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历十四
中原既失,礼乐沦亡。高宗时,胡铨著《审律论》,曰:
臣闻司马迁有言曰: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所重,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臣尝深爱迁之言律于兵械为尤重,而深惜后之谈兵者止以战斗、击刺、奇谋,此律之所以汨陈而学者未尝道也。
夫律、度、量、衡,古也渊源于马迁,滥觞于班固,刘昭挹其流,孟康、京房、钱乐之之徒汨其泥而扬其波。迁之言曰:黄钟之实八十一以为宫,而以九为法,实如法,得长一寸,则黄钟为九寸矣。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法,实如法,亦得长一寸,亦黄钟为九寸也。然则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与夫所谓八十一者,虽多少之不同,而其实一也;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与夫所谓九者,虽多少之不同,而其法一也。又曰,丑二,寅八,卯十六,辰六十四。夫丑与卯,阴律也;寅与辰,阳律也。生阴律者皆二,所谓下生者倍其实;生阳律者皆四,所谓上生者四其实。迁之言财数百,可谓简矣,而后之言律者祖焉,是不亦渊源于马迁乎?
固之言曰:黄钟之实,八百一十分。盖迁意也。然以林钟之实五百四十,而乃以为六百四十,林钟、太蔟之实以其长自乘,则声虽有,小同于黄钟之宫耳。然则魏柴玉制律,而与黄钟商、徵不合,其失兆此矣。夫自子一分,终于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盖迁术也。而固亦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历十二辰之数,而得黄钟之实,以为阴阳合德,化生万物。其说盖有本矣。然其言三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而不言夫所谓浊倍之变何?夫蕤宾之比于大吕,则蕤宾清而大吕浊,今又损二分之一以生大吕,则大吕之声乃清于蕤宾,是不知夫倍大吕之浊。然则萧衍之论,至于夹钟而裁长三寸七分,其失兆此矣。是不亦滥觞于班固乎?
昭之言曰:推林钟之实至十一万八千九十八、太蔟之实至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四,二乘而三约之者,为下生之实;四乘而三约之者,为上生之实。此迁、固之意,昭则详矣。然以蕤宾为上生大吕,而大吕乃下生夷则,何也?盖昭之说阳生阴为下生,阴生阳为上生。今以蕤宾为上生大吕,则是阳生阴,乃上生也;以大吕为下生夷则,是阴生阳,乃下生也。其蔽亦由不知夫大吕有浊倍之变,则其视迁、固去本远矣。是不亦挹其流于刘昭乎?
若夫孟康、京房、钱乐之之徒,则又大不然矣。夫班固以八十一分为黄钟之实,起十二律之周径,度其长以容其实,初末尝有径三围九之说也。康之徒惑于八十一分之实,以一寸为九十分,而不察方圜之异,于是有径三围九之论兴焉。天律之形圜,如以为径三围九,则刓其四用之方,而不足于九分之数,以之容黍,岂能至于千二百哉!然则所谓围九,方分也。何以知之?知龠之方,则知黄钟之分亦方也。固虽无明说,其论洛下闳起历之法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夫八十一寸者,是乃八百一十分,以千二百黍纳之龠中,则不摇而自满,是无异黄钟之容也。龠之制,方寸而深八分。一龠之方,则黄钟之分,安得而不方哉!围九方分而圜之,则径不止于三分矣。故夫径三围九之说,孟康为之也。
然由律生吕,数十有二,止矣;京氏演为六十,钱乐之广为三百六十,则与黄帝之说悖矣。盖乐之用《淮南》之术,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以黄钟、太蔟、姑洗、林钟、南吕生三十有四,以大吕、夹钟、中吕、蕤宾、夷则、无射生二十有七,应钟生二十有八,始于包育,而终于安运。然由黄钟迄于壮进百有五十,则三分损一焉以下生;由依行迄于亿兆二百有九,则三分益一焉以上生;惟安运为终而不生。其言与黄帝之法大相牴牾。自迁、固而下,至是杂然莫适为主,至五季王朴而后议少定,沈括、蒋之奇论之当矣。是不亦汨其泥而扬其波乎?
呜呼!律也者,固以实为本而法为末,陛下修其实于上,而有司方定其法于下,以协天地中和之声,则夫数子者,其说有可考焉,臣敢轻议哉!
淳熙间,建安布衣蔡元定著《律吕新书》,朱熹称其超然远览,奋其独见,爬梳剔抉,参互考寻,推原本根,比次条理,管括机要,阐究精微。其言虽多出于近世之所未讲,而实无一字不本于古人之成法。其书有《律吕本原》、《律吕证辨》。《本原》者,《黄钟》第一,《黄钟之实》第二,《黄钟生十二律》第三,《十二律之实》第四,《变律》第五,《律生五声图》第六,《变声》第七,《八十四声图》第八,《六十调图》第九,《候气》第十,《审度》第十一,《嘉量》第十二,《谨权量》第十三。《证辨》者,《造律》第一,《律长短围径之数》第二,《黄钟之实》第三,《三分损益上下相生》第四,《和声》第五。权臣既诬元定以伪学,贬死舂陵,虽有其书,卒为空言,呜呼惜哉!
久之,宜春欧阳之秀复著《律通》,其自序曰:
自律吕之度数不见于经,而释经者反援《汉志》以为据,盖滥觞于《管子》、《吕氏春秋》,流衍于《淮南子》、司马迁之书,而波助于刘歆、京房之学。班固《汉志》,尽歆所出也;《司马彪志》,尽房所出也。后世协律者,类皆执守以为定法。历代合乐,不为无人,而终不足以得天地阴阳之和声,所以不能追还于隆古之盛者,大抵由三分损益之说拘之也。夫律固不能舍损益之说以求之,由其有损有益,而后有上生下生之异。至其专用三分以为损益之法则失之,未免乎声与数之不相合,有非天成之自然耳。
盖尝因其损益、上下生之义,而去其专用三分之蔽,乃多为分法以求之,自黄钟以往,其下生者盈十,而上生者止一而已。此其数之或损或益,出于自然,而与旧法固不侔矣。若谓相生之法,一下必一上,既上而复下,则其法之穷也,于蕤宾、大吕间见之。夫黄钟而降,转以相生,至于姑洗则下生应钟,而应钟之上生蕤宾者,法也。今乃蕤宾之生大吕,又从而上生焉,此《班志》所载,所以变其说为下生大吕,而大吕之长遂用倍法矣。夫律之相生而用倍法,犹为有理,独专用三分以为损益,则律之长短,不中乎天地自然之数尔。
生律之分,盖不止于三分损益之一端,以一律而分为三,此生律之极数,特一求徵声之法耳。苟以三分损益,一下生而一上生,则声律殆无穷矣,何至于十二而止也乎。夫十二律之生也,十律皆下生,一律独上生。唯其下生者,损之极也,而后上生者益焉。上生则律穷矣,此穷上反下、穷下反上之理也。琴一弦之间具十二律,皆用下生之法,而末以上生法终之。若以七弦而紧慢之为旋宫之法,则应钟一均之律,宫声之外,多用倍法生一律矣。此天地声音自然而然,不可拘于一而不知通变也。故正律止于十二而已。
窃意十二律之度数,当具于《周礼》之《冬官》,如《考工记》凫氏为钟、磬氏为磬之类,各有一职。然《冬官》一篇既亡,则世无以考其度数之详,而三分损益之说散见于书传者,恐或得之目击而不及识其全,或得之口授而未能究其误,或求诸耳决而不能究其真,因是遂著为定论。夫人皆以为法之尽善矣,岂知三分损益所生之律,乃仅得其声之近似而未真。盖非师旷之聪,则耳不能齐,其声之近似者,足以惑人之听,是以不复求其法之未尽善者。此蔡邕所以不如耳决之明者,亦不能尽信其法也。
后世之制乐者,不知律法之固有未善,而每患其声音高下之不协,以至取古昔遗亡之器而求之,盖亦不知本矣。声以数而传,数以声而定,二者皆有自然之则。如侈者声必咋,弇者声必郁,高者数必短,下者数必长。侈弇者,数也,未闻其声而已知其有咋郁之分;高下者,声也,未见其数已知其有长短之异。故不得其自然之声,则数不可得而考;不得其自然之数,则声不可得而言。今之制律者,不知出此,而顾先区区于秬黍之纵横、古尺之修短、斛斗之广狭、钟磬之高下谋之,是何足以得其声之和哉!
邵雍曰:世人所见者,汉律历耳。然则三分损益之法为未善,亦隐然矣。近世蔡元定特著一书,可谓究心,然其说亦有可用与否。其可用者,多其所自得,而又有证于古,凡载于吾书者可见矣;其否者,皆由习熟于三分上下生之说,而不于声器之近似者察之也。岂尝察之而未有法以易之乎?此《律通》之所以作也。
盖律之所以长短,不止乎三分损益之一端,自四分以往,推而至于有二十分之法。管之所以广狭,必限于千二百黍之定数,因其容受有方分、圜分之异,与黍体不相合,而遂分辨其空龠有实积、隙积之理。其还相为宫之法,有以推见其为一阴一阳相继之道,而非一上一下相生之谓也。
嗟乎!观吾书者,能知其数之出于自然而然,则知由先汉以前至于今日,上下几二千年,凡史传所述三分损益一定之说者,可以删而去之矣。使其说之可用也,则累世律可协、乐可和,何承天、刘焯辈不改其法矣。故京房六十律不足以和乐,而况钱乐之衍为三百六十之非法,徒增多而无用乎?是其数非出于自然之无所加损,而徒欲傅会于当期之日数云尔。
古之圣人所以定律止于十二者,自然之理数也。苟不因自然之理数,则以三分损益之法衍之,声律殆不特三百六十而已也,而况京房之六十乎!且房之律,吾意其自为之也,而托言受之焦延寿,以欺乎人,以售其说。使律法之善,何必曰受诸人?律法不善矣,虽焦延寿何益哉!所谓善不善者,亦顾其法之可用与否耳。曩者,魏汉津尝创用指尺以制律,乃窃京房之故智,上以取君之信,下以遏人之议,能行之于一日,岂能使一世而用之乎?
今《律通》之作,其数之损益可以互相生,总为百四十四以为之体,或变之,又可得二百一十有六以为之用,乾坤之策具矣。世不用则已,用则声必和,亦因古黄钟九寸法审之,以人物之声而稍更定之耳。或曰:律止十二,胡为复衍百四十四律乎?应之曰:十二者,正声也;百四十四者,变声也。使不为百四十四者,何以见十二宫七声长短之有定数,而宫、商、角、徵、羽清浊之有定分乎?其要主于和而已。故有正声则有变声也,通其变然后可与论律矣。
《律通》上、下二篇:《十二律名数》第一,《黄钟起数》第二,《生律分正法》第三,《生律分变法》第四,《正变生律分起算法》第五,《十二宫百四十四律数》第六,《律数傍通法》第七,《律数傍通别法》第八;《九分为寸法辨》第九、第十,《五十九律会同》第十一,《空围龠实辨》第十二,《十二律分阴阳图说》第十三,《阳声阴声配乾坤图》第十四,《五声配五行之序》第十五,《七声配五行之序》第十六,《七声分类》第十七,《十二宫七声倡和》第十八,《六十调图说》第十九,《辨三律声法》第二十。真德秀、赵以夫皆盛称之。
舒州桐城县丞李如篪作《乐书》,评司马光、范镇所论律,曰:
镇得蜀人房庶言尺法,庶言:尝得古本《汉书》,云:'度起于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今文脱去'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累黍为之,纵置之则太长,横置之则太短。今新尺横置之不能容一千二百黍,则大其空径四厘六毫,是以乐声太高,皆由儒者误以一黍为一分,其法非是。不若以千二百黍实管中,随其短长断之,以为黄钟九寸之管九十分,其长一为一分,取三分以度空径,数合则律正矣。镇盛称此论,以为先儒用意皆不能到。其意谓制律之法,必以一千二百黍实黄钟九寸之管九十分,其管之长一为一分,是度由律起也。光则据《汉书》正本之度起于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本无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其意谓制律之法,必以一黍之广定为一分,九十分则得黄钟之长,是律由度起也。
《书》云:同律、度、量、衡。先言律而后及度、量、衡,是度起于律,信矣。然则镇之说是,而光之说非也。然庶之论积一千二百黍之广之说则非,必如其说,则是律非起于度而起于量也。光之说虽非先王作律之本,而后之为律者,不先定其分寸,亦无以起律。又其法本之《汉志》之文,则光之说亦不得谓其非是也。
故尝论之,律者,述气之管也。其候气之法,十有二月,每月为管,置于地中。气之来至,有浅有深,而管之入地者,有短有长。十二月之气至,各验其当月之管,气至则灰飞也。其为管之长短,与其气至之浅深,或不相当则不验。上古之圣人制为十二管,以候十二辰之气,而十二辰之音亦由之而出焉。以十二管较之,则黄钟之管最长,应钟之管至短;以林钟比于黄钟,则短其三分之一;以太簇比之林钟,则长其三分之一;其余或长或短,皆上下于三分之一之数。其默符于声气自然之应者如此也,当时恶睹所谓三分损益哉!又恶睹夫一千二百黍实黄钟容受之量与夫一黍之广一为一分之说哉!古之圣人既为律矣,欲因之以起度、量、衡之法,遂取秬黍之中者以实黄钟之管,满龠倾而数之,得黍一千有二百,因以制量;以一黍之广而度之,得黄钟管九十分之一,因以起度;以一龠之黍之重而两之,因以生衡。去古既远,先王作律之本始,其法不传,而犹有所谓一千二百黍为一龠容受之量与夫一黍之广一为一分者可考也。推其容受而度其分寸,则律可得而成也。先王之本于律以起度、量、衡者,自源而生流也;后人以度、量、衡而起律者,寻流而及源也。
光、镇争论往复,前后三十年不决,大概言以律起度,以度起律之不同。镇深辟光以度起律之说,不知后世舍去度数,安得如古圣人默符声气之验,自然而成律也哉?至若庶之增益《汉志》八字以为脱误,及其他纷纷之议,皆穿凿以为新奇,虽镇力主之,非至当之论有补于律法者也。
如篪书曰《乐本》,曰《乐章》。
沙随程迥著《三器图议》,曰:体有长短,所以起度也;受有多寡,所以生量也;物有轻重,所以用权也。是器也,皆准之上党羊头山之秬黍焉。以之测幽隐之情,以之达精微之理。推三光之运,则不失其度;通八音之变,则可召其和。以辨上下则有品,以分隆杀则有节。凡朝廷之出治,生民之日用,未有顷刻不资焉者也。古人以度定量,以量定权,必参相得,然后黄钟之律可求,八音五声从之而应也。皇祐中,阮逸、胡瑗累黍定尺,既大于周尺,姑欲合其量也,然竟于权不合,乃谓黍称二两,已得官称一两,反疑史书之误。及韩琦、丁度详定,知逸、瑗之失,亦莫能以三器参相考也。
先是,镇上封事曰:乐者,和气也;发和气者,音声也。音声生于无形,故古人以有形之物传其法,俾后人参考之。有形者何?秬黍也、律也、尺也、龠也、鬴也、斛也、算数也、权称也、钟也、磬也,是十者必相合而不相戾,而后为得也。迥谓:以黍定三器,则十者无不该。三者,尺为之本。周尺也者,先儒考其制,吻合者不一。至宋祁取《隋书》大业中历代尺十五等,独以周尺为之本,以考诸尺。韩琦嘉祐累黍尺二,其一亦与周尺相近。司马备刻之于石。光旧物也。苟以是定尺,又以是参定权量,以合诸器,如挈裘而振其领,其顺者不可胜数也。
迥博学好古,朱熹深礼敬之。其后江陵府学教授庐陵彭应龙,既注《汉·律历志》,设为问答,著《钟律辨疑》三卷,至为精密,发古人所未言者。
宋历在东都凡八改,曰《应天》、《乾元》、《仪天》、《崇天》、《明天》、《奉元》、《观天》、《纪元》。星翁离散,《纪元历》亡,绍兴二年,高宗重购得之,六月甲午,语辅臣曰:历官推步不精,今历差一日,近得《纪元历》,自明年当改正,协时月正日,盖非细事。是岁,始议制浑仪。十一月,工部言,《浑仪法要》当以子午为正,今欲定测枢极,合差局官二员。诏差李继宗等充测验定正宫,俟造毕进呈日,同参详指说制度官丁师仁、李公谨入殿安设。三年正月壬戌,进呈浑仪木样。壬申,太史局令丁师仁等言,省识东都浑仪四座:在测验浑仪刻漏所曰至道仪,在翰林天文局曰皇祐仪,在太史局天文院曰熙宁仪,在合台曰元祐仪,每座约铜二万余斤,今若半之,当万余斤。且元祐制造,有两府提举。时都司覆实,用铜八千四百斤。诏工部置物料,临安府佣工匠,仍令工部长、贰提举。
五年,日官言,正月朔旦日食九分半,亏在辰正。常州布衣陈得一言:当食八分半,亏在巳初。其言卒验。侍御史张致远言:今岁正月朔日食,太史所定不验,得一尝为臣言,皆有依据。盖患算造者不能通消息、盈虚之奥,进退、迟疾之分,致立朔有讹。凡定朔小余七千五百以上者,进一日。绍兴四年十二月小余七千六百八十,太史不进,故十一月小尽;今年五月小余七千一百八十,少三百二十,乃为进朔,四月大尽。建炎三年定十一月三十日甲戌为腊,阴阳书曰:腊者,接也,以故接新,在十二月近大寒前后戌日定之,若近大寒戌日在正月十一日,若即用远大寒戌日定之,庶不出十二月。如宣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丙午大寒,后四日庚戌,虽近,缘在六年正月一日,此时以十九日戊戌为腊。得一于岁旦日食,尝预言之,不差厘刻。愿诏得一改造新历,委官专董其事。仍尽取其书,参校太史有无,以补遗阙。择历算子弟粗通了者,授演撰之要,庶几日官无旷,历法不绝。二月丙子,诏秘书少监朱震即秘书省监视得一改造新历。八月,历成,震请赐名《统元》,从之。诏翰林学士孙近为序,以六年颁行,迁震一秩,赐得一通微处士,官其一子。道士裴伯寿等受赏有差。
得一等上推甲子之岁,得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日度起于虚中以为元。著《历经》七卷,《历议》二卷,《立成》四卷,《考古春秋日食》一卷,《七曜细行》二卷,《气朔入行草》一卷,诏付太史氏,副藏秘府。
绍兴九年,史官重修神宗正史,求《奉元历》不获,诏陈得一、裴伯寿赴阙补修之。
十四年,太史局请制浑仪,工部员外郎谢伋言:臣尝询浑仪之法,太史官生论议不同,铸作之工,今尚阙焉。臣愚以为宜先询访制度,敷求通晓天文历数之学者,参订是非,斯合古制。苏颂之子应诏赴阙,请访求其父遗书,考质制度。宰相秦桧曰:在廷之臣,罕能通晓。高宗曰:此阙典也,朕已就宫中制造,范制虽小,可用窥测,日以晷度、夜以枢星为则,非久降出,第当广其尺寸尔。于是命桧提举。时内侍邵谔善运思,专令主之,累年方成。
《统元历》颁行虽久,有司不善用之,暗用《纪元》法推步,而以《统元》为名。乾道二年,日官以《纪元历》推三年丁亥岁十一月甲子朔,将颁行,裴伯寿诣礼部陈《统元历》法当进作乙丑朔,于是依《统元历》法正之。
光州士人刘孝荣言:《统元历》交食先天六刻,火星差天二度。尝自著历,期以半年可成,愿改造新历。礼部谓:《统元历》法用之十有五年,《纪元历》法经六十年,日月交食有先天分数之差,五星细行亦有二三度分之殊。算造历官拘于依经用法,致朔日有进退,气节日分有误,于时宜改造。伯寿言:造历必先立表测景验气,庶几精密。判太史局吴泽私于孝荣,且言铜表难成、木表易坏以沮之。乃诏礼部尚书周执羔提领改造新历,执羔亦谓测景验气,经涉岁月。孝荣乃采万分历,作三万分以为日法,号《七曜细行历》,上之。三年,执羔以历来上,孝宗曰:日月有盈缩,须随时修改。执羔对曰:舜协时月正日,正为积久不能无差,故协正之。孝宗问曰:今历与古历何如?对曰:尧时冬至日在牵牛,今冬至日在斗一度。
孝荣《七曜细行历》自谓精密,且预定是年四月戊辰朔日食一分,日官言食二分,伯寿并非之,既而精明不食。孝荣又定八月庚戌望月食六分半,候之,止及五分。又定戊子岁二月丁未望月食九分以上,出地,其光复满。伯寿言:当食既,复满在戌正三刻。
侍御史单时言:比年太史局以《统元历》稍差而用《纪元历》,《纪元》浸差,迩者刘孝荣议改历,四月朔日食不验,日官两用《统元》、《纪元》以定晦朔,二历之差,岁益已甚,非所以明天道、正人事也。如四月朔之日不食,虽为差误,然一分之说,犹为近焉。八月望之月食五分,新历以为食六分,亦为近焉。闻欲以明年二月望月食为验,是夜或有阴晦风雨,愿令日官与孝荣所定七政躔度其说异同者,俟其可验之时,以浑象测之,察其稍近而屡中者,从其说以定历,庶几不致甚差。诏从之。十一月,诏国子司业权礼部侍郎程大昌、监察御史张敦实监太史局验之。时孝宗务知历法疏密,诏太史局以高宗所降小浑仪测验造历。四年二月十四日丁未望,月食生光复满,如伯寿言。
时等又言:去年承诏,十二月癸卯、乙巳两夜监测太阴、太白,新历为近。今年二月十四日望月食,臣与大昌等以浑仪定其光满,则旧历差近,新历差远。若遽以旧历为是,则去年所测四事皆新历为近,今者所定月食,乃复稍差,以是知天道之难测。儒者莫肯究心,一付之星翁历家,其说又不精密。愿令继宗、孝荣等更定三月一日内七政躔度之异同者,仍令臣等往视测验而造历焉。三月,诏时与大昌同验之。太史局止用《纪元历》与新历测验,未尝参以《统元历》。臣等先求判太史局李继宗、天文官刘孝荣等《统元》、《纪元》、新历异同,于三月初九日夜、十一日早、十四日夜、二十日早诣太史局,召三历官上台,用铜仪窥管对测太阴、木、火、土星昏晨度经历度数,参稽所供,监视测验。初九日昏度:旧历太阴在黄道张宿十二度八十七分,在赤道张宿十度;新历在黄道张宿十四度四十分,在赤道张宿十五度太。臣等验得在赤道张宿十五度半。今考之新历稍密,旧历皆疏。十一日早晨度:木星在黄道室宿十五度七分,在赤道室宿十三度少;土星在黄道虚宿七度三分,在赤道虚宿七度强。新历木星在黄道室宿十五度四十四分,在赤道室宿十四度少弱;土星在黄道虚宿六度二十一分,在赤道虚宿六度少弱。臣等验得五更三点,土星在赤道虚宿六度弱;五更五点,木星在赤道室宿十四度。今考之新历稍密,旧历皆疏。十二日,都省令定验《统元》、《纪元》及新历疏密。《统元历》昏度,太阴在黄道氐宿初度九十四分,在赤道氐宿三度少;《纪元历》在黄道氐宿初度八十三分,在赤道氐宿二度太;新历在黄道亢宿八度七十一分,在赤道亢宿九度少弱。三历官以浑仪由南数之,其太阴北去角宿距星二十一度少弱。新旧历官称昏度亢宿未见,祗以窥管测定角宿距星,复以历书考东方七宿,角占十二度,亢占九度少;既亢宿未见,当除角宿十二度,即太阴此时在赤道亢宿九度少弱。今考之新历全密,《纪元》、《统元历》皆疏。二十日早晨度:《统元历》太阴在黄道斗宿十一度九十一份,在赤道斗宿十二度少;火星在黄道危宿七度九十一分,在赤道危宿七度少;土星在黄道虚宿八度八十二分,在赤道虚宿八度太强。《纪元历》太阴在黄道斗宿十一度四十分,在赤道斗宿十一度半;火星在黄道危宿六度,在赤道危宿六度太;土星在黄道虚宿七度三十九分,在赤道虚宿七度半弱。新历太阴在黄道斗宿十度六十一分,在赤道斗宿十度少;火星在黄道危宿七度二十分,在赤道危宿六度;土星在黄道虚宿六度五十三分,在赤道虚宿六度半。三历官验得太阴在赤道斗宿十度,火星在赤道危宿六度强,土星在赤道虚宿六度半。今考之太阴,《纪元历》疏;火星,新历、《纪元历》全密,《统元历》疏;土星,新历全密,《纪元》、《统元历》疏。
又诏时与尚书礼部员外郎李焘同测验,时等言:先究《统元》、《纪元》、新历异同,召三历官上台,用铜仪窥管对测太阴、土、火、木星晨度经历度数,参稽所供,监视测验。二十四日早晨度:《统元历》太阴在黄道危宿十一度九十分,在赤道危宿九度;木星在黄道室宿十八度一十五分,在赤道壁宿初度少;火星在黄道危宿十度七十分,在赤道危宿十度;土星在黄道虚宿八度九十五分,在赤道虚宿九度。《纪元历》太阴在赤道危宿十度五十三分,在赤道危宿八度半;木星在黄道室宿十七度六十八分,在赤道室宿十四度少;火星在黄道危宿九度八十四分,在赤道危宿九度;土星在黄道留在虚宿七度四十分,在赤道虚宿七度半。新历太阴在黄道危宿十三度五分,在赤道危宿十二度;木星在黄道室宿十八度一十分,在赤道室宿十六度半强;火星在黄道危宿十度八分,在赤道危宿九度;土星在黄道虚宿六度六十分始留,在赤道虚宿六度半强始留。三历官验得太阴在赤道危宿十度,木星在赤道室宿十六度太,火星在赤道危宿九度半,土星在赤道虚宿六度半弱。今考之太阴,《统元历》精密、《纪元历》、新历皆疏;木星,新历稍密,《纪元》、《统元历》皆疏;火星,《纪元》、新历皆稍密,《统元历》疏;土星,新历稍密,《纪元》、《统元历》皆疏。二十七日早晨度:《统元历》木星在黄道壁宿初度四十六分,在赤道壁宿初度太强;火星在黄道危宿十二度九十二分,在赤道危宿十二度强;土星留在黄道虚宿八度九十八分,在赤道虚宿九度。《纪元历》木星在黄道壁宿初度二十五分,在赤道壁宿初度分空;火星在黄道危宿十二度九十七分,在赤道危宿十一度;土星留在黄道虚宿七度四十八分,在赤道虚宿七度半。新历木星在黄道壁宿初度四十四分,在赤道壁宿初少强;火星在黄道危宿十二度二十二分,在赤道危宿十一度半;土星留在黄道虚宿六度六十分,在赤道虚宿六度半强。三历官验得木星在赤道壁宿初度少,火星在赤道危宿十一度,土星在赤道虚宿六度半。今观木星,新历稍密,《纪元》、《统元历》皆疏;火星,《纪元历》全密,《统元》、新历皆疏;土星,新历稍密,《纪元》、《统元历》皆疏。
由是朝廷始知三历异同,乃诏太史局以新旧历参照行之。礼部言:新旧历官互相异同,参照实难,新历比之旧历稍密。诏用新历,名以《乾道历》,己丑岁颁行。
孝荣有《考春秋日食》一卷,《汉魏周隋日月交食》一卷,《唐日月交食》一卷,《宋朝日月交食》一卷,《气朔入行》一卷,《强弱日法格数》一卷。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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