筑圩垾。
九年八月,程师孟言:河东多土山高下,旁有川谷,每春夏大雨,众水合流,浊如黄河矾山水,俗谓之天河水,可以淤田。绛州正平县南董村旁有马璧谷水,尝诱民置地开渠,淤瘠田五百余顷。其余州县有天河水及泉源处,亦开渠筑堰。凡九州二十六县,新旧之田,皆为沃壤,嘉祐五年毕功,缵成《水利图经》二卷,迨今十七年矣。闻南董村田亩旧直三两千,收谷五七斗。自灌淤后,其直三倍,所收至三两石。今臣权领都水淤田,窃见累岁淤京东、西碱卤之地,尽成膏腴,为利极大。尚虑河东犹有荒瘠之田,可引天河淤溉者。于是遣都水监丞耿琬淤河东路田。
十年六月,师孟、琬引河水淤京东、西沿汴田九千余顷;七月,前权提点开封府界刘淑奏淤田八千七百余顷;三人皆减磨勘年以赏之。九月,入内内侍省都知张茂则言:河北东、西路夏秋霖雨,诸河决溢,占压民田。诏委官开畎。
元丰元年二月,都大提举淤田司言:京东、西淤官私瘠地五千八百余顷,乞差使臣管干。许之。四月,诏:辟废田、兴水利、建立堤防、修贴圩垾之类,民力不给者,许贷常平钱谷。六月,京东路体量安抚黄廉言:梁山张泽两泺,十数年来淤淀,每岁泛浸近城民田,乞自张泽泺下流浚至滨州,可泄壅滞。从之。十二月壬申,二府奏事,语及淤田之利。帝曰:大河源深流长,皆山川膏腴渗漉,故灌溉民田,可以变斥卤而为肥沃。朕取淤土亲尝,极为润腻。二年,导洛通汴。六月,罢沿汴淤田司。十二月辛酉,置提举定州路水利司。二年,知濰州杨采开白浪河。
哲宗元祐以后,朝廷方务边事,水利亦浸缓矣。四年二月甲辰,诏:濒河州县,积水占田,在任官能为民沟畎疏导,退出良田百顷至千顷以上者,递赏之,功利大者取特旨。四年六月乙丑,知陈州胡宗愈言:本州地势卑下,秋夏之间,许蔡汝邓、西京及开封诸处大雨,则诸河之水,并由陈州沙河、蔡河同入颍河,不能容受,故境内潴为陂泽。今沙河合入颍河处,有古八丈沟,可以开浚,分决蔡河之水,自为一支,由颍、寿界直入于淮,则沙河之水虽甚汹涌,不能壅遏。诏可。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庚辰,赦书略曰:熙宁、元丰中,诸路专置提举官,兼领农田水利,应民田堤防灌溉之利,莫不修举。近多因循废弛,虑岁久日更隳坏,命典者以时检举推行。
崇宁二年三月,宰臣蔡京言:熙宁初,修水土之政,元祐例多废弛。绍复先烈,当在今日。如荒闲可耕,瘠卤可腴,陆可为水,水可为陆,陂塘可修,灌溉可复,积潦可泄,圩垾可兴,许民具陈利害。或官为借贷,或自备工力,或从官办集。如能兴修,依格酬奖,事功显著,优与推恩。从之。
三年十月,臣僚言:元丰官制,水之政令,详立法之意,非徒为穿塞开导、修举目前而已,凡天下水利,皆在所掌。在今尤急者,如浙右积水,比连震泽,未有归宿,此最宜讲明而未之及者也。愿推广元丰修明水政,条具以闻。从之。
岷江水发源处古导江,今为永康军。《汉史》所谓秦蜀守李冰始凿离堆,辟沫水之害,是也。
沫水出蜀西徼外,今阳山江、大皂江皆为沫水,入于西川。始,嘉、眉、蜀、益间,夏潦洋溢,必有溃暴冲决可畏之患。自凿离堆以分其势,一派南流于成都以合岷江,一派由永康至泸州以合大江,一派入东川,而后西川沫水之害减,而耕桑之利博矣。
皂江支流迤北曰都江口,置大堰,疏北流为三:曰外应,溉永康之导江、成都之新繁,而达于怀安之金堂;东北曰三石洞,溉导江与彭之九陇、崇宁、濛阳,而达于汉之雒;东南曰马骑,溉导江与彭之崇宁、成都之郫、温江、新都、新繁、成都、华阳。三流而下,派别支分,不可悉纪,其大者十有四:自外应而分,曰保堂,曰仓门;自三石洞曰将军桥,曰灌田,曰雒源;自马骑曰石址,曰豉彘,曰道溪,曰东穴,曰投龙,曰北,曰樽下,曰玉徙。而石渠之水,则自离堆别而东,与上下马骑、乾溪合。凡为堰九:曰李光,曰膺村,曰百丈,曰石门,曰广济,曰颜上,曰弱水,曰济,曰导,皆以堤摄北流,注之东而防其决。离堆之南,实支流故道,以竹笼石为大堤,凡七垒,如象鼻状以捍之。离堆之趾,旧镵石为水则,则盈一尺,至十而止。水及六则,流始足用,过则从侍郎堰减水河泄而归于江。岁作侍郎堰,必以竹为绳,自北引而南,准水则第四以为高下之度。江道既分,水复湍暴,沙石填委,多成滩碛。岁暮水落,筑堤壅水上流,春正月则役工浚治,谓之穿淘。
元祐间,差宪臣提举,守臣提督,通判提辖。县各置籍,凡堰高下、阔狭、浅深,以至灌溉顷亩、夫役工料及监临官吏,皆注于籍,岁终计效,赏如格。政和四年,又因臣僚之请,检计修作不能如式以致决坏者,罚亦如之。大观二年七月,诏曰:蜀江之利,置堰溉田,旱则引灌,涝则疏导,故无水旱。然岁计修堰之费,敷调于民,工作之人,并缘为奸,滨江之民,困于骚动。自今如敢妄有检计,大为工费,所剩坐赃论,入己准自盗法,许人告。
兴元府褒斜谷口,古有六堰,浇溉民田,顷亩浩瀚。每春首,随食水户田亩多寡,均出夫力修葺。后经靖康之乱,民力不足,夏月暴水,冲损堰身。绍兴二十二年,利州东路帅臣杨庚奏谓:若全资水户修理,农忙之时,恐致重困。欲过夏月,于见屯将兵内差不入队人,并力修治,庶几便民。从之。
兴元府山河堰灌溉甚广,世传为汉萧何所作。嘉祐中,提举常平史炤奏上堰法,获降敕书,刻石堰上。中兴以来,户口凋疏,堰事荒废,累增修葺,旋即决坏。乾道七年,遂委御前诸军统制吴拱经理,发卒万人助役,尽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复见古迹,并用水工准法修定。凡溉南郑、褒城田二十三万余亩,昔之瘠薄,今为膏腴。四川宣抚王炎表称拱宣力最多,诏书褒美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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