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作《司天 职方考》。
○司天考第一
司天掌日月星辰之象。周天一岁,四时,二十四气,七十二候,行十日十二辰, 以为历。而谨察其变者,以为占。占者,非常之兆也,以验吉凶,以求天意,以觉 人事,其术藏于有司。历者,有常之数也,以推寒暑,以先天道,以勉人事,其法 信于天下。术有时而用,法不可一日而差。差之毫厘,则乱天人之序,乖百事之时, 盖有国之所重也。然自尧命羲、和见于《书》,中星闰余,略存其大法。而三代中 间千有余岁,遗文旷废,《六经》无所述。而孔子之徒,亦未尝道也。至于后世, 其学一出于阴阳之家,其事则重,其学则末。夫天人之际,远哉微矣,而使一艺之 士,布算积分,上求数千万岁之前,必得甲子朔旦夜半冬至,而日、月、五星皆会 于子,谓之上元,以为历始。盖自汉而后,其说始详见于世,其源流所自止于如此。 是果尧、舜、三代之法欤?皆不可得而考矣。然自是以来,历家之术,虽世多不同, 而未始不本于此。
五代之初,因唐之故,用《崇玄历》。至晋高祖时,司天监马重绩始更造新历, 不复推古上元甲子冬至七曜之会,而起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用正月雨水为气 首。初,唐建中时,术者曹士蔿始变古法,以显庆五年为上元,雨水为岁首,号 《符天历》。然世谓之小历,只行于民间。而重绩乃用以为法,遂施于朝廷,赐号 《调元历》。然行之五年,辄差不可用,而复用《崇玄历》。周广顺中,国子博士 王处讷私撰《明玄历》于家。民间又有《万分历》,而蜀有《永昌历》、《正象历》, 南唐有《齐政历》。五代之际,历家可考见者止于此。而《调元历》法既非古, 《明玄》又止藏其家,《万分》止行于民间,其法皆不足纪。而《永昌》《正象》 《齐政历》,皆止用于其国,今亦亡,不复见。
世宗即位,外伐僭叛,内修法度。端明殿学士王朴,通于历数,乃诏朴撰定。 岁余,朴奏曰:
◎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道之 动,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阴阳 寒暑,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布政 考绩,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三农百工,必顺其时;五刑九伐,必顺其 气;庶务有为,必从其日月。是以圣人受命,必治历数。故五纪有常度,庶征有常 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之季,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汨陈而已。陛下顺考 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臣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为法, 齐七政以立元,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以推星,考 黄道之斜正,辨天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二 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数 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之,得期数。过之者谓之气盈,不及者谓之朔虚。至 于应变分用,无所不通。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用之法也。百者,数之节也, 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七千二百,谓之统法。自元 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气朔之下,收分必 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而元纪生焉。元者,岁、 月、日、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当盈缩、先后之中,所谓七政齐矣。
古者植圭于阳城,以其近洛也。盖尚慊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年,遣 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北距横野,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大周 建国,定都于汴。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则日之所至,气之 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肉 之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术,则迂回而难 用。降及诸历,则疏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校定,日躔朓朒,临用加减。 所得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每限损益,衰稍有伦。朓朒之法,可 谓审矣。
赤道者,天之纮带也。其势圜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其半 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极二十四度。当与赤道近,则其势斜;当与赤道远,则 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至前后减 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极远六度。出黄道,谓之 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黄道益斜。 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 则其势差斜。故校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自古虽有九道之说, 盖亦知而未详,徒有祖述之文,而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周,分为八节;一节之 中,分为九道;尽七十二道,而使日月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九道之法,可谓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实, 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惟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为入历 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逐日行分积,以为变段。然后自疾而渐迟,势尽 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俾诸段变差,际会相 合。星之迟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传,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暗虚之 所射,其理有异。今以日月径度之大小,校去交之远近,以黄道之斜正,天势之升 降,度仰视、旁视之分数,则交亏得其实矣。
臣考前世,无食神首尾之文。近自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遂为等接之 法。盖从假用,以求径捷,于是乎交有逆行之数。后学者不能详知,因言历有九曜, 以为注历之常式。今并削而去之。谨以《步日》、《步月》、《岁星》、《步发敛》 为四篇,合为《历经》一卷,《历》十一卷,《草》三卷,显德三年《七政细行历》 一卷,以为《钦天历》。
昔在帝尧,钦若昊天。陛下考历象日月星辰,唐尧之道也。天道玄远,非微臣 之所尽知。
世宗嘉之。诏司天监用之,以明年正月朔旦为始。
《显德钦天历》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显德三年丙辰,积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二算外。
《钦天》统法:七千二百。
《钦天》经法:七十二。
《钦天》通法:一百。
《钦天》步日躔术
岁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岁策:三百六十五,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策:三百六十五,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岁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轨中: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气策:一十五,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纪:六十。
岁差:八十四,四十。
辰则:六百;八刻二十四分。
◎赤道宿次
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一十度少。危:十七度。室:十 六度。壁:九度。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少。
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七度。觜:一度。 参:一十度。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度。鬼:三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 轸:十七度。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 十一度。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中节
置岁率,以演纪上元距所求积年乘之,为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周纪去之, 命甲子算外,即天正中气日辰及分秒也。以气策累加之,秒盈通法从分,分盈统法 从日,日盈周纪去之,即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也。
◎朔弦望
置气积,以朔率去之,不尽为闰余。用减气积,为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 周纪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天正常朔日辰及分秒也。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 次朔也。
◎日躔入历
置岁率,以闰余减之,统法而一,为日。岁中以下为盈;以上,减去岁中为缩, 即天正常朔加时所入也。累加象策,满岁中去之,盈缩互命,即四象所入也。
◎日躔朓朒
置加时入历分秒,以其日损益率乘之,统法而一,损益其日朓朒数,为日躔朓 朒定数。
◎赤道日度
置气积,以轨率去之,余统法而一,为度;命赤道虚八算外,即天正中气加时 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也。加岁中,以次命之,即夏至之宿也。
◎黄道宿次
置二至日躔赤道宿度。距前后每五度为限,初率八,每限减一,盖九限,末率 空,乃一度少强,亦限率空。其半当四立之宿。自后亦五度为限,初率空,每限增 一,尽九限,末率八,殷二分之宿。自二分至二至,亦如之。各以限率乘所入限度, 为分。经法而一,为度。二至前后各九限以减、二分前后各九限以加赤道宿,为黄 道宿及分。就其分为少、太、半之数。
◎黄道日度
置天正中气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各与所入限率相乘,皆以统法通之;所入限率 乘其分,以从之。经法而一,为分;盈统法,为度。用减赤道所躔,即天正中气加 时日躔黄道宿度及分也。加岁中,以黄道宿次命之,即夏至加时日度及分也。
◎午中日躔
置二至分,减去半法,为午后分;不足,反减,为午前分。以乘初日躔分,经 法而一,午前以加、午后以减加时黄道日度,为午中日度及分也。各以次日躔分加 之,满统法从度。依宿次命之,即次日午中日躔也。
◎午中日躔入历
置天正中气午前分,便为午中入盈历日分。其在午后者,以午后分减岁中,为 午中入缩历日分。累加一日,满岁中即去之,盈缩互命,为每日午中入历也。
◎岳台中晷
置午中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为分;分十为寸。用损益其 下中晷数,为定数也。
◎晨昏分
各置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用损益其下晨分,即所求晨定 分也。用损加、益减其下昏分,即所求昏定分也。
◎日出入辰刻
置晨昏分,以一百八十加晨、减昏,为日出入分。各以辰则除,为辰数;余满 经法,为刻;命辰数子正算外,则日出入辰刻也。
◎昼夜刻
置日入分,以日出分减之,为昼分。用减统法,为夜分。各满经法,为昼夜刻。
◎五夜辰刻
置昏分,以辰则除,为辰数;经法除,为刻数。命辰数子正算外,即甲夜辰刻 也。倍晨分,五约之,为更用分。又五约之,为筹用分。用累加甲夜,满辰则为辰, 满经法为刻,即各得五夜辰刻也。
◎昏晓中星
置昏分,减去半统,用乘轨率,统法除之,为距中分。盈统法,为度。加午中 日躔,为昏中星;减之,为晓中星。
◎赤道内外数
置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用损益其下内外数;如不足损, 则反损之;内外互命,即得所求赤道内外定数也。
◎九服距轨数
置距岳台南北里数,以三百六十通之,为步。一千七百五十六除之,用北加、 南减二千五百一十三,为其地戴中数以赤道内外定数,内减、外加之,即九服距轨 数也。
◎九服中晷
置距轨数,二十五乘之,一百三十七除,为天用分。置之,以二十二乘,六约 之,用减四千,为晷法。又以天用分自相乘,如晷法而一,为地用分。相从为晷分, 分十为寸,即得其地中晷也。
◎九服刻漏
经法通轨中而半之,用自相乘,如其地戴中数而一;以乘二百六十三,经法除 之,为漏法。通轨中于上,置赤道内外数于下,以下减上,余用乘之;盈漏法,为 漏分。赤道内以减、赤道外以加一千六百二十,为其地晨分。减统法,为昏分。置 晨昏分,各如岳台术入之,即得其地日出入辰刻、五夜辰刻、昏晓中星也。
《钦天》步月离术
离率:一十九万八千三百九十三,九。
交率:一十九万五千九百二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离策:二十七,三千九百九十三,九。
交策:二十七,一千五百二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五千五百一十,一十四。
交中:一十三,四千三百六十三,九十八,七十八。
离朔:一,七千二十七,一十九。
交朔:二,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四十四。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离:九百六十三。
程节:八百。
◎月离入历
置朔积,以离率去之,余满统法为日,即天正常朔加时入历也。累加象策,盈 离策去之,即弦望及次朔入历也。
◎月离朓朒
置入历分,以日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程节除之,为限数。余乘所入限 损益率,程节而一,用损益其限朓朒为定数。
◎朔弦望定日
各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朒加朔弦望常分,为定日。定朔加时日入后, 则进一日;有交见初则不进。弦望加时日未出,则退一日,日虽出有交见初亦如之。 元日有交,则消息定之。定朔与后朔干同者,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
◎朔望加时日度
各置日躔入历,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定朔加时入历。以历 分乘其日损益率,统法而一,损益其下盈缩数,为定数。置定朔历分,通法约之, 以定数盈加、缩减之。各命以冬夏至之宿算外,即所求也。
◎月离入交
置朔积,以交率去之,余满统法为日,即天正常朔入交泛日也。以望策累加之, 盈交策去之,即望及次朔所入也。各以日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入交常日。 置月离朓朒定数,经法乘之,平离而一,朓减、朒加常分,即入交定日也。
◎黄道正交月度
统法通朔交定日,以二百五十四乘之,十九而一。复以统法除,为入交度。用 减其朔加时日度,即朔前月离正交黄道宿度也。
◎九道宿次
月离出入黄道六度。变从八节,斜正不同。故月有九道。黄道八节,各有九限。 若正交起,八节后第一限之宿,为月行其节第一道。起第二限之宿,为月行其节第 二道,即以所起限为正交后第一限。初率八,每限减一,尽九限,末率空。又九限, 初率空,每限增一,末率八,殷半交之宿。自后亦九限,初率八,每限减一,末率 空。又九限,初率空,每限增一,末率八,复与黄道相会,谓之中交。自中交至正 交,亦如之。各置所入限度,以限率乘之,为泛差。其正交、中交前后各九限,以 距二至之宿限数乘之。半交前后各九限,以距二分之宿限数乘之:皆如经法而一, 为黄道差。在冬至之宿后,正交前后各九限为减,中交前后各九限为加。在夏至之 宿后,正交前后各九限为加,中交前后各九限为减。凡月正交后出黄道外,中交后 入黄道内。其半交前后各九限,在春分之宿后,出黄道外,秋分之宿后,入黄道内: 皆以差为加;在春分之宿后,入黄道内,秋分之宿后,出黄道外:皆以差为减。四 约泛差,以黄道差减之,为赤道差。正交、中交前后各九限,皆以差为加。半交前 后各九限,皆以差为减。以黄赤二差加减黄道,为九道宿次;就其分为少、太、半 之数。八节各九道,七十二道周焉。
◎九道正交月度
置月离正交黄道宿度;各以所入限率乘之,亦乘其分,经法约之,为泛差。用 求黄赤二差,以加减之,即月离正交九道宿度也。
◎九道朔月度
置月离正交九道宿度,以入交度加之,命以九道宿次,即其朔加时月离九道宿 度也。
◎九道望月度
置朔望加时日相距之度,以轨中加之,为加时象积。用加其朔九道月度,命以 其道宿次,既所求也。自望推朔,亦如之。
◎月离午中入历
置朔望月离入历,加半统,减去定分,各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肉加 之,即所求也。
◎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以定分减之,为前;不足,返减,为后。用乘其日离程,统法 而一,满经法为度,为晨昏前后度。前加、后减加时月,为晨昏月度。
◎晨昏象积
置加时象积,以前象前后度,前减、后加,又以后象前后度,前加、后减之, 即所求也。
◎每日晨昏月度
累计距后象离度,以减晨昏象积,为加;不足,反减之,为减。以距后象日数 除之,用加减每日离度,为定度。累加晨昏月度,命以九道宿次,即所求。
◎月去黄道度
置入交定日。交中以下,月行阳道;以上,去之,月行阴道:皆以经法通之。 用减九百八十,余以乘之,五百五十六而一,为分;满经法为度。行阳道,在黄道 外;行阴道,在黄道内,即所求月去黄道内外度也。
◎日月食限
置定交行阴阳道日。半交中以下,为交后;以上,用减交中,为交前:皆以统 法通之,为距交分。朔视距交分,阳道四千二百一十九、阴道一万三百八十三以下, 日入食限。望视距交分阴阳道皆六千九百九十五以下,月入蚀限。
◎日月食甚加时定分
置朔定分。半统以上,以半统减之;半统以下,用减半统:为距午分。十一乘 之,经法而一。半统以下,以减半统;以上,以加朔定分:为日食加时定分。望以 其日晨分与一千六百二十相减,余以二百四十五乘之,三百一十三而一;用减二百 四十五,余以损益望定分,为月食加时定分。
◎日食常准
置中准;与其日赤道内外数相乘,二千五百一十三除,为黄道出入食差。以距 午分减半昼分以乘之,半昼分而一;赤道内以减、赤道外以加中准,为日食常准。
◎日食定准
置日躔入历,以经法通之,三千二百八十七以下,用减三千二百八十七,为二 至后;以上,减去三千二百八十七,为二分前。六千五百七十四以上,用减九千八 百六十一,为二分后;以上,减去九千八百六十一,为二至前。各三约之,二至前 后用减、二分前后用加二千七百七十二,为黄道斜正食差。以距午分乘之,半昼分 而一,以加常准,为定准。
◎日食分
以定准加中限,为阴道定准;减中限,为阳道定限。不足减者,反减之,为限 外分。视阴道距交分,定准以上,定限以下,为阴道食;即置定限,以距交分减之, 为距食分。定准以下,虽曰阴道,亦为阳道食;即加阳道定限,为距食分。其有限 外分者,即减去限外分,为距食分。不足减者,不食。其阳道距交分,定限以下, 为入定食限;即用减阳道定限,为距食分。各置距食分,皆以四百七十八除,为日 食之大分;余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命小分以半及强弱。
◎月食分
视距交分,中准以下,皆既;以上,用减食限,为距食分。置之,以五百二十 六除,为月食之大分;余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命小分以半及强弱。
◎月食泛用分
置距食分,一千九百一十二以上,用减四千七百八十;余自相乘,六万三千二 百七十二除之;以减六百四十七,为泛用分。九百五十六以下,用减一千九百一十 二,余以通法乘之,七百三十五而一;以减五百一十七,为泛用分。九百五十六以 上,以距食分自相乘,二千三百六十二除之;用减三百八十七,为泛用分。
◎月食泛用分
置距食分,二千一百四以上,用减五千二百六十;余自相乘,六万九千一百六 十九除之;以减七百一十一,为泛用分。一千五十二以上,用减二千一百四十;余, 七除之;以减五百六十七,为泛用分。一千五十二以下,以距食分减之;余自相乘, 二千六百五十四而一;用减四百一十七,为泛用分。
◎日月初末加时定分
各置泛用分,以平离乘之,其日离程而一,为定用分。以减朔望定分,为亏初。 加之,为复末。加时常分,如食甚术推之,得亏初、复末定分。置初、甚、末定分, 各以辰则除之,为辰;经法除之,为刻:即初、甚、末之辰刻也。
◎亏食所起
日食起亏自西,月食起亏自东。其食分少者,月行阳道,则日食偏南,月食偏 北;阴道,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常数也。立春后,立夏前,食分多,则日食 偏南,月食偏北;立秋后,立冬前,食分多,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黄道斜正 也。阳道交前,阴道交后,食分多,则日食偏南,月食偏北;阳道交后,阴道交前, 食分多,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九道斜正也。黄道比常数所偏差少,九道比黄 道所偏又四分之一:皆据午而言之。若午前午后,一理偏南,一理偏北,及消息所 食分数多少,以定初、甚、末之方,即各得所求也。
◎带食出入分
视其日出入分,在亏初定分已上,复末定分已下,即带食出入。食甚在出入分 已下者,以出入分减复末定分,为带食差。食甚在出入分已上者,以亏初定分减出 入分,为带食差。各置带食差,以距食分乘之,定用分而一,日以四百七十八、月 以五百二十六除,为带食之大分;余为小分。
◎食入更筹
各置初、甚、末定分。晨分已下,以昏分加之;昏分已上,昏分减之:皆更用 分而一,为更数。余,筹用分而一,为筹数。
《钦天》步五星术
◎岁星
周率:二百八十七万一千九百七十六,六。
变率:二十四万二千二百一十五,六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一,七十八。
周策:三百九十八,六千三百七十六,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八十九。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七 三 三十七 二 二十四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六十三 一十一 一十三
顺迟 二十五 二 九 一 二十九
前留 二十六 三十二
退迟 一十四 一 一十二 空 二十八
退疾 二十七 四 三十八 一 三十七
退疾 二十七 四 三十八 一 三十七
退迟 一十四 一 一十二 空 二十八
后留 二十六 三十二
顺迟 二十五 二 九 一 二十九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六十三 一十一 一十三
夕伏 一十七 三 三十七 二 二十四
◎荧惑
周率:五百六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二,一十一。
变率:二百九十八万五千六百六十一,七十一。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空。
周策:七百七十九,六千六百二十二,一十一。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空。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七十三 五十三 六十八 五十 五十八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 一 四十八 三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 六十九 四十四 一十七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 三十三 四十二 五十八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 二十九 一十八 二十
前留 八 六十九
退迟 一十 一 五十八 空 四十四
退疾 二十一 七 四十六 二 四十
退疾 二十一 七 四十六 二 四十
退迟 一十 一 五十八 空 四十四
后留 八 六十九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 二十九 一十八 二十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 三十三 四十二 五十八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 六十九 四十四 一十七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 一 四十八 三
夕伏 七十三 五十三 六十八 五十 五十八
◎镇星
周率:二百七十二万二千一百七十六,九十。
变率:九万二千四百一十六,五十。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八十。
周策:三百七十八,五右七十六,九十。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九,九十。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九 二 七 一 一十四
顺疾 六十五 六 三十八 三 五十一
顺迟 一十九 空 六十三 空 三十五
前留 三十七 三
退迟 一十六 空 四十三 空 一十四
退疾 三十三 二 三十五 空 六十
退疾 三十三 二 三十五 空 六十
退迟 一十六 空 四十三 空 一十四
后留 三十七 三
顺迟 一十九 空 六十三 空 三十五
顺疾 六十五 六 三十八 三 五十一
夕伏 一十九 二 七 一 一十四
◎太白
周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变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五十六。
周策:五百八十三,六千五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五,二十八。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四十二 五十三 四十 五十一 一十七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 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 三十九
次疾 七十三 八十 三十七 七十七 二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 一 三十二 四十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 六十一 一十一 二十四
前留 六 六十九
退迟 四 一 二十二 空 三十一
退疾 六 三 六十五 一 二十二
夕伏 七 四 四十 一 三十七
晨见 七 四 四十 一 三十七
退疾 六 三 六十五 一 二十二
退迟 四 一 二十二 空 三十一
后留 六 六十九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 六十一 一十一 二十四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 一 三十二 四十
次疾 七十三 八十 三十七 七十七 二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 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 三十九
晨伏 四十二 五十三 四十 五十一 一十七
◎辰星
周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变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四。
周策:一百一十五,六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二。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一十七 三十四 一 二十九 五十四
顺疾 一十一 一十八 二十四 一十六 四
顺迟 一十六 一十一 四十三 一十 一十
前留 二 六十八
夕伏 一十一 六 二
晨见 一十一 六 二
后留 二 六十八
顺迟 一十六 一十一 四十三 一十 一十
顺疾 一十一 一十八 二十四 一十六 四
晨伏 一十七 三十四 一 二十九 五十四
◎中日中星
置气积,以其星周率除之,为周数;不尽为天正中气积前合。用减岁率,为前 年天正中气后合。如不足减,则加岁率以减之,为次前年天正中气后合。各以统法 约之,为日、为度,即所求平合中日、中星也。置中日,以逐段变日累加之,即逐 段中日也。置中星,以逐段变度顺加、退减之,即得逐段中星。金水夕伏晨见,皆 退变也。
◎入历
置变率。以周数乘之,以历率去之,余满统法为度。历中以下,为先;以上, 减去历中,为后:即所求平合入历。以逐段变历累加之,得逐段入历也。
◎后后定数
置入历分,以其度损益率乘之,经法而一,用损益其下先后数,即所求也。
◎常日定星
置中日中星,各以先后定数,先加、后减之,留用前段先后数,太白顺伏见及 前顺疾次疾后次迟次疾、辰星顺伏见及前疾后迟,并先减、后加之,即各为其段常 日定星。置定星,以其年天正中气日躔黄道宿次加而命之,得逐段末日加时宿度也。
◎盈缩定数
置常日,如岁中以下,为在盈;以上,减去岁中,余为在缩:即常日入盈缩历 也。置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经法而一,用损益其下盈缩数,即得所求也。
◎定日
置常日,以盈缩定数盈减、缩加之,为定日。以其年天正中气加而命之,即逐 段末日加时日辰也。
◎入中节
置定日,以气策除之,命起冬至,即所入气日数也。
◎平行分
置定日,以前段定日减之,为日率;定星与前段定星相减,为度率。通度率, 以经法乘之,通日率而一,为平行分。
◎初末行分
近伏段与伏段平行分,合而半之,为其段近伏行分。以平行分减之,余减平行 分,为其段远伏行分。近留段近留行分空。倍平行分为其段远留行分。其不近伏留 段,皆以顺行二段平行分,合而半之,为前段末日、后段初日行分。各与其段平行 分相减,平行分多,则加平行分;平行分少,则减平行分,即前段初日、后段末日 行分。其不近伏留段,退行则以迟段近疾行分,为疾段近迟行分,所得与平行分相 减,平行分多,则加之,少则减之:皆为远迟行分也。
◎初行夜半宿次
置经法,以前段末日加时分减之:余乘前段末日行分,经法而一;用顺加、退 减前段末日加时宿度,为其段初行昏后夜半宿度也。
◎每日行分
初末行分相减,为差率。累计其段初行昏后夜半距后段初行昏后夜半日数除之, 为日差。半日差,以减多、加少为其段初末定行分。置初定行分,用日差末多则累 加、末少则累减,为每日行分。以每日行分顺加、退减初行昏后夜半宿度,为每日 昏后夜半星所至宿度也。
◎先定日昏后夜半宿次
自初日累计距所求日数,以乘其段日差;末多用加、末少用减初日行分,为其 日行分。合初日而半之,以所累计日乘之,用顺加、退减其段初行昏后夜半宿次, 即所求也。
《钦天》步发敛术
候策:五,五百二十四,四十五。
卦策:六,六百二十九,三十四。
外策:三,三百一十四,六十七。
维策:一十二,一千二百五十八,六十八。
气盈: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朔虚:三千三百九十九,七十二。
◎气候图
冬至 十一月中 蚯蚓结 麋角解 水泉动
小寒 十二月节 雁北乡 鹊始巢 雉始雊
大寒 十二月中 鸡始乳 鸷鸟厉疾 水泽腹坚
立春 正月节 东风解冻 蛰虫始振 鱼上冰
雨水 正月中 獭祭鱼 鸿雁来 草木萌动
惊蛰 二月节 桃始华 仓庚鸣 鹰化为鸠
春分 二月中 玄鸟至 雷乃发声 始电
清明 三月节 桐始华 田鼠化为鴽 虹始见
谷雨 三月中 萍始生 鸣鸠拂其羽 戴胜降于桑
立夏 四月节 蝼蝈鸣 蚯蚓出 王瓜生
小满 四月中 苦菜秀 靡草死 小暑至
芒种 五月节 螗螂生 鵙始鸣 反舌无声
夏至 五月中 鹿角解 蜩始鸣 半夏生
小暑 六月节 温风至 蟋蟀居壁 鹰乃学习
大暑 六月中 腐草为萤 土润溽暑 大雨时行
立秋 七月节 凉风至 白露降 寒蝉鸣
处暑 七月中 鹰祭鸟 天地始肃 禾乃登
白露 八月节 鸿雁来 玄鸟归 群鸟养羞
秋分 八月中 雷乃收声 蛰虫坯户 水始涸
寒露 九月节 鸿雁来宾 雀入水为蛤 菊有黄华
霜降 九月中 豺祭兽 草木黄落 蛰虫咸俯
立冬 十月节 水始冰 地始冻 雉入水为蜃
小雪 十月中 虹藏不见 天气上腾地气下降 闭塞成冬
大雪 十一月节 鹖鸟不鸣 虎始交 荔挺出
◎爻象图
冬至 《坎》初六 公《中孚》 辟 《复》 侯 《屯》内
小寒 《坎》九二 侯《屯》外 大夫 《谦》 卿 《睽》
大寒 《坎》六三 公《升》 辟 《临》 侯 《小过》内
立春 《坎》六四 侯《小过》外大夫 《蒙》 卿 《益》
雨水 《坎》九五 公《渐》 辟 《泰》 侯 《需》内
惊蛰 《坎》上六 侯《需》外 大夫 《随》 卿 《晋》
春分 《震》初九 公《解》 辟 《大壮》 侯 《豫》内
清明 《震》六二 侯《豫》外 大夫 《讼》 卿 《蛊》
谷雨 《震》六三 公《革》 辟 《夬》 侯 《旅》内
立夏 《震》九四 侯《旅》外 大夫 《师》 卿 《比》
小满 《震》六五 公《小畜》 辟 《乾》 侯 《大有》内
芒种 《震》上六 侯《大有》外大夫 《家人》 卿 《井》
夏至 《离》初九 公《咸》 辟 《姤》 侯 《鼎》内
小暑 《离》六二 侯《鼎》外 大夫 《丰》 卿 《涣》
大暑 《离》九三 公《履》 辟 《遁》 侯 《恒》内
立秋 《离》九四 侯《恒》外 大夫 《节》 卿 《同人》
处暑 《离》六五 公《损》 辟 《否》 侯 《巽》内
白露 《离》上九 侯《巽》外 大夫 《萃》 卿 《大畜》
秋分 《兑》初九 公《贲》 辟 《观》 侯 《归妹》内
寒露 《兑》九二 侯《归妹》外大夫 《无妄》 卿 《明夷》
霜降 《兑》六三 公《困》 辟 《剥》 侯 《艮》内
立冬 《兑》九四 侯《艮》外 大夫 《既济》 卿 《噬嗑》
小雪 《兑》九五 公《大过》 辟 《坤》 侯 《未济》内
大雪 《兑》上六 侯《未济》外大夫 《蹇》 卿 《颐》
◎七十二候
各置中节,即初候也。以候策累加之,即次候也。
◎六十四卦
置中气,即公卦也。以卦策累加之,即次卦也。置侯卦,以外策加之,即外卦 也。
◎五行用事
置四立之节而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之初也。置四季之节,各 以维策加之,即土用事也。
◎没日
中节分五千六百二十六秒六十五已上者,用减统法,为有没分。通气策以乘之, 气盈而一,满统法为日;用加其气而命之,即所求没日也。
◎灭日
常朔分朔虚已下者,为灭分。以朔率乘之,朔虚而一,盈统法为日;用加其朔 而命之,即所求灭日也。
右朴所撰《钦天历经》四篇。《旧史》亡其《步发敛》一篇,而在者三篇,简 略不完,不足为法。朴历世既罕传,予尝问于著作佐郎刘羲候叟,羲叟为予求得其 本经,然后朴之历大备。羲叟好学知书史,尤通于星历,尝谓予曰:“前世造历者, 其法不同而多差。至唐一行始以天地之中数作《大衍历》,最为精密。后世善治历 者,皆用其法,惟写分拟数而已。至朴亦能自为一家。朴之历法,总日躔差为盈缩 二历,分月离为迟疾二百四十八限,以考衰杀之渐,以审朓朒,而朔望正矣。校赤 道九限,更其率数,以步黄道,使日躔有常度;分黄道八节,辨其内外,以揆九道, 使月行如循环,而二曜协矣。观天势之升降,察轨道之斜正,以制食差,而交会密 矣。测岳台之中晷,以辨二至之日夜,而轨漏实矣。推星行之逆顺、伏留,使舒亟 有渐,而五纬齐矣。然不能宏深简易,而径急是取。至其所长,虽圣人出不能废也。” 羲叟之言盖如此,览者得以考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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