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二上
○火上
炎上,火之性也。火失其性,则为灾眚。旧说以恒燠、草妖、羽虫之孽,羊祸、赤眚、赤祥之类皆属之火,今从之。
建隆元年,宿州火,燔民舍万余区。二年三月,内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区,酒工死者三十余。三年正月,滑州甲仗库火。燔仪门及军资库一百九十区,兵器、钱帛并尽。开封府通许镇民家火。燔庐舍三百四十余区。二月,安州牙吏施延业家火。燔民舍并显义军营六百余区。五月,京师相国寺火,燔舍数百区。海州火,燔数百家,死者十八人。
乾德四年二月,岳州衙署、禀库火,燔市肆、民舍殆尽,官吏逾城仅免。三月,陈州火,燔民舍数十区。潭州火,燔民舍五百余区;逾月,民周泽家火,又燔仓禀、民舍数百区,死者三十六人。是春,诸州言火者甚众。八月,衡州火,燔公署、仓库、民舍仅千余区。五年,京师建隆观火。
开宝三年八月,辰州廨火,燔军资库。五年七月,忠州火,仓库殆尽。七年九月,永城县火,燔民舍一千八百余区。八年四月,洋州火,燔州廨、民舍千七百区。永城县火,燔军营、民舍千九百八十区,死者九人。
太平兴国七年八月,益州西仓灾。
雍熙元年五月丁丑,乾元、文明二殿灾。初夕,阴云雷震,火起月华门,翌日辰、巳方止。二年九月庚寅夜,楚王元佐宫火,燔舍数百区,王自是以疾废于家。三年,光化军民却勋家火,延燔军廨、舍、库。
端拱元年二月,云安军威棹营火。二年三月,衡州火,燔州县官舍、仓库、军营三百余区。又崇贤坊有鸟燔数十处,七日不灭。
淳化三年十月,蔡州怀庆军营火,燔汝河桥民居、官舍三千余区,死者数人。十二月,建安军城西火,燔民舍、官廨等殆尽。四年二月,永州保安津舍火,飞焰过江,烧州门及民屋三百余家。
咸平二年四月,池州仓火,燔米八万七千斛。
景德元年正月,平虏军营火,焚民居庐舍甚众。四年十一月,郢州火,燔仓库并尽。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桂州甲仗库灾。二年四月,升州火,燔军营、民舍殆尽。四年八月,徐州草场火。十月,镇州城楼、战棚火。七月,雄州甲仗库火。八年二月甲寅,宗正寺火。四月壬申夜,荣王元俨宫火,自三鼓北风甚,癸酉亭午乃止,延燔左承天祥符门、内藏库、朝元殿、乾元门、崇文院、祕阁、天书法物内香藏库。九年五月甲子,左天厩坊草场火。
天禧二年二月戊寅,北宅蔡州团练使德雍院火,延燔数百区。三年春,京师多火。六月,永州军营火,延民舍数百余区。五年四月丁巳,事材场火。
天圣三年二月丁卯,蕲州榷货务火。五年四月壬辰,寿宁观火。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应宫灾。初,大中祥符元年,诏建宫以藏天书。七年,宫始成,凡二千六百一十楹。至是,火发夜中,大雷雨,至晓而尽。
明道元年八月壬戌,修文德殿成。是夜,禁中火,延燔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延庆、崇徽、天和、承明八殿。
景祐三年七月庚子,太平兴国寺火起阁中,延燔开先殿及寺舍数百楹。是夕,大雨雹。十月巳酉,澶州横龙水口西岸料物场火,焚薪刍一百九十余万。
宝元二年六月丁丑,益州火,焚民庐舍二千余区。
康定元年六月乙未,南京鸿庆宫神御殿火。
庆历元年五月癸亥,庆州草场火,延燔州城楼橹。三年十一月丙寅,上清宫火。四年三月丙戌夜,代州五台山寺火。六月丁未,开宝寺灵感塔灾。七月甲子,燕王宫火。六年七月辛丑,洪福禅院火。八年正月壬午,江宁府火。初,李景江南大建宫室、府寺,其制多仿帝室,至是一夕而焚,唯玉烛殿独存。
皇祐五年正月丁巳,会灵观火。
至和元年四月辛丑,祥元观火。二年,并州太宗神御殿火。
嘉祐三年正月,温州火,燔屋万四千间,死者五十人。
治平四年十二月壬子夜,睦亲宫火,焚九百余间。甲寅,广亲宫又火。
熙宁六年二月丙申,永昌陵上宫火,燔东城门。七年九月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焚屋千八百楹,案牍殆尽。十一月,洞真宫火。九年十月,鲁王、濮王宫火。十年正月,仙韶院火。撤屋二百五十楹。三月丙子,开封府火。
元丰元年八月,邕州火,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区,诸军衣万余袭,谷帛军器百五十万。四年六月,衡州火,烧官舍、民居七千二百楹。钦州大雷震,火焚城屋。五年二月,洞真宫火。八年二月辛巳,开宝寺火。时寓礼部贡院于寺,点校试卷官翟曼、陈之方、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
元祐元年三月,宗室宫院火。六年十二月,开封府火。
绍圣三年三月七日,内尚书省火,寻扑灭。上逾执政:禁中屡火,方醮禳,已罢春宴,仍不御垂拱殿三日。四年七月甲子,禁中火。
元符元年四月,宗室宫院火。
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壬寅,集禧观火,大雨中久而后灭。
崇宁二年六月,中太乙宫火。三年三月辛丑,大内火。
政和三年四月,苏州火,延烧公私屋一百七十余间。五月,封州火,延烧公私屋六百八十二间。五月辛丑,京师大盈仓火。是岁,成都府大慈寺、温州绛州皆火。
重和元年九月,掖庭大火,自甲夜达晓,大雨如倾,火益炽,凡爇五千余间,后苑广圣宫及宫人所居几尽,焚死者甚众。
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夜,尚书省火,延烧礼、祠、工、刑、吏部,拆尚书省牌掷火中禳之乃息。二年三月戊戌,天汉桥火,焚百余家。顷之,都亭驿又火。己酉,保康门火。
绍兴元年十月乙酉,临安府、越州大火,民多露处。十二月辛未,越州火,焚吏部文书,乙酉,移跸钱塘。二年正月丁巳,宣州火,燔民居几半。五月庚辰,临安府大火,亘六七里,燔万数千家。十二月甲午,行都大火。燔吏刑工部、御史台、官府、民居、军垒尽,乙未旦乃熄。三年九月庚申,行都阙门外火,多燔民居。四年正月戊寅,行都火,燔数千家。六年二月,行都屡火,燔千余家。十二月,行都大火,燔万余家,人有死者。时高宗亲征刘豫,都民之暴露者多冻死。七年正月辛未,平江府火。二月辛丑,镇江府、楚、真、扬、太平州火。是岁,临安府火。八年二月丁酉,太平府大火,宣抚司及官舍、民居、帑藏、文书皆尽,死者甚众,录事参军吕应中、当涂县丞李致虚死焉。九年二月己卯,行都火。七月壬寅,又火。十年十月,行都火,燔民居,延及省部。十一月丁巳,温州大火,燔州学、酤征舶等务、永嘉县治及民居千余。十一年七月癸亥,婺州大火,燔州狱、仓场、寺观暨民居几半。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府治三十余区,民居三千余家。十二年二月辛巳,镇江府火,燔仓米数万石,刍六万束,民居尤众。是月,太平、池州及芜湖县皆火。三月丙申,行都火。四月,行都又火。十四年正月甲子,行都火。十五年,大宁监火,燔官舍、帑藏、文书。九月丙子,行都火,经夕,渐近太室而灭。十七年八月,建康府火。十二月辛亥,静江府火,燔民舍甚众。二十年正月壬午,行都火,燔吏部文书皆尽。二十五年,汴京宫室悉焚。二十六年。潭州南岳庙火。二十九年四月,镇江府火,焚军垒、民居。十二月丙子,夔州大火,燔官舍、民居、寺观,人有死者。
乾道元年正月,泰州火,燔民舍几尽。是年春,德安府应城县厩驿火。二年冬,真州六合县武锋军垒火。十二月,婺州火。自是火患不息,人火之也。三年五月,泉州火。五年十二月壬申,太室东北垣外民舍火。七年十一月丁亥,禁垣外阉人私舍火,延及民居。九年九月,台州火,经夕,至于翌日昼漏半,燔州狱、县治、酒务及居民七千余家。
淳熙元年十二月丁巳,泉州火,燔城楼及五十余家。二年六月戊午,潭州南岳庙火。八月,严州火。十一月癸亥,丽正门内东庑灾。是岁,泸州火,坐上焚民居不实,守臣贬秩。三年九月,大内射殿灾,延及东宫门。四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风通夕,燔千余家。五年四月庚寅,兴州沙市火,燔三百四十余家,有死者。十一月,和州牧营火,燔一百六十区。七年二月,江陵府沙市大火,燔数千家,延及船舰,死者甚众。八月,温州试士,火作于贡闱。八年正月,扬州火。九月乙亥,行都火。九年九月,合州大火。燔民居几尽,官舍仅有存者。十一年二月辛酉,兴元府义胜军垒舍火。十二年八月,温州火,燔城楼及四百余家。十月,鄂州大火,燔万余家。江风暴作,结庐堤上、泊舟岸下者,焚溺无遗。十四年五月,大内武库灾,戎器不害。六月庚寅,行都宝莲山民居火,延烧七百余家,救焚将校有死者。五月,成都府市火,燔万余家。十六年九月,南剑州大火,民居存者无几。
绍熙元年八月壬寅,处州火,燔数百家。十二月戊申,建宁府浦城县火。时查洞寇张海作乱,焚五百余家。二年四月,行都传法寺火,延及民居。言者以戚里土木为孽,火数起之应。是月,徽州大火,夜燔州治、谯楼、官舍、狱宇、钱帑库务,凡十有九所,五百二十余区,延烧千五百家,自庚子至于壬寅乃熄。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帑藏、保胜军器库、城内外民居甚众。三年正月己巳,行都火,通夕,至于翌日,闤阓焚者半。十一月,又火,燔五百余家。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翌日,燔八百家。
庆元二年八月己酉,永州火,燔三百家。三年闰月甲申,金州都统司中军垒舍火,焚千三百余区。阅六月乙酉,又火。燔二千余区。是冬,绍兴府僧寺火,延烧数百家。六年八月戊戌,徽州火。燔州狱、官舍,延及八百余家。
嘉定元年三月戊寅,行都大火,至于四月辛巳,燔御史台、司农寺、将作军器监、进奏文思御辇院、太史局、军头皇城司、法物库、御厨、班直诸军垒,延烧五万八千九十七家。城内外亘十余里,死者五十有九人,践死者不可计。城中庐舍九毁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火作于宝莲山御史台胥杨浩家,谏议大夫程松请戮浩以谢都民。疏再上,始黥配万安军,犹免决。自是民讹言相惊,亡赖因纵火为奸利。二年六月己卯,临安府火。三年正月丁酉,襄阳府火作而风暴,选锋军校于友直死于救焚,止延烧六十余家。帅、漕臣上其功,赠二秩,官其子二。十一月甲午,福州火。燔四百余家。四年三月丁卯,行都大火,燔尚书中书省、枢密院、六部、右丞相府、制敕粮料院、亲兵营、修内司,延及学士院、内酒库、内宫门庑,夜召禁旅救扑。太室撤庙庑,迁神主并册、宝于寿慈宫。翼日戊辰旦,火及和宁门鸱吻,禁卒张隆飞梯斧之,门以不焚。火作时,分数道,燔二千七十余家。又翌日己巳,神主还太室。时省部皆寓治驿、寺。四月丙申,临安府梵天寺火。六月,盱眙军天长县禁军营火,铠械为尽。八月壬辰,鄂州外南市火,燔五百余家。
开禧二年二月癸丑,寿慈宫灾。四月壬子,行都火,燔数百家。
嘉定二年八月己巳,信州火,燔二百家。九月丁酉,吉州火,燔五百余家。是岁,泸州火,燔千余家。十一月丁亥,建宁府政和县火,燔百余家。四年闰二月己卯,绍兴府嵊县浦桥火,燔百余家。三月,滁州火,燔民居甚多。十月,抚州火。辛卯,福州一夕再火,燔城门、僧寺,延烧千余家,死者数人。五年五月己未,和州火。燔二千家。八年八月辛丑,湖州火,燔寺观,延烧三百家。九年七月甲戌,南剑州沙县火,燔县门、官舍及千一百余家,民有死者。十一年二月,行都火。燔数百家。九月己巳,禁垣外万松岭民舍火,燔四百八十余家。十三年二月庚寅,安丰军故步镇火,燔千余家,死者五十余人。八月庚午,庆元府火,燔官舍、第宅、寺观、民居甚众。十一月壬子,行都火,燔城内外数万家、禁垒百二十区。十七年四月丁卯,西和州焚军垒及民居二千余家,人火之也。守臣尚震午误以为金人至而遁。六月丁亥,岳州火,燔岳阳楼、州狱、帑库,延及八十家。己丑又火,燔百余家。
绍定元年三月,行都火,燔六百余家。
嘉熙元年六月,临安府火,燔三万家。
淳祐元年,徽州火。十二年十一月丙申,行都火,至丁酉夜始熄。
景定四年,绍兴火。五年,临安府大火。
德祐元年,玉牒所灾。
乾德二年冬,无雪。五年冬,无雪。
开宝元年冬,京师无雪。二年冬,无雪。
淳化二年冬,京师无冰。
至道元年冬,无雪。二年冬,无雪。
大中祥符二年,京师冬温,无冰。
天圣五年,夏秋大暑,毒气中人。
嘉祐六年冬,京师无冰。
治平四年冬,无雪。
元丰八年冬,无雪。
元祐元年冬,无雪。四年冬,京师无雪。五年冬,无冰雪。
绍兴五年五月,大燠四十余日,草木焦槁,山石灼人,暍死者甚众。三十一年冬,无雪。
乾道三年,冬温,少雪无冰。五年,冬温,无雪。六年,冬温,无雪冰。
绍熙三年冬,潼川路不雨,气燠如仲夏,日月皆赤,荣州尤甚。
庆元元年冬,无雪。二年冬,无雪。四年冬,无雪。越岁,春燠而雷。六年,冬燠无雪,桃李华,虫不蛰。
开禧三年冬,少雪。
嘉定元年,春燠如夏。六年冬,燠而雷,无冰,虫不蛰。八年夏五月,大燠,草木枯槁,百泉皆竭,行都斛水百钱,江、淮杯水数十钱,暍死者甚众。九年冬,无雪。十三年冬,无冰雪。越岁,春暴燠,土燥泉竭。
建隆二年九月,亳州献芝一株。
乾德四年闰八月,黄冈县民段赞屋柱生紫芝一本二茎,知州郑守忠以献。十二月,登州献芝五茎。
开宝四年,成都府民罗达家生芝。六年正月,知梓州赵延通献芝一本。河中府大明观殿芝草生,节度使陈思让以闻。七年七月,陈州节度党进献控鹤营卒孙洪家芝二本。八月,又献芝一本,四十九茎。九月,麻城县廨芝生柱上,刺史王明以献。十月,梓州献芝草。
太平兴国二年八月,青城县民家竹一本,上分双茎。三年六月,项城县令王元正献芝草。七月,广州献芝草。八月,功臣堂柱生芝二本,知州范旻画图以献。四年八月,广州献芝草。九月,华山道士丁少微献白芝、黝芝各一器。五年五月,眉山县竹一茎十四节,上分二枝,长丈四尺。九月,真定府行宫殿梁生芝。如荷花,知府赵贤进以图来上。十月,龙水县华严寺旧截竹为筒引水。忽生枝叶,长二丈许,知州姜宣以闻。六年三月,广州献黄芝一本九茎。七月,新津县赵丰村竹一茎十二节,上分两岐,知州崔宪以闻。七年六月,知黄州裴仁凤献芝草。七月,知罗江县陈覃于罗璝山获芝四本以献。湘阴县万寿寺松根,芝草二本生,转运副使赵昌献之。八月,再生四本,昌又献。潭州民欧阳进、夏侯敏园中芝三本。宜兴县民长孙裕家生芝,紫茎黄盖。十月,雄州实信院竹业丛芝草,僧致仁采之复生,悉以上献。八年二月,知福州何允昭献芝二本。五月,汉州献芝。十月乙酉,蜀州献瑞竹一本十六节,上分两枝。知连州史昭文献芝二茎。十一月,婺源县民王化于王陵山石上得紫芝一本,丛生五茎。金州监军廨生芝三本。九年十月,金州献芝三本,永康军献芝九茎,同日至阙下。十一月,知梓州沈护获芝三茎。
雍熙二年七月,灵州芝草生,知州侯赟刻木为其状来献。三年三月,殿前承旨张思能使楚、泗,献所得芝草五本。四月,眉山县献《异竹图》。八月,刑部尚书宋琪家牡丹三华。
端拱元年五月,知襄州郝正献芝五本。八月,广州凤集合欢树下,得芝三本。二年七月,彭山县民家生异竹。舒州芝草生,知州赵孚以献。十月,密州献芝草。
淳化元年四月,永州监军廨芝草生,知州克宪以闻。八月,黄州刺史魏丕献芝草。二年二月,射洪县安国寺竹二茎同本。六月,舒州竹连理,知州乐史以闻。十一月,陵州民赵崇家慈竹二茎,长六尺许,其上别有根柢,茎分十枝,长丈余;又一本三茎并耸。三年十月,朗州异竹生。京师太平兴国寺牡丹生华,占云:有丧。是月,恭孝太子薨。四年正月,知兴化军冯亮献芝草。十月,彭门芝草生。十二月,荣州献《异竹图》。五年正月,密州献芝草四本,枝叶扶疏。二月,知温州何士宗献芝草五本;十月,又献十本。
至道元年十一月,潭州监军廨生竹一本,长二尺许,枝叶万余,尤为殊异。二年六月,虔州龙泉县合龙院一竿分两枝。河南县民张知远家芝草生,判府吕蒙正表上之。闰七月,密州献芝二本。三年二月,广东转运使康戩献紫芝。
咸平元年十二月,宣化县保圣山瑞竹生一本二枝。二年闰二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诸州箭竹生米如稻。时民饥,采之充食。九月,剑州驿厅梁上生芝草,一枝三朵,其色黄白,知州李仁衡图以献。四年正月,滩州献芝草一本,如佛状。十二月,知淮阳军王砺献芝草三本。六年五月,导江县民潘矩田生芝,三层,黄紫色,高五寸许。九月,相州牧龙坊生芝一茎,色紫黄,长尺余,分七枝,枝如手五指状。其最上枝类凤者,知州张鉴以献。
景德三年八月,蔡州献芝草。四年十月,知广安军王奇上《芝草图》。十二月,蓬州上《瑞竹图》。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温州献《瑞竹图》。五月辛未,以东封,遣经度制置使王钦若祭文宣王庙,于孔林得芝五株,色黄紫如云色,及人戴冠冕之状。诏内侍杨怀玉祭谢。复得芝四本,轻黄,如云气之状。癸未,内侍江德明于白龙潭石上得紫黄芝一本以献。六月,瑕丘县民宋固于尧祠前得黄紫芝九本,连理者四;又县民蔡珍得芝一本,王钦若以献。钦若又于岱岳及尧祠前,再得芝二十二本。连理者二,及有贯草石者。七月,钦若亲获芝十一本,又州长及民所得二十六本,有重台连理及外白内紫之状,且言:泰山至日生芝草,军民竞采,请给缗帛。从之。兖州狱空,司理参军郭保让扫除其间,得芝四本。八月,须城县民家芝草生。乾封县民家屋柱生芝。滋长连袤,色鲜洁如绘画。钦若献芝草八千一百三十九本,有贯草木、附石、连理及饰为宝山者。黄州献异竹一本双茎。九月,赵安仁来献五色金玉丹紫芝八千七百十一本。巩县柴务牡丹华。十月,泰山芝草再生者甚众。辛丑,车驾次郓州,知州马元方献芝草五本。甲辰,钦若等又献泰山芝草三万八千五十本,有并五连、三连理者,五色重晕如宝盖,下相连带,凡草木五谷如宝山、灵禽、瑞兽之象者六百四十二。诏令封禅日列天书辇前,又送诸路名山胜景及赐宰相。是月,复州献芝草,类神仙佛像。河中府酒厨梁上生芝,一本十二叶,其色如玉。安阳县段赞家紫芝连理,长尺余,又民李钊屋柱生芝三本。霍丘县河亭及圣惠坊并有紫芝生。十二月,福州怀安县龙眼树上紫芝连理。温州献《灵芝图》。二年正月,福州荔枝树生连理芝二本。二月,饶州献芝草四本。七月,遂州皇泽寺芝草生,凡五十本。九月,荣州廨庭中生芝二本。十月,果州青居山献金晕连理芝草。十一月,华山张超谷石上生紫芝二本。嵩岳生芝草五十本。石首县文宣王庙殿柱芝草生。又龙盖山万福里民宗永昌园藤上芝草生,一本双茎。十二月,汉州芝草生。黔州芝草一茎十二枝,若山峰状。三年正月,井研县三惠寺生芝草十本。二月,昌州廨厅柱芝生四本。闰二月,饶州芝草生。三月,西充县青莲塔院、太平观并生芝草。四月,京师竹有华,占云:岁不丰。六月,绵、邵、鄂州并芝草生。七月,虢州圣女观生芝草三本。八月,颍县民得田芝十二本。蜀州生芝草,一茎九叶。江陵县民张仲家竹自根上分干,其一干又分三茎,九月,江陵府永泰寺竹出地七节,分为两茎,长丈余,知府陈尧咨以闻。华州敷水民侯元则入华阳川石罅,得芝一本,知州顾端以献。十月,内侍任文庆诣茅山,设醮洞中,获芝草二十八本,有如人手者。十一月,安乡县谢山获芝二十二本,其七状如珊瑚而色紫。十二月,神泉县获芝四本。四年正月,知华州崔端献芝草,状如仙人掌。须城县民李道安于黄仙公洞台上得芝草一本以献。二月,崔端又献芝草十本。知益州任中正献芝草二十二本。知遂州毋宾古献芝草。四月,古田县僧舍竹一本,上分三茎。端昌县民李让家筀竹一本,去地五尺许,分为二茎,知州范应辰以闻。六月,夔州芝草生禀舍中。七月,知亳州徐泌、知江州王文震并献芝草。知郴州袁延庆献芝草十本。八月,邕州云封寺柏树生芝五本,知州刘知诘以献。西充县广川王庙生芝十本,其三连理。八月,知信州李放献《瑞竹图》三本。十一月,河中府献芝草。真源县民王顺慈、司徒捷家生芝各一本。岳州、道州并献芝草。南岳奉册使薛映、副使钱惟演过荆门军神林石上,获芝草以献。十二月,铅山县仁寿僧舍生芝草一本,双枝,长尺八寸。五年六月,浔州六祖院法堂紫芝双秀,知州高志宁以闻。八月,亳州献芝草。十月,泽州厅事梁上,生白茎紫盖芝二十四本。闰十月,常州芝草生。又萧山县芝生李树上十一本。十一月,广州献芝草二百三十七本。晋原县僧舍芝草一本。十二月,随州芝草生。亳州献鹿邑县民所获芝草四本。候官县山上生芝草五十四本。闽县望泉寺生芝草十本。宁德县支提山石上生芝草十五本。六年二月,江州庐山崇圣院生芝九本,知州王文震以献。四月,饶州承天院东山生芝四本,连叶。六月,寿丘县获紫茎金芝一本。景陵县管阳山林中获芝三十本。七月,内侍石延福登兖州寿丘,获芝一本,贯草而生,又旁得三十本。亳州团练使高汉英献芝八本。鼎州城门柱下生芝一本。八月,继照堂生芝一本,紫茎黄盖。奉祀经度制置使丁谓至真源县,太清宫道士、濑阳乡民继获芝八十本以献。乙丑,又获二百五十本,有一本三茎,一茎如云气佛像者。九月,又得宋城县民所获芝五十本献之。十月,丁谓来朝,献芝草三万七千一百八本,饰以仙人、宝禽、异兽之状;十一月,又献九万五千一百本。明年,车驾至真源,民有诣行阙献者,又一万八千本。是冬,兖州景灵宫芝草生。庆成军大宁庙圣制碑阁生金芝二本。昭州龙岳山资寿寺芝草生。浔州厅廨柱芝生一本,上分为二,其上又生二本,凡三重。无锡县民曹诜家食案生芝,赤黄有光,长尺许。又知南安军章得一献芝草。七年正月,明州献茹侯山石上芝草一本四茎。二月,知信州欧阳陟献芝草七本,忠州献芝五本。四月,福州献芝草二本。五月,郪县西上石崖生紫芝十五本。七月,华州民入华山,得白石上芝草,双茎连盖。八月,均州、献州献芝千二百二十七本。十月,庆成军大宁庙石双茎芝生,其上合干,明、英二州芝草生。十一月,蜀州芝草二本生竹根。八年二月,青州武成王庙柱生芝一本,知州张知白以图献。三月,荣州应灵县弥陀佛舍生紫芝三本,其一双干,上如盖。四月,昌州有芝生石上,一本四茎,其色黄白。四月,彰明县民家竹一根,上分二本、十三节。又开元寺桃竹一茎,上分十八节,皆相对。五月,道州舜祠旁生芝二十一本。六月,盩啡县民家芝草三茎,共成一叶,又石芝一本。十月,晋原县民柏扆家生芝三根,合为一本。九年七月,知信州董温献芝十二本。八月,知庐州余献卿献芝二本。九月,涪城县石壁生芝一本。十一月,武冈县民何文化园竹生两株同本,上分四茎。十二月,晋原县民李彦滔家竹一本,双茎对节,知州王世昌图以献。
天禧元年三月,新津县平盖下玉皇案下芝草生。鄂州天庆观圣祖殿芝草生。四月,邵阳等县竹生穗如米,民饥,食之。又浮梁县竹生穗如米。七月,汉阳军太平兴国寺异竹一本,生二茎,节皆相对。十二月庚午。内出芝草如真武像。二年正月庚子,内出真游、崇徽二殿《梁上芝草图》示宰相。五月,兖州景灵宫昭庆殿生金芝二本。三年六月,汉阳军芝草生一百五十余本。七月,嵩山崇福宫获芝草一百本,有重台连理、贯草者,知河南府冯拯以献。四年四月,梁山军民王崇扆竹园生金晕紫芝五本。十一月,上饶县民王寿园中生芝草三本,皆金晕,其二连理。
乾兴元年六月,苏、秀二州湖田生圣米,居民取以食。兴州竹有实,如大麦,民取以食。占曰:大饥。八月,洋州民李永负土成母坟,芝生坟上。
天圣元年五月,兴州竹有实如大麦,民取以食之。占曰:竹有实,大饥。八月甲寅,有芝生于天安殿柱,召辅臣观之。九月戊午,城西下木场芝草生。三年七月,梓州城门生芝二本。四年正月。梓州民家生芝四本。九月,荣州芝生。
明道元年七月,荣州、连州并芝生。
景祐二年九月,嘉州芝草生。四年五月丙寅,有芝生于化成殿楹。
庆历元年二月丙午,京师雨药。二年八月,梓州芝草生。五年八月,洪州章江禅院堂柱芝草生,高一尺三寸,叶二十一层,色白黄,有紫晕,旁生小芝,叶九层,上有气如烟。
皇祐元年七月,福州生芝一十二本。十月,湖州芝草生。三年六月丁亥,无为军献芝草凡三百五十本。上曰:朕以丰年为上瑞,贤臣为宝,至于草木、鱼虫之异,焉足尚哉!
五年闰七月,荣州芝草生。
嘉祐三年十一月,河南府芝草生。六年正月,清川县汉光武祠生芝草,一本三岐。八月,施州歌罗砦生芝四本。十月,汝州新砦巡检廨舍生芝五本。
熙宁元年,益阳县雷震山裂,出米可数十万斛,赍至京师,信米也,但色黑如炭。八年七月,鼎州产芝三本,其一类珊瑚,枝叶摎结,盐官县自三月地产物如珠,可食;水产菜如菌,可为菹,饥民赖之。九年五月,流江县产芝二十一本。
元丰二年四月,眉州生瑞竹。六月,忠州雨豆。七月甲午,南宾县雨豆。十一月,全州芝生十二本。三年六月,安州芝生二十九本,其一连理。临江军芝生四十三本。四年十月,郪县天庆观生瑞竹一本,自第九节分茎双起。五年七月,永康县生紫芝九本。十一月,阆中县生紫芝六、金芝七。永康县生紫芝九。六年八月,吉州芝生三十三本。十二月,滕县官舍生异草,经月不腐。七年四月,景灵宫芝生六本于天元殿门。五月,开化县芝生九本,黄白紫色。八月,永安陵下宫芝生一本。十月,青州芝生二十一本。
元祐元年七月,武安军言:前秘书省正字郑忠臣母坟前生芝草一本,紫茎黄盖。三年六月,临江县涂井镇雨白黍;七月,又雨黑黍。四年九月,江津县石上生芝草二本六茎。五年二月,晋原县生芝草四十二本。七年十一月,滁州生芝二百余本。
绍圣三年九月,淄川县生芝草,有谷十科穿芝草生二枝。十月,河南府大内地生芝草。
元符二年正月,处州民田生瑞竹。二月,泸州生芝草一本,同根骈干,至盖复合为一。又衡州郡厅生紫芝一根十六叶。
崇宁元年八月,盘石县芝草连理。三年十月,复州、泽州芝草生。四年正月,戎州、宿州芝草生。七月,泸州芝草、瑞竹生。五年冬,澶州、安州芝草生。
大观元年三月,宣、郓、湖、润州皆芝草生。庐州雨大豆。九月,崇天台及兖州孔林芝草生。二年,陈、兖、筠州、广德军芝草生。三年秋,西京、湖、海、普、渠州、南安军芝草生。
政和元年正月,莱州芝草生。十一月,虔州圣祖殿芝草生。二年二月戊子,河南府新安县蟾蜍背生芝草。自是而后,祥瑞日闻。玉芝产禁中殆无虚岁,凡殿宇、园苑及妃嫔位皆有之。外则中书尚书二省、太学、医学亦产紫芝。四年八月,建州境内竹生米数千万石。五年十一月癸酉,越州承天寺瑞竹一竿七枝,干相似,其叶圆细,生花结实。诏送秘书省,仍拜表贺。五年五月,禁中芭蕉连理。八月甲子,蕲州进芝草一万一千六百枝,内一枝紫色,九干。十二月己未,汝州进六万本,其间连理、双枝者一千八百八十,有司不胜其纪。初犹表贺,后以为常,不皆贺也。时朱胜非为京东提举学事,行部至密州界,见县令部数百夫入山采芝。弥漫山谷,皆芝菌也。或附木石,或出平地,有一本数十叶,层叠高大,众色咸备。郡守李文仲采及三十万本,每万本作一纲入贡。文仲寻进职,授本道转运使。
建炎二年九月癸卯,权知密州杜彦献芝草,五叶,如人指掌,色赤而泽。宰臣黄潜善奏:色符火德,形像股肱之瑞。高宗不启视,却之。
绍兴元年七月乙未,浙西安抚大使刘光世以枯秸生穗奏瑞。高宗曰:朕在潜邸,梁间生芝草,官僚皆欲上闻,朕手碎之,不欲宝此奇怪。乃却之。十六年正月辛未,泸州天雨豆,近草妖也。十六年,梅州孔子庙生芝。二十一年,绍兴府学御书下生芝。番阳县石门民家篱竹生重萼牡丹,又民家灶鼎生金色莲华。房州治所彩山下生萱。万州、虔州放生池生莲,皆同蒂异萼。二十三年六月,汀州生莲,同蒂异萼者十有二。二十五年五月,太室楹生芝九茎,秦桧帅百官观之,称贺。勾龙廉、沈中立以献颂迁擢,周麟之请绘之卤簿行旗。桧孙礼部侍郎埙请以黎州甘露降草木、道州连理木、镇江府瑞瓜、南安军瑞莲、严、信州瑞芝悉图之旗。是冬,桧薨,高宗曰:比年四方奏瑞,文饰取悦,若信州林机奏秦桧父祠堂生芝,佞谀尤甚。明年四月甲午,诏郡国无献瑞。
乾道元年七月,池州竹生穗,实如米,饥民采之以食,守臣鲁詧为《野谷生竹图》以献。御史劾詧不以民食草木为病,坐佞免官。
庆元五年八月,太室西北夹室楹生白芝,四叶,前史以白芝为丧祥。明年八月,国连有大丧。
嘉泰二年十一月,秘书省右文殿楹生芝二茎。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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