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二
○黄河中
熙宁四年七月辛卯,北京新堤第四、第五埽决,漂溺馆陶、永济、清阳以北,遣茂则乘驿相视。八月,河溢澶州曹村,十月,溢卫州王供。时新堤凡六埽,而决者二,下属恩、冀,贯御河,奔冲为一。帝忧之,自秋迄冬,数遣使经营。是时,人争言导河之利,茂则等谓:二股河地最下,而旧防可因,今堙塞者才三十余里,若度河之湍,浚而逆之,又存清水镇河以析其势,则悍者可回,决者可塞。帝然之。
十二月,令河北转运司开修二股河上流,并修塞第五埽决口。五年二月甲寅,兴役,四月丁卯,二股河成,深十一尺,广四百尺。方浚河则稍障其决水,至是,水入于河,而决口亦塞。
六月,河溢北京夏津。闰七月辛卯,帝语执政:闻京东调夫修河,有坏产者,河北调急夫尤多;若河复决,奈何?且河决不过占一河之地,或西或东,若利害无所校,听其所趋,如何?王安石曰:北流不塞,占公私田至多,又水散漫,久复淀塞。昨修二股,费至少而公私田皆出,向之泻卤,俱为沃壤,庸非利乎。况急夫已减于去岁,若复葺理堤防,则河北岁夫愈减矣。
六年四月,始置疏浚黄河司。先是,有选人李公义者,献铁龙爪扬泥车法以浚河。其法:用铁数斤为爪形,以绳系舟尾而沈之水,篙工急棹,乘流相继而下,一再过,水已深数尺。宦官黄怀信以为可用,而患其太轻。王安石请令怀信、公义同议增损,乃别制浚川杷。其法:以巨木长八尺,齿长二尺,列于木下如杷状,以石压之;两旁系大绳,两端矴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滑车绞之,去来挠荡泥沙,已又移船而浚。或渭水深则杷不能及底,虽数往来无益;水浅则齿碍沙泥,曳之不动,卒乃反齿向上而曳之。人皆知不可用,惟安石善其法,使怀信先试之以浚二股,又谋凿直河数里以观其效。且言于帝曰:开直河则水势分。其不可开者,以近河,每开数尺即见水,不容施功尔。今第见水即以杷浚之,水当随杷改趋直河,苟置数千杷,则诸河浅淀,皆非所患,岁可省开浚之费几百千万。帝曰:果尔,甚善。闻河北小军垒当起夫五千,计合境之丁,仅及此数,一夫至用钱八缗。故欧阳修尝谓开河如放火,不开如失火,与其劳人,不如勿开。安石曰:劳人以除害,所谓毒天下之民而从之者。帝乃许春首兴工,而赏怀信以度僧牒十五道,公义与堂除;以杷法下北京,令虞部员外郎、都大提举大名府界金堤范子渊与通判、知县共试验之,皆言不可用。会子渊以事至京师,安石问其故,子渊意附会,遽曰:法诚善,第同官议不合耳。安石大悦。至是,乃置浚河司,将自卫州浚至海口,差子渊都大提举,公义为之属。许不拘常制,举使臣等;人船、木铁、工匠,皆取之诸埽;官吏奉给视都水监丞司;行移与监司敌体。
当是时,北流闭已数年,水或横决散漫,常虞壅遏。十月、外监丞王令图献议,于北京第四、第五埽等处开修直河,使大河还二股故道,乃命范子渊及朱仲立领其事。开直河,深八尺,又用杷疏浚二股及清水镇河,凡退背鱼肋河则塞之。王安石乃盛言用杷之功,若不辍工,虽二股河上流,可使行地中。
七年,都水监丞刘璯言:自开直河,闭鱼肋,水势增涨,行流湍急,渐塌河岸,而许家港、清水镇河极浅漫,几于不流。虽二股深快,而蒲泊已东,下至四界首,退出之田,略无固护,设遇漫水出岸,牵回河头,将复成水患。宜候霜降水落,闭清水镇河,筑缕河堤一道以遏涨水,使大河复循故道。又退出良田数万顷,俾民耕种。而博州界堂邑等退背七埽,岁减修护之费,公私两济。从之。是秋,判大名文彦博言:河溢坏民田,多者六十村,户至万七千,少者九村,户至四千六百,愿蠲租税。从之。又命都水诘官吏不以水灾闻者。外都水监丞程昉以忧死。
十月,安石去位,吴充为相。十年五月,荥泽河堤急,诏判都水监俞光往治之。是岁七月,河复溢卫州王供及汲县上下埽、怀州黄沁、滑州韩村;已丑,遂大决于澶州曹村,澶渊北流断绝,河道南徙,东汇于梁山、张泽泺,分为二派,一合南清河入于淮,一合北清河入于海,凡灌郡县四十五,而濮、齐、郓、徐尤甚,坏田逾三十万顷。遣使修闭。
八月,又决郑州荥泽。于是文彦博言:臣正月尝奏:德州河底淤淀,泄水稽滞,上流必至壅遏。又河势变移,四散漫流,两岸俱被水患,若不预为经制,必溢魏、博、恩、澶等州之境。而都水略无施设,止固护东流北岸而已。适累年河流低下,官吏希省费之赏,未尝增修堤岸,大名诸埽,皆可忧虞。谓如曹村一埽,自熙宁八年至今三年,虽每计春料当培低怯,而有司未尝如约,其埽兵又皆给他役,实在者十有七八。今者果大决溢,此非天灾,实人力不至也。臣前论此,并乞审择水官。今河朔、京东州县,人被患者莫知其数,嗷嗷吁天,上轸圣念,而水官不能自讼,犹汲汲希赏。臣前论所陈,出于至诚,本图补报,非敢激讦也。
元丰元年四月丙寅,决口塞,诏改曹村埽曰灵平。五月甲戌,新堤成,闭口断流,河复归北。初议塞河也,故道堙而高,水不得下,议者欲自夏津县东开签河入董固以护旧河,袤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诏枢密都承旨韩缜相视。缜言:涨水冲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身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惟增修新河,乃能经久。诏可。
十一月,都水监言:自曹村决溢,诸埽无复储蓄,乞给钱二十万缗下诸路,以时市梢草封桩。诏给十万缗,非朝旨及埽岸危急,毋得擅用。
二年七月戊子,范子渊言:因护黄河岸毕工,乞中分为两埽。诏以广武上、下埽为名。
三年七月,澶州孙村、陈埽及大吴、小吴埽决,诏外监丞司速修闭。初,河决澶州也,北外监丞陈祐甫谓:商胡决三十余年,所行河道,填淤渐高,堤防岁增,未免泛滥。今当修者有三:商胡一也,横垅二也,禹旧迹三也。然商胡、横垅故道,地势高平,土性疏恶,皆不可复,复亦不能持久。惟禹故渎尚存,在大伾、太行之间,地卑而势固。故秘阁校理李垂与今知深州孙民先皆有修复之议。望召民先同河北漕臣一员,自卫州王供埽按视,讫于海口。从之。
四年四月,小吴埽复大决,自澶注入御河,恩州危甚。六月戊午,诏:东流已填淤不可复,将来更不修闭小吴决口,候见大河归纳,应合修立堤防,令李立之经画以闻。帝谓辅臣曰:河之为患久矣,后世以事治水,故常有碍。夫水之趋下,乃其性也,以道治水,则无违其性可也。如能顺水所向,迁徙城邑以避之,复有何患?虽神禹复生,不过如此。辅臣皆曰:诚如圣训。河北东路提点刑狱刘定言:王莽河一径水,自大名界下合大流注冀州,及临清徐曲御河决口、恩州赵村坝子决口两径水,亦注冀州城东。若遂成河道,即大流难以西倾,全与李垂、孙民先所论违背,望早经制。诏送李立之。
八月壬午,立之言:臣自决口相视河流,至乾宁军分入东、西两塘,次入界河,于劈地口入海,通流无阻,宜修立东西堤。诏覆计之。而言者又请:自王供埽上添修南岸,于小吴口北创修遥堤,候将来矾山水下,决王供埽,使直河注东北,于沧州界或南或北,从故道入海。不从。
九月庚子,立之又言:北京南乐、馆陶、宗城、魏县,浅口、永济、延安镇,瀛州景城镇,在大河两堤之间,乞相度迁于堤外。于是用其说,分立东西两堤五十九埽。定三等向著:河势正著堤身为第一,河势顺流堤下为第二,河离堤一里内为第三。退背亦三等:堤去河最远为第一,次远者为第二,次近一里以上为第三。立之在熙宁初已主立堤,今竟行其言。
五年正月己丑,诏立之:凡为小吴决口所立堤防,可按河势向背应置埽处,毋虚设巡河官,毋横费工料。六月,河溢北京内黄埽。七月,决大吴埽堤,以纾灵平下埽危急。八月,河决郑州原武埽,溢入利津、阳武沟、刀马河,归纳梁山泺。诏曰:原武决口已引夺大河四分以上,不大治之,将贻朝廷巨忧。其辍修汴河堤岸司兵五千,并力筑堤修闭。都水复言:两马头垫落,水面阔二十五步,天寒,乞候来春施工。至腊月竟塞云。九月,河溢沧州南皮上、下埽,又溢清池埽,又溢永静军阜城下埽。十月辛亥,提举汴河堤岸司言:洛口广武埽大河水涨,塌岸,坏下闸斗门,万一入汴,人力无以枝梧。密迩都城,可不深虑。诏都水监官速往护之。丙辰,广武上、下埽危急,诏救护,寻获安定。
七年七月,河溢元城埽,决横堤,破北京。帅臣王拱辰言:河水暴至,数十万众号叫求救,而钱谷禀转运,常平归提举,军器工匠隶提刑,埽岸物料兵卒即属都水监,逐司在远,无一得专,仓卒何以济民?望许不拘常制。诏:事干机速,奏覆牒禀所属不及者,如所请。戊申,命拯护阳武埽。
十月,冀州王令图奏:大河行流散漫,河内殊无紧流,旋生滩碛。宜近澶州相视水势,使还复故道。会明年春,宫车晏驾。
大抵熙宁初,专欲导东流,闭北流。元丰以后,因河决而北,议者始欲复禹故迹。神宗爱惜民力,思顺水性,而水官难其人。王安石力主程昉、范子渊,故二人尤以河事自任;帝虽藉其才,然每抑之。其后,元祐元年,子渊已改司农少卿,御史吕陶劾其修堤开河,縻费巨万,护堤压埽之人,溺死无数。元丰六年兴役,至七年功用不成。乞行废放。于是黜知兖州,寻降知峡州。其制略曰:汝以有限之材,兴必不可成之役,驱无辜之民,置之必死之地。中书舍人苏轼词也。
八年三月,哲宗即位,宣仁圣烈皇后垂帘。河流虽北,而孙村低下,夏、秋霖雨,涨水往往东出。小吴之决既未塞,十月,又决大名之小张口,河北诸郡皆被水灾。知澶州王令图建议浚迎阳埽旧河,又于孙村金堤置约,复故道。本路转运使范子奇仍请于大吴北岸修进锯牙,擗约河势。于是回河东流之议起。
元祐元年二月乙丑,诏:未得雨泽,权罢修河,放诸路兵夫。九月丁丑,诏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十月庚寅,又以王令图领都水,同问行河。
十一月丙子,问言:臣至滑州决口相视,迎阳埽至大、小吴,水势低下,旧河淤仰,故道难复。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分引水势入孙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令图亦以为然,于是减水河之议复起。既从之矣,会北京留守韩绛奏引河近府非是,诏问别相视。
二年二月,令图、问欲必行前说,朝廷又从之。三月,令图死,以王孝先代领都水,亦请如令图议。
右司谏王觌言:河北人户转徙者多,朝廷责郡县以安集,空仓廪以振济,又遣专使察视之,恩德厚矣。然耕耘是时,而流转于道路者不已;二麦将熟,而寓食于四方者未还。其故何也,盍亦治其本矣。今河之为患三:泛滥渟滀,漫无涯涘,吞食民田,未见穷已,一也;缘边漕运独赖御河,今御河淤淀,转输艰梗,二也;塘泊之设,以限南北,浊水所经,即为平陆,三也。欲治三患,在遴择都水、转运而责成耳。今转运使范子奇反覆求合,都水使者王孝先暗缪,望别择人。
时知枢密院事安焘深以东流为是,两疏言:朝廷久议回河,独惮劳费,不顾大患。盖自小吴未决以前,河入海之地虽屡变移,而尽在中国;故京师恃以北限强敌,景德澶渊之事可验也。且河决每西,则河尾每北,河流既益西决,固已北抵境上。若复不止,则南岸遂属辽界,彼必为桥梁,守以州郡;如庆历中因取河南熟户之地,遂筑军以窥河外,已然之效如此。盖自河而南,地势平衍,直抵京师,长虑却顾,可为寒心。又朝廷捐东南之利,半以宿河北重兵,备预之意深矣。使敌能至河南,则邈不相及。今欲便于治河而缓于设险,非计也。
王岩叟亦言:朝廷知河流为北道之患日深,故遣使命水官相视便利,欲顺而导之,以拯一路生灵于垫溺,甚大惠也。然昔者专使未还,不知何疑而先罢议;专使反命,不知何所取信而议复兴。既敕都水使者总护役事,调兵起工,有定日矣,已而复罢。数十日间,变议者再三,何以示四方?今有大害七,不可不早为计。北塞之所恃以为险者在塘泊,黄河堙之,猝不可浚,浸失北塞险固之利,一也。横遏西山之水,不得顺流而下,蹙溢于千里,使百万生齿,居无庐,耕无田,流散而不复,二也。乾宁孤垒,危绝不足道,而大名、深、冀腹心郡县,皆有终不自保之势,三也。沧州扼北敌海道,自河不东流,沧州在河之南,直抵京师,无有限隔,四也。并吞御河,边城失转输之便,五也。河北转运司岁耗财用,陷租赋以百万计,六也。六七月之间,河流交涨,占没西路,阻绝辽使,进退不能,两朝以为忧,七也。非此七害,委之可,缓而未治可也。且去岁之患,已甚前岁,今岁又甚焉,则奈何?望深诏执政大臣,早决河议而责成之。太师文彦博、中书侍郎吕大防皆主其说。
中书舍人苏辙谓右仆射吕公著曰:河决而北,先帝不能回,而诸公欲回之,是自谓智勇势力过先帝也。盍因其旧而修其未备乎?公著唯唯。于是三省奏:自河北决,恩、冀以下数州被患,至今未见开修的确利害,致妨兴工。乃诏河北转运使、副,限两月同水官讲议闻奏。
十一月,讲议官皆言:令图、问相度开河,取水入孙村口还复故道处,测量得流分尺寸,取引不过,其说难行。十二月,张景先复以问说为善,果欲回河,惟北京已上、滑州而下为宜,仍于孙村浚治横河旧堤,止用逐埽人兵、物料,并年例客军,春天渐为之可也。朝廷是其说。
三年六月戊戌,乃诏:黄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议,已尝兴役,不可中罢,宜接续工料,向去决要回复故道。三省、枢密院速与商议施行。右相范纯仁言:圣人有三宝:曰慈,曰俭,曰不敢为天下先。盖天下大势,惟人君所向,群下竞趋如川流山摧,小失其道,非一言一力可回,故居上者不可不谨也。今圣意已有所向而为天下先矣。乞谕执政:'前日降出文字,却且进入。'免希合之臣,妄测圣意,轻举大役。尚书王存等亦言:使大河决可东回,而北流遂断,何惜劳民费财,以成经久之利。今孝先等自未有必然之论,但侥幸万一,以冀成功,又预求免责,若遂听之,将有噬脐之悔。乞望选公正近臣及忠实内侍,覆行按视,审度可否,兴工未晚。
庚子,三省、枢密院奏事延和殿,文彦博、吕大防、安焘等谓:河不东,则失中国之险,为契丹之利。范纯仁、王存、胡宗愈则以虚费劳民为忧。存谓:今公私财力困匮,惟朝廷未甚知者,赖先帝时封桩钱物可用耳。外路往往空乏,奈何起数千万物料、兵夫,图不可必成之功?且御契丹得其道,则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设险何与焉?不然,如石晋末耶律德光犯阙,岂无黄河为阻,况今河流未必便冲过北界耶?太后曰:且熟议。
明日,纯仁又画四不可之说,且曰:北流数年未为大患,而议者恐失中国之利,先事回改;正如顷西夏本不为边患,而好事者以为不取恐失机会,遂兴灵武之师也。臣闻孔子论为政曰:'先有司。'今水官未尝保明,而先示决欲回河之旨,他日败事,是使之得以藉口也。
存、宗愈亦奏:昨亲闻德音,更令熟议。然累日犹有未同,或令建议者结罪任责。臣等本谓建议之人,思虑有所未逮,故乞差官覆按。若但使之结罪,彼所见不过如此,后或误事,加罪何益。臣非不知河决北流,为患非一。淤沿边塘泊,断御河漕运,失中国之险,遏西山之流。若能全回大河,使由孙村故道,岂非上下通愿?但恐不能成功,为患甚于今日。故欲选近臣按视:若孝先之说决可成,则积聚物料,接续兴役;如不可为,则令沿河踏行,自恩、魏以北,塘泊以南,别求可以疏导归海去处,不必专主孙村。此亦三省共曾商量,望赐详酌。存又奏:自古惟有导河并塞河。导河者顺水势,自高导令就下;塞河者为河堤决溢,修塞令入河身。不闻干引大河令就高行流也。于是收回戊戌诏书。
户部侍郎苏辙、中书舍人曾肇各三上疏。辙大略言:
黄河西流,议复故道。事之经岁,役兵二万,聚梢桩等物三十余万。方河朔灾伤困弊,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窃叹。今回河大议虽寝,然闻议者固执来岁开河分水之策。今小吴决口,入地已深,而孙村所开,丈尺有限,不独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况黄河之性,急则通流,缓则淤淀,既无东西皆急之势,安有两河并行之理?纵使两河并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费又倍矣。
今建议者其说有三,臣请折之:一曰御河湮灭,失馈运之利。昔大河在东,御河自怀、卫经北京,渐历边郡,馈运既便,商贾通行。自河西流,御河湮灭,失此大利,天实使然。今河自小吴北行,占压御河故地,虽使自北京以南折而东行,则御河湮灭已一二百里,何由复见?此御河之说不足听也。二曰恩、冀以北,涨水为害,公私损耗。臣闻河之所行,利害相半,盖水来虽有败田破税之害,其去亦有淤厚宿麦之利。况故道已退之地,桑麻千里,赋役全复,此涨水之说不足听也。三曰河徙无常,万一自契丹界入海,边防失备。按河昔在东,自河以西郡县,与契丹接境,无山河之限,边臣建为塘水,以捍契丹之冲。今河既西,则西山一带,契丹可行之地无几,边防之利,不言可知。然议者尚恐河复北徙,则海口出契丹界中,造舟为梁,便于南牧。臣闻契丹之河,自北南注以入于海。盖地形北高,河无北徙之道,而海口深浚,势无徙移,此边防之说不足听也。
臣又闻谢卿材到阙,昌言:黄河自小吴决口,乘高注北,水势奔决,上流堤防无复决怒之患。朝廷若以河事付臣,不役一夫,不费一金,十年保无河患。大臣以其异已罢归,而使王孝先、俞瑾、张景先三人重画回河之计。盖由元老大臣重于改过,故假契丹不测之忧,以取必于朝廷。虽已遣百禄等出按利害,然未敢保其不观望风旨也。愿亟回收买梢草指挥,来岁勿调开河役兵,使百禄等明知圣意无所偏系,不至阿附以误国计。
肇之言曰:数年以来,河北、京东、淮南灾伤,今岁河北并边稍熟,而近南州军皆旱,京东、西、淮南饥殍疮痍。若来年虽未大兴河役,止令修治旧堤,开减水河,亦须调发丁夫。本路不足,则及邻路,邻路不足,则及淮南,民力果何以堪?民力未堪,则虽有回河之策,及梢草先具,将安施乎?
会百禄等行视东西二河,亦以为东流高仰,北流顺下,决不可回。即奏曰:
往者王令图、张问欲开引水签河,导水入孙村口还复故道。议者疑焉,故置官设属,使之讲议。既开撅井筒,折量地形水面尺寸高下,顾临、王孝先、张景先、唐义问、陈祐之皆谓故道难复。而孝先独叛其说,初乞先开减水河,俟行流通快,新河势缓,人工物料丰备,徐议闭塞北流。已而召赴都堂,则又请以二年为期。及朝廷诘其成功,遽云:来年取水入孙村口,若河流顺快,工料有备,便可闭塞,回复故道。是又不俟新河势缓矣。回河事大,宁容异同如此!盖孝先、俞瑾等知合用物料五千余万,未有指拟,见买数计,经岁未及毫厘,度事理终不可为,故为大言。
又云:若失此时,或河势移背,岂独不可减水,即永无回河之理。臣等窃谓河流转徙,乃其常事;水性就下,固无一定。若假以五年,休养数路民力,沿河积材,渐浚故道,葺旧堤,一旦流势改变,审议事理,酾为二渠,分派行流,均减涨水之害,则劳费不大,功力易施,安得谓之一失此时,永无回河之理也?
四年正月癸末,百禄等使回入对,复言:修减水河,役过兵夫六万三千余人,计五百三十万工,费钱粮三十九万二千九百余贯、石、匹、两,收买物料钱七十五万三百余缗,用过物料二百九十余万条、束,官员、使臣、军大将凡一百一十余员请给不预焉。愿罢有害无利之役,那移工料,缮筑西堤,以护南决口。未报。己亥,乃诏罢回河及修减水河。
四月戊午,尚书省言:大河东流,为中国之要险。自大吴决后,由界河入海,不惟淤坏塘泺,兼浊水入界河,向去浅淀,则河必北流。若河尾直注北界入海,则中国全失险阻之限,不可不为深虑。诏范百禄、赵君锡条画以闻。
百禄等言:
臣等昨按行黄河独流口至界河,又东至海口,熟观河流形势;并缘界河至海口铺砦地分使臣各称:界河未经黄河行流已前,阔一百五十步下至五十步,深一丈五尺下至一丈;自黄河行流之后,今阔至五百四十步,次亦三二百步,深者三丈五尺,次亦二丈。乃知水性就下,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与《前汉书》大司马史张戎之论正合。
自元丰四年河出大吴,一向就下,冲入界河,行流势如倾建。经今八年,不舍昼夜,冲刷界河,两岸日渐开阔,连底成空,趋海之势甚迅。虽遇元丰七年八年、元祐元年泛涨非常,而大吴以上数百里,终无决溢之害,此乃下流归纳处河流深快之验也。
塘泺有限辽之名,无御辽之实。今之塘水,又异昔时,浅足以褰裳而涉,深足以维舟而济,冬寒冰坚,尤为坦途。如沧州等处,商胡之决即已淀淤,今四十二年,迄无边警,亦无人言以为深忧。自回河之议起,首以此动烦圣听。殊不思大吴初决,水未有归,犹不北去;今入海湍迅,界河益深,尚复何虑?藉令有此,则中国据上游,契丹岂不虑乘流扰之乎?
自古朝那、萧关、云中、朔方、定襄、雁门、上郡、太原、右北平之间,南北往来之冲,岂塘泺界河之足限哉。臣等窃谓本朝以来,未有大河安流,合于禹迹,如此之利便者。其界河向去只有深阔,加以朝夕海潮往来渲荡,必无浅淀,河尾安得直注北界,中国亦无全失险阻之理。且河遇平壤滩漫,行流稍迟,则泥沙留淤;若趋深走下,湍激奔腾,惟有刮除,无由淤积,不至上烦圣虑。
七月己巳朔,冀州南宫等五埽危急,诏拨提举修河司物料百万与之。甲午,都水监言:河为中国患久矣,自小吴决后,泛滥未著河槽,前后遣官相度非一,终未有定论。以为北流无患,则前二年河决南宫下埽,去三年决上埽,今四年决宗城中埽,岂谓北流可保无虞?以为大河卧东,则南宫、宗城皆在西岸;以为卧西,则冀州信都、恩州清河、武邑或决,皆在东岸。要是大河千里,未见归纳经久之计,所以昨相度第三、第四铺分决涨水,少纾目前之急。继又宗城决溢,向下包蓄不定,虽欲不为东流之计,不可得也。河势未可全夺,故为二股之策。今相视新开第一口,水势湍猛,发泄不及,已不候工毕,更拨沙河堤第二口泄减涨水,因而二股分行,以纾下流之患。虽未保冬夏常流,已见有可为之势。必欲经久,遂作二股,仍较今所修利害孰为轻重,有司具析保明以闻。
八月丁未,翰林学士苏辙言:
夏秋之交,暑雨频并。河流暴涨出岸,由孙村东行,盖每岁常事。而李伟与河埽使臣因此张皇,以分水为名,欲发回河之议,都水监从而和之。河事一兴,求无不可,况大臣以其符合己说而乐闻乎。
臣闻河道西行孙村侧左,大约入地二丈以来,今所报涨水出岸,由新开口地东入孙村,不过六七尺。欲因六七尺涨水,而夺入地二丈河身,虽三尺童子,知其难矣。然朝廷遂为之遣都水使者,兴兵功,开河道,进锯牙,欲约之使东。方河水盛涨,其西行河道若不断流,则遏之东行,实同儿戏。
臣愿急命有司,徐观水势所向,依累年涨水旧例,因其东溢,引入故道,以纾北京朝夕之忧。故道堤防坏决者,第略加修葺,免其决溢而已。至于开河、进约等事,一切毋得兴功,俟河势稍定然后议。不过一月,涨水既落,则西流之势,决无移理。兼闻孙村出岸涨水,今已断流,河上官吏未肯奏知耳。
是时,吴安持与李伟力主东流,而谢卿材谓近岁河流稍行地中,无可回之理,上《河议》一编。召赴政事堂会议,大臣不以为然。癸丑,三省、枢密院言:继日霖雨,河上之役,恐烦圣虑。太后曰:访之外议,河水已东复故道矣。
乙丑,李伟言:已开拨北京南沙河直堤第三铺,放水入孙村口故道通行。又言:大河已分流,即更不须开淘。因昨来一决之后,东流自是顺快,渲刷渐成港道。见今已为二股,约夺大河三分以来,若得夫二万,于九月兴工,至十月寒冻时可毕。因引导河势,岂止为二股通行而已,亦将遂为回夺大河之计。今来既因擗拶东流,修全锯牙,当迤逦增进一埽,而取一埽之利,比至来年春、夏之交,遂可全复故道。朝廷今日当极力必闭北流,乃为上策。若不明诏有司,即令回河,深恐上下迁延,议终不决,观望之间,遂失机会。乞复置修河司。从之。
五年正月丁亥,梁焘言:朝廷治河,东流北流,本无一偏之私。今东流未成,边北之州县未至受患,其役可缓;北流方悍,边西之州县,日夕可忧,其备宜急。今倾半天下之力,专事东流,而不加一夫一草于北流之上,得不误国计乎!去年屡决之害,全由堤防无备。臣愿严责水官,修治北流埽岸,使二方均被恻隐之恩。
二月己亥,诏开修减水河。辛丑,乃诏三省、枢密院:去冬愆雪,今未得雨,外路旱暵阔远,宜权罢修河。
戊申,苏辙言:臣去年使契丹,过河北,见州县官吏,访以河事,皆相视不敢正言。及今年正月,还自契丹,所过吏民,方举手相庆,皆言近有朝旨罢回河大役,命下之日,北京之人,欢呼鼓舞。惟减水河役迁延不止,耗蠹之事,十存四五,民间窃议,意大臣业已为此,势难遽回。既为圣鉴所临,要当迤逦尽罢。今月六日,果蒙圣旨,以旱灾为名,权罢修黄河,候今秋取旨。大臣覆奏尽罢黄河东、北流及诸河功役,民方忧旱,闻命踊跃,实荷圣恩。然臣窃详圣旨,上合天意,下合民心。因水之性,功力易就,天语激切,中外闻者或至泣下,而臣奉行,不得其平。由此观之,则是大臣所欲,虽害物而必行;陛下所为,虽利民而不听。至于委曲回避,巧为之说,仅乃得行,君权已夺,国势倒植。臣所谓君臣之间,逆顺之际,大为不便者,此事是也。黄河既不可复回,则先罢修河司,只令河北转运司尽将一道兵功,修贴北流堤岸;罢吴安持、李伟都水监差遣,正其欺罔之罪,使天下晓然知圣意所在。如此施行,不独河事就绪,天下臣庶,自此不敢以虚诳欺朝廷,弊事庶几渐去矣。
八月甲辰,提举东流故道李伟言:大河自五月后日益暴涨,始由北京南沙堤第七铺决口,水出于第三、第四铺并清丰口一并东流。故道河槽深三丈至一丈以上,比去年尤为深快,颇减北流横溢之患。然今已秋深,水当减落,若不稍加措置,虑致断绝,即东流遂成淤淀。望下所属官司,经画沙堤等口分水利害,免淤故道,上误国事。诏吴安持与本路监司、北外丞司及李伟按视,具合措置事连书以闻。
九月,中丞苏辙言:修河司若不罢,李伟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乞速罢修河司,及检举六年四月庚子敕,窜责李伟。
七年三月,以吏部郎中赵偁权河北转运使。偁素与安持等议不协,尝上《河议》,其略曰:自顷有司回河几三年,功费骚动半天下,复为分水又四年矣。故所谓分水者,因河流、相地势导而分之。今乃横截河流,置埽约以扼之,开浚河门,徒为渊潭,其状可见。况故道千里,其间又有高处,故累岁涨落辄复自断。夫河流有逆顺,地势有高下,非朝廷可得而见,职在有司,朝廷任之亦信矣,患有司不自信耳。臣谓当缮大河北流两堤,复修宗城弃堤,闭宗城口,废上、下约,开阚村河门,使河流湍直,以成深道。聚三河工费以治一河,一二年可以就绪,而河患庶几息矣。愿以河事并都水条例一付转运司,而总以工部,罢外丞司使,措置归一,则职事可举,弊事可去。
四月,诏:南、北外两丞司管下河埽,今后令河北、京西转运使、副、判官、府界提点分认界至,内河北仍于衔内带'兼管南北外都水公事'。
十月辛酉,以大河东流,赐都水使者吴安持三品服,北都水监丞李伟再任。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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