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五
○七曜 景星 彗孛 客星 流星 妖星 星变 云气 日食日变 日煇气月食 月变 月煇气
七曜
日为太阳之精,君之象,日行一度,一年一周天。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君道至大,则日色光明;动不失时,则日扬光。至德之萌,日月如连壁。君臣有道,则日含王字;君亮天工,则日备五色;有圣人起,则日再中。人君有德,日有四彗,光芒四出;日有二彗,一年再赦。
《周礼》视祲掌十煇之法;一曰祲,阴阳五色之气,浸淫相侵;二曰象,云气成形象;三曰鑴,日旁气刺日;四曰监,云气临日上;五曰闇暗,谓蚀及日光脱;六曰瞢,不光明;七曰弥,白虹贯日;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及冠珥背璚重叠次序在于日旁;九曰隮,谓晕及虹也;十曰想,五色有形想。
凡黄气环在日左右为抱气;居日上为戴气、为冠气;居日下为承气、为履气;居日下左右为纽气、为缨气。抱气则辅臣忠,余皆为喜、为得地,吉。
一珥在日西则西军胜,在东则东军胜,南北亦然;无兵,亦有拜将。两珥气圜而小在日左右,主民寿考。三珥色黄白,女主喜;纯白,为丧;赤,为兵;青,为疾;黑,为水。四珥主立侯王,有子孙喜。
日有黄芒,君福昌;多黄辉,王政太平。日无光,为兵、丧,又为臣有阴谋。日旁云气白如席,兵众战死;黑,有叛臣;如蛇贯之而青,谷多伤;白,为兵;赤,其下有叛;黄,臣下交兵;黑,为水。日始出,黑云气贯之,三日有暴雨。青云在上下,可出兵。有赤气如死蛇,为饥,为疫。杂气刺日皆为兵。
日晕,七日内无风雨,亦为兵;甲乙,忧火;丙丁,臣下忠;戊己,后族盛;庚辛,将利;壬癸,臣专政。半晕,相有谋;黄,则吉;黑,为灾。晕再重,岁丰;色青,为兵,谷贵;赤,蝗为灾。三重,兵起。四重,臣叛。五重,兵、饥。六重,兵、丧。七重,天下亡。
日并出,诸侯有谋,无道用兵者亡。日辟,为兵寇。日陨,下失政。日中见飞燕,下有废主。日中黑子,臣蔽主明。日昼昏,臣蔽君之明,有篡弑。赤如血,君丧臣叛。日夜出,兵起,下陵上,大水。日光四散,君失明。白虹贯日,近臣乱,诸侯叛。日赤如火,君亡。日生牙,下有贼臣。
日食,为阴蔽阳,食既则大臣忧,臣叛主,兵起。日食在正旦,王者恶之。日珥,甲乙,日有二珥四珥而食,白云中出,主兵;丙丁,黑云,天下疫;戊己,青云,兵、丧;庚辛,赤云,天下有少主;壬癸,黄云,有土功。日食在甲乙日,主四海之外,不占;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济也;庚辛,华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各以其下所主当之。寅卯辰木,招谋者司徒也。巳午未火,招谋者太子也。申酉戌金,司马也。亥子丑水,司空也。
月为太阴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君明,则依度;臣专,则失道。或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乍南乍北;或女主外戚专权,则或进或退。月变色,为殃;青,饥;赤,兵、旱;黄,喜;黑,水。昼明,则奸邪作。月旁瑞气,一珥,五谷登;两珥,外兵胜;四珥及生戴气,君喜国安。终岁不晕,天下偃兵。
晦而明见西方,曰朏;朔而明见东方,曰仄匿。朏则政缓,仄匿则政急。六日而弦,臣专政。七日而弦,主胜客。八日而弦,天下安。十日不弦,将死,战不胜。
两月并见,兵起,国乱,水溢。星入月中,亡国破将。白晕贯之,下有废主。白虹贯之,为大兵起。生齿,则下有叛臣。生足,则后族专政。
月珥背璚,晕而珥,六十日兵起;珥青,忧;赤,兵;白,丧;黑,国亡;黄,喜。有背璚,臣下驰纵,欲相残贼,不和之气。晕三重,兵起;四重,国亡;五重,女主忧;六重,国失政;七重,下易主;八重,亡国;九重,兵起亡地;十重,天下更始。
月食,从上始则君失道,从旁始为相失令,从下始为将失法。岁星犯之,兵、饥、民流。荧惑犯之,大将死,有叛臣,民饥。填星犯之,人臣弑主;合,国饥。月食填星,民流;一曰月犯填,女主忧,民流。太白犯,出月右为阴国有谋,左为阳国有谋;出月下,君死、民流。
月戴太白,起兵;入月,将死;与太白会,太子危。辰星犯之,天下水。月食辰,水,饥。辰入月,臣叛主。彗星入,或犯之,兵期十二年,大饥;贯月,臣叛主。流星犯之,有兵;入无光,有亡国;在月上下,国将乱。月犯列星,其国受兵。星食月,国相死。星见月中,主忧。
凡月之行,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舆日相会,是谓合朔。当朔日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掩,则日食,是为阴胜阳,其变重,自古圣人畏之。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食。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于闇虚之内,则月为之食,是为阳胜阴,其变轻。昔朱熹谓月食终亦为灾,阴若退避,则不至相敌而食。所谓闇虚,盖日火外明,其对必有闇气,大小与日体同。此日月交会薄食之大略也。日食修德,月食修刑,自昔人主遇灾而惧,侧身修行者,此也。
岁星为东方,为春,为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超舍而前为赢,退舍为缩。色光明润,君寿民富。又主福,主大司农,主五谷。石申曰:岁星所在,国不可伐,如岁在卯,不可东征。甘德曰:所去,国凶;所之,国吉;退行,为凶灾。主泰山、徐青兖及角、亢、氐、房、心、尾、箕。君令不顺,则岁星退行;入阴为内事,入阳为外事;行阴道为水,行阳道为旱。星大,则喜;小,则牛马多死,疾疫。初见小而日益大,所居国利。初出大而日小,国耗。《荆州占》:岁星色黑,为丧;黄,则岁丰;白,为兵;青,多狱;君暴,则色赤。荧惑相犯,为大战;相去方寸为犯,战,客胜。食火,国亡。边侵曰食。守之为贼。居之不去为守。触火,则国乱。两体俱动而直曰触。合斗,为饥、旱。离复合、合复离曰斗。填星相犯,退,犯填,太子叛。当东反西曰退。与填星合,为内乱,民饥。芒角相及同光曰合。守填星,其下城败。太白相犯,大臣黜,女主丧。触太白,则四边来侵。守太白,为四序不调。合斗,则大将死。辰星相犯,太子忧。触辰,主忧;守,忧贼。合,则君臣和。昼见,则臣强。他星犯之,主不安。客星犯守,主忧。流星犯之,色苍黑,大农死;赤,为饥疫;黄,则岁丰。抵之,臣叛主。
荧惑为南方,为夏,为火。于人五常,礼也;五事,视也。晋灼曰: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无道,出入无常。二岁一周天。出,则有兵;入,则兵散。逆行一舍二舍,为不祥,所舍国为乱、贼、疾、丧、饥、兵。或环绕勾巳,芒角、动摇、变色,乍前乍后,为殃愈甚。退行一舍,天下有火灾;五舍,大臣叛。《星经》曰:主霍山、扬、荆、交州,又主舆鬼、柳、七星。又主大鸿胪,又曰主司空,为司马,主楚、吴、越以南,司天下君臣之过失。东行,则兵聚东方;西行,则兵聚西方。天下安,则行疾。与岁星相犯,主册太子,有赦。触岁星,有子;守之,太子危。填星相犯,兵大起。入填星,将为乱;触之,有刀兵;守之,有内贼,太子危。与太白相犯,主亡,兵起;守北,太子忧;南,庶子忧。环绕,偏将死。与辰星相犯,兵败。与辰星相会,为旱,秋为兵,冬为丧;守之,太子忧,有赦。他星相犯,兵起,祅星犯之,为兵,为火。
填星为中央,为季夏,为土。于人五常,信也;五事,思也。常以甲辰元始之岁填行一宿,二十八岁而一周天。四星皆失,填为之动。所居,国吉,女子有福,不可伐。去之,失地。天子失信,则填大动。盈则超舍,以德盈则加福,刑盈则不复;缩则退舍不及常,德宿则迫戚,刑缩则不育。《星经》曰:主嵩山、豫州,又主东井。行中道,则阴阳和调。退行一舍,为水;二舍,海溢河决。经天退行,天下更政,地动。巫咸曰:光明,岁熟。大明,主昌。小暗,主忧。春青,夏赤,女主喜。春色苍,岁大熟;色赤,饥。有芒,兵。与岁星相犯相斗,为内乱;合,则野有兵。荧惑相犯,为兵、丧;合,则为兵,为内乱,大人忌之。太白相犯,为内兵,有大战,一曰王者失地。合于太微,国有大兵,一曰国亡。辰星犯,为兵,为旱。祅星犯,下臣谋上。流星犯,则民多事。与月相犯,有兵。
太白为西方,为秋,为金。于人五常,义也;五事,言也。常以正月甲寅与火晨出东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复出东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也。一年一周天。日方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为赢,侯王不宁,用兵进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其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为缩,侯王有忧,用兵退吉进凶。《星经》曰:主华阴山、梁、雍、益州,又主奎、娄、胃、昴、毕、觜、参。出西方,失行,外国败。出东方,失行,中国败。若经天,天下革,民更主,是谓乱纪,人众流亡。昼见,与日争明,强国弱,女主昌,又曰主大臣。巫咸曰:光明见影,战胜,岁熟。状炎然而上,兵起。光如张盖,下有立王。凡与岁星相犯,兵败失地。犯荧惑,客败主胜。犯填星,太子不安,失地。犯辰星,主兵。入月,主死,其下兵。犯月角,兵起,在左则中国胜,在右则外国胜。当见不见,失地破军。他星犯,其事急。祅星犯,边城有战。客星犯,主兵将死。凡太白至午位,避日而伏,若行至未,即为经天,其灾异重也。
辰星为北方,为冬,为水。于人五常,智也;五事,听也。常以二月春分见奎、娄,五月夏至见东井,八月秋分见角、亢,十一月冬至见牵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东方,夕候之西方也。一年一周天。出早为月食,晚为彗星及天祅。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饥。《星经》曰:主常山、冀、并、幽州,又主斗、牛、女、虚、危、室、壁。又曰主燕、赵、代,主廷尉,以比宰相之象。石申曰:色黄,五谷熟;黑,为水;苍白,为丧。凡与岁星相犯,皇后有谋。荧惑犯,妨太子。填星犯,兵败;太白亦然。芒角相及同光曰合,他星光曜相逮为害。客星、太阴、流星相犯,主内患。
凡五星:岁星色青,比参左肩;荧惑色赤,比心大星;填星色黄,比参右肩;太白色白,比狼星;辰星色黑,比奎大星。得其常色而应四时则吉,变常为凶。
木与土合为内乱,饥;与水合为变谋而更事;与火合为饥,为旱;与金合为白衣之会,合斗,国有内乱,野有破军,为水。太白在南,岁星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熟。太白在北,岁星在南,其年或有或无。火与金合为烁,为丧,不可举事用兵,从军为军忧;离之,军却。出太白阴,分地;出其阳,偏将战。与土合为忧,主孽卿。与水合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一曰,火与水合为焠,不可举事用兵。土与水合为壅沮,不可举事用兵,有覆军。一曰,为变谋更事,必为旱。与金合为疾,为白衣会,为内兵,国亡地。与木合国饥。水与金合为变谋,为兵、忧。
木、火、土、金与水斗,皆为战,兵不在外,皆为内乱。
三星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国外内有兵与丧,百姓饥乏,改立侯王。四星合,是谓大汤,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孙蕃昌;亡德受殃,离其国家,灭其宗庙,百姓离去,被满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五星俱见,其年必恶。
凡五星与列宿相去方寸为犯,居之不去为守,两体俱动而直曰触,离复合、合复离曰斗,当东反西曰退,芒角相及同舍曰合。凡五星东行为顺,西行曰逆,顺则疾,逆则迟,通而率之,终于东行。不东不西曰留,与日相近而不见曰伏,伏与日同度曰合。
凡金、水二星,行速而不经天,自始与日合后,行速而先日,夕见西方。去日前稍远,夕时欲近南方则渐迟,迟极则留,留而近日,则逆行而合日;在于日后,晨见东方。逆极则留,留而后迟,迟极去日稍远,旦时欲近南方,则远行以追日,晨伏于东方,复与日合度。此五星合见、迟疾、顺逆、留行之大端也。
凡五星之行,古法:周天之数,如岁星谓十二年一周天,乃约数耳。晋灼谓太岁在四仲则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则行二宿,故十二年而行周二十八宿。其说亦非。夫二十八宿,度有广狭,而岁星之行自有盈缩,岂得以十二年一周无差忒乎?唐一行始言岁星自商、周迄春秋季年,率百二十余年而超一次,因以为常。以春秋乱世则其行速,时平则其行迟,其说尤迂。既乃为后率前率之术以求之,则其说自悖矣。今绍兴历法,岁星每年行一百四十五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有余一分,积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矣。然则先儒之说安可信乎?余四星之行,固无逆顺,中间亦岂无差忒?一行不复详言,盖亦知之矣。
景星
景星,德星也,一曰瑞星,如半月,生于晦朔,大而中空,其名各异。曰周伯,其色黄,煌煌然,所见之国大昌。曰含誉,光耀似彗,喜则含誉射。曰格泽,状如炎火,下大上锐,色黄白,起地上,见则不种而获。曰归邪,两赤彗向上,有盖。曰天保星,有音,如炬火下地、野鸡鸣。皆五行冲和之气所生也。其王蓬芮、玄保、昭明、昏昌、旬始、司危、菟昌、地维臧光之类,亦皆为瑞星。然前志以王蓬芮已下星为妖星。又奇星,古无所考,见于仁宗、英宗之时,故附于景星之末云。
彗孛
彗星,小者数寸,长者或竟天。见则兵起,大水,除旧布新之兆也。其体无光,傅日而为光。故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光芒所及则为灾。有五色,各依五行本精所生。
孛星,彗属。偏指曰彗,芒气四出曰孛。孛者,孛孛然,非常恶气之所生也。主大乱,主大兵,灾甚于彗。旄头星,《玉册》云:亦彗属也。
客星
客星有五:周伯、老子、王蓬絮、国皇、温星是也。周伯,大而黄,煌煌然,所见之国,兵丧,饥馑,民庶流亡。老子,明大纯白,出则为饥,为凶,为善,为恶,为喜,为怒。王蓬絮,状如粉絮,拂拂然,见则其国兵起,有白衣之会。国皇,大而黄白,有芒角,主兵起,水灾,人主恶之。温星,色白,状如风动摇,常出四隅。皆主兵。此五星错出乎五纬之间,其见无期,其行无度,各以其所在分野而占之。又四隅各有三星:东南曰盗星,主大盗;西南曰种陵,出则谷贵;西北曰天狗,见则天下大饥;东北曰女帛,主有大丧。
流星
流星,天使也。自上而降曰流,东西横行亦曰流。流星有八,曰天使,曰天晖,曰天雁,曰天保,曰地雁,曰梁星,曰营头,曰天狗。流星之为天使者,有祥有妖,为天晖、天雁、夜陨而为天保,则祥;若夜陨而为地雁、梁星,昼陨而为营头,则妖。流星之大者为奔星,夜陨而为天狗,厥妖大。自下而升曰飞。飞星有五,亦有妖祥之分,飞星化而为天刑则祥;为降石,为顿顽,为解衔,为大滑,则为妖。
妖星
妖星,五行乖戾之气也。五星之精,散而为妖星,形状不同,为殃则一。各以其所见日期、分野、形色,占为兵、饥、水、旱、乱、亡。星长三尺至五尺,期百日,等而上之,至一丈期一年,三丈期三年,五丈期五年,十丈期七年,十丈已上,不出九年。盖妖星长大则期远而殃深,短小则期近而殃浅。
天搀星乃岁之精,主奋争。天枪如彗,出西方,长二三尺,名天枪,主破国。天猾主招乱。天棓出西方,长数丈,主国乱。蚩尤旗类彗而后曲,主兵。天冲状如人,苍衣赤首,不动,主下谋上,灭国。国皇大而赤,去地三丈,如炬火,主内寇。及登主夷分,主恣虐,旦见则主弱。昭明如太白,光芒不行,主兵、丧。司危,《天官书》如太白,有目,去地可六丈,大而白,其下有兵,主击强。五残如辰星,去地六七丈,其下有兵,主奔亡。六贼去地六丈,大而赤,有光,出非其方,下有兵、丧。狱汉青中赤表,下有三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大贲主灭邪暴兵。烛星主灭邪。绌流主伏逃。茀星、昴、孛星主灾。旬始出北斗旁,如雄鸡,见则更主。击咎主大兵,有反者,大乱。天杵主牜羊羊。天柎主击殃。伏灵见则世乱。天败主斗冲。司奸主见怪。天狗有毛,旁有短彗,下如狗形,见则兵饥。天残主贪残。卒起有谋反,主惊亡。枉矢色黑,蛇行,望之如有毛目,长数匹者,见则兵起,破女君臣忧,上下乱。拂枢主制时。灭宝主伐乱。绕綎主乱孳。惊理主相屠。大奋祀主招邪。
天锋彗象,形似矛锋,见则兵起,有乱臣。昭星有三彗,兵出,有大盗不成,又主灭邪。蓬星大如二斗器,色白,出东南方,东北主旱,或大水。长庚星如一匹布著天,见则兵起。四填大而赤,可二丈,为兵。地维臧光星如月,始出,大而赤,去地二丈,东南,旱;西北,兵;出东北,大水。老子星色白,为善为恶,为饥为凶,为喜为怒。营头星有云如坏山坠,所坠下有覆军流血。积陵出西南,长三丈,主兵,小饥。昏昌出西北,气青赤色,中赤外青,主国易政。莘星出西北,状如环,大则诸侯失地。白星如削瓜,主男丧。菟昌有赤青环之,主水,天下改易。濛星赤如牙旗,长短四面,西南最多,乱之象。长星出西方。
岁星之精,化为天棓、天枪、天猾、天冲、国皇、及登,苍彗。火星之精,化为昭旦、蚩尤之旗、昭明、司危、天欃,赤彗。土星之精,化为五残、六贼、狱汉、大贲、昭星、绌流、茀星、旬始、蚩尤,虹蜺、击咎,黄彗。太白之精,化为天杵、天柎、伏灵、天败、司奸、天狗、天残、卒起,白彗。辰星之精,化为枉矢、破女、拂枢、灭宝、绕綎、惊理、大奋祀,黑彗。
而月旁祅星,亦各有所生。天枪、天荆、真若、天扌袁、天楼、天垣,岁星所生也,见以甲寅日,有两青方在其旁。天阴、晋若、官张、天惑、天雀、赤若、蚩尤,荧惑所生也,出在丙寅日,有两赤方在其旁。天上、天伐、纵星、天枢、天翟、天沸、荆彗,填星所生也,出在戊寅日,有两黄方在其旁。若星、帚星、若彗、竹彗、墙星、权星、白雚,太白所生也,出在庚寅日,有两白方在其旁。天美、莒天毚、天社、天林、天庥、天蒿、端下,辰星所生也,出以壬寅日,有两黑方在其旁,见则为水、旱、兵、丧、饥、乱。
云气
《周礼·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故鲁僖公日南至登观台以望,汉明帝升灵台以望元气,吹时律,观物变。盖古者分至主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迨乎后世,其法寝备。瑞气则有庆云、昌光之属,妖气则有虹蜺、牂云之类,以候天子之符应,验岁事之丰凶,明贤者之出处,占战阵之胜负焉。
日食
建隆元年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乾德三年二月壬寅朔,日当食不食。五年六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开宝元年十二月己酉朔,日有食之。三年四月辛酉朔,日有食之。四年十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五年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七年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八年七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既。六年九月乙未朔,日有食之。七年三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八年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雍熙二年十二月庚子朔,日有食之。三年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淳化二年闰二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三年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四年二月己未朔,日有食之。八月丙辰朔,日有食之。五年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
咸平元年五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十月丙戌朔,日有食之。二年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三年三月戊寅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景德元年十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三年五月壬寅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四年五月丙申朔,日有食之,阴雨不见。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丙辰朔,日有食之,阴雨不见。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七年十二月癸丑朔,日当食不食。八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天禧三年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乾兴元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几尽。
天圣二年五月丁亥朔,日当食不食。四年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六年三月丙申朔,日有食之。七年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明道二年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景祐三年四月己酉朔,日当食不食。
宝元元年正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庆历二年六月癸酉朔,日有食之。三年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戊午朔,日当食不食。五年四月丁亥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六年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皇祐元年正月甲午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五年十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至和元年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嘉祐元年八月庚戌朔,日有食之。三年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四年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六年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
熙宁元年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二年七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六年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八年八月庚寅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
元丰元年六月癸卯朔,日当食不食。三年十一月己丑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日当食不食。五年四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六年九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元祐二年七月庚戌朔,日有食之,阴雨不见。六年五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绍圣元年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二年二月丁卯朔,日当食不食。四年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
元符三年四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建中靖国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食之,云阴不见。
大观元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二年五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四年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政和三年三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重和元年五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宣和元年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五年八月辛巳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
建炎三年九月丙午朔,日食于亢。
绍兴五年正月乙巳朔,日食于女。七年二月癸巳朔,日食于室(是年当金之天会十五年,《金史》不书日食)。八年至十二年,日食多在夜,史蒙蔽不书。十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食于牛,阴云不见。十五年六月乙亥朔,日食于井。十七年十月辛卯朔,日食于氐(是年乃金之皇统七年,《金史》不书日食)。十八年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十九年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二十四年五月癸丑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二十五年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二十八年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三十年八月丙午朔,日食于翼。三十一年正月甲戌朔,太史言日当食而不食。三十二年正月戊辰朔,日食于女。
隆兴元年六月庚申朔,日食于井。二年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
乾道五年八月甲申朔,日食在翼,阴云不见。九年五月壬辰朔,日食在井,阴云不见。
淳熙元年十一月甲申朔,日食在尾,阴云不见。三年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四年九月丁酉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十年十一月壬戌朔,日食于心。十五年八月甲子朔,日食于翼。十六年二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
庆元元年三月丙戌朔,日食于娄。四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五年正月癸巳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六年六月乙酉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是年乃金承安五年,《金史》不书日食)。
嘉泰二年五月甲辰朔,日食于毕。三年四月己亥朔,日有食之《金史》不书。
开禧二年二月壬子朔,日当食,太史言不见亏分。
嘉定三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己酉朔,日当食,太史言不见亏分。(《金史》不书)。七年九月壬戌朔,日食于角。九年二月甲申朔,日食于室。十年七月丙子朔,日食于张。十一年七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十四年五月甲申朔,日食于毕。十六年九月庚子朔,日食于轸。
宝庆三年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绍定元年六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六年九月壬寅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
端平二年二月甲子朔,日当食不亏。
嘉熙元年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淳祐二年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三年三月丁丑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六年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九年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十二年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宝祐元年二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景定元年三月戊辰朔,日有食之。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咸淳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三年五月丁亥朔,日有食之。四年十月戊寅朔,日有食之。六年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七年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八年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朔,日食,既,星见,鸡鹜皆归。明年,宋亡。
日变
周显德七年正月癸卯,日既出,其下复有一日相掩,黑光摩荡者久之。
开宝七年正月丙戌,日中有黑子二。
景德元年十二月甲辰,日有二影,如三日状。三年九月戊申,日赤如赭。四年四月甲申,日无光。
宝元二年十二月庚申,日赤如朱,逾二刻复。
庆历八年正月乙未,日赤无光。
熙宁十年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至乙巳散。
元丰元年闰正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至二月戊午散。十二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如李大,至丁巳散。二年二月甲寅,日中有黑子如李,至癸亥散。
崇宁二年五月癸卯,日淡赤无光。三年十月壬辰,日中有黑子如枣大。
政和二年四月辛卯,日中有黑子,乍二乍三,如栗大。八年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宣和二年正月己未,日蒙蒙无光。五月己酉,日中有黑子如枣大。三年十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大。四年二月癸巳,日蒙蒙无光。
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庚申,日赤如火,无光。
建炎三年三月己卯,日中有黑子,至壬寅始消。
绍兴元年二月己卯,日中有黑子如李大,三日乃伏。六年十月壬戌,日中有黑子如李大,至十一月丙寅始消。七年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大,旬日始消。四月戊申,日中有黑子,至五月乃消。八年二月辛酉,日中有黑子。十月乙亥,日中有黑子。十五年六月丙午,日中有黑气往来。丁未,日中有黑子,日无光。
乾道五年正月甲申,日色黄白,昏雾四塞。
淳熙十二年正月癸巳,日中生黑子,大如枣。戊戌至庚戌,日中皆有黑子。十三年五月庚辰,日中生黑子,大如枣。
绍熙四年十一月辛未,日中有黑子,至庚辰始消。
庆元六年八月乙未,日中有黑子如枣大,至庚子始消。十二月乙酉,又生,至乙巳始消。
嘉泰二年十二月甲戌,日中生黑子,大如枣。丙戌,始消。四年正月癸未,开禧元年四月辛丑,日中皆有黑子大如枣。
嘉熙二年十月己巳,日中有黑子。
德祐二年二月丁酉朔,日中有黑子,如鹅卵相荡。
日煇气
建隆元年迄开宝末,凡冠气七,珥百,抱气七,承气六,赤黄气三,黄白气三,青气二,缨一,晕一百五十六,半晕四十五,重晕五十九,重半晕七,交晕一十八,背气二百三十一,纽气戟气三。
太平兴国迄至道末,凡冠气一十八,戴气三,抱气一十三,珥七十七,承气三,赤黄气璚气一,青气三,晕五十九,半晕二十三,重晕一十二,交晕三,背气四十四,纽气三,戟气一,直气一十五。
咸平元年迄乾兴末,凡重轮二十四,彗一,五色气一,冠气二百六十六,珥四十一,戴气一百九十七,抱气五十七,承气一百八十四,直气七十七,光气一,黄气九,赤黄气四,紫气五,赤黄交气二,赤黄绿碧气二,青赤气二十一,黄白气一,黑气二,白气五,缨三,戟气一,纽气二,背气二百九十九,晕一千二百三十一,半晕六百五十三,重晕二十七,交晕一十三。
天圣元年讫嘉祐末,凡日黄曜有光一,煇气一十九,龙凤云一,庆云二,五色云八,紫黄云五,赤黄云一,紫云二,青黄紫晕八百五十五,周晕二十六,重晕一十六,交晕五,连环晕一,珥八百四十七,冠气一百四十,戴气二百五十六,承气一百,重承气一,抱气一十八,负气一,背气一百七,格气二,直气五,白虹贯日四,白气如绳贯日并晕一。
治平元年讫四年,凡五色云八,煇气一,晕一百二十八,周晕三,重晕十二,交晕二,珥八十九,冠气一十一,戴气三十九,承气五,背气三十三,白虹贯日一,白虹贯珥一。
治平以后讫元丰末,凡日晕一千三百五十六,周晕二百七十七,重晕七十四,交晕四十九,连环晕一,珥八百八十二,冠气四十二,戴气二百七十一,承气五十,抱气二,背气二百四十六,直气二,戟气一,缨气五,璚气一,白虹贯日九,贯珥三,五色云二十六。
自元丰八年三月五日讫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晕五百二十八,周晕二百五十七,重晕六十八,交晕六十七,五色气晕二,珥五百五十六,冠气六十一,戴气一百五十,承气三十三,背气一百七十四,直气三,戟气四,缨气一,格气五,白虹贯日一十六,贯珥一,五色云十二。
自元符三年正月讫靖康二年四月,凡日晕九,晕戴三,半晕一,晕珥背一,半晕重背一,晕缨一,珥背三,珥十三,晕珥七,冠气七,晕背四,戴气六,承气二,抱气四,背气一十七,五色气晕一,直气四,环气戴气二,戟气一,履气二,半晕重履一,半晕再重一。
建炎三年春、明年二月辛丑,白虹贯日。四年十一月癸卯,日生背气。
绍兴元年正月壬戌,日生背气。二年四月壬申、五月戊寅,日皆生戴气。闰四月丙申,日生背气。三年二月乙卯,日生戴气。六月甲申朔,日生背气。四年正月壬子,日生承气。三月壬戌,日晕于轸。甲子,又晕于娄。辛未,又晕于胃,是日,日生抱气。五月甲戌,日生背气。六月壬辰,日晕于井。五年正月庚申,日有戴气。六年二月丙寅,日晕于娄。三月戊寅,日晕于张。丁亥,又晕于胃。四月己亥,日生戴气。庚子,复生,仍有承气。十一月庚寅,日左右生珥并背气。癸巳,日又生背气。七年二月辛丑,氛气翳日。八年二月辛巳,白虹贯日。二十一年闰四月壬申,日生赤黄晕周匝。二十七年二月壬寅,白虹贯日。二十八年二月戊申,日生赤黄晕周匝。二十九年正月癸酉,日连晕,上生青赤黄色戴气,日左右生珥。三十一年四月戊辰,日生赤黄晕周匝。六月辛酉,日上晕外生赤黄色,有背气。七月辛卯,日上晕外生背气。
隆兴二年二月壬申,日生赤黄色晕,日左右生青赤黄珥。癸未,日生赤黄色晕周匝。三月庚戌,日生赤黄色晕周匝。六月甲子,日有戟气。七月甲申朔,日生赤黄晕不匝,上生重晕,又生背气及青珥。丁亥,日生重晕,上生青赤黄色背气。癸卯,日生赤黄晕不匝,晕外生背气,赤黄,两头向外曲。
乾道元年六月丁未,日晕周匝,下晕外生格气,横在日下。二年二月庚辰,日左生赤黄色直气长丈余,及半晕背气。三年三月丁巳,日晕于娄,外生赤黄承气。四月辛卯,日晕,赤黄色周匝。五月戊戌朔,日赤黄晕周匝。甲辰,日下晕外有青赤黄承气。六月丙子,日赤黄晕周匝。四年六月丁巳,日赤黄晕周匝。五年正月己巳,日生黄色戴气承气。六年三月丁丑,日晕不匝,下生承气。闰五月壬辰,日半晕再重,生戴气承气。丁酉,日左生珥。八年六月辛丑,日晕不匝,左右生珥。壬寅,日晕周匝。丁未,日晕不匝,外生承气,日下晕。九年二月丙子,日晕于奎。
淳熙元年三月辛丑,日晕于胃。二年七月甲辰,日生背气。三年二月庚子,日晕不匝,外日半晕再重。四年二月戊子,日晕不匝,日上连晕生戴气,日下晕外生承气。五年三月癸卯、四月乙酉、六月庚辰,皆日晕周匝。十二月乙未,日生两珥,一戴气。六年二月癸丑,日半晕再重。六月己丑,日晕周匝。十二月辛亥,日晕外生戴气。八年正月己酉,日生戴气,后日左生青赤黄珥。闰三月丙申,日晕周匝。七月己卯,日半晕外生背气。十一年正月戊申,日半晕再重。十三年五月己卯,日晕周匝。十五年二月己卯,日半黄晕周匝。六月丙申,日上生青赤黄色背气。十六年三月壬寅,日半晕再重。
绍熙元年五月庚辰,日半晕再重。六月甲申,日生赤黄晕周匝。二年二月壬寅,日生戴气,青赤黄色。三月辛未,日生青赤黄晕周匝。四月癸未,日生戴气。七月庚申,日晕外生背气。壬戌,日有背气。四年二月癸亥,日晕周匝。十一月辛巳,日晕外生背气。五年四月乙卯,日晕周匝。六月丙午,日上晕外生背气。
庆元元年正月丙辰,白虹贯日。二月辛巳,日上晕外生青赤黄背气。四月己未,日生赤黄色格气。二年五月己丑,日生背气,其色青黄。
嘉泰元年六月辛卯,日晕周匝。
嘉定四年七月己卯巳初刻,日有赤黄晕不匝,至酉初后,日上晕外生青赤黄背气。六年四月己卯,日赤黄晕周匝。七年三月壬申,日生赤黄晕,外有青赤黄承气,后晕周匝。十一年二月丙辰,日有赤黄晕,白虹贯日。丙寅,日有戴气。十五年二月己亥,日晕于娄,周匝,有承气。十七年六月辛卯,日生背气。
宝庆三年十二月己酉,日旁有气如珥。
绍定三年二月丙申,日有背气。四年七月己丑,日生承气。五年三月丁酉,日生抱气承气。
端平元年四月甲申,日生赤晕。六月戊子,日生赤黄晕,上下有格气。二年六月戊寅,日有承气。三年二月辛亥,日晕周匝。
嘉熙元年二月己酉,日晕周匝。三月癸亥、七月壬申,日有背气。四年二月丙申朔,日生背气。辛丑,白虹贯日。
淳祐元年二月戊寅,午后日晕。三年七月甲午,日生格气。五年五月戊申,日生赤黄晕,外有背气。六月甲子,日晕周匝。六年三月癸巳,日晕周匝,生珥气。四月丁丑,日晕周匝。七年二月戊申,日晕周匝。八年六月己酉,日晕于井,赤黄,周匝。
宝祐元年正月戊戌,日生戴气。二年二月辛酉,日晕周匝。四年三月乙卯,日晕周匝。
景定四年四月戊辰,日生赤黄晕。五年三月己丑,日晕于娄,周匝,赤黄,自午至申。六月庚午,日生赤黄晕。九月己丑,日生格气。
咸淳元年六月壬午,日生承气。七年春三月辛巳,日晕,赤黄,周匝。
月食
开宝元年十一月庚寅,月食。二年十月戊子,月食。三年四月乙酉,月食。五年八月壬寅,月食。七年八月庚寅,月当食不食。
太平兴国二年六月甲辰,月食,既。十一月壬寅,月食。三年十月丙寅,月食,云阴不见。五年八月乙卯,月食,既。
雍熙元年正月丙寅,月食。二年七月戊午,月当食不食。四年五月丁丑,月食。
端拱二年三月丁酉,月当食不食。
淳化元年正月庚寅,月食。二年八月壬午,月食,既。三年正月癸卯,月食。八月丙子,月食,云阴不见。五年六月乙未,月食。十二月癸巳,月食,既。
至道元年六月己丑,月食,云阴不见。十二月丁亥,月食。二年十月辛亥,月食。
咸平元年十月庚子,月食。二年九月乙未,月食。三年二月壬戌,月食。八月庚申,月食。四年八月甲寅,月食。五年正月辛亥,月食。七月戊申,月食。六年正月甲辰,月食。七月壬寅,月食。
景德元年十一月乙丑,月食。二年五月壬戌,月食。十月庚寅,月食。三年十一月癸丑,月食。四年五月辛亥,月食,云阴不见。九月戊寅,月当食不食。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癸酉,月食。二年九月丁卯,月当食不食。三年闰二月甲子,月食。五年正月甲申,月食,阴翳不见。七月庚辰,月食。十二月丁丑,月食。八年十月辛卯,月食。九年四月己丑,月食,云阴不见。
天禧元年四月壬午,月食。十月庚辰,月食。三年二月壬寅,月食。四年八月癸巳,月食。
天圣二年五月壬寅,月当食不食。四年五月戊午,月食。
庆历二年六月丁亥,月食。五年四月庚子,月食。九月戊戌,月食。六年九月壬辰,月食。
皇祐二年七月庚子,月食。四年十一月丙辰,月食。五年十月辛亥,月食。
至和二年九月庚午,月食。
嘉祐元年八月甲子,月食,既。二年二月壬戌,月食。八月戊午,月食。三年闰十二月辛巳,月食。四年六月戊寅,月食。十二月己亥,月食,既。五年十二月己巳,月食。七年十月己丑,月食。八年十月癸未,月食,既。
治平元年四月庚辰,月食。四年二月甲午,月食。
熙宁元年七月乙酉,月食。二年闰十一月丁未,月食。三年五月乙巳,月当食,云阴不见。四年五月己亥,月食。十一月丙戌,月食。六年三月戊午,月食。九月乙卯,月食。七年九月己酉,月食,既。九年正月壬申,月食,云阴不见。十年正月丙寅,月食。七月癸亥,月食,云阴不见。
元丰元年正月庚申,月当食,有云障之。六月戊午,月食。二年六月壬子,月当食,云阴不见。三年十月甲戌,月食,云阴不见。四年四月辛未,月食,既。十月己巳,月食。五年十月癸亥,月食。六年八月丁亥,月当食不食。七年二月乙酉,月食,云阴不见。八月辛巳,月食,云阴不见。八年八月丙子,月食,既。
元祐元年十二月戊戌,月当食,云阴不见。三年六月庚寅,月食,既。十二月丁亥,月当食,云阴不见。四年五月甲申,月食,云阴不见。五年五月戊寅,月食,云阴不见。六年四月癸卯,月食,云阴不见。七年三月戊戌,月食,既。八年九月己丑,月食,云阴不见。
绍圣三年七月癸卯,月食,云阴不见。四年正月庚子,月食,云阴不见。
元符元年五月壬戌,月当食不食。二年五月丙辰,月食,既。十月甲寅,月食,既。三年十月戊申,月食。
崇宁二年二月甲子,月食,既。八月辛酉,月食,既。三年二月己未,月食。八月丙辰,月食。四年十二月戊寅,月食。五年六月乙亥,月食。十二月壬申,月食,既。
大观三年十月丙戌,月食。四年四月甲申,月食,既。九月庚辰,月食,既。
政和元年三月戊寅,月食。九月甲戌,月食。三年二月丁酉,月食。十月甲午,月食。四年正月辛卯,月食,既。六年十一月乙巳,月食。七年十一月乙亥,月食。
重和元年五月丙甲,月食。
宣和二年三月丙辰,月食。六年正月癸亥,月食。十二月戊午,月食,既。
建炎三年二月壬午,月食于轸。
绍兴元年八月己卯,月当食,云阴不见。二年二月丙子,月未当阙而阙,体如食,色黄白。
七月甲戌,月食于室,既。三年七月戊辰,月食于危。四年十二月庚寅,月食于井。五年十一月乙酉,月食于井,既。六年五月辛巳,月食于南斗。十一月己卯,月当食,云阴不见。八年三月辛丑,月当食,云阴不见。九月丁酉,月当食,云阴不见。九年九月壬辰,月食于胃,既。十二年七月丙午,月食,云阴不见。十三年六月庚子,月食,既。十二月戊戌,月当食,云阴不见。十四年六月甲午,月食于女。十五年五月己未,月当食,阴云不见。十六年四月甲寅,月食。二十一年二月丙辰望,月当食,阴云不见。二十五年五月壬戌望,月当食,以山色遮映,不见亏分。二十七年九月丁丑,月食。三十年正月甲午望,月当食,阴云蔽之。
隆兴二年五月己亥,月当食,阴云蔽之。
乾道元年四月甲午,月当食,阴云蔽之。四年二月丁未,月食,既。五年二月辛丑,月当食,阴云不见。六年十一月辛酉,月当食,阴云不见。八年六月壬子,月当食,阴云不见。
淳熙元年四月壬申,月当食,阴云不见。二年四月丙寅,月食于房,既。九月癸亥,月当食,云阴不见。三年三月庚申,月当食,云阴不见。五年二月己卯,月当食,云阴不见。六年正月甲戌,月食,既。八年十一月丁亥,月食。九年十一月辛巳,月食。十年五月己卯,月食。十二年三月戊戌,月食。九月乙未,月当食,云阴不见。十三年三月壬辰,月当食,阴云不见。八月庚寅,月食,既。十四年八月甲申,月当食,阴云不见。十六年十二月辛丑,月当食,云阴不见。
绍熙元年六月丁酉,月当食,阴云不见。十一月乙未,月当食,阴云不见。二年六月壬辰,月当食,阴云不见。三年四月乙巳,月当食,阴云不见。五年九月癸卯,月当食,云阴不见。
庆元二年八月壬戌,月食。三年七月己未,月食,既。四年七月庚戌,月食。六年五月庚午,月当食,阴云不见。
嘉泰二年五月己未,月当食,阴云不见。三年三月癸未,月当食,阴云不见。
开禧元年三月壬申,月当食,阴云不见。闰八月己巳,月当食,阴云不见。三年正月壬辰,月食。七月戊子,月食。
嘉定元年二月丙戌,月当食,阴雨不见。十二月庚辰,月食。二年六月丁丑,月食。三年十一月己亥,月食。五年十月戊子,月食。七年二月庚戌,月食。八月丁未,月食。八年八月辛丑,月食,既。九年二月己亥,月当食,云阴不见。闰七月乙未,月当食,云阴不见。十年十二月戊午,月食。十一年六月乙卯,月食。十二月壬子,月食,既。十二年五月庚戌,月当食,既,云阴不见。十一月丙午,月食。十三年五月甲辰,月当食,云阴不见。十四年十月丙寅,月食。十五年三月癸亥,月当食于氐,既,云阴不见。十六年三月丁巳,月当食,云阴不见。
宝庆元年正月丁丑,月食。七月癸酉,月食,阴雨不见。二年七月戊辰,月食,阴雨不见。
绍定元年十一月甲申,月食。二年十一月己卯,月食。四年四月庚午,月食。五年三月乙未,月食。六年二月庚寅,月食。
端平二年十二月癸卯,月食。三年十二月丁酉,月食。
嘉熙元年六月乙未,月食。三年四月甲寅,月食。四年四月戊申,月食。
淳祐元年九月庚子,月食。四年十月癸丑,月食。五年七月戊申,月食。七年五月丁卯,月食。八年十月己丑,月食。十一年三月乙亥,月食。九月壬申,月食。十二年八月丙寅,月食。
宝祐二年闰六月丙戌,月食。三年十二月丁丑,月食。五年十月丁酉,月食。六年四月癸巳,月食。十月辛卯,月食。
开庆元年四月戊子,月食。十月乙酉,月食。
景定二年七月甲戌,月食。
咸淳二年六月丁丑,月食。十一月甲辰,月食。四年七月癸亥,月食。五年九月丁巳,月食。六年三月乙卯,月食。九月辛亥,月食。九年正月戊辰,月食。十二月壬戌,月食。
月变
天禧四年四月乙酉,西南方两月重见。
月煇气
建隆元年迄开宝末,凡珥一十九,煇气一十三,晕二十九,重晕一,半晕一十四,交晕二,纽气二。
太平兴国元年迄至道末,凡冠气一,珥六,煇气五,赤气二,抱气一,晕八,半晕三,背气一。
咸平元年迄乾兴末,凡重轮三,珥一百二十,冠气十二,晕气十二,承气八,抱气三,戴气九,赤黄气十七,五色气十一,青赤气二,黄红气一,晕三百九十四,五色重晕二十,背气一。
天圣元年讫嘉祐末,凡扬光一,光芒气一,红光煇气一,煇气五,五色煇气一,晕二百五十七,周晕三十三,交晕四,连环晕一,珥七十二,冠气五,戴气一十三,承气五,背气一,白虹贯月一,黄虹贯月二。
治平元年讫四年,凡五色煇气一,五色晕气一,晕五十一,珥一十五,冠气一,戴气四,背气二。四年讫元丰末,凡五色煇气十一,五色晕气六,晕四百二十三,周晕二百四十七,交晕二,珥一百三十四,冠气七,戴气五十,承气五,背气一十,白虹贯月五,贯珥一。
自元丰八年三月五日至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凡五色晕气九,晕八十九,周晕二百五十一,重晕一,交晕三,珥一百三,冠气七,戴气二十七,背气八,白虹贯月二,贯珥一。
自元符三年正月迄靖康二年四月,凡晕五,晕珥二,五色晕五,珥二,晕冠一,交晕一,重晕一,白虹贯月一,五色云一。
建炎四年十月己卯,晕生五色。
绍兴二年四月壬申,晕于轸。五月乙亥,晕生五色。四年六月壬午,晕生珥。五年正月戊午,晕于东井。
乾道元年三月丁巳,晕周匝,著太微西扇星。三年五月壬午,生黄白晕,左右珥。四年三月壬寅,生黄白晕周匝。五年二月庚子,黄白晕周匝。
嘉泰三年七月壬午,白虹如半晕贯月中。
淳祐六年闰四月辛丑,晕五重。十月辛丑,生珥。八年二月戊子,晕生黄白。
宝祐四年三月乙卯,四月庚午,景定三年十月甲子,十二月辛酉,四年二月戊午,晕皆周匝。
德祐二年正月己卯,晕东井。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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