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传

襄公·五年

原文

曰:脉有尺寸,何谓也?

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内,阳之所治也。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故阴得尺内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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